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公章管理制度(通用14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所行政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所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所长印章及所属各部门行政性公章。
第三条本所行政公章由所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 本所印章由上级主管司局刻发,所长印章由所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五条 所属各部门刻制印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所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所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
第六条 各部门印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所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 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所办公室,所长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计划财务处,部门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第八条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本所印章的,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九条本所印章管理,由所长办公室主任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第十条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本所印章应根据所长或副所长的指示,经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员代行使用权。各部门印章使用前,应报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 以本所名义发往所外的公文,必须经所领导签发后,然后加盖本所印章。在所内下发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盖本所印章。
第十三条 上报的统计报表、有关证件、函件、报告等需加盖本所印章的,应经呈报部门领导审阅签名,经所分管领导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需盖所长印章的,经所长签名同意后,方可办理盖章和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所有介绍信、说明、证明等一般往来信函,应一式两联,统一编号,方可加盖印章,底联应存档备查。
第十五条 属常规性工作,成批办理的证书、证件等(如培训结业证、车辆年审表等),需盖本所印章及所长印章的,由主管部门确定1人负责办理。每次盖章须凭列有所需办证人员名单、编号和部门负责人签名的同意函,到所长办公室登记并盖章。
第十六条一般不允许开具空白介绍信、证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况确需开具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开出,持空白介绍信外出工作,归来必须向办公室汇报其介绍信的用途,未使用者必须交回。 欢迎您访问
第十七条使用行政公章,应严格履行审批及登记手续。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 各部门印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损失的,直接追究印章管理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九条 各部门业务专用章,如财务专用章、收费专用章、基建财务专用章、注册专用章等,其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原规定同时废止。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所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总则
公章是我公司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公务活动,行使职权的重要标志。为加强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确保公章的正确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一)公司经理
负责行政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二)分管副经理
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公章的使用审批工作。
(三)公章管理员
1、负责公章的保管。
2、负责设立公章使用登记台帐。
3、负责公章使用的审核工作。
4、负责制定所保管公章的使用程序。
三、规定
(一)我公司的公章主要包括公司行政公章、董事会章、专项业务章、经理(法人)工作用个人名章。
(二)公章的`保管
1、行政公章由综合管理部管理专人负责管理。
2、董事会章由综合管理部专人负责管理。
3、专项业务章(财务章、合同章、各部门用章等)由各专业部室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经理(法人)工作用个人名章两枚,分别由公司指定综合管理部、财务部专人负责管理。
(三)未经公司经理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门的公章。
公章的刻制,必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有关公章刻制的规定,并经淄博市公安局备案。
(四)公章的使用由各保管人员设立使用登记台帐,严格审批和登记制度。
(五)公章一般不得携带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况,需携带公章外出,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由公章保管人携章随同。
(六)公章使用(公司红头文件除外),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公章管理人员方可盖章,公章管理人员应严格履行登记手续,因使用公章不当造成损失的,应追究其相应责任。
(七)公章管理人员如工作变动,应及时上缴公章,由重新确定的公章管理人员另行办理接收公章手续,不得私自转交他人。
(八)以公司名义签定的合同、协议、订购单等,由各专业人员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盖章。
(九)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证明,需用单位介绍信时,由综合管理部严格审批,符合要求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
(十)任何公章管理员不得在当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盖公章。
(十一)对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人员要求出示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综合管理部部长审批后,方可盖章。
(十二)印章应及时维护、确保公章清晰、端正。
(十三)公章如有不慎丢失,保管人员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备案。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维护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范,明确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二章细则
第二条服务规范:
1.仪表:公司职员工应仪表整洁、大方;
2.微笑服务:在接待公司内外人员的垂询、要求等任何场合,应注释对方,微笑应答,切不可冒犯对方;
3.用语: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4.现场接待:遇有客人进入工作场地应礼貌劝阻,上班时间(包括午餐时间)办公室内应保证有人接待;
5.电话接听:接听电话应及时,一般铃响不应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职员应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公司电话时间太长。
第三条办公秩序
1.工作时间内不应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职员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大厅、会议室、接待室、总经理室)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谈话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职员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
4.各部门专用的设备由其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清洁,公司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的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办公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员工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
