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安全工作会议讲话(精选2篇)
同志们: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及上级关于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冬季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特点,为了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防患于未然,决定召开今天这个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分析当前学校安全面临的形势,安排部署全市学校冬季安全工作。刚才,同志们参观了老河口市校车管理现场,老河口市、枣阳市和高新区分别从不同侧面作了交流发言,讲的都很好,希望各地认真学习借鉴。下面,我就做好当前学校安全工作讲三点意见,供大家在工作中参考。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
安全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学校安全工作是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关系到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的大事,同样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头等大事。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要像抓教育教学工作那样,将学校安全工作时时拿在手上,处处放在心上,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为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今年特别是秋季开学以来,市教育局以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建设为抓手,采取一系列措施狠抓学校安全工作,先后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大检查和经常性的明查暗访活动,实施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整治月、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整治月、护校安园、消防安全整治、召开学校安全工作督办会议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全市教育系统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发生重大涉校刑事案件,没有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为全市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这些成绩的取得,主要得益于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共同努力,得益于各项安全规定得到落实。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学校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面临形势依然严峻。 今年上半年,我国连续发生暴恐袭击事件、校园暴力伤害和学生踩踏事故,以中小学生为伤害对象的报道经常见诸报端、网络,仅我省麻城、潜江、郧西三地就先后发生了校园内砍死砍伤学生及胁持学生的恶性事件。我市虽未发生类似事件,但也发生了因学生跳楼、游泳、交通等因素导致的学生死亡,个别学校还发生了火灾和食物中毒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这些问题的发生,充分说明了校园安全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和严重性。具体来说, 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 学生非正常死亡时有发生。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先后有近10 名学生因跳楼、游泳、交通事故、猝死等原因死亡。 二是学校周边环境问题比较突出。 学校周边存在的交通拥堵、乱摆摊设点、向学生出售不卫生食品和不健康玩具和书籍等乱象,虽经多次整治,但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整治工作力度和成效离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有相当大的差距,一些校园周边存在的突出问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三是农村学校安全防范基础建设还很薄弱。 20xx年至今, 《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 出台已三年 ,但各地落实的效果有很大差别,城区的学校基本能达标,但广大农村学校特别是边远山区的农村学校“三防”设施还很薄弱,防范能力还比较差,还有很多欠账。 四是部分地方和学校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 责任意识不强,学校安全管理措施没有落到实处。各地各学校一定要充分认识校园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极端重要性,把校园安全作为办人民满意教育的大事来抓,进一步增强做好校园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以对生命强烈的敬畏感、对人民高度的责任感,把学生当作亲人,以百分之百的努力,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好。
二、强化措施,全力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各项工作
冬季已经来临,加之正值岁末期末,这一时期学校事情多、人流量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冬季天干物燥,低温、大雪、大雾等极端天气多,学生在宿舍违章用电取暖极易引发火灾,极端天气极易造成道路泥滑影响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甚至可能引发大雪压塌校舍等安全事故。因此,各地各学校要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冬季学校安全各项工作。
(一)确保学生上下学交通特别是校车安全。 11 月11 日 至12 日,省校车管理领导小组在潜江市召开了全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 ,今天与会的同志们大都参加了。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要求,特别是省教育厅余学敏书记的讲话精神,切实抓好校车安全管理,严防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大家都清楚,校车事故一发生,都是群死群伤的恶性事故,都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就在20xx年11 月19 日, 山东省烟台蓬莱潮水镇发生一起大货车与一辆接送幼儿园幼儿的面包车相撞事故,造成11 名幼儿死亡,3 名幼儿受伤。近几年发生的比较惨烈的校车事故还有: 20xx 年11 月17日,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一辆大翻斗运煤货车与幼儿园接送幼儿的面包车相撞,致5 人当场死亡,15 人在送往医院抢救途中死亡 ;同年12 月12 日,江苏徐州丰县,一辆校车在行驶途中,因乡村小道路面湿滑,侧翻滑入村间灌溉用的小河,造成15 名学生死亡,11 名学生受伤; 20xx年12 月24 日,江西省贵溪市接送幼儿园幼儿的校车侧翻掉入水塘,造成3 名儿童当场死亡,8 名儿童经抢救无效死亡 ;20xx 年7 月10 日,湖南湘潭一校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翻车掉入水库,致车上11 人全部死亡,其中8 名幼儿。此类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还有很多,在痛惜这些幼小生命过早凋谢的同时,我们还应感到肩上责任的沉重和任务的艰巨。我市近几年虽然未发生大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但较小的校车事故也是时常发生。如20xx 年4 月,樊城区牛首镇幼儿园一辆校车侧翻,致十多名幼儿受伤;襄州区一幼儿园校车在行车途中刹车失灵,造成多名儿童受伤;20xx 年7 月,襄城区一幼儿园校车在接送幼儿倒车时,致一名2 岁儿童死亡。其他因交通事故致学生死亡受伤的情况还有很多,大家在基层工作,应该比我们更加清楚。据统计,交通事故致学生死亡的比例,占学生意外死亡的30% 多。我们一定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管理力度,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别要坚决防止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出现。
