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质量管理制度(精选16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条例》,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订嵊州市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制度。
1、小学生入学的年龄为六周岁。凡符合入学年龄的儿童,原则上到户籍所在的学校办理注册手续,待学校将学生基本信息录入学籍管理系统后,取得县区内编号和相应小学学籍,同时填写《浙江省义务教育登记卡》编写好学籍卡号,并依法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
2、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应到户籍所在地的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待初中学校完成学籍管理系统网上录取新生工作后,取得初中学籍。
3、应积极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盲童进省盲校,聋哑儿童进绍兴市聋哑学校,其他残疾儿童一般为随班就读。
4、适龄儿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免学、缓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批准。因身体原因申请免学、缓学的,应当附具县(市)级医院证明。缓学期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5、初中毕业生经市统一的学业考试,被高中录取,凭《入学通知书》办理注册手续,取得高中学籍和省高中会考考籍。
6、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应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并实行素质报告单制,初中学生参加学业考试,高中学生实行省会考。根据考查、考试的结果和平时的学习成绩,综合评定学生的学年学业成绩及综合素质,以作为毕业、跳级的依据。
7、凡学生因病,无法坚持正常学习,须长期(三个月)停学者,应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申请,出具县(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学校同意,报教体局批准,方可休学,休学期为一年,休学(一年)期满后,应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申请,相关医疗单位出具健康证明,学校同意,报教体局批准,方可复学。若确须继续休学的,应凭县(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办理好续休手续。
初中学生在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休学,严禁假休学、搞变相留级或插班复读。
8、学生因家庭居住地和户籍变动或其他特殊原因须转学的;
(1)本市范围内中小学生转学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凭学生素质报告单或成绩报告单到需读的中小学校报名,由就读学校出具就读证明,凭就读证明到转出学校拿取义务教育登记卡并交给转入学校。
(2)跨省、市以外学生转学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嵊州市中小学学生转学联系单》,经两校同意后,到普教科办理转学手续,转学时间为新学期开学前后十天。
(3)若未有户籍地九年义务教育卡号的,在转学时应同时凭户籍证明办理补号手续。
(4)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9、获得接受外国学生资格的学校可接受适龄外国学生入学,并使其获得学籍。外国学生入学必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接受外国学生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10、借读系指学生到非户口所在地或非教育行政部门按有关规定指定的学校就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借读:
(1)外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2)父母双方长期在国外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3)父母双方在地质勘探、边防部队或从事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亲属照管的学生;
(4)父母双方不在学生户口所在地工作,需随父母居住的学生;或父母一方不在学生户口所在地工作,需随其不属本人户口所在地一方的父母居住的学生;
(5)父母双方均无法履行或父母离异后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和丧失监护能力,需由其亲属抚养监护的学生;
(6)跨县域流动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在暂住地已取得暂住证的。
11、符合义务教育法规定“免于入学,暂缓入学”者;已超过义务教育年龄,且已受完九年义务教育(休学时间除外)者,由学生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同意,报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批准,报市教体局备案,可予退学,办理退学手续者,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注明肄业年限)。其他未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一律不办理退学手续。
12、奖励和处分是教育学生的一种方法,要以奖励为主,奖励和处分都要在认真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础上进行。表彰奖励办法由各校自定。
13、对于极少数有严重违反学生守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破坏学校或社会秩序,破坏公共财物,道德品质败坏等违纪违法行为,又屡教不改的学生,视其情节,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的处分。不得开除学生和勒令学生退学。对学生给予处分的,由学校教导处告知被处分学生,充分听取学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意见,举行有教师、学生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后申报,由学校校务会议决定,经校长签署公布。
14、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的学生,经过半年教育,认识错误,确有悔改表现者,经师生评议,学校批准,可撤销其处分。处分撤销后,应及时将处分记录从学生个人档案中撤出。受处分的学生,在其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者,应将其处分决定记入成长档案。
15、原发教体普[20xx]35号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时,以本办法为准。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国内建筑行业也呈现出了蓬勃发展的态势。在现代房屋建筑施工中,施工单位作为主要参与方,一定要适时加强对于相关管理理论和观念的研究,并且逐渐构建符合中国建筑行业现状的管理模式、机制和制度。在房屋建筑的施工管理工作中,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之间具有相互协调、共同促进的关系,施工单位一定注意两者之间的融洽与协调,进而才能保障施工作业在安全的环境下,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检验标准。
1、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不到位的危害
目前,在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建筑行业占据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在我国现阶段的工程项目建设中,房屋建筑工程所占的比例较大,多为商业、民用、工业等形式建筑,其施工中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而且对于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必须引起政府、社会及工程参与各方的高度重视,并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实现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的协调。
近年来,在我国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频繁出现各类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其主要原因是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而其所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也是不容忽视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必然会影响到建筑的整体使用性能和安全性能,为今后的使用留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由于可见,房屋建筑施工中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不到位并不是单纯的管理问题,而是国内建筑行业工程管理现状的客观展现,也客观损害了我国建筑行业的整体社会形象,对于行业的整体发展和进步是极其不利的。
2、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中常见问题分析
在我国现代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中,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问题是客观存在的,也是影响国内建筑行业整体管理能力的水平提升的关键因素。综合分析房屋建筑工程中存在的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机构设置不全
目前,在国内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单位普遍缺乏对于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的重视,尤其是安全管理往往被不同程度的忽视。在国内施工单位现阶段的管理机构设置中,技术、造价等管理机构的组织较为完善,而且基本上配备了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而施工中对于质量及安全的管控则处于相对薄弱的环节,管理机构设置中普遍缺乏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专业人员,而且施工单位的质量与安全管控则多是依赖于监理单位、政府及各级建筑主管部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单位为了节省开支,而大量缩减质量与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编制,导致施工过程中的内部质检、安全监督等工作处于相对混乱的状态。同时,在施工单位的管理机构设置中,对于各具体项目未进行明确的职责划分,造成在建筑工程项目出现质量弊端或安全问题时,无难找到具体责任人,最终导致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处理无法真正做到奖罚分明,大大降低了施工单位的管理效率和质量。
(2)、施工人员综合素质较低,操作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
在我国建筑行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对于施工人员的数量要求不断加大,导致大量未经过专业培训和教育的农民工涌入建筑行业。由于施工人员综合素质较低,操作不过不规范现象时有发生,而导致房屋建筑工程中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中频繁出现各类问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人员承担了大量的作业量,如果他们不具备严格的质量和安全意识,必然会导致工程项目的整体管理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同时,施工人员操作不规范与国内房屋建筑工程中安全事故频繁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有可能造成大规模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3、加强房屋建筑工程中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的协调
在现代房屋建筑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中,实现施工质量控与安全管理进一步协调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是保障工程项目整体施工管理水平提升的先决条件。在房屋建筑工程中,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要加强业务上的联系,并且积极接受政府及各级建筑主管部门的监督,共同促进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的协调。
(1)、制订完善的质量与安全防治管理方案
综合分析国内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管的现状,两者之间缺乏协调的现象是极为普遍的,施工单位普遍将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作为两个分开的项目。为了有效提高房屋建筑工程的管理水平和能力,施工单位首先提高自身对于质量与安全监管的认识,并且注重对于相关问题的深入研究,最终制订完善的质量与安全防治管理方案。在质量与安全防治管理方案中,施工单位还要注重对于现行规章、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尤其是要明确各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的职责,制定严明的奖罚制度,调动全员参加质量与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2)、进一步规范施工流程
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规范的施工流程是提高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效率、质量的基础,也是解决国内建筑行业现阶段管理问题的主要途径。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施工流程的制定中要满足工程项目的基本技术和工艺要求,而且要保证操作中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目前,在国内房屋建筑工程现行的施工流程中,普遍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和弊端性,即无法将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形成一个统一的系统,难以达到综合管理的效果和目标。为了有效解决上述问题,施工单位在施工流程的制定和实施中,一定要坚持规范性的原则,并且加强对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全面提高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效果。
(3)、加强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在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的协调中,监理单位的作用是不容忽视的,而且具有重要的推进意义。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监理单位作为独立于建筑方、设计方、施工方的单位,其具有对于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在对房屋建筑工程进行监理时,监理单位首先要综合和归纳较为常见的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问题,并且从专业管理的角度对其引发因素进行分析,结合国内建筑行业项目管理的现状,逐步实现施工监理中对于质量与安全的全面监督和管理。另外,监理单位还要从工艺和技术的角度出发,为施工单位提供质量和安全管控强化的建议,并且组织专业的技术人员为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对于质量和安全的认识,最终在施工单位内部形成良好的管理氛围。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与安全管理中,一定要加强对于两者之间内在关系的研究,并且从综合管理的角度出发,全面提升施工单位对于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认识,进而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完善的质量与安全防治管理方案。
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管理纲要》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质量管理、走质量效益发展道路,全面推进我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水平及工程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奖和先进个人奖,每年评比、表彰一次。对通过评审获奖的企业和个人,由市建筑业联合会授予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证书。
第三条评选范围:凡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的施工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申报参评。
第四条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并能稳定有效运行。
2、坚持以技术进步推动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严格执行国家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工程质量在全市同行业中居先进水平:
(1)近两年内所承建的工程全部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2)近两年内所承建的工程至少有三项获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优质工程,或者有一项区优工程;
(3)坚持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近两年内至少有两项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优秀qc小组活动成果;
(4)企业资本保值增值率、人均产值利润率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各项生产经济技术指标在全市建筑施工企业中居先进水平;
(5)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国家和自治区z市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并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2、在本岗位上认真贯彻执行企业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工作认真负责。
3、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在工程质量管理中取得显着成绩的。
4、本年度内所负责的工程未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第五条申报程序:
1、各会员单位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以自愿原则组织申报。申报工作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的原则。
2、申报先进集体的企业填写《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申报表》一式两份,附上有关证明资料(复印件)以及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总结各一份;申报先进个人的填写《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个人申报表》(附后),附上个人事迹等。
3、申报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取消评选资料或取消已获称号。
第六条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由市建筑业联合会组成评选委员会,根据申报资料、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进行评审。
