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管理制度(精选23篇)
车间空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证生产效率:适宜的室内温度有助于设备正常运作,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率。
2. 提升员工满意度:良好的工作环境能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生产质量,减少因环境不适导致的健康问题。
3. 节约资源:有效的空调管理能减少能源消耗,符合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4. 法规遵从:遵守环保法规,避免因能耗过高引发的环保问题。
一、食堂内的煤气、液化气炉灶,以及电热做饭灶具,要有专人负责,经常检查维护,气罐与炉灶应隔离,电线严禁与液化气罐、气管搭连。
二、食堂内所用电器设备要保持清洁,应做防湿处理,必须保持良好绝缘,开关、闸刀、保险器应装在安全地点。
三、液化气罐在运输使用中严禁曝晒、冲撞、倒卧或用热水浸泡浇烫,漏气检查时禁止使用明火。
四、液化气要按规定使用,应先点火、后开气,炉灶要防止风吹灭火和汤水溢出灭火,使用后要将节门关严,严禁将气罐内残液随意乱倒。
五、食堂操作间内,严禁贮放液化气罐。
六、配备消防器材,工作人员要熟悉其使用方法和存放地点。
七、炊事班长,要对上岗人员加强防火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使用液化石油气和电热做饭灶具。
八、炊事班长,在下班前负责安全检查,确无问题时,方可下班。
空分车间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制定本防火管理制度。
1.车间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公司各项防火管理规定 ,严禁把火种带入车间,违者严厉处罚。
2.各岗位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艺操作规程》,不得超温、超压运行。
3.经常保证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完好有效,由安全员负责检查,对到期的灭火 器材要及时更换。
4.车间所有消防设施按指定位置放置,不得随意挪动。
5.车间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办动火者,严禁动火。
6.车间液氧的.排放要按指定位置排放,不得随意排放。
7.在冷冻氨系统管道、阀门动火时,要对该系统进行置换,达到规定要求后,防可动火。
8.动火作业时,车间要指定专人监火,动前必须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易燃物品,并配有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1、严禁明火入内,不准将火种带入仓库,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专人领用危险品,使用时严禁吸烟操作。
3、危险品入库时,根据规定分类堆放,确保安全。
4、开启油桶抽油时,要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铁器敲打。
5、油罐区、油泵房、桶装储存区等要害部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油库作业区的电动机,开关,电气仪表,照证用具器电器设备,应有机修电工经常检查。
7、进出仓库,认真检查仓库内、外门窗,以防野火入内,同时确保库内通风地面干燥。
8、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和防汛抗台,防冻和防胀安全工作。
9、必须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
一、基本原则
贮罐区、生产厂区为禁火区,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生产装置易燃、易爆区域使用电钻、砂轮、切割机等产生火焰、火花及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需按动火三级管理要求申请办理动火证。
二、动火作业分三级管理
1、特别动火:指运行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灌区等重要部位的具有特别危急的动火作业。(槽车、电解槽、冷冻机房、贮罐等)。
2、一级动火: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急区域)的动火作业。(过铵车间、仓库及车间四周)
3、二级动火:指一级动火及特别动火以外的动火作业。
4、车间或单独厂房内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实行隔离措施后的动火作业,依据其火灾危急性大小,全部或局部降为二级动火管理。
5、遇节、假日或生产不正常状况下的.动火,应升级管理。
三、动火分级终审权规定
一级动火由动火部位所属车间主任、部门负责人复查后报总经理终审批准。
四、动火作业等级划分
1、公司原料库区:主要原料丙烯腈,属易燃液体化工原料,火灾危急性大,其贮罐、物料管路、设备等动火作业为特别动火,其他部位为一级动火。
2、生产部:生产装置运行状态下,主要的物料管路、容器、设备的动火作业为特别作业,其他部位及生产装置以外区域内动火唯一级动火。
3、公用设施:厂区内公用设施需要动火作业,依据其动火部位火灾危急性大小,为一级动火或二级动火。
4、各生产车间、部门动火作业使用气焊、气割作业时,严禁使用气体打火机作为引火工具。
五、动火作业的阿平安要求及措施
1、特别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需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其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证在动火环境无特别时有效期为六天(144小时),消失特别需马上停止并重新办证。
2、动火证应填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部位、工作内容、平安防火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点、分析结果,开头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和看法。
3、在对易燃易爆物质的设备管道及场所动火作业时,要进行气体分析。可燃气体在空气中浓度不大于0。2%(体积比)时方可动火。取样要有代表性,特别动火的分析样品要保留到动火作业结束。取样与动火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超过此间隔期或动火作业中间停止作业时间超过30分钟,均必需重新取样分析。气体分析仪由安办保管,由安办人员负责进行气体分析,需要做气体分析的动火作业基本上都属于特别或一级动火,其火灾危急性较大,因此节假日、夜间原则上不允许做此项工作,若遇特别状况需作气体分析时,通知安办人员取样分析。
4、动火作业时应实行下列平安措施:
(1)凡可能与易燃、可燃物互通的设备、管道等部外的动火,均应加堵盲板与系统彻底隔离,切断,必要时应拆掉一段连接管道。
(2)有易燃可燃物的设备、管线、容器等,必需经清除沉积物、清洗、转换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进入设备内动火时要办“设备内作业许可证”。
(3)动火部外应预备有适用的防火器材或灭火措施。5。5级以上大风,停止室外动火作业。
六、各项责任人的职责
1、动火项目负责人对执行动火作业负全责,必需在动火前具体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四周状况。参加动火平安措施的制定,并向作业人员交待任务和防火平安留意事项。
2、动火人在接到动火证后,要具体核对其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和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觉不具备动火条件时有权拒绝动火,并向平安防火部门报告。动火人要随身携带动火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作业。每次动火前30分钟(含动火停留超过30分钟的再次动火)均应主动身现场当班生产岗位班长呈现动火证。