第三章责任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部门为公司办公室共同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50-100元的扣薪处理。
二、办公室物资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为使办公室物资管理合理化,满足工作需要,合理节约开支,特制订本规定,此规定的执行部门为办公室。
第二章物资分类
1.公司办公室物资分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贵重物品、实物资产。
2.低值易耗品:笔、纸、电池、订书钉、胶水等
3.管制品:订书机、打洞机、剪刀、美工刀、文件夹、计算器等
4.个人保管物品:个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费用开销的物资;
5.实物资产:物资价格达300元以上,如:空调、计算机、摄像机、照相机。
第三章办公用品物资采购
1.公司办公用品物资的采购,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属特殊物资经办公室同意,可由申购部门自行购买。
申购物品应填写物品申购单,300元以内物品申购交部门经理同意,办公室批准;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门主管同意,办公室审核,总经理审批。
2.物资采购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点:公司定大型超市进行物品采购。
2)定时:每月月初进行物品采购。
3)定量:动态调整,保证常备物资的库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选择多方厂家的产品进行比较,择优选用。
第四章物资领用管理
1.公司根据物资分类,进行不同的领用方式:
2.低值易耗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3.管制品:直接向办公室物品保管人员签字领用
4.贵重物品:根据专立文件的领用程度来领用
5.实物资产:由办公室设立实物资产管理台帐,以准确记录固定资产的现状
第五章公司物资借用
1.凡借用公司办公器材,需填写物资借用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
2.借用物资超时未还的,办公室有责任督促归还
3.借用物资发生损坏或遗失的,视具体情况照价或折价赔偿
第六章附则
1.新进人员到职时有管理部门通知,向办公室领用办公物品;人员离职时,必须向办公室办理办公物品归还手续,未经办公室认可的,其它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离职手续。
2.办公室有权控制每位员工的办公物品领用总支出。
3.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修改时亦同,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三、传真使用管理办法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传真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使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使用传真机的各种情况。
2.使用范围包括本地、国内、国际传真。
(三)、传真的接收管理
1.传真件的接收纳入公司收发管理办法范围内,由收发员统一接收。
2.传真件接收后,填写收件登记簿,并及时分发收件部门和人员。涉及公司事务的原件在行政部留存,业务部门留复印件。
3.公司传真机应随时处地开机接由状态。
(四)、传真的发送管理
1.各部门和人员发送传真,由收发员统一发送;重要文件可由当事人亲自发送。
2.传真发送,须经领导批准,填写发文登记簿表,并及时发送出去;因故不能发送,应及时通知有关当事人迅速另行处理。
3.传真原件留存行政部。
(五)、附则
传真电话不能被占为普通电话使用,以免延误传真收发。
四、公司值班管理条例
一、总则: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间断和财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体制
1.员工值日: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或部门值日制度;
2.部门主管值班:公司依据自身情况,设立公司部门主管值班制度。
三、管理要点和内容
(一).员工值日。
1.目的':维护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及时联络、处理事务;
2.一般以工作时间为责任时间;
3.值班要点:
1).巡察办公场所保洁情况;
2).电话记录、处理、转送;
3).领导交办任务。
(二).部门主管值班
1.目的:以公司业务工作为主;
2.一般以下班时间或节假日为值班时间;
3.值班要点:
1).接待下班后来客;
2).处理未完成工作;
3).处置下班后的突发、紧急事件;
4).值班人员接打值班电话,应记录来电时间、单位、授话人、主要内容;
5).值班接待来宾要记录来访时间、单位、来访人、主要内容,提出处理意见;
6).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准确填写值班日志。
四.值班规定
1.遵守值班纪律,按时交接班,有事须先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
2.值班时坚守岗位,不得聚众打牌、看电视、嗑睡;
3.在规定的时间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4.接待来宾外松内紧、热情招呼,具有高度警惕性,善于鉴别来人意图,要守口如瓶,不能随便乱说;
5.值班人员密切关注领导活动行踪,遇到紧急情况即能取得联系,须将公安、消防、医院、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部门及火车、飞机、出租车的地址、电话、路线等信息置于明显处,以备应急需要;
6.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大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和公安部门报警。
五.接听值班电话应注意:
1.礼貌相待:不论打进、接入,应主动通报公司名称、职务、姓名,如对方未通报,应客气询问清楚;
2.使用语言文明,切忌粗声粗气;
3.对重要或较长的电话内容,可请对方复述一遍;
4.对要求打公司领导的电话,首先问清对方的单位名称、职务、姓名,然后婉转回答请您稍等,我给您找一下之类的话再处置;
5.对打听事情、咨询类担心条态度和蔼、礼貌对待、恰到好处地回答;
6.除紧争情况随时报告外,一般将若干电话内容集中到一起,有条理地予以报告;
7.加大节假日值班力量,由公司部门主管带班,征求下属中同意后排定值班表,印发各有关部门和人员;
8.根据需要,可安排公司单身职工多兼值班工作,并给予适当的加班补贴。
综合办公室管理制度
1、负责项目部日常行政事务、人事、后勤、党群建设。对内对外的综合协调工作,一般活动的组织、协调、安排工作,协助项目部领导班子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实施项目部及所属科室的人事管理、科室组建与人员调配;负责项目员工绩效考核,聘用人员试用期转正考核工作;
3、负责项目部综合性会议的主要文件、各类文书、新闻稿件、会议记录、纪要的整理及会议决定事项的检查督办工作;
4、负责项目部的外事活动和来宾接待、会议会务及所属科室的行政日常管理工作;
5、负责项目部员工薪酬、社会保险、培训、证件等工作;
6、负责建立健全项目部行政办公制度和后勤管理,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建立严谨、高效的工作秩序;
7、负责项目部考勤工作,负责外来文件、行政文件的收发处理;印信及档案资料的管理,并建立使用制度;
8、负责项目部办公设备的购置和管理工作;
9、负责项目部通讯及移动通讯管理、报刊杂志信件分发;项目车辆的维护与保养;
10、完成项目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办公室行政工作流程
一、办公用品及日常用品的采购、发放管理
综合办公室根据其他部门的请购计划及库存情况,以及根据相关规定适当储备以备不时之需,作好请购计划单经领导审批后,及时保质保量的采购办公用品和日常用品。作好物品出入库登记,确保帐物相符。
二、执行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对于项目部所有的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需要建立台帐,每月盘存,核对帐物。对需要报废的资产根据相关程序申请报废,及时跟进各部门资产调动、出入库单据的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三、执行各部门基础设施、设施维修管理
综合办公室负责根据维修要求协调或外请技术人员维修、对维修全过程进行控制;各部门对维修质量监督、确认。
所有维修要求做好记录、跟踪维护结果及完成状态;对未按要求完成的维修事项、及时了解情况并报告负责人。
四、收发文以及文件档案的归档管理
各类收发文、文件资料根据档案的种类特点,做好系统编目,及时将各类文件进行上传下达,分类存放,并整理立卷归档。
五、来宾接待、会议会务管理
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外来宾客的接待以及各级会议的会前、会中、会后安排。会前准备包括了解来宾信息和来访目的以及相关材料准备。
六、项目考勤管理
项目日常考勤以考勤机为主,新进人员出示调令后,在考勤机里输入指纹,每天打卡上班。考勤员根据项目考勤休假管理制度记录日常考勤并于每月26日至28日将汇总后的考勤表上报公司事业部。
七、项目公务车辆的使用安排
根据项目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后,由综合办公室安排出车。
八、印章管理
项目印章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保管,使用部门提出用印申请,经领导审批后,综合办公室负责盖章,并做好登记。
九、项目绩效考核管理
