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选4篇)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1

附录:

一、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布置平面图

二、消防疏散示意图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新建诉讼服务综合楼工程项目部

20xx年6月14日星期五

生活区消防器材布置图

现场消防总平面图

消防通道布置图

第一条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实行统一管理,分包单位负责分包范围内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并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监督管理。

第二条施工单位应当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工作,配备或者指定防火工作人员,负责日常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除铁路铺轨、桥涵施工、输电线路架设、地下管线铺设、较小规模的房屋修缮工程和乡村建设工程外,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和保卫方案(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四条下列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市级公安消防机构:

(一)国家重点工程;

(二)基建投资1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

上述范围以外和市级公安消防机构指定监督管理的建设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由施工单位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区、县级公安消防机构。

第五条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进行审查,并在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发现存在问题的,应当明确告知,并提出整改要求。

第六条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范,不得使用易燃或者可燃材料。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存放、保管施工材料。

第八条建设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对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和压缩可燃气体容器等,应当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

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时,应当制订防火安全措施;不得在作业场所分装、调料;不得在建设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使用后的废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料应当及时清除。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火管理制度。施工作业用火时,应当经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领取用火证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内作业。施工现场内禁止吸烟。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用电管理制度,并采取防火措施。安装电气设备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等,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建设工程内设置宿舍。

在建设工程外设置宿舍的,禁止使用可燃材料做分隔和使用电热器具。设置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应当符合有关消防安全的要求。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者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配置消防器材,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对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建设工程,应当安装临时消防竖管,在正式消防给水系统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临时消防竖管。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机构对施工单位处警告或者20__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可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处2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罚款:

(一)未按规定期限向公安消防机构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

(二)施工暂设和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围网和保温材料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或者使用易燃、可燃材料的;

(三)违反本规定存放、保管施工材料的;

(四)设置宿舍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

(五)未设置临时消防车道,或者影响临时消防车道畅通的;

(六)未按本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或者设置、使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属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总则

1.1目的

为了保护本企业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生命安全,保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以下简称施工现场)在火灾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事故给企业及员工所造成的损失,根据《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企业实际,决定编制本预案。

1.2方针和原则

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消防应急救援的原则是“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灾害蔓延优先、保护环境和财产优先”。

1.3编制依据

《消防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应急策划

2.1施工现场火灾危险因素分析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危险因素主要包括人员聚集区,易燃易爆物料库房和临时堆场、动火作业、电气消防等两大区域和两项项作业。

2.1.1人员聚集区域包括: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民工食堂等;

2.1.2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包括:氧气和乙炔等易燃易爆物仓库,模板木料加工棚和堆场,模板施工作业面等。

2.1.3动火作业包括:各种焊接作业、气割作业、金属材料钻切作业、易燃混合气体区明火作业、垃圾焚烧、厨房伙食加工等;

2.1.4电气消防包括:变压器、配电房、供电线路负荷控制、生活区及作业区大功率电器施工、易燃混合气体区域送断电作业;

2.1.5周边可能殃及的材料设施。

2.2法律法规要求

2.2.1集体宿舍、临时办公用房、民工食堂等人员聚集区域宜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2.0.7条、第5.3.1条规定,其结构和装饰材料采用非燃烧或难燃烧体;通廊式宿舍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严禁在地下室或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内设置集体宿舍。

2.2.2易燃易爆物库房和临时堆场应禁止明火作业、吸烟等,库房禁止住人,材料码放整齐规矩设专人管理,并配备禁火标志和灭火设施。

2.2.3动火作业应建立审批制度、采取隔离、配备灭火设施。

2.2.4电气消防应严格按照临时用电设计方案规定,做好用电负荷控制。生活区民工宿舍按规定要求采用36V安全电压。配电线路要设有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线路连接要做到电气连接,送断电要严格遵守操作顺序。严禁带负荷闭合或断开高压隔离开关。

2.2.5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配备消防设施、开展消防知识和灭火及逃生常识宣传教育、公布|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平立面布置图、消防疏散平面示意图、落实定期消防检查和电路巡查。

2.2.6现场应配备消防水泵、消防水管和消防水源。

3.机构和职责

3.1项目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3.1.1组长:刘远(项目负责人)

3.1.2副组长:付志杰

春勇(安全项目经理)

3.1.3成员:赵智慧

等人员组成

3.2项目消防安全应急机构

副组长:付杰

灭火组

物资抢救

营救组

通讯组

保卫疏散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刘纯洁

3.2项目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3.2.1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安全和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全面工作。

3.2.2组长负责消防安全和应急全面工作;副组长负责分管消防安全工作

具体事宜;小组成员负责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实施。

3.3施工现场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组

3.3.1组长:刘纯远()

3.3.2副组长:付志杰()、赵春勇()

3.3.3下设通讯联络组、消防灭火组、伤员营救组、物资抢救隔离组、保卫疏导组。

通讯联络组组员:王宇

消防灭火组组员:丁仓

伤员营救组组员:赵智慧

物资抢救隔离组组员:牟建

保卫疏导组组员:王智弘

3.4施工现场项目部成立消防安全应急救援工作组的工作职责

3.4.1组长负责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应急临时总指挥、总协调;

3.4.2信息联络组由副组长和工地值班管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火灾事故接警和险情上传下达工作;

3.3.3伤员营救组由项目医护人员担任组长,各施工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伤员的现场急救、转送医院工作;

3.3.4消防灭火组由安全员、各施工队分别抽调作业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火灾的前期扑灭工作;

3.4.5保卫疏导组由保安人员、后勤人员和各施工队分别抽调施工人员组成,主要负责人员疏散和隔离工作,严防疏散后人员重返火场;

3.4.6.物资抢救隔离组由材料员、各施工队分别抽调施工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物资抢险和灾害隔离。