第七条获得z市建筑施工质量管理先进集体的单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先进集体评选的,由市建筑业联合会推荐参加自治区优秀企业的评选。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严格履行工程合同中的质量标准承诺,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全面提升总公司的
质量管理水平,增强总公司的竞争力和信誉,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实现工程质量管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的工程质量管理。
2、方针和目标
2.1质量管理方针:精细管理、科技创新、质量取信、持续改进。
2.2质量目标:达到合同/协议承诺,竣工验收一次通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
3、管理依据
3.1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政策和法规。
3.2中国(或工程所在国)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验收标准。
3.3有关工程项目的批准文件。
3.4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
3.5集团公司有关的管理办法、文件、通知和会议纪要。
4、管理组织及职责
4.1集团公司决策层集团公司总经理是总公司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总经理对各自分管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4.2技术管理部技术管理部在集团公司总经理和总工程师的领导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对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实施质量管理和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4.2.1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4.2.2审查质量检测试验、项目质量计划、项目质量规划和重要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提出审核意见。
4.2.3组织实施对子公司、直管项目质量管理行为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进行监督和考核。
4.2.4审核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4.2.5组织上报有关质量管理统计报表和材料,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2.6参加工程竣工质量验收。
4.2.7参加重要工程质量管理和分析会议,监督有关质量工作的落实。
4.2.8受理质量投诉,并组织调查、处理和回复。
4.2.9参加原材料质量控制工作。
4.2.10负责审核重要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3采供管理部采供管理部负责工程所需设备物资的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
4.4子公司
子公司具体负责所属工程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的管理、监督。子公司总经理是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订本单位的质量目标,主持工程重大质量问题的.研究、处理等工作,对工程质量管理负有领导责任。具体职责如下:
4.4.1负责本级公司内质量管理行为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
4.4.2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编制本级公司的质量管理实施细则。
4.4.3审核下属项目的质量保证措施,并将重要工程的质量保证措施报集团公司技术管理部备案。
4.4.4监督检查本级公司质量管理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4.5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的监督检查。
4.4.6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审查处理方案或措施,并督促责任单位尽快纠正。
4.4.7参加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监督质量保修工作的实施,组织编写质量工作总结。
4.4.8负责上报工程质量报表和有关资料。
4.4.9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质量管理活动。
4.5直管项目(公司)
直管项目(公司)具体负责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控制和质检工作,业务上接受上级公司技术部门的管理、监督。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确保施工安全生产所需资金,根据本项目实际,特制订宏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千灯物流公园内配套环路工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财务部在编制财务计划时,必须同时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按不低于工程造价的2%提取,作为本项目安全生产保障金。
安全生产保障金必须用于以下几个方面:a安全生产的技术措施;b安全劳动防护用品;c安全教育培训;d安全生产先进奖励。
安全生产保障金必须专款专用,按时支付,财务要建立安全生产专用资金台帐。
公司总经理要把好审批关,确保安全生产保障金的及时使用
二、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
2.1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2.1.1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1.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2.1.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2.2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2.2.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2.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安监)研究处理。
2.2.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2.2.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2.2.5对公司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2.2.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2.2.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报告。
2.3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2.4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专人(资料员张金玉)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2.5相关要求
2.5.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5.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公司请假,并通知生产技术部,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技术部(安监)。
2.5.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2.5.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技术部(安监)汇总通报。
2.5.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2.5.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2.6考核规定
2.6.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6.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室负责人50元。
2.6.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2.6.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2.6.5由生产技术部(安监)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三、专项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1.对到达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包括: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版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等工程专业性较强的项目;
3.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进行编制,方案应符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够指导施工;
4.专项方案编制完成后应先报公司(或分公司)相关专业部门审核,再报给公司(或分公司)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进行审批。
5.公司审批后的方案还应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报项目监理部,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
6.分包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若由分包单位编制,分包单位在履行编制、审核、批准手续后,报总包单位审批,再按照第五条规定进行审批、审核。
7.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具体要求为建质【20__】87号文件),项目部应对专项方案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审查,对专家组论证意见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完善,报专家组成员认可后报安检站备案。
8.专项施工方案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应由相关人员和单位签字、盖章。
9.施工过程中需要更改方案的须重新审批。
四、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2.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危害和存在问题。
4.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进行详细交底。
5.定期向两个以上作业队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
6.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签字纪律。
7.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积极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
8.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9.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五、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加强施工现场高效文明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5.1 定期安全大检查及内容
5.1.1定期安全大检查的组织
公司每月中旬由公司经理组织安全科长、专职安全员、设备管理员、项目经理参加。定期安全大检查可作常规检查或结合季节性、专业性安全检查。
5.1.2定期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a常规检查
根据部颁安全检查评分表的项目、内容,对管理、设备、措施、安置、违章行为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和评分。对检查中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停工整改。带病运行的电气设备、垂直运输设备、起重设备、架设工程等要坚决停止使用,整改后上报公司安全文明监督科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在安全检查的同时要检查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卫生、爱民、便民措施及其它,并进行评分考核。
b专业性安全检查
根据施工进展情况和安全生产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对施工机械安全、用电安全进行专业性安全检查,由专职安全员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技人员和有实践操作维修经验的工人参加。
c季节性安全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对可能给施工带来的危险,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冬季性安全大检查由安全文明监督科科长带领,专职安全员、项目兼职安全员参加,主要检查防冻、防滑、防沟槽坍塌、防火灾等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雨季安全大检查。检查电气设备、线路的绝缘、接地接零线路是否达到电气安全规程要求。检查沟槽临边有无倒塌现象,现场的道路、排水设施是否畅通。由专职安全员带领、项目机管员(电工)参加。
风季安全大检查,主要检查各种暂设工程运输设备、架设工程、电杆等有无倒塌的危险。台风过后对上述设施经检查确认无损坏和危险后才准复工。由安全文明监督科科长带领专职安全员、项目经理、项目电工三机手参加检查。
5.1.3验收性安全检查
对于施工现场新搭设的临时设施,在使用前要经过详细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认合格后进行验收签字,在安全台帐上记载,并由项目经理进行使用安全交底,由公司专职安全员挂“验收合格”标牌后,方准投入使用。
5.1.4节前安全检查
由安全文明监督科科长带队,安全、保卫、管理科派员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前,对现场、宿舍、食堂等,进行安全、防火、电气设施等进行检查及对现场值班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5.2经常性安全检查及内容
经常性安全检查。安全科科长和专职安全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应经常对本项目施工现场各种设施、安全装置、消防设备、机械设备运行状况,施工工程周围民房、道路、高压线等防护情况,沟槽临边的防护,施工区域的围护情况以及管理人员有无违章指挥、工人有无违章作业等进行随时随地的检查,发现问题、指出其危害性,教育当事人并依据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处理,并在安技员检查工作日记中填写处理情况,发现特别紧急危险情况时,有权指令先停止施工或停机,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确定处理。
项目兼职安全员、施工队长应对施工现场进行班前、班后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安全。
5.3加强安全生产检查、确保作业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检查是手段,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是目的。所以参加安全生产检查的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应明确每次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重点和目的要求。
5.3.1检查要有计划,有目的,要根据阶段性安全生产状况,查出隐患、堵塞漏洞,把事故消灭在发生之前;及时纠正违章,发现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的好经验。
5.3.2检查要有重点。检查要把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作为检保奖惩挂钩,根据管理制度当场进行处理。
5.3.3检查要与整改相结合。检查是手段,整改是目的。安全生产的检查要认真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要做到条条有落实,件件有交待,并在工程项目安全台帐上予以记录,对于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要整改。
5.3.4检查要和总结推广经验结合。安全生产检查要及时发现先进、典型经验,同时也要总结事故发生的教训,从总结经验中提高,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六、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搞好安全生产,建立班组活动制度,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班组安全工作是搞好施工安全的关键基础,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班前活动是至关重要的工作,各班组必须切实执行本安全生产班长活动制度。
1.上班前各班组应实行班前安全生产教育交底。
2.交底内容:根据本班组工作内容进行电器、机械设备、“四口五临边”防护、高处作业、季节气候、防火等各种环节的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交底和提出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3.上岗检查,主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查现场的每个岗位的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
4.上岗检查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交底措施的落实工作情况等。
5.做好上岗记录,记录好上岗交底主要内容,班组人员分工情况,记录好上岗检查后存在主要的不安全因素,和采取的相应措施和发生事故苗子、违章情况。
6.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作出处理意见,并付诸实施,并做好记录,做好签字手续。
7.在做好每日班组上岗活动的基础上,班组每周日必须执行安全活动工作,利用上班前后进行一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小结,表扬先进市里和遵章守纪的先进个人,小结主要经验教训,真对不安全因素,发动职工提出改进措施,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述各项活动制度,各班组必须执行,项目部做好监督知道工作。
8.开展班组班前“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即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并对班组的安全活动的考核措施。
9.班组班前活动和检查、讲评活动等到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七、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核心,严格考核是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关键。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实处,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质考核制度。
1.法人代表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各部门按各自的安全职责负直接责任;项目经理是项目施工安全的第一责任者;项目部管理人员按目标责任分解付各自的安全责任。
2.实行分级考核,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经理接受公司的考核;各公司负责人对该部门人员进行考核;项目经理对该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3.考核期:每月进行一次
4.考核形式:采用考核表评分形式
