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的规章制度(合集四篇)

铁路的规章制度(精选4篇)

铁路的规章制度 篇1

一、安全技术交底程序

1、工程项目开工前,工区应向施工、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现场技术负责人必须向作业队(班组)和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书面交底。

2、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总工应会同项目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将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队长(班组长)进行书面交底。

3、施工技术、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新进场的员工进行作业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4、施工作业队长(班组长)应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二、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办法、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配置,专项安全方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

3、特殊工种的作业、机电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安全技术措施。

4、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工程项目,如起重吊装、基坑开挖、大型模板安装拆除、脚手架工程等,要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作业时必须派专人进行旁站监控,确保施工安全。

5、根据不同的施工条件和施工要求,对作业人员配备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以及预防措施,在交底中应该详细说明。

6、现场作业环境要求的操作注意事项,个人防护措施等。

7、冬雨季施工安全措施及特殊施工中的操作方法与注意事项,危险作业岗位违章作业的危害性等。

8、发生紧急情况或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应急救援措施等。

三、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工人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是项目安全技术方案的具体落实。所有安全技术交底都必须按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经复核审批签认。各级书面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字,交底双方各持一份,并存档以备查用。

2、安全技术交底一般由技术管理人员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要求、特点和危险因素编写,是操作者的指令性文件,因而要全面、具体、明确,针对性强,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不得用施工现场的安全法律、安全检查等制度代替,在进行工程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安全技术交底后,施工技术负责人、安质检员、施工作业队长(工班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交底要求施工,严禁违章作业。

4、两个以上工种配合施工时,施工技术负责人、安质检员要按工程进度定期、不定期向施工作业队长或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5、作业队长(班组长)要根据交底要求,每天对操作工人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针对性的班前作业书面安全交底(班前安全讲话),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安全交底的要求进行作业。

6、对特殊工种作业、机械设备的安拆、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等的安全技术交底后,必须由施工技术负责人、工长、施工作业队长(班组长)、安全员等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实施。

7、对安全技术交底中所需要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必须投入到位,不得随意减免。

8、出现以下情况时,工区经理、总工、技术负责人或作业队(班组)长应及时对作业队(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1)因故改变安全操作规程;

(2)实施重大和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3)更新仪器、设备和工具,推广新工艺、新技术;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机械损坏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

(5)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安全生产环境发生了变化。

9、对因安全技术交底制度不落实或交底错误,造成经济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铁路的规章制度 篇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铁路运输企业内部办理旅客及行李、包裹运送工作,依据《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以下简称《客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除另有规定者外,本细则适用于国家铁路和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业务的其他铁路。

第三条《客规》内定义的用语意义适用于本细则。

第四条客运营业站的启用、封闭和变更时,由所属铁路局(含集团公司,以下同)于实施前60天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审批。

第五条车站各营业处所除应有《客规》规定的揭示内容外,为方便旅客,还应有铁路旅行常识,全国铁路营业站示意图,严禁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的图例或文字说明,列车开车、中转换乘时刻,全国主要站中转换乘时刻表。在候车区域或上、下车通道还应有相应的车次、车厢顺号指引牌、检票车次牌等导向标志。行李包裹承运处应有行包托运须知,行包包装标准,禁止托运和夹带违禁品的图例或文字说明,服务项目等。

第六条在不违反本细则的前提下,各铁路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制订补充规定在本局管内实行。补充规定须报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旅客运输

第一节铁路旅客运输组织

第七条旅客运输组织工作要从方便旅客出发,全面安排,按照长短途列车分工、换乘优先、保证重点的原则,合理、经济地使用运输能力,均衡地组织运输。

站、车间应协调、配合,发生问题应本着以站保车的原则积极处理。站、车发生纠纷,在责任、原因不明时,站、车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开车,造成列车晚点。

第八条要本着旅客至上的原则,坚持人民铁路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周到热情为旅客服务。对旅客在旅行中发生的困难应千方百计予以解决。

站车服务设施和引导标志应采用《铁路客运服务图形标志》或国家标准规定的图形标志。标准没有规定时,自行设计的标志应易于识别并附加汉字。

第二节车票和其他乘车凭证

第九条车票是旅客乘车的凭证。

第十条除车票外,还可以持铁路乘车证和特种乘车证乘车。特种乘车证包括:

1、全国铁路通用乘车证。

2、中央和各省、市、自治区机要部门使用的软席乘车证(限乘指定的乘车位置)。

3、邮政部门使用的机要通信人员免费乘车证,包括押运员、检查员(只限乘坐邮车及铁路指定的位置)。

4、邮局押运人员免费乘车证(只限乘坐邮车及铁路指定的位置)。

5、邮局视导员免费乘车证(只限乘坐邮车及铁路指定的位置)。

6、口岸站的海关、边防军、银行使用的往返免费乘车书面证明。

7、我国铁路邀请的外国铁路代表团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免费乘车证。

8、用于到外站装卸作业及抢险的调度命令。

第十一条为了加强对铁路运输企业执行国家政策法令的监督,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邀请的其他政府部门和新闻单位检查铁路工作时,凭“中国铁路免费乘车证”可乘坐除国际列车以外各种等级、席别的列车。

“中国铁路免费乘车证”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制发和管理。

第三节售票与购票

第十二条车票由车站或铁路运输企业设立的其他售票处所发售。为了方便旅客,也可委托其他部门代售车票。

第十三条有计算机售票设备的车站,除系统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外,不得发售手工车票。发售车票按以下规定办理:

1、车站发售客票时,不能使用到站不同但票价相同的车票互相代替。

2、在软卧车有空余包房的条件下,车站可根据列车长的预报发售软座车票。发站给中途站预留的包房,可利用其发售最远至预留站的软座车票,但涉及夜间(20点~7点)乘车,不得超过2小时。

3、发售去边境地区的车票时,应要求旅客出示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公安部规定的边境居民证、身份证或边境通行证。

第十四条发售加快票时,应在符合《客规》规定的前提下,其发到站之间全程都应有快车运行。如中间有无快车运行的区段时,则不能发售全程加快票。

第十五条购买卧铺票的旅客要求在中途站开始乘车时,售票员须在客票背面签注某站上车,加盖站名戳,并在“中途预留卧铺通知单”上注明,以便通知列车预留。

第十六条为测量儿童的身高,在售票窗口、检票口、出站口、列车端门口应涂有测量儿童身高的标准线。通学的小学生不论身高多少,均按学生票办理。成人无论身高多少均应购买全价票。

第十七条发售学生票除要求出示相应的证件外,还应按如下原则发售:

1、普通大、专院校,中、小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是指符合政府教育部门所规定的年限、学期和课程等制度并经相应级别的教育机关注册的院校,不包括各类职工大学、电视大学、业余广播大学、函授学校。

2、“没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是指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学生。学生有无工资收入,由学校确定,铁路凭学校发给的减价优待证售票。如能够确认有工资收入的学生持减价优待证购票时,车站可以拒绝发售学生票,并通知学校处理。

3、学生父、母都不在学校所在地,并分两处居住时,由学生选择其中一处,并登记在学生减价优待证上。如学生父母迁居时,根据学生申请,经学校确认,可将学生减价优待证上的乘车区间更改并加盖公章或更换新证。学生回家后,院校迁移或调整,也可凭学校证明和学生减价优待证,发售从家庭所在地到院校新所在地的学生票。

4、学生每年仅限于购买四次单程减价票,当年未使用的次数,不能留作下年使用。

5、学生票应按近径路发售,但有直达列车或换乘次数少的远径路也可发售。学生购买联程票或乘车区间涉及动车组列车的,可分段购票。学生票分段发售时,由发售第一段车票的车站在学生优惠卡中划销次数,中转站凭上一段车票售票,不再划销乘车次数。

6、在乘降所上车的学生(其减价优待证上注明上车地点为乘降所),可以在列车上售给全程学生票,并在减价优待证相当栏内,由列车长注明“×年×月×日乘列车”,加盖名章,作为登记一次乘车次数。

7、减价优待证记载的车站是没有快车或直通车停靠的车站时,离该站最近的大站(可以超过减价优待证规定的区间)可以发售学生票。

8、超过减价优待证上记载的区间乘车时,对超过区间按一般旅客办理,核收全价。

9、华侨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回家时,车票发售至边境车站。

10、符合减价优待条件的学生无票乘车时,除补收票款外,同时应在减价优待证上登记盖章,作为登记一次乘车次数。

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由国家有关部门颁发。持有其他抚恤证的人员,如革命工作人员残废证,参战民兵、民工残废证等,均不能享受减价待遇。

第十九条为便于进站接送旅客,车站应积极发售站台票。对确有需要的单位,可发售定期站台票。定期站台票可按实际需要分为季票和月票。季度站台票的式样和价格由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月度站台票的式样和价格由铁路局自定,价格应不少于每日一次。第二十条对团体旅客乘车时,车站在编制旅客日计划时应优先安排。