3、动火监护人员负责动火现场的平安防火检查和监护工作,应指定责任心强,有阅历、熟识现场,把握灭火手段的人担当,监护人需在动火证上签字认可。监护人在作业中不准离开现场,当发觉特别状况时应马上通知停止作业,准时联系有关人员实行措施,作业完成后要会同动火项目负责人、动火检查人、消退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
4、现场岗位班组长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连接工作,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接或特别状况时,应马上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5、动火分析人对分析结果负责,依据动火证的要求及现场状况,亲自去样分析在动火证上照实填写取样时间、分析结果并签手认同。
6、各级审查批准人必需对动火作业审批负全责,必需亲自到现场具体了解动火部位及四周状况,审查并确定动火等级,审查并完善防火平安措施,审查动火证审批程序是否完备,在确定符合条件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节假日、夜间需输动火证时,其动火平安措施检查落实,动火的审批由公司值班人员详细负责。
7、公用设施动火办理动火证时,距动火部位30米之内的车间负责人必需在动火证上签字,并支配专人负责检查,监护工作,确保动火作业不危机本单位的平安生产,距动火部位30米范围内有两个或多个车间十,以火灾危害大的车间为主,若四周车间火灾危害性相同,则以上风向车间为主。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现代牧业(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的监督管理,防范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保障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凡在现代牧场(集团)有限公司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遵照本暂行规定。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防火安全措施费用使用管理工作,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费用,做到费用专款专用并建立台帐;
(二)成立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
(三)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岗位职责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确定项目经理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负责人;
(四)定期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防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五)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及消防设施平面布置图,建立防火安全应急救援系统,编制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六)检查落实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作业区的防火安全措施、设施和器材;
(七)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消防车道和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八)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
第五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全面负责,分包单位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管理。
总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防火安全管理范围,并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规划中心工程项目部应当依法承担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一)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将防火安全措施费列入安全生产措施费;编制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单独列出防火安全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项目清单;
(二)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费,确保专款专用;
(三)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共同参与工地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四)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协同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防火安全措施,并予以督促、检查;
(五)发现一般火险隐患时,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发现重大火险隐患时,应当责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督促立即整改;
(六)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救援演练。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承担下列防火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监督检查防火措施费用投入和使用情况,审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审批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措施和防火应急救援预案;
(二)当施工单位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进行旁站监理;
(三)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火安全生产责任,检查施工现场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防火安全检查,发现违反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或者防火安全操作规程行为的,应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发现重大火险隐患时,应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作业,并督促立即整改,如制止无效或整改不力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第八条: 临时消防车道的宽度应不小于4米。临时消防车道距在建建筑外墙宜大于5米。当临时消防车道上空遇有障碍物时,路面与障碍物之间的净空不应小于4米。临时消防车道要确保畅通,在临时消防车道上禁止堆物、堆料或停放车辆。
第九条: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设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高度在24米以上的建筑物,临时消防给水系统须配置加压设备,加压设备应不少于两台(一用一备)。加压设备选型应根据用水量及总压确定;
加压水泵的流量,对多层建筑每小时应不小于18立方米;对高层建筑每小时应不小于36立方米;
建筑物高度为24-40米、40-80米、80-120米时,相应的加压水泵扬程应分别为40米、60米、95米、150米;
加压水泵应采用自灌式吸水,其电源应采用专用供电回路,加压水泵每个月应试运转1-2次;加压水泵控制箱应靠近值班室,值班室应有专人值班;