目前,我市校车安全管理和学生上下学情况不容乐观。一是正规校车数量较少,大部分接送学生车辆还不符合校车安全技术标准。二是办理校车许可、驾驶员许可的比例低。各县、市这方面的工作仍然处于停滞状态。三是大量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在接送学生,大部分学生还在乘坐农用车、三轮车、“黑校车”、超载车辆上下学。四是超员超载、不按规定线路、速度行车现象比较普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按职责分工切实加强对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和校车服务方的监管。一是 要做好现有条件下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要很好地学习借鉴老河口市立足现有实际,探索校车管理的经验。各地情况不同,条件各异,但只要加强责任心,肯动脑筋,敢动真格,办法一定会有的。二是督促各学校、幼儿园及时做好接送学生车辆的冬季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坚决杜绝校车“带病上路”。三是 要督促做好校车驾驶人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管理,严禁出现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避免车辆停靠再启动时安全事故的发生。遇有大雾、大雪或路面有结冰现象时,要及时停运校车,并提前告知学生家长,由家长或监护人护送学生上下学。四是 要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校车及其他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和查处力度。严查校车超速超载、私自改装、未取得校车驾驶员资质驾驶校车等现象。严查农用车、三轮 车、报废车接送学生。严查未取得校车许可的“黑校车”。五是 要教育学生及学生家长不要乘坐农用拖拉机、三轮车、报废车和未经许可的“黑校车”等不安全的车辆上下学。六是要加快校车、校车驾驶员许可制度的办理力度。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的沟通协调,尽快按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室《 襄阳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意见 》要求,为符合条件的校车和校车驾驶员办理许可,以实现校车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
(二)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一是切实落实学校安保经费。安保经费不落实,校园的安全保卫就没有保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与防范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有关文件中都明确要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的中小学、幼儿园招聘保安人员所需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但从目前情况看,我市除了樊城区、老河口市、高新区政府出资聘请了学校保安外,其他各县(市)区所辖学校和市直学校的安保人员经费,都没有按照要求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各地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争取进一步的重视和支持,争取尽快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经费纳入本级相关部门年度预算并足额保障 ,确保学校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设置专门保卫机构,配备与治安保卫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保卫人员。三是各地要积极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安防达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按照《湖北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标准》,尽快为学校、幼儿园足额配备专职保安员负责学校大门值守,配齐防护器材,配齐监控设施,规范安装监控探头和监控室。四是进一步加大学校“一键式报警”系统的安装力度。各地各学校要按照上级要求,尽快为学校安装“一键式报警”系统,切实提高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今年底以前,各地安装“一键式报警”系统的学校比例要达到30% 以上,明年5 月份以前,“一键式报警”系统要覆盖全市所有中小学、公办幼儿园。五是要进一步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实行封闭管理,严格落实来访人员、车辆审查、验证、登记、准入制度,校园巡查制度及学生宿舍教师值班等制度。六是要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坚决摒弃恶性事件不会在我校发生的糊涂想法,切实增强危机意识、忧患意识,把发生在其他学校的惨痛教训作为镜子,加大校领导、安保人员和师生防范突发事件的教育、演练力度,提高正确处置、应对各种突发状况的能力。
(三)进一步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冬季是火灾高发 季节,也是学生使用违章电器的高峰时段。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校园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一是 要立即开展一次火灾隐患排查。近日,市防火委召开全市消防工作会议,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都将学校、幼儿园作为消防工作的重点单位。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要求,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排查校园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消防通道的疏通情况、消防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等。排查的重点部位包括学生公寓、教工宿舍、行政楼、食堂、实验室、图书馆、锅炉房、配电房、超市等重点场所,特别要对校园内的危旧建筑、老旧电网线路等进行重点排查。二是 要坚决及时整改到位。对消防设施损坏或不足的,要及时更换补充;消防通道堵塞的,要确保畅通;对影响应急逃生的防护网(栏),要坚决拆除或增开应急窗口;对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要坚决予以拆除。特别是对市消防部门重点督办的学校,要严格按督办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及时报请验收。三是 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要通过课堂教学、校园网、主题班会、知识竞赛、演讲、校园广播、宣传栏、办黑板报等形式,加大防火宣传教育力度,特别要告诫中小学生不要***,不要在无大人陪伴下玩烟花爆竹,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四是 要认真开展逃生演练。寒假放假前,各学校至少要组织一次上课状态下的疏散演练,寄宿制学校至少还要组织一次夜晚睡觉状态下的疏散逃生演练,使师生员工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扑救初始火灾、逃生自救等知识。五是 切实加强宿舍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搭乱接电线,严禁在宿舍使用明火、烧炭取暖。中小学宿舍夜晚必须要有老师驻寝值班,防止发生意外时学生“群龙无首”。六是 加强易燃易爆物品和特种设备管理。要加强教室、办公室、宿舍取暖设备管理,保证室内空气流通,防止一氧化碳中毒等意外事故。要加强学校实验室、食堂内易燃易爆物品和锅炉等特种设备管理,防止发生爆炸等意外事故。