4.项目部应急行动的资源配置

4.1灭火器材:灭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紧急情况下集中使用,消防水管正常设置,并配备消防服装、鞋帽等防护用品;

4.2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4.3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36V以下安全线路、灯具;

4.4通讯器材:电话、手机、对讲机、报警器;

4.5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车辆。

5.教育、训练、演练和检查

5.1由项目组织每季度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具体安排另定。

5.2施工现场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成员每年接受一次培训,掌握并且具备现场救援救护的基本技能,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必须配备相应的急救器材和设备。小组每年进行3-4次应急救援演习和对急救器材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从而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5.3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月考评,每月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

6.应急响应

6.1接警与通知

6.1.1应急上报机制

发现火灾时,现场人员应就近使用灭火设施进行灭火,立即向项目部通讯联络组汇报同时向119报警。项目部通讯联络组接报告后立即向工作组长汇报,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6.1.2内部应急报警机制

应急预案启动后,拉响应急警报,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组长通过通知项目部各小组成员进入应急实施状态,开展各项工作。

6.1.3应急响应级别划分

6.1.3.1I级响应包括:造成人员伤亡、民工集体宿舍生活区和办公区以及易燃易爆物库房起火,应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

6.1.3.2Ⅱ级响应包括:除I级响应以外的所有火灾,在自行组织应急救援后,由施工现场工作组长决定是否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

6.1.3.3外部防台相关部门通信联系名录组成:消防(119)、公安(110)、医疗急救中心(120)、交警指挥中心、电力等联系号码。

6.2人员疏散与安置

紧急疏散撤离路线必须依据施工总平面布置、建筑物的施工内容以及施工特点,确立应急状态时的紧急疏散撤离安全通道体系,体系包括垂直通道、水平通道、与场外连接通道,各通道不得乱堆物资,长期保持畅通,确保应紧急疏散撤离路线能有效畅通。发生火灾时,关闭电路,(若有起重设备包括人货施工电梯应停止使用)。

6.3应急人员安全措施

6.3.1火灾现场就近兼职消防灭火组人员对非爆炸、非封闭区域、无毒物质的火灾应执行:疏散、报告、扑灭、撤离等顺序;

6.3.2消防灭火组人员进入火场使用消防服装及消防鞋帽并佩戴防毒呼吸器;

6.3.4现场工作组长在发现火灾可能造成结构破坏、有毒有害气体挥发、人员体力不支、灭火器材使用完毕等情况后,在采取火灾隔离等紧急措施后应立刻宣布灭火组人员撤离。

7.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7.1先由消防灭火组检查确认所有火源均已扑灭;

7.2消防灭火组上报现场工作组长;

7.3现场工作组长联系各工作组,确认现场火灾已经扑灭、人员全部撤离并安置、伤员落实救治后,宣布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

7.4上报集团公司总经办,由集团公司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措施。

7.5向外部公共消防机构求救的,其应急救援终止从其决定。

8.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8.1应急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8.2对事故过程中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物损失做收集统计、归纳、形成文件,为进一步处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资料。

8.3对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科学地作出总结,完善预案中的不足和缺陷,为今后的预案建立、制订提供经验和完善的依据。

8.4依据公司总部的劳动奖罚制度,对事故过程中的功过人员进行奖罚,妥善处理好在事故中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尽快组织恢复正常的生产和工作。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3

1、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及时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建立施工现场防火档案,确立施工现场的防火重点部位。做到时时掌握火险动态。

5、施工现场重点区域和部位要悬挂各种防火标志或警示牌,预留消防通道,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员工要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对消防器材使用的进行培训。必要时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施工现场内消防器具必须按要求,在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用电机具和设备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0、班组的义务消防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报报告。

11、项目现场安全(防火)员要认真负责的工作,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火情隐患。

12、项目部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检自查,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并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由于职权范围无法处理的隐患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13、施工现场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定要求。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拆移和损坏,确实因消防器材阻挡施工的,要及时报告。

17、施工现场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8、要坚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4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确保现场防火安全;

2、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及其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落实职工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好生产管理活动中的消防工作;

3、建立以行政领导、生产、安全等部门为主体,专(兼)职消防干事参加的防火委员会,定期召开例会,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4、建立并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消防安全措施,改善防火条件,消除火灾隐患;

5、严格按照防火设计组织施工,不擅自改动防火设计。施工现场内不准随意搭建临设;

6、进入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材料及设备,生产技术部门按规定做好技术鉴定,严格管理、使用、安装各环节的'安全防火措施;

7、禁止在有火灾、爆炸或有可能发生火灾、爆炸危险的区域进行明火作业。确需动用明火时,必须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审核手续,并有可靠的防护措施;

8、加强电源火源管理,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审批制度。生产性用火用电由生产部门审核,经安全部门同意后方可使用;生活性用火用电由行政部门审核,经专(兼)职保卫人员同意后方可使用。未经审批一律不得私自使用;

9、禁止非正常用火用电。严谨乱接电源,乱拉电线,若需连接电源、电线时,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职工(民工)宿舍严禁使用大灯泡、碘钨灯、电炉和不合格的电热褥等;

10、油漆库和油漆配料间,必须按规定要求设置,严格管理制度,严禁一切火源、火种进入库区和配料间;

11、木材加工车间、木料场、机加工车间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措施。对下角料和其他易燃物,应做好及时清理。严禁烟火进入车间和料场;

12、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必须按性质分库单独存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严格执行防火、防爆规定;

1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14、加强对电工、电气焊工、防水工等重点用电用火特殊工种的业务培训,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15、根据防火部位的不同性质,配备足够的、相应的消防器材,采取相应的消防措施,并配挂醒目的防火标志。保持消防道路的畅通;

16、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地方政府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一键复制全文保存为WOR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