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刷卡考勤管理规定(通用16篇)
为了规范车间、厂区叉车的使用,特制订《叉车使用管理规定篇》。具体规定如下:
一、责任人
1.叉车司机是叉车驾驶、维护、保养,并为公司提供叉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
2.叉车使用必须经过培训,叉车驾驶必须指定专人担任。未经叉车管理人员同意,除叉车司机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驾驶叉车。
3.叉车行驶中驾驶员应集中注意力,不得饮食,打手机和携带他人等。
二、叉车驾驶应注意的问题
1. 叉车启动异常应立即通知叉车管理部门进行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
2..车辆启动前,必须检查叉车的制动,货叉,轮胎等,使之处于完好状态。叉车启动时应保持较低的启动速度,驾驶员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并注意避让。
3.行驶过程中切勿进行上下操作,不准任何人上下车。
4.叉车应平稳启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在潮湿或光滑的路面上转向时须减速。
5.作业时严禁超载,偏载。
6.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
7.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
8.严禁货叉上站人,严禁叉车载人。
9.严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堆垛的货物。
10.叉车作业时货叉下不得站人。货叉载物升降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M的范围内不准有人。
11.叉车驾驶员损坏物品,设施或发现已损坏货物、设施时要如实上报叉车负责人。
12.停车后禁止将货物悬空。
13.不能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消防设施旁。
14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关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完油后,应该将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放归原处存好。严禁将有关工具随意乱放。
三、维护
1.发现叉车有不正常现象,应当立即停车,并及时通知叉车管理部门进行检查。
2.严禁在叉车启动的情况下进行保养。严禁擅自维修叉车和装拆零部件的行为。定期严格按照叉车厂家的《叉车整车的维护使用手册》进行维护保养。
拟定 : 审核: 批准:
一、工作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2:15~17:15
二、适用范围:
除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之外的所有南之非一线员工。
注:新产品拓展部因工作环境限制,考勤以记录统计为准。
三、管理规定:
1、打卡规定:
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全体员工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打卡次数:2次,即上班1次和下班1次。若出现故障,请及时联系综合管理部陈晨。
注:无论任何原因,到达公司和离开公司必须打卡。
2、因公外出需要填写《外出申请单》,并需在回公司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综合管理部。
3、所有请假必须先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待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 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的,必须在休假之前以电话方式请假,上班后立即补办请假审批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4、请假的审批权限:
四、缺勤:
1、基本定义:
1)、迟到:上班时间已过,因非工作原因20分钟以内到岗者;
2)、早退:不到下班时间而擅自提前20分钟以内离岗者;
3)、旷工: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且无领导批准的请假单。
2、未打卡的定义:上班或下班无打卡记录。
3、对缺勤的相关处罚规定参见补充说明。
本制度于20xx年4月1日起正式实行,未尽事宜另行补充。
南京普天王之电子有限公司 综合管理部
二Oxx年三月廿六日
为有效使用公司办公用品和耗材,严格控制非生产性成本支出,建立降本增效长效机制,按照省公司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降本增效活动(豫联通〔20xx〕449号)的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市公司本部办公用品和耗材的领用流程及相关管理要求,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办公用品和耗材的分类
公司办公用品和耗材分为消耗品、控制品、管制品三种。
(一)消耗品,主要包括:圆珠笔芯、水笔芯、铅笔、橡皮、大头针、回形针、订书针、碳粉等。
(二)控制品,主要包括:胶水、标签、文件夹、文件架、计算器、电池、订书机、笔记本、会议记录本、胶带、圆珠笔、水笔、档案盒、档案袋、印台(油)、刀具(片)、刻录盘、打印纸、名片、印刷品、信封、稿纸、便签、纸杯、墨盒、U盘、硬盘、内存条、键盘、鼠标(及其他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耗材)等。
(三)管制品,主要包括:打孔机、碎纸机、饮水机、验钞机、保险柜、办公桌、书柜等。
二、领用流程及说明
领用流程为:需求部门发起申请→本部门经理、归口部门经理、财务经理及副总审核→ 库管发放→ 各单位登记
(一)需求部门发起申请
需求部门填写《月度办公用品计划申领表》(附件1),说明用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使用人等,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提交综合部。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
综合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各部门每月的实际用量进行审核,并按财务审批流程进行办理。
(三)发放
正常情况,日常办公用品每月15日前领取一次,其余时间无特殊情况不予办理、发放。
三、办公用品和耗材的管理原则
(一)消耗品,消耗品可依据工作性质、历史纪录、经验法则(估计消耗时间)设定领用管理制基准。
如:笔芯,最小单元经理、客户经理,职能部室、生产班组长及相关人员月人均领取笔芯不超过1支;营业场所(红旗路营业厅除外)领取笔芯,10人及以上营业场所,月均不超过5支,10人以下月均不超过2支。
除新进应发人员,原则上不再配备整枝笔,笔芯更换需以旧换新。
(二)控制品,控制品限定人员限量使用,根据工作需要严格发放、限定总数,自第二次领用起以旧换新。