(二)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6米、建筑高度不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0米,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每支水枪的有效射程应不小于13m,系统最高点自救水枪接口处的水压应不小于0.15兆帕(1.5公斤);
(三)系统总进水口即加压设备出口处应安装止回阀,止回阀后设一个消防结合器及卸压装置,结合器高度为1.1米;系统最高点应安装一个压力表;
(四)住宅和厂房工程每层应设有消火栓。在保证通道畅通的条件下,住宅工程每500平方米设一个消火栓;厂房工程每800平方米设一个消火栓。消火栓宜选用带消防卷盘(jps0.8-19胶管长25米)的sn65室内消火栓。消火栓应布置在发挥其最大作用半径的位置,压力大于8.0公斤的消火栓口应设减压孔板;
(五)消防立管管材应选用镀锌钢管,不得采用塑料管;当建筑物高度超过30米时,消防立管管径应不小于50毫米;消防立管宜沿外墙柱敷设,布设位置应保证消防车能够靠近;
(六)消防水源应满足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多层(24米以内)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6立方米,高层(24米以上)建筑物的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不小于10立方米,水池深度均应不低于1.2米;临时消防用水的总管管径应不小于100毫米;消防水池的水位应定期检查,水量应有保证,消防水池内泥沙、杂物应及时清理;
(七)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安装应与工程主体施工同步进行,每一层系统安装完毕都应进行水枪试射,检验水枪有效射程是否大于6米。建筑高度大于80米的工程,系统应考虑分区设置。
第十条:施工现场入口处、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以及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等部位,应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建立使用明火及电、气焊作业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施工现场动火申请审批手续,各动火作业经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进行电、气焊作业的人员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
第十二条:作业人员使用明火,应当清除周围可燃物及其他易燃危险物资,并按规定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专职安全员应负责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在高处实施电、气焊切割作业时,必须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焊渣应有容器接装;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三条: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高层建筑应使用合格的阻燃式密目安全立网。凡是不符合规定的安全网,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电工应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从事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施工现场动力线路与照明线路必须分开设置,并分别安装相应功率的保险装置。
第十五条:施工现场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应当依法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筑工程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必须建在合适的地点;
(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必须综合考虑防火要求,明确划分出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区和禁火作业区;
(三)易燃易爆物品应当按其性质专库分类储存,库房应采用阻燃材料搭设,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或高热强光源灯具,临时用电应符合防火规定;
(四)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应不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作业距离应不小于10米;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刨花、锯沫、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材料,专职安全员应当督促作业人员及时进行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存放、统一处理,严禁焚烧,临时堆场需设立防火标识,配置防火设施。
第十七条:施工现场灭火器材的配备应当依法遵守下列规定:
(一)作业层动火处、办公区、临时宿舍、食堂、仓库等防火部位,每100平方米应配备2个10升的灭火器;
(二)临时木工场、油漆间、配电室等防火部位,每25平方米应配备1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三)灭火器必须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灭火器应当加强保养,确保处于有效状态;
第十八条:临时宿舍、办公用房等临时设施设置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施工现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必须在空旷地带独立设置;
(二)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每幢建筑防火间距不得小于5米;
(三)每间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至少开设一门一窗;
(四)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内电气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安装,严禁乱拉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五)施工现场应选择安全地点集中设置食堂和吸烟室,食堂严禁设置在建建筑物内,不得与临时宿舍、办公用房合建。
第十九条: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警,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按照本单位的防火应急救援预案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施救,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谎报。
第二十条:建设规划中心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防火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火险隐患时,应依法及时处置。
第二十一条本暂行规定自20xx年4月15日起执行。