(四)加强学生食堂和公共卫生安全管理。 从近几年的情况看,每年我市都会发生1 至2 起因食用变质饭菜、食材处理不当导致的食物中毒现象,如继续给学生食用剩饭剩菜、食用已发芽的土豆或未经炒熟的四季豆等等。各地各学校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抓好秋冬季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和传染病防控工作。一是 要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培训和健康管理,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落实好食品留样制度,确保学校食品采购、加工、出售、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二是 要加强传染病防控。随着天气逐渐变冷,学校的教室、宿舍等都将封闭保暖,通风不畅易导致流感、结核病、伤寒、手足口等传染病高发,中小学校要切实落实晨检制度和因病缺课追踪制度,及时发现和报告发热等症状的学生患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学生集体活动的教室、宿舍等场所,既要做好御寒保暖,又要定期开窗通风,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三是 要注意冬季体育锻炼的安全防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广泛开展冬季体育锻炼的同时,要加强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因体育锻炼引发安全事故。四是 要确保各类大型活动安全。临近年末,学校和学生社团组织的文体活动较多,要严格大型活动报批备案制度,加强对活动举办的监管和安保工作,确保不发生踩踏等安全事故。
(五)持续推进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按照省、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整治月”的要求,各级领导小组都要挂牌督办抓好10 个重点整治项目。 按照计划,各地整治月活动和10 个重点项目整治要在11 月底前全面结束。近期,省教育厅将联合省直有关单位和新闻媒体,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检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问题反复性非常强、非常顽固,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形成不是一朝一夕之功,也不能毕其功于一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已有好的专项机制,关键是要抓推动、抓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牵头单位,要认真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主动加强同成员单位联系,经常召集有关部门研究工作、解决问题,寻求支持,深化整治,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各地要坚持将阶段性集中整治与经常性排查治理相结合,持续推进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
(六)继续深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经常性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对校园内的危险建筑、电网线路、消防设施以及门厅、楼梯、走廊、厕所等部位进行重点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整改台帐,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能整改的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立即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进行整改。在整改结束前,要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三、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强化工作责任。 这里强调,关键是要落实好三个责任,即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党政一把手都要对安全负总责的“党政同责”责任、班子成员在管业务同时也要管安全的“一岗双责”责任、学校是校园内部安全工作责任主体的责任。责任明确后,要实行严格的工作考评和责任追究。省、市已出台规定,安全工作实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对安全工作,党政一把手特别是分管领导必须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 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严防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对工作中不履行学校安全职责或执行不力, 造成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二是进一步加大投入。 良好的条件保障是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前提。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推动地方财政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经费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大投入,足额确保学校安全工作所需经费。要进一步优化经费投入结构,提高安全工作经费比例,将安全设施作为学校办学条件的重要部分,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
三是扎实开展检查督办。 会后,各地各学校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立即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重大问题和学校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报告。
四是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各地 各学校要进一步 落实领导带班、干部24 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应急值守组织体系和应急管理工作流程,要准备足够的应急力量,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妥善处置。出现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