如:名片为营销一线人员提供,各单位在领用时要针对各业务工种制定不同发放标准,避免浪费。
计算器限定财务、审计、稽核、营业等数据核算人员使用;笔记本对班组长、职能管理部门以上人员发放使用。如重复申领,应说明原因或凭损毁原物以旧换新,杜绝虚报冒领。
各部门使用计算机显示器、主机、键盘、鼠标等各类硬件需要升级或更换、购置,需由使用单位提交申请报综合部,由综合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结合计算机自身配置情况,与技术维护单位共同提出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控制品必要时可依据部门或人员工作状况调整发放。
(三)管制品,管制品应列入移交项目,由综合部根据各部门的实际工作需要,统一安排购置。
如:饮水机原则上营业、会议、综合等涉外接待部门给予配备,其他部门及个人需求应请示相关主管领导审批。
四、办公用品和耗材的采购要求
采购需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本着适用、低价、优质的原则,在满足公司要求的前提下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指定供应商。
五、办公用品和耗材的领取要求
(一)领取原则:工作任务清楚,使用目的明确,用多少领多少,专领专用。
(二)领取要求:领取时,领取人须填写领取计划申请。应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领取数量和次数,保证办公需要。对于明显超出常规的申领,领取人应做出解释。各部门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外购办公用品,否则不予报销。
六、办公用品和耗材的使用要求
(一)加强管理,严格依据需要配备办公用品,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能耗小、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不购买高档办公用品。
(二)办公用品应为办公所用,不得据为己有,挪作私用;不得用办公设备干私活,谋私利;不许将办公用品随意丢弃废置。
(三)精心使用办公设备,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及时关闭电源,定期维护保养,最大限度的延长办公设备、用品使用寿命。综合部物业与领用部门应严把质量关,领用部门应及时向综合部反馈办公用品和耗材使用的服务质量情况。综合部物业对部门提出的意见、建议记录备案,并据此向供应商提出改善其产品及服务质量要求。
(四)文件、材料的起草、修改和传阅尽量在电子媒介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加快推进无纸化办公。
(五)办公用品使用要物有所值,物尽其用。大头针、曲别针等反复使用;纸张可双面利用,修改校对稿可先用废旧纸张打印等,充分发挥各种办公用品的最大使用效率。
(六)印制文件材料要有科学性和计划性。要根据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数量选择合适的印制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考虑成本,并力求使印制数与需用数基本相符,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七)对于高档及耐用办公用品,部室间应尽量协调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复购置。使用中办公设备出现故障,由原采购人员负责协调和联系退换、保修、维修、配件事宜;因使用不当,人为造成设备损坏的,直接责任人应负赔偿责任。
(八)严格履行办公用品出入库登记制度,杜绝物品不正常流转。各单位管理员负责本部办公用品的领取、保管,并建立台帐、发放(附件:表2《办公用品领取、发放登记表》)。
七、其他
(一)毛巾、肥皂为劳保用品,办公费用原则上不再列支。
(二)除涉外单位接待、公司重大会议、来客来访外,各单位办公场所、公司内部培训、生产例会等,原则上不再提供一次性纸杯,提倡广大员工自备(带)水杯。
(三)专项活动或大型会务所需办公用品和耗材,不在日常办公用品开支标准以内,主办部门需提前三天编报计划,经综合部核准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通知采购发放。
(四)凡调出或离职人员在办理离职或交接手续时,应将所领用的办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数交接或归还。有缺失的应照价赔偿,否则不予办理有关手续(附件:表3《办公用品交接登记表》)。
本办法由市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从20xx年8月17日起暂行,在暂行中有意见和建议的,请及时反映,以进一步完善本规定。
二〇xx年八月十七日
本充装管理制度规程旨在规范和优化充装作业流程,确保安全、高效地进行气体充装作业,以满足生产需求并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
内容概述:
1. 充装前准备
2. 充装操作规程
3. 安全管理
4. 设备维护与保养
5. 应急处理措施
6. 员工培训与考核
7. 记录与报告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据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一、 按公司规定工作时间为基准:
夏季 早8:00-----下午18:00(数控车间除外)
冬季 早8:00-----下午17:00(数控车间除外)
二、 打卡规定
1、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职的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按时亲自打卡;出差人员与总经理核准人员无需打卡。
2、打卡时间:打卡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3、因事不能打卡: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提前递交请假或相关申请,注明请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经主管领导签字批准后,交至部门考勤负责人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且需填写未打卡申请,并经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交至综合部存档,超过次数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20元/次。
5、在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主管领导签字审批也没有打卡者,记为旷工。
三、指纹机使用注意事项
1、签到及签退时,手指平压于指纹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指纹纹心尽量对正窗口中心,手指不要倾斜或放在指纹采集窗口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平按在指纹采集头上,并且覆盖尽可能大的面积;不要垂直点击指纹在指纹采集头上、不要快速的敲击手指、也不要滑动手指。指纹机出现"嘀"的提示音并且绿灯闪烁、显示屏显示指纹号码和"确认成功"表示指纹签入签出成功,指纹机出现"嘀、嘀"的提示音、红灯闪烁、显示屏显示"请重新按手指"则需重新操作。