一、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有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二、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三、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四、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2.4m,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五、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六、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一、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立足于自防自救,落实各项防火安全措施。
二、施工现场的各场所,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设施和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一)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供水系统必须与建筑物高度同步装备:设消防水池,高压水泵应专线供电,供水坚管直径应不小于76㎜,每层设直径为65㎜的消防结口,从第四层起,每隔一层配备一条长度为20m的消防水带。
(二)根据不同场所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器材的性质,按规定选用和配备各类型、规格的手提灭火器,配备的数量要求如下(以面积为单位):
1、机房、垂直运输设备的操作室、值班室、临时动火作业场所等,配备不少于1个;
2、集体宿舍,每25㎡内不少于1个;
3、易燃易爆物品仓、可燃物堆放场、木制作场所等,5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每增50㎡增配1个;
4、非易燃的材料仓,每50㎡内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1个;
5、施工办公室、水泥仓、厨房等100㎡以内配备不少于1个,每增50㎡增配1个;
6、在建建筑物,施工层在500㎡以内,配备不少于2个,每增500㎡增配1个。
三、按号文要求,严格执行临时动火'三级'审批制度,领取动火证后方能动火作业。
施工现场'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即可能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由工程
部安全和保卫负责人提出意见,经工程项目部防火责任人审批。
(二)二级动火。即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由动火单位技术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
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报企业的技安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由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
(三)三级动火。即可能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由企业技安和保卫部门和保卫部门提出意见,防火责任人加具意见,经上级主管单位技安会同保卫部门共同审核,报企业防火责任人审批,并报市消防部门备案。如有疑难问题,还须邀请市劳动、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共同研究审批。
四、严格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及时清理易燃杂物,保证疏散通道畅通。
五、施工现场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严禁用电炉、气化炉具,严禁生火、烧香拜佛,不准使用电热器具。
六、本项目的资料应包括:
1、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审批表
2、防火重点部位登记表
木工车间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
1. 提高生产效率:通过标准化流程,减少无效劳动和重复工作。
2. 保障员工安全:预防工伤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
3. 保证产品质量:严格的质量控制确保产品符合客户要求,提升企业声誉。
4. 延长设备寿命:定期保养减少设备故障,节约维修成本。
5. 创建良好工作环境:整洁的工作场所有利于提高员工满意度和工作效率。
车间仪器仪表的管理水平直接影响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
1. 提高生产精度:准确的测量数据有助于控制生产过程,减少不良品率。
2. 保障安全生产:防止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保护员工安全。
3. 降低维修成本:定期保养和及时维修能减少设备大修的需要,节省成本。
4. 提升企业形象:稳定的`生产环境和高质量的产品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为了保证本企业消防设施、器材的持续有效性,杜绝厂区火灾隐患的存在,确保生产过程中不发生火灾事故,增强员工防火意识制定。
第二条本规定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设备、企业财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各部门及人员按照各自的安全职责分工负责,并与安委会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二章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以总经理组长的消防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部门经理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第五条各部门、各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部门防火责任人由各部门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此外,各生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第三章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主,防消结合”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部门在生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部门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後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
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
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经理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後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後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员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後,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五章防火安全事项
1.安全主任负责消火栓系统、喷淋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器、消防救援器材的日常巡检工作,发现圈占、损毁和失效的消防器材,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2.安全主任在厂区日常安全巡检过程中,负责对消防通道、消防标示、消防应急灯的例行检查工作,发现堵塞通道、锁闭安全出口的情况,现场立即责令改正;将缺失、损毁、失效的消防标示、应急灯统计造册,及时汇总上报处理。
3.消火栓、灭火器、专用工具等消防设施,按区域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妥善保管,定期检查,不得随意作为它用或圈占,确保时刻保持良好状态。