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行月度考核。考核包括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团队精神等内容,重点是履行职责的情况及工作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考核前没人有3到5分钟自我总结时间,项目全体员工考核打分。考核结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统计制表,领导审批后存档。
十、员工试用期转正
员工与公司签订协议,三个月试用期后由所在项目进行考核。项目劳资员负责收集当月需进行考核人员名单,并通知本人考核时间并准备述职报告,组织项目领导班子、所在部门负责人以及人力主管进行考核打分,汇总后由项目经理签署意见,并报送公司事业部(班子成员试用期转正由事业部领导考核)。
十一、员工离职或调动
公司事业部人力通知项目劳资员员工调动后,开具员工调令,并督促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员工离职需提前打报告申请离职。后由劳资员开具调令并督促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报送公司事业部后存档。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事务
优先完成领导交办各类事务,规定时限内完成不了的应向领导说明原因,并尽力完成,最终将结果向领导汇报。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
公司公章公章的刻制
1、 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 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 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 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1
、 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 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 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 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 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 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 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 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四、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印章包括“有限公司”中文、中英文公章,法定代表人名章及签字章。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文、便函、介绍信、证件、证书、统计报表及对外签署的合同、协议等。
第四条印章的使用,必须严格执行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凡不符合本办法的,一律不得用印。
第二章印章的使用及管理
第五条印章的使用
(一)以名义发出的公文,须经领导签发批准的文件原稿用印。
(二)发文的附件(如各类业务报表等)凭发文并按该文中限定发给附件的单位、数量用印。
(三)各部门用印,应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各国内企业用印,需经总经理办公室批准,按规定办理用印手续。
原则上不准外单位人员到总经理办公室直办用印。
(四)办理使用印章的事项,须由经办人认真填写《用印审批单》(见附件),写明用印单位、用印时间、用印文别、发往单位、事由及印别等,审批单经领导审核批准,经办人签字后用印。
(五)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期间,原则上不使用法定代表人名章、签字章,所需签署文件一律送法定代表人签字。
若确需盖法定代表人名章、签字章的,应经法定代表人批准。
在法定代表人出差期间,应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请示法定代表人同意,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其他领导在《用印审批单》上签字批准后方可盖法定代表人名章、签字章。
(六)经办人用印时须将《用印审批单》一联交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收存,并在用印登记本上登记、签字。
(七)印章应由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直接用印。
(八)各部门借用印章到公司外用印时,必须由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随同监印,并于当天下午4:30以前将印章归还。
若不能按时归还,经办人员须向主办部门领导报告,并同印章专管人员一起向总经理办公室领导报告,同时写出简要书面说明,按总经理办公室领导批示办理。
(九)钢印主要用于加盖工作证、退休证或经主管部门批准印发的其它证件。
(十)印别及盖章位置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代用印章除外),不漏盖、不多盖。
(十一)介绍信、证明信如有存根,要在落款和间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十二)不得在空白介绍信、空白便函、空白证件上用印。
如有特殊情况用印,须经领导批准。
第六条印章的管理
(一)法定代表人签字章由总经理办公室主要负责人掌管,其它印章由总经理办公室指定专人掌管,并实行用印登记制度。
(二)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每天下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铁柜内,妥为保管,不得将印章存放在办公桌内。
第二天上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铁柜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总经理办公室领导和保安部门。
工作时间印章掌管人员因外出不在岗位时,应将印章妥善保管。
(三)印章专管人员因事、病、休假等原因不在岗位时,总经理办公室领导应指定他人代管,专管人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工作,登记管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登记交、管印起止日期、管理印章类别及数量。
交接人员签字,总经理办公室领导签字认可后备存。
(四)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调离或因各种原因离岗时,总经理办公室领导应指定他人管理印章,并及时办理交接工作,交代用印注意事项。
(五)因机构变动需刻制新印章时,须凭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成立新机构的文件;更换旧印章须凭旧印章原样,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经领导同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到公安局办理刻章事宜。
新印章刻制后,各部门在领取新印章时,要认真进行登记,注明签收人姓名、日期以及启用新印章、作废旧印章的年月日,并将旧印章一并交总经理办公室印章专管人员,由其登记造册,统一交归档案资料室,按规定妥善保管。
第七条印章专管人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用印。
第八条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件内容有误的,印章专管人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专管人员审核用印内容的,专管人员可拒绝用印,或报告领导处理。
第三章附则
第九条各部门印章的保管、使用,应当参照印章使用管理规定执行。
各国内企业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印章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所行政公章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保证行政公章的权威性、严肃性,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所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所行政公章包括所公章、所长印章及所属各部门行政性公章。
第三条 本所行政公章由所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二章 印章的刻制
第四条本所印章由上级主管司局刻发,所长印章由所长办公室负责刻制。
第五条所属各部门刻制印章,必须先持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向所办公室提出刻章申请,经所领导批准后,报公安部门审批。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私自刻制部门印章。
第六条各部门印章正式启用时,必须先到所办公室留存印签备案。未经留样备案的,一律不准自行使用。
第三章 印章的管理
第七条本所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所办公室,所长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计划财务处,部门印章存放和使用地点在部门办公室,未经存放部门负责人批准,均不得带出存放地点使用。
第八条 因特殊原因,确需到存放部门以外地点使用本所印章的,应经存放部门负责人同意,派遣专人携带前往。
