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医室工作制度(合集12篇)

校医室工作制度(精选12篇)

校医室工作制度 篇1

1、严格执行卫生防疫条例,认真执行个人卫生,厨房食具卫生和食堂环境卫生等制度,把好病从口入关。

2、办好职工和病人食堂,提高烹调技术,品样多样化,保持食品的营养和清洁卫生。

3、保持食堂内外的坏境卫生,切实做好防蝇、防鼠措施,绝不采购和供应霉烂变质的'食品

4、伙食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对各种票据要妥善管理,当日点清,登记入账。购买物品由管理员验收入库,领用物品要登记入册,填好出库单。

5、个人一律不准带任何物品进入厨房,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厨房,严防盗窃,工作时间不访客会友。

校医室工作制度 篇2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的参评范围是学校年级组、单列教研组、职能科室。

2、教研组的'参评范围是学校开学公布的各教研组。

3、先进个人的参评范围是全校教职工(含聘请代教教师)。

二、评选办法

(一)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1、首先由各单位参照评比条件,写出本单位年度总结材料。

2、根据学校管理权限,职能处室安排各参评单位述职、评比、推荐,根据各单位平常考核情况产生先进集体。

(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

1、各年级、处室按分配指标由年级组长、科室主任根据本单位成员本学年(重点放在本学期)表现评选、推荐本单位先进个人候选人。

2、学校各职能处室对各单位推荐先进个人候选人进行实际考核。评出先进个人。

三、表彰

1、表彰嘉奖实行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2、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将在放学仪式大会上进行表彰。并通过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推动梅园中学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的进步。

3、先进班集体、优秀班主任、优秀中队由主管科室自行表彰。

四、上报时间

20xx年1月11日下午随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五、指标分解

梅园中学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指标分解

校医室工作制度 篇3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督查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 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本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 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本局电子督查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

第五条 督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对上级机关和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招商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办、督查工作。

(二)负责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局领导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工作。

(三)负责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全局的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实行督办。

(五)负责对上级和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的分办、督查工作。

(六)负责将贯彻上级招商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部门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级次。

第九条 分局领导权限。分局领导拥有分局督查事项批示权、延期事项审批权、办理结果复审权(包括退办权、完成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全部事项跟踪查询权。

第十条 督查员权限。督查员是分局系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管理分局所有用户的信息和权限,包括建立用户账号、设置用户初始登录口令和权限级次等。具体包括:系统维护权、督查事项立项权、延期事项审核权、办理结果初审权(包括不需要领导复审事项的退办权、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催办权、全部事项的跟踪查询权、督查通报(督查专报)上传权、考核结果的审核、调整、公示权。

第十一条 部门领导和部门内勤权限。

(一)本部门承办事项批示权、办理结果的审核上报权、延期申请的审批和审核上报权、部门承办事项的跟踪查询权。

(二)部门领导直接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和办理结果反馈权。

(三)本部门分管工作的考核权和考核结果录入上报权。

第十二条 一般干部权限。本人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办理结果反馈权和阅读查询权。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 工作程序。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领导批示、分办、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第十四条 督查事项立项。督查事项立项由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立项时要注明公开或不公开,对公开事项所有人员均可通过分局内网“督查督办”模块浏览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非公开的事项只能由事项流经的人员阅读查询。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

(一)上级国税机关和分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分局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奋斗目标。

(三)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和交办、督办事项。

(四)分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党支部会议等重要会议确定的重要工作事项。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人民来信来访办理情况和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第十五条 领导批示。局办公室对需列入督查督办的工作,应在电子督查系统中列明督查工作的事项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经分局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单位实施。对需要会签的督查事项,可同时转报多个领导批示,领导会签后,督查员可根据领导批示意见修改具体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 立项分办。办公室根据局领导的要求和督查内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定期拟出督查事项进行分类立项,分解下达给有关部门办理。对涉及几个部门的综合性督查事项,要分别注明主办和协办部门,明确责任范围;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要时由办公室报请分局领导批准成立督查小组开展督查。

第十七条 承办。有关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员或分局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而非整个事项的最终完成时间。一般承办单位的完成时限为整个事项最终完成时限前三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的在具体事项督办要求中另行说明。对时限紧迫、内容重要的上级决定、指示应随到、随办;对一些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落实难度大的督查事项,要实施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对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对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督查任务,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并由分局进行协调。