五是狠抓工作落实。 应该说,各地和各级各类学校对安全工作是重视的,工作中也想了很多很好的办法。今年以来,我们就学校安全工作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发了一系列文件,及时预警、提前部署,工作上赢得了主动。现在的关键在于落实。抓安全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工作作风扎实至关重要。大家一定要以 踏石有印、抓铁有痕 的精神,以求真务实、锲而不舍的作风,把学校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同志们,学校安全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手段,竞进提质,狠抓落实,推进学校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为 今年全年工作完美收官,为明年各项工作良好开端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志们:
这次现场会是省局成立以来首次召开的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总结交流经验,分析面临形势,明确目标任务,进一步推动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上午,大家实地参观了巴彦港镇安监站建设情况。刚才,哈尔滨、齐齐哈尔、黑河、绥化市等7个单位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作了经验介绍。希望大家结合本地实际,相互学习借鉴。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机构编制等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抢抓机遇、乘势而上,积极推进乡镇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借力推进乡镇安监机构建设。各市(地)牢牢抓住贯彻落实《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xx〕44号)等文件的契机,在推进县(市、区)安监机构独立设置的基础上,着力抓好乡镇机构建设。据统计,目前全省893个乡镇中,775个已设立安全监管机构,其中独立设置的有508个,占66%;共有乡镇安全监管人员2656人,其中专职人员596人,占22%。哈尔滨市291个乡镇(街道)全部设立安监站,配备专兼职人员810人,其中专职人员466人;齐齐哈尔市161个乡镇(街道)全部实现安监站独立设置,配备站长和工作人员353人;绥化市171个乡镇全部设立了安监站,80个辖区内高危企业或重大危险源较多、安全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安监站实现独立设置,其中专兼职监管人员399人。二是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哈尔滨市总结推广巴彦县、呼兰区、双城区开展网格化监管的经验做法,采取“定格、定人、定责”的方式,着力构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全面覆盖的网格化安全生产监管体系。齐齐哈尔市总结推广拜泉县加强乡镇安全监管机构建设的经验做法,将安监站设置为隶属乡镇政府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人(安监站长1人,工作人员1人),所需编制和人员从同类事业单位中采取抽编带人的方式解决。既解决了扩充编制面对的困难,也节省了重新招录人员耗费的时间和精力。三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各市(地)在推进乡镇安监机构建设的同时,把制度建设、规范运行摆上重要位置。哈尔滨市印制了安全生产检查表汇编手册,明确了各个行业的检查依据、程序与办法、重点,规范检查行为,有效解决了检查无重点、标准不统一的问题。绥化市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例会、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安全检查、案件移送、档案管理、廉政建设等一系列制度,做到每个执法行为都在确保规范的前提下高效运行,实现了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四是不断加强乡镇安全监管工作。各市(地)从实际出发,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较好发挥了乡镇安监机构作用。哈尔滨市乡镇(街道)安监站20xx年共查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600余起,罚额140余万元,隐患整改率达90%以上。黑河市各乡镇安监站检查企业达1200余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1400份,查出各类隐患和问题1150处,已全部完成整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18起,罚款13.3万元,向县(市、区)安监局移交重大处罚案件5起。
在充分肯定乡镇安监机构建设和发挥作用的同时,我们必须看到客观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一是一些市(地)、县(市)对建立乡镇安监机构、强化乡镇安全监管工作认识不到位,还存在思想上的误区,认为与南方经济发达地区不同,我们的乡镇缺少生产加工类企业,商贸流通企业也少,多数为农业乡镇,安全监管的任务不重,没有必要设立安监机构。二是安监机构建设和监管工作发展不平衡,经济较发达的综合性市(地)或县(市)设立比例较高,安全监管作用发挥也较好,而其它地区则相反,有的个别县(市)几乎从未对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或开展检查。三是乡镇安全监管人员兼职比重大、专业人员少,独立履职能力较弱,有的只是在其它岗位上挂名负责安全监管工作,有的从未接受过专门的安全监管业务培训,不能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总体来讲,我省乡镇安全监管工作还存在机构建设不到位、职责任务不清晰、经费保障不足、装备设施落后、人员素质偏低等突出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全省安全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研究解决。
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全省乡镇安全监管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乡镇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的政权组织。加强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促进整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至关重要。从法律层面看,《安全生产法》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机构或者人员,并根据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委托,依法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这是新安法和新条例第一次对乡镇安全生产监管职能进行明确定位,也是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遵循。从国家和省部署要求来看,今年初,国务院副马凯提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五级五覆盖”,要求安全监管触角要向乡镇、村屯延伸;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的意见》(黑发〔20xx〕15号)规定,乡镇(街道)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安全监管工作,做到事有人抓、责有人负,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乡四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从建立四级安全监管体系到落实“五级五覆盖”要求,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地位都不可替代,承上启下、举足轻重。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来看,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城与乡、乡与村经济联系日趋紧密。乡镇的招商引资企业不断增多,一些市(地)、县(市)的新兴经济园区也向用地相对富余的乡镇区域摆放或转移;随着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力度加大,各地通村公路里程大幅增加,农村私家车增幅较快,乡镇所在地往往成为当地人流、物流、车流相对集中的区域;加之农村地域广大,点多线长面广,这给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了一些新课题、新要求,强化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任务现实而又紧迫。
