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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党委:
你院《关于增补,戊两同志为党委委员的请示》悉。经校党委会研究,同意增补,两同志为人文学院党委委员。
此复。
中共大学委员会
xx年x月x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报送(北京城市总体规划)(草案)的请示〙(京政发(1992)83号)收悉。国务院同意修订后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一九xx年~20xx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这个〘总体规划〙贯彻了一九八三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对〖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批复〙([1983]29号)的基本思路,符合党的十四大精神和北京市的具体情况,对首都今后的建设和发展具有指导作用,望认真组织实施。
xx年x月x日
主题词:
抄送:ХХХХХХХХ,ХХХХХХХХ,ХХХХХ
ХХХ。
各村党支部:
各村党支部上报的关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村党支部书记结果的报告收悉,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各村换届选举产生的村党支部书记批复如下:
永益村党支部书记
益门村党支部书记
春林村党支部书记
长坪村党支部书记
垭谷村党支部书记
龙头村党支部书记
请各村党支部在11月30日前作好工作交接,新的党支部班子从即日起履行工作职责,新当选的村党支部书记任期自支部选举之日起算,补助从20xx年12月1日起计发。
中共益民乡委员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校团委:
经党委研究:
同意校团委第五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五届委员会,第五届委员会由等九名同志组成。
同意校团委第五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会选举为书记(副处职),(正科职)、为副书记。
机关党总支:
《关于对陆道强同志给予党内除名的请示》已收悉,陆道强同志从20xx年1月起至今未缴纳党费,也未参加组织活动,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经20xx年1月23日党委会审议表决,同意对陆道强同志给予党内除名处理。
请在大会上宣布。
特此通知
中共福建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xx年1月23日
关于X有限公司第一届党委、纪委
选举结果的批复
X有限公司党委:
你公司《关于X有限公司第一届党委、纪委选举情况和结果的报告》(党字[20xx]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党委委员由张三、李四、王某、郑某、于某5名同志组成;
二、同意张三同志为党委书记,李四同志为党委副书记;
三、同意你公司纪委委员由于某、王某、李某3名同志组成;
四、同意王某同志为纪委书记。
此复
公司党委
20xx年7月7日
国函〔1997〕209号
国家旅游局、公安部:
国务院原则同意《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由你们发布施行。 附: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
xx年x月x日
州市人民政府,省体育局:
《xx市人民政府关于申办xx省第xx届运动会的请示》(湖政〔x4〕1号)、《xx省体育局关于确认xx省第xx届运动会举办城市的请示》(浙体〔x4〕137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xx市承办x8年xx省第xx届运动会(以下简称省运会)。
二、xx市要切实加强对省运会承办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集约节约、统筹共享的原则,优化完善体育场馆设施布局和建设方案,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如期投入使用;加大保障力度,认真做好赛事承办及安全保卫工作。
三、省体育局要加强对省运会筹备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尤其要加大对比赛场馆建设进度的督查力度。要抓好竞赛的组织工作,严肃赛风赛纪,确保省运会的成功举办。
四、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积极支持xx市开展省运会筹备及承办工作。
xx省人民政府
x4年8月11日
关于同意成立X有限公司成立党支部的批复
各基层党组织、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员的管理、服务,提高党组织的组建率和覆盖面,同时根据X有限公司要求成立党支部的报告,经镇党委研究,同意成立X有限公司党支部,并同意任支部书记。
X党委
X年X月X日
金华市城建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市区人行道整治、沥青路面改造工程的请示》(金市城开〔20xx〕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实施市区部分行道路人行道及沥青路面改造项目,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八一北街等部分道路人行道改造共21505平方米;环城南路等部分道路沥青路面改造49700平方米。
二、项目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822万元,所需资金由财政性资金解决。
附件:1、市区部分道路人行道改造工程明细表
2、市区部分道路沥青路面改造工程明细表
二〇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红四村党支部:
你村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已收悉,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同意:
中共东城街道红四村支部委员会由蔡斗东、徐赞令、梁瑞友、蔡明西、方仙龙、陈伟燕等六位同志组成,蔡斗东同志任书记,蔡明西同志任副书记。
特此批复。
20xx年4月20日
根据嵩湖村等11个村党支部“两推一选”的得票结果以及党支部成员候选人的任职条件,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对嵩湖村等11个村党支部成员批复如下:
谢文科同志任嵩湖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聂冬华、丁玉花(女)俩同志任嵩湖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聂平奇同志任上聂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车荣兰(女)、聂国高俩同志任上聂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官万明同志任官家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谢小华、叶阳明俩同志任官家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范斌科同志任曹家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曹子荣、危润秀俩同志任曹家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张享莲(女)同志任下泽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饶华龙、饶泉昌俩同志任下泽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董平荣同志任陈油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付金龙、张长荣俩同志任陈油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邓建锋同志任廖家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肖毅君(女、大学生村官)同志任廖家村党支部委员、副书记职务,廖清荣同志任廖家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李后龙同志任加升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颜炳圣、付志兵俩同志任加升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范福仁同志任范家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丁木荣、郑胜恒俩同志任范家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黄小根同志任江下村党支部委员、书记职务,章苗苗(女、大学生村官)同志任江下村党支部委员、副书记职务,丁雪荣同志任江下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阮珍田、谢秋华、陈建江三同志任付家村党支部委员职务;
由于进行党支部换届选举,嵩湖村等11个村原任党支部成员未获任命的,其职务自然免去。
各有关企业:
经镇党委研究,根据篱笆镇企业实际,决定由篱笆镇淮中购物广场、骆庙同飞砂石厂、骆庙灯全砂石厂、篱笆梁桂玲服装店等4家企业成立篱笆镇篱笆社区非公企业联合党支部,党支部书记由李朝顺担任。各有关企业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非公企业党建工作。
特此批复!
中共篱笆镇委员会
20xx年6月27日
镇纪委:
你们《关于给予袁林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请示》(上纪〔20xx〕3号)收悉。袁林财在20xx年担任原严家村村民主任期间,与原支部书记郭世土在向原320省道拓宽征迁薛菊兰户(房屋等共计补偿款计56936元)支付首笔征迁款25000元后,在剩余补偿款完全拔付到村的情况下,以剩余补偿款未拔付到村为理由欺骗薛菊兰,致使薛菊兰户前后20xx年时间未领到应该领取的剩余补偿款。原村民主任袁林财,系党员,对村级财务收支、村务财务公开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负有维护村民正当利益的职责,但其为了一已私利,放任监管,致使村级财务混乱,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侵害了群众利益,造成影响极坏,严重损害党员干部的形象。
袁林财的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规定,构成违反群众纪律错误。鉴于其在镇纪委调查时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并如实坦白承认自己的违纪行为,并积极补偿群众损失,可给予从轻处理。为严肃党纪,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五条第三款、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 20xx年5月19日经镇党委讨论决定,同意给予袁林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请将批复执行情况及时回复我委。
此复。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上方镇委员会
20xx年5月19日
机关老干部党支部:
你支部“关于机关第八支部换届改选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同意王筱明同志任支部书记;陈风英同志任支部副书记;余仁大同志任组织委员;张家银同志任宣传委员;谢建生同志任生活委员。
特此批复。
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20xx年10月23日
市建委:
你委“关于申请友好路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批复的函”收悉。济南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乌鲁木齐市友好路道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我委于20xx年3月21日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该工程初步设计进行了评审,设计单位根据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修改,我委原则同意,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 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该工程起点为西大桥,终点为新医路,总长约4100米。西大桥—十月广场路段:道路红线宽度33米,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路Ⅰ级,双向六车道,道路横断面形式为22米宽机动车道,北侧人非混行道宽5米,南侧人非混行道宽7米。十月广场—新医路路段:道路红线宽度为50米,设计标准为城市主干路Ⅰ级,为双向八车道,道路横断面形式为28米宽机动车道,两侧各6米宽绿化带,两侧各5米宽人非混行道(设置2米宽非机动车道和3米宽人行道)。配套建设雨水、污水、给水、燃气、电力、电信等市政管线。新建改建克拉玛依路、新医路、公园北街、十月广场、民航局、西虹路、明园、黄金局、八楼等地下通道。
