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公司管理制度(精选16篇)
一、团队成员必须服从公司的领导和安排。
二、团队成员必须遵守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和服务行为规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三、团队成员不得擅自泄露客户和公司的一切商业性秘密,违者按公司或法律有关规定处理。
四、客户服务团队每天定时召开沟通协调会议,及时交流工作体会,传达工作信息,保持团队成员的密切合作、思想统一,团队所有成员必须参加。
五、团队成员必须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出现问题应及时检讨和分析,不得相互猜疑、指责,影响团队内部团结。
六、对客户投诉和发生重事件应及时作出应,积极研究对策作出处理,并总结如实上报,不得欺上瞒下,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影响和损失。
七、经常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保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2、装修公司管理的规章制度
1、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严格按照公司规范及各小区的规范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各小区的规章制度及作息之间。
2、每一工种质量层层验收,每一工种完工后,工长先行验收并及时整理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再行验收后并出具书面文件,鉴交由施工总监再行验收签字 后通知业主一同验收。
3、施工工期严格遵守,每一工种工长必须安排好当天的任务,责任到人,工地上不可无故无人,即使工种完工等下各工种进场,也必须提前通知公司 早人做安排,如有违进行罚款。
4、安全用电用水,用电一定要带触电保护。离开施工现场时,务必关掉水阀,总电源及窗户。凡每发现一次箭错。
5、服务态度热情,对客户德提问要好言回答,不得恶语中伤,不理不睬,不得随意向客户索要任何财物,不得向客户发生矛盾或发生任何争执,情节 严重勒令停工,一切损失由该工种的负责人付责任。
6、工地及时清理,当天垃圾当天清理并送至小区指定地点,保证工地干净整洁,材料堆放有序,工地每天检查。
7、工地上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不得讲和做不利于公司形象和信息的`事,否则罚款300元1000元,情节严重者立即开除并扣除其所有工资。
8、必须佩带上岗证,严禁赤膊及穿拖鞋施工,严禁穿其它公司工作服。
9、工地上禁止流动吸烟,严禁带小孩及闲杂人员驻留工地上。不得在施工现场酗酒及打架斗殴。
10、公司广告牌,进度表及考核表贴上墙。
11、对于工地上的成品及半成品,每一工种工长进场必须点清查实。若收工后发现成品及半成品有损害,赔偿,更换均由工种承担。完工时工地必须 移交给下一工种并鉴写工程移交单,并请客户签署验收单。
注;以上制度各施工工种要严格执行。
室内装修、办公室装修、写字楼装修、厂房装修、酒店装修、店铺装修、旧房翻新装修、别墅装修、家庭装饰设计、深圳装饰、深圳设计、装饰公司、装修公司、装饰设计公司、深圳蒙恩思装饰设计。
一、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三、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四、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五、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主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六、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禁止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路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七、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期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八、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九、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十、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十一、因司机原因造成甲方责任,车辆损坏视情节须要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十二、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的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三、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十四、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十五、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之行政主管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来应立即到行政主管处报到。
十六、司机对行政主管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行政主管反映。
十七、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主管并说明原因。
十八、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携带手机。对公司领导或行政主管的.呼叫,应尽快接听。情况特殊确实不能接听的,事后一定说明原因。
十九、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二十、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员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二十一、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00元。
二十二、行政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审核,将审核等级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况给予一般、严重过失单直至除名处理。
一、空白录相带的申购一律由行政部上报总经理批示后统一购买。
二、公司所有录相带由行政部统一保管、备案、编号。
三、空白录相带的.领用到行政部领取。
四、拍摄完的录相带三日内交由行政部备案保管不及时交回的将给予严重过失单一张。
五、需借用录相带使用时,写申请报总经理或董事长批示后,持此批示意见到行政部以借条形式签字借用并及时归还。
六、在借用期间一旦出现丢失、损坏、私自另借他人或被他人盗用等情况,由借用人承担相应责任,给予严重过失单一张并视情节按原价赔偿。
第一级、客户登记
设计师对来客户做详细询问,填写规范客户登记表,确保与客户相关数据的采集完整、准确。
第二级、设计审核
每一套设计图纸,均须有审核及客户认可签字,确保设计合理,图纸准确。
第三级、设计师进行全程服务
设计师不仅在施工前向客户提供满意的咨询及设计服务,而且在开工后施行全程跟踪服务,即每个工地至少去三次。
第四级、工长与客户一道实施逐步质量认定制度
工程进展中的.每一步,工长应与客户做逐步质量认定,发现问题,及时改正。
第五级、工程巡检逐家巡回检查
工程巡检对每一个工地的施工情况做巡回检查,对所存在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施工按期、按质进行。
第六级、工程部经理抽查
工程部经理对在施工程做一定比例抽检,防止遗留问题发生。
第七级、监察部电话回员对在施工程客户问,监察部经理、监察员定期对在施工地监察
公司投诉接待员对在施工程做逐家电话回,征询客户意见,对客户提出的问题迅速报告工程部和监察部经理给予及时解决。监察员每周工地巡查不少于2次,监察部经理每周查工地不少于1次。
第八级、监察部电话回员电话回
在质量保修期中,公司电话回员将定期对客户做电话抽查回,对客户提出的问题给予及时解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装修公司车辆的使用,加强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装修公司车辆包括公司所有的工程车辆、商务车辆和其他特定用途车辆。
第三条装修公司车辆的管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歧视或偏袒。
第四条装修公司负责制定并执行车辆使用和维护登记制度,车辆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装修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配车方案,保证车辆在各项工作中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责任和权利的明确性是车辆管理的核心,公司鼓励并要求车辆使用人员对车辆进行爱护、保养、使用,在使用过程中遵守规章制度,确保公司所配车辆的完好性、安全性。
第七条装修公司将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开展车辆的技术检查和维修工作,确保车辆能够正常运行。
第八条装修公司严禁私自买卖、转借、改装公司车辆,禁止车辆使用人员以公司之名以外的方式使用车辆。
第二章车辆入户制度
第九条装修公司将车辆运用部门负责车辆管理,根据公司的需要和各项目特点,进行配车和调度。
第十条所有驾驶员必须是拥有合法有效驾驶证的人员,必须熟悉本公司车辆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且通过公司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后,方可驾驶公司车辆。