第十八条 督查事项办理。各承办单位接到督查事项后,要及时组织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形成专题报告,经承办单位领导审签后上报。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对需上报的报表、表格等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并在反馈结论栏中写明所上传附件的名称。

第十九条 延期处理。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必须在事项到期前,通过电子督查系统办理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经承办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督查员初审,督查员初审后根据具体情况批复申请人或转报主管领导审批。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延期申请,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申请人,在批复申请人时,应明确具体完成时间。

第二十条 督办。督查事项由负责督查的部门按照职责和局领导的要求进行督办。督查员应定期通过电子督查系统的“事项跟踪”功能,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查事项的完成情况,加快办理速度,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 反馈。承办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办公室要及时将承办单位的反馈情况向分局领导汇报。督查事项办结后,承办单位要整理办结报告,报送办公室和有关领导审结,一般情况下,年度工作情况,每季反馈一次;分局奋斗目标,半年反馈一次;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反馈。

第二十二条 审核。分局对承办单位报送的督查事项按下例程序进行审核。

(一)由督查员进行初审,督查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办理结果做出退办、核销存档或转报主管领导审核等处理。

(二)主管领导对督查员转报的办理结果应签署审核意见,对完成合格的事项应在系统内核销存档,对完成不合格的事项应在系统内进行退办,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三)对退办的事项,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期限。

(四)对承办单位送报的办理结果,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负责解释。

校医室工作制度 篇4

一、检修安全方面:

加强对安全知识的学习,将安全放在首要地位。

1、检修设备时,一定要在配电室内停电,并挂停电工作牌,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发现一次罚主任、副主任、班长各10元。

2、起重吊拉前,要认真检查葫芦、钢丝绳套的质量,起吊时进行试吊,起重物件下方或前方严禁站人或有人通过。

3、登高作业一定要戴安全带,且高挂低用。

4、抬架物件时,要步调一致,注意脚下杂物,防止滑擦。

5、进入设备内或作业地点稍低的位置检修时,要戴好安全帽。

二、工作标准方面: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保安规程,工作认真,精力集中,不允许嬉戏打闹。

2、加强与生产车间的工作配合,生产车间发现的问题、汇报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绝对不允许拖拖拉拉,而造成影响生产的现象发生。

3、机电车间大修检修计划必须按时报送,不按时报送,班长、副班长每人罚款10元。

4、进一步划分包机范围,切实做到包机到人,责任到人。若包机范围内的设备出现故障而影响生产,根据影响时间的长短,与包机责任人相联系,并联责考核10~50元,以此来增强每位维修人员的责任心,加大巡回检查的力度,真正做到“动态检查,静态检修”,做到预防性检修,充分利用好每天的停车检修时间,将机械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具有超前意识。

5、保证设备检修后的质量。机、电维修的'班长每天的检修记录要清楚地记录下:设备名称、更换的备件名称,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谁更换的,谁焊接的,使用时间多长,必须做到有人检查、有人考核。检修停电的设备,要做到谁停电、谁送电,送电后要试运转,若发现不试运转或不送电,一次罚款30元。检修完后,要将所有工具、杂物清理现场。设备加油,不允许随处喷洒,黄油袋、桶要随人带走,并清理干净设备及场地的油污。一次不清理或清理不干净,罚施工负责人10元。

6、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向有经验的老工人学习,向书本学习,掌握一定的业务技能,提高独立工作的能力,提高自身的价值,要有创新意识,改变旧的工作作风。

7、加大修旧利废的力度,对能够修复的材料、配件一定要进行修复。根据材料、配件的损坏情况,购置一部分小配件进行组装修复。若使用效果好,可对维修人员进行适当奖励。

8、加大对设备的巡回检查、维护、维修力度,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对于降低洗水浓度,提高精煤产量、质量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9、出现事故,要做到“四不放过”,即:

①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②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③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④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必须分析透彻,绝对不允许推诿、扯皮、分不清责任。

10、班组长的责任心要进一步加强,要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事业心。管理要创新、要全面、全方位考虑所管辖工作范围内存在的问题,要当好战斗员,更要当好指挥员。机电维修班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协作,相互支持、相互帮助,使现场问题得以顺利解决。