2、若手指皮肤干燥无法输入有效指纹,可用力摩擦手指与手掌,或可采用哈气等办法,适当湿润手指。
3、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者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综合部反应,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4、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5、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备采集指纹的应及时告知综合部。
6、公司员工要严格按照指纹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将水、油、灰尘、沙砾等物质留在考勤机的指纹采集窗口上,也不要用尖硬的东西接触指纹考勤机。
7、指纹考勤机上设定了管-理-员,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问题(如手指指纹破损)可到综合部找管理员处理,个人不得擅自摆弄机器。
三、 本规定未尽事宜,以xx公司管理制度为依据。
制造有限公司
为严肃考勤纪律,规范考勤管理,现对员工考勤刷卡有关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管理要求
人脸考勤
1、刷卡时间:每个出勤日要求刷卡2次,上午上班前1次、下午下班后1次(具体刷卡时间以各部门上下班时间为准)
2、刷卡地点:
(1)、办公楼六楼各部门人员:六楼门口考勤机、门卫处考勤机
(2)、办公楼二楼(储运)、三楼(检验)、五楼人员(裁剪)、电商及礼品仓库人员:一楼食堂处考勤机(位置可能会有变动)
(3)、成功车间人员:成功车间门口考勤机
(3)、老大楼无纺车间、包装车间:无纺车间门口考勤机(位于新大楼与老大楼交接处一楼,原来的大门将被封掉)
3、检查安排:由各部门负责人在各考勤机处进行检查
方案一:
(1)、每月公布当月未刷卡及迟到早退的员工名单;
(2)、未主动刷卡或忘刷卡导致无刷卡记录的员工,每月前5次不扣款,从第5次开始,每增加1次未刷卡,罚款20元;
(3)、每位员工必须按出勤时间要求准时上下班,不允许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每次扣款10元;超过10分钟的,每次扣款50元。
(4)、公司要求的出勤日有请假的员工,需同样按照上下班时间刷卡,同时为区别于迟到早退,请假人员需及时至部门负责人处登记请假时间,请假人员当月无刷卡记录或登记记录的,按未打卡和迟到早退处理,请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严禁不实记录,否则相关人员处罚50元/人。
(5)、成功车间、无纺车间、包装车间、储运部、质检、裁剪一个月内未出现未刷卡、迟到早退现象的,成功车间奖励200元,储运部及无纺车间奖励100元,包装车间、质检及裁剪车间奖励50元,以上奖励资金作为部门经费使用。
方案二:
(1)、每月公布当月未刷卡及迟到早退的员工名单;
(2)、当月5次以上未打卡,罚款30元/人;
(3)、每位员工必须按出勤时间要求准时上下班,不允许迟到早退,当月5次以上迟到早退,罚款20元/人;
(4)、公司要求的出勤日有请假的员工,需同样按照上下班时间刷卡,同时为区别于迟到早退,请假人员需及时至部门负责人处登记请假时间,请假人员当月无刷卡记录或登记记录的,按未打卡和迟到早退处理,请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严禁不实记录,否则相关人员处罚50元/人。
(5)成功车间、无纺车间、包装车间、储运部、质检、裁剪一个月内未出现未刷卡、迟到早退现象的,成功车间奖励200元,储运部及无纺车间奖励100元,包装车间、质检及裁剪车间奖励50元,以上奖励资金作为部门经费使用。
方案三:
(1)、每月公布当月未刷卡及迟到早退的员工名单;
(2)、连续两个月出现5次以上未刷卡的员工,罚款50元/人;连续三个月出现5次以上未刷卡的员工,罚款100元/人,以此类推;
(3)、连续两个月出现5次以上迟到早退的员工,罚款30元/人;连续三个月出现5次以上迟到早退的员工,罚款60元/人,以此类推;
(4)、连续两个月出现5次以上既未刷卡又迟到早退的员工,罚款100元/人;连续三个月出现5次以上既未刷卡又迟到早退的员工,罚款150元/人,以此类推;
(5)、公司要求的出勤日有请假的员工,需同样按照上下班时间刷卡,同时为区别于迟到早退,请假人员需及时至部门负责人处登记请假时间,请假人员当月无刷卡记录或登记记录的,按未打卡和迟到早退处理,请部门负责人严格把关,严禁不实记录,否则相关人员处罚50元/人。
(6)、成功车间、无纺车间、包装车间、储运部、质检、裁剪一个月内未出现未刷卡、迟到早退现象的,成功车间奖励200元,储运部及无纺车间奖励100元,包装车间、质检及裁剪车间奖励50元,以上奖励资金作为部门经费使用。
备注:请未办理考勤登记的员工及时至人事办理登记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指纹考勤机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运策网全体员工
三、刷指纹方法和注意事项 1、按指纹前,应注意手指是否干净。 手指上不要带有脏物及可能的化学腐蚀物,按指纹前手指保持清洁,确保指纹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将已经存档的手指平放于刷指纹镜面上,指纹机语音提示“谢谢”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纹,手指放置中间位置。
3、刷指纹要尽可能大面积接触感应板,不要有翘、刮、滑、晃动、抠镜面等动作。
4、指纹考勤机上其他键盘不许随便按动,刷指纹成功后,不得重复、随意乱刷。
5、指纹考勤机对手指干燥、太冷等会感应失灵,自己要提前处理后再试(可用口呵温、润)手不可有水。
6、刷指纹时,如考勤机不能识别指纹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时间向人事行政负责人反映并采取补救措施,否则视为未出勤。
7、指纹处脱皮严重,十指都无法准确采集指纹的同事可到人事行政处审核领取个人密码,每天实行密码考勤,直到指纹可用时终止。
8、常用指纹因各类原因刷指纹不顺畅时可以到人力资源部重新采集指纹。
四、指纹考勤时间及规定
1、刷指纹时间 (执行每天两次指纹考勤):A.每日早上9:00上班前; B.下午下班6:00后
2、指纹机全天候固定位置长期待机,无论是否公私事迟到都必须刷指纹。
公事刷后,到人事行政处领取《补签条》并写明详细情况,经上级主管确认后,交人事行政处存挡;无《补签条》者视为无故缺勤。 3、迟早早退问题:上班9:00以后到岗视为迟到;下班前30分钟内未经批准离开视为早退。因公情况:迟到者需递交《补签条》,早退者须递交《早退条》来说明情况,可不作处罚。除此之外,均视为无故缺勤。
4、所有参与考勤的人员,若当日出现漏刷一次或者2次,必须递交请假条、补签条、早退条等文字证明,指纹机凡无当日考勤记录且没有文字证明的一律视为无故缺勤处理。
5、惩罚:
迟到:中午自行觅食(雨雪天气除外);
无故按指纹者,一周超过2次者,自剁;
无任何理由无故旷工者,祝你一路顺风~~
累计每月超过1天以上的请假,需要COO批准;
累计每月一天以内的直属leader批准即可 。
6、奖励
全勤奖:每月全勤并准时到岗,奖励100元 !
