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的管理制度【汇编18篇】

药店的管理制度(精选18篇)

16.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1

一、养护人员应经专业或岗位培训,身体健康,视力0.9以上(含矫正视力),无辨色障碍,熟悉药品保管和养护要求。

二、药品养护人员应检查在库药品的储存条件,进行库房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并重点做好夏、冬养护工作。

三、在库药品必须质量完好,数量准确,帐、货相符。

四、药品保管人员应根据药品质量验收结论合理存放药品。

五、药品应按规定的要求储存,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与其他药品,应分开存放。

六、库存药品应按批号及效期远近依次或分开堆垛,并与墙、柱、屋顶、散热器保持30cm的距离,与地面持10cm的'距离。

七、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及时停止使用,并报告药监局。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做好防火、防潮、防霉、防虫、防鼠及防污染工作。

八、定期对库存药品应进行检查,发现以下情况时,不得继续使用。

1、药品包装内有异常响动货液体渗漏。

2、外包装出现破损、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3、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4、药品已超出有效期。

4.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2

一、要按医疗保险管理规定按时,准确录入并传输数据,保证数据的准确与完整,确保参保人员持医疗保险卡(ic卡)进行购药及结算匠准确性:每天及时上传下载数据,重点是每年初必须先下载全部数据后才能开始刷卡;

二、使用医保计算机系统,为参保人员提供规范收据和购药明细,并保存两年以上,严禁在联网接入设备安装与医咻结算无关的软件,严禁联网设备与国际互联网联通,严禁在联网篡改结算数据及ip地址等参数,严禁通过专网对信息及网络系统进行攻击和破坏。

三、应在药店显要位置悬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进政部门统一制作的定点零售药店标牌,以方便患者辩认购药,不得拒绝参保不修改密码,不得代替参保人员输入密码,同时对基本医疗保险药品作明显标识及明码标价,区分甲、乙类药品,营业员要佩带服务标志,文明用语,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并设参保人员意见投诉箱。

四、必须配备专(兼)职医疗保险管理人员和系统管理人员,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处方调配等岗位的工作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符合州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持证上岗;营业员须对医保政策,对所经销的药品的用途、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熟悉并正确宣传医保政策,帮助参保人员解决购药困难。

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用药处方外配服务,营业时间内至少有1名药师在岗,无偿提供政策咨询、圈存、修改密码、医保卡余额查询等服务。

六、要保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的供应,经营品种不少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目录的80%,并提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备药清单,包括药品商品名,通用名和剂型等详细资料向药店备案,药品合格率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发生假药案件。

七、从符合规定的渠道采购药品,保证体系,严格药品验收,储存、零售管理,确保药品安全有效。

八、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药品政策,实行明确标价,接受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医保经办机构,药品监督部门、物价部门、卫生部门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参保保员的监督。

九、参保人、证(居民身份证)卡(医保ic卡,不同)相符,发现就诊者与所持卡,证不符时,应拒绝配药,因病情原因医保人员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开药的,其委托人须持委托书,方能按规定开药,经查验证有关项目所持处方相符无误后调剂的处方必须由药师审核签字以备核查。

十、医保人员到药店购药时,应认真按照以下原则给药,急性病限3天量,慢性病限7天药量,相同治疗效果的药品

原则上不能超过2种,辅助的药不能超过2种。

十一、必须每天将售出药品有关医保数据上传,并保证上传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上传内应包括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id卡)号,药品通用名,规格、剂型、价格、数量、金额、购药、时间必须在每月的最后一天的24小时之前上传完当月数据,次月2号前(遇节假日顺延)。

6.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3

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现状

药品供应网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法律规范"和改革医药管理体制,促进医药分开的原则,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发展到21家,药品零售连锁公司3家,零售药店593家。其中,设在乡镇的药店176家,自然村212家,乡村药店占全市药店总数的65%。药品供应网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渠道规范,药价降低,农民得到实惠。引导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实行内部直接配送,按照农村药店开办政策标准,扩大药品零售供应网点。农村药店由实施“两网"建设前的3家,扩大到现在的212家,3年多增加了7O倍,极大地方便了农村群众购药治病需求。市场份额随之扩大,药价不断降低,乡镇卫生院代购分发一统农村药品市场供应的格局被打破,农民得到了实惠。二是招商引资,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按照我市招商引资政策和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引导有资金实力和管理规范的企业、个人,来我市投资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鼓励企业内部直接配送和连锁经营。同时采取联合办学,开办药学专业函授班等形式,为发展农村药店、提高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水平储备人才。三是加强监管,保证了药品质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新开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GSP质量认证和认证后的跟踪监督检查。目前全市有53%的乡村药店,通过了GSP质量认证检查。另外还通过规范乡镇卫生院药品代购分发行为,扩大其分发覆盖面形式等,促进了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农民就医状况明显改善、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有所缓解。

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目前全市已发展药品监督员71人,乡镇协管员222人,村级信息员5377人,实现了“县有监督员、乡有协管员、村有信息员”的工作要求,一个县级监管为主、乡级协助、村级报告的三级农村药品监管网络格局全面形成。我市药品监督网建立运行以来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政府重视。各县区政府均以县编办或县(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对药品监督网建设工作行文,无论是设立监管站还是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助理员,都明确了其职能,隶属于乡镇政府管理,业务上受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导,在自然村中指定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二是机构基本建立。全市有71个乡镇办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有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挂靠在相关部门合署办公,不断强化对农村卫生室规范用药的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三是落实了监管责任。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加强了食品药品协管员和农村信息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

二、“两网"建设的难点和问题

(一)药品供应网络方面。一是农村群众居住分散,经济基础薄弱,消费水平低,有的网点建得起但立不住,偏僻行政村建不了网点。二是部分乡村网点购货渠道比较乱。三是部分网点购进药品验收记录执行不到位,各种档案不健全。四是部分网点管理意识比较差,过期药品(医疗器械)不同程度存在。