5.考核评价:考核分值满分为100分,考核得分在85分及其以上为优良,考核得分在70分及其以上为合格,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下为不合格。
6.考核奖罚:根据项目部制定的奖罚制度在工程项目结束或年度经济分配中进行奖罚兑现。
7.考核记录存于档案作为个人业绩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危险源辨识与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控制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消除事故苗头,特制定本制度。
8.1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领导工作,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审核批准。
8.2公司安全科负责组织危险源识别、汇总、分析、评价和确定,各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8.3危险源识别范围:a) 本公司在生产和服务活动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b) 所使用的产品或服务中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c) 识别危险源应充分考虑常规、非常规两种活动状态和过去、现在、将来三个时态。
8.4危险源识别方法危险源的识别采用现场排查法,由安全检查人员同其他相关人员在现场进行识别、观察。
8.5重大危险源管理:
8.5.1项目部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体系和识别监控小组,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
8.5.2项目部制定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管理制度。
8.5.3项目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有关人员对该施工工程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列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确定监控时间和监控巡查时间。国家建设部指出的七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全部列为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同时符合论证条件的工程必须提前申请专家论证。
8.5.4公司、项目部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监控台帐。项目部每月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价,每月向安全科上报一份台帐。
8.5.5项目部对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要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救援措施及监控责任制度,报监理审核,总工程师审批。
8.5.6项目部针对确定的重大危险源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进行现场公示。
8.5.7项目部必须设置专人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检查,并留有监控检查纪录。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留有检查纪录。
8.5.8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救援抢险队伍,施工现场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设备。
九、应急救援制度
为做好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映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久远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9.1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定义、编制依据及原则
9.1.1定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指公司为减少事故后果而预先制定的抢险救灾方案,是进行事故救援活动的行动指南。
9.1.2编制依据: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
9.1.3编制原则:
a预案是针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受到严重破坏而又具有突发性的事故、灾害,如触电、机械伤害、坍塌、火灾及自然灾害等。
b预案以努力保护人身安全为第一目的,同时兼顾财产安全和环境防护,尽量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损失。
c预案是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d预案要结合实际,措施明确、具体、具有很强的可靠性。
e预案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9.2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人员组成:
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公司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安全设备部是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常设办公机构。
9.3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由各分公司经理、主管安全的副经理及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9.4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机构组成:
由项目部经理、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作业队长等相关人员组成,项目部经理担任组长、并明确各应急专业组长。
9.5应急指挥及救援组织职责
9.5.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a负责事故救援的整天指挥;
b负责建立公司网络系统,保证与各分公司、项目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汇报工作;
c负责成立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9.5.2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a负责工程事故救援的全面指挥;
b负责所需救援物资的落实;
c负责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联系及情况汇报;
d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9.5.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a负责指挥处理紧急情况,保证突发事件按应急救援预案顺利实施; b负责施工现场的抢险、保护、救护及通讯工作;
c负责所需材料、人员的落实;
d负责与上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联系及情况汇报;
e负责与相邻可依托力量的联络求救;
f负责工程项目生产的恢复工作。
9.5.4项目部应急专业组职责:
a事故现场抢险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包括受困人员、现场贵重物资寄设备的抢救、危险品的转移等。
b事故现场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护送重病伤员到医疗中心救治。
c事故现场保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人员的清点及疏散工作。
d事故现场通讯组职责:负责收集相关单位部门的通信方式,保证各级通讯联系畅通,做好联络工作。
9.6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和措施
9.6.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急专业组人员应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发出报警信号,互相帮助,积极组织自救;在事故现场及存在危险物资的重大危险源内外,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特别是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能采取的各种紧急措施,如紧急断电、组织撤离、救助伤员、现场保护等;及时向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报告,项目部向公司汇报,由公司按照事故类型按规定上报。必要时向相邻可依托力量求教,事故现场内外人员应积极参加援救。
9.6.2事故现场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任现场指挥,全面负责事故的控制、处理工作。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不能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的,必须委派一名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或事故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启动应急系统,控制事态发展。
9.6.3各应急专业组人员,要接受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各自岗位职责采取措施,开展工作。
a事故现场抢救组,应根据事故特点,采取相应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抢险工作,抢险过程中首先要注重人员的救援、事故现场内外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封存及转移等,其次是贵重物资设备的抢救;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保护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b事故现场救护组,应开展事故现场的紧急救护工作,及时组织救治及护送受伤人员到医疗急救中心医治;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救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c事故现场保护组,应开展保护事故现场,人员的疏散及清点工作。现场保护组人员应指引无关人员撤到安全区,指定专人记录所有到达安全区的人员,并根据现场员工名单表、各宿舍人员登记表,经事发现场人员的证实,确定事发现场人员名单,并与打到安全区人员进行核对,判断是否有被困人员;随时与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抢险组、救护组、通讯组保持联络。
十、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0.1购置(租赁)
10.1.1进入工地的机械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出厂合格证》。10.1.2严禁购置和租赁国家明令淘汰产品,规定不准再使用的机械设备。
10.1.3严禁购置和租赁,经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机械设备。
10.1.4严禁租赁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没有改造或维修价值的机械设备。
10.2安装(拆除)
10.2.1机械设备已经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通过了国家或省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技术坚定。
10.2.2不得安装属于国家、本省命令淘汰或限制使用的机械设备。
10.2.3采购的二手机械设备,必须有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核准的机械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安全技术检测报告,并由使用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进行验收,符合安全使用条件,经使用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
10.2.4各种机械设备应备下列技术文件:
a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及试验图示程序和详细说明书;
b各安全保险装置及限位装置调试和说明书;
c维修保养及运输说明书;
d安装操作规程;
e生产许可证(国家已经实行生产许可的起重机械设备)、产品鉴定证书、合格证书;
f配件及配套工具目录;
g其他注意事项
10.2.5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单位,应依法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额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和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证书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活动。
10.2.6机械设备安装、拆除单位,应当依照机械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本规定的要求,进行安装、拆除活动,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对其安装的机械设备的安装质量负责。
10.2.7从事机械设备安装、拆除的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管理工作。
10.3验收检测
10.3.1机械设备安装单位必须建立如下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资料档案,并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将其存入机械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
a合同或任务书、
b机械设备的安装及验收资料
c机械设备的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
10.3.2机械设备安装后能正常使用,符合有关规定,和使用等技术要求。
10.4使用
10.4.1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4.2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机械技术操作规程和技术交底。
10.4.3非机具工操作要追查责任者,并按公司规定处理。
10.5保养
10.5.1定期保养的目的:机械设备正确合理的使用和精心及时的维修保养,其目的在于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防止不应有的损坏,和不应有的机械事故。
10.5.2保养作业项目:清洁、润滑、调整、坚固、防腐等。
10.5.3频率:每日工作前。
10.6维修改造
10.6.1小修:小修的工作内容,主要是真对日常定期检查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正,更换或简单修复少磨损件,同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件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的性能。
10.6.2项修:项修是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对状态劣化已达不到生产工艺要求的项目,按实际需要而进行的针对性的修理,项修时一般要进行部分拆卸、检查、更换或修复失效的零件,必要时对基准件进行局部修理和校正,从而恢复所修复部分的性能和精度,以保证机械在整个大修间隔内有良好的技术状况和正常工作性能。
10.6.3大修:设备大修是机械在寿命期内周期性的彻底检查,和恢复性修理,大修时,对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部件解体,修复基准件,更换或修复全部不合用的零件,修理设备的电气系统,修理设备的附件以及翻新外观等,从而达到全面消除修前存在的缺陷,恢复设备的规定、技术性能和精度。
10.7报废的规定和要求
设备不能大修时,没有修理的价值时。
十一、 临建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工人入场,必须接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佩戴好安全帽。
3.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4.危险不为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5.按规定设置足够的通行道路,马道和安全梯等。
6.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7.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作业时,应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8.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
9.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10.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人员持证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
11.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佩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12.临时设施要按照审批通过的方案进行搭设。
13.临时设施必须采用阻燃版进行搭设,油库需用砖砌体,并配备相应的防火器材(100㎡不少于配备2只10L灭火器)。
14.钢筋棚需采用双层防护,地面进行硬化,并悬挂警示标志。
15.木工棚必须搭设封闭式工作棚,以便降低噪声及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在木工棚四周要设置相应的消防器材,防止火灾发生。
16.机械停放场地需平整,机械停放整齐。
17.厨房需用砖砌体,生熟间、操作间分开,并配置灭苍蝇灯、老鼠笼、消毒柜等设施。
18.临时设施用电需按JGJ46-20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19.宿舍区每间房屋都应安装限流器,防止大型用电设备的使用(如热得快、电炉等)。
20.临时维护应按照“昆建【20__】55号”文件执行。
21.临时设施应合理设置门卫室、吸烟室、休息室、洗浴室、卫生间、医疗室、会议室,并按有关要求配置相应的设施。
22.项目部场地应进行硬化,并保留相应的绿化面积。
十二、职业健康与劳动保护制度
1.用人单位应当组织接触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体检科室和体检医师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3.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病人按规定报告,并通知劳动者和其所在部门主管。
4.职业健康检查承办部门应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及程序开展工作,做好质量控制,确保工作质量。
5.应将每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情况上报市卫生局,接受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与年度考核。
6.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将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建议如实告知劳动者。
7.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十三、 劳动防护用品(具)管理制度
1.为保证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额作业安全,避免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额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买、验收、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
3.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设备部验收后方可入库。
4.使用者领取时必须做必要的质量检查,一旦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不得退库,由个人负责。