第十一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同时要保证车辆驾驶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驾驶员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及时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公司外岗位工作时间外,禁止以任何形式使用公司车辆。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乘坐公司车辆时,应当遵守车辆使用和秩序管理规定,不得在车辆上吸烟、喧哗、饮酒、斗殴等影响车辆正常行驶和秩序的行为。
第三章车辆使用和保养制度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车辆使用计划或凭公司的指令,合理安排车辆使用的时间和路线。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开车前,必须仔细检查车辆的油量、水温、润滑油量、轮胎气压、制动系统、照明设施等,确保车辆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行车中,应当注意车辆的安全,谨慎驾驶,确保与其他车辆、行人之间的安全距离。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行车中如果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公司运用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紧急处理或维修。
第十九条驾驶员在行车中如遇交警执法或其他突发情况,必须服从执法人员指挥,并及时向公司运用部门进行报告。
第二十条驾驶员在驾驶公司车辆时,不得擅自改装或转让车辆,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车辆管理和维修制度
第二十一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按公司要求,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查和保养。
第二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如发现车辆有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运用部门进行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
第二十三条装修公司将制定车辆维修计划和维修费用预算,对车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装修公司将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和使用记录,对车辆的维修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归档。
第二十五条装修公司将加强对车辆保险工作的管理,及时投保车辆保险,确保车辆在行车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车辆事故处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发生车辆事故后,驾驶员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保护和处理好现场。
第二十七条发生车辆事故后,驾驶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运用部门报告,公司运用部门应及时协助处理事故,并按照要求配合相关部门的处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车辆事故后,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认定,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和处理。
第二十九条车辆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要确保公平公正,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管理制度的执行与改进
第三十条装修公司将定期对车辆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三十一条装修公司将加强对车辆使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和意识。
第三十二条装修公司将加强对车辆使用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奖惩制度,激励员工遵守规章制度。
第三十三条对于违反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装修公司将定期组织车辆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车辆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装修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以上为装修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具体的执行细则和操作流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装修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
一、工程管理奖罚总则:
1、施工过程中以规范指导为主、处罚为辅进行管理。对不符合施工管理要求的事项,第一次以口头通知或下达书面整改通知的方式进行,对仍未按时进行整改或整改未达标的,以罚款的方式进行,直至整改达标为止。
2、工程质量控制及服务出色的施工单位,可给予优先安排大型工程施工、降低监理费支付比例等奖励。对施工单位的处罚由工程监理人员执行。每例罚款,由监理人员将一式二联罚款单据填妥,交工程部经理审核签字后,监理人员留存一份,交被处罚责任人一份;每个工程施工完毕,监理人员填制移交清单将罚款单移交给财务部,由财务部在工程结算时直接扣收罚款。处罚人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对处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通知后的72小时内向执行处罚人的上司提出申述,超过72小时没提出申述的,视为默认,公司不再受理申述。受理申述者必须完全记录,留档;并告知申述人计划处理时间。
3、对监理人员及合同签署人、设计师的处罚由公司客户服务部在工程结算时统一执行,财务部、行政人事部配合执行。
4、对工程部经理的处罚,原则上由客户服务部随时或按考核时间进行。重大问题,总经理有临时执罚权力。
二、项目工程施工(前后)各环节处罚办法:
1、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办法施工现场没有施工牌、安全标识牌、灭火器、医药箱、完整的施工管理资料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人民币。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没按要求着装、没配戴工作证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人民币。赤裸身体施工的每人次罚款200元,并责令被处罚人立即离开工地。施工现场有不清洁、材料摆放不整齐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人民币,并责令整改。施工现场没有对原有须保护物品、客户所购材料、施工成品、半成品进行有效保护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人民币。客户自购材料因保护不好而损坏的,按客户要求赔偿并罚款100施工单位开工没通读施工技术文件的、工人没准备就绪的、工程进度安排不合理的、工器具准备未就绪的、未召开施工协调会议的、未编制并提交材料配送计划表的、未进行施工现场勘测校验并填制校验表的、未编制并提交客户准备材料通知单的、未填制客户准备材料验收单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人民币。施工过程中电动工具及大功率灯具没使用电缆线作电源连接的;电缆线需要而没使用插头的每例罚款100施工单位在未收到有效施工技术资料(加盖业务单位审核章)情况下,进行施工的,每例罚款1000
2、隐蔽工程处罚办法防水工程施工前没有对基层进行勘测的、对存在的问题没有进行整改的、使用防水材料基层不平整不光滑不干燥的,每次每项罚款100元人民币。使用防水材料没按产品要求比例进行配兑的、防水材料进行涂刷施工后没进行有效保护的、每例罚款100元人民币。未进行闭水实验的罚款200元人民币。供水管路改造施工操作程序不规范的、改造完成后不做减压试验的每次每例罚款100未进行闭水试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的加倍罚款,并拆除重做。排水系统改造施工程序不规范的、坡度不够的、排水实验排水不通畅的、每例罚款100并责令返工。电路系统改造施工程序不规范的、用线线径不符合规定的(品牌正确、规格不符)、使用套管不符合规范的、工艺不规范的`每次每例罚款100电路系统改造使用非工程指定品牌、质量等级、规格型号的材料的,每次每例处以500—3000元的罚款。结构墙体改造没按预算表要求使用材料的罚款500结构墙体改造施工砌筑垂直度、水平度不符合要求的、新旧墙体接驳处没挂钢丝网的罚款200防火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的,每例罚款50元,使用非工程指定品牌、型号的防火材料的罚款500元,;未按产品要求随意稀释防火涂剂的罚款500防虫工程施工程序不规范的,每例对防虫施工单位罚款200百元,并责令返工。使用非工程指定的品牌规格型号的杀虫药剂的罚款500
