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限期搬迁决定书汇编两篇

责令限期搬迁决定书(精选2篇)

责令限期搬迁决定书 篇1

责令限期搬迁决定书

《动物防疫合格证》埇动防(合)字第20xx0034号

地址:三八街道办事处九里村周尚村民组

法定代表人:周克萍 手机号码:

身份证号码:34220xx

因你社在一级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畜禽养殖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责令你社于20xx年1月5日搬迁。逾期不搬迁,我局将报请埇桥区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宿州市环境保护局或者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起诉。

宿州市埇桥区环境保护局

20xx年12月27日

责令限期搬迁决定书 篇2

限期搬迁通知书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望埠镇的总体规划,为保障市重点项目望埠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顺利推进,特限期你(单位)于20xx年01月10日前搬迁位于望埠河头铁路西边的临建选矿场,并拆除有关设备和房屋。若超期,一切责任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20xx年12月27日

接收人: 时间: 送达人: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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