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工作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公司全体全职员工的考勤管理。

第三条 职责划分

一、 负责公司考勤管理、监督、检查、统计汇总工作。

二、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监督本部门员工考勤规定的落地执行。

三、财务部负责根据考勤计算薪资。

第二章 考勤制度

第四条 工作时间

上班时间为:

夏季(5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

冬季(10月1日—4月30日)上午8:00—11:15,下午12:00—16:30。

中班:16:00—23:30,

每周工作六天,周一至周六。

备注:

1、作息时间由部门制定,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2、部份特殊岗位(保洁、食堂工作人员等),作息时间可由部门自行制定及报备给综合部,并考核执行。

第五条 考勤期间

一、公司每月考勤期间为上月1日至当月30或31日,每月工资考核等均以此时间为准。

二、每月8日前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将各部门请假单、加班单等考勤依据,交综合部统一汇总给财务部计算工资。

三、异常考勤、各类假期等统计汇总,由统一汇总,每月10日前报财务部。

四、各个部门中当月离职人员,需在当月18日前报至开展社保及公积金相关事务的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人员当月未出勤,离职单于当月18日之后交至,当月社保及公积金已经结算,而工资不足扣除相关费用,无法及时进行处理,需要进行情况说明。

第六条 考勤形式

一、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制度(极个别员工无法指纹打卡的可用纸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未打卡的,必须向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考勤人员说明,无法打卡或打卡出现异常的,须在保安室《打卡异常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否则按缺勤(迟到、早退、旷工)处理。

二、每月只允许出现二次(含)内因个人原因出现的异常打卡记录(必须说明合理原因并经部门主管证明),超过的按迟到、早退及旷工处理。

三、出差及因公外出等,出现的考勤异常情况,请提前至备案,且须经部门负责人或直属主管证明。

第七条 请假审批权限

一、部门主管级以上员工请假,三天以下(含三天),由主管副总经理批准。三天以上需经总经理批准。

二、其它员工请假,五天内(含)请假由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或部门负责人)批准;五天以上,由副总经理批准。

三、一个年度内累计请事假超过20天的,之后的请假统一报副总经理以上审批。

第八条 请假程序

一、一般员工请假:时间在三天以内的须先填写书面的《请假单》(或OA上填电子版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批准后,交备案;时间在三天以上五天以内的须先填写书面的《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批准后交综合部备案,五天以上报经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部备案。

第三章 缺勤管理

二、部门主管级及以上员工请假:时间在三天以内的须先填写书面《请假单》(或OA上填电子版请假单),报经公司副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部备案;时间在三天以上的`须先填写《请假单》,经公司副总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综合部备案。

第九条 迟到、早退、异常考勤

一、员工上班时间在8:00之后的视为迟到,下班时间在17:00之前的视为早退,包括巡查时发现提前就餐的视为早退处置。

二、迟到、早退在3分钟内,月累计次数在2次之内作口头警告处理,第3次开始,每次扣20元,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三、迟到、早退在3—30分钟,每次扣20元。迟到、早退在30—60分钟,每次扣40元

四、迟到或早退超过2小时且没有说明及请假的按旷工半天处理。

五、因卡机故障出现的未打卡,经综合部及部门主管证明视为出勤;

六、新入职员工允许入职当天没有打卡记录(车间学徒视情况可允许三天内无打卡记录),由部门负责记录考勤实际情况。

七、因出差或因公外出造成的异常考勤情况,由部门负责人或直属上司做出书面说明视为正常出勤。

八、计件制员工,因没有工作安排造成的缺勤,按事假手续办理,此类事假不计入各类考核。

第十条 旷工

一、旷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迟到或早退超过六十分钟(含)且无说明情况及未请假、无故未到岗工作的;未履行请假手续便擅自休假的;请假未获批准仍擅自休假的;请假期满后,逾期未归且未续假的,超出权限审批的请假及未得到审批的自动离职行为等。

二、旷工半天扣除当日全部工资;

旷工2天内计时人员按基本工资的200%扣除,计件人员按社保工资的200%扣除;

连续旷工3(含)天或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按自动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四章 假期管理

第十一条 事假

一、员工因私事不能出勤,记作事假,扣除当日薪资。

二、员工请事假须事先填写书面的《请假申请单》(或OA上电子版请假单),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手续的,须先以口头或电话的方式报告直接主管并获同意,事后2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三、未经同意擅自不来上班的,记为旷工。

四、请假时间日超过四小时的按一天计算;不足四小时的,以实际小时数计算。

五、事假不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六、一个月内事假超过15天,一个年度内事假超过40天,公司有权劝退处理。

第十二条 病假

一、员工因生病而未能正常出勤(含急诊就医及休假),记作病假。

二、病假规定

1)病假须附上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就医证明或病历(盖章有效),并填写《请假申请单》,按请假手续办理方为有效,否则视为事假或旷工处理,特殊情况下,可先电话沟通,事后2日内补办手续;

2)病假起始时间根据病历与病假证明确定,病假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日;

3)病假工资计发:计时人员按基本工资计算;

计件人员按社保缴费基数计算。

第十三条 公假

员工经批准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参与政府活动等,在规定时间内记作公假(包括员工经批准参加各级工会等组织的外出活动)视为公假。公假不扣薪(工会组织的福利活动除外),计件制员工公假按社保缴费基数计算。

第十四条 婚假

员工结婚所享有的假期,记作婚假;

一、已转正员工符合国家法定年龄结婚者,凭结婚证享受婚假3天。

二、婚假须在结婚登记日六个月内一次性休完。如员工的结婚登记日不在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期内,则员工无权享用婚假。

三、婚假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

四、婚假期间享有工资计发:计时人员按基本工资计算;计件人员按社保缴费基数计算。

第十五条 慰唁假(丧假)

一、员工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身故,可享有3天带薪慰唁假。

二、其他亲属身故,可享有1天带薪慰唁假(计时人员按基本工资计算;计件人员按社保缴费基数计算)。

第十六条 产假

一、产假:已转正女员工产假为98天(含产前假15天),难产(剖腹产)增加15天,视公司工作安排情况及员工需求经员工申请公司领导批准可申请奖励假30天,产假期内工资按社保相关规定办理。

二、护理假:夫妻双方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的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可享有10天的带薪护理假(需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法规规定)。

三、产假、护理假休假期间员工享有公司福利待遇。

四、产假、护理假休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五、产假、护理假需符合计划生育相关法规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如结婚证、准生证、出生证等。

第十七条 工伤假

员工因工致伤、致残,并经指定医院证明需要休养的,记作工伤假;工伤假处理按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八条 年休假

一、年休假公司统一安排在生产谈季或春节等法定假日一起休,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按基本工资核算工资。

二、一个年度内请事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不享受当年年休假(计件制员工因没有工作安排造成的事假不计算在内)。

三、公司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找借口不休年休假的,不另批年休假及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四、计件制员工年休假工资按社保缴费基数计算。

法定节假日

法定节假日及天数,包括:①元旦1天;

②春节3天;

③清明1天;

④五一1天;

⑤端午1天;

⑥中秋1天;

⑦国庆3天。

共计11天。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发。

第五章 加班管理

第十九条 公司倡导8小时工作目标制,不鼓励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因个人原因没有及时完成工作任务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计加班。计件制员工、部门主管以上的员工及主要职责为市场开发的员工,因工作岗位性质所限,原则上不计算加班费。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以上批准。

第二十条 加班申请程序:

一、员工个人申请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并提前向部门负责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公司或部门安排加班的,以公司通知及以部门(车间)负责人安排的加班单为计薪依据。

二、凡未打卡或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的加班视为个人行为,不做加班计薪依据。

第二十一条 加班工时计算:每次加班时间应至少在一小时(含)以上,加班工时自下班时间开始后计算,一小时以内的不计为加班。

第二十二条

日工资基数=工资/月计薪天数(天),

小时工资=月工资/月计薪天数*8(小时)。

第二十三条

人员出差加班补贴计算如下:

一、出差人员(销售人员与部门主管以上人员除外)当天回杭,以加班审批单的回杭时间为准。超出下班时间1小时之内不计加班,2—4小时计为半班,4小时以上计为一班。具体加班时间需加班审核人员即部门主管进行跟进核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负责制定,修订时亦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各部门会议讨论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后于X年X月X日始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为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确保公司的正常运作和持续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办公室环境,现将公司考勤制度规定如下:

一、公司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9:00a.m~17:00 p.m).,须在公司考勤表上签到,由于个人因素未考勤者按缺席论;代考勤或委托他人考勤均属明显恶意违纪行为,违者一次扣罚50元(请假者除外)。

二、门店人员作息时间为每天(10:00a.m~22:00 p.m)做一休一,轮流换班,店长将换班表统一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外出超过30分钟以上者,须向行政人事部提交部门经理(门店店长)签字的 《外出申请单》(附件1)写明外出事由;业务人员需9:00到公司考勤后办理好《外出申请单》手续,方可外出.违者一次扣罚50元。

三、员工请假一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员工请假二天以上需由总经理批准,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表》(附件2),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交给行政人事处;特殊原因(如患急病症或突发事件)无法事先书面申请时,应先电话告知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处,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请假。并于事后1个工作日向行政人事处补交《请假申请表》否则按缺席论。部门经理级以上的请假或工休,应事先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准。

四、行政人事部将对每天考勤情况做统计,每周公布一次统计结果;员工对考勤统计有异议,可直接与行政人事部沟通解决;

五、未做考勤记录、不及时提交《非正常出勤申请表》或《请假申请表》者均按迟到、早退或旷工论,其分别做如下处罚:

A、15分钟以上的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

B、1~4小时的缺勤按旷工半日计,并扣除半天工资。

C、超过4个小时以上缺勤者,按旷工1日计,扣除当日工资 ;一个月内旷工2日以上(含2日)将被自动除名;

本制度从20xx年4月8日起执行,请全体员工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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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劳动纪律观念,规范考勤、加班、请假、休假等行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及各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属公司原则上根据本制度执行,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制订考勤休假管理实施办法,报总部人力行政部审核备案后生效实施。

第三条、职责

人力行政部负责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导及监督下属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制度负责公司总部及总部直属单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属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全体员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是本单位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依照本制度负责下属员工的考勤纪律管理和请休假申请审批,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条、考勤管理原则

1、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保持良好的出勤习惯是员工基本的职业素养和义务,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出勤并高效、勤奋工作。

2、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严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约束员工的行为,在强调严肃紧张的工作纪律同时,公司更强调以工作结果为导向,强调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实行灵活多样、适当弹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二条、工作时间

1、公司原则上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其他时间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放假休息。

2、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作息时间按照总部人力行政部发布的作息时间通知执行。其他特殊岗位因工作特点需要执行不同作息时间的报人力行政部审核确定。

3、公司总部范围之外的其他下属公司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生产经营特点,自行制订适合本单位运营需要的作息时间,并报总部人力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执行。

4、各单位制定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保障员工得到正常的休息时间。

5、因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经特别审批可以采用不定时工时制,如高级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外勤人员等。具体适用人员范围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经总裁审批并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6、不定时工作时间是指工作日可以不受固定的标准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时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重要前提,根据自身工作任务及以工作地标准作息时间为基础自行安排弹性的上下班时间,但原则上要保证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总的工作时间。

第三条、考勤登记方式

1、考勤登记可采用指纹打卡、电子卡(纸质卡)打卡、签到考勤、记录考勤等方式。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考勤条件自行决定采取的考勤登记方式。

2、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指定相关人员担任考勤员,负责统计检查记录员工出勤情况,收集整理考勤信息、请休假资料等日常事务,每月制作并提交考勤统计报表。

3、长时间出差至其他下属单位工作的,或者不同工作区域各单位之间相互调派的人员,其工作时间和考勤登记等按照工作地管理要求执行,并接受当地人事管理部门的考勤管理监督。

4、执行指纹打卡或者电子考勤卡考勤登记方式的,每天打卡2次,上午上班时间前、下午下班时间后各打卡1次,上班首次打卡和下班后首次打卡时间作为有效的考勤时间,午休时间不计入考勤时间。

第四条、外出登记

1、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要临时外出办理相关业务(1天以内),应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考勤员登记备案。

2、员工次日需直接外出办理业务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考勤员登记备案。

第五条、出差

1、员工因公需要长时间出差异地办理业务(1天以上),需提前填写《出差审批单》,按出差审批权限报直接上级、上级领导审批后,由考勤员登记备案。

2、《出差审批单》作为报销出差费用的依据,因公短时外出不超过1天的但有差旅费用需要报销的应按照出差审批流程办理。

3、出差人员在外出差期间依照实际出差公务时间和往返票证时间进行综合考勤,出差期间和出差旅途往返时间按照标准工时计出勤,不计算为加班。

第六条、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人员考勤管理

1、可以不需要以打卡等方式考勤登记,平时上下班时间原则上按照工作地标准作息时间,但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业务需要弹性安排上下班时间,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先。

2、如有公司通知必须按时出勤的情况,如参加重要会议、培训、接待重要客户等指定出勤要求时,必须按公司要求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3、在客户开发、业务洽谈、业务办理等需临时外出办公(1天以内)的,不需办理外出登记审批手续;临时自行调休(1天以内)的,不需办理请假手续,但必须报备直接上级领导知悉并向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4、如当月未请休扣薪假,则当月按标准全勤天数计算考勤,并作为工资计算的依据,不执行加班规定。

5、申请休产假、婚丧假、年假、出差等,以及超过1天以上的事假及病假,仍需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发起请休假申请流程,履行相关手续。

6、如有无故缺勤、迟到、未经上级同意私自外出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等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从重处罚。

7、人力行政部将不定期确认与更新不定时工作时间职员名单,如有与本规定不符合的行为及表现,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不定时工作时间资格。

第七条、考勤异常

1、实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员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记考勤,由各单位考勤员定期检查员工考勤打卡数据,统计考勤异常记录,并将考勤异常记录及时通知员工。

2、实际到岗工作但遗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发紧急情况等导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请考勤异常处理。

3、因遗忘等考勤异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请考勤异常,经查实后可不予处罚,但每月累计不超过5次。

4、员工本人在出现考勤异常情况后3日内填写《考勤异常确认单》,发起考勤异常确认流程,由证明人或部门负责人核实审核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由考勤员更正考勤统计记录可以视为正常出勤。

5、对因请假、外出、出差手续办理不全造成考勤数据异常的,员工需补齐相关手续。

第八条、迟到:如员工晚于规定上班时间后60分钟内到岗,按迟到处理。

第九条、旷工: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或者指定的工作时间,无正当理由且未经过有效批准而未到岗工作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旷工:

1、未经有效批准无故早于规定的时间下班的;

2、未经批准或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的;

3、以办理业务的名义外出而实际未办理业务或处理私事的;

4、迟到时间单次超出规定上班时间60分钟以上的;

5、未经批准超出事假规定时间不到岗工作且未补办请休假手续的;

6、无故不打卡或进行考勤登记且无法证明到岗工作的;

7、请假原因与事实不符或者提供虚假请休假证明材料的;

8、未办理请休假手续或者请休假未经公司审批而擅自离岗休假的。

第十条、考勤纪律

1、员工应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处理好个人私人事务,打卡签到后即进入紧张有序的工作状态,有计划的开展一天工作,自觉遵守办公行为管理规范,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办理外出登记、出差和请假休假手续,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接受监督,服从管理,勤奋工作,不迟到、早退,严禁擅离职守、中间溜号,上班时间不得消极怠工,不得提供虚假考勤休假资料。

3、员工如有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予以书面警告处分,并记录在人事档案;情节比较严重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并取消全部或者部分年度、季度、月度绩效奖金的发放,以及优秀员工的评定、晋升、加薪等待遇;严重违反考勤制度、态度恶劣的可给予停职、降职、降薪直至辞退。

4、员工如因违反本制度受到处罚的,累计书面警告达3次者,第4次直接记过;累计记过达3次者,第4次直接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论处。

5、员工未按时出勤导致延误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考勤处罚规定

1、对于在公司总部工作的员工,每月迟到累计不超过5次且累计总时长不超过60分钟的可免于处罚,迟到的员工应自觉按迟到时长顺延下班时间。

2、每月迟到累计时间超过60分钟的进行考勤处罚,每累计1小时的按缺勤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部分按半小时计算缺勤时间,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缺勤1小时计算。如有效审批的加班时长,可以加班时长与迟到时长按照1:1的比例相冲抵可免于考勤处罚。