五、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2日起实施。
为了加强票据管理,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的规定,制定了相关管理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如下
一、票据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相互制约、严格稽核”的管理制度,发票必须由会计统一购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购买和印制,若有违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二、票据使用时,必须按照规定程序逐项填写齐全,文字要清晰、工整,多联票据必须一次复写,内容要一致合法,严禁分次复写、套写;收费项目要按规定项目填开,不得提高收费标准或乱收费,各种票据严禁涂改、刮擦、挖补等。开具的收入票据每个月末及时向会计结报。
三、票据领取、发放、核销时要进行登记《票证结报手册》并签名,会计每月末要进行核对账面结存数和实际库存数,防止票据丢失。
四、所有收入款项要及时交出纳统一存入局账户,各科室领取的票据原则上每月结报一次。
财政票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财政票据行为,加强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票据的印制、领购、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财政票据,是指由财政部门监(印)制、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
财政部负责全国财政票据管理工作,承担中央单位财政票据的印制、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地方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省级以下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申领、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财政部门应当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第二章财政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财政票据的种类和适用范围如下:
(一)非税收入类票据
1.非税收入通用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2.非税收入专用票据,是指特定的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特定的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专用凭证。主要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政府性基金票据、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票据、罚没票据等。
3.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改革的行政事业单位收缴政府非税收入时开具的通用凭证。
(二)结算类票据
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发生暂收、代收和单位内部资金往来结算时开具的凭证。
(三)其他财政票据
1.公益事业捐赠票据,是指国家机关、公益性事业单位、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其他公益性组织依法接受公益性捐赠时开具的凭证。
2.医疗收费票据,是指非营利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服务取得医疗收入时开具的凭证。
3.社会团体会费票据,是指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向会员收取会费时开具的凭证。
4.其他应当由财政部门管理的票据。
第七条财政票据包括非定额和定额两种形式。
非定额财政票据应当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项目、标准、数量、金额、交款人、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开票单位、开票人、复核人等内容。
定额财政票据应当包括票据名称、票据编码、票据监制章、金额、开票日期、联次及其用途等内容。
第八条非定额财政票据一般设置三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记账联,各联次采用不同颜色予以区分。定额财政票据一般设置两联,包括存根联、收据联。存根联由开票方留存,收据联由支付方收执,记账联由开票方留做记账凭证。
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属于非定额财政票据,一般设置五联,包括回单联、借方凭证、贷方凭证、收据联、存根联。回单联退执收单位,借方凭证和贷方凭证分别由缴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留存,收据联由缴款人收执,存根联由执收单位留存。
第三章财政票据的印制
第九条财政票据由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监(印)制。
第十条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承印财政票据的企业,并与其签订印制合同。
财政票据印制企业应当按照印制合同和财政部门规定的式样印制票据。
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财政票据。
第十一条印制财政票据应当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确定的防伪专用品。禁止私自生产、使用或者伪造财政票据防伪专用品。
第十二条财政票据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式样的财政票据监制章。财政票据监制章的形状、规格和印色由财政部统一规定。
禁止伪造、变造财政票据监制章,禁止在非财政票据上套印财政票据监制章。
第十三条财政票据应当使用中文印制。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票据,可以加印一种当地通用的民族文字。有实际需要的,可以同时使用中外两种文字印制。
第十四条财政票据印制企业应当建立票据印制管理制度和保管措施,对财政票据式样模板、财政票据监制章印模、防伪专用品等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人负责,不得将承印的财政票据委托其他企业印制,不得向委托印制票据的财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财政票据。
第十五条印制合同终止后,财政票据印制企业应当将印制票据所需用品、资料交还委托印制票据的财政部门,不得自行保留或者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六条禁止在境外印制财政票据。
第十七条财政票据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全国统一式样的财政票据换版时间、内容和要求,由财政部确定;非全国统一式样的财政票据换版时间、内容和要求,由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分别确定。
财政票据换版时应当进行公告。
第四章财政票据的领购与发放
第十八条省级以下财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用票需求,按照财政管理体制向上一级财政部门报送用票计划,申领财政票据。上级财政部门经审核后发放财政票据。
第十九条财政票据实行凭证领购、分次限量、核旧领新制度。
领购财政票据,一般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
第二十条首次领购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
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应当提交申请函、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财政票据领购证申请表》,并按照领购财政票据的类别提交相关依据。
领购非税收入类票据的,应当根据收取非税收入的性质分别提交下列依据:
(一)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提交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文件复印件;
(二)收取政府性基金的,提交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收取政府性基金的文件复印件;
(三)收取国有资源(资产)收入的,提交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批准收取国有资源收入的文件复印件,或者有关部门批准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的文件复印件;
(四)收取罚没收入的,提交证明本单位具有罚没处罚权限的法律依据。
领购其他财政票据的,分别提交下列依据:
(一)领购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的,提交本单位符合接受捐赠条件的依据;
