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规章制度集合(通用2篇)
一、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定于每月第一周召开。会议主要的内容以研究、部署、落实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为主。
二、消防安全例会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主持,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记录归档。
三、会议听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有关消防情况的通报,研究分析本场所消防安全形势,对有关重点、难点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阶段的工作。
四、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召开的专题会议纪要或决议,应报送当地主管部门,并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
五、本场所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发生后应召开专门会议,分析、查找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一、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并做好台帐工作。
二、检查中发现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消除隐患;不能当场消除的,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负责人,并记录存档。
三、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1、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
2、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
4、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
7、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
8、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9、厨房所放置的煤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10、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职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