3、每次迟到时长超过10分钟且每月累计次数在6~8次的,每次予以书面警告一次;累计迟到9~11次的,每次予以记过一次;累计迟到12次及以上的将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4、每月漏打卡累计次数在6~8次的,予以书面警告;累计漏打卡9~11次的,予以记过;累计漏打卡12次及以上的将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

5、如员工迟到后故意不打卡,事后又以忘记打卡为由申请考勤异常以逃避考勤处罚的,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论处,根据情节给予记大过、降职降薪、直至辞退。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强化企业内部管控,严明劳动纪律,保障良好办公环境和提升工作效率,基于国家法律规范,结合我们企业的实际需求,特此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一部分总则

每位职员必须严格遵循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工作期间禁止私自离开岗位。

公司采用OA在线打卡系统,全体员工都需要按照规定进行早晚各两次的打卡记录。

正常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实行双休制度。公司周六、周日以及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需照常打卡。

第二部分考勤管理

每个月的考勤周期从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上班未打卡者,除了具备正当理由经过部门负责人在《未打卡证明》上签字确认以外,均被视为缺勤处理。

外出工作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代理人)报告原因及预计回程时间,并在前台填写《外出登记表》,否则将被认定为私人事务。

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者,一旦被发现,将受到警告一次处罚;超出一小时以上的,按照半日缺勤处理,三个小时以上则按全天缺勤处理。

知道要直接外出处理事务未能及时打卡者,应立即电告部门领导说明情况,回程后尽快在《外出登记表》上注明原因和位置,否则会被认定为迟到或早退。

迟到五分钟之内罚款10元,超出五分钟以上者,按照每超一分钟翻倍递增(第六分钟罚款11元,第七分钟罚款12元...),迟到一小时按半日缺勤处理,扣除整日薪酬。提前一小时内下班者,按早退处理,超过一小时者按半日缺勤处理。

一个月内迟到三次以内者不会被扣工资,没有全勤奖,第四次及以上的,将会被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中心约谈。一个季度累计迟到超过十天者,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早退按照次数计数,当月达到或者超过五次者,按迟到的规定进行处理。

对于缺勤,半天缺勤者扣除当日薪酬,并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当月累计缺勤三天者,除了扣除相应日期的全部薪酬之外,还将受到一次严重警告;缺勤一周以上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部分出差管理

员工出差必须获得预先批准的权限。出差结束后应办理相关的销差手续,用作考勤凭证。若因紧急情况未能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和批准出差的,应在出差结束后及时补充申请。

员工因公出差需要填写《出差审批单》并在人力资源中心留存,返回后还需要在表格上标注返回时间,作为考勤依据,否则按缺勤处理。副经理级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部门总监批准;高层管理者出差需由执行总裁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无法向上级请假的,需要在秘书处办理登记,抵达出差地后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

第四部分加班管理

公司并不鼓励加班行为,除非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应计入加班范畴。确实因为工作需要加班的,加班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必须填写《员工加班申请单》并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保存在人力资源中心。

加班类型分为周末加班和平时加班(即星期一至星期五晚间加班)。加班需至少持续四个小时以上才能申请加班,并可以申请相应的补休。加班时间为四至八小时者,可申请补休一天;加班超过八小时,不满十二小时的,可申请补休两天,依次累加。夜间加班超过22点的,次日上班允许晚到一个小时,不被视为迟到。

对于实施轮班制的员工,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安排。如因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情况需要暂时改变工作时间的,公司将另行发布通知。

在特殊项目或重要突发事件的情况下,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加班。

对于申请调休的员工,需要填写《补休审核表》,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后才可进行补休,否则按缺勤处理。一个月内申请补休,一次最多不超过三天,次数不超过两次,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过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并呈报执行总裁审批后方可进行补休。

员工在一年内的`加班时间可以兑换等量的补休,如果在次年一月一日之前仍未补休完毕,公司将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考虑其奖金待遇。

第五部分假期管理

公司为员工提供了多种类型的假期,包括法定假日、病假、婚假、产检假、陪产假、丧假、事假。其中,病假、婚假、产检假、陪产假、丧假需在员工转正之后方可享有。

以下是各类假期的具体安排:

(一)法定假日

妇女节半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春节三天

(二)病假

1.员工因病请假时,需填写《请假申请单》,同时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和病休证明,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批准。员工因患轻微疾病(如感冒、发热、肠胃炎等),请半天病假者无需向公司提交相关病历和病休证明,但每月限用一次。

2.医疗期:员工患病或非因公受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可根据在公司的服务年限,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

3.请假手续:出现紧急病情的员工,需在当天内通知所在的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员工病愈后上班当天,应补办病假手续并附带病历及病假证明;员工因身体不适需请假就诊,需办理请假手续。无法提供病历及病假证明的,应按事假处理。公司对员工提交的医疗证据或收据有质疑的,有权利进行调查核实,如调查结果显示与提供的证据不符,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取消病假资格,对其进行惩戒,甚至解除劳动合同。

4.薪酬待遇:病假、医疗期内按50%的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但不包含其他各类福利补贴。

(三)婚假

入职后结婚的员工可享受三天婚假,晚婚者另外增加十天。晚婚是指初次结婚时男性满二十五岁,女性满二十三岁。婚假需在领证后一年内一次性连续休完。员工休假期间,公司发放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但不享受任何福利补贴。

(四)产(检)假、陪产假

女性员工怀孕满六个月后,每月可享受半天产检假;产前一个月每次半天产检假。申请产检假需提供保健卡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文件。

正常产假为九十天,包括产前十五天。难产的,增加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十五天。

男员工通常享有三天陪产假,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二十四周岁),则额外增加七天,共计十天陪产假。

员工休假期间,公司发放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但不享受任何福利补贴。

(五)丧假

亲属去世,员工可获三天丧假。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外)祖父母。申请丧假的员工需填写《丧假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审批,并报人力资源中心复核,无需提供亲属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员工休假期间,公司发放月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但不享受任何福利补贴。

(六)事假

1.若员工本人或家人遇到突发事件,可请事假,事假的理由必须合理。

2.应在前一个下午下班前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才生效,一次最多不超过三天。如超过三天,需由执行总裁审批,且返岗时需办理销假手续。

3.事后申请视为缺勤,但如果发生突发事故,应当在上班后一日内出具证明,提出申请并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中心审查核实后再补假。

4.事假期间,工资和补贴都将被扣除。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5

一、为加强公司考勤管理,整顿劳动纪律,提高员工遵章守法的自觉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所有员工必须按排班表准时上班,不得无故缺勤、旷工、迟到、早退。 延迟10分钟之内上班,为迟到行为,提前10分钟以上,下班的,为早退行为。

三、工作时间:每星期工作时间为六天,每天七个半小时。

工作日:星期一~星期六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00~17:00

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作息时间,具体以通知为准

四、假期管理

各类假别

1.因公出差

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属公差

因公司技术、业务出差;

经批准参加的各类由公司出资的相应的和公司组织的各类旅游活动等;

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类社会公益活动。

2.法定休假

国家法定休假日共十天: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国

际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具体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规定实行。在节日期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法定假期外串休一天。

3.病假

员工患病非因工负伤。持有区级以上医院所开具的休假建议书,可核予病假;

经批准在工作时间内出外就诊超过8个小时的,其超出时间累计为病假。

4.事假

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

五、请假审批权限

公司本部各级人员请假均须经部门领导同意向总经办提出申请,由总经办呈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未经批准则按旷工论。无故旷工3日以上的开除处理。

六、假期管理及假期工资核算

各级人员请假两天以内者,除病假外,须提前二个工作日办理请假手续;如遇急事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电话向总经办请假。返工后,如实填写请假单,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事假,均按旷工处理.