3、泥水工程处罚办法:暗装水电管路线槽封闭前管线没固定的、开关插座底盒安装不垂直不水平的每次每例罚款50管槽封闭面与承载墙面不平整的、地面找平前没对基层进行粗糙化处理的、水泥沙浆配比不规范的、地面找平水平度不合格的、找平后地面翻沙的每次每例罚款50墙面瓷片铺贴勾缝手摸起灰的、所贴瓷片有纹路不对的有缺损或污秽的、空鼓率(面积比)大于3%的每例罚款50地砖大理石铺贴前没对基层空鼓进行整改的,没将基层打毛的、基层没润水的,每次每例罚款100地砖大理石铺贴水泥沙浆标号不符合要求的、垫层厚度小于2cm的、干贴地砖大理石底面没刮水泥油的、没采用湿水切割的、每次每例罚款50地砖大理石铺贴表面平整度、接缝高低误差、横竖缝垂直度、空鼓率(面积比)不符合标准的、勾缝剂手摸起灰的、地砖有纹路不对的有缺损污秽的、每次每例罚款50洁具安装不稳固的、水源连接处有渗漏的、排水不通畅的、因保护不力而损坏的每例罚款50。
4、木制品工程处罚办法:
三、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工程牌施工资料进场标识,环境保护客户自购材料通制作施工进度材料进场拆除、间隔、水电施工门窗天花主体施门扇压制厨房卫生间防水施工防虫施工、记录柜门压制天花罩面、木器饰面收木制品补钉眼接天花罩面补缝油漆施工墙面批腻子打磨、墙漆组件安装五金洁具安清场提请验收施工准备成品保护
1、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施工管理资料袋、安全标识等按要求格式置放,并须在施工现场配置2kg灭火器二只、医药箱一只;
2、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整、清晰并放入施工资料袋中;
3、须根据施工工人进场施工时间办理相应的居留手续;
4、施工工人须统一穿着工服、佩带上岗证,着装要整齐,不得穿破损、严重污秽工服及穿拖鞋施工;
5、施工现场不得生火或使用电炉做饭、烧水、取暖;
6、施工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界;
7、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垃圾,做到现场无垃圾堆积;
8、妥善保管业主提供装修用料及室内原有须保留设施,对易损件须加以保护处理;
9、遵守物业管理单位的相关规定,不得违章作业;
10、施工过程中,须关闭施工现场入户门,不得干扰邻居日常生活;
11、对参观样板房客户或其他来访者,须热情接待并对相关问题给予解答;
12、施工现场不得留非施工人员居住或长时间逗留;
13、施工工人不得在施工现场抽烟、打架斗殴;
14、工余时间,留宿工人不得赌博或进行其他影响邻居休息的活动;
15、工程竣工,须做到人走场清、窗明几净。
装修公司展厅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装修公司展厅管理行为,提高展厅形象,保证展厅正常运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 展厅管理
2.1 展厅使用
2.1.1 展厅仅供装修公司工作人员正常展示产品和服务使用,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外借或出售展厅。
2.1.2 在展厅内展示的产品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吸烟、喝酒、打牌、嬉戏或擅自调整室内环境温度。
2.1.3 在展厅里面的工作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仪表仪容,不得在展厅内吃零食、喝饮料。
2.2 展厅保洁
2.2.1 展厅内的环境保洁,由专业清洁服务公司负责每日清扫、定期保养。工作人员应该自觉保持展厅的整洁,确保展厅永葆清新干净的形象。
2.2.2 工作人员应该处理好展厅内的垃圾,分类放置进垃圾箱内,垃圾箱内禁止放置纸质文件,以防止机密信息泄露。
2.3 展厅维修
2.3.1 工作人员使用展厅设备和设施时,应该妥善保管,正常使用。如有设备和设施的损坏或故障,应及时联系维修人员进行处理,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电器设备和水源。
2.3.2 维修工作人员应按时按质地完成维修任务并提交维修报告,不得拖延时间、敷衍塞责。
第三章 安全管理
3.1 火灾安全
3.1.1 工作人员必须清楚认识装修公司展厅内安装设备的初期状态,也必须了解火灾灭火装置的数量和位置。
3.1.2 工作人员应该经常检查电线线缆的使用状况,并及时更新老化和破损的电线线缆。
3.1.3 工作人员应该勤于保持展厅内的通风,及时更换空气滤芯,确保展厅内正常的空气流通。
3.1.4 工作人员应该定期进行灭火演练,应急情况下能够运用灭火器、灭火器材和安全出口,正确降温降尘、逃生疏散。
3.2 突发事件
3.2.1 工作人员应该要熟悉公司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置。
3.2.2 工作人员在遇到员工生病、突发事件等意外情況时,应立刻报告有关主管人员,并及时联系医疗机构。紧急情况下,工作人员应该提供急救措施,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3.3 安全保密
3.3.1 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地保守装修公司展厅内的商业机密,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
3.3.2 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开展与公司无关的行为,为客户提供以销售居为目的的有价SKILL等服务行为,不用公司的任何硬件及通讯设备。
第四章 组织职责
4.1 组织职责
根据装修公司展厅管理的工作需要,管理人员及展厅工作人员处理展厅日常管理工作。如有特殊需要,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4.2 责任制
每一个工作人员都应该积极参与展厅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章行为或未履行相应管理职责,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4.3 管理制度
本规章制度是装修公司展厅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管理部门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并加强行业规范和标准的宣传力度,使规章制度不断被落实。
第五章 管理监督
5.1 内部监督
装修公司展厅在日常管理中由专人进行市场监管,定期详细汇报展厅经营情况及实际工作。
5.2 外部监督
装修公司展厅行为接受广大消费者和相关咨询部门的监管,加强展厅对用户的呼吁和意见的反馈,不断增强行业的公信力。
第六章 附则
6.1 对于不认识本规章制度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该接受相应的培训,使得理解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行为具体化。
6.2 本规章制度在公司内公示和传达,工作人员在各个环节要认真落实,严格遵守公司规定。如有违纪行为,应及时向公司工作人员和监督部门报告。
6.3 总经理对此规章制度负有最终解释权。
附:装修公司展厅管理制度奖惩条例
一、奖励规定
1.认真执行管理制度,积极参与展厅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企业文化环境和学习工作氛围的,对其进行嘉奖或奖金。
2.展厅管理水平突出,使得展厅确保了出色的经营合法性及厂商对展厅的认可,对其进行嘉奖或奖金。
3.在公共场所发现遗失物品,积极帮助寻找失主,对其进行嘉奖或奖金。
二、处罚规定
1.不履行规章制度或作出违规行为的,对其就违规情况行政处罚;情节较严重的,考虑其是否适宜展厅或公司的业务。
2.在展厅逃避工作或迟到现象严重,连续超过年限的,考虑其工作是否合适或签订新的工作合同。
3.在展厅偷盗或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不当私利的,对其进行解聘并向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给装修公司工作人员及广大消费者带来不便之处,请谅解!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方共同出资设立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第二条 公司住所:长青路53号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室内外装修设计,家庭装修,售后保修,建材零售及批发。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万元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出资方 出资额
张 现金 人民币1万元
蓝 现金 人民币1万元
于 现金 人民币1万元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长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十条 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长,决定有关董事长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
第十三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
第十六条 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第十七条 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 不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九条:董事长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提名公司经理人选,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
