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摄影社团评比细则(汇编2篇)

大学摄影社团评比细则(精选2篇)

大学摄影社团评比细则 篇1

一、基本制度

1、开会不得迟到早退,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会场,每次都要签到,三次迟到将做自动退社处理。

2、社团成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破坏学校的规章制度,如有此类事件发生(包括被其他同学举报),将被退出社团。

3、未经团委允许,不得擅自举行活动或组织成员集会,扰乱学校秩序。

4、与各社团要保持友好关系,互相帮助,共同进步。

5、社团是为全校同学服务的,各项活动应面向全校各个班级(特殊活动除外),如有成员故意分裂同学关系,有严重级别歧视的,将被退出社团。

7、社团组织活动期间,如有成员发生各种矛盾、冲突等不良现象(无法避免的事件另外处理),将在社团考核中扣10分,情节严重的社员要报德育处给予处理。

8、活动前一周提交活动书面计划,经团委审核后(大型活动须经团委领导批示)后方可实行,活动计划一定要详细周密,如场地,时间,物品申请,规模等,活动结束后上交工作总结并存档。

9、所有活动应在课余时间开展,如果有成员不经过批准擅自组织,社团考核扣5分

二、财务制度:

1、各项财务支出必须详细列表,并附上正式发票,以便成员审查帐目,经手人需签字。

2、社团开展活动时所用的校设备以及公共设备必须及时、完好无损的送回原处,若有损坏或丢失由损害人承担。

3、社团每次财务支出以后必须马上将发票保存至负责人处。

4、严禁乱收费,会费使用不规范以及乱开发票的,一经审查核实,当事人将送至德育处给予处分并追究其责任,赔偿社团所有开支。

三、补充

1、每个社员都要有主人翁的精神,要对社团内的事情鞠躬尽瘁,全力以赴。

2、每个社员对社团的发展以及规划都有发表意见的权利以及使命,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以上报社长,然后社长上报团委,一经录用,给予奖分。

4、学期末,根据考核分数评选出优秀社团两名,每个社团评出1—2名优秀社员。学校将统一颁奖。

大学摄影社团评比细则 篇2

第一条、摄影协会是在三峡电力职业学院组宣部导下的学生社团组织。它是由爱好摄影的在大学生组成。

第二条、摄影协会以服务广大教职工,丰富广大学生们业余文化生活,提大家的素质和生活质量为前提,以倡导教职工对摄影艺术的追求为目的。为反映我校风貌、丰富学习生活、促进学生精神文明建设而努力。

第三条、摄影协会组织全体会员学习摄影知识,探索摄影艺术,开展摄影活动,进行摄影创作。摄影协会围绕摄影中心工作开展活动,通过活动锻炼会员的工作能力和摄影技巧以及培养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品质。为了严肃本协会纪律,活跃学生课余生活,促进协会的发展,现制定本章程。

第四条、会员入会后签发会员证,会员证证明会员身份。会员可持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可在一定的公开场所进行正当的摄影活动,但不可持证进行违法、违背协会章程及违反学校纪律的活动。

第五条、会员有遵守章程、执行决议、缴纳会费、参加活动、承担和完成协会委托任务的义务。

第六条、本协会会员享有的权利

1.享有参加协会举办的各项活动的摄影权利。

2.对本协会的工作提出建议或倡议,为协会发展出谋划策。

3.协会会员的优秀作品有向协会外推荐,取得奖励的权利。

第七条、本协会会员享有的义务

1.严格遵守协会内的有关制度,服从协会内的安排,按时高质量的完成协会分配的任务。

2.积极参加本协会的各类活动,有事须事先请假,由秘书长批准。不得无故缺席,无故缺席三次者,做自动退会处理。

第八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退会不退费。

第九条、协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三名,秘书长一名,并请有摄影经验的老师指导。

第十条、会长负责全面工作,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各部实施;贯彻落实上级指示和任务。副会长和秘书长负责协助会长开展工作,并负责协会日常工作,并可行使会长委托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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