员工事假按天数扣除工资;员工病假在一天以内者,并执有当天看病收费单者不扣工资,未执有看病收费单者按事假处理,员工病假超过一天者按事假处理。

七、考勤管理

部门经理以及公司领导须带头执行公司考勤制度,秉公办事。 总经办是考勤管理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为负责部门。公司值班保安员负责监督员工考勤打卡,如有不遵守考勤制度行为者予于纠正,并作记录,总经办不定期监督检查员工出勤状况。

公司总部人员因公到项目部或出外公干不能及时回来打卡的,须在《未打卡情况说明书》上注明出差的事因、地点,报其主管领导签核,其《未打卡情况说明书》必须在2天内报总经办签核,于每月月末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上班前已知需从公司总部外出办事,须按时打卡,不得后补。 每月迟到累计达30分钟内、上班忘记打卡不超过3次,不予以扣款。每月迟到、早退、漏打卡(无《未打卡说明书》)累计3次,扣发1天工资,累计4到6次,扣发5天工资,累计7到10次,扣发10天工资。

因工作需要到各项目部须填写《外勤工作登记表》,如下午出去者下午上班之前必须打卡。

考勤主管每月负责统计汇总上报主管副总经理,作罚款和发工资依据。

附:《未打卡情况说明书》,《请假条》,《外勤工作登记表》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员工的劳动纪律观念,规范考勤、加班、请假、休假等行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及各下属全资子公司、分公司、控股公司。

各下属公司原则上根据本制度执行,也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地劳动法律法规,制订考勤休假管理实施办法,报总部人力行政部审核备案后生效实施。

第三条职责

人力行政部负责公司考勤休假管理工作,监督、检查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考勤休假管理工作,指导及监督下属公司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并依照本制度负责公司总部及总部直属单位的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下属公司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全体员工的考勤休假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考勤休假日常管理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是本单位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依照本制度负责下属员工的考勤纪律管理和请休假申请审批,对违反考勤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一条考勤管理原则

一、自觉遵守考勤纪律保持良好的出勤习惯是员工基本的职业素养和义务,全体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及休假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出勤并高效、勤奋工作。

二、考勤管理的目的不是用严格的考勤管理政策约束员工的行为,在强调严肃紧张的工作纪律同时,公司更强调以工作结果为导向,强调工作的效率和效果,实行灵活多样、适当弹性的考勤管理政策。

第二条工作时间

一、公司原则上实行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一至周五为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其他时间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放假休息。

二、公司总部各部门、各事业部作息时间按照总部人力行政部发布的作息时间通知执行。其他特殊岗位因工作特点需要执行不同作息时间的报人力行政部审核确定。

三、公司总部范围之外的其他下属公司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生产经营特点,自行制订适合本单位运营需要的作息时间,并报总部人力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执行。

四、各单位制定的工作时间原则上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保障员工得到正常的休息时间。

五、因工作性质和岗位特点无法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员工,经特别审批可以采用不定时工时制,如高级管理人员、市场营销人员、外勤人员等。具体适用人员范围由人力行政部审核、经总裁审批并向当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生效。

六、不定时工作时间是指工作日可以不受固定的标准上下班时间限制的工时制,以完成工作任务为重要前提,根据自身工作任务及以工作地标准作息时间为基础自行安排弹性的上下班时间,但原则上要保证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总的工作时间。

第三条考勤登记方式

一、考勤登记可采用指纹打卡、电子卡(纸质卡)打卡、签到考勤、记录考勤等方式。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考勤条件自行决定采取的考勤登记方式。

二、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指定相关人员担任考勤员,负责统计检查记录员工出勤情况,收集整理考勤信息、请休假资料等日常事务,每月制作并提交考勤统计报表。

三、长时间出差至其他下属单位工作的,或者不同工作区域各单位之间相互调派的人员,其工作时间和考勤登记等按照工作地管理要求执行,并接受当地人事管理部门的考勤管理监督。

四、执行指纹打卡或者电子考勤卡考勤登记方式的,每天打卡2次,上午上班时间前、下午下班时间后各打卡1次,上班首次打卡和下班后首次打卡时间作为有效的考勤时间,午休时间不计入考勤时间。

第四条外出登记

一、员工在工作时间内需要临时外出办理相关业务(1天以内),应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考勤员登记备案。

二、员工次日需直接外出办理业务不能到公司打卡考勤的,需提前一天安排好工作,并填写《外出登记表》,经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交考勤员登记备案。

第五条出差

一、员工因公需要长时间出差异地办理业务(1天以上),需提前填写《出差审批单》,按出差审批权限报直接上级、上级领导审批后,由考勤员登记备案。

二、《出差审批单》作为报销出差费用的依据,因公短时外出不超过1天的但有差旅费用需要报销的应按照出差审批流程办理。

三、出差人员在外出差期间依照实际出差公务时间和往返票证时间进行综合考勤,出差期间和出差旅途往返时间按照标准工时计出勤,不计算为加班。

第六条实行不定时工时制人员考勤管理

一、可以不需要以打卡等方式考勤登记,平时上下班时间原则上按照工作地标准作息时间,但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业务需要弹性安排上下班时间,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先。

二、如有公司通知必须按时出勤的情况,如参加重要会议、培训、接待重要客户等指定出勤要求时,必须按公司要求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早退、缺勤。

三、在客户开发、业务洽谈、业务办理等需临时外出办公(1天以内)的,不需办理外出登记审批手续;临时自行调休(1天以内)的,不需办理请假手续,但必须报备直接上级领导知悉并向人事管理部门备案。

四、如当月未请休扣薪假,则当月按标准全勤天数计算考勤,并作为工资计算的依据,不执行加班规定。

五、申请休产假、婚丧假、年假、出差等,以及超过1天以上的事假及病假,仍需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执行发起请休假申请流程,履行相关手续。

六、如有无故缺勤、迟到、未经上级同意私自外出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宜等违纪行为的将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从重处罚。

七、人力行政部将不定期确认与更新不定时工作时间职员名单,如有与本规定不符合的行为及表现,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不定时工作时间资格。

第七条考勤异常

一、实施打卡考勤方式的员工依本制度要求出勤打卡登记考勤,由各单位考勤员定期检查员工考勤打卡数据,统计考勤异常记录,并将考勤异常记录及时通知员工。

二、实际到岗工作但遗忘打卡或上下班途中遇到不可抗力、其他突发紧急情况等导致不能正常打卡的,可申请考勤异常处理。

三、因遗忘等考勤异常原因未按要求上下班打卡的,可申请考勤异常,经查实后可不予处罚,但每月累计不超过5次。

四、员工本人在出现考勤异常情况后3日内填写《考勤异常确认单》,发起考勤异常确认流程,由证明人或部门负责人核实审核确认后,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备案,由考勤员更正考勤统计记录可以视为正常出勤。

五、对因请假、外出、出差手续办理不全造成考勤数据异常的,员工需补齐相关手续。

第八条迟到:如员工晚于规定上班时间后60分钟内到岗,按迟到处理。

第九条旷工: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或者指定的工作时间,无正当理由且未经过有效批准而未到岗工作的,按旷工处理。员工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旷工:

一、未经有效批准无故早于规定的时间下班的;

二、未经批准或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的;

三、以办理业务的名义外出而实际未办理业务或处理私事的;

四、迟到时间单次超出规定上班时间60分钟以上的;

五、未经批准超出事假规定时间不到岗工作且未补办请休假手续的;

六、无故不打卡或进行考勤登记且无法证明到岗工作的;

七、请假原因与事实不符或者提供虚假请休假证明材料的;

八、未办理请休假手续或者请休假未经公司审批而擅自离岗休假的。

第十条考勤纪律

一、员工应于规定上班时间之前处理好个人私人事务,打卡签到后即进入紧张有序的工作状态,有计划的开展一天工作,自觉遵守办公行为管理规范,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办理外出登记、出差和请假休假手续,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接受监督,服从管理,勤奋工作,不迟到、早退,严禁擅离职守、中间溜号,上班时间不得消极怠工,不得提供虚假考勤休假资料。

三、员工如有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的行为,情节轻微的予以书面警告处分,并记录在人事档案;情节比较严重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并取消全部或者部分年度、季度、月度绩效奖金的发放,以及优秀员工的评定、晋升、加薪等待遇;严重违反考勤制度、态度恶劣的可给予停职、降职、降薪直至辞退。

四、员工如因违反本制度受到处罚的,累计书面警告达3次者,第4次直接记过;累计记过达3次者,第4次直接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论处。

五、员工未按时出勤导致延误工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员工赔偿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考勤处罚规定

一、对于在公司总部工作的员工,每月迟到累计不超过5次且累计总时长不超过60分钟的可免于处罚,迟到的员工应自觉按迟到时长顺延下班时间。

二、每月迟到累计时间超过60分钟的进行考勤处罚,每累计1小时的按缺勤1小时计算,不足30分钟的部分按半小时计算缺勤时间,超过30分钟不足1小时的按缺勤1小时计算。如有效审批的加班时长,可以加班时长与迟到时长按照1:1的比例相冲抵可免于考勤处罚。