[NextPage] 4.消防重点部位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特点、所使用危险化学品性质,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5.消防泵房设有专业技术人员值班管理,制定消防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设有值班记录,保证消防系统时刻处在良好状态。
6.配有消防专用配电柜或独立回路,确保消防电源的可靠性;设有备用发电机,确保停电时的安全设施用电。
7.对工艺装置、系统可能引发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以及声、光报警、联锁等安全装置。
8.对存在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的地点,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并与生产设备实现安全连锁。
9.对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车间和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和防爆电气装置;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它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衣服和带铁钉的鞋进入上述区域。
10.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必须按规定路线行驶,未经批准,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仓库区;经批准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11.不准在办公室和更衣室存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严禁任何人员在厂区、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品。
12.废弃的沾油纤维物品,如:手套,棉纱等,以及可燃物品,应放入有盖的铁制专用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使用后剩下的废料、废渣,如废汽油、煤油、机油、催化剂等不准随意乱倒,必须回收集中在一个安全的地方。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地面和衣物。
13.建立消防设施档案和防火检查记录档案,火灾隐患整改纪录档案。
第六章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公司下属各部门可根据本制度制订具体防火安全实施措施。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经呈董事会核准後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行。
附:火灾防护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生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後,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10.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後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14.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5.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後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制定单位:
车间定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效率:通过合理布局和定置,减少寻找工具和材料的时间,提高生产效率。
2. 安全保障:明确的区域划分和设备定位能减少意外碰撞,降低安全风险。
3. 质量控制:规范化的`操作环境有助于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4. 5s管理基础:是5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活动的有效实施手段,促进工作场所的持续改善。
5. 培养习惯:帮助员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提升团队执行力和纪律性。
服装厂车间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升生产效率:明确的工作流程和职责分配能减少混乱,提高生产效率。
2. 保证产品质量: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确保产品符合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增强品牌信誉。
3. 保障员工安全:通过设备管理和安全规程,降低工伤事故,保护员工权益。
4. 创建和谐环境:良好的工作氛围有助于提高员工满意度,降低人员流动率。
5. 促进企业发展:通过培训和发展机制,企业能不断适应市场变化,提升竞争力。
一,锅炉房重地闲人勿进,禁止吸烟,并设明显标志牌。
二,锅炉房必须制定相关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逐项落实。
三,锅炉工必须经过培训,持有锅炉证的方可上岗,严禁非锅炉工操作。
四,各种锅炉体安全阀,水位表,气压表必须灵敏有效,定期外送检修。锅炉房内不得设置和堆放可燃, 易燃易爆物品。
五,锅炉的炉体,灯具,各种管道,阀门,安全阀,水位表等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有裂缝,空隙或隔 热不良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检修。
一、档案室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警惕,注意防范,自觉维护室内安全。
二、建立完善的防火消防安全管理,把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认真做好室内消防器材的管理、检查与使用。
四、严禁在库房内吸烟、点火、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热杯、酒精炉。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带入库内。
五、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库内,凡来档案室查档者必须持有合法证件(单位证明、身份证、工作证)。
六、每日下班前做好关窗、锁门、切断电源等工作,定期检查消防安全设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果断地处理解决。
七、坚持节假日和非常时期的值班制度,建立突击队伍,随时准备紧急情况下档案的抢救与转移。
第一条、加强防火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防火安全领导责任制。
1、移动通信机房的消防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移动通信部门应自觉接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的监督指导,严格执行各项消防法规。
2、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参加灭火工作的义务。
3、单位行政一把手为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网络部负责人为机房(基站)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以此逐级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到位,任务明确。