第二十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长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经理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一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监事对股东会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长、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长、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长、经理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监事列席股东会会议。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长、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应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四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3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第二十八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十九条 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⑴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⑵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⑶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⑷清缴所欠税款;
⑸清理债权、债务;
⑹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⑺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三十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9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三十二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第2款的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第三十三条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几个内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三十四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九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五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六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三十七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五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20xx年11月2日
为了能使公司经营运作有秩序地进行,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切身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涵盖业务员、设计师、思想道德行为准则、日常工作规范条例等,凡公司市场部所有人适用本制度。
部门原则
1、以公司信誉、利益为出发点,市场为向导、客户为中心。
2、诚信守信、品德高尚、热诚服务、勤奋努力、团队精神、开拓创新。
第一章、部门人员思想道德行为准则
1、业务员、设计师、应思想端正,品德高尚,诚实守信,对公司拥戴忠诚,热爱本职工作,有奉献精神,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安排。业务员之间应具备团队意识,有矛盾纠纷要妥善解决,或上报公司领导寻求调解。
2、业务员、设计师、是对外代表公司形象的重要“代言人”,每个业务员在客户面前,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形象和信誉的行为或举动。更不得以公司的名义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如经发现,或者客户投诉涉及公司形象的,经公司调查属实,扣除当月所有奖金或解聘。
第二章、部门人员日常工作规范条例
1、业务员、设计师、严格遵守考勤管理规定。
2、业务员、设计师、每天必须向负责主管汇报前一天的工作详情,如有困难,寻求解决困难办法。每周六提交“周工作总结”的书面报告。此项规定只在发现并解决业务员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予以总结归纳,帮助提高业务员的业务水平。
3、业务员、设计师在上班期间,要求着装整洁,形象健康,不得有披头散发、穿拖鞋短裤等有碍观瞻的举止。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公司的电话不得用来做与工作无关的闲聊。
4、业务员、设计师如需出差洽谈客户的,业务员必须提前向上级主管申请,经批准,方可外出。
5、业务员如有客户需要量房、需提前告知上级主管、或经理、由上级主管或经理告知设计小组、安排量房、设计师去现场如有未见到甲方,或未进行量房工作、扣除单月底薪50元、业务员必须保证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应有详细计划,并报上级主管备档。
第三章、部门人员基本规范
1、上午9:00打卡上班。
2、部门经理协助及调整下属当日工作计划及任务安排,并做好记录。
3、外勤人员外出,必须到前台处填写《外出登记本》做好外出记录,由办公室、市场部及总经理共同做好监督,抽查到脱岗者给予100元/次/人的惩罚。
4、下午17:00必须回到公司进行部门例会,如有突发情况未能返回,必须提前打电话告知部门经理。公司电话营销人员,外出办事必须到前台处填写《外出登记本》,以便随时核查。
第四章、业务小组岗位职责、基础工作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2、建立健全部门管理制度,自己执行。
3、调查市场,了解行业在本地市场、状况做出市场分析。向部门经理提交市场报告。
4、选择市场营销渠道,多方开拓市场,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
5、详细了解竞争对手在市场的营销情况及采取措施,做出市场分析,提出相应对策,提交给部门经理。
第五章、设计小组基础工作
1、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准确、及时的完成工作任务。
2、保证内部的工作秩序,环境卫生。
3、与客户沟通良好,准确理解客户意图,设计出符合要求的方案。
4、认真解答客户疑问,按照规定格签下订单。
5、对接收的任务单仔细审核,准确设计,按公司统一报价单认真报价。
6、妥善保管相关合同,设计资料,不断分析总结。
7、正确使用设计工具,并且能熟练运用。
8、认真听取其他部门的意见,深入社会和施工现场,增强设计和服务水平。
9、和工程部密切配合,协调工作,提高顾客满意率。
第六章、市场部人员配比以及岗位职责
1、部门经理1名
2、设计主管1名
3、业务员8名
4、设计师4名
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全面负责部门的各项工作,并承担责任。
2、建立健全的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根据公司总体发展规划,制定本部门的任务量,进行任务分解和实施,带领部门员工完成公司下达各项任务指标,对部门的任务指导。
4、负责组织建立完成的客户服务体系,规范客户档案管理。
5、指导、培训部署综合业务能力,科学管理,营造良好的职场氛围,建立稳定、热情、高效的市场部团队。
6、组织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
7、定期主持召开部门会议,总结部门业绩达成情况,指导员工行动。
8、负责就部门的人员调配、薪酬分配、晋升情况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方案。
9、完成公司规定的其他工作。
设计主管岗位职责
1、在部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设计小组的各项工作。
2、带领设计小组人员实现部门的'签单量以及各项工作任务指标。
3、经常检查、督促、协调设计师的工作,并且定期对其工作及专业技能作为抽查及考核。
4、收集各种信息,制度内部人员培训计划,开拓设计师的视野,增强交往沟通能力。
5、组织执行客户资源统计制度,并进行综合分析,每周向部门经理及时汇报。
6、就小组出现的紧急情况作出处理,决策,并承担责任。
7、有责任对本组设计师的日常行为规范和各项部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处罚。
8、及时了解组员思想动态和业务进展情况,并给予帮助,及时向部门经理汇报。
设计师岗位职责
1、遵守国家法规,执行公司制度,服从公司管理,维护公司利益。
2、在上级指导下,完成本职工作。
3、接受公司培训,使自己的报价、图纸符合公司的要求,达到公司需要的专业能力水平。
4、制定个人工作计划,并向上级提交计划和建议,及时汇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业务员岗位职责
1、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熟悉公司业务流程。
2、按期完成部门下达各项业务指标。
3、遵守公司纪律,按时出勤,服从上级指导和安排。
4、深入市场,了解掌握市场信息,向部门主管汇报,以便及时向设计小组、公司反馈情况。
5、按时参加公司相关培训和会议。
6、经常深入相关区域楼盘,了解交盘情况和顾客的装修需求状况,向部门经理提交分析报告。
7、加强与设计组、技术部人员的联系配合,搞好重点项目的工作。
8、每天认真做好工作计划,工作汇总表,工作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认真分析向上级领导反映。
9、经常到施工现场熟悉掌握有关施工工艺、材料、电路、水路等家装与工装知识。
10、按照要求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11、每周向上级领导提交工作总结,并汇报思想。
12、完成部门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第七章、考勤制度