三、每次迟到时长超过10分钟且每月累计次数在6~8次的,每次予以书面警告一次;累计迟到9~11次的,每次予以记过一次;累计迟到12次及以上的将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四、每月漏打卡累计次数在6~8次的,予以书面警告;累计漏打卡9~11次的,予以记过;累计漏打卡12次及以上的将按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

五、如员工迟到后故意不打卡,事后又以忘记打卡为由申请考勤异常以逃避考勤处罚的,以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论处,根据情节给予记大过、降职降薪、直至辞退。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三)管理规定

1、工作制度: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缺勤制度

迟到与早退:

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内,除请假或因公外出者,上班延后或下班提前打卡者,视为迟到或早退。每月有1次迟到免责机会,从第二次起,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款10元,10分钟以上扣款20元,30分钟以上按严重迟到,扣款50元,迟到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0.5天。当月连续迟到3次,按旷工1天处理。

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引起迟到,按事情通知属实者,不以迟到论。

旷工规定:

①未完成请假手续擅自离岗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②迟到6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0.5天。

③旷工1天扣两天日工资,旷工0.5天扣1天日工资。

④凡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一概予以严重违纪记为无责自动离职,无责自动离职无需结算当月工资。

⑤旷工不足半天按0.5天,旷工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1天计算

3、各类假期规定

3.1事假

除例假日、国定假日外,因私事而不能正常出勤的视为事假,需向人资部申请,1天假期由人资部批复,2天及以上需向总经理申请,审批通过后向人员部报备,完成审批程序后方可休假。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来上班也未续假者,3天(含)以内按旷工处理,3天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①员工休事假三天以内的提前一天申请,三天以上的,提前三天申请,若遇紧急或突发状况无法提前请假时,应以电话申请,不得出现无故不来,否则按旷工处理。

②休事假每天扣除日工资的'100%

③事假时间计算为: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3.2请假制度补充

①当月请假天数超过3天以上,当月不享受孝心金

②除正常休假外,当月累计请假天数超过7天(含)以上,本年度社保以一个月为单位自行负责个月,以此类推

③对产假、计划生育假、婚假、丧假等需提供相应有效证明的假别,请假时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可先请事假,但必须在事后2天内补齐有效证明后再作相应处理。

④各类假期(除带薪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外)在休假期间所跨的公休日均作相应假别的休假处理。

⑤病假同事假处理

4、离职

(1)正式员工主动离职至少提前1个月申请,试用期员工离职需提前一周,需到人资部填写《离职申请表》,最后工作日与交接人交接工作,填写《离职交接表》,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离职。

(2)已批准辞职者辞职期间不得请假超过2天,可正常安排休班,若请假超过2天,离职之日重新计算;

(3)离职期间不得散布不利于公司发展的言论,不可传播负能量,不可怂恿顾客去他处消费。如发现这种情况公司有权扣发工资并根据恶劣程度追究其法律责任:

(4)离职需将客户资料、公司手机上交;余留客户处理完毕方可离职:

5、停薪留职

(1)停薪留职条件:凡本公司正式员工因为生病(需省级以上医院证明应离岗调岗)、生育,向总经理申请,经同意后才可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2)停薪留职期限:停薪留职最长以一年为限;

(3)停薪留职相关规定:

1)停薪留职期间停发一切薪资,且请假期间工龄不予计算,只保留原有工龄及职务:

2)员工在停薪留职期,办理满后须及时到公司人事部报到,办理相关复职手续;

3)办理手续时需持事由证明提前一个月到人事部办理:

4)如停薪留职员工在一年内不能及时到岗,必须提前一个月到人事部办理续假手续,且超出假期半个月按1个月扣工龄,1个月按两个月扣工龄,以此类推,超过半年无工龄。

5)停薪留职员工如一年内不能正常回岗,最长延假时间为5个月,其续假半年后工龄无保留。

6、离职人员返回公司再工作

1)任职期间有重大违纪现象,被公司予以开除者,不得再次聘用;

2)申请离职者在离开公司六个月内返回公司再工作,按离职前职位降一级安排新岗位,工龄扣除未在职时间后计算,办理重新入职手续;

3)自动离职者在离开公司六个月内返回公司再工作,按普通员工岗位安排岗位,工龄重新计算;

7、无条件辞退(无薪水结算)

①虚假承诺,引起客户投诉,造成负面影响,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严重者;

②侵占公司财物,私留客户资料,证据确凿;

③泄露出卖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如顾客资料、信息,公司的资料等:

④损害公司名誉,造成一定负面影响;

⑤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公司相关制度严重警告3次以上仍我行我素不执行者;

⑥故旷工连续两天或全年累计三天者

⑦合同期满后,如不续签合同,属非正式员工的待遇,公司将不在录用

⑧已批辞职员工或未批辞职员工,损坏公私利益(影响员工、顾客、资料外泄)都将给予无薪辞退。

8、其他

各级管理人员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9、附则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废止权归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总经理签发之日起生效。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8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了使员工明确工作和休息时间,严肃纪律,保证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

第2章 员工作息时间

第3条 公司实行每天8小时工作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休息。若有特殊情况,可另行安排作息时间。

第4条 上班时间为每天9:00至17:00,中午12:00至13:00为午餐时间。

第3章 员工考勤规定

第5条 打卡地点:公司行政部。

第6条 打卡时间: 8:30至9:00及17:00至18:00,每天打卡两次。

第7条 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因故不能打卡者,须在当天向上一级领导陈述原因(出差者除外),并由部门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8条 所有员工上下班须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打卡或由他人代替打卡,违反规定者,一经发现,打卡者与持卡者每次各扣 元。

第9条 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监督人员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行政部,行政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10条 如考勤卡损毁或丢失,须及时向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11条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的第一责任人,考勤员由部门负责人确定。

第12条 各部门(或实体)于每月是 日前根据考勤原始记载和打卡记录情况,对本部门上月的出勤情况进行如实汇总,经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办公室汇总。

第13条 全体员工的年度考勤情况,由公司办公室在次年的元月10日前做出公示。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为了严肃公司劳动纪律,维护正常工作秩序,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第一条上班时间及指纹管理规定

1、上班实行六天工作制,具体上班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六,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1)全体员工一律实行每天上下班4次打卡制度。

具体打卡时间为:周一至周六,在上班时间8:30和14:30前,下班时间11:30和17:30后打卡;3、上班时间因个人原因外出,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进行处理。

第二条公出:指因公司相关业务及事务外出。如客户拜访、会议、培训、出差等。公出视为出勤状态。如因公出原因无法准时到达公司,须告知部门负责人,使用钉钉软件异地打卡并备注外出事项.

1、员工公出应至部门经理处据实填写纸质版的《员工外出登记表》,方可外出。

2、各部门经理/主管应于每周一将《员工外出登记表》交至综合事务部,以备考勤之用。若每周内综合事务部未收到相关材料,上述情况视为迟到/早退,旷工等按相关规定处理。若虚造外出理由,一经发现,按旷工进行处理。

第三条漏考勤:指员工上下班未按公司制度进行指纹考勤。也未告知综合事务部。

1、员工上班或者下班无打卡记录的,但依据人员证明能证明有在司情况的,应及时告知综合事务部。若不能证明有在司情况,则计为旷工。

第四条迟到、早退

1、迟到:在工作时间后打卡的视为迟到。

a、在上班时间后半个小时内打卡,视为迟到。迟到次数每达到三次按旷工半天处理。

b、在上班时间超过一个小时打卡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c、注意事项:员工迟到,入司的时候也必须打卡,否则找不到记录,按旷工处理。

2、早退:在下班时间前打卡的视为迟到。

注: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的机会不予计算。

第五条旷工

1、指员工未办理任何请假、续假手续、未出勤或迟到、早退、无故离岗达到一小时以上。

2、本制度规定其他视为旷工的情况(例如,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漏打卡未证明在司情况)。

3、旷工处理:按旷工天数处罚薪资。月累积旷工超过六天,视为自动离职,予以辞退。

第六条考勤核对

1、综合事务部每月1日统计考勤情况。各部门在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完整的《员工外出登记表》交给综合事务部以便统计,如外出信息有遗漏或错误请在每周一下班前,进行补充,未按时补充,按截止时间前的信息进行统计。

