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请假制度集锦(精选16篇)
为加强学生组织纪律,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制定如下制度。
一、奖惩制度
第一条 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体育锻炼、文体活动等某一方面突出的学生,分别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或其他单项称号。
第二条 奖励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
方式有:
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嘉奖、发给奖状、证书、奖品;
“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文明之星”事迹材料载入***。
第三条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处分有:
①警告
②严重警告
③记过
④记大过
⑤留校察看
⑥勒令退学
⑦开除学籍。
第四条 对第三条中除开除学籍处分外,受其他处分一年内有显著进步或立功者,个人申请可撤消处分,经教育不改者报市教委批准开除学籍。
二、 考勤制度
第五条 学生要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上课、自习、劳动、政治学习、班团活动、集会、两操都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处。
第六条 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凡需请假一节课者,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必须经班主任批准;请假一天以上者由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请假原则上不超过三天(一次性)。请假必须由家长或医院出示请假条或证明,假期完毕,按时返校,且应及时销假。
第七条 必须按学校规定时间到校或离校,否则以迟到早退论处,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半小时以内)折算旷课一节。
第八条 全期累计旷课两天(14节),给予警告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三天,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五天,给予记过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七天,给予记大过处分;全期累计旷课九天,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给予勒令退学处分;十五天以上给予处分勒令转学。
三、课堂制度
第九条 课堂是教师授课、学生学习的主要场地,全体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自觉维护课堂秩序。
第十条 集中精力,认真听课、作笔记,不得讲小话,做小动作或上甲课做乙事,不得看其他外书籍。
第十一条 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或缺课,否则按第七条处理,因故迟到或早退,必须征得任课老师同意,方可走出教室,进教室必须报告。
第十二条 尊敬老师,讲礼貌,上下课教师进出教室,学生必须全体起立,课堂提问或作答,必须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能起立提问或作答。
第十三条 学生进入学校、教室,必须注意仪表整洁,不得穿拖鞋、背心、裤,不得抹口红,涂指甲油和纹身,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佩戴各种“吉祥物”,不得穿高跟鞋,体育课不能穿皮鞋。
四、课余制度
第十四条 课余休息不得在教室内或走廊上大喊大叫,无特殊情况不能随便进入老师办公室,因故进入必须征得老师同意,报告后方可进入。
第十五条 来校或回家路上,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安全,骑自行车必须礼让三先,不得在路上逗留,不得进入“两室三厅”。
第十六条 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不得打架、吵闹,且纠集社会青年寻衅闹事、影响教育秩序者,一律从严处置或移交派出所处理。
1、执行教学法规,严格按课表上课,必须按教案授课,严禁无教案上课。未经批准不得私自调课、缺课。
2、预备铃响后,任课教师愉快地站在教室门口,关注每个学生。若发现有缺课学生,及对与班主任联系。上课铃响后,教师精神抖擞,面带微笑走进教室,亲切地招呼“同学们好”,学生们齐说“老师好”,教师再微笑着说“请坐下”。
3、每节课开始,老师都用简洁语言等有效形式组织教学,让学生注意力集中。
4、老师用普通话讲课,声音响亮,语言简洁;板书工整,有条理;能灵活运用多媒体设备。
5、严禁教师带茶杯、手机进课堂,着装整洁、端庄,不坐着上课,不随便离开课堂。
6、课堂上如发现学生不遵守纪律,教师可采取目光示意、语言警告等形式,巧妙地处理偶发事件,严禁让学生停课或外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7、每节课都必须当堂完成作业,下课前交作业本,立即由科代表送办公室。
8、按时下课,下课铃响后,班长喊“起立”,老师亲切地招呼“同学们再见”。
一、四大纪律
1、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唆使校外人员来校殴打学生,严禁打群架。
2、不准下河下塘洗澡。
