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管理规章制度(热门2篇)

补贴管理规章制度(精选2篇)

补贴管理规章制度 篇1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1.2.1.适用于该办法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2.1.1.总监及部门主管以上岗位。

1.2.1.2.自购私人车辆自驾。

1.2.1.3.公司配备车辆自驾。

1.3.权责范围

1.3.1.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之草拟。

1.3.2.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定义

2.1.定额型补贴:符合享受的基本条件,填写《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并通过审批后,按月享受的固定金额补贴。

2.2非固定型补贴:因业务需要,外出公干使用私人所属车辆时,填写《自驾车交通费补贴申请表》,说明外出原因、地点、时间等资料;每次出车时,填写《车辆使用记录表》,事务结束后,交由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计算补贴里程数后报销领取。领取定额型补贴的人员,不得再申请非固定型补贴。

3.0内容

3.1补贴标准

3.1.1定额性补贴

3.1.1.1补贴内容补贴内容主要包括自驾车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和停车费;

3.1.1.2享受该补贴者原则上不再享受报销市内公共交费用,但不方便自驾车进行公干时经董事长审核后可以报销交通费,但报销时必须在发票背面注明事由。

3.1.1.3公司配车补贴标准:

3.1.1.4自购车补贴标准:

3.1.1.5由于经营工作特殊需要,可适当调整补贴标准。

3.1.2非固定型补贴

3.1.2.1补贴内容只包括自驾车因公外出产生的油费、路桥费和停车费;

3.1.2.2路桥费和停车费实报实销,油费根据实际行驶里程数进行报销,补贴不论车型,标准8升/百公里,93#油的当前价格计算。

3.1.2.3享受该补贴的.人员,享受补贴期间的本市区内交通费不予以报销

3.2补贴形式

3.2.1定额型补贴实行按月补贴形式。每月补贴在下月前5个工作日内进行,每月凭费用发票报销,单独记账,超过补贴定额后不再报销,总报销费未超过定额的年底一次性补齐,逾期不予以报销。享受定额型补贴的人员,每次加油时,须在加油发票背面注明当前车辆里程数及加油时间(年/月/日/时),路桥费及停车费等票据背面须注明事由,否则不予以报销。因工作需要出差长途等特殊情况另行审批。

3.2.2非固定型补贴在事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享受补贴者凭专用加油发票及相关路桥费、停车费等票据报销,报销时报销单后需附填写完整的《车辆使用记录表》,经综合管理办公室审核计算补贴里程数后方可报销,补贴期以外的票据不予以报销。

3.3约束条款

3.3.1严厉禁止拿他人的油费、路桥费或停车费发票报销,一经发现,公司将立即取消其补贴资格并予以1000元罚款。

3.3.2公司配置车辆的在使用过程中,违章罚款由使用者承担。损坏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使用者承担50%;

3.3.3所有享受公司补贴的人员,不得派用公司车辆(出差接送除外)。

4.附则

4.1.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属公司综合管理办公室

4.2.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4.3本规定自20xx年02月1日起执行。

补贴管理规章制度 篇2

一、目的

为规范管理,减少费用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工作未满一个月者除外)。

三、内容

(一)交通费补贴

1、交通补贴标准为:普通员工60元/月,主管100元/月,经理150元/月,总监及以上300元/月,有公配车辆及享受私车公用补助者不享受该项补贴。

2、员工因公事需外出,自己合理安排行程,使用交通工具,最大程度的提高工作效率。

3、本制度实施之后,原则上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包含打的费和公交费),有紧急事情需立即办理或有其他特殊情况必须打车者,书面请示公司领导获批后给予报销交通费用,如未来得及书面申请则先口头请示之后补办手续,然后交财务部留存,以供签批报销单时对照查阅。

4、随着公司业务发展,某些岗位需要频繁外出,公务交通支出明显增多,员工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适当增加其补贴标准。

(二)通讯费补贴

1、补贴标准为:普通员工50元/月,主管80元/月,经理120元/月,总监及以上200元/月。

2、如因工作内容增加,实际产生话费远远超支者,个人可填写申请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增加其补助标准。

3、享受话费补助者保证通讯通畅,总监级及以上人员24小时开机,其他享受通讯补贴者早7:30至晚10:00不得关机。

4、享受通讯费补贴的员工,一律不再报销通讯费用。

四、报销流程

1、每月12日(遇节假日顺延)以部门为单位,将本部门人员上月交通及通讯正式发票在对应标准额度内实报实销,超出部分不进行报销。

2、部门将汇总的交通及通讯发票,通过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到财务办理相应的报销手续。

3、财务部应严格按照本制度之要求核实把关实施。

五、附则

1、本制度的拟定和修改由公司人资部负责,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