校医室工作制度 篇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根据规定,结合分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督查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和分局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 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分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 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分局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局领导每年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1-2次督查。

(二)分局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本局电子督查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

第五条 督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对上级国税机关和省、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办、督查工作。

(二)负责分局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局领导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工作。

(三)负责督促分局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分局的全局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实行督办。

(五)负责对上级和分局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的分办、督查工作。

(六)负责将分局贯彻上级国税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机关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 分局其他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负责专项督查工作。

第七条 分局通过电子督查系统进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二章 权限管理

第八条 用户权限。用户权限分为分局领导权限、督查员权限、部门领导权限、部门内勤权限和一般干部权限五个级次。

第九条 分局领导权限。分局领导拥有分局督查事项批示权、延期事项审批权、办理结果复审权(包括退办权、完成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全部事项跟踪查询权。

第十条 督查员权限。督查员是分局系统的管理责任人,负责管理分局所有用户的信息和权限,包括建立用户账号、设置用户初始登录口令和权限级次等。具体包括:系统维护权、督查事项立项权、延期事项审核权、办理结果初审权(包括不需要领导复审事项的退办权、核销权和报上级机关审核权)、催办权、全部事项的跟踪查询权、督查通报(督查专报)上传权、考核结果的审核、调整、公示权。

第十一条 部门领导和部门内勤权限。

(一)本部门承办事项批示权、办理结果的审核上报权、延期申请的审批和审核上报权、部门承办事项的跟踪查询权。

(二)部门领导直接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和办理结果反馈权。

(三)本部门分管工作的考核权和考核结果录入上报权。

第十二条 一般干部权限。本人承办事项的延期申请权、办理结果反馈权和阅读查询权。

第三章 工作流程

第十三条 工作程序。督查督办工作包括:督查立项、领导批示、分办、承办、延期、催办、反馈、审核、退办、归档等程序。

第十四条 督查事项立项。督查事项立项由办公室统一扎口管理,立项时要注明公开或不公开,对公开事项所有人员均可通过分局内网“督查督办”模块浏览该事项的`基本情况,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非公开的事项只能由事项流经的人员阅读查询。督查事项立项的主要范围:

(一)上级国税机关和分局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二)分局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和奋斗目标。

(三)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和交办、督办事项。

(四)分局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党支部会议等重要会议确定的重要工作事项。

(五)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

(六)人民来信来访办理情况和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七)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事项。

第十五条 领导批示。分局办公室对需列入督查督办的工作,应在电子督查系统中列明督查工作的事项内容、完成期限、工作要求、立项部门等,报经分局领导批准后,下发承办单位实施。对需要会签的督查事项,可同时转报多个领导批示,领导会签后,督查员可根据领导批示意见修改具体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 立项分办。办公室根据分局领导的要求和督查内容,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定期拟出督查事项进行分类立项,分解下达给有关部门办理。对涉及几个部门的综合性督查事项,要分别注明主办和协办部门,明确责任范围;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要时由办公室报请分局领导批准成立督查小组开展督查。

第十七条 承办。有关单位接受督查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迅速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督查督办事项的部门承办完成时限为督查员或分局领导批示中指定的时间,而非整个事项的最终完成时间。一般承办单位的完成时限为整个事项最终完成时限前三个工作日,有特殊情况的在具体事项督办要求中另行说明。对时限紧迫、内容重要的上级决定、指示应随到、随办;对一些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落实难度大的督查事项,要实施不间断地跟踪督查;对未能如期办结的事项,要及时报告原因和进展情况。对非本单位职责范围的督查任务,必须在二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并由分局进行协调。

第十八条 督查事项办理。各承办单位接到督查事项后,要及时组织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同时反馈办理结果,形成专题报告,经承办单位领导审签后上报。办理情况报告要实事求是,结论准确、完整,对需要整改的问题,须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督查事项形成的文件、资料必须齐全,对需上报的报表、表格等材料应以附件形式上传,并在反馈结论栏中写明所上传附件的名称。

第十九条 延期处理。对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督查事项,承办单位必须在事项到期前,通过电子督查系统办理延期申请。延期申请应写明申请延期的原因和预计完成时间,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经承办单位领导审核同意后,报督查员初审,督查员初审后根据具体情况批复申请人或转报主管领导审批。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延期申请,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复申请人,在批复申请人时,应明确具体完成时间。