2、每月2日,人事专员汇总上月整月的考勤结果,发给各部门进行核对,并在2日时间内反馈问题,以便及时调整。如未反馈则按统计的结果进行处理。

第七条

1、迟到与旷工的处罚金,纳入公司公益经费中。(公司公益经费主要用在奖励满勤的员工,由综合事务部统计并通告

2、每月旷工处罚金原则上不超过薪资的10%。

第三章请假管理规定

第一条事假:指因私事本人不能到公司上班而申请的假期。

1、2天以下事假应在休假前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同意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2、 3天(含)以上事假至少提前两天申请,经部门经理以及总经理批准后,交综合事务部报备。

4、员工请事假,按相应时数的100%扣除薪资。

5、连续的事假时间试用期员工不得超过5天,正式员工不得超过15天。

第二条病假:因本人生病需治疗或休养而申请的假期。

1、若无法提前请假,须在当天上班10分钟前通知部门经理及人事,并于病愈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补齐《请假单》及相关资料至综合事务部。

2、一天(含)以内的病假,可不提供病假证明;连续请5天(不含)以上的病假,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或正规发票;病假时间以证明或发票上是日期为准。否则按事假计。

4、员工请病假按相应时数扣除基本工资的60%。

5、连续请病假时间15天以上的.另行处理。

第三条婚假

1、因本人结婚且达到法定年龄而享受的假期。一般婚假3天(日历日),最迟应在休假后上岗的第一个工作日内出示结婚证,否则按事假计。

2、结婚证在员工入职后登记领取的,方可申请婚假;婚假应在登记之日起一年内使用,逾期无效。

3、婚假应为连续的假期,不可分开请。

第四条丧假

因员工配偶、父母、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及有赡养关系亲属身亡而享受的假期。丧假假期为1-3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根据员工实际情况酌情给予1-3天的丧假。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五条产假及计划生育假

1、产假&陪产假A、符合国家计划的规定女员工可享有产假158天(日历日);申请产假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且不得分开使用。

B、女员工怀孕第1—8个月,可享受1天产检假;怀孕第8个月以上,可享受2天产检假;天数可以是当月累积的1天或者2天;申请产检假需提供医院的相关证明,未提供者按事假进行处理。

D、男员工给予10天陪产假,陪产假不得分段享受;最迟应在休假后一个工作日内出示子女出生证明,否则按事假计。

2、产假薪资A、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产假期间工资发放改为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公司补足;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B、生育的津贴月数:顺产补三个月津贴,难产可再补半个月津贴。

C、女员工因晚育与领取独生子女证延长的产假,生育保险未支付生育津贴的部分,按女职工产假前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

D、生育津贴由员工个人向社保中心进行申请。

3、产假续假A、女员工休完产假后,因个人原因要延长假期的,按事假进行处理,续假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按停薪留职进行处理。

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公司审批后执行。

B、停薪留职期间,公司不终止社保关系,但公司与个人缴交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

C、产假与停薪留职期间应缴交的社保费用,应在产假前一次性缴足。

4、女员工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5、女员工产假复职后,需要补差工资的,应提供“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核对单”复印件,人事部按相关规定进行补差处理。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1、凡在公司连续服务满一年的员工均可享受带薪年假。

2、员工连续在公司服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年休假10天;已经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员工享受的年休假可以根据需要一次休完,或者分次休。

由公司统一统筹安排。

原则上不接受直接申请。

4、年休假不可跨自然年(截止到每年的12月31日)安排。

当年未休完的,不累积到次年假期内。

年假使用周期:从折算后第一年的自然年(新历年)第一天(1月1日)开始起算,至自然年(新历年)年末最后一天(12月31日)定义为一年年休假的使用周期;第七条如公司发现假期证明不合格的将视为事假并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工资;如情节严重者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第八条假期较长的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假满回公司后需到综合事务部报到并销假。

第九条请假打卡:请假离岗前应打下班卡,请假到岗后应打上班卡。

打卡时间应与请假条的时间一致,如出现考勤空白,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如需续假者续假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个星期;对无限期续假者按自动离职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出差出差:因公司公务需要派遣到外地办理事务或公司指派到外地学习,以上两种情况计为出差。

第十二条请假办理程序及审批权限请假按旷工处理的规定:无法提前请假的,在事后到岗一天内未补办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第十三条全勤奖励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励100元。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各部门应积极落实执行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0

一、总则

1、公司执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的工作制度。

2、考勤时间为:每天上午7:30分或(冬季8:00前)、下午13:00前、17:30(冬季17:00)后。特殊岗位工作可根据工作性质调整工作时间,经部门、主管及总经理批准后,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不应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3.每位员工都应自觉遵守早午晚三次的考勤制度,由办公室行政专员负责监督审核,并于每月5号将考勤纪录打印出,形成出勤表交于财务部。

3、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严禁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各部门组织员工活动,须经总经理批准。

4、员工应遵守统一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旷工。员工享受国家和公司规定的假期时,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5、员工须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可弄虚作假,修改记录。一经发现,对当事人给予罚款50元,通报批评的处理。

6、鉴于存在恶劣天气及突发事件的存在,公司每月允许员工3次5分钟内的迟到,但对于无故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按罚款20元/次处理,10分钟以上1小时以内,按事假半天处理;1小时以上,按事假一天处理。

7、每位员工每月允许有4个小时的带薪事假,2天的无薪病、事假,如员工连续旷工3日无情况说明的',公司将终止与其的劳动合同,扣发当月工资。

8、一般不得请事假,特殊情况下,可填写请假单请部门负责人审批,审批后的请假单交办公室行政专员备案。事假超过2天的,需应经企管总监审批。事假获准后,员工应在离开工作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

9、请病假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后30分钟内通知所在部门的负责人,并于病假后上班的第一天填写假单,补办正式的请假手续。

10、事假、病假期间,员工的工资与奖金按当月实际出勤率计算。在1个月之内,事、病假超过5天者,将不能参与当月奖金的分配。一年之内,事假累积20天以上或病假累计40天以上者,不能参与当年年终奖金的分配。(具体惩罚参照休假制度规定)

11、凡考勤记录不正规、不完全者,皆属于个人责任,一律视为缺勤旷工,处以罚款50元/次,通报批评的处分。累积3次以上者罚款200元,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

12、因工作需要,员工外出办公时,须事前报请部门负责人,禀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经领导同意后,到企业管理部填写外出登记单,方可外出,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外出不能回岗者,需部门负责人签字证明,企业管理部记录备案。

13、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罚款50元/次,并给予警告处分一次。累计3次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开除处分。

14、员工加班必须由部门负责人提前向企业管理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按加班处理。无加班申请单及加班记录则视为无效。

15、对于疏于管理部门员工,以致员工多次(3次以上)出现迟到、早退,缺勤空岗、漏报、谎报等不良行为的部门负责人,公司将追究其连带责任,给予扣发当月50%工资,警告处分一次,部门通报批评的处罚。考勤处罚

二、公司办公室是员工考勤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职工考勤的检查、监督及考核等。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职工的考勤管理。

二、本考勤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和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员工(含试用期期人员)。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 工作制度

一、工作时间

五月一日起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

十月一日起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打卡制度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自觉按时打卡,不得迟到、早退。

2、打卡次数:一日四次,上午、下午上下班各一次。

三、免打卡人员

1、因工作性质,无法按时打卡的人员(如市场人员、工程人员),由各部门经理提出免打卡人员名单,经公司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可实行免打卡。

2、免打卡人员仍须报考勤报表,请假及其它登记手续仍执行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章 各种假期规定

一、病假

1、员工看病须填写“员工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前往。看病时间在半天以内的按病假处理。超过半天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则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且半天以内的看病请假每月不超过两次,超过两次以上的部分如无指定医院病休条按事假处理。

2、病假休息需持指定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向部门经理请假,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登记后方可休假。若因急病(需有医院急诊证明)来不及请假的,可委托他人或电话请假,事后补交医院证明书。

二、事假

1、职工因个人事务请假,按事假处理。请事假需事先填写请假申请,经部门经理批准,到本部门考勤员处办理请假登记后方可休假。

2、特殊情况(本人或家人重病住院)来不及事先请假的,事后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假满后应及时到部门考勤员处销假。未销假又未为办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婚、丧假