第九条 本所印章管理,由所长办公室主任指派1名工作人员负责,部门印章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严格履行审批登记手续,防止丢失和滥用。
第十条 印章不使用时,必须锁于保险柜内。
第四章 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 本所印章应根据所长或副所长的指示,经所长办公室主任批准,由印章管理人员代行使用权。各部门印章使用前,应报经本部门领导批准。
第十二条以本所名义发往所外的公文,必须经所领导签发后,然后加盖本所印章。在所内下发的文件,除正式公文外,一般不得加盖本所印章。
为了规范小区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败、渎职、滥用职权等行为的发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是业主大会的财物,任何人不得据为己有,随意使用。
第二条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委员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没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签字的文件,不得视为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第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的决定、决议自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成员签字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决定、决议的有效性。
第四条 :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自业主大会按有效票权数表决通过之时起生效,无须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必要时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则仅作证明使用,不得以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为由否定业主大会决定、决议的有效性;只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未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文件,不得当然视为业主大会的决定、决议。
第五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因故无法正常使用时,可以以半数以上有表决权委员签字的方式代替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同时采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缴或废除后重新刻制。
第二章 公章的保管
第六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由专人保管,一般由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保管,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保管。
第七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应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管理公章,不得随意摆放,以防止他人盗用,更不能将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八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必须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和盖章文件的复印件等文件。
第九条: 保管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业主委员会委员被暂时停止工作或资格终止的,应当自停止工作或终止之日起3日内将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决议指定的专人。
第十条: 更换业主委员会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应将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请单、登记簿、盖章文件的复印留底存档文件等资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 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条: 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的程序为:
1. 使用人填写公章使用申请单,注明事由并签字;
2. 批准人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
3. 公章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在申请单上签字;
4. 公章保管人员在公章使用登记簿上登记盖章事由,并由使用人签字、填写日期;
5. 公章保管人员加盖公章;
6. 申请单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留底存档。
第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员为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审核人员为业主委员会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也可由业主委员会决议另行指定专人负责审核。
第十三条: 对于存在明显的错误,不宜加盖公章的,公章审核人员和保管人有责任提醒批准加盖公章的人员,并且有权拒绝任何违反本制度加盖公章的要求,但无权拒绝符合本制度的盖章要求。
第四章 审批权限
第十四条 :下列事项无须批准人员批准,经公章使用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可直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 业主车辆在建筑区划内出险,需要业主委员会在现场证明上盖章;
2.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证明;
3. 须盖章文件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成员签字的业主大会会议决议和文告;
4. 在已经按程序加盖过公章的仍然有效的文件复印件上经审核一致后加盖公章;
5. 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给相关单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须有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的签字),该等函件不得包含有业主委员会承诺义务和责任等内容;
6. 已经有生效决议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提起诉讼的起诉状、授权委托书,及诉讼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证据材料;
7. 按已经生效的,以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合同约定,催促合同相对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8. 向有关部门申请政策解释、投诉的文件;
9. 本制度第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条规定事项以外,经业主委员会决议,可以由审核人员审核同意后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 以业主委员会名义签署的各种合同、备忘录(合同、备忘录文本须有轮值主任或备案主任的签字);
2. 向政府有关部门、其他单位申请办理有关事宜的手续文件。
第十六条 :下列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 以业主委员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件;
2.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决议;
3. 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的申请文件、管理情况报告;
4. 公共服务性收费的财务审计结果及其他财务性文件;
5. 本制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没有明确规定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的事项。
第十七条 :下列事项必须具有有效的业主大会决议,并且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委员在申请单上或须盖章文件上签字,才可以加盖业主委员会公章:
1. 以业主大会名义签署的各类合同;
2. 以业主大会名义发布的各类须向业主公示的文告,但已经有半数以上业主大会会议主席团(筹备组)成员签字的决议和文告除外;
第十八条 :在紧急情况下,有五名以上业主证明或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必须使用业主委员会公章,但无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续的,公章保管人经电话征得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业主委员会委员同意后,可以先予加盖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须在事后三天内补齐盖章手续。