第二十条 督办。督查事项由负责督查的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进行督办。督查员应定期通过电子督查系统的“事项跟踪”功能,及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查事项的完成情况,加快办理速度,对未按期完成的督查事项进行催办,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办理。

第二十一条 反馈。承办单位要及时、准确地向办公室反馈督查事项的办理情况和办理结果,办公室要及时将承办单位的反馈情况向分局领导汇报。督查事项办结后,承办单位要整理办结报告,报送办公室和有关领导审结,一般情况下,年度工作情况,每季反馈一次;分局奋斗目标,半年反馈一次;有具体时限要求的,按规定时限反馈。

第二十二条 审核。分局对承办单位报送的督查事项按下例程序进行审核。

(一)由督查员进行初审,督查员可根据具体情况和权限,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办理结果做出退办、核销存档或转报主管领导审核等处理。

(二)主管领导对督查员转报的办理结果应签署审核意见,对完成合格的事项应在系统内核销存档,对完成不合格的事项应在系统内进行退办,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三)对退办的事项,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写明退办的原因和退办完成期限。

(四)对承办单位送报的办理结果,主管领导或督查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签署意见。

第二十三条 归档。凡列入电子督查系统的督查事项,系统自动记录督查事项全过程的各项数据,形成电子档案,督查员应根据规定,定期做好数据备份和数据清理工作,确保系统信息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 查询利用。电子督查系统提供了综合查询和统计查询功能供用户查询操作。

(一)用户可通过系统的综合查询功能,跟踪查询自己有权查阅督查事项的详细情况。

(二)凡列入电子督查系统的督查事项,系统自动统计各承办单位的办理情况,所有用户均可通过该功能查询各单位的完成情况,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系统提供的“督查通报”栏,用于督查工作经验交流,供用户浏览借鉴。

第四章 安全保密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使用电子督查系统,应设置自己的登录口令。登录口令由个人负责保密,按有关设置规则进行设置,并根据需要及时更换。工作人员发现自己的登录口令有被盗用的情况要及时报告,由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六条 工作人员使用电子督查系统应严格执行各项保密制度,对属于本人办理的非公开事项,要注意防止泄密,严禁擅自拷贝、打印或给无关人员阅读,违反规定者按保密工作的有关纪律规定处理。

第五章 考核奖惩

第二十七条 分局将督查工作列入二级岗考。考核内容分两个方面,一是督查工作运行情况,包括部门领导重视、专人负责、工作程序规范等;二是督查工作质量,即督查事项办理落实的时效性、落实内容的全面性以及督查报告质量。

第二十八条 分局按季采取《督查通报》的形式,在督查督办系统中对督查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第二十九条 对在考核中成绩显著的,或上报督查材料积极,反映带有普遍性的问题且有较高的参考价值,被市局或以上督查、信息刊物采用的,在二级岗考中给予加分,加分办法另行规定。

第三十条 对未按时办结的、被退办的、办理质量不高的,在二级岗考中给予扣分,扣分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负责解释。

校医室工作制度 篇6

一、组建义务消防安全检查队伍,目的是利用群防群管,使社区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与街道安监办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各项工作,按年度与社区内各大经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要求各业主与承租者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以增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对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扬教导,编制工作方案,在市安全办和消防部门的指导下采纳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的宣扬教导,提升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四、社区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对社区开展消防

安全巡查。发觉安全隐患准时发出安全隐患告诉书,催促其整改,组织社区各大经营单位举行定期的消防安全交错检查,检查结果定期向镇安全办和消防部门汇报。

五、每年至少组织社区单位举行2次消防演练,利用演练,不断提升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实战水平。

六、根据消防安全实际工作要求,建立消防档案,利用“月报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状况汇报”等形式,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社区消防安全情况,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校医室工作制度 篇7

街道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教育职责:在社区内积极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使群众增强依法办事观念,组织引导社区成员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搞好对青少年教育、无业人员的职业培训等,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评选“文明家庭”、“文明市民”,形成具有社区特色的文化环境。

二、服务职责:为社区居民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成员进行便民服务(包括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治安服务、医疗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搞好对优抚对象、弱势群体的服务和照顾,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增强社区成员的认同感和凝聚力。