1、员工结婚可请婚假,一般婚假为三天,符合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条件的婚假为七天。婚假必须在结婚年度内安排使用,可与休假或事假合并使用。

2、员工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可请丧假三天,另给适当路程假。丧假应在丧亡之日左右一个月内使用。

3、员工请婚、丧假,可以按常规先办理请假手续,然后在销假时凭结婚证明或死亡证明予以确认,凡无证明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四、产假

1、在华为公司工作满两年以后怀孕、生育的女职工享受以下待遇:

产假为九十天。根据医院证明,难产或剖腹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一孩增加产假十五天。

怀孕期间:每月给予一天孕期检查假。

哺乳时间: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个工作日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每个工作日的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

2、对于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休假十五天;三个月以上流产的,可休假四十二天,按病假的规定执行。对于没有生育指标的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证明,可按上述规定休假,休假期间待遇按事假处理。

3、女职工产假结束以后,如需要续假的,一律按事假处理,但事假最多不得超过三个月,超过三个月以上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五、计划生育假

职工接受节育手术者,经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休假,休假期间原待遇不变。

1、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自手术之日起休息3天。

2、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取宫内节育器的,休息1天。

3、输精管结扎的,休息7天;输卵管结扎的,休息21天。

六、汽车司机年审假

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汽车司机每年给予三天的年审假,用于办理其本人驾驶执照的年审,外省司机给予适当路程假,但年审假最多不得超过7天。

七、休假

1、凡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度有薪假一次,假期为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假期中如含节假日的,可以按公司规定的休息日增加实际假期天数)。

2、休假必须连续使用,如因工作原因无法安排连续休假者,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分两次使用,但不得多于两次。

3、计算休假的考核年度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凡进入公司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可享受年休假12天(指净占工作时间);工作未满一年的'职工,从进入公司之日起,每工作满一个月,休假一天。

4、凡在休假考核年度内,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者旷工累计超过3天者,则取消休假资格。

5、凡具有休假资格因公司工作需要而放弃休假的员工,公司另外发给放弃休假等额工作,其计算公式为:放弃休假天数放弃休假工资额=×月度标准工资30

注:月度标准工资是指放弃休假员工本人在发放休假工资年度元月份的标准工资。

6、为便于管理,员工休假时间由公司统一安排在每年的春节期间。放弃休假工资的发放时间为每年的4月份。

7、休假工资的发放办法是由部门经理提供放弃休假人员名单,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发放。

八、工伤

1、员工因工负伤休息,亦需持医院“疾病休假证明书”,并经部门经理批准、考勤员登记后方可休息(特殊情况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2、由个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只须医院证明及部门经理批准即可按病假处理。

3、由他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必须填写“工伤报告”并经部门经理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上报总经理批准,才能按工伤处理(一切待遇不变),并将休假全部计入有效工作时间。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2

1、产假期间严格根据国家规定执行。

2、公司对参保员工不另行计发生育津贴,员工由于生育所产生的一切检查和医疗费用都将依据天津市政策予以报销,由员工本人产后到天津市生育保险处办理,公司综合部门予以必要的`帮助;

3、员工休产假/陪产假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计生假前提交医院证明,按公司规定的流程填具《员工请假单》及《考勤特别状况说明》呈批报备。

4、员工产假期间享受本岗位根本工资收入。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3

1、请假一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及以上的由总经理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尽快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三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九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1-10天以内按照基本工资的30%发放;10天以上按照《xx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规定发放。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九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0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增加30天产假。

2、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孩子为晚育。育妇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延长到135天至180天,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规定。

3、女员工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给予20-30天妊娠假,怀孕三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给予42天妊娠假,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90天产假。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男员工产假的护理假3天,若妻子属于晚育(生育时满24周岁),则再延长7天,共计10天带薪假期。

6、女职工享有90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3天;员工的子女以及在一起居住的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休假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1、未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缺勤,或未按规定时间请假,或违反病、事假规定,或违反公司制度中其它有关规定等行为,均视为旷工。

2、旷工一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三倍工资;旷工二日(含累计)者,扣发当日全部薪金的倍工资;旷工三日(含累计)者,当月只发同年xx市最低生活标准工资;旷工超过三日(含累计)者,公司视情况给予处理。

第九条:迟到、早退

1、工作时间:根据《劳动法》的条款规定,结合本公司的经营特点及岗位的特殊要求,本公司办公室、设计人员实际五天工作日,即周一至周五(有特殊情况者可调休)。

辅助说明:本公司设计人员即为不定时工作时间。

2、上班时间

09:00—18:00(午餐时间:11:30—13:00);

9:0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每人每月可以有三次迟到10分钟以内的机会不予计算)。

3、迟到、早退60分钟以内,缴纳公益基金1元/分;迟到、早退60分钟到120分钟,缴纳公益基金2元/分;超过120分钟且无特殊理由者按照事假半天缴纳公益基金;连续三次以上迟到30分钟以上者,记请假半天。(公益基金作为公司活动经费,由行政部按月进行统计并公示。)

4、迟到早退情节严重者,将给予通报批评、扣除绩效工资、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处理。

5、遇到恶劣天气、交通事故等特殊情况属实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后酌情处理。

第十条:打卡

1、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制,员工正常上班及加班时需上午上、下班各打卡一次。对没有打卡条件的,按照登记要求实行签名登记制度,记录上下班具体时间并亲笔签名确认。在工作期间,离开公司的情况需填写相应的手续对于有打卡条件的填写相应手续的同时要打卡离开。

2、若员工上、下班未打卡、且不符合或者没有办理相关手续且没有证据证明确实上班的,没有按照要求亲笔签名登记考勤的1次罚款10元。对于无法查证的,公司一律按请假计算。

3、如果员工由于工作的特殊要求,不能及时到公司打卡者,须在工作日志上明确写明原因,由部门主管负责于次工作日将未能打卡的员工的数据统计出并报送行政部。

4、因设备故障,停电等因素,造成无法完成指纹考勤登记的,由行政部统一记录。

第十一条:加班、调休

1、公司不提倡加班,若因自身原因(包括工作能力欠缺、工作效率低下),无法完成基本工作量而需加班完成的,不按加班计算。

2、若因额外工作量公司安排加班的,由行政部记录加班时间。按月总结核算,以奖金或假期形式(调休)兑现。如申请调休的,原则上须提前三天申请,由主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领导批准后,到行政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经批准的调休事假可不扣发工资。

3、公司安排加班至晚22点以后的员工,次日到岗时间可延迟至10点,加班至凌晨可调休半天(领导提前批准的情况下进行)但到岗后应主动向行政部说明情况,并进行登记。

4、公司安排加班的员工,地铁、公交停运之后,可乘坐出租车,车费据实报销。

5、除公司安排加班外,员工自行加班行为不享受加班调休,且不得影响次日考勤。

6、公司安排加班行为,由公司负担员工加班工作餐。

7、享受业务提成奖金的部门和员工,不再享受加班奖金或调休待遇。

公司员工办公考勤管理制度范本精选篇第一条目的:

为了对管理处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有效管理,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处所有合同制员工及在管理处领取劳动报酬的其他劳动者。

第三条职责:

(一)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的`出勤情况进行审批、监控及管理。

(二)行政部负责对管理处各部门员工的出勤状况进行统计、核算、审核及监督。

第四条定义:

(一)迟到:是指正常上班时间已到,员工未经批准无故推迟上班时间不超过30分钟的。

(二)早退:是指未到下班时间,员工未经批准提前下班不超过30分钟的。

(三)漏打卡:是指员工在正常上下班打卡时间内未能按规定打考勤卡的。

(四)代打卡:是指在任何应打卡情况下,员工没有亲自打卡,而由他人代替打卡的情况。

(五)旷工:是指在规定上班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在工作岗位超过30分钟的。

(六)外出: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广州市不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超过半小时以上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能返回公司者。

(七)出差:是指因工作需要(如采购物品、办理业务、参加会议、培训学习、参观视察、调查研究等)到公司所在城市的市区以外(广州市包括花都区、番禺区、黄埔区)且当日在公司下班前不能返回公司者。

(八)加班:是指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在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工作且时间超过2小时(含)的。