二、工程概算
工程总投资4791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2565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3065万元,工程预备费2281.5万元(具体详见附表)。
项目法人要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工程概算。不准随意变更和增加工程建设内容,若擅自变更批复内容,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X年X月X日
机关党总支:
《关于对DDD同志给予党内除名的请示》已收悉,陆DDD同志从20xx年1月起至今未缴纳党费,也未参加组织活动,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经20xx年1月23日党委会审议表决,同意对DDD同志给予党内除名处理。
请在大会上宣布。
特此通知
X学院委员会
20xx年1月23日
地质矿产研究院:
你院上报的《关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补助的请示》(渝地研院文【】26号)收悉。你院徐洪博士申报的《岩石(体)变形破坏过程中的次声波特性研究》(项目批准号:)获得国家自然基金委员会25万元的资金资助。为了提高项目研究水平,应进一步强化项目研究团队,高质量地完成国家项目。经研究,市局同意补助资金10万元予以支持。
请你院对获得国家自然基金的立项项目给予必要支持,主动为该项目研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促成项目研究顺利推进,并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时报市局。
xx市国土房管局
20xx年9月22日
院领导:
近一段时间来,我院,为了,
拟在我院开展。具体意见如下:
一、。
二、。
三、。
以上意见已经各分会主席同意,如无不妥,请批转各部门执行。
北京积水潭医院工会
年月日
福州腾跃体育文化经纪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变更经营地址的报告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经营地址由福州市五一中路57号闽东大厦5层522室变更为福州市五一北路129号榕城商贸中心14层02A号。
请你公司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并依法经营。
此复
20xx年十月十七日
各党总支、党支部:
换届选举结果的报告收悉,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各党总支、支部的选举结果,现批复如下:
中共常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总支部委员会由朱永涛、秦怡、陆定言、范志明、王迪、朱健、葛晟7名同志组成,朱永涛同志任总支书记,秦怡同志任总支副书记。
中共常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总支部委员会由陆卫民、周林江、邹文军、朱叶明、黄霞蓉、李红怡、陈敏峰7名同志组成,陆卫民同志任总支书记,周林江同志任总支副书记。
中共常熟市城市管理局机关第一支部委员会由丁金国、归华、朱明华、杨文清、俞艳红5名同志组成,丁金国同志任支部书记,归华同志任支部副书记。
中共常熟市城市管理局机关第二支部委员会由陈军、黄胜、霍玉宇、包国峰、张濮媛5名同志组成,陈军同志任支部书记,黄胜同志任支部副书记。
中共常熟市环境卫生指导中心支部委员会由李建峰、陶晓东、李广华、管仲恒、高丽薇5名同志组成,李建峰同志任支部书记,陶晓东同志任支部副书记。
中共常熟市城市管理局服装城分局支部委员会由周文革、杨文清、苏杭、姚枫、钱志刚5名同志组成,周文革同志任支部书记,杨文清、苏杭同志任支部副书记。
中共常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监督指挥中心支部委员会由马健同志任支部书记。
中共常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琴湖中队支部委员会由 金欢、陆定言、曹敏、汤振清、张凯晨5名同志组成,金欢同志任支部书记,陆定言同志任支部副书记。
中共常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方塔中队支部委员会由 陆双虎、范志明、陆文宇、陆晓芸、顾艳阳5名同志组成,陆双虎同志任支部书记,范志明同志任支部副书记。
中共常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兴福中队支部委员会由王迪、荆喜明、徐锋、蔡一帆4名同志组成,王迪同志任支部书记。
中共常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虹桥中队支部委员会由 陆旻丰、顾进锋、缪悦3名同志组成,陆旻丰同志任支部书记。
中共常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机动一中队支部委员会由朱健、陶顺、李婧妍3名同志组成,朱健同志任支部书记。
中共常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机动二中队支部委员会由葛晟、李正刚、温忆3名同志组成,葛晟同志任支部书记。
中共常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机动三中队支部委员会由王刚同志任支部书记。
中共常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机关支部委员会由周林江、邹文军、朱叶明、查一兵、周衡5名同志组成,周林江同志任支部书记。
中共常熟市城东环境卫生管理所支部委员会由汪志军、张怡钢、周丽娟3名同志组成,汪志军同志任支部书记。
中共常熟市城南环境卫生管理所支部委员会由李红怡、毛晓峰、邹耀明3名同志组成,李红怡同志任支部书记。
中共常熟市城北环境卫生管理所支部委员会由黄霞蓉同志任支部书记。
中共常熟市城市废弃物处理管理所支部委员会由陈敏峰同志任支部书记。
中共常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离退休支部委员会由唐欲朴、邵祖元、包芳3名同志组成,唐欲朴同志任支部书记。
特此批复。
中共常熟市城市管理局委员会
赤水市丙安乡卫生院:
你单位报来的《赤水市丙安乡卫生院业务综合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环境特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赤水市丙安乡卫生院位于赤水市丙安乡丙安村老鹰坝,乡政府中心道路南侧,用地面积1738.00㎡,一层主要设置入口大厅,内科,外科、中医科,儿科、清创室,注射室,输液大厅,医护办公室。二层主要设置:病房,手术室,配药室,医护办公室,检查室,待产室,产房。三层主要设置:行政办公室,资料房,保管室,会议室。