三、管理职责: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工作负有管理职责,做到五必清,即:辖区自然情况必清;重点帮扶对象必清;社区服务项目必清;社会保障情况必清;工作职责任务必清。五必访,即:新迁居民家庭必访;两劳释放人员必访;下岗失业人员必访;社会保障对象必访;遭受事故家庭必访。在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组织社区成员进行自治管理,制定区规民约,增进居民之间的团结,搞好社区的卫生、物业、计生、流动人口和治安管理,完成社区成员代表会议、社区议事制度的社区管理目标。

四、监督职责:对政府有关部门和其它社会组织履行社会服务的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并将监督意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反馈。

校医室工作制度 篇8

一、严格执行医院各项控烟规章制度

二、掌握吸烟的危害和戒烟的技巧,指导患者戒烟并正确使用戒烟药物和控烟用品。

三、吸烟者应主动戒烟。

四、发现他人吸烟要进行劝阻。

五、向患者、家属和来访者做好吸烟的危害与戒烟的`益处宣传。

六、对吸烟患者进行诊治和护理时应对其进行戒烟的劝导。

七、积极参加医院控烟知识的培训。

八、落实科室无烟环境,看到烟头主动捡拾。

校医室工作制度 篇9

【摘要】目的:对临床医学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日”工作制度培养,了解其对青年教师成长的促进作用。方法:制定“教学日”工作制度,评价指标,对科室三年内新进工作人员、科室住院医规范化培训学员、参加了住院医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训,在教研室层面,由教研室主任指导下,教研室教学秘书主持下,对教研室内全体青年教师每周固定1天做为“教学日”,进行教学相关培训、学习、实践、总结。结果:对于临床医学青年教师,我们进行“教学日”制度管理,其授课技能、教案撰写能力、科研能力等均有提升,对医学生的教育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结论:这种教研室层面对临床医学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日”制度管理,不仅可提高教学水平,还可以促进医学人才培养的质量,以使其将来更好地服务于临床。在临床医学教学过程中,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完善的“教学日”工作制度,将更有利于促进医学教学质量。

【关键词】“教学日”工作制度青年教师临床教学

高校是培养人才的摇篮,教师是实施素质教育的主要力量。临床教学是医学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阶段,其教学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着学生掌握临床医学知识的水平和能力,关系着毕业学生的前途,关系着医学院校的声誉。优秀的临床课授课教师是前提,充分的教学准备和完善的组织管理是完成高质量临床教学的保障[1,2]。

“教学日”制度就是在教研室层面,由教研室主任指导下,教研室教学秘书主持下,对教研室内全体青年教师每周固定1天做为“教学日”,进行教学相关培训、学习、实践、总结,每个月最后一个教学日,做为教学“工作月”,除了上述培训内容,可邀请外聘专家、学校或医院督导专家进行讲座、点评,以促进临床医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的快速发展[3,4]。

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耳鼻咽喉科学教研室,作为临床医学的二级学科,在教研室层面进行临床“教学日”工作,对科室三年内新进工作人员、科室住院医规范化培训学员、参加了住院医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行培训。近五年运行下来,临床教研室和临床教师养成了良好的习惯,临床教学工作得以规范、制度更加完善,临床教学质量得到充分保证。现将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1.“教学日”工作制度内容

1.1“教学日”时间:每周五全天进行“教学日”工作。

1.2参加人员:教研室主任、教研室教学秘书、2-3位副高及以上教师、科室三年内新进工作人员、科室住院医规范化培训学员、参加了住院医规范化培训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等。

1.3“教学日”由教研室秘书组织及记录。

1.4“教学日”活动内容:

1.4.1教案、讲稿、课件的制作:对耳鼻咽喉科学内的某一节内容,准备教案、讲稿,并自制PPT课件。每2周一份,进行点评、打分,记录在案。

1.4.2试讲:对指定章节进行练讲或试讲,每周20分钟,按照学校教学比赛模式进行点评、打分,记录在案。

1.4.3集体备课:参加教研室全体教师的集体备课,在每个“教学月”内进行。集体备课,要明确和熟悉教学内容,对某些章节的讲课方法进行讨论,依据教学大纲对教学内容进行微调整,并邀请教学督导专家参加,检查及批阅教案和多媒体课件,对试讲进行指导。