(二)药品监督网络方面。一是各县建立的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乡镇药品协管员有的来自计生部门、有的来自妇联、卫生院,还有的来自司法所、工商所等不同部门,基本是兼职。二是经费无保障。我市各级财政均无“两网”建设专项资金,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工作经费和补贴无法落实。各县区在行政村中聘任的信息员均为兼职,无任何酬劳。为调动其工作积极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虽然落实了打假举报奖励政策,有的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部分财力、经费对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偿,但这些做法经不起时间考验不能坚持。三是专业素质较差,易受到人身攻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督积极性。目前通过县、乡镇、村监督网络发现并查处的假劣药品案件还不是很多。20xx年我市通过“两网"查处的假劣药品案件共102件,其中最多的县达到了40起,有的县为零。四是乡村药店不能纳入新农合购药报销范围,制约了发展。目前,管理规范、通过了GSP质量认证的药店还不能纳入新农合定点购药报销范围,新农合定点报销范围只限在卫生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单位,两者相比明显处于不公平的竞争态势。有的药店即使微利经营也难以维系,市场调节作用发挥不明显,群众不能购买质优价廉药品,农村群众对此呼声较大。

三、加快“两网"建设的建议

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是贯彻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应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提出的“建得起、立得住、运行好”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

(一)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农村药品“两网”组织体系。结合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在全市各县区统一建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职助理员,明确其在政府中的地位和职能,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探索建立有人事、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管理机制,为“两网"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二)健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保障体系。按照省政府提出的药品“两网"建设“建得起、立得住、运行好”目标要求,我市的“两网”建设工作经费和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补助经费,应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进一步落实打假举报奖励政策,多方筹集资金,确保监督网长期发挥作用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促进药品市场秩序不断规范,维护农村群众用药安全。

14.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4

为了规范药械质量管理,减少药械质量事故发生,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健全药品质量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1、药房设立不合格区,对过期、失效、变质、破损等不合格药械应集中存放在不合格区内。

2、不合格区应有独立容器或区域,并有红色标识。

3、对验收中发现的假药、劣药、无注册证医疗器械的`,应就地封存,并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处理。

4、对不合格药械应登记不合格药械台帐,并定期进行销毁报损处理。

5、由于对药械管理不善,致使不合格药械仍旧使用,造成危害事故的,应在24小时内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

6、对造成事故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并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后果特别严重的负法律责任。

7、发生事故后应认真分析,采取预防改正措施,严防事故的再次发生。

8、本制度由验收员、养护员、保管员、调配人员负责执行。

7.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5

一、药剂科应建立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药品质量及工作质量考评小组。负责对全院药品的质量管理及药剂人员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定。

二、考评小组负责定期到药库及各调剂室检查药品质量。药品入库验收合格率(验收合格药品)应达到100%;中西药房药品包装完整,入库登记项目(品名、厂家、注册商标、批准文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齐备;有效期药品及管理药品应达到100%;库房、调剂室重要饮片应无虫蛀、霉烂、变质现象,炮制质量合格;发现问题应立即停用,办理退库、保损手续。药库、药房的'中西药品报损率应符合规定要求。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三、考评小组负责定期到各调剂室检查麻醉用品的管理使用情况,要求使用合理规范,帐物相符率100%;并定期检查病房各科室抢救柜中储备药品质量、麻醉用品使用及管理隋况,发现问题及时与临床沟通解决。

四、考评小组负责对各调剂室工作质量进行考核。西成药调剂室主要查看调配处方及发药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中药调剂室抽查调配处方质量,每剂称量误差不超过±5%;审方、调剂、复核、发药是否签字,是否向病人交待用法、注意事项;有无窜斗、错斗等现象等;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五、考评小组应将每次考查向药剂科汇报备案。

18.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6

一、药品是特殊商品,直接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健康安全,过期失效药品坚决禁止出库、出售。

二、库房保管员、各药房班组长是本库房、本班组的药品质量直接责任人。

三、各药房应制定专人作为药品质量管理员,协组班长负责本药房的药品质量,定期检查药品的有效期,确保架上药品质量安全可靠。

四、有效期三个月内的药品,应用黄牌警示标记。若属长期不用的`药品,应及时报告以便处理。

五、发现药品到有效期或霉变、变质应立即下架,封存,登记品名规格数量并有明显的红色警告标记。

六、过期失效药品登记造册后,应及时报告科主任,以便研究处理办法

七、过期失效药品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销毁。销毁时,应有包括质量管理员在内最少两人在场,同时在销毁药品清单上签字。销毁清单保存两年备查。

3.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7

连锁药店管理制度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核心领域:

1.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

2.商品采购与库存管理

3.药品质量管理

4.销售服务与客户关系管理

5.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

6.财务管理和审计

7.法规遵从与危机应对

内容概述:

1.组织架构与职责分配:明确各级管理层的职能,设定各部门的.职责范围,确保运营顺畅。

2.商品采购与库存管理:规范药品采购流程,优化库存控制策略,防止过期药品积压。

3.药品质量管理:建立严格的药品质量检查制度,确保销售药品的安全有效。

4.销售服务与客户关系管理:提供标准化的服务流程,建立客户满意度追踪机制。

5.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定期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制定公正的绩效评估体系。

6.财务管理和审计:合理规划财务预算,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确保财务健康。

7.法规遵从与危机应对:遵守医药行业法规,设立应急预案,应对可能的市场风险。

5.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8

一、店面形象管理:

1、门店各类证照,公告应整齐悬挂在醒目位臵,框架大小要一致。

2、门店卖场通道要保持通畅,不允许堆积任何物品。对于废弃的纸箱、条码纸、标价签等必须随时清理放于指定的地点,保持整洁的购物环境。

3、门店使用的各类设备,工具(包括清洁工具,如桶、抹布、清洁剂、拖把、扫把等),使用完后应立即放回指定位臵。

4、商品陈列以整体丰满为原则,销售商品后要及时补货。

5、商品、货架要时刻保持整洁,不得放臵生活用品。

6、门店入口地面确保清洁,店内没有明显垃圾。

7、门店入口的玻璃橱窗应保持清洁明亮,每周应清洗一次。

8、门店垃圾篓每班必须清理一次,如装满应立即清理。

9、门店周边环境应保持整洁有序。

违反以上条例的班组,罚款100元

二、服务规范管理:

1、上班时间不得闲聊。

2、不在营业场所议论顾客及其他同事是非。

3、注意自我控制,在任何情况下不得与顾客、或同事发生争吵。

4、上班时间不能吃食物,不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得无故脱岗。

5、不得在营业场所内大声喧哗、打闹、嬉戏以及朝顾客打哈欠等不雅动作。

6、不得以任何理由与顾客发生口角、争吵等,若发现有顾客无理取闹,要进行必要的缓冲,带离营业场所,由主管人员妥善处理。

违反以上条例的个人,罚款100元

三、门店日常管理

1、员工不得将公司财物挪为私用,不得私自挪用各类赠品,不得随意接受顾客、厂商私下赠送的各种财物等。

2、整理店容店貌、药品陈列、商品补充、柜台收拾、备好零钞、清洁卫生。

3、收银员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带亲友进入收银台,非收银人员不得私自进入收银台。

4、提倡团队精神,相互协作,不与顾客争吵、顶撞,员工之间不得在营业场所相互争吵、打架斗殴,诋毁他人产品,有事情及时上报管理人员。

5、商品的陈列及维护每日由主管进行检查。

6、未经门店管理人员的同意,门店员工不得私自操作后台主机,严禁上网。

7、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违反者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日工资。

8、一个月内迟到、早退三次视为矿工一次。

9、一次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的按矿工处理。

10、调班、请假需店长批准。

11、请假在2天以内由店长批准,超过2天的由公司经理批准。

12、门店所有员工必须听从店长或当值主管的工作安排,无故顶撞、拒不执行、不服从安排管理的从严处罚,直至开除。

13、遵守公司及门店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安排,不得敷衍了事。

14、同事之间要相互帮忙,相互尊重人格,协同合作。

15、各班组应该定期进行盘点核查,以确保帐货相符,少货的由货柜管理人照价赔偿。

16、各门店应该积极预防出现过期商品。

17、商品销售价格,原则上按系统规定的零售价销售,对于需要变价销售的需各门店的管理人同意才可以、收款员不可以私自折扣销售。

违反以上条例的个人,罚款100元

四、门店人员管理

(一)营业员岗位

1、整理店容店貌,做好清洁,保持店内整洁、明亮。

2、负责检查店内各种隐患,协助店长积极做好各项预防工作。

3、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形象,端正服务态度,确保营业秩序的正常运转。

4、积极热情的接待顾客,正确全面的向顾客介绍商品,准确介绍药品的相关知识,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5、交接班前清点药品,整理货柜。

6、积极协助店长做好请货计划,优化品种结构。

7、积极协助管理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8、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无故串岗、离岗。

9、对于门店的盘点和各项销售活动,要予以积极配合和执行。

10、鼓励积极学习、进取。

11、积极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

违反以上条例的个人,罚款100元

(一)收银员岗位

1、严格遵守收缴款制度,负责准确无误地进行收缴款工作。

2、负责前台票据信息的正确录入和门店销售核算,保证数据处理正确并传输至门店后台。

3、在营业时间内必须做到人不离岗,绝对不可以在接待顾客时中途离岗,如确实需要离开,应报请店长同意并指定专人代替后方可。

4、做好零钞的调配工作,在收款时,做到唱收唱付。

5、做好顾客退货、退款处理工作,接待顾客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等。

6、严格现金管理制度,不得擅自挪用或私自借用营业款。

7、交接班时必须做好票据移交和货款交接,要求做好记录并签字。

8、做好营业款的日清工作,并要求做到及时上缴营业款,帐款一致。

9、负责收银工作环境的卫生清洁,设备的维护和保养。

10、遵守门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

11、积极完成店长及财务部门交代的其他工作。

以上条例的个人,罚款100元

(二)中药管理员

1.中药每个班组对药物每日进行清点、装斗,及时清理二楼的卫生,确保中药区域内干净整洁,斗内中药量充足。

2、对中药饮片质量及时进行监管,防止变霉。

3、中药缺药断药的种类及时进行登记、上报。进行补充中药货量。

违反以上条例的个人,罚款100元

1.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9

一、总则

1、为保障我市参保人的合法权益、享受便利的购药服务,我公司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深圳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书》、《深圳市医疗保障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特制定本公司医保管理制度。

2、门店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特别要认真宣传并严格遵守医疗保险药品用药服务的各项规定,保障门店医保药品管理符合规范。

3、门店店长全面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医保日常工作。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药品销售登记和指导合理用药工作。营业员负责医保的日常操作。全店人员共同努力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的配药率和配售药服务,全部药品必须规范定价、质量合格、安全有效。保证参保人员能及时购买到此类药品。

4、门店各级人员要积极配合医疗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日常监督和调查工作,包括提供药品处方、药品购进验收销售记录、调剂记录、票据、与票据相对应的清单、台帐、购(代购)药登记等有关资料,并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完整和及时。

5、全体人员要认真研究掌握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医疗保险政策和规定、药品专业知识,全心全意为参保购药人员服好务。