1、公司上下班实现指纹打卡,无论迟到或早退必须打卡,如因迟到或早退不打卡导致无打卡记录的一律按旷工处理。因公事迟到、早退或外出办事必须提前上报办公室,做好相应的记录。
2、上班迟到或早退按10元/分钟扣款,月度旷工1天扣罚3天工资,旷工5天自动开除且不予结算所有工资、提成等费用。
3、不允许员工借外出开展工资之便,办理私事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外出做好登记,由办公室及市场部共同监督,抽查到脱岗者给予100/元/次/人的惩罚。
第八章、请假制度
1、请假程序及解决办法:请假一律使用办公室指定的假条,职员请假请向直属主管或者组长同意后找部门经理签字,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交由行政部,获批后将假条交到办公室做考勤记录,主管或组长请假向部门经理申请,获准后将假条交到办公室做考勤记录。请假必须遵循提前3小时的原则,原则上以电话、短信等方式请假一律不准(遇突发重病除外,且返岗后必须及时补交假条)
2、请假结束返岗上班,必须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不销假者一律按请假未返岗处理。
3、请病假必须出具医院(医生)证明或病情诊断书,否则一律视为事假。
4、恶意请霸王假的每次罚款200元,两次以上者(含两次),公司直接开除。
第九章、市场部守则
1、严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准迟到早退。
2、着装、谈吐、仪表要得体大方。
3、应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领导汇报。
4、要有团队精神,倡导员工之间的团结合作理念。
5、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态,去开拓市场寻找市场。
6、不许从事第二职业,不得擅用公司之名来谋取私利。
7、要以诚待人,与客户要保持良好的关系。
8、对工作要有极强的责任心,做事从公司的整体利益出发,不要把任何个人感情带到工作中。
9、应勤奋工作、积极开拓市场。
10、要熟悉市场,人工费、材料费及材料的品种、规格、用途等。
装修公司项目经理工作制度及奖惩办法
为规范公司装潢现场工地秩序,确保在工期内按质按量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作为公司项目经理工作准则,必须严格遵守,违者按照本制度严惩。
1、公司招录的项目经理,必须经过工程部经理严格的面试和考核,面试合格后工程部经理将项目经理带到办公室,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项目经理聘用协议》,协议签订后正式上岗。
2、公司项目经理必须缴纳工程风险金6000元。工程风险金以现金形式直接缴纳到公司财务部。如无法缴纳的公司于项目经理结算所接前三个工程时分次数扣足6000元。第一、二个工程分别扣除2500元,第三个工程扣除1000元。
3、项目经理直接上级为公司工程部经理,坚决服从工程部经理领导,听从其指挥。
4、在职期间严禁项目经理对外施工。项目经理有3个工地同时施工为公司正常业务量,若公司业务量无法保证项目经理正常施工要求的,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作协议。如公司业务量能保证项目经理正常施工要求,而项目经理私自对外施工,一经查实,给予罚款10000元,同时公司拒付所有工程款,不予退还工程风险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
5、项目经理接到工程部经理下达的工程及图纸和相关资料时,要迅速审阅图纸及预算,并准备开工。不能有任何理由来推辞,必须服从公司领导安排。工程开工时,客户、设计师、项目经理、工程部经理四方人员必须同时到施工现场,由项目经理负责跟客户做好相关的现场交接并办理有关手续。
6、工程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工作程序:
(1)负责办理与房屋装潢施工及相关的外部手续;
(2)跟客户交接相关物品及双方详细填写相关文书,要求填写齐全,每缺漏一项罚款100元。
7、项目经理在工程用料上必须严格按公司规定用料,禁止调换材料,每发现一次罚款20xx元。
8、项目经理必须按图纸及隐蔽、变更、追加通知单施工。禁止私自变更图纸,发现一次处罚20xx元。
9、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部经理到施工现场检查工程质量时,所下达的工程质量限期整改通知单,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代班班长)必须签收此单并按照要求、期限整改,如拒签一次罚款200元。请务必保留整改通知单,以备工程结算用。
10、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工地必须至少保证有三名工作人员,且至少3名工人统一着公司工作装,不按规定执行罚款100元/次。 11、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工地严禁随便锁门无人,工作时间上午8:00点到中午12:00点,下午13:00点至 18:00点,不按规定作息发现1次/天罚款200元。如遇到特殊情况可提前1天向工程部经理提出书面停工申请,获准后方可停工。
12、隐蔽、变更、追加工程、工期验收,提前2天由项目经理负责通知设计师、工程部经理、客户,四方同时到达现场,验收后由项目经理负责跟客户签署相关文书。
13、不按公司规定的技术工艺标准、设计要求施工的,查出一项罚款500元并限期整改,整改所有产生的 费用一律自行承担。
14、不按正常施工流程施工的罚款300元/项。
15、项目经理负责工地企业展板上各种表格、标准或防护物粘贴及填写工期计划表,未进行的违者罚款50 元/次。工程经理对施工现场检查时必须填写巡查记录表工程质量、现场卫生、秩序、进度等情况。
16、公司采购的相关材料、物品等,未经办公室登记而私自取走的,一律按取走物品价值给予翻倍处罚。
17、施工现场卫生脏、乱、差,物品堆放不整齐,罚款200元/次。
18、成品保护不利,成品柜内堆放杂物者罚款100元/次。
19、现场发现有吸烟现象罚款50元/次。
20、与客户发生口角,不服从管理,罚款20xx元/次。
21、客户投诉,根据具体情况罚款100―20xx元/次。
22、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根据具体情况罚款100―20xx元。并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3、因施工队无故造成工期拖延,每拖延一天,按300元给予处罚,以此类推。
24、在工程竣工的前三天,由项目经理负责通知设计师、工程部经理三方到达施工现场进行初步验收。
25、关于公司给予项目经理分期付款的有关事项及流程规定。公司对于工程付款分为三次:
第一期工程款拨付:水电完工并验收合格,甲方拨付预算表直接费的10%;
第二期工程款拨付:客户交纳中期款后,甲方拨付预算表直接费的10%;
第三期工程款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客户交纳尾款后,甲方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结算清工程款。
注:工程进度款必须在业主交清进度款或尾款的.前提下支付,原则上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调整付款方式和比例,项目经理在领取各阶段工程进度款时必须扣除在公司领取材料、工具、扣款等款项。
26、追加项目中期不做结算,并入终期一并结算;减项工程项目根据业主提出的时间段来决定,及时调整 付款比例。
27、施工现场整改通知单每丢失一份,罚款100元。
28、关于公司例会制度及不定时协商、议事的规定:
(1)每周二上午8:30必须准时参加公司周早会。地点于公司办公室。会议时间临时调整的由工程部 经理另行通知。周早会迟到、请假、早退一次罚款50元,无故不参加者一次罚款100元。
(2)不定时协商议事有关规定:公司工程部经理如果同项目经理议事,需提前2小时通知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接到通知,必须按时到达目的地,迟到或无故不参加者,分别罚款50元/次、200元/次。
29、关于质保、维修有关流程及规定: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时,项目经理预留一定质保金,质保时间为两年,两年后退还。其间,有保养或维修施工,但项目经理未处理的,由公司请人施工,由此产生的各种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2)当装饰工程处于质保期间需要做保养及维修时,由工程部经理及时给项目经理下达维修或保养通知单,项目经理接到通知后8小时内,必须到公司工程部经理处领取通知单,在4小时内,必须到所需要保养及维修现场根据业主的需求制定方案,在12小时内,所需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进行处理完,让业主验收后在派单上做出评价和签字并于第二天回执工程部经理,其过程拖延者罚款300元/次。
30、工人工资一次性结算。公司收到客户支付的工程尾款后,项目经理提供该项工程施工人员清单,并在 结算工程款时通知工人到现场签字方可领取工程尾款。
31、为提高工
作效能,对施工队在优良工程工期方面实行奖励,工程竣工每提前十天奖励人民币500元。
32、因项目经理施工质量得到客户的认可,客户经由项目经理带到公司且合作成功的,公司给予项目经理直接费部分2%的奖励,同时该项工程交由负责引荐的项目经理负责施工。
33、每月月底做一次优秀工组及优秀工人评比。优秀工组第一名奖金:500元,获荣誉证书,全公司通告表 扬7天。
34、 每季度月底做一次优秀工组。优秀工组第一名奖金:800元,获荣誉证书,全公司通告表扬7天。
35、连续三次月评比,荣获第一名的工组。奖金:1000元,获荣誉证书,全公司通告表扬7天。
装饰装修公司销售部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销售行为,确保销售指标的达成,根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销售人员。
销售部采取周例会制,每周一上午9:00—9:30,为营销启动例会,确定本周工作目标,制定本周工作计划,对上周预定工作再确认,鼓舞士气;
每周五下午3:00—3:30为营销总结例会,回顾本周工作情况,总结本周工作进展和收获,制定跟进计划,反省工作中的不足。
销售部经理在设定销售指标时,需要参考以下因素。
(1)近期人均销售量;
(2)同类企业人均销售量;
(3)市场需求变动情况;
(4)公司销售政策的调整等。