二、《报告表》指导思想明确,评价标准、保护目标设置适宜,提出的各种环境保护措施,经济合理,切实可行,该《报告表》可以作为日后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环境管理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结论和建议,同意该项目在拟选址建设,《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在项目实施中予以落实。
(一) 加强项目建设期间环境管理,把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1、加强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阶段主要为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通过沉淀、过滤、隔油隔渣处理后回用至工地用水工序,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
2、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按建筑垃圾有关规定及时清运出场。避免在行车高峰时运输建筑垃圾,必须及时将建筑垃圾运往建筑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本项目施工期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及时清运到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到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理。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废机油,以及装修阶段产生的含油漆等化学材料的内包装材料、废抹布等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应分类收集后,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3、加强施工期环境空气保护,施工场地和道路扬尘、施工机械柴油燃烧废气、运输车辆尾气以及装修废气等。在建设期应对附近道路及时清扫和洒水,同时必须采用封闭车辆运输,以减少道路扬尘。加强施工管理,配置工地细目滞尘防护网,最大程度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应尽量选用防火、低毒、低辐射环保型室内装修材料,尽量不要使用含有笨类、醛类、卤代烃溶剂或者芳香族化合物等一些对人体影响很大、会造成人体健康损害的污染物。装修完成后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尽可能地将对环境空气的影响降到最低。
4、加强对施工噪声的管理,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建设单位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置隔声屏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等治理及控制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除必须连续作业的工序外,晚上不得施工。如必须施工则需报赤水市环境保护局同意并公示后方可进行,日常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施工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的规定。
(二) 加强营运期环境管理。
1、加强营运期废气管理。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机动车尾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通过加强交通管理,加强项目区内绿化、合理安排汽车进出时间等措施来控制汽车尾气;对污水处理后外排,并且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xx) 中表3要求。对垃圾收集点和污泥堆放点恶臭,应保持收集堆放点内外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毒,及时交具备资质单位清运。
四、加强项目规范化管理。项目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工作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制定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将环保纳入日常生产生活中,最大限度地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加强风险管理,完善项目风险防范制度和措施。加强对医疗废物和废水危害的宣传教育,污染物排放口(源)设立环保警示标志。
五、该项目COD、NH3-N等排放总量从生活污水处理系统中统一核算,不单独分配总量。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及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委托有竣工验收监测资质的环境监测站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该项目业主应在项目试运行前到赤水市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
七、该《报告表》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重新向我局报批《报告表》;《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该《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该项目涉及医疗用放射性设备、用剂、废物等内容不在此次批复内容之内,请按相关规定报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另行审批。
九、该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其他环境保护要求以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文本作为依据。
十、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赤水市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赤水市环境保护局
20xx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