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任职决定精选两篇

公司任职决定(精选2篇)

公司任职决定 篇1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刘喜山同志任监察处副处长(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20xx年10月19日

公司任职决定 篇2

经XX大酒店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董事长批准,决定任命先生/女士为XX大酒店有限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酒店日常管理,行使总经理权利,并履行总经理义务。

特此任命!

XX大酒店有限公司

二〇一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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