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奖惩制度(通用7篇)
一、处罚和奖励原则
(一)处罚种类分为:
1、行政处罚:告诫、警告、辞退。
2、经济处罚:各类行政处罚附带相应的经济处罚。
①告诫:罚款 10元;
②警告:罚款 50元;
③辞退:只发放按出勤日计算的基本工资;
(二)奖励种类分为:
1、行政奖励:通报表扬、嘉奖。
2、经济奖励:各类行政奖励附带相应的经济奖励。
①通报表扬:奖金 30元;
②嘉奖:奖金 100元;
③晋级:原有岗位工资晋升一级(并不代表职位变动);
二、实施细则
(一)处罚细则:
告诫过失
1) 由于工作失误或不慎,引起客人不快的;
2) 工作推诿、懈怠,工作被动导致服务工作受影响;
3) 在服务中漫不经心;
4) 没有正当理由,未能很好的完成本职工作的;
5) 工作时饮酒;
6) 个人的仪容仪表没有达到酒店要求;
7) 不遵守酒店着装规定;
8) 上下班不按时打卡或签到;
9) 无故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内的;
10) 工作时在工作地点以外地区游逛脱岗;
11) 违反酒店礼貌规定;
12) 擅自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或有其它干扰他人的行为;
13) 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及其它不卫生习惯;
14) 报告工作时不诚实;
15) 随意使用酒店客人设施;
16) 工作时干私活;
17) 管理干部所管辖的直接下属一个月内合计3次以上告诫过失的;
18) 管理干部发现员工过失不予纠正或隐瞒不报的;
19) 管理干部的直接下属有重大违纪现象的;
警告过失
1) 由于违规操作或不慎造成财产轻度损失或客人投诉;
2) 未经许可随意使用酒店电脑,国际/国内直拨电话或其它设备造成公司损失的;
3) 未经公司或客人许可进入宾客房间;
4) 未经许可,擅自在客房内过夜的(需同时缴纳等额的.房款);
5) 未经许可在酒店兜售物品;
6) 因粗心大意丢失酒店房卡钥匙;
7) 未遵守酒店经营程序,导致酒店客人或员工损失;
8) 制造或传播有损酒店、客人或员工的闲言碎语;
9) 未经许可更改工作班次;
10) 未通知有关人员而无故缺勤一天,未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的;
11) 违反/拒绝接受酒店/主管的决定,指示,政策或工作程序;
12) 不参加酒店或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定期体检;
13) 违反酒店/国家防火规定、安全政策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14) 为其他员工打卡;
15) 拿取/食用酒店或客人的食品或饮料,尚不构成盗窃的;
辞退过失
1) 同客人吵架或当客人的面争吵;
2) 对客人粗鲁或顶撞客人;
3) 向客人索要或暗示希望得到小费;
4) 为个人目的向客人多收或少收或更改帐单/收据;
5) 欺骗或骚扰客人;
6) 未经许可复制酒店钥匙;
7) 在未批准通知的情况下,无故缺勤连续两天或本月累计两日;
8) 故意不向酒店报告自己的传染性疾病;
9) 拾遗不交,据为已有;
10) 同酒店客人进行个人交易,损害酒店利益;
11) 组织或参与不道德活动;
12) 在酒店质量监测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欺诈行为或知情不报、管理不善;
13) 偷窃行为;
14) 骚扰、欺辱,危害酒店客人或员工;
15) 斗殴或怂恿打架斗殴;
16) 从事任何违法活动,如赌博、吸毒等;
17) 违反国家法令;
18) 因失职造成酒店较大损失或宾客投诉的。
备注:
1、在告诫处分有效期内,重犯类似错误将给予警告处分;
2、在警告处分有效期内,再犯任何错误将同时给予留店察看处分,岗位工资下调一级;
3、留店察看期间,有违纪现象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
4、处分的有效期:告诫1个月,警告2个月,留店察看3个月。
(二)奖励细则:
通报表扬
1) 由于优质服务而得到宾客表扬的;
2) 一贯工作表现良好,得到领导认可的;
3) 拾金不昧;
4)服务技能优越,能够其他带领员工共同进步的;
嘉奖
1) 对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证明行之有效的;
2) 因能及时发现苗头或采取相关措施,防止或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或损害酒店的事件的;
3) 在外派工作、有关竞赛或评比中为酒店争得显著荣誉的;
4) 3个月内连续两次以上受到通报表扬的;
5) 其他表现优异或贡献突出的;
三、具体管理办法
(一)、日常管理处罚范围及标准 主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对员工所做工作进行检查,对存在的工作不足予以纠正,对工作过失予以处罚。
1、一般过失 处罚员工标准5元/处
包括:1)客房卫生打扫不彻底存在的头发、污渍、灰尘及房间用品配备不足等情况。
2)前台存在的不使用礼貌用语,着装不整,物品摆放杂乱、报表不实、发票开具错误等情况。
2、严重过失处罚员工标准20元/处
包括:1)空净客房马桶未刷、布草未换
2)前台未实名登记、挪用备用金或营业款、账务差错、私开客房
(二)、督查管理处罚范围及标准
1、一般过失 处罚员工标准10元/处管理人员20元/处
2、严重过失处罚员工标准40元/处管理人员100元/处
四、损失处罚
因人为因素造成酒店损失,如行政罚款、宾客逃单等,该损失金额全部由直接责任人或直接责任人及主管人员承担。
总则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惩罚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奖惩的原则
一、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定,员工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工作目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二、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要求,才能够给于奖励。
三、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于相应警告和惩罚。
四、员工奖(惩)单必须送当事人,经当事人签字方可生效。
五、对酒店内部的任何处理和处分总经理有特赦权。
员工有下列事件之一者给予奖励。
1、金点子奖:为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有所成效者,奖个人20—200元。