二、医保药品办理制度

A、请货管理制度

1、全部药品必需由公司统一调入,不得自行从其它渠道采购。

2、门店请货打算由门店采购员通过计算机系统生成,经店长审核同意系统上传总部。请货数量应该根据顾客需求、门店销量、单品潜力等实践情况合理确定,单请单进。

3、该请货打算经店长审核同意后,系统自动生成此类药品请货记录,内容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产地、规格、生产企业、数量、请货日期等。

4、该请货打算如打算不当,造成谋划断档、商品积压、滞销或近效期等,门店承担相应义务。

B、验收办理制度

1、此类药品到货,收货人员首先查验随货同行单,核对件数、数量。收货人员与运输员交接后,准备验收。属冷藏药品到货,收货人员检查运输方式和运输过程的温度,如不符合规定,必须拒绝收货。

2、验收人员对照公司配送随货同行单,在待验区验收,逐批核对药品实物,做到票、帐、货相符。属冷藏药品的,在冷藏柜待验区验收,并需在规定时间内验收完毕。

3、核对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货单位、收货单位、收货地址等项内容;

4、检查药品包装表面质量是否符合划定,有无药品破损、短缺等问题。3。验收人员必需做到未见到随货同行单拒收;通用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供货单位、收货单位、收货地址批号票货不符拒收;药品包装表面质量不否符合划定拒收。

5、验收员通过公司计算机系统查验同批号药品《检验报告单》。4。验收进口药品的包装、标签应当以中文注明品名、主要成份和注册证号,并有中文说明书

6、验收发理想货与随货同行单不符(基础信息、数量、批号、效期)、破损、近效期等问题,经与物流部确认后,可按配送差别处理。6。药品验收合格后,验收人员应在随货同行单上签字确认,作为门店验收凭证保存备查。

7、验收员完成验收的同时在系统中确认入库,系统自动生成此类药品验收记录,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准文号、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到货数量、到货日期、验收合格数量、验收结果、差异数量、差异原因、验收人及验收日期等内容。

8、此类药品每次的进货票据(随货同行单)必须单独管理,确保有据可查,与清单须对应一致(验收记录)

C、配售操作流程

1、参保人员购药由门店执业药师负责接待,并监管药品配售全过程。

2、资格审核:

审核参保购药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定点医院医保医师开具的处方等,当人卡不符合、姓名不一致等不符合要求情况发生时,由执业药师向参保购药人员说明情况,不预配售。

D、处方审核:

1、审核处方医院、购药者姓名、医师签章、种类、用法用量、配伍及期限等

2、处方医师必需是该定点医院的医保医师,处方须有医师的签名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处方。

3、处方自开具之日当天有效,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有效期的,有效期不得超过3天。处方一般最长不得超过30日用量。

4、处方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更改,须经原处方医师在更改处签章。

5、对有问题的处方,不得擅自更改,需经原处方医师更改,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6、处方誊写要有明确的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7、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品,处方医师是否注明过敏试验及结果的判定。

8、药品名称(通用名)、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的书写要准确规范。

9、审核处方合格,执业药师在处方上签字后方可配售

E、收款:

1、营业员根据执业药师审核合格的处方和参保购药人员意向,并指导购药人到收银台交款,数量不得大于处方量。

2、参保购药人员,购药一律用现金结算,购药结束,需向门店索取专用药品贩卖单子、并在单子底联上签字。

F、验票付药:

1、营业员应在顾客交款后核对其购药单子无误后,按票信息将药品托付顾客。

2、对冷藏药品,先要指导顾客阅读《冷藏药品保存知情同意书》,并在《同意书》上签字。再核对单子后,按单子信息,将所售冷藏药品从冷藏柜中取出,迅速按需装入预冷好的便捷保温箱交予顾客,并提醒顾客冷藏保存。

F、购药登记:

1、请参保购药人员在购药记录上按要求登记购药情况(药店名称、购药时间、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数量、用法等)并签名。

2、参保购药人员本人不能前来时,代购人必须出示参保患者及本人的身份证并对代购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购药时间、联系电话等进行登记,并要在购药记录上签名。

三、财务管理制度

1、要求参保购药人员,使用社保卡或电子医保卡结算,个人账户不足以支付的补充现金支付,购药结束,向参保人员提供电脑小票和医保记账清单、并请参保人员在清单上签字并留下电话号码。

2、对医保销售金额前50位的药品,门店必须做到每日动态盘点,每月全盘,确保时时账货相符,票货相符(即入库与验收记录、随货同行单相符,配售与销售记录、销售票据、参保人员购药登记相符)。

3、对参保购药人员建立档案,包括购药记录、定点医院医保医师开具的处方,专用药品销售票据,实施档案化管理。

4、加强的票据管理,其领取、使用、保管、核销等接受公司财务部统一监督管理。门店必须规范管理好票据,有序存放,以备核查。5、在门店收银和财务管理等事务中,各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疗保险相关各项规定。

四、医保人员办理制度

1、全体员工穿门店统一工装、佩戴胸卡、仪表端正、准时上岗、不离岗、不干私活。

2、配售药品时核准姓名、药名、数量、讲清用法用量。同时,提醒顾客核对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合计。