4、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网络部与市场部(帐务中心、客服中心)应切实承担起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职责。加强机房安全管理,要对管理业务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
5、综合部是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使监督检查职能,制定切实可行的消防安全措施。
6、各级领导要按责任要求真抓实管,把机房、基站防火安全工作作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工作日程,建立机房、基站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度,实现目标管理,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到人。
第二条、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7、根据机房不同部位、不同情况,建立健全各项防火安全制度、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
8、经常组织移动通信机房、帐务中心、客服中心和基站防火安全自查与整改。检查内容:主要以机房消防设施、电源是否规范、有无超负荷运行、房屋是否漏雨,空调排水管是否漏水等,每月至少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及时整改。
9、移动通信机房要按员工数的100%比例组织义务消防队,即机房所有员工均为公司义务消防队队员。
10、认真抓好防火宣传教育,普及防火基础知识,提高全员防火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11、移动通信机房、帐务、客服和基站工作人员要达到“三懂”、“三会”、“三能”的要求。“三懂”:懂得本岗生产过程和设备发生火灾的危害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手段,懂得火灾扑救的基本知识;“三会”:会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火灾报警;“三能”:能自觉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能及时发现火情火险,能有效扑救初起火灾,做到自防自救。
第三条、建立义务消防队,抓好组织落实、扑救火灾预案落实。
12、网络部、帐务、客服中心要建立义务消防队,要有计划地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学习防火、灭火知识和灭火器材的使用,进行防火演练。
13、移动通信机房、帐务、客服义务消防队员要能掌握所在部位的防火安全情况,熟悉消防器材置放位置,及时扑灭初起火灾。
14、按照市公司制定的《菏泽移动通信机房安全防火应急处理预案》,明确各部门、人员分工和临灾时的职责任务。
第四条、配置和维护好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15、根据机房不同部位合理选配消防器材,各种消防器材布放位置明显,方便使用,定期检查、更换,不得超过使用期限,严禁随意移动各种消防设施、器材。
16、通信机房、基站要配备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等对设备无腐蚀的灭火器,按每公斤灭火剂保护10平方米的标准配备。
17、较大的通信机房无自动气体灭火装置的,应配备25—50公斤车载式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灭火器。
18、无人值守基站应配备手提式4公斤二氧化碳或1211气体灭火器,每个布点不少于2具,不得多于5具,最大保护距离不得超过15米,应摆放在明显、便于取用的地点。
19、移动通信机房楼消防通道、防火安全通道必须清洁畅通,通道内不得停放车辆、杂物,施工中临时存放的材料、物品要随时清理,确保走廊、通道畅通。
20、通信机房的消防器材要设专人保管、维护,不得随意移动。
第五条、配备和维护好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设备。
21、通信机房必须安装火灾自动报警装置,重要机房、少人无人值守的机房要安装固定灭火装置;
22、每月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报警灭火设备,使其始终处于正常运转状态。
23、火灾自动报警设备和灭火设备必须设人值守负责,保证连续开机运行,发现故障及时汇报。
第六条、严格供电线路、配电设施、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
24、机房电气设备、供电线路应由专职电工按照规范安装,严禁非专业电工在机房接线施工;
25、通信机房电源线应采用铜线防火阻燃电缆,在接头处安装封闭接线盒;
26、电力线截面积应与负载相适应,不得超负荷运行;
27、机房内禁止乱拉临时电源线,必须使用拖地的临时线时要采用双护套线,电源线不能固定在铁钉上或用金属丝捆起;
28、电源线、信号线不得穿越或穿入空调通风管道;
29、通信机房严禁使用碘钨灯等高热灯具,灯具与可燃物的距离应大于0。5米,室内、走廊都应配备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0、灯具镇流器不能安装在可燃、易燃材料上,严禁任意安装使用临时灯具;
31、通信机房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等电热器具,如必须使用要经主管部门批准;
32、电池室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安装排气设备,室内禁止明火和吸烟,电源开关应设在室外。
33、通信机房的电源变压器,应安装在不燃基座上,并设置保护栏。
34、禁止在通信机房和配电室用餐和存放食物,避免引入老鼠造成电器短路。
35、动力配电架要干净整洁、无蜘蛛网尘土,电缆沟内线缆整齐无积水杂物,无电源线老化和用电超负载问题。
36、长期通电的ups不间断电源,应对其发热情况进行监视,避免发生火灾并加强防火措施。
第七条、落实通信机房的防强电、防煤气侵入的安全防护措施
37、通信机房大楼和基站天线应有性能良好可靠的防雷设施,接闪装置和引下线的电阻不应大于10欧姆,每年雷雨季节之前应对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
38、因春、夏、秋季雷雨较多,通信机房应积极主动做好楼顶防雨漏的防水工作,避免漏雨影响网络正常运行。
39、通信机房防强电侵入的安全防护装置要经常测试与维护,保护装置受到损坏的,动作迟缓不起作用的要及时更换。
40、为防止天然气侵入,机房电缆进线间应进行封堵,安装煤气浓度报警器。
第八条、严格机房装修和通信大楼内的安全管理
41、通信机房不准使用木板,纤维板、宝丽板、塑料板、聚苯已烯泡沫塑料等易燃材料装修。
42、吊顶、隔墙、空调通风管道门窗,窗帘等均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做,新建机房只考虑设备工艺要求,不设吊顶、地面无特殊要求不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
43、对已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拆除或采用防火涂料,进行防火处理,提高耐火等级。
44、通信机房楼内施工要严格审批制度,在施工前要与施工部门签订安全协议书,严格防火安全管理。
45、网络部工程管理部门必须严格对机房内施工现场的管理,明确落实施工人员的活动范围,职责要求,配备临时消防器材,及时发现和纠正施工中的不安全行为,每次施工完毕,要将现场清理干净,用不燃或阻燃材料封堵孔洞。
46、凡是在移动通信楼内使用电、气焊进行明火作业的,必须报公司综合部审核批准,核发并制定严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九条、通信机房实行防火区域分隔,楼内电缆竖井、孔洞必须按照省公司有关要求封堵。
47、机房按防火要求,要有防火区域分隔。
48、楼内电缆竖井和管道,应在每层楼板处用非燃烧材料进行封隔,竖井及栓修门不得用可燃材料。
49、水平方向铺设的电缆,电线及管道穿墙时,孔洞,间隙要用非燃烧材料封堵。
第十条、认真整改火灾隐患
50、对于省公司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和本单位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
51、综合部与网络部、帐务中心和客服中心要坚持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协助领导抓好对火灾隐患的督促整改。