2、拾金不昧奖:酒店范围内拾到失物如实上交者,视情节奖个人10—100元。
3、见义勇为奖:为维护酒店员工和客人生命财产安全做出贡献,勇于揭发违法乱纪。视情节奖30—300元。
4、优质服务奖:工作认真负责,服从安排,任劳任怨,能出色完成或超额完成本职工作,受到同事或客人表扬,事迹突出者,奖个人20—50元。
5、乐于助人奖: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为客人同事主动提供帮助,事迹突出者,奖个人10—50元。
6、全员促销奖:非营销人员为酒店营销工作做出贡献者,按《全员促销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视为违纪,并处于罚款;
1、上班迟到5—20分钟,视为迟到,未经允许提前下班5—20分钟,视为早退,每次迟到早退罚款5元;管理人员每次15元;迟到、早退超过20分钟按旷工半日处理;无故旷工一天按当月三个工作日的工资总和进行扣罚;并以此类推计算。旷工三天视为自动离职,押金工资不予发放(所有未按正常辞职手续离职)。
2、上班时间长时间在洗手间逗留,接打私人电话者,一经发现,罚款10元。
3、仪容仪表未达标者,罚款5元。(包括不着工装,不戴工牌)。
4、工作时间不得擅自脱岗、窜岗,发现一次,罚款5元。
5、上班时窜岗,聚众聊天、打闹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10元。
6、上班时站位姿势不合格、位置不正确,罚款5元。
7、偷吃东西一次罚款20元,带走酒店客人未消费完的商品视为偷窃,罚款30元。
8、遭客人投诉者,轻者罚款30,给酒店带来损失者,罚款50—100元。
9、同事之间吵架,每人罚款10元。同事之间打架,每人罚款20元。
10、上错菜品,商品者,该菜品、商品产生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并处以罚款为该菜品、商品价格的50%,相关经手人共同承担该罚金。
11、检查酒店各部门、8F员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每处罚款10元。
12、私自挪用备用金,营业款罚100元。屡教不改者予以开除。
13、客人跑单按跑单金额的100%赔偿,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当事人60%、经理领班40%)
14、客人买单一律在收银处结帐,严禁个人交易行为,一经查处按买单金额的200%罚款。三次不改者,予以开除。
15、收银员要按时上交签单和免单的单据,未按时交者罚款5元。(手续完善后的,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天)
16、进出酒店不走员工通道者罚款5元。(特殊情况除外)
17、不爱护酒店的设备设施者,罚款20元。
为提高前厅部整体服务质量及工作水平,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本着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提高员工积极性的原则,制定本部门奖惩条例。
一、奖励
(一)工作纪律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签填“表扬单”或通报表扬,奖励资金5—30元,奖金体现在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奖金中。
1、执行力度好,劳动纪律好,团结协助好;
2、维护酒店利益,敢于纠正、顶邪、制止事故发生;
3、拾到宾客贵重物品或现金及时上交;
4、其它应给予奖励的表现行为;
(二)工作绩效与服务方面: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签填“表扬单”或通报表扬,奖励资金5—30元,奖金体现在部门月度绩效考核奖金中。
1、工作突出,受到客人表扬(主管以上人员见证)或有关方面(如店领导)表扬;
2、能够发现客人的个人习惯并主动提供个性化服务;
3、领班、主管以身作则,大胆管理,有所创新,成绩显著;
4、对酒店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有实效的;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的;
6、在各种学习、竞赛中成绩优异;
7、其他应给予奖励的表现行为;
(三)销售业绩方面:
1、前台上门散客销售技巧出色,圆满完成散客销售任务,享受相应的散客提成;
2、能够与其他同事共同分享销售经验并取得较好成绩,给予一定奖金鼓励。
二、惩罚
(一)工作纪律方面:
a.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签“过失单”每次罚款5元,若当月重复违反同一项加倍处罚(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以此类推)。
1、不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系领带、佩戴店徽和铭牌;
2、头发、胡须、指甲过长或画浓妆,经部门检查不合格;
3、未经主管同意更改排班表;
4、请事假未出具书面假条,并逐级上交经理批准;
5、上班时间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6、在岗位上看书、看报、玩手机;
7、参加会议或培训迟到5分钟以内;
8、上班不讲普通话;
9、岗位卫生不合格;
b.违反以下任意一项,签“过失单”,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重复违反同一项,加倍处罚(第一次10元,第二次20元,第三次40元,以此类推)。
1、将食品带入自己岗位;
2、在岗位上吃零食;
3、串岗、脱岗10分钟以内;
4、不服从分配,顶撞领班级以上管理人员;
5、上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
6、开会或培训迟到五分钟以上;
7、当班扎堆聊天、干私活;
8、未经允许乘坐客梯,使用客用电话;
c.违反以下任意一项,每次罚款15元,当月内重复违反同一项,加倍处罚。
1、员工穿便装从大堂进出;
2、下班后在楼层逗留或未经允许进入客房与客人闲谈;
3、脱岗10分钟以上;
4、其他员工私拿客用品不加以制止或不报告;
5、管理人员不纠正违纪,视为放纵过失;
6、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轻微失职;
7、其他违纪,情节轻微略同;
d.违反以下任意一项,每次罚款20元,若当月重复违反同一项,加倍处罚。
1、管理人员失职,且造成影响;
2、为其他员工开门看电视(私开房门提供住宿,房费自付);
3、其他违纪,情节轻微略同。
e.其它违纪情况,视情节轻重给予较高金额罚款或各级警告、上报行政人事部、除名等行政处罚。
1、向客人索要物品(同时没收物品)或小费,违者罚款50元;