公章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主要体现在:
1. 防范风险:有效管理能防止公章被非法使用,降低企业法律风险。
2. 维护信誉:规范的公章使用能保障企业形象,增强合作伙伴的'信任。
3. 提升效率:明确的审批流程可提高业务办理速度,避免因公章使用不规范导致的延误。
4. 法律依据:为企业的法律行为提供合法依据,确保企业权益不受侵害。
规格尺寸:
1、党章一律为圆形,中央刊镰刀、锤子,直径为4.2cm, 圆边宽为0.1cm,镰刀、锤子外刊党组织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2、工会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外边为双边,外边为粗边,边宽为0.1cm,内边为细边,边宽为0.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3、国有企业、国营股份制企业等公章(包括公司章、部门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一律刊五角星,星尖直径为1.4cm,圆边宽为0.12cm,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的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即单位部门名称放在星下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4、专用章一律为圆形,中心部位一律为空白,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上弧为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专用章内容放在章的下边作横排,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5、其他企业所属部门及个体、私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印章上刊刻营业执照上核准的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印文字体一律使用简化的宋体。
6、工商企业合同专用章不论何种经济成分一律为圆形,直径为5.8cm,圆边宽为0.15cm,上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中央不刊五角星,企业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电话号码及企业地址,自上而下横排,如刻多枚合同专用章,印章下端应加刻编号,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7、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0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3.8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8、股份有限公司印章一律为圆形,直径为4.2cm,圆边宽为0.12cm,专用章和公司所属部门印章直径为4.0cm,圆边宽为0.1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者名称前段自左而右环行,后段自左而右横排,印章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9、中外合资(合作)、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印章规格为椭圆形,横径为4.5cm,竖径为3.0cm,中央不刊五角星(要求刻企业标志可准予),企业名称自左而右环行,或自左而右横排,根椐用章单位的要求,可刻制钢印和中英文印章。
10、地方性社会团体的印章规格为圆形,直径为4.2cm,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社会团体名称,左而右环行,印文使用简化的宋体字。
11、学校及其所属职能机构的印章一律为圆形,高等学校印章,直径为4.2cm,中心部位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属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4.0cm,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职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中等(含中等)以下学校印章,直径为4.0cm,,中心部刊五角星或校徽,所刊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其所职能机构印章直径为4cm,自左而右环行学校名称,能机构名称垂直于学校名称自左而右横向排列。中心部位一律空白,各级各类学校钢印,直径一律为.3.6cm
12、发票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
发票专用章中央刊纳税人识别号;外刊纳税人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如名称字数过多,可使用规范化简称;下刊"发票专用章"字样。使用多枚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应在每枚发票专用章正下方刊顺序编码,如"(1)、(2)……"字样。
发票专用章所刊汉字,应当使用简化字,字体为仿宋体;"发票专用章"字样字高4.6mm、字宽3mm;纳税人名称字高4.2mm、字宽根据名称字数确定;纳税人识别号数字为Arial体,数字字高为3.7mm,字宽1.3mm。
公章材质:
公章最好使用铜、不锈钢、牛角或木头的材质,因为如需在银行开对公账户时红胶、光敏印等属偏软材质,银行不给予备案,无法完成留印鉴的程序。
以上公章规格、尺寸仅供参考,实际请依照所在地公安局规定的尺寸。
各个公司都有自己的
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为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刻制、保管、使用、收回进行规范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项目部印章因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经济纠纷,特制订项目部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条 项目部印章由项目部负责人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印章刻制申请表》报公司审批,批准后由综合办公室在公安机关指定并备案的刻章点刻制,项目部无权刻制,未通过公司刻制且未在综合办公室备案的印章均为非法印章,由项目负责人承担非法印章刻制产生的所有后果。
第二条 项目部印章由公司或项目负责人指定的专人保管,领用人必须在《项目部印章使用责任承诺书》上签字并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如因个人原因不慎丢失印章或被盗,专管员要及时向公司报告,并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刊登遗失公告,必要时予以报警处理。
第三条 印章专管员必须按照公司的印章使用程序和使用范围用印。
第四条 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只能用在与本工程相关的技术资料、质量资料、安全资料;与工程相关方的工作联系单、会议纪要、备忘录、工程往来文件、施工方案、向业主请款报告、与业主各类签证,与上级往来文件等资料等,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直接用印。项目部技术资料专用章严禁用在项目部分包合同及结算单等经济资料上。
第五条 项目部公章用在本办法第四条相关资料上时,经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直接用印,项目部公章用在项目部分包合同及结算单等经济资料上时,必须通过公司工程部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用印。
第六条 项目部印章严禁对外进行经济合同与协议、投资、垫资、经营、贷款、担保、公证、抵押和处置资产等事项。
第七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予以收回项目部印章,构成违法犯罪的报请公安部门处理。
1、项目部印章用于非项目工程资料使用的;
2、利用项目部印章从事诈骗等非法经营活动的;
3、未经批准擅自刻制项目部印章。
第八条 项目部印章专管员是项目部印章管理使用的第一责任人,因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经济纠纷由印章专管员及项目负责人共同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违反印章管理制度的,公司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调离岗位、单处或并处200元~500元罚款。
第十条 私自刻印技术资料专用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伍仟元至壹万元处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技术资料专用章使用在劳务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结算资料等经济文件上时,处罚责任人贰仟元至伍仟元。。