3、热忱服务,一视同仁;语气温和,立场和蔼;文明用语,保密隐私;沉着冷静,避免矛盾;照章操作,严防差错。

4、接处方时说:“请您稍等”、“请您出示社保卡”等。发药时说:“药已配齐请您复核”、“请按说明书服药,如有疑问,请与本店药师联系”等。

5、不得说服务忌语,包括“不知道”、“药没有,找医生重新开处方”、“我没有办法解决”、“不行”等等。

6、门店配备执业药师,药师资质证明必需在营业店堂的显著位置明示。当执业药师变更时,及时上报医保监管部门并及时保护药师信息。7、执业药师必需在职在岗,上岗服务时应佩戴标明其姓名、资格、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8、执业药师应履行的职责是:

a、审核购药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定点医院医保医师开具的处方,处方不符合规范的不预配售。

b、审核购药参保人员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当所持社会保障卡与本人不符,必需仔细询问缘由,如果确因本人不能前来购药,需认真办理代购手续,如代购者不能提供相干证件,或有其它疑问时谢绝购药调配。

c、审核购药参保人员购药处方,其处方医师需是该定点医院的医保医师,处方须有责任医师的`签名或签章,否则视为无效处方。不得拒绝参保人员正当购药请求,对不合格处方或剂量有疑义时,要告知参保人员,由原开处方的责任医师修改后再给予调剂。

d、做好购药登记,包括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接洽电话、药品通用名、单位、数量、用法、单价、金额、医保卡号、疾病及病史情况、要求购药人签名。如为代购,代购人必需出示参保患者及本人的身份证并对代购人的身份证号码、姓名、购药时间、接洽电话等进行登记,并要求代购人签名。

e、指导并检查本店医保药品管理情况,督促店长做好医保管理日常工作。

五、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1、门店的统计信息实施计算机办理,计算机办理系统与公司的计算机办理系统联网,门店配备熟练的计算机兼职操作人员及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相配套的计算机硬件系统,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和安全。

2、确保医保药品进销存实施电算化办理,做到账目清楚,账物符合。

3、未经批准,门店不得使用移动硬盘、U盘。不准将电话等移动设备连接到计算机上使用。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计算机桌面及系统各项设置必需符合总部要求。

4、门店质量负责人(质管员)、采购员、验收员经总部质管部审核确认,由总部信息主管部门授权。其变更,由门店提出,总部质管部审核确认,总部信息主管部门授权(门店无权自行授权)。

5、医保用计算机的安全办理

6、非经医保培训的人员,不得操作医保用计算机。

7、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互联网(上外网)相连或打游戏。

8、不得接受外来的任何U盘或安装其他电脑软件。

9、必需定期进行杀毒,避免电脑病毒的侵袭。

10、如果市医保信息中心通知,需要进行网络维护、升级,则按其通知要求执行。

六、医保费用结算制度

1、依照我市医保有关划定为参保人即时结算购药用度。参保人在药店购药结算时,只需支付按划定应当由参保人个人承担的用度,其余用度由甲方按我市医保相干划定向乙方支付。

2、本公司下属药店均使用所属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即公司总部的银行账号进行结算偿付。

3、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医疗用度支付办法》等划定公司总部财务室于次月15日前或者每季度将核对无误的上月或上季度药品记账用度数据报表报送医保局,申请医保记账用度结算。报送资料包括:在线核对提交医保药品记账用度等报表数据,上传医保医药用度结算申报汇总表。

4、如需更改结算偿付信息(如:开户银行、银行账号、收款单位等),应于申请用度结算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和单位申请书等证明资料。

5、暂停营业、关闭或破产的,应当在暂停营业、关闭或破产的10个工作日内将预付款退回医保局账户。

10.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为保证药品的有效和安全性,效期药品必须严格遵守其特定的储藏条件,并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在有效期内因质量问题,或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均应停止使用。

二、编制效期药品计划,应依据临床需要而定,宜分次购人,防止积压,用量较少或效期特短者,储存量不得超过三个月。

三、效期药品入库验收时,其内外包装应有效期标记。验收后应逐批将失效日期注明在入库单上,并在有效期药品示意牌中记录。

四、有效期药品尽量按“逐批购人、第延效期”(即每批入库药品的有效期原则应同或延后于上批人库药品有效期)和“勤进快销,防止积压”的原则。药品有效期为一年的,购进时药品生产日期不超过三个月;有效期为二年的,购进时药品生产日期不超过六个月;有效期为三年(含)以上的,购进时药品生产日期不超过一年。超过以上有效期规定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

五、效期药品验收入库后,应按效期先后在账目上登记。库房内应设“效期药品一览表”。

六、药房、库房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保管效期药品,定期检查。发放及使用应掌握“近效先出、近效先用”的原则。

七、效期药品改变原外包装置于其他容器内时,应将其失效期醒目标记在新的容器上。

八、效期药品不得脱离原包装配发,即严禁将其倒入砂塞玻璃瓶或药斗中储存使用,以方多次补充药品时混淆,出现过期失效。

九、调剂人员发生整瓶(盒)的近效期药,应保证患者在医嘱使用时间内不过期失效,并提示病人失效日期。效期药品到期前半个月,应通知领药护师及临床,以防临床储备药品失效。

十、近效期药品应为药品有效期截止前三个月。对有效期不足三个月的品种,药库、药房应提前报药剂科,以便采取措施调剂处理。

十一、各药房对过期药品,应妥善贮存并标明“不合格”标记,盘点后按有关规定报损处理。

十二、药库,调、制剂室、病房均应指定专人管理效期药品,并定时检查。因责任心不强,未能按规定保管,造成药品过期失效、变质、积压及使用过期药品而使医院遭受损失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十三、医院制剂的有效期,应当符合有关制剂规范要求。

13.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11

药店员工管理制度

1、保证其职责的顺利进行。

2、依据、制订本制度。

3、资料:

3.1认真执行及等的规定,按药品性能或剂型分类陈列,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分开,人用药与兽用药分开,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一般药品与特殊药品分开。

3.2正确介绍药品的性能、用途、用法、剂量、禁忌和注意事项,不得夸大宣传,严禁又红又专销伪劣药品,用心推销质量合格的近期产品和储存期较长的产品,确保售出药品的质量。