5.使用者严格按规定方法使用、佩戴、维护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办以旧换新手续。不到期损坏或丢失劳动防护用品者,须写出书面说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核实签字,再申请补领,并应当按使用期限比例扣除一定的价款,使用期限顺延。
6.安全设备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综合管理。实行没人一卡制,详细记录姓名、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发放标准执行国家或行业标准,不得降低标准或减少劳动防护用品种类。
7.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核实,由安全设备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a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无“三证”,或属伪劣产品的;
b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c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d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e个人私自购买并使用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
f使用已损坏或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
十四、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特种作业人员”)包括下列人员:
(1)建筑电工
(2)建筑架子工
(3)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4)建筑起重机械司机
(5)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
(6)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7)建筑焊工
(8)建筑施工机械安装质量检验工
(9)桩机操作工
(10)建筑混凝土泵操作工
(11)建筑施工现场场内机动车司机
(12)其他特种作业人员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筑)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
3、申请参加特种作业执业资格考核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符合相关工种规定的年龄要求;
(2)经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且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符合相应特种作业需要的其他条件。
4、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
(2)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3)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
(4)自觉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每年不得少于24小时;
(5)拒绝违章指挥,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6)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7)首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实习不少于3个月后方可正式上岗工作,项目部应指定专人指导和监督其工作。
(8)不能酗酒后进行工作;
(9)当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向相关主管领导汇报,以便安排他人进行相应工作。
(10)遵守公司的其他规章管理制度。
5、办公室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与持有效执业资格证书的特种作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
(2)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
(3)失眠告知特种作业人员违章操作的危害;
(4)向特种人员提供齐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的作业条件;
(5)组织或者委托有能力的培训机构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24小时;
(6)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
(7)查处特种作业人员违章行为并记录在档;
(8)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明确的其他职责。
6、延期复核
(1)特种作业人员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办公室应当于期满3个月前通知持证人向原市县考核受理机关提出申请,市县建设(筑)主管部门初审后,于期满1个月前集中向省建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期复核相关手续。延期复核合格的,证书有效期延期2年。
(2)办公室应核实、督促相关人员按照《江苏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复核。
(3)相关人员应加强学习,积极配合公司办公室人员进行复核工作。
十五、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5.1目的
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安全生产事故快速报告程序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15.2分类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5.3报告
15.3.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说谎或者瞒报。
15.3.2程序及时间
a项目部应在发生事故后立即报告公司安全设备部;
b安全设备部接到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报告公司主要领导,并赶赴现场,组织展开抢险救援等事故处置工作;
c安全设备部应按照要求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昆山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十六、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制度
1.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a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b审核企业性质
c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d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e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对以往有无重大的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2.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a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b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十七、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7.1目的
规范作业人员行为,杜绝习惯性违章现象;保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布置合理、齐全、可靠,各施工区域文明整洁,特制定本制度。
17.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承建的所有施工项目。
17.3责任
项目部是现场文明施工的管理实施部门,安全设备部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7.4管理规定
17.4.1规划
a安全设备部对项目的文明施工进行总体规划
b项目经理组织编制专业设计时,对工程的文明施工进行具体规划,并编制相应的措施,但必须满足总体规划的要求。
c专业工程师(技术员)编制作业指导书时,有明确详尽的文明施工措施,但必须满足专业设计中的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17.4.2实施
a项目经理全面组织协调现场文明施工的执行情况。
b项目经理每月组织对文明施工进行一次检查。
c施工队伍负责人每周组织班(组)长对所施工区域的文明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d班(组)长每天督促作业人员进行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e文明施工责任区的控制。
①由责任人负责组织进行清扫和管理,凡是在责任区内发现的不文明情况,由负责区负责人负全责。
②如果作业人员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由责任区负责人组织进行清理,其清理费用由未清理员工所在单位按双倍费用承担。
f实施细则:
①施工队伍班(组)长在组织班组活动室张贴“班组长职责、班组技术员职责、班组作业人员职责和管理制度”。
②班(组)长明确各区域施工负责人及责任区。
③各区域负责人负责组织对责任区内文明施工的管理。
④班(组)长每天负责对各责任区文明施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⑤项目安全员每周组织班(组)长对所施工区域的文明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⑥安全设备部每月对各在建工程的文明情况进行不适于一次检查。
十八、卫生管理制度
1.全面贯彻国家卫生法规,加强建筑工地卫生管理,将工地卫生管理纳入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到文明施工。
2.合理分工,责任到人,切实把卫生工作落到实处,营造卫生良好局面。
3.加强饭堂、厨房、宿舍的卫生管理,各场室每天清扫1-2次,库房每周至少打扫一次,确保工地环境卫生。
4.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等设施,加强食品卫生管理,确保建筑工人身体建筑和生命安全。
5.做好卫生防疫工作,每月对工地消毒2次,加强除“四害”工作。
6.全体工作人员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和烟蒂,严禁往窗外乱扔杂物,严禁在室内、过道内焚烧杂物。
7.建筑材料分区堆放,不乱堆木块、泥沙等建筑废料。项目部定期对工地周围道路的泥沙进行清理。
8.项目主管人员对卫生工作要勤检查,勤督促,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十九、 建筑工地集体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认真学习和执行《食品卫生法》及《江苏省省食品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2.食堂内应整齐清洁,没有积水,装设纱门纱窗,厨房灶台、墙裙需用面砖铺贴;食具要严格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现场供应茶水,茶具要消毒,应符合卫生要求,配置紫外线消毒灯、灭蝇灯、老鼠夹等设施,水池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置。
3.具备足够有效的防蝇、防虫、防腐、防鼠设施,水池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置。
4.炊事人员每年要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持有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炊事人员必须做好个人卫生,坚持做好四勤(勤理发、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操作时应穿戴好工作服、发帽、不赤背、不光脚,禁止随地吐痰。
5.贮存食品要隔离,注意通风防潮、防虫、防鼠、配置冷藏设备,严禁亚硝酸盐与食盐同仓共贮。
6.食品原料要新鲜,不采购腐败、变质、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鱼、畜肉。
7.食物存放“四隔离”:即生与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物和杂物隔离、食品与天然冰等隔离。
二十、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20.1目的
通过对生产、生活活动的控制,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生产、生活造成的环境影响,达到改善环境,保护人身健康的目的。
20.2范围
适用于公司项目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对环境污染的控制、防治和管理。
20.3职责
20.3.1项目部:
a负责监督本对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对施工现场各种污染进行控制。
b负责从技术上做好施工过程中污染源的控制和管理。
c负责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活动过程中用水、用电的节能降耗控制和有害废旧物品的控制。
d负责汽车尾气的污染控制,食堂及生活锅炉的污染控制,生活区噪声、生活污水的控制。
20.3.2安全设备部负责对所有工程施工过程中大气污染、扬尘、噪声、废渣的控制以及所用危险化学品进行管理和控制。
20.3.3工程部负责在新购机械设备选型时,考虑机械设备对环境的影响。
20.3.4机械化公司负责现场施工机械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减少其对环境的污染。
20.4管理制度
20.4.1化学品及油品的控制
a项目部在使用化学品及油品时,应保证无跑、冒、滴、漏现象,废油应及时收集于指定的容器后,交物资公司集中处理,严禁废油直接倾倒。
b锅炉水压及化学清洗后的排放,项目部要负责制定方案,并与业主方联系排放到制定地点。
20.4.2噪声控制
a施工作业指导书要涵盖施工活动、机械生产噪声的控制措,施工单位按批准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同时做好作业人员的防护工作,工程管理部对所有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管理。
b在声源处利用隔音、吸音、消声器等方法降低噪声。
c现场作业人员佩戴防护用具讲的噪声的影响。
d增加绿化面积降低噪声。
e进入生活区的车辆不准高音鸣笛。
f锅炉吹管要编制吹管降噪措施,当地环保部门有要求时,方案和措施报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g加强宣传教育,生活区内养成讲文明、讲礼貌的良好习惯,自觉控制音响、音量、以免妨碍他人。
20.4.3大气污染控制
a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皮革、塑料及其它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b禁止在生活区、办公区附近从事露天喷砂和散发粉尘恶臭及有害气体作业。
c积极使用低污染灭火器材。
d生活锅炉大气污染的防治。
①使用燃煤锅炉时燃煤选用含硫量低,发热量高的煤种,以充分燃烧,降低排放,使用燃油锅炉时,选用雾化燃烧装置,充分燃烧。
②燃煤锅炉烟气应采用除尘装置,并定期检查除尘器的使用情况,保证除尘器的正常运行。
e路面扬尘大气污染的控制
①车辆限速行驶。
②路面洒水。
③车辆上路要将车轮清理干净。
④管沟开挖时要做好浮土的管理。
e各种车辆尾气排放执行相关的国家法规。
f易挥发性的危险化学品必须密封好,优先选用环保型化学品。
g砼的作业场所应做好防护措施;水泥和泥土运输过程中采取封盖措施,防止扬尘。
h施工单位负责施工中的废弃物按要求进行分类,有责任单位统一处理。
20.4.4办公区域环境保护
a办公区域的垃圾要分类放置;
b更换下来的废硒鼓、墨盒等废旧办公设施及配件统一交项目部,由供应商回收处理。
c一般文件要求双面打印,如非保密文件不应将单面以用过的纸张扔进垃圾箱,此类纸张可用于非正式文件的再次利用。
d每天下班离开办公室时,应关闭办公电源。
e用水完毕及时关闭水阀,节约水资源。
20.4.5废水控制
a项目部负责对生活污水的控制管理制定相应的措施,并负责同地方环保部门保持联系。
b食堂严禁将食物的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菜倒入下水道。下水道应经常清理,防止淤积堵塞。
c施工生产的污水应按照污染程度分别处理。
①锅炉化学清洗产生的污水根据业主的要求进行处理后排入指定区域,尽量减少对水或土壤的污染。
②对污染影响严重,排放时间较长的污水,要编制污水处理方案,经工程部批准后实施,有特殊要求的要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
③施工过程中各种高浓度的有机溶剂,化学废液和油类不能直接倒入下水道,要用专门容器进行收集,统一处理。
d施工过程中应节约用水,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e工程管理部要加强对施工用水和污水处理的管理和监督。
20.4.6环境监控和检查
a环境监督检查执行《安全环境检查制度》。
b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对现场周边群众的投诉及时沟通与处理。
c项目部进驻现场后要向业主索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d下列材料的分类、标签、储存和处理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 废旧电池,电脑废旧材料
● 废油
● 废涂料
● 焊接废料
● 油料
● 润滑剂
● 辐射性添加剂
● 易燃气体(如乙炔)
● 气雾剂罐
● 油漆
● 溶剂(清洁剂 脱脂剂 稀释剂)
● 泥浆材料
● 粘合剂
● 氨水
● 次氯酸钠
● 酸类物质
● 腐蚀剂
● 水处理化学品
● 水处理聚合体
二十一、消防防火制度
1.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4.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
5.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存放之间距离不得少于2米;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米。
6.氧气瓶、乙炔发生器或乙炔气瓶子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
7.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绕”规定。
8.施工现场进行明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9.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火灾。
10.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每25平方米应配置1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机。
11.发现火警和火灾,应当迅速报警,并积极组织力量扑救。
12.工程开工前应进行消防演练,并应每半年进行一次。
13.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安全能力和防火警惕性。
14.定期实行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必须立即消除及向上级部门报告。
15.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的有关人员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二、 治安保卫制度
1.项目部的环保要在公司的领导下,做好本项目的治安保卫工作,落实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同时注意自身安全。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意识。工地内严禁打架、赌博、酗酒及大声喧哗,如发现有此现象应加以制止,及按规定对当事人进行惩罚。
3.外来人员及车辆额进出进行登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对新招收人员需进行暂住证等资格审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项目部。
4.对工地人员发生的打架斗殴,现场保安人员要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理,经制止无效的,拨打110报警。
5.组织保卫、消防工作检查,采取措施消除治安、火险隐患。有权处理违章行为,及时向项目部汇报。
6.贯彻上级有关保卫消防管理的各项规定,对施工现场的保卫消防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7.制定施工现场保卫消防工作的方案并贯彻落实,组织保卫消防人员的培训和有关知识的学习、宣传工作。