第十一条 私自刻印项目部公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壹万元至伍万元处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私自刻印公司合同专用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伍万元至拾万元处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 私自刻印公司公章或公司财务专用章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处罚项目部拾万元至贰拾万元处罚并交回公司销毁,并由责任人承担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涉及到印章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七十五条【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伪造、盗窃、买卖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目的:
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刻制、启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须报总经理批准,由办公室开具介绍信,到公安机关相关部门办理刻制手续。
2、公章的形体和规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章的启用
1、新印章启用前要做好戳记,并留样保存,以便备查。
2、公章启用应报总经理批准,并下发启用通知,注明启用日期、发放单位和使用范围。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类印章必须有专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专用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保管,各部门公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专柜保管,并将保管公章人员名单报办公室备案。
2、公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公章名称、颁发部门、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图样等信息。
3、严禁员工私自将公章带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提交申请报告,由部门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总经理批准,并报办公室主任确认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司名称变动;
2、公章使用损坏;
3、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六)公章停用时须经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送办公室封存或销毁,建立公章
上交、存档、销毁的登记档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范围如下:
1、凡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开具介绍信、报送报表等一律加盖公司公章;
2、凡属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加盖部门章;
3、凡属合同类的用合同专用章;
4、凡属财务会计业务的用财务专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业务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用章都须先经部门主管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填写《公章使用登记表》后方可盖章,同时需将用印文件的复印件提交办公室备案。
2、公章使用必须建立用章登记制度,严格审批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和不经主管领导签发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3、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因工作特殊确需开具时,须经主管行政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同意方可开具;待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向公司汇报开具手续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须立即收回。
四、违反以上规定者,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若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或不
良社会影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每年年终公章管理人负责将公章使用情况登记表复印件送办公室存档。
第一条、为了保证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刻制、保管以及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依据公司规范运营、防范风险的管理规定,有效地维护公词利益,特制定木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合同专用章、则务专用章等具有法律效力的印章。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州十公司公文、信函、授权委托书、证件、证书、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刘外签署的合同、仙,议及其他须州印章的文本等。
第四条、印章授权管理和使用部门:
(一)公司印章,由公司董事长授权向相关部门核发或核销;
(二)公司印章由董事长授权以下部门分别管理和使用:
1、公司行政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
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
3、合同专用章由公司法务部负责管理和使用。
4、公司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配置其他用途公章时亦应按木办法执行。
5、凡因工作需要扦符合木条规定配置印章或更换印章需向公司办公室上报书面申请,经董事K批准同意后配置或更换印章。
6、印章刻制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经公安机关核准,到指定的单位刻制:印章的规格、样式由公司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印章的管理
(一)公词的所有印章,均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登记、留杆扦确定印章保管及使刑责任人(以卜简称为印章专管员)。印章启刑时由公司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司启用有关专用章的通知》(详见本管理办沾附件一),注明启用,r期、发放个位利使用范围和启用印模。
(二)办公室向印章专管员移交印章时,应填写《公洞印章留样备案表》(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一)。
(三)由于印章磨损而更抉印章,仍需在公司办公室登记、留样。
(四)公洞部门撤销或重组,原部门有关印章交回公丽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销毁。
(五)严禁印章专管员将印章转借他人。
(六)印章工夫时,印章专管员应当及时向公司办公室书面报告,公司办公室应及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追查印章下落、公告印章什废、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等。
(七)公司决定需要停用印章的,由董事长签宁同意后由公司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司停用有关专用章的通知》(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三)将停用原因、叫间通知公司各有关部门,并收回停用的印章切角刊存或销毁。
(八)各部门不得擅自刻制印章,违反木项规定致公词造成的个部经济损火由当事人向公司承担个额赔偿责任。
第六条、印章专管员的职责
公词所有印章专管员应遵守木条以下规定:
(一)印章专管员每天/班前应检查印章是否齐全,并将印章锁进保险柜内,妥善保管,不得将印章存放在办公桌内:次日L班后,应首先检查所保管印章保险柜有无异样,若发现意外情况应立即报告。
(二)印章专管员同事、病、休假等原同不在岗位时,印章授权人应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印章专管员要向代管人员交接上作,交代用印时的注意事项。
专管人员正常上班后,代管人员应向专管人员交接丁什,登记用印的起止日期,实行管印人员登记备案制,以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交接工作时,应严格办理交接手续,填写木办法刚什四的《印章交接单》,登记交交接日期、管理印章类别。交接人员签字,印章授权人签字认可后备存。
(三)印章专管员要坚持原则,遵守保密规定,严格照章川印。未按批准权限用印或用印审批手续)I;个的,印章专管员不予用印:经办人拒绝印章专管员审核文刊:内容或审批手续的,印章专管员可拒绝州印井报告领导处理。
(四)印章专管员用印盖章位首要准确、恰当,印迹要端正清晰,印章的名称与用印件的落款要一致,不漏盖、不多盖。介绍信、便函、授权委托书要有存根,要在落款利骑缝处一并加盖印章。
(五)印章专管员不得擅自用印,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若国擅自用印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时,由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规定进行处罚。