第二十一条发售各种硬纸卡片式常备车票时,应在票面左端轧印乘车日期。发售卧铺票时,另在卧铺票背面添注车厢号和铺位号或粘贴印有车次、日期、车厢号、铺位号的小票。

用卡片式车票发售半价票时,应当在适当的.剪断线处剪下票根。

第二十二条发售区段票时,必须用墨汁、黑色墨水或圆珠笔填写并根据相应的运价里程以下的横线剪断(发售半价票时,其剪断线还应沿相应的栏向上剪断),剪下的上部交旅客,下部存根报缴。

第二十三条发售代用票应按如下方法填写:

1、在事由栏填写相应的略语:

(1)客票“客”;

(2)加快票“普快”或“特快”;

(3)卧铺票“卧”;

(4)客快联合票普快或特快分别为“客快”或“客特快”;

(5)客快卧联合票分别为“客快卧”或“客特快卧”;

(6)儿童超高“超高”;

(7)丢失车票“丢失”;

(8)变更座别、铺别、径路分别为“变座”、“变铺”、“变径”;

(9)无普快或无特快分别为“无快”或“无特快”;

(10)改乘高等级列车为“补价”;

(11)乘车日期、车次、径路不符“不符”;

(12)误撕车票“误撕”;

(13)不符合减价规定“减价不符”;

(14)有效期终了“过期”;

(15)退加快票“退快”;

一、车站站长

1、在车务段段长的领导下,坚持高度集中、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负责车站全面工作。

2、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运输组织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技术设备效能,确保车站安全畅通。

3、加强车站正规化建设,整章建制,努力完善管理制度,不断增强车站独立作战的能力。

4、建立和完善作业标准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确保车站各项运输生产任务的完成。

5、加强安全基础建设,认真执行干部“五定三率”办法,落实安全责任制,强化现场卡控,严格干部考核。

6、加强专运、特运、军运等工作,确保任务完成。

7、加强成本管理,挖潜提效,保证车站正常的运输生产秩序。

8、加强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增强干部责任、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

9、按时完成车务段交办的临时任务。

二、党支部书记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确保上级政令畅通。

2、加强党的建设。严格党员管理和组织发展。注重把党员用在

关键岗位,在关键岗位发展党员。落实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指导、帮助各党小组围饶安全、营销、路风和稳定,开展好“安全屏障工程”、“创建五好党支部”、“创岗建区”、“党员调车万钩无两违”等各项活动。

3、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团结务实、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和思想素质高、技术业务精的职工队伍。

4、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对车站重要事项作好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并督促实施。

5、发挥党支部、工会、团支部等组织和党团员及班组长作用,掌握职工思想动态,把握正确导向,开展有针对性的遵纪守法教育、敬业爱岗教育、时事政治教育。

6、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处理好职工关注的热点,督促作好事务公开,理顺职工情绪,化解消极因素,稳定职工队伍。

三、副站长(主管运转)

1、在车站站长的领导下,负责运输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2、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及时传达上级有关运输生产、安全管理的文电精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3、组织召开行车、劳安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会,提出处理意见

4、负责组织领导车站的防洪、抢险、防火、救灾等工作。

5、抓好站区联劳协调工作。

6、参加车站安全例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7、强化施工管理,组织完成车站营业线施工计划。

8、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安排运转人员,把好职工提、定、改审核关。

9、及时深入现场,卡控客车、施工、防洪、非正常情况行车等安全重点,畅通安全信息。

10、按时完成车站交办的临时任务。

四、副站长(主管客运)

1、在车站站长的领导下,负责客运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确定安全工作重点,分解细化、落实项目、时限和责任。

3、负责制定客运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措施,并督促落实。

4、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发生的各类事故组织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找准责任,按章处理,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5、负责客运人员的调动,转岗及提、定、改职人员的建议,合理使用劳动力。

6、协调好各部门之间工作,完成领导布置的任务。

7、转变作风,服务基层,坚持调查研究,注意典型引导,及时了解掌握职工队伍中存在的有针对性、倾向性的问题,为上级的决策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

8、按时完成车站交办的临时任务。

五、副站长(主管后勤)

1、在车站站长领导下,负责车站后勤工作;

2、负责车站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工作;

3、负责车站综合治理、内保、武装等工作;

4、负责车站固定资产、设备、工具备品的维护、管理工作;

5、负责车站运输生产成本计划的执行及考核工作;

6、协助站长作好车站奖金清算、分配工作;

7、按时完成车站交办的临时任务。

六、党支部副书记

1、在车站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党支部的建设、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2、加强党支部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积极争创“五好”党支部。

3、认真开展党内“创岗建区”和党员“调车作业万钩无两违”等竞赛活动,构筑有效的“安全屏障”,充分发挥党员在安全生产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4、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中的政治思想工作,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宣讲上级的文件指示精神,定期分析职工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解决好职工的思想问题,稳定职工队伍。