销售指标在执行过程中变更必须经销售部经理批准,否则按正常销售指标核定业绩。
销售人员不得无故接收客户的招待,更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
销售人员应熟悉公司产品的特性,能够随时解答客户关于产品性能、规格、价格的问题。
销售人员对待客户的抱怨应忍让,不允许与客户发生冲突。
销售人员应定期拜访客户,收集市场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产品质量的反映。
(2)客户使用情况及满意度。
(3)竞争产品使用情况及满意度。
(4)有关行业动态信息。
销售人员应定期了解经销商库存,保证产品的供应。
(1)所负责的客户花名册。
(2)应收账款清单。
(3)领用的公共物品。
销售回款管理销售人员收到客户的`货款应当日缴回,若因特殊原因不能缴回,应电话通知销售部经理。
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否则追究其责任。
销售人员应以公司核定的客户信用额度为标准,超过授信额度出货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货品变质或出现瑕疵可以退换,但不得退货或抵缴货款。
销售人员必须在与客户约定的结款日与客户结款,不得延迟。
销售工具的使用、领用管理新进试用期的员工,首次领用个人日常办公用品,须向销售部经理提出申请,经同意后视岗位情况核实发放,但金额不能超过元;
试用期内,每月领取办公用品应在元以内。
销售人员须购买非日常性办公用品时,须拟定计划书(急需物品除外)。
经销售部经理审批后,由专人购买。
摄相机、照相机、录音机等电器的领用,由领用人提出申请(注明用途),由销售部经理批注后办理。
附则本制度由销售部负责制定、解释及修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
1.0目的
对所辖物业装修实施管理,确保建筑物结构安全和装修格调统一,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属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辖区内的装修管理。
3.0职责
3.1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人负责业户装修项目的审批。
3.2客户服务部办证员负责受理业户物业装修申报手续的办理,并负责审核相关的装修内容以及各种证照。
3.3客户服务部收费员负责装修管理费用的收取工作。
3.4工程维护部负责土建、配电、给排水及消防等相关图纸的审核,现场管理并参与验收。
3.5保安部负责装修现场的查证、装修人员的进出、材料和垃圾的清运、货梯的使用、消防管理等工作。
3.6物业部负责对装修现场进行管理,组织装修验收及办理验收手续。
4.0工作内容
4.1装修申请
4.1.1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接待前来申请装修的业户,并要求业户填写《装修申请表》、《装修委托书》、《承诺书》,同时向业户说明《装修管理规定》及相关费用的收取事宜。
4.1.2各单位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核实业户提供的资料。
4.2装修审批
4.2.1各单位物业部审核完业户申请装修项目资料后,转交工程维护部审核图纸,工程维护部负责填写签署《装修图纸审核意见》。
4.2.2客户服务部收费员核算相关费用后,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
4.2.3装修项目手续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4.2.4要求装修业户按照相关法规在装修现场配备灭火器。
4.3费用的收取和证照的发放
4.3.1装修项目手续齐全后由客户服务部收费员向业户收取相关费用。
4.3.2业户缴清各项装修相关费用后::,由各单位客户服务部前台人员负责向业户发放《装修施工许可证》和《装修图纸审核意见》并办理施工人员《装修人员出入证》。
4.4装修监督
4.4.1由各单位按《装修管理规定》对装修工程实施监督。
4.4.2物业助理应告知巡逻队,巡逻队应配合物业助理对装修户的消防安全、垃圾清运及施工人员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5装修验收
4.5.1物业助理根据业户装修验收申请,组织相关人员对物业装修项目进行验收。
4.5.2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在《装修竣工验收表》上签字认可,管理员及时收回《装修施工许可证》、《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等相关证件,三个月后收费员负责办理业户返还装修费用手续。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填写《装修整改通知书》由施工单位按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6装修资料管理
客户服务部资料管理员负责对装修资料分类建档并保存。
5.0相关文件
5.1《装修管理规定》 (wi-7.5.1-06-01)
5.2《装修监管工作规范》 (wi-7.5.1-06-02)
6.0记录表格
1目的
规范装修(包括施工)的申报、审批的程序,以便对大厦的装修实施有效管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的物业装修管理。
3职责
3.1管理中心经理负责物业装修申请的审批。
3.2管理员负责对装修的申报、进场、监管和退场等过程进行跟踪和管理。
3.3管理员负责向业户解释有关装修方面的咨询。
3.4管理员负责办理简易装修的审批与验收。
3.5工程部负责装修过程的用水、用电的管理,并对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
3.6安管队负责装修现场的消防治安的巡视和检查。
4工作流程
4.1业户装修流程图:见附录一
4.2装修的申报
4.2.1客户在进行装修前,须向管理中心申报装修内容,如实填写《装修申报表》。
4.2.2客户应提供装修单位资料、装修材料,如涉及大厦供水供电等公共设施的装修,须提供相应的图纸等。
4.2.3涉及消防设施改造、停用或拆除的装修,施工单位还需按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提供消防局的批文等。
4.2.4装修单位资料包括:
4.2.4.1营业执照复印件。
4.2.4.2资格证书复印件(零星工程不需此项)。
4.2.4.3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
4.2.4.4需进行电气、电焊、氧焊作业的应提供相应的操作证复印件。
4.2.5装修单位必须按面积大小自行配备相应灭火器(在《装修许可证》写明)。
4.3装修审核与审批
4.3.1管理员审核业户提交的装修申报资料,参照《北京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及《装修管理规定》的条款给予初审。
4.3.2管理员初审内容。
4.3.2.1审查装修设计内容是否影响房屋的结构、墙面及公用设施设备等。
4.3.2.2审查装修设计内容有无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
4.3.2.3装修单位申报资料是否齐全。
4.3.3表格填写是否正确、齐全。
4.3.4报材料不完整时,管理员应向客户说明原因,待申报齐全后交由管理中心经理审批。
4.3.5确认装修申报材料合符本规定要求后,管理员应将材料整理并送管理中心经理审批。
4.3.6装修单位提供的材料齐全,管理中心经理应在接到申报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不涉及房屋本体结构、公共设备设施及消防的装修,如油漆、刷墙等可由管理员直接审批)。
4.3.7对大厦正常办公或日常管理造成影响的装修项目,管理中心应根据实际情况同客户及施工单位签定有关协议后,方许办理进场手续。
4.4装修单位的进场手续
4.4.1装修申报项目批准后,管理员应通知客户及装修单位到管理中心办理进场手续。
4.4.2装修单位交:
4.2.4.1装修公共区域保护费30元/m/60天;
4.2.4.2装修管理压金:100 m以下3000元/户;100 m以上5000元/户;180 m以上8000元/户;
4.2.4.3垃圾清运费600元/户;
4.2.4.4电费:按供电局收费,加收5%电损费,最高不超过500。
4.2.4.5购置灭火器:150元/个;租5元/天,押金150元/个。
4.4.3装修单位交纳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工本费10元/张,押金20元/张。
4.4.4管理员将《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证》及《装修管理规定》发放给装修单位。
4.4.5装修施工许可证制证费20元/个(押金50元),机动车临时出入证制证费20元/个(押金50元)。
4.5装修管理规定
4.5.1遵守大厦的管理制度,并服从管理中心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管理。
4.5.2禁止改变房屋承重结构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
4.5.3禁止在承重墙、梁、柱、天花、地面上打孔。
4.5.4禁止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超过10毫米)等。
4.5.5禁止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
4.5.6禁止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
4.5.7禁止破坏或拆改厕所的地面防水层。
4.5.8禁止将油污排入雨水管道。
4.5.9禁止使用不符合消防法规规定的易燃装修材料。
4.5.10禁止擅自占用公共场地,及进行违章搭建。
4.5.11对于以上行为除恢复原样、扣除装修保证金外,业户及装修单位还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5.12业户和装修单位负责人应仔细阅读装修管理规定及辖区有关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装修审批意见进行文明施工。
4.5.13装修单位应将《装修许可证》、《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张贴在显眼处,便于管理中心检查。