8.经常与当地公安、派出所、居委会取得联系,共同做好治安工作。
9.当班者不得睡觉、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做50-500元的处罚。火警:119 匪警:110 二十三、 工人业余学校管理制度
1.公司成立建筑工人业余学校活动领导小组,设组长、副组长,负责业余学校的日常组织和管理活动。
2.公司成立建筑工人业余学校总校,各项目部成立建筑工人业余分校,明确教务工作负责人,贯彻落实教学大纲,严格执行教学计划,配合做好教学工作。
3.实行每周教学,时间根据工程工期决定,每周不少于1-2课时。
4.授课人员应认真备课,熟悉教材,力求通俗易懂,做好各课教学考试的命题、出题和阅卷工作,认真听取授课情况反馈并改进。
5.各班组必须按时到校上课,不得无故缺席,班组到课率不得低于85%;各学校教务负责人负责对到课情况进行考勤和统计,作为班组考核和优秀学员评比的重要依据之一。
6.教室内应配备必需的教学设施,尽量做到功能多样化。
7.落实专人监督管理好业余学校校舍、桌椅等公共财产,执行损坏赔偿制度。
8.组织开辟学习园地,通过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交流学习心得,表扬好人好事。
二十四、 施工车辆管理制度
1.车辆证、照齐全,验收合格。
2.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制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使出施工区域。
3.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
4.超重、超长、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
5.未经批准,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断或挖断。
6.起重车起吊、挖土车等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
7.施工车辆驶离施工现场时,应注意文明整洁,必须将车辆清洗干净。
8.违章作业或违章驾驶造成事故所发生的经济损失由驾驶人员负责。
9.车辆驾驶人员要具有相应资质。
二十五、 安全隐患排查制度
为全面落实国家安监总局20__年16号令等精神,形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我公司安全生产的目标,制定以下制度,并于下发之日起实施。
1.隐患排查治理分级制度
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一、二、三级)。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较大,需局部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整个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二极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且整改难度很大,需全部停产停业,经过一段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后果特别严重,需全部停产停业政治,且整改难度很大的事故隐患。
2.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度
工程项目部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逐级建立落实从项目经理到每个从业人员的责任。一般事故隐患由工程项目部自行组织整改。
公司是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主体,安全设备部依法实施综合监管,有关科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监管。
3.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项目部应定期组织本项目部有关人员开展隐患排查,危险性较大区域每周确定一个重点实施排查。
公司安全科每月确定一个重点并组织抽查。
4.隐患排查治理(一患一档)制度
项目部建立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部位。隐患类型、主要问题、申报情况、政整治责任人、完成期限、资金使用情况、整改审查意见和验收结果等。
公司安全科建立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一患一档”,主要内容有隐患分级、申报、整改进展、验收申请、审查合格或不合格确认书、销案批复和关闭通知等。
5.隐患申报与零申报制度
公司开展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申报。没有发现事故隐患的,也要进行“零申报”。根据有关规定,一般事故隐患的汇总情况每月报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安站备案。公司排查出重大事故隐患后,应迅速组织专家报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安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有隐患现状及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治理方案等。公司申报资料应经公司总经理签字。
公司安全设备部每季、每年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本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和本年度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书面统计分析资料报至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质安站。
6.隐患排查治理公示制度
各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将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在现场醒目场所公示,并报公司安全设备部,安全设备部按有关规定后向所在建设形状主管部门汇报,同时将重大事故隐患汇总后以书面形式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集体成员。重大事故隐患内容为工程名称、隐患类型、隐患级别、主要问题、整治负责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审查意见和核销批准等。
7.隐患治理进展情况通报制度
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的进展情况由公司在单位内部通报,按规定与隐患申报情况一起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进展情况由公司向当地建设银行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隐患排查治理联合执法制度
公司成立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由相关部门组成。治理小组办公室设立在组长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工程项目部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治理小组根据工程特点,结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检站隐患排查治理月度重点工作制定治理方案,加强工作指导。对排查中发现的一般隐患责令工程项目部立即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责令项目部区分级别,逐级上报,跟踪整改。
9.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项目部的隐患排查治理定期会议制度,由治理小组长召集,一般每季度一次,项目经理和相关成员参加。定期会议要明确隐患排查治理人员责任,落实整改内容,沟通工作进展情况,提出阶段性工作目标,确定阶段性工作重点,制定阶段性工作措施。定期会议成员应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系和治理工作。
10.隐患排查治理检查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检查结合工作开展,每季不少于一次,各分公司、项目部重点是隐患“责任、措施、经费、时间和预案”的落实情况,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隐患治理所需经费的落实情况,隐患整个进展情况,隐患治理中停工和复工落实情况。
治理小组以现场察看为主,并定期在会议上通报。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需召开专门会议时,由定期会议召集人或分公司、工程项目部视情况确定。
二十六、施工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队进入现场必须按照JGJ46-20__《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2.施工现场必须由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电器安全管理技术工作。
3.电器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具备电器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以及触电急救技术,并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关部门核发 “电工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4.取得“电工证”的电器作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复试,因故间断电器作业连续三个月以上的人员,单位要负责重新组织学习有关电器安全技术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5.施工现场应建立、建全电气技术管理、检查和设备维护检修制度以及电气技术操作规程,并组织有关电气人员学习、贯彻实施。
6.凡属于电器方面出现问题,包括搬迁、移动或拆卸用电设备,必须由电工操作。
7.各类用电人员所使用的设备停止工作时,必须将开关箱里的开关,分闸断电,并将开关箱锁好。
8.值班电工应认真做好日巡检记录。临时用电条件差、变化大,而且人员复杂,属于动态管理,所以要坚持每天巡回检查,并认真记录存在的问题和处理结果。
9.做好安全检查记录,主要内容包括:临时用电检查验收表;电器设备检验和调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定期检查等。
10.做好电工维修工作记录,记录情况要真实详细(时间,地点,设备,维修内容,采用的技术措施和处理结果等)。
11.值班电工应有高度的责任心,不但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同时应对非电工使用的电器设备违章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12.凡违反以上条例的作业人员,按现场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造成事故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二十七、 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文明施工是现代企业的重要标志,它直接反映出施工企业的综合素质和管理水平的高低,从而也直接关系着企业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按照文明施工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施工的具体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提高文明施工的水准,展现企业的良好形象,再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基础上,特制订以下本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原则要求:布局合理,环境整洁,物流有序,标识醒目。
2.基本标准:二通三无五必须。二通:a、施工现场人行道畅通;b、施工工地沿线单位和居民出入通道畅通。三无:a、施工中无管线事故;b、施工中无重大工伤事故;c、施工现场周围道路平整无积水。五必须:a、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必须严格分开。b、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施工铭牌,管理人员佩卡上岗。c、各类语言文字使用规范,施工现场施工材料必须堆放整齐,生活设施清洁文明,环境美化。d、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规定控制噪音、扬尘和泥浆处理。e、施工现场必须开展以创建文明施工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工作。
3.围挡、围墙要稳固、整洁、美观,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4.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必须佩戴胸卡。
5.施工场地内道路要畅通,地面要平整,硬化;排水要畅通(三级排放二级沉淀),要有防止泥浆、污物堵塞排水管道的措施;按要求挂各种安全标志牌和标语,设宣传栏、读报栏和黑板报并设有吸烟处;温暖季节时有绿化布置。
6.施工场内,建筑材料、构建和料具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图的布置要求堆放整齐,并挂物料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建筑垃圾分类集中堆放清运,做到工完场地清。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
7.办公区房间标牌应醒目,办公室内张挂各种图标要规范整齐。办公室应设电话和值班人员。宿舍内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生活区垃圾装入容器,并及时清理。
8.食堂厨房应有纱门、纱窗,地面应为水泥抹光,墙面灶面贴磁砖、顶棚进行防掉尘、掉水处理。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合格证,穿戴工作服、帽、口罩(三白),保持个人卫生。餐具放置整齐有序,及时消毒。保证供应卫生饮水;熟食要留样。
9.工地内要配备经培训的急救人员、保健医药箱和急救器材并定制急救措施。要开展卫生、防病自救、互救宣传教育。生活去内还应设置工人淋雨、学习和娱乐场所。
10.施工要有防尘粉、防噪音、防扰民措施,夜间(10时至凌晨6时)未经许可不得施工(如夜间施工需按要求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11.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以及噪声、震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的措施。每年委托政府有关检测部门进行一次测试。
12.施工铭牌为: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13.现场标牌:在施工现场明显地点设置醒目的“八牌一图”,在场地及营区周围插设彩旗。在材料堆放地和拌和站(机)插(挂)标识牌标写:材料名称、产地、规格或型号、检验日期、检验人员姓名。
14.室内布置:现场办公室或值班室,墙面应悬挂(张贴)现场总平面布置图、施工形象进度图,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质量管理,明确质量责任,严格基建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争创优质工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某某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
第三条 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建设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各参建单位应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积极推行全面质量管理,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不断提高工程质量,争创优质工程。
第四条 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实行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负责制。
第五条 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实行质量管理领导小组领导下的工程科工程负责人、驻工地代表三级质量管理体系。
第六条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质量工作负领导责任,工程科工程负责人对工程现场的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驻工地代表对质量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七条 重庆市开县满月乡马营村新农湾集中供水工程接受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其质量体系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通过招标选择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实行合同管理。在合同文件中,必须有工程质量条款,明确图纸、资料、工程、材料、设备等的质量标准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
第九条 在工程开工前,应按规定向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第十条 组织监理、设计及施工等单位进行工程项目划分,明确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主要分部和主要单位工程,并报质量监督机构确认。
第十一条 监督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认真履职,审核批准设代机构、监理部、施工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员变更。
第十二条 组织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施工中应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质量验收、签证。
第十三条 单元工程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才能申请验收评定,否则监理单位不予受理。
第十四条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的验收评定,应由建设单位主持(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参建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验收评定,并在验收前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十五条 单元工程验收评定合格后,监理单位应及时签署结论,不能事后补签。
第十六条 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未达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进行处理,处理后应按规定进行重新验收评定。
第十七条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由采购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凡进入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工程。
第十八条 建筑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单位具有按合同规定自主采购的权利,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九条 建筑材料或工程设备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3)产品包装和商标式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
(4)工程设备应有产品详细的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还应附有线路图;
(5)实施生产许可证或实行质量认证的产品,应当具有相应的许可证或认证证书。
第二十条 对施工单位自检和监理单位抽检过程进行督促检查、整改落实,对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核定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认定。
第二十一条 认真抓好验收工作,把好工程质量验收关。制订工程验收工作计划,及时组织做好相关验收工作。
第二十二条 加强档案资料管理,确保资料准确、及时、完整。
为了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各材料的正确堆放与施工场地的合理布置,保护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施工场地的良好卫生条件和防火安全,以及对场地周围环境的保护,促进文明施工,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产