2、委托代打卡或代打卡,违者罚款50元;
3、挪用备用金,按挪用金额2倍处罚;
4、工作责任心不强,致使发生事故,给予口头警告;
5、工作时间吵嘴、打架,给予口头警告;
6、工作调动需绝对服从,先服从后讨论和反映是唯一的原则。数次不服从分配、不服从管理、自行其事,给予口头警告;
7、违反外事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给予口头警告;
8、未上交遗留物品及私自处理客人遗留物品,给予书面警告;
9、营私舞弊,利用岗位便利贪污,给予书面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10、私拿客用品,处以10倍以下罚款,但最低不低于2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
11、确有偷窃行为或与客人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造成恶劣影响,除名;
12、拒填过失单或拒绝纠正,加倍处理,直至除名;
13、由于责任心不强造成物品设备损坏后,应部分或全部赔偿;
14、请病假须持有省市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以及药费收据方才有效,若临时生病不能上班者,须在3小时内打电话或用其他方式请假,否则即为旷工;
15、弄虚作假,私开病历证明,记为旷工,并给予口头警告处分;
(二)服务与业务方面:
a.有下列表现之一者,签“过失单”每次罚款5元,若当月重复违反同一项加倍处罚(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以此类推)。
1、上班不查看交班本并签字确认,导致信息传达接收不畅引起工作失误;
2、行为举止不符合规范,不使用礼貌用语或微笑服务;
3、工作不仔细不按流程规范操作造成失误或损失(超出损失部分由个人承担)。
b.违反以下任意一项,签“过失单”,每次罚款10元,若当月重复违反同一项,加倍处罚,若造成超额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1、未经核对,将房卡交予他人,造成投诉或损失;
2、服务引起客人投诉(情节严重除外);
3、为客人结帐时未将押金单白联收回或未按财务规定办理押金单遗失手续。
c.违反以下任意一项,将处以20元及以上罚款,若造成超额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1、挂房账挂错;
2、自己疏忽double check in;
3、自己电脑工作号管理不当,被盗用并造成事故或损失;
4、check out后客人的.信用卡授权未使用,但未取消;
5、信用卡结帐double charge或多刷客人信用卡;
6、在经培训后,多次做帐错误,需要财务调帐;
7、工作失误造成冲帐;
8、未及时传送客人信息至公安旅业系统,或因疏忽导致公安旅业系统客人信息发送有误;
9、因操作不规范导致客人逃帐,无论消费收到与否;
10、受到客人严重投诉;
三、签单及罚款权限:
1、领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a.有给员工填“过失单”或“表扬单”的权利;
b.有奖励或罚款员工15元以内的权利;
2、主管级及以上管理人员:
a.有奖励或罚款员工30元以内的权利,但均需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才最终生效;
b.大堂副理有奖励或罚款员工50元以内的权利,但均需部门经理签字认可后才最终生效;c.超出50元以上的奖励或罚款由部门经理确认并须部门主管上级签字认可后生效。
为确保本酒店正常经营运作,酒店管理坚持奖惩分明、奖优 罚劣、奖勤罚懒,以激励为主,惩罚为辅的奖惩原则,以保证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得以贯彻执 行。
一、表扬(通报表扬)、奖励、嘉奖、晋级(提升)等四类,即甲、乙、丙、丁四类:甲为晋 级(提升)类,乙为嘉奖类,丙为奖励类,丁为表扬(通报表扬)类。 凡有员工符合奖励规定的,由有关部门填写一式三联《员工奖励/处分通知书》,在“奖 励”一栏中填写清楚员工获得奖励的原因和奖励方式,报行政人事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 执行。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给予1~50 分内的奖励。
1、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和酒店服务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2、在酒店节约原材料、能源和资金方面有显著成绩者。
3、工作任劳任怨,为宾客提供细致周到服务,多次受到宾客赞誉和表扬者。
4、在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5、被评为酒店年度、季度“优秀员工”或业务技能大赛获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酒 店争得荣誉者。
6、保护公共财产、防止和挽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酒店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者。
7、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在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酒店秩序方 面有突出贡献者。
8、为酒店科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酒店采纳者。 2
9、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10、其他应该给予奖励的。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公司在职员工
二、审批过程
由个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负责人确认后,由总经理最终审批。
三、主要内容(奖励和处罚)
1、对于有下列十个方面的有功员工,给予一次性奖励和经常性奖励:
1.1、对本厂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价值的意见建议,经审核评定,确能给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带来实际效益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2、为本厂研制、开发适合市场的新产品、新项目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3、为本厂产品打开市场销路,对产品销售增长做出积极贡献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4、为维护本厂利益,在对外经济活动中能一次性为公司节约资金3000元以上或换回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的,经核实确有其事,予以一次性奖励。