4.5.14施工人员必须佩戴《临时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严禁进出与施工无关的场所。
4.5.15施工人员及搬运装修材料只能使用货梯,违者将酌情给予处罚。
4.5.16装修垃圾须用袋装,并按管理中心指定位置、方式堆放和运送。
4.5.17装修材料及垃圾不得在公共场所堆放,应日产日清,运送到指定地点,装修垃圾的清运工作由施工单位负责。
4.5.18正常装修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时,下午14:00-17:30时,周六和周日8:00-17:30时,若在非规定时间内施工将处以罚款(100-500元)。
4.5.19装修单位如需加班应提前提交加班申请,经管理中心经理批准后,可将装修时间延长至22:00时,但施工队必须在22:00前全部撤离大厦。
4.5.20装修工期,最多不超过90天,特殊情况须办理延长手续。
4.6施工期间的管理
4.6.1管理员每天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巡查,主要核实《装修许可证》装修范围及违章违规行为。
4.6.2工程部值班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用电、用水的巡查。
4.6.3巡逻安管员每班不少于两次对装修现场进行消防、治安巡查。
4.6.4管理员、值班员、安管员在进行施工巡逻时,发现有违反规定现象应制止并通知相关人员处理,同时将情况并记录在《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中,如属违章现象应按4.7相关程序执行。
4.7违章处理
4.7.1处理违章的原则。
4.7.1.1以劝导、教育为主的原则。
4.7.1.2慎用处罚的原则。
4.7.1.3批评规劝从重,处罚从轻的原则。
4.7.2常见的几种业户违章现象。
4.7.2.1擅自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含外墙、外门窗、阳台等部位设施的颜色、形状和规格)的功能或布局。
4.7.2.2在房屋的内外承重墙、柱、梁、板进行违章钻、凿、拆、搭建。
4.7.2.3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4.7.2.4擅自在门窗安装网、罩、牌破坏房屋整体外观。
4.7.2.5擅自拆除地漏盖和向地漏倾倒杂物。
4.7.2.6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如:堵塞消防通道、私自动用灭火器(应急灯、消火栓、喷淋、指示灯等)及损坏消防设备或器材的行为。
4.7.2.7超负荷使用电器、乱拉乱接电线、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造成火灾隐患等。
4.7.2.8在公共场地烧香火、纸张、织物、纤维、塑料制品、木制品及其它废弃物。
4.7.2.9施工现场不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
4.7.2.10乱丢垃圾、果皮、纸屑、烟头等杂物,随地吐痰或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
4.7.2.11破坏卫生、绿化设施设备的行为。
4.7.2.12在公共场地私自堆放、吊挂杂物、乱张贴或乱涂写等。
4.7.2.13高空抛物、倒污水等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行为。
4.7.2.14播放高音喇叭或制造超量噪音(大厦正常办公时间内不得进行大噪音的作业)等影响大厦正常办公的行为。
4.7.2.15违章停车、违反交通管理秩序或对停车场、道路造成污染的行为。
4.7.2.16聚众赌博、打架斗殴或其它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4.7.2.17有可能损害其他业户利益或影响大厦正常办公或安全的行为。
4.7.3处理违章的方法
4.7.3.1违反4.7.2规定的行为,尚未对大厦业户安全或经济构成威协的行为视为一般违章行为,除一般违章以外的行为视为重大违章行为。
4.7.3.2一般违章行为的处理应以劝导、教育为主。
4.7.3.3重大违章行为的处理应根据实际情况由管理中心经理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a.限期整改;
b.赔偿经济损失。
4.7.4违章处理流程
4.7.4.1管理中心各岗位人员发现装修人员有违章行为时,应立即采取规劝、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当事人如置之不理,应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管理中心。
4.7.4.2管理员接到装修违章信息后,应登记在《客户违章事件记录表》,并通知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4.7.4.3属重大违章行为的应报管理中心经理处理。
4.7.4.4属一般违章行为应报管理中心经理助理处理。
4.7.4.5管理中心经理接到重大违章信息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及给小区造成经济损失的大小,给予处罚、赔偿经济损失或其它合法的处理意见。
4.7.4.6对于业户漠视管理中心给予的处理意见,不配合小区正常管理工作的,可与甲方物业管理监管部门协调解决。
4.7.4.7《违章整改通知单》经管理中心经理签署后生效,由管理员执行。
4.7.4.8装修违章罚款,在装修保证金中扣除,如装修保证金不足以补偿扣款的,可要求施工单位给予赔偿。
4.7.5退场手续
4.7.5.1装修完工后,装修单位应持《装修申报表》、《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卡》到管理中心办理验收手续。
4.7.5.2管理员应在当日检查装修现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有无违反本规定的违章行为。
4.7.5.3管理员收回《装修许可证》、《装修责任书》、《临时出入卡》、《装修巡视检查记录表》。
4.7.5.4管理员现场检查后无发现问题,在《装修申报表》的验收意见栏目中注明检查合格。
4.7.5.5管理员将《装修申报表》上报管理中心经理审核后,开具《退费通知单》并办理装修保证金及临时出入卡的退款手续。
4.8装修管理工作流程图
5相关文件和质量记录表格
5.1《楼宇巡视检查管理规程》
5.2《装修申报表》
5.3《装修检查记录表》
5.4《违章整改通知书》
5.5《退费通知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装修管理,规范业主和装修单位的装修行为,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所接管物业范围内的一切装修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装修,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以下简称装修人)对房屋室内进行装修的建筑活动。
第四条物业管理公司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装修装饰活动进行管理。客户服务中心负责装修秩序和环境管理,包括装修证件和装修垃圾的监控。工程部负责为装修审批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包括消防、机电等方面,并负责办理《动火证》。环卫部负责公共区域内的清洁卫生。
第二章装修申报和审批
第五条客户服务中心咨询员负责装修受理和报批工作,办证人必须严格按照《广州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装修管理规定》的要素要求,装修人提供资料后方可受理。
第六条办证人必须仔细审查装修人的装修申报内容,对禁止项目、可能存在隐患的项目或不合理项目必须当即指出,并向装修人耐心解释原因。
第七条对涉及改变房屋平面布局结构、水电管线移位、变更原房屋配置设施或
需重新做防水的装修项目,办证人员必须要求装修人按标准格式填写《装修承诺书》,并存档备查。
第八条办证人必须将装修过程中的各项注意事项和禁止条款告知装修人,指导装修人详细准确地填写《房屋装修申请书》,并为装修人提供其他咨询服务。
第九条在每办一项装修,办证人必须按规定将装修人房号和所有装修交款收据号登记在《装修台帐登记本上》。
第十条办证人将相关资料收齐后必须在当日连同《房屋装修申请书》按照审批权限和时限分报工程师、客户服务中心领导、公司领导审批,并负责跟办。每个审批环节为一个工作日,累计审批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涉及工程部及其他部门审批的,由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牵头组织会审。相关人员的审批权限请参见《装修审批权限一览表》。特殊项目,如防盗大门外移占用公共面积的,须呈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审批时限不在以上规定的范围之内。
第十一条工程师必须从技术角度明确批示装修审查意见,详细注明装修禁忌及注意事项。
第十二条办证人必须将审批后的装修内容、装修禁忌及审批注意事项在《装修许可证》上详细写明。
第三章装修巡查和监管
第十三条办证人必须将当天受理的及审批完毕的装修申请汇总成《装修受理日报表》和已开出的《房屋装修申请书》一起于当日派发给物业主管、保安部,并做好派发登记。
第十四条客户服务中心物业主管根据装修受理、审批汇总表及《房屋装修申请书》,必须每天安排物业助理对房屋装修进行日常的巡查,要求有书面安排记录。
第十五条客户服务中心维修监理、物业助理以及保安部巡查保安共同负责对维修活动进行监管,各岗位每天对各维修点巡查不得少于两次,要求必须有书面巡查记录。客户服务中心必须汇总当天的装修巡查记录填报《装修巡查日报表》,于次日早晨8:00报公司领导。物业助理主要负责监督维修队伍的证件手续、垃圾处置等事宜。保安部主要负责监管维修过程中的垃圾堆放、维修秩序等。
第十六条物业公司装修巡查人员如果发现违章装修的,必须当即制止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产生后果更的影响,同时通知工程师现场鉴定,确定整改方案并督促实施。违规装修未得到有效制止或处理完之前,装修巡查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十七条客户服务中心领导必须亲自现场查看或处理当天发生的每一起违规装修,按报表每天抽查30%的装修户,每周组织一次装修大检查,并形成书面记录上报公司领导和集团领导。