3、不准谈情说爱。
4、不准进“两室三厅”、网吧等有害于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
二、公德规范
1、同学之间要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团结和睦;对待同学要有平等意识,要有爱心,要有豁达的心胸。
2、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爱护弟妹,严于律已,平等待人。
3、尊重别人的人格,不随便拿他人的东西。
4、拾金不昧,捡到他人钱物要主动交还失主或学校。
5、爱护公物,爱护环境,不攀枝折花,损坏公物要主动赔偿。
6、不要随便进入他人班教室、寝室或教工住房、办公场所,如需进入,须经允许。办完事后立即离开。
7、参加升国旗,学生集会等活动要认真、严肃、守纪,不能讲小话、迟到、缺席。
8、服饰整洁,举止端庄,谈吐文雅,爱清洁,讲卫生,讲文明,有礼貌。
三、学习纪律
1、上课认真听讲,不准看与所学课程无关的书籍,不准讲小话,不准打瞌睡,不准搞小动作。
2、讲文明,有礼貌,尊敬老师,不准干扰老师上课和同学学习,在教室和其他庄严场所不准穿背心,穿拖鞋。
3、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有事必须请假,请假须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批准后交班干部转交查堂老师。请假在5天以上必须经教导处批准,10天以上由校长室审批,请假在45天以上应办理休学手续。
4、星期六、星期天,要按照教务处的安排分别参加活动,不得任意离校,有事必须请假。凡是在教室的同学必须保持安静,认真看书学习。
5、努力提高学业成绩,以扎实的基础迎接会考和高考。会考必须合格,否则不予毕业,不准参加高考报名。
6、遵守考试纪律,杜绝一切舞弊行为。
四、体育锻炼要求
1、认真贯彻《中学体育工作条例》,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2、认真上好体育课,严格按体育老师的要求积极参加锻炼。为许穿拖鞋、皮鞋上体育课。
3、认真做好晨操、课间操、眼保健操。集合要快,队伍要整齐,做操时动作要规范一致,不许讲小话,做操完毕应按体育老师的指令有秩序地退场。
4、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各班的群体活动要按体育老师安排的内容认真完成。
5、自觉参加适合个人特长的体育锻炼。
6、自觉参加体育测试,保证合格,力争达标。
五、学习、生活常规
1、课堂纪律
(1)闻预备铃,必须迅速,安静地进教室就座,把当堂需要的学习用品放在桌子的左角,坐端正。
(2)上下课时,由值日生喊“起立”、“敬礼”,等老师回礼后喊“坐下”或“下课”。
(3)服装整洁,夏天不准穿背心、拖鞋进教室上课,姿势端正,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或认真做作业,不准讲小话,做小动作,发言要先举手,回答问题必须起立,不得随便插嘴或上甲课做乙事。
(4)上体育课,须在预备铃时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整队,集合要做到快、静、齐,不得穿皮鞋、高跟鞋、拖鞋上体育课,要刻苦锻炼,不得躲阳躲风,爱护体育器材。
(5)上课迟到者,须经老师允许,才能进教室入座。
(6)自习课不得随便出入教室,不准任意离开座位,要保持教室肃静,不得高声谈笑。
2、寝室纪律:
(1)除三厂一所及水口村的子弟外,所有同学都必须在校住宿,不允许在校租房住宿,违者严肃处理。
(2)非经学生处和双方班主任认可,不得到他班住宿。
(3)必须按时就寝,熄灯点响后,应保持安静,不允许大声吵闹,就寝时间不允许在外逗留。
(4)就寝后关好门窗,起床后,要落好锁,注意安全,谨防失盗。
(5)不准私自留客住宿,不准在寝室生火、接电线、装电炉。
(6)按时起床,不睡懒觉,也不要求提前起床,以免干扰他人休息。
(7)寝室是文明的窗口,要注意保持宿舍干净、整洁,地面要每天打扫,衣服被褥要勤洗勤换,摆放整齐。要爱护公物和他人用品。
(8)同室学友应互相关心,彼此照顾,互相谅解,团结一致,共创文明寝室。
3、文明就餐公约
(1)住校学生必须到学生食堂开固定餐,不经学校同意,不准在校外饭店包餐,更不允许开流动餐。
(2)按时就餐,不提前进食堂或在食堂附近等候开餐。也不故意拖拉,超过开餐的时间。
(3)进入餐厅,要自觉购买饭菜,创造一种文明的环境,不得插队、起哄、敲碗。不离席,不讲话,不准随便端饭出食堂。
(4)必须在餐厅集中就餐,做到三不掉(不掉饭,不掉菜,不掉汤)。
(5)节约和爱惜粮食,剩菜剩饭要倒在规定的地方。
(6)讲究用餐卫生和环境卫生,饭后每班要安排人员把桌面、地面打扫干净。
4、卫生制度
(1)教室、寝室及公共区卫生,坚持每天早晨一小扫,每周星期五下午一大扫。
(2)不准随便吐痰,不准乱丢果皮、纸屑,不准乱倒垃圾,不准把吃不完的饭菜乱倒,把吃不完成的馒头乱丢。不准用粉笔到处乱写乱画。
(3)注意学习卫生,看书写字坐端正,胸部离桌子一寸远,看书眼睛离书本一尺远。不在走路、坐车时看书,不躺着看书。
(4)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四不;即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不吃腐烂食物,不喝生水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大小便。
(5)教室必须经常保持干净,课桌、讲台、电教设备要摆设整齐,不在黑板和墙壁上乱写乱画。
(6)寝室内务整理做到五条线:铺盖整洁一条线,衣服脸帕一条线,鞋子摆放一条线,水桶整齐一条线,严禁在寝室吃饭。
六、学生考勤制度
1、有病或有事要请假,事假必须有家长证明,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教导处审批,一周以上由主管教学的校长审批。回校要及时销假,未经请假离校或假满不来校者,作旷课处理。
