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党小组评选细则(通用2篇)
一、评审小组
由学校党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为党总支委员和各党小组代组长。
二、评选时间:6月份
三、 评选比例:优秀党员为全校党员教师总数的20%;先进党小组为总个数的30%。
四、评选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
五、优秀党员评选程序
1、由党员教师根据评选要求自行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递交给党小组。
2、党小组进行初审,并在党小组内通过民主评议的方式择优推荐人选给党总支。
3、党总支审查党小组上送的推优人选,在党员大会上投票表决,确定校级优秀党员和上级党组织的优秀党员人选。
4、授予年度校级优秀党员光荣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评选内容及评分细则:
1、遵守法律法规,做合格公民。
(1)全年没有违法犯罪记录(含交通违法)的奖励5分。
(2)积极参与社会活动,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党员奖5分
2、敢于亮出党员身份,《公开承诺书》上墙上宣传栏,自觉接受教师、学生、家长的监督,积极参加“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学习活动,做好学习记录。
(1)参加组织生活准时参加每次加1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2)在两学一做学习记录每月检查中被评为优秀者+2分;良好者+1分,不合格者酌情扣分。
(3)在党总支举行的党员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3、敢当标兵、勇作模范,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家校共育、社会活动等工作中主动承担重任,如争取上高三、争做班主任、勇于接手差班和差生等。
(1)高一、高二级由学校任命担任班主任加1分,主动申请担任班主任加1.5分;高三则分别加多0.5分。
(2)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优秀级长、科长(含备课组长)的党员每学期+3分,表扬班主任、表扬级长的党员每学期+2分;
(3)被评为学校学科教学优秀教师的每学期+2分;
(4)被评为学校优秀科组的科任每学期+1分,表扬科组的科任每学期+0.5分;优秀备课组的科任每学期+1分,表扬备课组的科任+0.5分;
(5)被评为学校优秀科组长的每学期+1分,优秀备课组长的每学期+1分。
(6)担任班主任工作效果差,学生反映不满(政教处查证属实)或未完成德育处工作任务一次扣2分。
(7)担任教育教学服务性工作(各处室)态度不好,工作不积极,未完成本部门布置的工作一次扣2分。
(8)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因工作失误给学校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扣5-10分。
4、在学校或党总支组织的重大活动中贡献大,表现突出的党员经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同意直接评为优秀党员。
七、以下情况者,取消优秀党员和先进党小组的评比资格:
1、不按时交纳党费;
2、无故不参加党组织生活或有事未履行请假手续;
3、不完成党安排的工作,如不参加学习、上交党员作业,不服从党组织和学校的正常工作安排;
4、存在“均安中学年度优秀教师评选一票否决”的情形。
八、优秀党小组的评比。
1、每个党小组的所有党员的总加分和总扣分成为本组的总分,除以本组党员人数,成为本组的人均分。
2、七组以平均分排位,前两组为先进党小组。
本方案解释权在均安中学党总支,试行一年。
一、评选范围
1.先进党支部: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
2.优秀共产党员:机关党委全体正式党员
3.优秀党务工作者:机关党委全体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评选名额
先进党支部10个,优秀共产党员30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
三、评选标准
(一)先进党支部
1.领导班子好、支部建设成效显著。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党支部班子团结务实,清正廉洁,大力推进学习型、服务型、高效型、创新型、廉洁性支部建设,建设成效显著,支部在机关党委支部日常工作动态考核中优良。
2.党员队伍好、基层组织建设坚强有力。大力推进支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强、作风形象好,深入践行“两学一做”等系列学习教育要求,党员发展、培训等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较强。
3.工作机制好、责任体系健全。认真落实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要求,严格 “三会一课”、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组织生活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示范作用好,活动成效显著。
4.工作业绩好、党建特色鲜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紧密结合支部工作实际,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在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有特色、有作为。
5.群众反映好、为民务实风清气正。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成为支部党员的自觉行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文件精神,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政治素质优。理想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热爱党务工作,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头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注重学习党的理论,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2.党务业绩优。自觉按照《党章》、《准则》、《条例》等规范党建工作,有较丰富的党务工作经验和实际工作能力,从事党务工作不少于2年,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推动党务工作和党建活动成效明显。
3.工作作风优。能够准确把握好党建工作目标定位,开展党建工作勤奋务实,任劳任怨。充分发挥联系、服务、宣传、教育作用,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在管理服务的具体实践中建功立业、成效明显。
4.廉洁自律优。坚持廉洁奉公,模范遵守党纪国法,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职,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始终保持和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5.群众评价优。带头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强,人文素养和道德品质好,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党员和群众中形象好、威信高。
(三)优秀共产党员
1.坚定理想信念、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自觉遵守党章,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积极完成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2.立足岗位实践、带头争创佳绩。爱学习肯钻研,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低调务实、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牢记党的宗旨、带头服务群众。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群众观念和社会责任感强,在服务基层群众的具体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有作为、口碑好。
4.严格廉洁自律、带头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反对“四风”,自觉查找和改进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在端正党风中表率作用突出。
5.坚持党性原则、带头弘扬正气。党性意识强,自觉履行党员义务,加强党性修养,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组织观念强,自觉服从党的领导、接受党的教育,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积极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活动。
四、评选办法
1.评选工作结合年度考核由机关党委统一组织,每两年开展一次评选活动。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推荐名单进行评定,经党委会研究同意后,进行表彰。
2.先进党支部由各党支部自行申报,机关党委组织人员进行综合评定确定;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由支部推荐申报,10人(含10人)以下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0-1名,11-30人支部可分别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0-1名;30人以上支部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2名,优秀党务工作者0-1名,机关党委将根据各支部推荐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确定优秀人选。
3.各党支部要对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确定推荐名单。推荐申报要注重面向基层一线。推荐中要增加透明度,推荐名单和评选条件要进行公示。在此基础上,报送机关党委。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评选表彰先进典型是机关党委党建的重要工作,也是是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载体,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
2.坚持以评促创。要通过深入细致、扎实有效的工作,使评选过程成为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的过程,成为各党支部和党员干部相互学习、提升素质的过程,成为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过程,努力在机关党员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