第十八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必须就装修重点户和重点工序,如重做防水层,改变房屋结构等进行两次/周的巡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将处理结果上报领导。
第十九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维修监理必须对每项重点装修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对隐蔽工程必须按规范检查合格后才允许进行隐蔽。
第四章装修验收
第二十条装修验收分为初验和复验。物业助理和工程师为初验责任人,复验责任人为物业助理,必要时,工程师也须参与。
第二十一条物业助理和专业工程师必须按照与装修人约定的时间提前5分钟一同上门现场验收。装修过程中如有重做防水层的,必须进行二十四小蓄水实验。如验收中发现有其他违章或与装修要求不符的,必须要求装修人在规定时限内恢复原状或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客户服务中心调度主管负责回收工人出入证,并在收据单后注明退还个数,如有丢失,应注明丢失个数,并呈领导签字退押金。回收的工人出入证应每周交至档案管理员处,档案管理员每周销毁一次。
第二十三条初验合格二十天后可进行复验。复验时,物业助理必须检查装修户的毗邻户是否正常,初验时的违章项目是否已经整改完毕。每次验收后,必须清楚、准确地填写验收意见。有违章须扣除押金的,必须在《房屋装修验收表》上予以注明。
第二十四条复验合格后,调度中心人员负责收齐《装修许可证》原件、《房屋装修验收表》和装修保证金收据,于当天呈报部门领导签字退押金。
第二十五条物业助理必须在复验合格后十天内,将《房屋装修申请书》交档案管理员处归档。
第五章装修考核
第二十六条客户服务中心办证人员未按照规定办理装修申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
第二十七条未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越权审批装修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审批完毕的,扣罚责任人100元。
第二十八条办证人员未安规定收取装修申请相关费用的,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二十九条物业公司装修临界管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内容对装修进行巡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100元。
第三十条物业公司装修监管人员未及时制止和处理装修违规行为或未即时上报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100元,部门领导50元。
第三十一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和维修监理对装修施工监力度不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扣罚当
事人100元,部门领导50元。(1)对于关键工序,未按规定进行验收就进行下一道工程施工的;(2)漏查、漏检或造成渗漏等返工的;(3)造成相邻业主(物业使用人)财产损失的。
第三十二条因装修管理不善,出现重大装修事故的,按下列情况处罚:(1)业主未经物业公司批准,擅自开工装修,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当值保安中队长200元、服务中心领导2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100元。(2)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破坏建筑物结构构件(柱、剪力墙、承重墙、梁)影响结构安全的,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600元、工程师600元、服务中心领导6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600元。(3)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施工,导致楼板开裂、渗漏水,分户墙、外立面破坏,公共设施破损的,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领导300元。(4)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给水宇管打爆、排水管破损、堵塞,每发现一户,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主任3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300元。(5)由于管理不善,业主违规施工,导致其他业主家中强、弱电线路受损,不能正常使用,扣罚物业助理300元、工程师300元、服务中心主任300元、服务中心主管领导300元。(6)由于管理不严造成公共设施受损,每发现一项,扣罚当值保安员200元、保安部经理300元。
第三十三条客户服务中心工程师、维修监理和物业助理不按约定时间进行装修验收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引起投诉的,扣罚当事人100元。进行虚假验收的,扣罚当事人300元。
第三十四条客户服务中心办证员未按规定时间受理或呈批装修文件,未及时跟催审批进度的,每发现一起,扣罚当事人50元。各审批环节未按时限审批的,扣罚责任人50元。
第三十五条物业公司员工乱收费或私吞装修相关费用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六条客户服务中心每月25日将装修报表送报督导室。督导室每月按照本制度分别对装修工作组织抽查。未按规定进行抽查,扣罚督导室主任200元、主管领导100元。经公司领导发现有漏报、错报或不报的,每发现一次,扣罚部门责任人200元,主管领导100元。
第三十七条以上违规行为,连续发生两次,当事人加倍处罚;连续发生三次,作劝其离职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以上扣罚均从责任人当月的奖金中予以执行,直至扣完为止。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
第一条、设计师制定补充(非常规)报价必须向技术经济部预算人员询价后方可对外报价。
第二条、设计师在询价前要填写询价单(一式两份),交到技术经济部。询价单应注明工程项目的结构、饰面的材料及工艺要求,并附有标注尺寸的草图。特殊材料应指明出处。
第三条、报价师在接到询价单后根据装修项目样式库制定报价。装修项目样式库没有的项目及单项报价超过1000元上报预算主管;单项报价超过5000元上报技术经济部经理,由技术经济部经理制定报价。
第四条、预算人员将制定出的报价填写到询价单上,一份交回给设计师,一份由技术经济部备案。
第五条、技术经济部预算人员制定的.非常规报价有效期为一个月,超过一个月在签定的合同应重新向技术经济部询价。
第六条、技术经济部预算人员在接到询价单后应在1-3天内制定出报价,如由于材料、工艺原因而确实无法报价时,预算人员应及时与设计师联系说明理由,并提出有关建议。如预算人员在三天内未制定出报价并且没有充分理由,各分公司/部负责人将通知技术经济部经理给予相关预算人员以一般过失单处罚。
第七条、预算主管对报价师制定的报价定期审核,技术经济部经理对预算主管制定的报价定期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总经理。
一、目的与意义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装修公司展厅的管理,加强对展厅的维护和整理,提高展厅形象和效益,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和口碑。
二、展厅的开放时间
1.装修公司展厅的开放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上午10:00至下午6:00,如遇重要活动或展会,可以适当延长时间。
2.在闭馆时间内,除在内部进行的展览活动外,不得进入展厅。
三、展示、陈列和管理
1.展厅内部陈列应实现整体平衡,各项陈列应自然衔接,具有艺术性和实用性。同时,陈列物品应整洁、有序、不得随意乱放。
2.各展区应根据其展示的`内容和特点,选择合适的展架、灯光、布局等展示手段,使之更符合客户的理解习惯和审美需求。
3.展品应丰富多样,不同类型展品之间的布局应有条理,空间上具有合理性。
4.展厅必须整洁、干净,地面、墙壁、展架等均要定期进行清洁,展品也要随时擦拭、整理,以保持良好的展示效果。
5.展厅内应设立展览说明,包含展品的介绍、价格、样式、材料等相关信息,以方便客户了解展品。
6.为了避免展厅发生损坏和盗窃的情况,展厅管理人员应定期巡视并与警方配合,同时,还应采取安全的电器设备,并做好物品财物保管工作。
四、参考建议
1.装修公司必须知晓展厅的制度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展览风险控制、保险、税务规定等要求。
2.装修公司必须根据展费、人员费用、宣传等因素充分考虑展览的成本,并在展览前进行制定资金预算,以保证展览的顺利开展。
3.展厅的工作人员应定期召开会议,进行工作汇报,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对展览提出改进方案,以充分展示公司的优势,提出细节工作上的要求。
4.展厅管理人员应该了解公司自身的展厅和同行业展厅的情况,参观同行业别的展厅,从其他企业的非懂优势上汲取经验,借鉴其成功经验和管理模式,并在自己公司的展厅中加以运用,以提高展厅的管理水平。
5.公司应根据市场和行业需求,对展厅进行合理规划,选择合适的展出时间,并逐步拓展展业范围,如组织展览、开展文化活动、开展品牌宣传等。
五、后续检查与改进
届时,装修公司应制定定期检查规定,并进行评估,设计和规划在展览期间出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同时还要与顾问委员会和管理委员会协调合作,制定改进办法和提升展厅的措施。
六、总结
对于提高公司形象、建立公司品牌的知名度是非常重要的。不仅能够为公司带来商业价值,还能够为员工积累价值,建立企业文化。因此,公司必须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以确保展厅始终保持良好的形象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