3.3问病售药,防止事故发生。

3.4对特殊管理药品务必按规定的方法销售。

3.5陈列药品的存放,按药品的性能注意避光、防潮,发现有质量问题和用户有反映的`药品要停止销售,并立即报告质量管理部门复验。

3.6拆零销售药品,出售时务必使用药匙将其装入卫生药袋,规格、用法、用量等资料。

3.7对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3.8定期或不定期咨询客户对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质量的意见,以改善自我的工作,确保药品的质量和提高服务工作质量,如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9.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12

一、药店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医疗保险管理工作,明确一名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建立由医保管理负责人、药师、计算机信息员等人员组成的管理网络小组,负责对所属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二、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励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账目和财务账目健全、清楚。明确专人搞好医保药品库的维护和管理。

三、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按时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定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义务。

四、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证、卡、病历,杜绝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五、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医保专用处方配售,由药师在处

方上审核签字。非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并在病历上记载配药情况。

六、定点药店应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尽量提供有适合用法的小包装药品,同时必须提供24小时配药服务,做好夜间服务情况登记。

七、收费人员持证上岗,规范电脑操作,按时接收、上传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结算的及时准确。

八、定点药店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不得以现金、礼卷及商品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九、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按医保规定操作,杜绝搭车配药、以药易药、以药易物等违规行为。

十、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

15.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13

一、摸清全省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超支的基本情况

首先必须摸清全省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超支的详细情况。由省审计厅牵头,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配合,在20xx年10月组织完成对各设区市、县(市、区)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审计按下辖一级的方式进行,审计结果在送被审单位同级政府的同时,抄送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和财政部门。

二、解决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历史超支

(一)对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超支中不符合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规定范围的开支,按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之间签订的医疗保险服务等协议的约定解决。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擅自扩大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范围,使用超出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范围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及对离休干部使用自费药品、自费检查和治疗等发生的基金支出的费用,离休干部单独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按照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规定和医疗保险协议的约定处理。

(二)对省属企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参加所在地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其发生的医药费超支,按照审计部门确认的超支额度,由省财政厅下达至企业参保地财政局,并按规定拨付给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离休干部单独统筹管理规定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约定,经审核后,拨付给各定点单位。

(三)对市县区属企业单位的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超支,符合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规定发生的费用开支,按审计部门确认的总额,按企业隶属关系,省级财政帮助市、县解决50%,财政补助资金下达至企业参保地财政部门,并按规定拨付给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离休干部单独统筹管理规定和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约定,经审核后,拨付给各定点单位。

三、建立长效机制,防止发生新的超支

(一)各统筹地区要认真查找发生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超支的各种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制定今后防止发生新的超支的措施。对查找及总结的情况要写出书面报告,在20xx年10月,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二)加强经办管理和服务。各统筹地区要切实加强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做好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管理服务工作。

(三)要建立和完善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的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离休干部医药费支出各个环节的管理,以防止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对离休干部非正常医药费用支付的.发生。

(四)要细化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的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要认真落实协议要求,科学合理使用医疗资源,采取措施防止医疗资源过度消费。

(五)要健全离休干部健康档案,充分发挥其在防病治病中的特殊作用。

(六)要合理确定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标准。从20xx年起,各统筹地区要在今年审计结论的基础上,根据上年度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基金使用情况,并根据医疗费用增长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统筹标准,做到当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七)建立离休干部医药费单独统筹新超支补偿责任制。因筹资标准低而发生的新的超支,由统筹地区政府补助解决;因超规定报销和支付医药费用而发生超支,由单独统筹经办机构承担,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违反医疗保险服务协议规定而发生的超支,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承担,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因参加单独统筹人员或其他人员借其名义违反规定消费医药资源,违规费用由违规人承担,情节严重的,追究违纪违法责任。

8.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14

一、岗位描述

1、直接下级:店长助理、住店药师、医师、营业员

2、基本职能:负责本门店的计划采购、经营管理、一切日常事务的管理,并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一切直接或间接的工作责任与经济损失。

二、工作细则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管理方针政策,按GSP规范门店工作,对门店药品质量及服务工作负具体责任。

2、不断学习、充实自我。定期组织培训,并行之有效。

3、贯彻执行总部各项管理制度,不得自行购药,对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质量指示制订相应的措施,严格执行并传达落实。

4、按门店发展趋势,制定周工作计划与总结,并对长远发展做出规划,经批准后执行。

5、负责门店排班,日常事务的分工管理,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并指导相关工作。

6、负责协调质检,驻店药师做好药品的质量监督工作。督查效期药品,及时处理门店质量投诉,对门店药品质量负相关责任。

7、遵守物价部门下发的药品价格体系,保证上柜商品明码标价,价格标签填写齐全,及时有效的对本店商品价格开展自查工作。

8、贯彻执行规范服务,处理解决门店纠纷。

9、保证门店财务出入相对平衡,对利润负责。

10、负责门店商品计划的核实与传递以及单据、日报表的保管,负责门店办公用品计划的申报与领发。

11、负责门店授权范围内的折扣,挂帐管理,相关报表的量化分析。

12、上传下达,协调管理层与执行层间的关系。

13、不计较个人得失,能吃苦耐劳,工作认真细致,条理清楚,坚持原则,责任心强,懂市场营销,热情稳重,有主人翁意识。

14、积极完成上级交待的其他工作。

15、处理好周围商家及有关部门的关系,协调好本店内部员工关系,依靠员工,关心员工,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16、认真推行文明经商,规范服务,争创各种荣誉称号,提高门店的社会信誉度。

17、打造高效团队,提升团队凝聚力,依靠员工,关心员工,充分调动和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18、负责门店内配发的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

19、负责计算机、通讯、传输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维修。 20、负责收集市场信息并及时反馈到直接上级。负责调研方圆1公里之内其他药店的基本信息。