1.1健全和完善各类安全管理台帐,强化安全管理软件资料工作。
1.2施工作业前,应编制有效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并进行安全交底活动。作业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工种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需要执行相关的管理规定。对安全生产实施有力的安全监控,安全监控人员应持证上岗。
1.3“四口”临边按规定要求设置防护设施。“四口”临边防护包括: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防护和阳台、楼层、屋面的临边防护。“四口”临边周围应设置警戒标志。对于基坑施工应编制基坑支护方案。
1.4脚手架、井字架及龙门架按要求搭设,搭设前应对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以及安全防护用具进行检查,搭设活动完成后要经相关单位的验收方可使用,验收应形成记录。
1.5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施工操作由专职电工完成,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路线的安全距离、架设方法、配电保护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1.6正确安全的使用机械设备。机械设备进场前应验收合格,定期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保持其良好的'状态。
1.7垂直运输机械应按要求安装,经有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使用过程中应做到指挥信号规范明确。
1.8各种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妥善保管,加以标识。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施工时,应在安全交底中明确说明,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操作。施工区域应设置警示标志牌并由专人看护。正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防止环境污染。
1.9施工作业过程中,施工作业人员对违章指挥或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应及时向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反映。
安全措施未落实,尚不具备施工条件的作业;
劳动防护用品不符合施工作业要求,机具设备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的故障;
按规定应办理的作业许可手续未办齐全或监护不到位;
其他可能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
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拒绝作业事件进行调查,按不符合项处理。
2 文明施工
2.1施工现场实行围挡封闭施工,围栏按规定使用统一的连续性护栏设施,保证稳固、整洁。
2.2现场应设立门卫,根据需要设置警卫,负责施工现场保卫工作,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
一、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填写,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署验收。具体内容如下:
1、现场质量管理制度:主要是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技术交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审批程序、质量预控措施、质量检查制度、各工序之间交接检查制度、质量奖惩制度、质量例会制度和质量问题处理制度等。
2、质量责任制:施工现场的质量责任制一定要明确,要有组织机构图,责任明确到各专业,落实到个人。
3、分包方资质与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各专业承包单位的资质要齐全,要与其承揽业务范围相符,超出业务范围的均要办理特许证书。专业分包单位应有自身的管理制度,总承包单位要有对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4、施工图审查情况:查看施工图审查意见书。若图纸是分批出图,施工图审查可分阶段进行。
5、地质勘察资料:有勘察资质的单位出具的地质勘察报告,地下施工方案制定和施工组织总平面图编制时参考等。
6、施工技术标准:是分项工程操作的依据,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承建企业应有不低于国家质量验收规范的操作规程等企业标准。但企业标准要有相应的批准程序,由企业总工程师、技术委员会负责人审查批准,要有批准日期、执行日期、企业标准编号及名称。在工程施工前要明确选用技术标准,可以选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7、工程质量检查制度:包括三个方面的检查,一是主要原材料、设备进场检验制度;二是施工过程的施工试验报告检查制度;三是竣工后的抽查检测制度。应专门制订抽测项目、抽测时间、抽测单位等计划,使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都做到心中有数,而保证工程质量。
8、搅拌站及计量设置:主要是说明设置在工地现场搅拌站的计量设置情况,现场搅拌的管理制度等。当采用预拌混凝土和安装专业时就没有这项内容。
9、现场材料、设备存放与管理:施工单位要根据材料设备性能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根据现场条件建立库房,保证材料设备的正常使用。
二、施工质量的处理
"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的方式有:返工处理、返修处理、让步处理、降级处理、不作处理五种情况。
1、 在检验批验收时,对严重的缺陷应推倒重来,一般的缺陷通过翻修或更换器具、设备予以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
2、 个别检验批发现试块强度等不满足要求等难以确定是否验收时,应请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当鉴定结果能够达到设计要求时,应通过验收。
3、 当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仍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严重质量缺陷或超过检验批范围内的缺陷,经法定检测单位检测鉴定以后,认为不能满足最低限度的安全储备和使用功能,则必须进行加固处理,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责任方应承担经济责任;
5、 通过返修或加固后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法律依据:
《民法典》(自20xx年1月1日施行)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为了搞好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我矿的安全生产,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目标。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 施工管理标准
1、 采煤工作面按《采煤工作面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2、 掘进工作面按《掘进工作面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3、 机电设备按《机电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4、 运输按《运输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5、 通风按《通风安全管理标准化考核评级》执行。
二、 施工管理实施办法
1、 采煤工作面严格按采煤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2、 掘进工作面严格按掘进标准化执行。中、腰线差超过规定的范围欠一扣二(生产科结帐时扣除),并要反工。全安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安全工程质量达不到以上标准,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3、 机电严格按机电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4、 运输严格按运输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5、 通风严格按通风标准化执行,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60分以上,无不合格品。若达不到处罚负责人200元/次。
6、 若该项安全工程质量分达90分以上,优良品率在80%以上,奖该项负责人200元/次。
三、 工程施工各项负责人
1、 采煤二队负责人:龙洪达
2、 采煤三队负责人:罗向东
3、 掘进队负责人:彭德才
4、 机电设备负责人:林志仁
5、 运输负责人:邱仕奎
6、 通风负责人:李顺广
四、 检查人员及检查方法
1、 检查人员由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职,安全科、生产科管理人员组成。
2、 检查方法:按照标准,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时分成以上几项,每项指排一名负责人,并对照检查标准进行检查。检查完后,该组成员全部在检查表上签字,并对该项检查的情况负责。
3、 生产科测量组每月对掘进队所作的巷道要有一张工程质量验收表,结帐时严格按照验收的质量欠一扣二结帐。
4、 测量组每月要对采煤队的支柱、方钢进行清点(特殊情况除外),做到支柱、方钢每月心中有数。并进行对比,看有无丢失现象,严格执行支柱、方钢考核。
五、职责范围
各项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的范围负责,要对现场安管员进行明确的分工,各项负责人和安管员、班组长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标准要明确,做到心中有数,对不格合的工程坚决反工。每月检查人员要对照表上的标准进行验收,对不合格的工程不与验收,并提出整改措施。
一、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制度
1、“首营品种”指本企业向某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购进的医疗器械产品。
2、首营企业的质量审核,必须提供加盖生产单位原印章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证照复印件,销售人员须提供加盖企业原印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授权书,并标明委托授权范围及有效期,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还应提供企业质量认证情况的有关证明。
3、首营品种须审核该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的复印件及产品合格证、出产检验报告书、包装、说明书、样品以及价格批文等。
4、购进首营品种或从首营企业进货时,业务部门应详细填写首营品种或首营企业审批表,连同以上所列资料及样品报质管部审核。
5、质管部对业务部门填报的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和样品进行审核合格后,报企业分管质量负责人审批,方可开展业务往来并购进商品。
6、质管部将审核批准的首营品种、首营企业审批表及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二、质量验收的管理制度
1、商品质量验收由质量管理机构的专职质量验收员负责验收。
2、公司质管部验收员应依据有关标准及合同对一、二、三类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质量进行逐批验收、并有翔实记录。各项检查、验收记录应完整规范,并在验收合格的入库凭证、付款凭证上签章。
3、验收时应在验收养护室进行,验收抽取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经营品种的质量验证方法,包括无菌、无热源等项目的检查。
4、验收时对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进行逐一检查。
5、验收首营品种,应有首批到货产品同批号的产品检验报告书。
6、对验收抽取的整件商品,应加贴明显的验收抽样标记,进行复原封箱。
7、保管员应该熟悉医疗器械质量性能及储存条件,凭验收员签字或盖章的入库凭证入库。验收员对质量异常、标志模糊等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商品应拒收,并填写拒收报告单,报质管部审核并签署处理意见,通知业务购进部门联系处理。
8、对销后退回的产品,凭销售部门开具的退货凭证收货,并经验收员按购进商品的验收程序进行验收。
9、验收员应在入库凭证签字或盖章,详细做好验收记录,记录保存至超过有效期二年。
10、连锁门店委托配送的产品,验收可简化程序,由门店验收员按送货凭证对照实物进行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以及数量等项目的核对,无误后在凭证上签名即可。
三、产品出库复核管理制度
1、产品按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2、保管人员按发货单发货完毕后,在发货单上签字,将发货单交给复核人进行复核,复核员复核无误后,在发货单上签字。
3、出库复核,复核员如发现如下问题应停止发货,并报质管部处理。
①、商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
②、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③、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④、不合格、过期或已淘汰无菌医疗器械。
4、做好出库复核记录,并保存三年备查。
四、产品保管、养护制度
1、正确选择仓位,合理使用仓容,“五距”适当,堆码规范,无倒置现象。
2、根据产品性能要求,分别储存相应条件的库房,保证产品的储存质量。医疗器械的储存应分类管理,划分合格区、不合格区、待验区、退货区、发货区,并按产品批次分开存放,标识清楚。一次性无菌使用医疗器械应单独分区或分柜存放,
3、根据季节、气候变化做好温湿度调控工作,坚持每日上、下午各一次观测并记录温湿度,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节温湿度,确保储存安全。
4、质管部负责对养护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5、养护人员应坚持定期对在库商品按“三、三、四”的原则进行养护与检查,做好养护检查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质管部联系,对有问题的产品设置明显标志,并暂停发货与销售。
6、建立重点产品养护档案。
7、不合格品应存放在不合格品库(区),并有明显标志,不合格产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8、对近效期产品应按月填报近效期月报表。
五、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质管部是企业负责对不合格产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的机构。
2、产品入库验收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上报质管理部确认,存放不合格品库,挂红牌标志后上报业务部处理。
3、养护员在商品养护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应填写“复查通知单”报质管部进行确认,同时通知配送中心立即停止出库。
4、在产品养护过程或出库、复核,上级药监部门抽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停止配送、发运和销售,同时按出库复核记录追回发出的不合格产品。
5、不合格产品应由专人保管建立台帐,按规定进行报废审批和销毁。
6、对质量不合格产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纠正并制定预防措施。
7、认真及时地做好不合格产品上报、确认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五年。
六、退货商品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配送退回产品和购进产品退出和退换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未接到退货通知单,验收员或仓管员不得擅自接受退货产品。
3、所有退回的产品,存放于退货区,挂黄牌标识。
4、所有退回的一二三类及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均应按购进产品的验收标准重新进行验收,并作出明确的验收结论,并记录,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合格品区,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应报质管部进行确认后,将产品移入不合格库存放,明显标志,并按不合格产品确认处理程序处理。
5、质量无问题,或因其它原因需退出给供货方的产品,应经质管理部门审核后凭进货退出通知单通知配送中心及时办理。
7、产品退回、退出均应建立退货台帐,认真记录。
七、质量否决制度
1、职能部门在本公司内部对产品质量及影响质量的环节具有否决权。
2、质量否决内容:
①、产品质量方面,对产品采购进货的选择,首营品种审核,到货检查验收入库储存,养护检查、出库复核、质量查询中发现的产品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包装质量问题,采取不同的方式方法,予以相应的否决。
②、服务质量方面,对服务行为不规范,特别是服务差错行使否决职能。
③、工作质量方面,对影响企业质量责任落实,影响经营医疗器械质量的行为和问题予以不同程度的否决。
3、否决依据:
①、产品质量法。
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③、国家药品督管理局有关文件规定等。
④、企业制定的质量管理制度。
4、否决职能:
产品质量的否决职能由质管部行使,服务质量和工作质量的否决职能由质管部与人力资源部共同行使。
八、质量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质量事故指产品经营活动中,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导致经济损失的异常情况,质量事故按其性质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2、重大质量事故:
①、由于保管不善,造成整批产品破损,污染等不能再提供使用,每批次产品造成经济损失20xx元以上。
②、销货、发货出现差错或其它质量问题,并严重威协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医疗事故者。
③、购进假劣产品,受到新闻媒介曝光或上级通报批评,造成较坏影响或损失在20xx元以上者。
3、一般质量事故:
①、保管不当,一次性造成损失20xx以下者。
②、购销“三无”产品或假冒、失效、过期商品,造成一定影响或损失在20xx元以下者。
4、质量事故的报告程序时限
发生质量事故,所在部门必须在当天内报企业总经理室、质管部。质管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前往现场,查清原因后,再作书面汇报,一般不得超过2天。
5、以事故调查为依据,组织人员认真分析,明确有关人员的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防范措施不放过。
6、质量事故处理:
①、发生质量事故的责任人,经查实,轻者在季度考核中处罚,重者将追究行政、直至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②、发生质量事故隐瞒不报者,经查实,将追究经济、行政责任。
③、对于重大质量事故,质管部的负责人与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分别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
九、人员健康状况与卫生管理制度
1、卫生进行划区管理,责任到人。
2、办公场所、门店营业场所屋顶,墙壁平整,地面光洁,无垃圾与污水,桌面应每天清洁,每月进行一次彻底清洁。
3、库区内不得种植易生虫的草木。
4、库房内墙壁、顶棚光洁,地面平坦无缝隙,库内每天一清扫,每周一大扫。
5、库房门窗结构紧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安全防火,清洁供水,防虫、防鼠等设施。
6、库内设施设备要定期保养,不得积尘污损。
7、每年定期组织一次质管、验收、保管、养护等直接接触产品的岗位人员健康体检,体检的项目内容应符合任职岗位条件要求。
8、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替检行为。
9、经体检如发现患者有精神病、传染病或其它可能污染产品的患者,立即调离原岗位或办理病休手续。
10、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为了加强混凝土施工质量管理,强化混凝土施工过程控制力度,明确各责任人质量管理职责,认真记录混凝土施工过程中实际情况,特编制施工管理制度。
一、混凝土浇筑准备、会签及调度
1、混凝土浇筑准备