1.5、对提出并实施重大技术革新,经评定,确具有实用价值,能节约资金或提高效率的,节约物料或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予以一次性奖励。
1.6、为树立社会正气,企业形象,维护企业声誉,而身心受到伤害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7、为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或者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和本厂利益免受重在损失的,予以一次性奖励。
1.8、在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提高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予以一次性或经常性奖励;
一次性奖励分为记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奖金最低不少于100元,最高不封顶。经常性奖励以发给奖金体现,奖金最低不小于50元,最高为1000元。
2、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开除。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2.1、 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日志,检验记录表有错误或漏记的,衣着不整,工作未穿工作服或佩戴工作证。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2、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上班时睡觉、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
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2.3、 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20-100元的罚款;
(1) 旷工一天的;
(2) 谎报虚报考勤的;
(3) 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 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 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 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 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 有损害本厂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
害本厂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 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
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 占用、挪用本厂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2.4、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辞退、开除的行政处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送交公交、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厂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
(4)擅自挪用本厂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厂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
(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厂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厂、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厂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
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奖惩制度相关文章:
1.酒店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奖励的目的在于既要使员工得到心理及物质上的满足,又要达到激励员工勤恳工作,奋发向上,争取更好业绩的目的。
第二条 惩戒的目的在于既要促使员工达到并保持应有的工作水准,又要保障酒店和员工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章 奖惩的原则
第三条 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包括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工作目标(承包指标)和临时工作任务。
第四条 员工的表现只有较大地超过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才能够给予奖励。
第五条 员工的表现达不到酒店对员工的基本要求,根据情节不同,均要给予相应惩戒。
第六条 记过(不含)以上处分必须征得酒店工会同意方可办理。
第七条 处罚和过失单必须知达本人,本人有向上级及工会申诉的权利。