(二)领购医疗收费票据的,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以及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文件复印件;
(三)领购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的,提交社会团体章程以及收取会费的依据;
(四)同级财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条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应当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单位,核发《财政票据领购证》,并发放财政票据。
《财政票据领购证》应当包括单位基本信息、使用的财政票据名称、非税收入项目(含标准)、文件依据、购领票据记录、审核票据记录、作废票据记录、票据检查及违纪处理记录、销毁票据记录等项目。
第二十二条再次领购财政票据,应当出示《财政票据领购证》,提供前次票据使用情况,包括票据的种类、册(份)数、起止号码、使用份数、作废份数、收取金额及票据存根等内容。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审核后,核销财政票据存根,并发放财政票据。
第二十三条领购未列入《财政票据领购证》内的财政票据,应当向原核发领购证的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依照本办法规定提交相应材料。受理申请的财政部门审核后,应当在《财政票据领购证》上补充新增财政票据的相关信息,并发放财政票据。
第二十四条财政票据一次领购的'数量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六个月的使用量。
第二十五条财政部门发放财政票据时,对按照规定可以收取工本费的,收取后应当缴入同级国库,纳入预算管理。
第五章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
第二十六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管理台账,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票据使用情况。
第二十七条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和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
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
第二十八条填写财政票据应当统一使用中文。财政票据以两种文字印制的,可以同时使用另一种文字填写。
第二十九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擅自销毁、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
第三十条省级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发放使用,但派驻外地的单位在派驻地使用的情形除外。
第三十一条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不按规定使用的,付款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款项,财务部门不得报销。
第三十二条财政票据使用完毕,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按顺序清理财政票据存根、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财政票据存根的保存期限一般为5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报经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查验后销毁。保存期未满、但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销毁的,应当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批准。
第三十三条尚未使用但应予作废销毁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登记造册,报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第三十四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撤销、职权变更,或者收费项目被依法取消或者名称变更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15日内,向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对已使用财政票据的存根和尚未使用的财政票据应当分别登记造册,报财政部门核准、销毁。
第三十五条财政票据或者《财政票据领购证》灭失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查明原因,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原核发票据的财政部门,并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登报声明作废。
第三十六条财政部门、财政票据印制企业、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设置财政票据专用仓库或者专柜,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财政票据安全。
第六章监督检查及罚则
第三十七条财政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监督检查制度,对财政票据印制、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八条财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得向被检查单位收取费用。
第三十九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和财政票据印制企业应当自觉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弄虚作假或者拒绝、阻挠。
第四十条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并给予警告;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金额3倍以下不超过30000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0000元以下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一)违反规定印制财政票据;
(二)转让、出借、串用、代开财政票据;
(三)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票据;
(四)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票据监制章;
(五)未按规定使用财政票据监制章;
(六)违反规定生产、使用、伪造财政票据防伪专用品;
(七)在境外印制财政票据;
(八)其他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对涉及财政收入的财政票据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第四十一条财政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工作中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第四十二条单位和个人对处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国家工作人员对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适用《军队票据管理规定》。
第四十四条省级财政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1998年9月21日财政部发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规定》(财综字〔1998〕104号)同时废止。
为了使各项财务支出有章可循,各级人员对各种开支的审批及权限心中有数,同时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预算管理,并做到各项收支严格遵循财务制度,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费用支出的前提及审批权限
1、费用支出的前提是该费用必须是实际支出并列入预算,对未列入预算的费用,由公司总经理提出调整预算,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2、费用审批权限:一般费用20xx元以下,部门负责人审批;20xx元以上由部门负责人提出建议,总经理审批;业务费1000元以下部门负责人审批,1000元以上总经理审批。
3、固定资产购置、员工出国考察、进修学习等费用在一万元以上由董事会研究审批。
4、为加强预算控制,同时保证费用支出及报销单据的合法性,公司的各种报销单据需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并签字。未经财务部经理审核、签字的单据,不得报销。