1.4.4科内学术讲座、英文文献解读。每个“教学日”内,青年教师选择其中一项,采用多媒体方式,对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前沿学术知识等进行讲座,科室内老师、实习生、进修生进行评价、打分,记录在案。

1.4.5教学查房、病例讨论:因教研室每周五上午进行教学查房,下午进行病例讨论,所以“教学日”工作也在计划之内,针对青年教师,强调其能提出独特的见解,上级医师有针对性地进行提问。针对具体案例,针对具体病患进行培训,完善青年教师的知识体系,提高其教学的综合能力。

1.4.6辅助教学:每位青年教师,均有一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有教学任务时,青年教师可以去听课,每学期至少听课4学时,每学期有2~4学时的带教工作。利用“教学日”时间,总结经验,分享感受。

1.4.7科研指导:每个学年,每位青年教师均要发表一篇科研论文,一篇学制视角下贸易经济学科建设和教学体系发展再加强高校思政课大班化教学实效性的思考浅析初中数学课程教学如何做到优质教育试论中职《外科护理学》的情境式教学高职软件技术专业教学实训平台的设计试论中学生物课堂艺术性教学语言经济学和经济法基础课程融通教学试论宏观经济学教学方法的运用贸易经济专业教学改革与设计中学信息课教学方法初探三年培训时间内,至少有校级教研教改、质量工程立项。“教学日”时间内,可以请高年资教师进行论文、课题的立意、修改。

1.4.8理论与技能考核:每位青年教师,经过3年的“教学日”工作,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有每个“教学日”的表现,参加学校教学比赛的成绩,教研室教师的评分,教研室學生的评教分,教学满意度自评量表。

2.”教学日”评价指标

2.1具体数量指标:书写教案、讲稿的数量,试讲的次数,听课的次数,参加医院、学校层面学术活动的次数,教研室内部讲座、文献解读、病例讨论的次数,教学查房的次数,发表论文的数量。

2.2质量指标:教案、讲稿的分值,讲课时同行评价表的分值,学生评教分值,参加国家级、省级、校级讲课比赛获奖情况,发表论文的期刊级别。

2.3成果转化能力:将“教学日”研究成果,在学校各临床教学中推广应用,并通过讲座或网络媒介,向其他医学院校推广。

3.青年教师自身感悟

每个“教学月”,青年教师要把这一个月来的收获记录下来,汇报自己的成果及不足,并填写自己满意度视觉评价量表。

每个教研室,青年教师占比较大,医学院校,特别是附属医院的青年教师,如何使其尽快进入角色,既有专业技能的提升,又能使其兼顾教学任务,提高教学质量与水平,是青年教师培养的重中之重[5-7]。对于临床医学青年教师,我们进行“教学日”制度管理,其授课技能、教案撰写能力、科研能力等均有提升,对医学生的教育水平有很大的促进作用。这种教研室层面对临床医学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日”制度管理,不仅可提高教学水平,还可以促进医学人才培养的质量,以使其将来更好地服务于临床。在临床医学教学过程中,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完善的“教学日”工作制度,将更有利于促进医学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郭路生,张丽娜,杨宁江.实行“教学日”工作制度提高临床教学质量[J].中国继续医学教育,20xx,7(33):10-11.

[2]陈敏怡,许小幸,黄锦玲,等.医学教育中临床教师培训方式的探索[J].上海交通大学学报(医学版),20xx,28(1):43-45.

[3]孙志鹏,朱昱冰.普通外科实习中“模拟式教学日”课程的应用医学教育管理[J].20xx,2(1):106-108.

[4]考文萍,翟爱霞,付英梅.教学秘书工作对青年教师成长的促进作用探讨[J].基础医学教育,20xx,17(9):822-824.

[5]陶宁,姜光明,兰卫.论医学院校青年教师的培养途径[J].新疆医科大学学报,20xx,34(12):1442-1443.

[6]齐殿君,欧凤荣,林建阳,等.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本科生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实践[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xx,2(2):63-64.

[7]张鹏霞,蔡连顺,蒋志学.医学院校青年教师专业发展的思路与对策[J].中国高等医学教育,20xx,8(8):42-43.