(六)印章专管员离职叫,其管理的印章记录和档案须作为员丁离职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专管员离职时,须办理分管印章的移交手续并填写《印章专管人离职交接单》(详见木办法刚什五)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7、禁止任何人未经批准携带公章外山。如确需带山使用时,须经董李长批准并填写《公章外㈩使州审批单》(讦见本办法附件六)力可带㈩:非公章专管人员携带外㈩时,汁j印人还应填写本办法附件叫的《印章交接单》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叫带出。
第七条、各类公章的使用规定
(一)公司印章的使州
1、办理使用公司印章的事项,须由业务经办入认真填写相应的审批文件并按取得相应权限领导的审批同意意见后,连同需用印的文件等一并交印章专管员,由其审核审批手续齐备后用印。
2、凡有公词对应权限管理领导笳署的文仆或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等,可直接加盖相应的公词印章,但印章专管员仍应按照木条第3项规定填写《公词用印审批记录单》(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L)并留存复印件以完善相关档案,依据本条规定填写的单据无需审批人签字。
3、除木条第2项规定的情况外,凡加盖公词印章的存根类介绍信(开几时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存根)、便函、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等文件,均须填写《xx公司州印审批汜录单》并经相应管理领导审批签字同意后,力可使川公司印章。
4、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则务专用章及公司其他印章(合同专用章除外)所用印的文件、资利、附件资料及《xx公司用印审批记录单》作为用印凭据档案由印章专管员留存。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使用印章的,须依有关规定经公司法务部门审核签宁后方叫使用。
5、禁枉手写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
6、禁止在内容填写不个的文仆或宁白的纸张、介绍信、便函、证仆、授权委托书、发文批准书、业务报表、邀请函上加盖公司印章。
(二)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规定
1、对外签署的合同或仙,议,应按《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办理审批程序。
2、公司合同专用章由公司法务部指派专人担任印章专管员负责保管。
3、需使州合同专州章时,经办人应填写《公司合同专汁j章州印审批单》(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八),经公司对应管理领导审批同意方叫用印。交公司管理领导审批的合同,应注有公司法务部、顾问律师及该合同对应的业务部门负责人的审核意见。
4、用印的合同上应当先由合同授权签约代表人签字升注明年月日后,方可用印。
5、禁止在手写合同或合同内容填写不个的合同上加盖公司合同
6、刘外签署的合同或协议等,须在合缝处加盖合同专州章。
(三)财务人员依日常的权限及常规工作内容自行使用财务印章的无须办理木条第(一)项的审批程序。公洞对外报送的各类业务报表(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及其他需州公司财务印章的文本等,须按规定办理州印手续。
(叫)公司其他各部门印章、业务专用章的使用,由相关部门或部门做出相关规定,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五)公司各类印章实行用印登记制度,印章专管员应每年度6月30前、12月31日前应将该期间填写的《用印登记簿》(详见本管理办法附件九)及用印资料朴案全部移交公司档案保管人存甲。
第八条、法律责任
(一)任何人员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程序使用印章,不符合本制度划定时,不得擅自使用。
(二)违反木制度的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丢火、盗用、仿制等,依情节轻重,对责任者分别进行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第九条、刚则
(一)本办法附公司印章管理的札关文件范本。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时效实施。
(三)木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X司办发
为保证公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可靠性,杜绝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村民合法权益,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保管、交接
(一)村委会印章由专人负责保管
1、村委会公章一般情况下由大学生村干部负责保管,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其他村干部或村工作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2、严禁管理员或其他人员私自将公章带出村委会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确需将公章带出使用,需登记在册,由村委会主要负责人同意并做好记录后方可带出。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对盖章内容进行把关。借用人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二)公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异常现象或遗失,应保护现场,及时汇报,配合查处。
(四)公章移交须办理手续,签署移交证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移交时间、图样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况,公章须停用:
1、公章使用损坏。
2、公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二、公章使用程序
1、凡涉及村级财务预决算和非生产性重大开支预算方案;集体经济项目规划和立项方案;村集体项目投资;村集体企业改制方案;村集体资产处置及债权债务处理;村集体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方案;村集体工程项目及集体资产、土地、鱼塘等承包租赁合同;村公益事业立项、经费统筹方案;村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方案;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的.分配使用方案;村干部报酬及享受误工补贴人数、标准等重大事项需使用公章时,应附带村民代表会议记录,由村委会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村各组织的公章在使用时,须经村主要领导同意并签字后方可使用。原则上未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保管人不得使用公章。
2、日常事务报表、出具证明等,由保管人审定后盖章。非公章管理人员不得盖章。
3、公章使用严格登记备案。保管人在使用公章时必须逐项登记用章事由、时间、批准人和经办人等情况。不符合规定的和未经主管村干部审核的文件、合同等,办公室有权拒印。
4、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
5、村民办事要村上盖章时,必须由本组组长签字盖章方可到村上办理。
6、公章保管人和使用审批人,既要严格遵守公章管理规定,又要方便群众生产生活。在遵守村规民约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村民办理参军、婚姻状况证明、外出务工证明等手续时,拒绝使用公章,更不得借机吃、拿、卡、要,增加村民负担。
7、公章保管人和使用审批人在公章使用过程中,需严格审查需盖章村民的环境卫生情况和计划生育情况,如出现该农户环境卫生情况或计划生育情况不好的现象,应督促农户搞好环境卫生或落实好计划生育相关事项,相关事项予以整改后给予盖章。
8、因公章管理,审批使用不当造成集体重大损失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追究盖章审批人和公章管理人员的责任。
公司的几个章各有什么用?
1、公司公章:公司效力最大的一枚章,是法人权利的象征。
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
使用范围: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保管者:一般来说,公章的掌管者应该是公司创业者或其最信任的人,例如:董事长或总经理。
2、:通常与银行打交道的时候会用到,比如银行的各种凭据、汇款单、支票的用印。另外,也会用于财务往来的结算等。
保管者:一般由企业的财务人员管理,可以是财务主管或出纳等。 3、: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
一般来说,创业初期可以直接用公章盖合同,减少一支公章可以减少风险(比如遗失、公章私用等)。
保管者:可以是公司法务人员、合作律师或行政部门等。
4、: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购买和开发票时,需要加盖。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通常需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注:盖在发票上,或盖在发票领用簿才有效。
保管者:一般由财务部门的发票管理员保管
5、法人代表人名章:法人章主要用于公司有关决议,以及银行有关事务办理的时候用。印章印模里含有其公司单位名称、发票专用章字样、税务登记号。
通常用在注册公司、企业基本户开户、支票背书的用印。
保管者一般是法人自己,也有让公司财务部门出纳人员管理的情况。
(注:印章的保管者没有特定的法律规定,可依公司情况设定保管者,上述仅供参考。)
2公司的印章应该如何保管?