2、遵守休息制度,如有五次迟到、早退或每次迟到、早退20分钟以上者,记旷课一节;缺一次早自习记旷课一节,缺一次晚自习记旷课两节;旷课超过十节以上者,则要受纪律处分。
七、考试纪律
1、考试时间一律不准请事假,如请病假,必须持医院证明和家长的请假条。
2、考试时,学生要按既定座位号对号入座,不准擅自调换座位;考前十分钟预备铃,要作好考前准备(考数学时要带好圆规、直尺、三角板);开始考试一刻钟后未入场者,不准入场,作缺考处理。
3、考场内要保持安静,不准随便走动,不准交头接耳、交换试卷、挟带和偷看别人试卷等,凡舞弊的,一经查明,除试卷作废处理外,分别根据情节和态度给予教育和纪律处分,期末不得评为三好学生和其他荣誉称号。
4、考试时课桌上不得放课本、笔记,除试题字迹不清可以举手发问外,一律不得提出询问。
5、不得用铅笔或红色笔答卷,要首先写好班次、学号和姓名。字迹要工整,答卷的款式、规格和标点符号,都要符号要求;卷面要整洁,不合要求的要扣分(一般扣3~5分)。
6、考生接到考卷后,要先看清题意;答题时,要沉着冷静;交卷前要仔细检查,防止遗漏和出差错。
7、开考30分钟之内(以口哨为信号)不得离开考场;交卷后要立即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高声谈笑;如不接受教育,要适当扣除当堂考试科目的分数;闻下课铃声立即起立,让监考老师下位验收试卷后再出考场。
8、无故不参加考试,作缺考论处(缺考者一律记零分)。
八、公物管理与赔偿制度
1、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对学校的一切公物,如图书、仪器、门窗、电化教学设备、体育器材等,不得私自拿走和破坏。
2、教室里的课桌、凳子、清洁工具、黑板及门窗玻璃等设备,各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如有人损坏或遗失,必须查明原则,分清责任,照价赔偿或加倍处罚。
3、不准攀登树木,采枝摘花。
4、损坏公物者,视情节轻重,除批评教育外,还需照价赔偿。对有意破坏公物或态度不好的,除按学校奖罚条例处分外,还要加倍赔偿。
5、对于各教室内损坏或遗失的公物,一经查出,由个人负责,没有查出,由各班集体负责赔偿。
6、赔偿和罚款价格由总务处根据当时价格酌情处理。
九、文明礼貌公约
1、服装要整洁,要求做到帽子戴正,纽扣扣好,鞋带系紧,不穿背心或拖鞋进教室。
2、看见老师、同学要问好,与老师分别时要说“再见”,得到别人的帮助,借了别人的东西应该说“谢谢”。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应该说“对不起”,弄坏了别人的东西,应该道歉或赔偿。
3、不吹口哨,不说下流话,不做下流动作。
4、要尊重老师,不对老师评头品足,不给老师起外号,不准背后讲老师的坏话。当老师对自己进行思想教育时,要虚心听取老师的意见。
5、对同学要团结友爱,不欺侮小同学、女同学。
6、进办公室应喊“报告”,经老师允许后方得入内。不乱翻老师的东西。
十、学生奖惩办法
(一)奖励
为了加强正面激励,树立先进典型,决定对德、智、体全面发展,能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成绩优异的个人或集体进行奖励。
1、奖励种类:口头表扬,通报表扬,颁发奖状、奖品、资金,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等光荣称号。
2、奖励条件:
(1)凡政治思想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五讲、四美、三热爱”和“学雷锋,树新风”以及一切政治活动中表现出色,期评成绩各科及格,平均成绩初中80分以上、高中75分以上、体育劳动成绩良好以上者,授予“三好学生”的光荣称号。
(2)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工作,热心公务,坚持原则,主持公道的干部授予“优秀学生干部”的光荣称号。
(3)凡遵守团章,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起模范作用的团员,授予“优秀团员”称号。
(4)认真执行团的决议,坚持开展团队活动,积极做好团内外青年的思想工作,成绩优异的团支部,授予“优秀团支部”的光荣称号。
(5)凡学风好,纪律好,团结好,卫生好,劳动好,锻炼好;及格率,达标率,后进学生转化率成绩显著的班级,授予“先进班集体”的光荣称号。
(二)处分
为了保证“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以及各项政治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决定对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处分。
处分种类: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
对受前四种处分的学生,经过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者,可经本人申请,小组评议、班主任同意、学校行政会批准撤销其处分,但处分时间不得少于十周。
1、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的处分:
A、旷课十节以上;
B、无故缺交作业十五次以上;
C、住宿生未经请假外出住宿三晚以上;
D、首先开口骂人引起口角纠纷;
E、吸烟喝酒;F劳动旷工或偷工减料;
G、破坏环境卫生,破坏学校绿化;
H、严重浪费粮食不听劝告;
I、多次违反各项常规,经教育不必影响不好者。
凡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分别给予记过、留校察看的处分,情节严重影响很坏者,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A、对师长和职工有严重侮辱行为;
B、旷课20节以上或缺交作业三十次以上;