每次混混凝土浇筑前24小时,由混凝土责任工长填写混凝土供货通知单,混凝土浇筑部位由质检员按照检验批部位提供给混凝土责任工长。混凝土责任工长按照检验批部位与施工图纸核对无误后,交技术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报混凝土搅拌站。
2、现场浇筑会签
每次隐蔽验收完成后,由混凝土责任人填写混凝土浇筑会签表,并按照以下顺序会签:试验员→钢筋责任工长→模板责任工长→机电工长→安装责任工长→安全员→质检员→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各相关责任人在签字后履行相关职责。
3、调度
在完成会签后及时通知搅拌站供混凝土,同时安排和组织好现场劳动力及各项准备工作
附表:混凝土浇筑会签表(详见第6页)
二、各部门、责任人职责
1、技术部
项目技术部应该编制详尽的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以保证混凝土施工工艺的指导性及可操作性。混凝土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应对混凝土责任工长进行交底,混凝土责任工长对现场工人交底,并在现场管理过程中则依此为依据对本道工序进行检查、督促,从而使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加强了质量控制。
2、试验员
2.1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混凝土强度等级要与图纸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核对,原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移交项目技术部留存,混凝土供货申请表要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2试验员记录混凝土进场时间至入泵车时间,并按规定对混凝土坍落度进行检查。
2.3混凝土在施工过程中,试验员负责监督劳务队伍严禁向混凝土中加水。根据天气情况,由试验员与搅拌站联系,适当调整混凝土坍落度。
2.4混凝土试块的取样制作与送检由试验员按方案进行,填写相关记录,同条件试块放置于所代表部位的结构实体处进行同条件养护。
3、混凝土责任工长:
3.1按照技术部门制定的施工方案、施工技术交底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接泵管及泵管架子加固、铺设通道跳板)。
3.2混凝土浇筑前,混凝土责任工长组织劳务队伍,根据工程特点对各部位浇筑方式、方法向工人进行详细交底。负责监督劳务队伍严禁向混凝土中加水。
3.3混凝土施工时,负责记录混凝土进场时间、混凝土入模时间、如泵管堵塞,要控制好接、拆泵管时间。避免将堵管离析的混凝土浇筑入模等导致的质量问题出现。
3.4上一班管理人员与下一班管理人员进行交接时,要对本班施工情况、振捣、收面、施工人员变化情况进行交待。
3.5对各施工段剪力墙、梁、板振捣人员的姓名、振捣具体部位及施工时间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同一部位(吊模部位)分两次振捣的人员姓名。
3.6如需调整混凝土坍落度,必须由试验员决定,严禁私自调整混凝土坍落度。
3.7加强旁站监督,不得脱岗,不得长时间离岗。
3.8如出现严重漏振或混凝土养护不及时造成的质量事故,混凝土责任工长要承担相应质量管理责任。
3.9模板拆除后跟踪检查混凝土构件是否有缺陷,如有缺陷不得擅自派人修补,必须通知技术部门协商解决。
4、质检员:
4.1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跟踪检查混凝土振捣情况、楼面混凝土面平整度,督促劳务队伍对混凝土覆盖、湿水养护。
4.2检查过程中,发现模板出现变形、胀模,及时通知相关工长、劳务队伍进行处理。
4.3对负责混凝土施工管理人员的交、接班时混凝土浇筑部位要作详细记录。
4.4对重要工序施工做好质量交底、过程中检查,落实施工方案要求。
4.5随时检查混凝土振捣方法是否正确,对各施工段剪力墙、梁、板振捣人员的姓名、振捣具体部位及施工时间进行详细记录。
三、混凝土施工过程控制措施:
1、混凝土浇筑前做好混凝土标高控制点,清理模板上的杂物,特别是铁钉、扎丝等金属物,并冲洗模板上的铁锈及灰土,但不得有积水。
2、剪力墙混凝土在浇筑前,根部应保证与混凝土同配比的水泥砂浆厚度一般在5~10cm。
3、浇筑混凝土时,浇筑顺序按照施工方案要求由混凝土责任工长负责安排,要求劳务队伍用标高尺杆控制垂直分层浇筑厚度及水平振捣的移动间距,并派专人用铁锤敲打模板检查混凝土密实情况。要防止冷缝、漏振及过振的出现。
4、控制剪力墙的混凝土的每次下料深度,严禁浇满后再进行振捣,要保证混凝土构件不能出现蜂窝、麻面,剪力墙烂根等现象。
5、严格控制混凝土顶面标高,大面积板面标高控制点对角距离不大于4米,收面时纵横拉线,特别是剪力墙根部周边、吊模模板下口和楼梯踏步面。
6、在浇筑楼面混凝土时,在板面混凝土表面有充分水分的时候进行找平并随即覆盖塑料薄膜,保证梁、板面混凝土水分不散失,收面不少于三遍平整度达到规定要求。
7、混凝土养护应由混凝土责任工长督促劳务队伍派专人养护。梁、板混凝土养护不少于7昼夜,养护期间混凝土要保持湿润状态,剪力墙拆模后涂刷养护液。
8、混凝土在浇筑过程中对剪力墙钢筋、模板和其他预埋、预留的物件造成的污染,应及时派人清理。
9、浇筑混凝土时,板面处剪力墙钢筋内侧混凝土应高于周围板面30mm左右,并均匀撒上石子,并保证石子与混凝土粘结不小于粒径的一半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含广州四航岩土技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的行业法规,遵照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及岩土公司名义承接的中国境内工程项目(下称项目部)。
第三条 各项目部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定、规程及合同文件等进行施工,并对所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第四条 按照“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工程质量管理模式,各项目部应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自检、专检和交接检工作,自觉抓好施工质量,有效履行质量管理职能。确保工程施工全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为顾客提供满意服务。
第五条 各项目部承建的工程(产品)质量均要达到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
第六条 各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和工程(产品)质量水平,是公司对各部门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七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定及本办法逐级制订有关施工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八条 各项目部必须建立并不断健全完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
第九条 公司设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由公司主管施工质量的领导、主管施工质量的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部主管施工质量工作的领导组成。
第十条 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责任:
(一)贯彻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制定公司施工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指导和抽查各项目部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三)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程施工质量检查;
(四)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协调解决重大质量事项和争端;
(五)考核和评价各项目部工程质量管理工作;
(六)审核、推动优质工程的评选和申报事项。
第十一条 公司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自动任免,不另行文,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负责。
第十二条 各项目部应设立施工质量管理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归口管理本单位施工质量工作,开展工程施工质量检查、质量信息管理及指导、考核项目部的施工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章 工程质量分级责任制
第十三条 公司对施工质量实行公司管理,公司和各项目部控制所管辖项目的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 各项目部应制定、落实施工质量分级责任制,完善岗位质量职责、质量检查及考核办法。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改进措施等。
第十五条 公司法人代表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承建的工程质量负主要领导责任;主管施工的副职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组织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主管施工的项目副经理是施工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各级总工程师对施工质量负技术责任;主管施工质量的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管理责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施工质量负相应的管理责任。
第十六条 各项目部的各级相关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施工质量管理责任,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四章 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七条 公司对公司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一年不少于一次的质量检查,检查结果在公司内通报或讲评。
第十八条 公司工程部应对其所属辖的施工项目进行每半年不少于一次的施工质量检查。
第十九条 项目部应组织每月不少于一次的质量大检查,检查结果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第二十条 施工质量检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及运行;
(二) 施工质量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实施细则的制定和执行;
(三) 工程质量目标的制定、分解落实;
(四) 对分包队伍工程质量管理及控制;
(五) 岗位人员能力、业务指导、培训等;
(六) 质量问题、质量事故的预防、报告、处理;
(七) 质量自查情况及质量整改情况;
(八) 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及执行;
(九) 技术交底情况;
(十) 施工测量、试验、检测;
(十一)隐蔽工程及工序验收;
(十二)工程实体质量;
(十三)工程(交)竣工资料整理;
(十四)文明施工和成品保护。
第二十一条 责任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质量隐患必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并报送整改情况。
第五章 工程质量报告制度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 公司实行工程质量信息报告制度。项目经理部应采取工程质量简报形式向公司工程部报送工程质量信息。
第二十三条 各项目部按季度填报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信息统计报表(中交质表1),于季度末报公司工程部。
第二十四条 各单位按年度报告质量工作计划与总结于当年12月中旬报公司工程部。内容应包括:
(一)本单位年度质量工作总结及次年工作计划;
(二)公司重点工程的质量和攻关、治理质量通病、创优规划等;
(三)公司级以上优质工程获奖情况。
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各项目部进行施工质量年度考核,考核成绩纳入项目考核,并于经济责任制挂钩。
第六章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公司工程质量以预防为主,实行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第二十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系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工程永久性缺陷、使用标准降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工程需要加固、补强、返工处理的事故。
第二十八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及分级标准。不同工程类别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的划分标准确定工程质量事故等级。
第二十九条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相关建设行业规定及时报告。水运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水运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水运质监字[1999]404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公路工程质量事故按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交公路发[1999]90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铁路工程质量事故按铁道部《铁路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规定》(铁建设[20xx]48号)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其它类型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必须在2小时内报公司工程部,并且填写中交集团工程质量事故快报表(中交质表2),24小时内提交书面报告。
第三十一条 工程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
(一) 工程项目名称、地点、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
(二) 事故发生的时间及简要经过、造成工程损伤状况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 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四) 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 事故报告单位。
第三十二条 发生事故的现场保护措施
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同时应采取相应措施严格保护事故现场。
第三十三条 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公司施工质量主管部门负责归口管理公司范围内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十四条 发生质量问题,由各项目部组织处理,处理结果报公司工程部。若同时发生死亡事故,按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
第三十五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严肃认真进行处理。在处理工程质量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没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
第三十六条 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结果应在一个月内报公司工程部。
第三十七条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的,故意破坏现场的,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拒绝提供事故相关情况、资料的,提供伪证的,一经查实,由上一级单位按企业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各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编制工程质量事故预防、报告及处理细则,防止因工程质量事故引发安全生产事故。
第七章 工程质量创优活动
第三十九条 按照局“实施精品工程战略”要求,加强创优意识教育,提高创优积极性,提高品牌效应。
第四十条 公司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公司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
第四十二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创优活动和质量检查,组织经验交流,观摩学习,共同提高,推动质量创优活动。
第八章 奖罚
第四十三条 公司各项目部应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的信誉意识。
第四十四条 施工质量管理工作是对各项目部班子考核的重要部分,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做出贡献的人员,公司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四十五条 公司实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各级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对承建工程施工质量负终身责任。
第四十六条 对违反国家规定,擅自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质量事故,影响企业信誉,使生产经营严重受损的项目部和个人不得参加各种荣誉评选,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项目部、施工队领导必须坚决执行上级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必须有保证工程质量的管理机构和制度有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会签记录,完善各项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二、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必须按施工规范要求,保证每道工序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自检自查,把好质量关,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三、隐蔽工程施工前,必须经过质量员、建设单位工地代表和监理验收后,方可进行工程隐蔽。
四、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化验、试验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五、建立建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工地有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要根据工程进行的进度及时做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
六、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一、总则
随着建筑装饰行业的快速发展,安全与质量凸显其重要性。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质量最佳,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严抓质量管理,切实加强施工生产安全质量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根据有关的安全生产、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标准,并针对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二、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发布项目施工质量方针、目标及量值指标。
开展“创优良工程专项活动”质量方针:创优质、树信誉、嬴市场、促效益质量目标:分部分项合格率达到100%。
1)分部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一次验收优良率90%以上。
2)观感质量评定得分率达到90%以上。
2、保证创优目标的技术组织措施