公司各种印章的权限不一,所有文件加盖印章都必须得到重视。所以说公司印章的保管工作必须要引起重视。
公司印章的保管,应实行印章专人保管、负责人印章与财务专用章分管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保管人交接制度。一般来说,公司印章的保管具体可以采用以下措施。
1、印章管理者:明确印章管理者的岗位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及责任
公司可以要求印章保管或管理者签订“法律风险岗位承诺书”,明确保管者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识及职责,同时也要加强对他们印章管理工作的法律防范教育,使其充分认识到印章的重要性,加强印章管理的技能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 在加强管理者的岗位意识的同时,也要建立规范的印章管理规定,如:明确印章管理者的管理职责,规范印章使用的业务流程,以及定期检查印章使用情况等,使印章管理工作做到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2、印章使用:建立并使用统一的印章使用审批制度和使用登记表
公司应建立并使用统一的印章使用审批制度和使用登记表,使用者要遵守公司的印章使用规定。一般来说,经企业领导批准后,印章使用者应填写统一的用印登记表,企业文书人员对用印文件要认真审查,审核与申请用印内容、用印次数是否一致,然后才能在相关文件上用印。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印章时,要确保由印章保管人员亲自用印,不能让他人代为用印,同时不能让印章离开印章保管人员的视线。一般情况下,未经企业主要领导亲自批准,不允许使用者将印章携带外出,即使需要外出携带,最好指定可信任的人随往,确保印章安全。
3、严格控制或禁止在空白文件上盖印章
印章使用过程中,印章管理者一定要确保使用者不能在空白文件,如空白纸张、空白单据、空白介绍信等上面加盖公司印章,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要经过公司核心管理者的同意,如果加盖印章的空白文件无用后,持有者也要该空白文件退回印章管理部门(如行政部、办公室),请其妥善处理,从而确保用章安全。 4、对变更或撤销的部门或公司及时处理相关印章
企业所属部门发生变更或被撤销后,印章统一管理部门必须收缴部门印章及用印记录;所属分公司注销后,在工商注销手续完成后,必须收缴分公司包括行政印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负责人名章等在内的全部印章及用印记录;项目部关闭后,项目部印章及用印记录必须全部上缴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企业印章管理部门会同法律部门将收缴的印章统一销毁,用印记录由印章管理部门按档案管理规定存档。
5、印章不小心遗失了,该怎么办?
印章遗失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取得报案证明,同时在当地或项目所在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之后,在进行补刻时,要拿上公安机关的报案回执、登报申明、补刻印章申请书等材料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备案,然后到指定印章公司进行刻章。 Tips:公章丢失,即使自己保留了所有的公章信息,例如样式和编码,也不能私自进行刻章,否则将面临拘留的行政处罚。 3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力如何?
对印章法律效力的评判,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认定,所以主要体现在发生争议时。简单举几个经常会碰到的情形:
1、错用印章 内部印章对外使用,如人力章、行政章对外签订合同。印章类型错误使用,如对账单上加盖税务章,劳动合同加盖。一般情形下仅有印章不发生效力,但如盖章的同时有经办人签字,则是否对公司生效取决于该经办人是否为代理人或合同指定的特定经办人。
2、伪造印章 如果经鉴定与工商、公安备案的印鉴不一致,一般可认定不代表公司意思,也就是公司无需对此负责。但是,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有签字(不是签章),一般会推定对公司有约束力;如果与相同的交易对象有类似交易并已履行完毕(典型如之前的合同、对账等),也会推定对公司有约束力。
3、分公司印章的效力 根据公司法,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产生的责任由公司承担,其地位类似于公司的内设机构。但分公司与普通内设机构因公司法的特殊规定而产生不同的后果,如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纠纷中的被告,而内设部门就不行。公司的事务加盖分公司的印章,一般会对公司有约束力。
一、公章的使用范围
以单位名义上报的文书,包括各类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报表等,代表幼儿园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相关材料,与我园签订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责任状等。
二、公章的使用要求
1.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等必须由园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提出书面申请,由园长签批后盖章。
3.凡在幼儿园重要数据、发布信息、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责任状、介绍信等材料上加盖公章的,须由园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盖章。
4.一般性报送材料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园长或办公室主任签字同意后盖章。
5.严禁在空白纸张、表格、信函、证件、合同、协议等上面加盖幼儿园公章,如遇特殊情况,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园长审批后盖章。
6.对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禁止加盖公章。
7.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园领导签批的《公章使用申请单》,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8.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向园领导说明事由后可先行使用,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按照审批权限及时补办手续。
9.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务必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要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0.规范使用公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公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公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1.财务专用章、图书管理专用章、固定资产管理专用章、工会章、党支部章等印章仅限对口业务和内部使用,不得对外作为公章使用。
三、公章的保管
1.幼儿园公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未经园领导批准不得私自交于他人。
2.部门章和业务专用章由各部门负责人保管。
3.公章要安全存放,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4.公章遗失或被盗,及时上报并声明作废。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滨城区教育实验幼儿园
20xx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