5、公司下属各控股公司的各种费用由各单位总经理审批。
二、各种费用列支规定
1、普通办公用品根据本公司一个月需要量购入,由经手人和验收人签字后报批。
2、大宗办公用品、生产资料,必须签订购销合同,方可购置。为减少资金占用,在可能情况下力争零库存。
3、差旅费报销,按<浙江华汇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差旅费报销办法>执行。
4、计划生育等费用,由计生员签具意见后再报批。
5、各部门需订报刊、杂志,先报综合部平衡,经总经理同意后,由综合部统一办理。
6、资料档案室购置资料情报书籍,年初需列出购置预算,报技术发展部审定,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7、职工所购业务书籍,应先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到资料室登记,并办理借阅手续后,方可报销,职工离开本单位必须交还所借书籍。
8、职工因工作需要配置的低值易耗品(如计算器、绘图仪、装订机等)由综合部统一购置,在财务部办理登记手续,再报批,职工离开本单位必须交还所领工具。
9、职工参加各种培训学习班及职称职务考试,事先应征得所在部门及公司的同意,在成绩合格后,其费用方可报销。
10、职工按规定报销的书报费,只能报销业务书籍,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11、通讯费报销按<浙江华汇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通讯费用报销办法>执行。
12、各部门使用临时工,每月报综合部,由综合部报市人事局,市就业管理局批准后再用工。各部门应严格控制临时工数量,尽量节约费用。
三、各种费用报批程序:各种费用报销需填写<浙江华汇费用报销单>,有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基层费用承担部门负责人同意(证明),财务部经理审核,预算部门负责人审批(20xx元以内)或总经理审批(20xx元以上)签字。
四、为简化手续下列费用在正常开支范围内无须报批,但当费用开支异常时必须向总经理汇报。
1、各种应交税金(不包括印花税、车辆使用税);
2、各月发放工资;
3、各月应交养老保险金、待业保险金等;
4、向金融机构办理结算业务时发生的邮电、手续费、贷款息。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以上各种报销发票,必须为国家统一发票,经营 性收款收据一律不能报销入账。
2、发票上抬头必须和报销单位一致,否则不能报销。
3、各种开支必须符合国家财税法规,报销时经办人员应尽可能注明用途。
4、超过现金结算限额(1000元)的费用,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要使用现金必须由使用人提出申请,财务部经理同意后方可支付,对数额较大应提请总经理审批。
5、对各种报销单据,财务部必须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销规定的单据,财务应要求更换。无法更换的,财务可拒绝报销。
6、自制报销单据,由财务部统一设计格式,做到规范、整洁。
7、报销单据一般不得涂改,如有改动,外来发票应由对方单位加盖公章,自制凭证应由经手人盖章,否则不得报销。
8、当年费用必须当年报销,如:通讯费、核定的业务费、书报费、核定的汽车费等,当年不报销视作自愿放弃(12月份通讯费除外)。
9、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及内部职工与公司签订的各种协议需送财务部一份,作为财务收、付款依据,对无依据的支付款项,财务部应拒绝支付。
六、本制度由财务部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此前制订的公司报销制度同时废止。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统一公司的报销程序及规定,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费
办公费主要是指维持日常办公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办公用品方面的支出。
⑴办公用品由经办人员填写物资申购单交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行政部,行政部审批后交财务部审批。
⑵经办人将审批后的物资申购单交公司行政部统一购买。
⑶行政部购买人凭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并附购买办公用品清单后报销。
二、差旅费
差旅费开支范围为因公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飞机费用,下同)、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零星杂支等费用。
⑴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借款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⑵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⑶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①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②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
一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天津、南京、广州及省城市;
二类区:除一类区以外的地区。
③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职务一类区二类区港澳台地区
董事长实报实销
总经理30020xx50
部门经理20xx50250
一般职员15080200
④出差补助:指公司员工到深圳以外地区出差,每天给予50元补贴。
为促进和保持公司员工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企业精神和经营宗旨,保证公司目标实现,公司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本着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管理、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管理、标准化管理、组织化管理原则,以制度管理人和事;坚持以人为本,应尽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公司高效、协调运行;以制度为依据,制度有明文规定则可受奖受罚,否则免之。奖惩原则是: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
第一条 奖励:
奖励是成绩的体现、进取的动力、激励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奖的原则,鼓励员工勤劳敬业。奖励方式:通报表彰、发奖状和颁发奖金,可单独奖励,也可以同时奖励,不限名额。
一、优秀团队奖:年终对各部门的管理、服务、纪律、任务完成、业务水平、工作业绩等进行评审。总的要求是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及时到位,组织纪律严明,工作业绩突出,团队协作良好,部门配合协调,无客户不满投诉,无重大经济损失,无严重安全事故,这样的团队,可获最佳团队奖。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根据业绩情况确定一定数额的现金奖励。
二、优秀管理者奖:公司各级管理人员能以身作则,勇挑重担,遵章守纪,业绩突出,业务精进,组织能力强,能很好地带领一个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被评为优秀管理者的,应给予以奖励,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还应给予1000元的奖励。
三、优秀员工奖:根据各岗位员工工作业绩,执行力度,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现良好者,予以奖励,由公司分管总经理组织评审,除通报表彰,发奖状外,应给予600元的奖励。
以上三个奖项属年度奖,年终奖励一次,由董事长亲自表彰和发放奖励。
四、举报奖:公司任何一个员工,都有权利有义务对公司内部严重失职、贪污盗窃、营私舞弊、泄漏公司机密、违法乱纪等行为向公司管理人员举报,凡属核查无误、情况属实的有效举报,颁发举报奖。
奖励方式:为保障举报人的权益,此奖不公开授予,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特别颁发给获奖者一定数量的奖金。
此奖为即时奖励,即时举报,即时授予
五、特殊贡献奖:为保卫公司财产、人身安全、忠于职守者;为公司解决较大难题,避免和制止不良社会影响者由董事长授予特殊贡献奖。
此奖为随时出现, 随时授予
六、全勤奖:员工在一个月内无旷工或消极怠工现象,迟到在2次共10分钟以内,休假加病事假不超过2天的,公司应给予当月100元的奖励,在当月工资金中发放,并通报表章,由行政部门负责此项奖励,1月1次。
第二条 惩罚:
惩罚是对出错员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错必究的原则,惩罚方式分为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罚款三种,实行一次警告或通报批评、二次罚款的处罚政策。
一、 有下列行为之一,累教不改的,应一次罚款20元:
1、上班时间仪容仪表不整,装扮影响公司形象者