(九)补休:是指员工在有加班的前提下,在工作量较少时申请的休息时间,补休按正常出勤计。

(十)全勤:指在一个考勤计算月度内,没有旷工,且迟到/早退不超过1次的,或按本制度第四条第十一项第2规定的相关情况,全勤享有全勤奖。

(十一)请假:员工假分为法定假、年休假、生日假、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工伤假、丧假等10种假。

第五条上班时间:

(一)每周一至周五09:00—18:00(其中12:00—13:30为午餐及午休时间),周六、周日休息。

(二)个别部门周六如需值班的由各管理处行政部自行安排。

第六条打卡规定:

(一)上下班应亲自打考勤卡,一个工作日的打卡次数为2次,行政部每月按考勤考汇总考勤。

(二)员工因某种原因而遗漏打卡时,必须在应打卡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直接上级证明由行政部负责人在考勤卡上做签卡处理;部门负责人如遗漏打卡则需由管理处总经理签卡。每签卡一次,扣发当事人10元,如发现是因迟到而未打卡者,还应当扣除因迟到需扣发的款项。

(三)员工考勤卡遗漏打卡超过3个工作日后再由其他人证明而要求签卡者,若未超过10个工作日,则扣发当事人20元/次,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则扣发当事人30元/次。

(四)签卡人签卡时需注明签卡日期,行政部将不定期对考勤卡进行核查,严谨弄虚作假的行为,若经发

现,签卡人将与当事人接受同等处罚。

(五)当月考勤卡只于当月签卡方为有效,过月无效。

(六)每发现一次代打卡的,代打卡和被代打卡双方均按扣发50元/次予以处罚。

(七)员工上班出现如下情况时可做签卡处理,视为有效打卡:

1、经公司批准因公出差确实无法打卡的;

2、因公外出确实无法按时打卡的;

3、因公司开会或其他紧急事情导致无法打卡的。

第七条迟到/早退:

员工上班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时间在10分钟以内者,扣发1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10分钟(含)不超过20分钟者,扣发2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20分钟(含)不超过30分钟(含)者,扣发30元/次;迟到/早退时间超过30分钟(含)者,视为旷工。

第八条员工旷工:

员工上班时间不得旷工,旷工1天扣发3天工资;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第九条员工外出:

(一)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时,应事先至行政部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并注明批准人意见。未经批准外出且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若外出时间超过30分钟,则予以扣发30元/次;未经批准外出但已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且情况属实者,则予以扣发20元/次;经批准外出但未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者,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二)员工需如实填写《员工外勤登记表》,外出返回时必须在《员工外勤登记表》上注明实际返回时间,否则予以扣发10元/次。

(三)《员工外勤登记表》是记录员工外出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和报销外出交通费等费用的依据。

(四)员工外出,如在预计的时间内不能返回时,应事先电话向直接上级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未说明而超过预计返回时间的,每次扣款10元。

(五)外出报销标准参照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条出差:

(一)员工需要出差时,应事先至行政部索取《出差申请单》,填写后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报至行政部备案后方可出差。

(二)《出差申请单》是反映员工出差时间及行程的考勤依据之一和预支或报销出差费用的证明之一。

(三)员工出差后,如因事先预计的时间实在不足以完成出差任务、临时接到新的出差任务或航班、火车、客车等因不可抗拒因素而延迟需延长出差时间的,应及时电话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考勤负责人说明,待出差任务完成返回公司时,应在3天之内补办出差前的相关手续。

(四)员工出差报销、补贴标准参考财务报销制度。

第十一条加班补休:

(一)员工应在上班时间内完成本岗位的工作任务,因个人因素未完成工作任务自行延长工作时间的不视为加班。

(二)部门负责人或管理处领导安排下属加班,或因工作需要由员工自行申请加班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的,可计为加班;单次加班不低于2小时或当月累计加班不低于4小时方计为加班,可在规定时间内予以补休。

(三)管理处员工下店(直营店)开展工作,需提交《下店确认函》到行政部。员工下店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正常工作时间的,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其实际超出情况,酌情安排最多不超过3天的补休。

(四)员工在工作时间之外外出参加学习以及在本公司参加培训,一律不计为加班。

(五)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的培训老师,其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挂钩的原则上不计加班,特殊情况(如:连续几天在工作时间之外上课且上课时间较长的)下,部门负责人可安排其适当补休;月工资与实际工作业绩不挂钩的可根据实际开课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补休时间,每月补休最多不超过3天,若3天补休无法弥补其加班时间的,可适当奖励。

(六)调休按照已加班的时间予以安排,不能先调休后加班;员工加班时间须在3个月内补休完毕,超出3个月的,不再安排补休;每次补休不得少于2小时,且以1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

(七)补休前必须填写《加班补休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员工补休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具体补休时间以上级安排为准。

第十二条请假、销假与续假:

(一)员工请假必须提前12小时以上办理好请假手续。

(二)请假时间以1小时为最小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算。

(三)请假时,员工必须先到行政部索取《请假单》,如实填写后经相关审批人员批准后将《请假单》交至行政部后方可休假。

(四)员工如遇紧急事情或突然患病,来不及办理正常请假手续时,可以电话或他人转告等方式向直接上级、部门负责人或行政部请假,获得同意后方可休假,事后必须在24小时之内补办请假手续。

(五)员工假期未满上班,填写销假单向行政部销假:假满仍无法按时上班,应提前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公司办理续假手续,应以电话向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续假,经同意后由所在部门代办续假手续。

第十三条休假:

员工在公司或国家规定休息的有薪节假日无特殊情况(如工作需要安排的加班等),应正常休假。

第十四条考勤统计:

(一)行政部每月1—5日统计上月考勤,其他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行政部考勤统计的依据为:考勤卡、请假单、员工外出登记表、出差申请单、加班补休申请单等。

第十五条相关表单

(一)员工外勤登记表

(二)请假单

(三)出差申请单

(四)加班补休单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4

1、指纹考勤机为正常上下班考勤,其他考勤(如加班、公差、调休、病假、事假、婚丧假等),必须由本人根据公司制度填写相应表单,由领导审批后及时交到综合办公室考勤人员处留存备查。

2、确因工作外出、临时业务原因等无法按时进行指纹签到或签退的员工,需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或综合办公室考勤员说明情况,并于当天或次日主动填写《异常考勤签到登记表》,部门员工需各部门经理签字,部门经理需分管副总签字,以此确认未考勤异常事因的真实性。无负责人签字者,按未考勤处理。

3、各部门考勤员于每周一12:00之前将上周签字证明的.《异常考勤签到登记表》报至综合办公室考勤员处进行统计核实,确认无误后交由公司领导签字审批。

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的考勤制度,落实公司对员工的管理,保障员工的权益,规避因考勤管理问题所导致的纠纷,并为公司提供合法合规的行政管理依据。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派遣员工以及其它类型的员工。

第三条制度制定程序

本制度的`制定由公司管理层负责,经公司法定代表人主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员工宣布实施。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员工考勤的原则

员工应本着诚实守信,遵守公司的规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弄虚作假,对考勤结果负责。

第五条员工考勤的方式

公司采用打卡考勤方式,员工必须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打卡,否则将被视为旷工或请假待遇。

第六条考勤的计算方式

公司通过计算员工的出勤时间和请假时间,计算工资和福利,并根据规定的工作时间、假期等计算员工的考勤情况。

第七条考勤异常处理

如果员工发现考勤记录有误,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或考勤管理部门反映,由考勤管理部门以及部门主管核实处理。

第八条员工请假制度

公司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后,员工可以根据规定申请请假,申请请假应在请假前提前至少1个工作日向部门主管或考勤管理部门递交申请。

第九条考勤记录的保存

考勤记录应妥善保管,相关人员需按要求备份和存储,至少保存2年。

第十条考勤管理的追溯性和确权性

考勤记录应具有追溯性和确权性,考勤记录一经确认将为最终结果,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章法律法规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法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守《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劳动法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第十三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四条行政管理法

本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应遵守《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

员工或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员工通报批评、过失鉴定、停职或者开除;对于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或者开除等处理。

第十六条追究责任

本制度的严格执行由公司上下一起负责,对于严重违反制度规定的责任人,公司将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补充规定

本制度内容不足以解决相关问题时,适用公司其他制度或文件,或者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进行补充。

第十八条解释权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派的人员所有。以上为公司考勤制度管理制度全文,严格执行,保证公司的管理规范和员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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