52、对查出的火灾隐患,要做到“三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负责人,按“三定”原则抓紧整改,做到件件在册,整改落实。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采取临时补救措施。
第十一条、加强机房易燃物品的安全管理
53、移动通信机房内严禁工作人员、工程维护人员、设备施工人员等一切人员吸烟。
54、楼道内,机房内的包装箱、报纸、打印纸等易燃物品要随时清理,不得积压存放。
55、严格控制非机房人员进入机房,所有进入机房人员按照登记制度进行认真登记,机房内实行全封闭式管理。
56、设备维护必须使用的少量汽油、煤油、酒精、丙酮等易燃液体,应限量储存,严格管理。
57、不准在通信机房内进行设备清洗,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液体擦试地板,使用汽油等少量可燃休擦试设备接点时应在不带电的情况下进行,要禁带电操作。
第十二条、制定安全补救火灾预案
58、要认真制定学习通信机房安全扑救火灾的预案,明确一旦失火时各机房、各岗位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避免遇火慌乱,易误战机。
59、通信机房一旦失火,要早发现、早报警、早自救、力争灭早、灭小、灭了,将火灾扑灭在初起之时。
60、通信机房失火,浓烟大、毒气大为及时深入火场扑救火灾,要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毒面具。
61、一旦失火,无论火场大小,一定要在统一指挥下进行扑救,当公安消防队赶到时,要及早主动介绍情况,积极组织配合工作。
62、对于机房发生的火灾,要做到三不放过:原因和教训没有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责任者不得到处理不放过。
第十三条、奖惩
63、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对防火工作重视、措施得力预防工作扎实有效的单位和个人,对扑灭初起火苗扑灭火灾,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做出贡献的有功人员,由公司给予表彰与奖励。
64、对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危害,企业财产损失,员工人身伤亡的,根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当事人、责任人、职能部门负责人扣发奖金,通报批评以及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附则
65、本制度由市公司综合部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必须保持清洁,染有油污的`抹布、纸渣等杂物应及时消除,炉灶油垢要经常清除,以免火星飞散,引起火灾。
炒菜时切勿随便离开或分神处理其它事务或与人聊天。
油锅起火时,立即用锅盖紧闭,使之缺氧而熄,锅盖不在时,就近用食盐倾入,使火熄灭,并除去热源,关闭炉火。
工作时切勿吸烟或随便放置未熄烟头。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例如酒精、汽油等,不可放置于炉具或电源插座附近,更不可靠近火源。
厨房用灯具应使用防爆灯罩,电器使用过久,常会生热起火,应注意检修。
气瓶放置应尽可能的远离灶台和易发火星的位置,并存放于通风、太阳不能直射的地点,随时检查气瓶开关和气管,防止气体泄露,引起起火、爆炸、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
用电烹煮食物,应使用漏电保护装置,须防水份烧干起火,切勿多口插座同时使用多个电器或使用两线移动式插座。
插头损坏或电线外部绝缘破裂应立即更换或修理;发现电线起火时,迅速切断电源,切勿用水、油、清洁剂泼。
每日工作结束时,必须清理厨房,确保电源、火种等确实关闭。
如果发生火灾,应立即求援消防中心,在消防队未到前,自己先抢救,用灭火器扑灭。
平时注意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训练正确地使用消防器材。灭火器及消防水栓要经常检验,以免失效。应储备一些沙包,作为应急之需。
一、主题内容与适应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保障科研生产的顺利完成,保证国家的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加强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内容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单位的安全防火管理。
二、管理的内容
1、防火工作,人人有责,必须提高防火意识,加强防火警惕性,自觉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防火管理制度。
2、对易燃易爆的工作现场和工序,要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对消防器材,专用工具等设施,必须有专人负责,不得随意作为他用,要妥善保管,定期检查,要经常保持良好的状态。消防器材四周不得乱放其他物品,以便能及时拿到消防工具灭火。
4、各生产单位要定期认真组织防火检查,排除隐患。安排生产任务时,必须强调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尤其是重点防火单位。
5、发生火灾时,由当班领导或专人专人统一指挥,统一行动,防止混乱。对不同的起火物质,要采取正确的灭火工具和正确的方法,同时要做好人员的疏散和国家财产的抢救工作。
6、对火灾事故,除积极抢救外,同时要及时的向有关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对火灾事故的处理,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并做好整改措施。
7、进行易燃易爆等有火灾危险的工作准备,现场要有专人负责防火工作,消防器材要放在随时便于取用的位置。
8、对违反防火制度,造成火灾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构成火灾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防火安全管理工作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制度、规定的要求,切实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各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适合本部门特点的防火安全制度和保障防火安全的操作规程并督促其落实;组织制订防火工作计划,督促所属单位、人员做好日常防火安全工作;组织消防灭火和安全疏散预案的制订、演练;组织对义务消防队伍的管理和对师生员工、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及培训;组织管理、维护防火设施、器材,保证其完好有效;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险隐患整改;组织防火安全责任(保证)书各项内容的落实。
三、各重点防火部位,实行昼夜24小时有人值守制度;其防火安全措施按《重点防火部位安全管理规定》、《消防(控制)室安全管理规定》、《消防设施、器材管理规定》等规定落实。
四、严格用火安全管理。禁止在室内外乱烧废纸、垃圾;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等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应按规定审批,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后方可动火作业。
五、严格用电安全管理。各类电线、电器的安装、使用均应符合用电安全、防火安全规定;严禁乱拉电线,严禁擅自增加大功率用电设备。
六、加强防火水源管理。保持防火水池、消火栓有充足的防火水源,禁止将防火专用水源挪作它用。
七、加强对气源特别是易燃、有毒气体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持室内通风良好。