校医室工作制度 篇10

一、统一收案。所内工作人员要按照司法部门关于基层工作的业务范围、工作原则和服务程序的'规定,遇到当事人申请调解的纠纷案件,要先进行登记,统一收案不容许个人私自收案。 二、统一委派。对所内已登记的纠纷案件,非属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由所长统筹考虑,统一进行委派,被委派人员要按照要求认真主持进行调解。

三、集体讨论。遇有重大及疑难法律事务,须提交所务会议进行集体研究讨论决定,所内无法作出决定的,必要时向县局或乡镇党委报告。

四、统一收费。所内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收费管理制度,不允许个人私自收费办理纠纷案件。

五、限时调解。工作人员主持调解纠纷,自当事人书面或口头申请调解之日起一般应在两个月内调解,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到期未调解的,视为调解不成功。

六、完善档案。调解达成协议的,除简易纠纷和即时清结的纠纷外,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的制作要内容具体,格式规范,符合要求,及时立卷归档。

校医室工作制度 篇11

一、院前急救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要做好院前急救准备工作,检查急救车辆、急救箱及常用急救器材完好率达100%,保证急诊出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需求,确保绿色生命通道畅通。

二、接听电话时应问清患者姓名、年龄、简要病情、地址及联系方式,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登记本上。如遇病情凶险者,应电话指导病人家属现场施救或急送当地医院抢救。

三、接到出诊电话后,白天一分钟内、晚上三分钟内出车,急救途中不准擅自改变救护对象,若新出现的救护对象病情确实危急,须经报科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改变。遇有救护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不能行驶时,应及时向科室汇报请求另派救护车。

四、接诊病人时,医护人员必须对病人作简单的体格检查及病史采集,掌握第一手资料,酌情作急救处理。

五、现场急救时,护士执行医生口头医嘱必须复述一遍,并将安瓿保留,与医生共同查对后方可丢弃。如抢救30分钟后无效死亡则当场向家属宣布死亡,无家属者由司机负责联系联系家属到场。

六、根据病情向病人家属简要说明在转运途中可能出现的病情变化,病情危重者必须征得家属同意并填写危重病人转运同意书(医患双方签字)方可转运。

七、病情危重复杂者,在转运途中及时通知医院总值班和相应专科做好抢救准备,请他们调度好相关科室(包括放射、CT、B超、心电及各专科人员),确保病人得到及时有效的诊疗。

八、转运病人回院途中,医护人员不得坐在驾驶室内,必须守护在病人身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并记录在院前急救病历本上。注意运送途中车内人员安全,包括固定好担架,提醒患者家属坐稳扶好,不靠车门等。

九、病人在当地医院救治需转运者,必须征得当地医院值班人员同意。

十、回到医院后,医护人员必须护送病人到相应科室,与值班医师交接后才能离开,必要时协同科室抢救。

十一、院前急救整个过程中,医护人员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排泄物或呕吐物时,必须戴手套和口罩,如手或身体其它部位被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用肥皂水清洗;如考虑为传染性疾病,须穿防护服,必要时戴护目镜。

十二、若遇突发性灾害事故(如集体食物中毒、重大交通事故、塌方、火灾等),院前急救科领导要组织足够力量亲临组织抢救,并通知有关科室做好接诊、抢救准备,必要时启动应急预案。

十三、遇全部出诊又有急救任务时,白天报医务科,夜间报院总值班安排有关科室医护人员增援。

校医室工作制度 篇12

本室的医疗方针是:以预防为主,遇到发病季节,要密切注意;

一经发现,就要及时采取积极措施。

二、服务对象:本校学生、教职工。

三、一般患者可在课间和课外按先后次序就诊,重患者本室无力治疗或诊断者,即可介绍到其它医疗机构就诊,急发病随叫、随到、随治。

四、向学生宣传卫生知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教育学生不喝生水、不吃生冷食物。对食堂的卫生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炊管人员提出改进意见。

五、做好健康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健康教育宣传,让学生人人都能了解和掌握基本保健常识:如艾滋病、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吸烟的危害等防病治病常识。

六、随时做好在校学生的保健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使学生能顺利完成学习任务,减少因病缺课率。

七、及时掌握流行病、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如果校园有传染病疫情发生及时上报防疫部门或学校以便及时处理。

八、加强对学生青春期生理与心理的教育。

九、学期开始,根据有关规定和上级领导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卫生工作计划,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督促检查计划实施情况,期末写出工作总结,定期向校领导汇报。

十、及时完成学校及领导布置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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