第八条 该罚不罚护短的管理人员可以由人事部提出处罚,下达责任过失单。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为了严肃厂规厂纪,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处罚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养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三条通过对员工奖善罚恶起到引导企业文化发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章 员工处罚
第五条 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第六条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个等级。
第七条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罚款:
1、不服从班组长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逊;
2、无故不支持其他部门工作;
3、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4、在公司内衣冠不整者(具体标准详见《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5、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6、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7、拈花惹草,破坏公司绿化;
8、随意串岗;
9、上班时间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10、上班时间上与业务无关的网站、上网聊天、上班玩游戏;
11、在生产现场接待私客。
12、未经允许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
13、车辆不放入车棚,不听从门卫劝阻,随意摆放;
14、违反就餐规定,随意插队;
15、剩饭菜随意倒;
16、上班时间公话聊天;
17、上班时间吃零食;
18、车间内产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
19、下班前没有将工作场地打扫干净;
20、下班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离开;
第八条犯有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但是有下列行为者,可以免予处罚:
1、事后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积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
2、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得到对方原谅的;
3、积极揭发同犯人员者;
第九条严重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不服从安排,恐吓领导;
2、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
3、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接待人员没有阻止外客在禁烟区吸烟的;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私自在生产现场动用明火;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在公司内喝酒;
6、未经允许,私自移动灭火器材或将灭火器材改作它用;
7、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和发展的谣言;
8、遗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赔偿;
9、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之一,在处罚通知开出三天之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10、连续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1、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犯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相互包庇者;
第十条记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1、聚众闹事,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2、在公司内部赌博;
3、伤风败俗,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有伤风化之行为,影响公司形象;
4、无论在公司内外,从事不当行为,有损公司形象;
5、出言不当,得罪客户;
6、向新员工灌输不当信息,故意诋毁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范围内打架闹事;
8、犯有第九条第1、5、6、7项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9、犯有第九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条记大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
1、在公司内对骂、打架;
2、故意损坏公司生产设备、办公用具;
3、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带出公司;
4、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配比、配方等数据转告他人或将记录相关数据的文件资料、表单等转告他人员;
5、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设计图纸等带出公司;
6、未经允许,私自透露客户信息及各种材料、产成品价格;
7、犯有第十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条辞退。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安排,殴打领导;
2、私自将公司财物带出厂门,盗窃公司财物;
3、第七至十二条各项规定,连续违反三次;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公司内喝酒;
6、购买变质大米、蔬菜,导致员工食物中毒;