由此可见,加强乡镇安全监管,是法律法规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强乡镇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要强化措施、主动作为,在积极推进乡镇安监机构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触角、健全网络,做到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覆盖。要加强指导,推动乡镇安监机构切实负起监督和管理责任,做到履职尽责、监管到位。
二、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强乡镇安全监管工作
从我省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来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必须把乡镇安全监管工作摆上特殊重要位置,加强指导协调,突出重点,督促各乡镇全面建立安全监管机构,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一要建立机构、配齐人员。据初步统计,目前全省乡镇安监机构组建率已达86.8%,还有部分乡镇没有成立安监机构,街道办事处的差距可能更大。即便是已经组建的机构,形式也五花八门,兼职人员所占比例太大。法律法规虽然没有规定乡镇必须建立安监机构,但明确了乡镇在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位置,明确了乡镇的安全监管职责,明确了要有部门或人员负责。为此,各市(地)、县(市)要在建立乡镇安监机构和配备专职人员方面下功夫、想办法。要明确目标,集中力量,强力推进,确保年底前所有乡镇100%组建安监机构,街道办事处争取年底前100%完成组建任务。要结合实际,在安监机构设置上向高标准看齐,能独立设置尽量独立设置,不能独立设置的也要以安监机构为主,加挂其它单位牌子。要充实乡镇安全监管人员,提高专职人员比例,保证每个乡镇至少有一名专职人员。要推动村屯、居委会安全生产 “五级五覆盖”,做到安全生产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负。
二要摸清底数、建章立制。乡镇所处的地理位置、规模建制和产业结构,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乡镇安全监管任务的轻重。有的乡镇以农业为主,远离城区,安全监管任务相对较轻;有的乡镇本身就是城关镇、有的毗邻城区、有的是独立建制镇,工商业较其它乡镇发达,一些开发区坐落在乡镇行政区划内,监管任务比较繁重。针对这些复杂情况,各县(市)首先要摸清乡镇监管任务底数,因地制宜,有区别地制定机构建设、监管重点等目标任务。对坐落在城区的乡镇,要进一步明晰监管职责和权限范围。对监管任务较重的乡镇,要加强指导,督促建立健全重点企业安全监管、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和统计、值班值守和应急响应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乡镇安监工作高起点启动、高标准运行。省局和市(地)局要加强调研,进一步研究制定符合乡镇安监工作实际的各项规章制度,更好地指导和促进乡镇安全监管工作开展。
三要委托执法、规范运行。从我国目前法律层级来看,乡镇没有独立的执法权,这不利于乡镇安监机构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各县(市)安监局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争取同级政府法制部门的重视和支持,积极推行委托执法,赋予乡镇安监机构必要的行政执法权。要研究制定规范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委托协议书》,对执法委托的法律依据、内容、权限以及委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做出明确的界定,保证被委托方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正确行使委托权,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在此基础上,要同法制部门联合举办执法培训班,组织所辖乡镇执法监察人员系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经考试合格后,统一办理行政执法证,保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省局要送教上门,主动到各市(地)举办安全监察员培训班,争取年底前所有乡镇安监干部都能做到两证齐全、持证上岗。
四要上下联动、加大投入。监管能力建设是乡镇安监机构履职尽责的基本保证。要坚持省、市、县、乡四级联动的原则,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切实加大投入,努力为乡镇安监机构加强监管创造必要条件。省局在继续支持县(市、区)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基础上,将考虑如何支持乡镇监管能力建设问题。各市(地)、县(市)、乡镇也要主动作为,积极争取同级政府及财政部门大力支持,配备基本的执法装备设备,为乡镇开展监管执法提供必要保障。
三、加强领导,努力把乡镇安全监管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乡镇安全监管工作是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特别是县(市)安全监管局一定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创新思路、狠抓落实,努力把乡镇安全监管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把乡镇安全监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协调解决乡镇安全监管工作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善抓机遇,借助全党全社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力契机,多方争取党委、政府及编制、财政等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努力为乡镇安监机构建设创造条件,切实解决体制机制、编制、经费、办公场所等实际问题,推动乡镇安全监管工作健康发展。要强化考核约束。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把乡镇安监机构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纳入同级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和安全监管绩效考核内容,对机构建设和履职情况好的要表彰奖励,切实增强各乡镇组建安监机构、充分发挥安监机构作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发挥典型作用。要精心做好乡镇安全监管工作典型的选树、培养、宣传和总结提高工作,及时召开现场会和经验交流会,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动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不断登台阶、上水平。
同志们,抓好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我们一定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统一思想,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合力推进,扎实有效地抓好乡镇安全监管工作,为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