21、协助营业员、收营员的工作。

22、迅速处理好突发事件,如火灾、停电、盗窃、抢抢劫等。

12.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15

“两江”试点开始至今已经十年,目前全国范围内初步建立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随着改革的深入,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其中的重点和难点之一,就是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问题。这是在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完善的新形势下,对医保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

一、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管理中的问题

由于医疗的专业性,医、保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被保人处于信息的劣势地位,医疗服务提供的数量和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医疗服务提供者,医生和医院为了自身的利益可能提供过量的服务,即“诱导需求”。另一方面,由于被保人并非全部承担医疗费用,甚至不用承担,会出现“小病大养”的情况。定点医疗机构是医疗保险主体医、保、患三方关系中的关键一环,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直接关系到被保人群是否可以购买到质优价廉的医疗服务和药品,关系到定点医疗机构运营,更是影响着医疗保险政策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在医保改革的过程中,定点医疗机构的管理问题不断凸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及方面:首先,医疗费用不断上涨,医疗负担的不断加剧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水平。其次,不规范、不合理的医疗服务行为,造成医疗服务质量下降,医疗保险基金严重浪费。这些不规范行为表现在不合理用药,不合理化验、检查,不合理治疗等。

二、委托一理论解析定点机构的管理问题

在医疗保险制度中存在着三层的委托一关系,首先,政府委托与社会保险机构保险实务。其次,患者委托政府购买医疗服务。再者,社会保险机构委托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一)委托方选择人

被选为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的医院、药店几乎全部是公立性质的,这将一些有能力的私立医疗服务提供方排除在竞争行列之外。弱化的竞争降低了当选者的整体质量,同时,不完善的退出机制也削弱了对定点机构的激励。

(二)签订有效的契约

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协议往往流于形式,没有充分发挥契约化管理在控制医疗费用、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方面的有力作用。虽然在协议中明确了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不按照协议提供医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也提出取消协议的退出机制,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取消协议涉及参保人员的利益和社会因素,往往面临较大的矛盾。

(三)对方进行监控

由于医疗提供方在专业知识方面的优势,在定点机构与参保方、医疗保险机构之间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在监督定点机构方面就会受到制约。另外,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评价涉及业务指标、服务管理指标、费用控制指标、社会评价指标等因素,牵涉面广、影响因素错综复杂,建立一套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难度较大,从而影响了对定点机构的.科学合理的监控。

三、建议

(一)建立定点医院的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

通过建立医保定点医院的准入机制、退出机制,明确规定定点医院应具备的条件,按照方便职工就医购药、促进充分竞争的原则,打破垄断,在统筹区域内取消各种不合理限制,将布局合理、符合条件的不同规模、不同所有制各类医疗机构逐步纳入定点范围,让参保病人自主选择医院,选择医生,从而给医疗市场注入活力,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互相竞争中得到实惠。还通过对定点医院的医疗管理、医疗行为和医疗质量进行检查、考核,鼓励医保定点医院之间依靠服务和质量展开竞争,并结合参保人员的意见,运用市场机制将特别差医院退出医保。

(二)落实契约化管理

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国家。德国法定医疗保险机构是公法实施机构,除实行社会自治原则外,其性质和职能与行政管理机关无多少差异,具体职权均由法律明文规定或授权,并具有一定的处罚权。医疗保险机构对医院和诊所医生实行合同管理,但其合同在性质上类似于行政合同,一旦出现纠纷,由公法法院(社会法院)进行处理,而非民事法院解决。此外,医疗保险机构对合同的履行负有监督检查职能,一旦发现问题可以采取必要措施。

(三)完善费用结算方式

结算办法是连接医、保、患三方利益格局的枢纽,既影响医疗服务供方行为与效率,也影响医疗服务需方(参保人)行为,并最终影响医保统筹基金的收支平衡。

1、实行复合结算方式。从国际趋势来看,各国医疗保险支付机制起源于单一的支付方式,逐渐走向多种支付方式组合、配套的多元化混合支付方式。总额预付制作为一种宏观调控的手段,有利于从宏观上控制卫生费用的增长规模,而且有一定的弹性。但需要引入按服务单元计酬等微观的策略,避免出现高效率服务提供方利益受损。所以,制定结算办法时,不能采用单一的结算办法,从目前情况来看,总额控制下的复合结算方式,是较为合理科学的结算手段。

2、实行科室定额管理制度。科学制定分科定额标准是分科定额管理的关键,结合各科室收治医保患者的业务量、自费比例等多项指标进行各科医保额的测算,从而制定出各科医保住院费用的基本定额标准。每年根据各科业务量的和病人的变化,按照一定的公式进行定额的动态调整。该套定额标准与科室奖金挂钩,对超出定额的部分进行扣罚。通过定额标准的管理使医保患者得到了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及合理用药,从而使医疗费得到有效控制。

11.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16

现代企业的各项治理最终都表达在对人的治理上,只有建立科学的员工治理制度,才能保证各个部门的各名员工各就各位各守其职,从而实现企业的'高效运转。

科学的员工治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员工守则:

第一条、员工守则作为本公司员工的行为准则

其次条、本公司员工均应遵守以下规定:

1、准时上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听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动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打算应马上遵照执行。

3、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隐秘。

4、爱惜本公司财物不铺张不化公为私。

5、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6、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7、留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8、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9、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

10、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因过失或有意使公司患病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日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纳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7天赐予1天的休息视为例假。

第五条治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

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纳昼夜轮班制,全部班次必需一星期调整一次。

第六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托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状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

第七条员工应严格按要求出勤。

第八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定为8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等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员工应听从安排值日值宿。

17.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17

为加强药店管理,树立药店良好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加强员工管理,营造良好的营业氛围,特制定如下制度望认真遵照执行。

