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节目评分细则(精选3篇)
一、评分形式
1、打分。比赛以100.00分制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选手得分取平均分。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在排名时,若得分相同,则并列排名。
2、开始评分。前两个节目先不评分,待第三个节目完毕后,一起评分。从第四个节目开始,每个节目都是在节目完毕后及时评分。
二、具体评分标准
内容形式(15分) 节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形式与主题相符。 形象包装(10分) 服装美观大方,造型符合表演主题,舞台效果好。 舞台形象(15分) 舞台形象自然大方,精神面貌好,无扭捏感,无偏台现象。
节目效果(60分)(分舞蹈和小品)
舞蹈类:
1、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动作流畅。(30分)
2、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符有节奏感,整体表演动作处理得当,富于变化,队形变化多样,整体效果好,给人以美感,现场反映良好。(30分) 小品类:
1、表演流畅,表演者能准确、熟练的把握表演的内容,合理的运用道具,合理的演绎主题。(30分)
2、表演的整体感强,与音乐背景或其他人物配合默契,完整、准确的演绎出其内涵,舞台表现力好,现场反应强烈。(30分)
评分标准
一、评分形式
1、打分。比赛以100.00分制打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选手得分取平均分。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在排名时,若得分相同,则并列排名。
2、开始评分。前两个节目先不评分,待第三个节目完毕后,一起评分。从第四个节目开始,每个节目都是在节目完毕后及时评分。
二、具体评分标准
内容形式(15分) 节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形式与主题相符。 形象包装(10分) 服装美观大方,造型符合表演主题,舞台效果好。 舞台形象(15分) 舞台形象自然大方,精神面貌好,无扭捏感,无偏台现象。
节目效果(60分)(分舞蹈和小品)
舞蹈类:
1、舞蹈整体编排具有合理性、连贯性、完整性,动作流畅。(30分)
2、舞蹈动作吻合音乐旋律,符有节奏感,整体表演动作处理得当,富于变化,队形变化多样,整体效果好,给人以美感,现场反映良好。(30分) 小品类:
1、表演流畅,表演者能准确、熟练的把握表演的内容,合理的运用道具,合理的演绎主题。(30分)
2、表演的整体感强,与音乐背景或其他人物配合默契,完整、准确的演绎出其内涵,舞台表现力好,现场反应强烈。(30分)
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为了更客观地做好本次活动的评分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一、评分
每个节目满分10分。其中表演状态2分;节目内容取材2分;表演艺术水平2分;节目背景设计1分;节目时间控制1分;节目整体感觉2分。九个评委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再取其他七个的平均分为该节目最后得分。
二、标准
细 则 标 准 分 值 备注
1.表演状态
(2.0分) 演出服装、化妆到位 0.5分
表演者动作恰当得体 0.5分
表情自然大方 0.5分
整体状态控制较佳 0.5分
2.内容取材
(2.0分) 创意新颖 0.5分
自然健康 0.5分
能展现当代学生的精神风貌 1.0分
3.
表
演
艺
术
水
平 歌曲演唱(2.0分) 声调准确 0.5分
音量控制适中 0.5分
整体水平感觉 1.0分
舞 蹈(2.0分) 动作整齐优美、舒展大方 0.5分
有创造性和一定的难度 0.5分
节奏感强,表情合乎音乐情节的要求 1.0分
器 乐(2.0分) 姿态自然大方 0.5分
演奏熟练程度 0.5分
整体水平感觉 1.0分
4.节目背景设计(1.0分) 以背景音乐的选取与节目内容的整体搭配为主。 1.0分
5.节目时间控制(1.0分) 整体时间要求3—8分钟;不够3分为太短,超过8分为太长。节目时间太短或太长应酌情扣分。 1.0分
6.节目整体感觉(2.0分) 此项在以上各项评分的基础上进行评分。以上各项整体结构合理,整体布局较佳者酌情给分。 2.0分
组织方式:以省(市、自治区)为单位,由各省(市、自治区)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组织成立复赛组委会,负责确定承办院校、组织实施复赛、安排参赛作品评阅等工作。要求复赛承办院校提供能设置局域网的机房,有一台服务器,并有能满足参赛人数的电脑。
参赛资格:各初赛赛点的特等奖获奖选手进入复赛。复赛组委会至少提前两周将复赛通知发给本省(市、自治区)所有符合参赛资格的院校,并预先公布复赛名单。
比赛时间:大赛指定复赛日期为20xx年10月13日、10月27日、11月3日、11月10日,时间均为9:00-11:00。同一时间比赛的省(市、自治区)采用相同赛题。各省(市、自治区)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须在9月30日前确定复赛时间与承办院校,发布复赛通知,同时报送大赛组委会。
比赛题目:由组委会拟定,由专人送到复赛地点,比赛开始时当场公布。比赛题目在比赛前严格保密。复赛赛题为议论文写作1篇、说明文写作1篇,每篇长度为500词左右,写作时间共两小时。
比赛方式:现场写作,使用大赛专用写作评阅系统进行操作。比赛不允许携带电子设备,不允许使用网络。
评委组成:评委人数不少于5人(须包含外籍评委),中国籍评委须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有英语写作教学经验。每所学校(含复赛承办学校)只能有一人担任评委。
评分方式:写作系统评阅、人工评阅。两篇作文分数相加得出每位选手总分。须于比赛当日将所有复赛作品(电子版)提交大赛组委会,并于比赛结束两日内将复赛成绩单和入围决赛的选手名单提交组委会。组委会将对复赛成绩进行复核,并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决赛选手名单。
评分标准:评分标准须规范、公平、公正,可参考决赛评分标准。比赛前应召开评委会,讨论并贯彻评分标准。复赛组委会应保存原始评分记录,并接受选手和指导教师的查询。比赛后建议以适当方式安排评委点评,以给予参赛选手与指导教师一定的参赛反馈。
奖项设置:复赛设置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其中特等奖3名。特等奖获奖选手代表本省参加决赛。所有获奖选手都将获得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的获奖证书及奖品。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相应获得指导教师特等奖和指导教师一、二、三等奖。
赛场布置:组委会秘书处将提供统一宣传海报模板,承办单位也可自行设计,但必须包含大赛名称(“‘外研社杯’全国英语写作大赛”)和主办单位名称。复赛组委会可根据需要将复赛改称为省(市、自治区)级决赛。
特别提示:
1. 各地复赛组委会应向本省(市、自治区)所有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发布比赛通知,保证本地区所有院校有公平参赛机会,不建议对选手的院校、年级或专业等进行特别限制。
2. 各地复赛时间、地点、承办单位联系人确定后,主办单位将在大赛官方网站公布。
3. 各地复赛应遵守大赛章程,保证比赛的规范性、公平性与公正性。主办单位将派员赴各赛区进行观摩。如接到有关复赛的投诉反馈,复赛组委会将协同调查。如发现选手有舞弊行为,立即终止其参赛资格。如发现评委有徇私行为,立即终止其评委资格。
4. 复赛获奖证书将按照网上注册实名颁发。同时大赛组委会将为复赛承办单位颁发复赛组织奖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