2、随地吐痰、乱扔烟头、纸屑或其他杂物者
3、车间工具、物品摆放、库房商品、个人物品、办公桌面文件码放凌乱者
4、在上班时间内,对办理非本职工作不服从者
5、卫生没有及时打扫或打扫不干净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听者
7、请人代打卡或给别人打卡者
8、9点钟前没有打扫完卫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对客户、同事污言秽语、不讲礼貌者
2、因服务态度问题导致客户投诉者
3、工作态度恶劣、侮辱他人者
4、因过失泄漏公司机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规章制度较为严重的行为
三、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次罚款400~800元,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造成严重伤亡者
2、对客户投诉未能及时妥善解决,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严重后果者
3、蓄意破坏公司财物者
4、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拘留、劳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机密者
6、因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
7、员工与客户勾结,损公肥私,一经发现,除收缴不正当收入外,另处以罚款
8、其它严重错误行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规定有处罚项目和金额的,按有关规定和制度执行
五、 员工有下列情况,应赔偿公司损失
1、员工损坏公司物品,视情节轻重赔偿损失,故意损坏的应加倍赔偿;正常使用损坏的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赔偿;如是设备质量的原因,则不承担赔偿。
2、员工丢失公司财物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赔偿。
第三条 惩罚的实施
1、员工可以直接向总经理或行政部报告违纪行为;
2、总经理及行政部发现违纪行为可以直接进行处罚,该部门经理按管理不力论处,处以与员工相同的惩罚。
3、 违纪罚款的缴纳: 对于受到罚款处罚的员工,由行政部门下达处罚通知,送达员工签字生效,如员工拒绝签字,可强制执行,从下月工资中扣除。
第四条 附则
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行政部
2、本制度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一、总则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加强公司劳动纪律,有效提升员工工作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作息时间
公司上班时间:上午 9:00至12:00
下午 13:30至17:00
三、考勤时间
1. 打卡次数:全天上下班各打卡一次,一天共计两次。
2. 打卡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班到岗时间—上午9:00
下班离岗时间—下午17:00
3. 周末及节假日加班人员按实际打卡时间计(前台工作人员实行周末轮休制,不计加班)。
四、实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除高层及因工作性质需机动作业的工作岗位,可不定工作时间无需打卡。)
五、考勤办法
利用指纹生物识别唯一性特征进行考勤,更加客观、公平、公正。
六、实施细则
1.原则上要求员工必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直接外出办事,未能按时打卡的,须在前一日或当日到前台填写《打卡异常登记表》(附表1),登记未打卡时间,并说明原因。
2. 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返回打卡的,须在次日到前台登记说明。
3. 上下班忘记打卡的,须在次日前到前台登记说明。每月累计忘记打卡五次,按迟到一次处理,以此类推;累计三次迟到按事假半天处理,以此类推;累计三天事假按旷工一天处理,以此类推。
4. 迟到、早退超过1个小时,以事假半天处理。
5. 周末及节假日加班人员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加班务必提前填写《加班申请表》(附表2)交至人力资源部(临时加班请于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补交);换休时间以实际加班打卡时间为准,并且提前填写《换休申请表》(附表3)交至人力资源部方可换休。
6. 月末统计考勤时,既没有按时打卡也没有登记说明的,根据时间按迟到或事假处理;每天缺少一次打卡的,又没有登记说明的,按旷工半天处理,全天未打卡又没有登记说明的,按旷工一天处理。
7. 因遇停电或考勤系统故障无法正常打卡时,至前台进行签到和签退。 七、考勤统计
1. 每月初,前台根据指纹打卡记录和《打卡异常登记表》进行考勤统计。 2.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核对考勤记录,记录结果作为员工领薪的基本依据。
八、附则
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执行本细则;
2. 本细则自颁布起执行,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一、本局的会议室,由局办公室统一管理,各处室需使用会议室应提前1至2天预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各楼层接待室原则上由各楼层处室管理使用。
二、处室使用会议室和接待室,应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烟蒂、纸屑等杂物。
三、各会议室、接待室内的桌、椅、茶具、烟缸等物品,任何人不得擅自拿走,损坏东西照价赔偿。
四、各处室使用会议室、接待室结束后,要及时关好门窗,对不按规定使用会议室并造成损失的,由有关使用处室负责。
一、指纹考勤机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采用指纹考勤机必需本人亲自考勤。
二、指纹签到实行每天签到制度,按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上班为签到,下班为签退。迟到5--10分钟罚款10元/次;10--20/钟罚款20元/次;迟到20分钟以上,扣除半天工资;超过1小时以上者扣除当天工资。但迟到一次后,当天其余三次考勤必须按时考勤,若不按时考勤则按旷工一天处理。如全天无故不按规定指纹签到、签退,将按旷工一天处理(扣除三天工资)。
三、指纹考勤机上下班时间是已经设定好的,若各部门有什么变化,及个人有什么变动,部门负责人应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重新录入指纹。实行倒班的部门应把倒班、倒休表提前报到人力资源部。各部门及各店每月的考勤单应在每月月末的26日上报下月排班值班表。
四、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申请单,请假1--3天者,须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请假4天以上者,须由总经理批准,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部门经理和主管请假必须申报总经理和董事长批准。如未能按照要求请假者,一律按实际缺勤天
数做旷工处理(扣除实际缺勤天数的三倍工资)。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
五、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要求签到,必须填写正规的《考勤异常补单》,并由部门经理签字证明情况属实,超过三次未签到者,扣发当月全勤奖金。
六、员工要严格按照指纹考勤机的操作规程及使用方法使用,若恶意损坏出现的问题,将对其通告批评并给予高倍经济赔偿。
人力资源部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部门有限公司协理(不含)以下员工;
三、责任:
部门各部门主管;
四、程序内容:
1、出勤
工作时间:以部门现行工作规定时间;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员工,需提交《员工加班申请表》经部门一级主管批准后至人 力资源部登记,方可实施。
打指纹: 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打指纹(共计每日两次)。
注:忘记打指纹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指纹的时间交至人力资源部审核同意予以补签。
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部门行政助理处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一级主管及总经理室批准,并至人力资源部登记。 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一级主管事前批准,并到人力资源部登记。
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一级主管和人力资源部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迟到、早退和旷工的奖惩制度:
全勤奖:每月50元,以考勤卡为准。(开会迟到两次者,不参加满勤考核)
迟到、早退标准:根据各岗位现行作息时间如延误到岗者则以迟到计,提前下班者则以早退计;
例:
行政人员上班9: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 18:30以前下班或离开,视为早退。
迟到细则,处理如下:
A:迟到15分钟内,扣个人工资20元;
B:迟到30分钟内,扣个人工资50元;
C:迟到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2倍;
D:迟到2小时以上,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3倍。
注:如遇特殊情况,须于上班前一小时之内亲自打电话向部门一级主管请假,可补假,否则按旷工计算。
早退细则:
A:早退15分钟内,扣个人工资20元;
B:早退30分钟内,扣个人工资50元;
C:早退30分钟以上,2小时以内,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2倍;
D:早退2小时以上,算矿工一天,扣个人日工资3倍。
2、 旷工
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两天内交“辞退处分报告”。
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旷工一天,扣款个人日工资的300%;
3、考勤统计
各种休假单、加班单、奖罚单应在完成流程后的3个工作日内交由总经理室审核后交至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统计。
上级主管在批示员工请假单、休假单时,必须保证该部门营运工作的正常进行,若因人员请假或者补休影响部门营运工作,则追究上级主管责任。
每月调休次数两次,包括自调和被调。
五、该制度自总经理批示之日起执行。
*部门
人力资源部
20xx年2月18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规范支票的日常管;第二条本细则所指支票包括日常业务结算中使用的现金;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第三条本细则适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属机;第四条各级分支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细;第二章支票购领;第五条支票购领必须建立审批程序;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内部控制及合规管理,规范支票的日常管理,防范资金管控的风险,根据《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此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支票包括日常业务结算中使用的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和普通支票。
支票上印有“现金”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转账”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支票上未印有“现金”或“转账”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账。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省公司本部、各地市公司及其下属机构,以下简称各级分支公司。
第四条 各级分支公司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细则的规定,准确、及时、安全地进行支票结算和管理。
第二章 支票购领
第五条 支票购领必须建立审批程序。出纳岗人员到开户银行购领支票前,应填写《支票购领申请单》和银行要求的“票据和结算凭证领用单”,其中领用单需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经相关人员签字审批后方可到银行办理相关手续。
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资金管理部经理签字审批;在地市分公司应由资金管理岗人员和财务会计部经理签字审批;在区县支公司应由柜面主管人员和支公司经理签字审批。
第六条 支票购领后应及时进行支票购领登记。出纳岗人员应将购领的日期和所有支票号码顺序填入《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并在《支票购领申请单》上回填购领支票号码的起止范围,交相关人员进行复核。
复核人员根据银行反馈的《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或银行资金回单检查支票实际购买、登记入库数量与购领申请、《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等记录信息是否一致,复核后在《支票购领申请单》签字确认。
在省公司本部应由复核会计岗人员或资金结算管理岗人员复核;在地市分公司应由资金管理岗人员进行复核;在区县支公司应由柜面主管人员进行复核。
第三章 支票签发及登记
第七条 支票签发与支票登记应同步完成。
支票应按银行账户分别设立对应的《支票使用登记簿》,由管理账户的出纳岗人员保管。《支票使用登记簿》必须采用订本式,登记簿封面需写明单位名称、所属账套、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以及所属年度。
第八条 支票签发人必须根据审批无误的原始凭证顺号签发支票,不得跳号。签发支票前,须核实银行账户是否有足够的存款余额,避免签发空头支票。
第九条 支票签发人须按规定填制支票,支票签发金额与原始凭证的金额应一致。支票签发工作由出纳岗人员或资金复核岗人员完成。
支票签发人填制支票时应同步填写《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登记项目应包括时间、金额、用途、签发人等,不得遗漏登记项目。
支票签发人填制并登记完毕后将支票、原始凭证和《支票使用登记簿》一并交给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复核。
第十条 签发支票记载的内容须真实、完整和准确。支票必须记载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金额大小写、款项用途、银行预留印鉴等,并按约定使用支付密码。支票存根必须记载日期、账号、金额、用途、签发人及领取人签名等。支票和支票存根的签发信息应确保一致。
对于普通支票作转账支票使用时,应在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并延伸至支票存根。
第十一条 银行预留印鉴保管人须审核支票记载项目、原始单证和支票登记项目,无误后在支票上加盖银行预留印鉴并在《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签名。
第十二条 支票领取人核对支票给付信息无误后,在支票存根和《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中签名领取支票。
第十三条 省公司资金管理部经理、地市分公司财务会计部经理和区县支公司柜面主管人员每月检查本级公司《支票使用情况登记表》的填写、核实剩余支票数量并于每月最后一笔后签章确认。
第四章 支票及银行预留印鉴保管
第十四条 银行预留印鉴应由财务人名章和财务专用章构成,银行预留印鉴不得少于两枚。
各级分支公司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决定预留一枚或两枚财务人名章作为银行预留印鉴。财务人名章须为本级公司负责人名章或经其授权的财务负责人名章。财务人名章应为专用,不能与该人的其他人名章相同,并只能和财务专用章配套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原则上各级分支公司只能刻制一套银行预留印鉴。
第十五条 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应指定专人保管。支票和银行预留印鉴工作时间应放入抽屉保管,非工作时间应放入保险柜存放保管,防止遗失和被盗用。有条件的分支公司应由不同岗位人员分开保管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
第十六条 支票应由出纳岗人员或资金复核岗人员保管,不得私自使用。
第十七条 银行预留印鉴应由两名以上专人分别保管,严禁一人同时保管可以支付款项的所有印鉴。严禁A/B柜面人员保管和使用财务专用章、财务人名章。
1、为确保宿舍安全,对宿舍钥匙发放与保管作如下规定:宿舍住宿人员三人一把门锁钥匙,其余由各宿舍值班室掌握。保险柜钥匙全部由住宿个人保管,各宿舍值班室不再另外保留。
2、员工登记住宿后领取钥匙,员工办理离职时,根据钥匙使用登记交还全部钥匙(押金4元)。
3、员工不准私自更换门锁和配钥匙。由于本人保管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值班室。由宿舍办公室统一配制,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4、员工离职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还的钥匙和所有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赔偿工本费5元。
5、无特殊情况,各宿舍值班室备用钥匙不外借,必须借用值班室备用钥匙的,需凭借申请人使用的有限证件登记,然后再经商户领导确认为借用钥匙宿舍的住宿人员后才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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