C、首先动手打人伤人;
D、赌博、谈情说爱、看黄色的书刊;
E、偷摸盗窃;
F、严重损坏公物;
G、在教室、寝室、树木草丛中生火酿成灾祸;
H、拆毁学校围墙;
I、在校外违反交通规则、破坏公共秩序,影响极坏或私自下河下塘洗澡;
J、多次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屡教不改影响极坏者。
决定上述各类处分时,必须做到两点:第一、看其错误的性质和影响;第二、看学生本人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和改正错误的决心。决定对学生的处分,必须由班主任申报材料,学生处、保卫处集体讨论,报请校长室或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开除学籍的处分,由学校申报材料,经县教委批准执行。一切处分决定均应截入***。
(三)考查办法
为了使考查经常化、制度化、做到奖惩分明,决定采取以下几种主要考查方法。
1、建立班主任责任制。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班主任昼固定不变,使其对学生的全面工作负责到底。要求班主任每学期对每个学生至少进行3~5次谈话,搞1~2次家访或书信联系,写一次操行评语。印制班主任手册,让班主任分门别类记载学生情况,为思想教育积累素材。
2、对学生的纪律、卫生、文体、劳动分别建立检查制度,检查早晚自习、早操、课间操、眼保健操、食堂、寝室纪律、环境区卫生和劳动场地等情况,逐日登记,定类记分,按时公布成绩,此项工作分别由学生处、教务处、体育组、医务室和总务处确定一位同志负责管理,各班所得分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的重要依据。
3、建立民主评定制度。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定,对评出的典型应及时进行表扬或批评,被表扬或批评的学生,都须将情况记入学生手册,装入***。
4、建立学年评优制度。每学年第二期,全校开展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先进团支部”、“先进班集体”活动,并分别颁发奖状、奖品、奖章、证书和给家长送“喜报”。
5、建立健全***。学生从入学起,将其操行评语、学习成绩、健康卡片和奖罚情况逐期截入档案。
6、学生处、教务处、团委会要加强学生管理,并根据具体形势、具体情况适时对学生管理制度进行修改,使学生管理制度不断发展,更加完善。
一、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按实际打考勤并做好班前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迟到5分钟以上扣1元,30分钟以上扣10元,早退1次扣5元,一个月内3次迟到或3次早退取消当月出勤工资。
二、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事假半天扣15元,一天扣30元,连续3天以上每天35元计并扣除当月出勤奖;病假半天扣10元,一天扣20元,连续3天以上每天25元计,5天以上30元计。一学期内超过一天以上的不连续的事假则扣除本人当月平均每日工资(病假则扣除80%),从所扣工资补50%给配班人员。
四、班上有人请假时由共班人员完成班上工作,所扣请假人员工资80%给配班人员,请假人刚好轮到值中午班将加扣5元给值班者。
五、产假为2个月领基本工资,婚假为一个星期,丧假为3天。
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等“五项管理”文件要求。(课外读物承载着重要育人功能,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范围:
是指除教材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的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成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由潘海澜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阮喆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图书馆馆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依照相关规定,管理小组成员严格把关,禁止以下类型读物进校:
(一)非法图书
1.违反《宪法》《刑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有关规定的侵权,盗版等非法图书。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包括下列内容的图书:
(1)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4)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视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5)宣扬邪教、迷信的;
(6)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宣扬淫秽、赌博、恐怖、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和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图书。
4.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图书。
5.非正规渠道进口的境外图书。
6.假借和伪称名人和外国人名义出版的伪书。
7.有关部门明令停止流通的图书