1)项目经理会同施工长将各分部、分项工程达到国家规定优良标准的评定指标下达给全体施工人员,并要求施工长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积极指导与监督,对现场工地施工质量做好把控,在质量与进度发生矛盾时,坚持以质量为先的原则。
2)对主要岗位安排专人持证上岗,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3)建立质量自检、互检、专业检查相结合制度,工地质检员、工程负责人
及监理方代表检查并确定质量是否达标。
3、项目施工质量控制
1)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等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基体或基层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上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转序和施工;
2)加强技术培训,不断提升施工组人员素质,结合施工需要,事先组织各种专业技术培训。
3)严格原材料、半成品检验,把住质量关,不得使用不合格的装饰材料,施工中装饰材料低于标准得坚持纠正或返工;
4)坚持每一项工序签字、验收制度,充分确保施工合格,避免偷工减料。
5)根据工程对象,补充、制定、完善各种内控标准,保证操作中达到使用要求。
4、工程项目质量缺陷的预防与避免
1)认真制定施工方案,建立审查制度。
2)加强测量工作。
3)抓施工关键部位。
5、竣工验收的质量控制
1)搞好成品保护。
2)加强工序联系,不断改进措施。本着“为甲方服务”的原则,及时调整与制订相应的改进措施。
3)建立回访制度。对交付后的工程进行回访,虚心听取用户意见,检查工程质量,返修及时。尽量满足用户对工程质量的要求。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做好安全教育培训
1)严格执行国家、市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并向安全部门或主管部门通报情况;认真落实国家和市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规定新入公司工人的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人的安全教育和特种行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建立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对新进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施工基本知识、安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三级安全教育。
3)特殊工种培训:电工、电焊工、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等由培训中心(或培训班)进行专业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上述特殊作业人员都必须经市劳动部门考试发证,持证上岗。无证上岗者,按安全生产奖惩条例罚款;
4)采用新的施工(生产)方法、新设备、新材料时,各项目部要组织制订新的安全措施、新的安全操作方法和新的岗位安全知识教育。
5)调换新工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注意事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本工种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性能和安全管理使用知识的教育。
6)本制度由项目部实施,公司质安部负责解释。
2、坚决贯彻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1)健全安全管理网络,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委员会(小组)和专(兼)职安全员。公司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施工项目部一日至少一次,班组一周不少于一次。对特殊施工项目,基础、大型砼、预制构件安装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部门要经常深入现场巡回检查。
2)安全设施不齐全、人身安全无保障时,严禁冒险作业、违章作业。
3)严禁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发生。
4)各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上班前不准喝酒,上班时不准打闹,不准擅离岗。
5)饮酒后,不准进入施工工地,不准操作施工机械,不准驾驶任何机动车。工作岗位。
6)对施工现场附近的积坑、河道及高、低压输电线路等危险处,应安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
7)严禁随意拆除、移动或损坏安全防护措施、装置、设施及安全标志、安全警示牌、操作标记牌等。
8)安装拆卸应有专人统一指挥,明确分工,互相配合,协调操作。
9)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齐全,技术性能良好,裸露的旋转和传动部位(齿轮、万向轴、皮带、链条、轴头等)必须安装牢固的防护罩。
10)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经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人员进行电气操作。
11)作业时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电气配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12)各类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使用电器设备的基本性能,负责保护好所有使用电器设备的.基本性能,负责保护好所有设别和输电线路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13)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应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按施工组织设计,防火措施需要配置相应种类的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14)落实消防责任制,把好动火审批监护关。现场明火作业时,必须先报项目综合办公室审批后方准动火,按照谁申请谁负责的原则,不得擅自动用明火。作业现场必须设专人监护,作业完毕经确认安全后方准离开;
15)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易燃物品场所和木工车间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
16)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和氧气瓶、乙炔瓶的存放与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17)用电时,应严格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预防使用电器不当引发火灾;
18)各班组必须设有专(兼)职防火管理责任人,防火管理人员应实行定期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清除或限期整改;
19)定期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防火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
20)违反防火规定造成人为火灾的有关责任人,查明情况后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移交司法机关究刑事责任。
21)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3、健全奖惩制度
1)奖励:参照公司20xx年度对工程质量获得优质奖的奖励办法。
2)处罚:针对私自离岗、脱岗而未与项目部请假的员工给予扣除当天工资及全勤奖的处分,若二次再犯,在一次处罚的基础上给予扣除当天双倍工资;对于不服从施工组管理,违规操作的施工人员给予一定的处分,扣除当天工资;对于给施工质量及影响施工的员工给予一定处分;对于给施工项目部带来重大损失或影响公司形象的员工需经施工项目部开会给予处分,严重者直接开除。
以上为我司制订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希各部门认真阅读并遵循,从根本上杜绝质量不合格及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保证交给甲方一个满意工程,项目部宣。
施工项目经理部(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1、强化质量保证体系
a)坚持以工程实体质量为核心的全过程控制,建立、健全每项工程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现场的工序质量控制体系,增强其运转效果。
b)强化质量管理检查的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对质量全面负责,成立以项目经理部经理为首的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对工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三控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国家颁部施工规范及评定标准、合同规定标准;施工现场配备质量负责人及质量专检员,认真开展自检、互检、专检,尤其要重点落实施工班组的自检工作。
c)加强对工程项目质量形成全过程的控制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准备、材料采购、施工、试验与检验和功能试验五大环节;同时做好交工验收和回访与保修等工作,保证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
d)层层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实行奖罚制度。
e)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项目进行定期的.质量大检查
2、 加强施工技术管理
a)积极参加由业主组织的各阶段各专业的设计交底,认真组织施工图纸会审,重点做好向班组进行技术操作和安装质量标准的交底工作。
b) 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设计等组织指导施工。
c)认真做好测量定位放线,严格控制轴线、标高、垂直度。
d)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基础验收记录、隐蔽工程记录及结构验收记录等,及时办理各种验收签证手续并妥善保管所有签证资料。
e)加强质量通病的治理工作,在工程中,着重解决除锈、油漆、焊接等质量通病。
3、 加强原材料把关及检验和试验管理工作
a)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是具有生产许可证厂家的产品,具有出厂合格证书、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出厂试验报告的合格材料,主要材料的采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说明上的要求进行并须经业主方监理认可,对有疑义的材料必须进行复检。
b)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及时组织制定检验和试验计划并监督实施。
c)施工中所有计量器具、经纬仪、水准仪、盘尺、卷尺、板尺等,均须计量部门登记注册,有计量合格证方可使用。
d)特殊检测项目,或业主有特殊要求的检测项目,应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征得监理工程师同意后,委托有资格的计量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4、 做好质量预控工作,防患于未然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组织技术人员、施工班组等制定预控措施并组织实施。
5、 设置工序质量控制点,加强工序质量控制,严格控制施工中的人、材料、机械、工艺方法和环境。
6、 做好工序交接和成品保护工作
a)工序交接前,上道工序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经质量专检员签证认可(并报业主代表或监理人员确认签证)。
b)隐蔽工程实施隐蔽前应经过业主代表或监理人员签证认可,隐蔽工程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下工序施工。
c)工序成果及工程成品的保护严格执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7、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a)液压管道采取两次酸洗即配置前的素材管及管配件的槽式酸洗和配制安装后的在线循环酸洗;管道焊接采用氩弧焊打底焊接工艺;油冲洗采用大流量冲洗装置进行在线循环冲洗;油质检验采用进口的油液污染自动检测仪随机检验。
b)设备安装的作浆垫板,严格进行作浆混凝土配合比的计量控制工作和抗压强度试块的取样,送检等管理工作,以保证垫板作浆的质量。
c)严格做好设备安装前的基础铲麻面工作和设备安装后二次灌浆的基础面的清扫、湿润工作,以保证二次灌浆的质量。
为了加强项目部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树立“安全生产、顾全大局”的理念,杜绝各类质量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人员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管理,对不服从项目部人员管理者第一次下整改通知单,第二次对当事人罚款100元,再次加倍。与项目人员吵架,罚款100元,再次清除场地。
二、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穿拖鞋、穿裙子者,不戴安全帽罚款20元,不系安全帽带罚款10元,2米以上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者,每人一次罚款100元。各班组对不合格的安全帽必须更换。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违者一次罚款20元,对在外架、电梯井、卸料平台、楼梯间等危险作业地点施工时不系安全带者罚款200元。
三、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有防护,电缆为二芯电缆,电线不得随地乱拉,施工现场用电设备的电缆不得绑扎或悬挂在钢筋上,必须采用符合安全使用标准的方法,违者一处罚款50元。
四、劳务公司必须对各班组进行综合治理及安全教育,并做好详细记录,每10天报送项目部安全员一次,不按时报送者给予100元罚款。
五、各班组长必须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和上班前的安全注意事项,认真填写班前安全生产活动记录,每10天报送项目部安全员一次,不按时报送者给予该班组长100元罚款。
六、劳务公司对项目部通知不执行,每天罚款100元,直至完成,各施工班组对于项目部下发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认真填写整改报告书报项目部验收,整改不及时每天罚款200元,未报整改报告书罚款100元。
七、严禁使钢管、钢筋、扣件等材料物品从楼层上掉下来或向下抛掷任何物品,未造成安全事故者罚款500元,对班组罚款1000元;造成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项目部通知开会不到、不请假者一次罚款200元,迟到者罚款50元。职工晚上外出必须给施工队长请假,凡不请假外出人员,如遇突发事件,由本人负全部责任。
九、宿舍内禁止私自乱接电线,不准用电炉、电热器、煤气做饭,违者处罚500元。
十、各班组使用的配电箱由各班组自己负责进行保管,并由专人负责,箱内元器件及箱体因人为原因损坏,由各班组人员赔偿。
十一、施工作业时,脚手架必须高出作业面1.2米以上,临边作业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防护不及时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高空作业必须搭设操作平台,违章作业罚款50元。
十二、脚手架上严禁堆放任何材料、设备,违者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发生推诿、扯皮现象时,给予该现场所有施工班组500元罚款。
十三、脚手架上各种防护材料(水平网、密目网、架板等)严禁任意拆除,违者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违章人员50元罚款。
十四、脚手架、预留洞口、电梯井的防护应及时做好,防护不及时,第一次下整改通知,第二次给予责任班组200元罚款,再次加倍。防护完成后严禁任意拆除,电梯井防护发现未通知项目部而拆除者给予劳务公司1000元罚款。
十五、施工洞口的防护,劳务公司必须设专人负责,并将人员报项目部,防护不及时,给予责任人200元罚款。
十六、当天没有上班的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走动,严禁不戴安全帽、穿拖鞋,违者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责任班组200元罚款。
十七、各施工班组的机械设备,必须指定使用责任人,并报项目部,专人专机,严禁非操作人员使用机械设备,违者对违章人员给予50元罚款。
十八、施工现场的照明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严禁将碘钨灯做为移动照明使用,违章使用每处罚款50元。
十九、各班组新增人员必须报项目部备案,劳务公司对新增加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教育,新增人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及未报项目部备案,发现一人给予劳务公司100元罚款,发生安全事故由劳务公司承担责任,并由项目部按照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二十、凡项目部规定、各种施工标准、规范规定的,须报项目部审批的工作(如拆模、动火等),必须报项目部审批,经项目部检查发现未经审批而进行作业的,对于违章班组每次100元罚款。
二十一、项目部制订的.规章制度,劳务公司及各施工班组必须组织人员学习了解,因施工人员不熟悉了解本制度而发生与项目部管理人员争吵者,将给予违章班组500元罚款,违章人员每一次给予50元罚款,第二次则将此人员清除出场。
二十二、木工场及制作厂严禁吸烟,违章者第一次给予50元罚款,第二次清除出场。
二十三、施工现场材料必须堆放整齐,各班组材料由各班组自行负责,定时清理、打扫,钢筋按型号架空码放,一头见齐,成品材料堆放整齐木材见方,各种使用过的木料、板材按规格、大小尺寸堆放整齐,钉子清理干净,锯末每天清理一次,尤其是拆模后,必须将楼层清扫干净,清理朝天钉;架杆按规格尺寸,搭架子堆放整齐,一头见齐。以上各种材料标牌清晰,项目部每星期检查一次,现场混乱的班组每次罚款200元。施工现场发生朝天钉伤人事故则级予木工班组100元罚款,造成人员伤势严重者,给予木工班500元罚款,并负责受伤人员医药费和误工工资。
二十四、严禁使用手推车吊运材料,发现一次给予违章班组200元罚款,使用吊篮吊运材料时,堆料不得过多、过高,不得倾斜吊装,违者罚款100元;卸料平台吊装材料时严格按照规定的数量吊装,严禁超载,违者罚款500元,材料绑扎确定牢固后方可起吊,应绑扎不牢而发生材料脱落、坠落、侧滑等安全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者给予违章作业者500元罚款,造成人员伤亡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五、工地上严禁打架斗殴,凡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对打架人员每人罚款500元,对劳务公司负责人或班组罚款1000—20xx元,情节严重者交派出所处理。
二十六、要搞好文明施工工作。劳务公司和各施工班长必须佩戴胸卡和袖标,一次不戴施工队长200元罚款,施工班组长100元罚款,施工人员必须穿着统一的工作服佩戴胸卡,不穿工作服一次罚款10元,未佩戴胸卡一次罚款五元。施工现场卫生、宿舍和食堂、厕所内外卫生要定人打扫,并把人员名单报项目部;宿舍要制定卫生制度,挂床头卡,设宿舍长一人,制定打扫卫生值班表,每人轮流打扫卫生。项目部每周进行一次大检查,并给予评比,对不合格的场地和宿舍对责任进行100—200元罚款。
二十七、严禁在工地内外大小便,大便一次罚款200元,工地场面大,欢迎互相监督举报,谁抓住罚款奖励给谁。
二十八、禁止酒后作业,违者一人一次罚款100元。禁止在工地内打麻将和其它任何方式的赌博,违者对所有参与者进行200—500元罚款。
二十九、要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工地上禁止带小孩,更不能有孕妇居住,违者一人一次性罚款1000—20xx元,并清除工地。
三十、木工支模产生轴线位移、涨模,偏差大于10㎜的罚款50~200元。
三十一、钢筋工不按图纸要求和技术交底施工,处罚分包人每一次100元。
三十二、现浇梁、现浇板底板未经技术人员通知,自行拆除者,罚款壹仟元。在支模前未对根部垃圾杂物清理干净的罚款100元。
三十三、砼浇筑完毕后,砼表面需拉线抹平,要求砼表面平整,标高满足技术要求,违者罚款500元。
三十四、加气砼砌块砌筑达不到质量标准罚款20~50元。混凝土出现狗洞、蜂窝罚款50~200元。浇筑砼前要求将梁、板、墙内杂物冲洗干净,哪个班组产生的垃圾杂物哪个班组清理,违者罚款200元
三十五、浇灌必须搭设马蹬和跑道,砼养护设专人负责,违者罚款200元,浇筑砼时各班组必须有人值班,没人值班一次罚款相关班组200元。
三十六、浪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罚。
三十七、如发生偷盗现象进行处罚并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