5、参与车站的行政管理工作和各项安全措施、办法的制定,监督检查安全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执行,研究对职工“两违”的处理。

6、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车站各类事故的调查、分析,找出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7、按时完成车站交办的临时任务。

七、运输组织员

1、在主管站长的领导下,负责车站运输组织和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列车运行图、列车编组计划、运输方案,深入班组和岗位检查班计划、阶段计划和调车作业计划质量,确保各项运输指标的完成。

2、组织运输日、旬、月分析、专题分析和站区联劳协作会,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3、负责防洪工作。

4、负责专(特)运组织和军运组织。

5、负责施工期间的运输组织工作。

6、按时完成车站交办的临时任务。

八、助理工程师(主管安全)

1、在主管站长的领导下,负责车站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建立健全行车、人身、路伤、消防等安全管理资料台帐并及时上报。

2、根据上级要求,制定车站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办法。

3、经常深入班组、岗位检查职工“两纪”和作业标准的落实情况。

4、作好安全生产定期分析和专题分析,对存在的问题,严格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处理,对安全隐患,提出有针对性和预见性的措施。

5、负责行车设备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的制定并督促落实。

6、贯彻落实安全大检查、安全专项整治要求,制定推进计划并组织实施。

铁路的规章制度 篇3

一、工区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有关业务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相关要求,在做好施工技术工作的同时,扎实做好安全技术工作。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责任工程师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二、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

1、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安全技术规程;

3、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应熟悉的安全技术资料或规定等。

三、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必须由工程项目责任工程师或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指定的'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掌握工程项目概况、施工方法、场地环境等第一手资料,并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和施工经验。

四、安全技术措施及方案要有编制、有审核、有审批。符合专家论证要求的按规定进行专家论证,经项目总工、项目经理审核,由公司总工或局指挥部总工、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审批的不准施工。

五、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必须严格遵照执行,不得随意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及时变更或补充,由编制和审批人出具变更通知书并签字后方可实施,否则不能施工。

六、编制原则: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的编制内容要全面,要具有及时性、针对性和具体化。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劳动组织、季节变化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从技术上和管理上提出具体要求。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必须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

七、编制安全技术和方案时,必须将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危险和危害程度的大小等作为编制内容。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周围外部环境不利等因素都必须从技术上采取具体且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

八、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方案时,要有安全技术项目,确定每个项目的资金额度、物资设备、负责人和具体执行人员,规定完成或投入使用日期。

九、对于特殊和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必须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对于结构复杂、作业危险性大、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除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还应有设计、计(验)算和详图,严格执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审批制度》。

十、现场技术负责人,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向作业班组全体人员作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要准确填写交底作业部位和交底日期,并履行签字手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十一、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向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培训,使员工熟悉工程施工特点及各时期安全施工的要求,懂得各自的岗位职责、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置措施。

十二、项目部施工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检查、督促职责。切实保证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不流于形式,不断提高全体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

十三、项目负责人和施工技术及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方案编制及执行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留存相关检查整改记录。

十四、对因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不落实或措施不到位,造成经济损失或生产安全事故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项目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铁路的规章制度 篇4

一、安全生产检查的基本形式

定期安全检查、经常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以及季节性、节假日安全检查。

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1、工区每半月由项目经理或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总监)牵头,组织各相关业务人员(技术、物设、安质、计划合同、办公室等)、作业队(班组)长、外协劳务队伍负责人对施工现场进行一次综合性或专业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工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制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时间、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检查组成员及专业分工,并附安全生产检查记录表,检查计划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检查完成后应根据检查情况进行奖罚通报,检查资料归档备案。

2、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领导,主要领导是否真正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查教育,进场员工特别是劳务队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是否落实,在时间、内容、人员上是否落实。

(3)查现场带班和监控人员是否到位、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是否熟知,能力素质是否达标,各种现场防护是否达到了标准要求,安全防护技术措施是否得到落实。

(4)查制度,各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得以真正落实,特别是技术交底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是否交底到作业层每个操作人员。

(5)查设备,机械设备特别是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机械设备是否符合规定。

(6)查管理,安全质量职责划分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到人。

(7)查隐患,施工现场是否存在三违现象和安全隐患以及对查出隐患是否做到“四定”(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验收人)。

(8)查整改,上级部门或项目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按时整改完毕并回复。

(9)查事故处理,对发生事故危机、设备故障、生产安全事故,是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3、专业性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对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等组织专业安全检查组分别进行检查。

(1)对施工用电、焊接、电气及电动机具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2)对塔吊、脚手架、上料平台、斜道等搭设与使用进行安全检查。

(3)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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