八、保持安全疏散通道、出口畅通。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防火门、防火卷帘等处堆放障碍物,严禁在教学、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九、保障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排烟送风、自动喷淋、火灾事故广播、火险报警等设施、设备处于正常状态。
十、遇有火灾险情,要迅速组织扑救、报警。
十一、对在防火安全管理中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直至移交政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产设备、企业财产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责任人下同)
二、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公司、分公司及各部门、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本公司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分公司防火责任人按有关要求由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担任,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主任,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各分公司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三、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分公司、各部门、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销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产、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施工生产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四、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我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为方针的原则,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生产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施工生产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分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各办公大楼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龙头、水管、烟感报警器,以及其他消防器材要保证有效,此外,还应给各施工和要害部位及本单位其他工作,生活配置相应的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或雇请电工、烧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后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安技和保卫人员提出意见,经本单位的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本单位保卫室或安技室提出意见,经本单位防火责任人审核,报总公司保卫部领导审批;三级动火责任人提出意见,经总公司保卫部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并在动火前做到“八不”,动火中做到“四严”,动火后做到“一清”和下班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全体职员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一般不得使用电炉等电器。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要按上级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的要求堆放和管理,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更要严格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保卫部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参加扑救。单位接到火灾报警后,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五、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了防火安全条件,促进了安全生产的;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三)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车间管理制度是企业生产运营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涵盖了人员管理、设备管理、生产流程管理、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这一制度旨在确保车间的高效运作,保证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安全,提升生产效率。
内容概述:
1. 人员管理:包括员工的职责分配、考勤制度、培训与发展、绩效考核等,以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专业技能提升。
2. 设备管理:涵盖设备的维护保养、使用规程、故障处理、更新升级等,确保设备良好运行,降低停机时间。
3. 生产流程管理:规定从原材料接收、生产加工到成品检验的整个流程,确保每个环节的顺畅进行。
4. 质量控制:设立质量标准,执行质量检验,实施质量改进措施,确保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5. 安全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教育,定期安全检查,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库存物品免受火灾危害,避免损失,依照国家消防法规有关条款及《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要求,结合本单单位储存物的性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坚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租用,谁负责'的原则,租用人必须全面负责租用仓库的日常防火安全,杜绝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
二、仓库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及烧焊作业;仓库外烧焊必须申请动火证;
三、仓库内严禁存放危险物品(易燃、易爆、三酸等);
四、未经本公司管理部门同意,禁止在仓库内私自拉电、接电,安装各种电器插座;
五、仓库内货物必须存放整齐,并与照明灯具保持0、8米的`水平垂直距离;
六、按照使用仓库面积,租用方应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干粉灭火器或co2灭火器);
七、禁止占用仓库通道,堆放物品;
八、禁止在消防设施周边摆放物品。
为了加强工地安全防火管理,进一步地保证施工能够顺利开展,仓库是堆放材料基地,也是工地的.重点防火部位,特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仓库门口必须配备一定数量及种类合适的灭火器,重点防火责任人明确到位,有醒目的戒烟标志。
二、易燃、易爆物品,如油漆之类的严禁放入仓库内。
三、材料堆放必须分类整齐、地面保持整洁。
四、在仓库内严禁吸烟,违者处罚。
五、项目部每月二闪有关人员对仓库进行防火检查,查出问题落实“三定”措施,及时整改,否则按照项目部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