镇党代会提案范文(通用2篇)
打造“诚信上海”品牌
周波等代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社会变迁过程中,与之相适应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展滞后,导致商业欺诈、制假售假、虚报冒领、食品安全、学术不端等社会诚信缺失问题比较突出,政府、企业和社会信用都严重受损,既制约了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也影响了社会心理。
新形势下,推进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必须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打造“诚信上海”品牌。加强现代诚信观的宣传和养成教育,夯实社会诚信体系的道德基础,将诚信观等现代公民意识的内容贯穿于整个教育体系当中,以职业诚信观为突破口加强诚信观教育;加强以完善奖惩机制为重点的制度建设,建立信用联防惩戒机制,加快地方信用立法。政府诚信、企业(机构)诚信和个人诚信共同构成社会诚信体系,其中政府诚信是关键。建议加强依法行政和行风政风建设,加强对政府公务人员的诚信管理,在领导干部晋升、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方面严格要求,对失信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制。
培育“枢纽型”社会组织
傅燕君等代表:社会组织正成为政府职能转移的重要平台,无论是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商会,还是民办学校、养老院、社区服务中心,都在一定程度上承担了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职能。但在实践中,社会组织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功能作用发挥还相当有限。
建议党和政府加大培育扶持力度,把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各类行业协会建设成“枢纽型”社会组织,为本领域的社会组织搭建交流合作平台、提供业务指导;在日常管理和服务中发挥骨干作用,并承担相关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职责,形成分类管理的社会组织工作平台。政府加快向“枢纽”以及通过“枢纽”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定期向社会广泛征集服务民生的创意和项目,吸引更多的社会组织参与公共公益服务。
乡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试行)
一、为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的意见》精神,保障党代表民主权利,发挥党代表的作用,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试行镇党代会代表提案、提议制度。
二、镇党代会会议期间,党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镇党代会提出提案。党代表提案应在大会主席团决定的提案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党代表提案由大会秘书组提请大会主席团讨论表决后,可作为大会议题,未列入大会议题的转为大会提案,未列入大会提案的转为党代表提议。党代表个人在党代会会议期间提出的意见、建议作为党代表提议处理。党代表联名提出提案时,领衔提出的党代表应向联名附议的党代表提供提案文本,参加联名附议的党代表应在充分了解并完全赞成提案内容之后再签名附议。
三、镇党代会闭会期间,由代表组一名党代表提出,5人以上党代表联名附议,可以向镇党委提出提议。党代表个人在党代会闭会期间提出的重要的意见、建议也作为党代表提议处理。镇党代表应加强同选举单位党员的联系,每年按代表组集中活动1次,及时听取和反映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党代会闭会期间的党代表提议,必要时可列入镇党委工作议题进行专门讨论。
四、党代表提出的提案、提议所涉及的事项,应当是镇党代会、镇党委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党代表提案、提议一般以书面形式提出,一事一案,主题突出,内容充实,简明扼要,建议方案力求切实可行。提案、提议文字一般控制在1000字以内。
五、建立由镇党委组织科、宣传科、镇纪委和部分党代表参加的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负责镇党代表提案、提议的汇总、梳理、交办和跟踪服务工作。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在大会主席团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由镇党委组织科牵头负责。
六、党代会大会议题和大会提案,由大会秘书组提交大会主席团确定办理意见,并由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办理。党代表提议,经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审查后提出拟办建议,报镇党委同意后,通知有关单位进行办理。需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办的,由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提出建议,明确主办和协办单位。
七、承办单位接到提案、提议后,应落实专人具体办理,并在三个月内作出回复。在三个月内答复确有困难的,应在期限内先向党代表说明情况,待办理完结后,再作正式答复,但最迟不得超过六个月。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的,协办单位应在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意见送主办单位。
八、承办单位在办理提案、提议过程中,要主动加强与党代表的沟通联系,深入了解党代表的想法,充分听取党代表的意见,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及时反馈办理工作情况。对党代表提出的问题,应该解决且有条件解决的,要抓紧解决;因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并向党代表作出说明;涉及到需由上级党委及其相关部门审批的事项,应积极向上反映情况,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因各种原因短期内难以解决或提案、提议本身不可行的,应及时向提出提案、提议的党代表作出说明和解释。
九、承办单位在提案、提议办理结束后,应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当面答复提出该提案、提议的党代表,并由党代表签名后报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承办单位对办理提案、提议的书面答复,应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两个以上承办单位的,由主办单位负责给予答复。
十、镇党代表提案、提议受理工作小组每年对提案、提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就提案、提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总结,书面报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