一、药店实行两种工作制

夏天 全天:上午8:00至下午6点 ;

半天班:早上7点30至中午1点,下午1点至晚上9点 。 冬天 全天:上午8:00至下午5点 半;

半天班:早上7点30至中午1点,下午1点至晚上7点半。 不迟到早退,不无辜缺班,不擅自脱离岗位,有事提前向大堂经理请假,仅限1天,2天以上向副总经理请假。

每月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扣发一日基本工资,未经批准缺勤、离岗或上下班时间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二、树立“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 营业观念,严格遵守执行道德行为规范,为顾客提供热情优质的服务。

三、员工上班时应统一着装,穿戴整齐大方、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披头散发;工作服要干净整洁。

四、店内应每天早晚各做一次卫生,并要做到随脏随打扫,陈列药品的柜架要保持整洁明亮,应按分类将药品摆放整齐,所陈列商品应无积尘,严禁在营业场所乱放杂物,乱吃零食,不得擅离岗位,闲聊天、喧哗嬉闹、打瞌睡、看小说、带耳机听音乐等有损店员形象且与工作无关的举动,发现一次,罚款10元。

五、有顾客时,无论手头做任何工作应立即停止,首先接待顾客。

销售药品时要态度认真,思想集中,站立服务、面带微笑、语气平和,并要正确介绍药品性能、用法、用量、禁忌和注意事项。合理搭配销售,不得错配销售药品,要做到百问不厌,百拿不烦,出示药品应动作轻缓,药品接触柜面不得有滑动不能抛扔,闲时要直接递到顾客手中,无论任何理由都不得与顾客争吵。

六、员工每天做好半小时的交接班工作,对当天本班的进货入库情况一定要与对班交代清楚,如果发现问题应该及时反映及时解决。

七、收银时要站立微笑服务,做到唱收唱付,不出差错,下账时要认真细致,做到及时准确无误,顾客离开时要有送声!比如:慢走、您走好等礼貌用语;当班当天的现金、刷卡核对无误后方可交班交账。找钱时要把硬币放在纸币上或放在顾客手中,不能放在柜台上。

八、按时参加开会,学习培训,并要及时做好学习笔记,针剂组每天上班时应做好早晚两次温湿度记录,各组做好处方药销售记录,近效期药品(半年内)应及时催销,不能过期,否则过期的药品要按进价的80%从提成中扣除。

九、员工必须每天检查自己管理货架上的药品存放情况,做到随时整理货架,随时补充货源,对已销售完的商品及时填写缺货申请并上报大堂经理,如果发现当班员工有货不及时补充或顾客需要的药品明明有库存却说没有的情况,视情节予当事人处以1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作开除处理,药品上柜一定要做到先进先出,如发现远期批号先售出而柜上还摆放近期批号或者两种批号都有者,追究柜台实物负责人的经济损失。

十、员工有责任做好缺货登记,收款时要唱收唱找,钱货两清,日清日结,并与销货记录核对。

十一、货架上的标签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须通过药店经理核实批准后,才可撤销或更改。

十二、对于效期药品(3-6个月内的药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促销,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损失,如可推销的效期药品不及时进行促销,造成损失由营业员承担 。

十三、如发现员工与顾客发生口角,无论什么原因,吵架的一律罚款500元;员工在店堂内吵架,现场各罚款100元,如不服从管理者予以开除。

十四、如遇到顾客退换货,要认真对待,核实情况后交经理签字及时解决(无论哪个班销售的,小票核实认可后必须及时解决),不得相互推脱,否则每人罚款20元;

十五、营业刷卡用电脑除正常收款刷卡,任何人不得乱动并做他用,不得修改、添加删除任何文件,更不许外人动电脑插光盘、U盘听歌、看电影、玩游戏等,电脑出现故障或停电应立即关闭电源停用,做好手工记录,并告知负责人,不得擅自处理。

十六、员工之间要搞好团结,积极配合。所有员工应互敬互爱,互相帮助,互相勉励,共同进步,和谐相处,不损人利己,不讥讽挖苦,不取笑他人,不以工作之外论长道短。

十七、保守店内机密,不得向外人透漏炫耀当天或当月销售额,不得向外人透漏商品进货价以及文件资料电脑资料等其他信息,上班

时间不得会见亲友,确有事时间不得过长。

十八、做好积分,赠品的发放及上、下帐登记,做到记录账物相符,做到电脑售价与药品盒售价相符,不符的及时做好调整。做好会员资料信息齐全录入等工作,做好缺货登记。

十九、加强员工自身素质修养,不断学习新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能力;新员工应拜老员工为师,尽最大努力快速熟练、掌握业务。应对药店所有品种及新品、高毛利品种做到心中有数;尽量做到进店顾客不空手出店;努力提高营业额及自己的经济收入。

二十、禁止销售店内以外的产品、店里员工私自上药,一经发现立即开除。

二十一、对于表现优秀的员工我们在月评后按考核情况给予50-100元的奖励。

以上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对屡教不改者或严重违反制度者予以辞退处理。

人力资源部

20xx年11月20

2.药店的管理制度 篇18

药店药品管理制度是对药店日常运营中药品采购、存储、销售、废弃等环节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体系,旨在保障药品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确保药店合规经营。

内容概述:

1.药品采购管理:规定药品的'来源、验收标准、合格供应商的选择等。

2.库存管理:涉及药品的分类储存、有效期管理、盘点制度等。

3.销售管理:涵盖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的销售规定、药师职责、顾客咨询服务等。

4.药品质量管理:设定质量检查流程,确保药品在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

5.应急处理与报告:制定药品召回、过期药品处理及异常情况报告机制。

6.员工培训与教育:定期进行药品知识更新、法规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

7.文件记录与档案管理:确保所有交易记录、检验报告、药品信息等文件的完整与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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