7、对处罚不满,投毒、纵火报复;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伪造学历、操作证书及其它证件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工作;
10、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第四章 员工奖励
第十三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晋级五类。
第十三条 嘉奖。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堪为楷模;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实践;
4、维护公司形象,主动劝止他人的违规行为;
5、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
6、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获得高一级学历或取得某项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7、全年无缺勤,无其它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 记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保质完成;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4、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适时实施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5、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
第十四条 记大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大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主动与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
3、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
4、 改善生产设备,能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
5、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6、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十五条 奖金。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奖励: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过科技创新小组讨论,确能实施,并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办业务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为公司节省开支;
4、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使公司免遭损失;
5、不畏强敌,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抢救公司财物;
7、改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效益显著;
8、员工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第十六条晋级。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1、记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2、记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3、在业务改进、机械故障预防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4、改善生产设备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第五章 权责
第十七条
第十八条 有关考勤方面的规定一律按照《考勤管理规定》执行 。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有限公司所有。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为了加强与规范前厅管理,切实把前厅服务提升到一个新水平,充分体现奖罚分明的原则,制定制度如下:
一、奖励制度
1.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给酒店带来较好效益者,奖励50元;
2.改善经营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3.为宾客提供最佳服务,屡受宾客表扬,为酒店赢得良好声誉,或收到客人表扬信,每次奖励20元;酒店总经理及其他部门经理表扬,视情况奖励10—20元;
4修旧利废、降低成本费用做出显著成绩者,奖励50元;
5.保护酒店财产,保护宾客及同事安全,发现并排除重大隐患,防止重大事故者,奖励50元;
6忠于职守,自觉奉献,表现突出者,奖励50元;
7.拾金不昧者,视情况奖励10--50元;
8.为维护酒店利益,忍受羞辱,承受委屈者,视情况奖励10--50元;
9.会员卡部门月销售冠军,奖励100元;
10.每月微笑之星奖励20元;
二,惩罚制度
1、提前十分钟到岗,要求仪容仪表符合酒店规定,女员工化淡汝、工服整洁、皮鞋光亮,工服不清洁、褶皱、破损、掉扣未及时更换或修补;每违反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早退一次超过5分钟罚款10元,以此类推,半个小时按旷工半天,一个小时按旷工1天;
3、未经批准,擅自离岗、串岗者、让前台出现空岗状态者,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4、当值时扎堆聊天、串岗串位,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5、当值时吃东西、唱歌曲、吹口哨、叉腰、插口袋、倚墙靠物、化妆、嬉笑打闹、挖鼻、剔牙、高声喧哗、打响指、剪指甲等;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6、卫生工作必须一班一清,主管将班前检查一次卫生、交接班时再检查一次,如检查两次均不合格,当班人员每人罚款10元;
7、当值时不准带情绪上班,班中不准行为懒散、动作缓慢、无精打采,唉声叹气,要为客人提供微笑服务,不可在前台内吃东西、看报纸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8、非当班时间不得在前台逗留,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9、客经过时必须要有问候语,采取站立式服务,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0、接听电话及对讲机使用时,必须使用规范用语:“请字当头,谢字不离口”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1、每班次交接必须按《交接班流程》严格执行,15:50参加部门交班会,重要事件及需跟进事宜需详细交班,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12、前台所有备用金必须存放于收银抽屉内,不得外露或外借并交接清楚,每违反一次罚款10-200元;
13、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部门下达的任务,如前台接待未及时上传公安系统,每间房处罚5元,前台收银未及时退出公安系统,每间房5元;
14、每班次必须清点房卡,将房卡数量记录清楚,如有遗失,照价赔偿,责任到人,若有未点卡班次每人处罚10元
15、前台所有备用钥匙及大副卡,外借需登记,未按要求登记者,每次处罚5—10元;若出现钥匙遗失现象,责任到人;
16、代客发快递,按客人要求将快递发出后,需告知客人单号并将快递单底联存放在专用袋内,以备查询,未按要求保存者,每次处罚5—10元;
17、所有前台单据未按要求填写完整,或名称、数字、日期等出错,每次处罚5—10元;
18、为客人开发票,单位名称或金额出错,每次处罚5—10元,若无法退票,多余税金或因此次失误造成的其他费用,一律由出错者承担;
19、不得私自调班,如果确有需要必须事前向上级说明,不得私自在排班表上更改,每人每月调班不得超过三次,如果私自调换班,对双方当事人每人罚款10元;
20、做好住客房及各旅行团队、协议单位的叫醒服务工作及电话服务,如未及时为客服务者,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1、不得使用前台电话拨打私人电话,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2、不使用服务敬语,怠慢宾客,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3、前台每位员工都有责任维持大堂卫生及整洁,大堂卫生必须时刻保持整洁干净,如有纸屑、果皮、烟头、杂物等;必须通知PA员工马上清理,特别是烟灰缸内不得有杂物烟头等,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4、因事因病缺席每周四部门例会,未能及时请假的,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5、无故或借故不参加部门或酒店组织的培训及会议,每违反一次罚款10元;
26、在培训课上随意交谈、打闹、不专心听讲或考试作弊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7、当值人员手机必须调成振动或静音,当班时佩戴的手机不得裸露工作服之外,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28、当班私自会客或在客人面前用私人电话,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29、当班时在寝室或其他区域休息娱乐,每发现一次罚款20元;
30、前台工作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办理预订、入住手续,熟悉协议价格及挂帐单位有效签单人,每出现一次失误,引起客投诉者,罚款30元;
31、不遵守岗位责任制,违反操作规程和服务程序,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32、工作、服务、卫生未能达到规定标准,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33、嘲讽或模仿客人动作、推诿或拒绝其它部门正当要求者,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200元不等;
34、上班时间抽烟者,拨打私人电话或使用电话聊天者,每违反一次罚款20元;
35、非前台人员,不得进入总台,如发现有外人逗留,当班次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36、前台及总机房内,外网电脑除上传公安系统,使用订房中心,及为客人查询相关资料外,不做它用,发现当班期间上QQ,淘宝等,每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扣罚10--100元不等;
37、严格准确的交接班,如由于交接班不清楚或未交班,导致客人不满的对当班人罚款10元,如出现客人重大投诉,当事人罚款50元;
38、前厅部人员严格按工作流程为客人提供服务,杜绝拒绝给客人提供服务,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39、接营销部的预定通知单时,要做到准确无误,系统内预定信息与预订单内一致,临时接到更改通知需备注清楚,并跟进营销员候补预定更改单,如因个人接单不清导致房间超额预订或闲置,每违反一次罚款50元;
40、前厅各岗如被酒店、值班经理、及其他部门投诉或客人投诉,追查责任到个人,一经查实,按情节轻重扣罚20--200元不等;
41、顶撞上级,没有责任心和执行力差,视情节轻重予以100—200元罚款或开除处理;
三、执行方式
1、违反条例时,以现金处罚进行,由部门开取罚款单,并请主管与当事人在罚款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当事人如拒绝签字,主管核查属实此罚单生效。
2、受到表扬奖励时,以现金奖励进行,由主管与当事人在奖励记录上双方签字确认。
3、罚金(奖金)以现金的形式交纳。
四、补充内容
1、本规定需不断的.完善,在日常工作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删,需大家多提建议。
2、在日常工作中,相互监督,不断的提高服务水平,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3、本规定是评选“优秀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的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