(二)不适宜图书
1.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
2.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存在偏差的;
3.宣扬狭隘民族主义和种族主义的;
4.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5.科学概念、原理等出现明显错误的;
6.不适合中学生心智发展水平、认知理解能力的(教师用书除外);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格调低下、思想内容不健康的,含有恐怖、残酷、色情等内容的。
三、完善长效机制
(一)图书馆馆配藏书
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原则,新增馆配图书目录需提交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审核,把好图书馆新增图书入口关;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做为馆藏,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二)学生自有课外读物
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自有课外读物,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庭藏图书进行排査,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及时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三)其他
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任何个人和部门不组织任何学生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考核,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的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一、依据:
1、本校《阳江市第一中学学生奖惩条例》第八条第4点“学生携带之物品足以影响学生专心学习或干扰教学活动进行者,教师或学校得暂时保管,必要时得通知家长或监护人领回。”
2、本校学生奖惩考察实施要点及生活辅导实施需要。
二、目的:
为维护教师课堂教学品质及学生生活秩序管理,增进学生有效学习,并使学生放学后方便与家长联络,特定本办法。
三、手机使用规范:
1、教学区域或休息时间,学生需将手机关机,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机。确有需要,可使用学校办公电话或公用电话。
2、非必要请尽量不要携带手机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扰。
3、请勿携带价值昂贵手机到校,以免遭窃衍生困扰。
4、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5、学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个手机号码,学生更换手机号码,须重新申请。
四、惩戒办法:
1、未申请被查获者,记小过一次,手机(含卡,下同)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2、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警告一次。
3、第二次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学期结束并记小过一次。
4、第三次违反使用规范第一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并记大过一次。
5、违反使用规范第四条,取消申请携带手机到校权益一个学期,手机没收,考试成绩零分计算,全校通报,并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之处分,手机由政教处暂时保管至高考结束后由家长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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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顺一中学生考勤、请假制度
为规范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安全,特制订本制度,要求全体师生遵照执行。
一、考勤
1、学校对学生实行全食宿,24小时全封闭管理,学生必须遵守学校规定,按时到校上课,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课、住宿者,应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勤者作旷课论。
2、每班设立点名册,每节课(包括上课或课程表安排的自习、劳动课、晚自习)均应由任课教师(或考勤员)点名登记。每节课预备钟响后,值周班干检查该节课本班出勤情况,上课钟响后,值周班干向任课老师报告出勤情况。科任老师应及时将出勤异常情况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每天掌握本班学生出勤情况,对旷课、迟到、早退的学生,及时查明原因,与家长配合进行教育。
3、考勤员每周统计,于下周星期一早上把经班主任签阅的考勤情况统计表交教务处,星期三上午考勤员取回统计表,在班每周公布一次。学期结束时,需由班主任将学生考勤情况填入学生手册,向家长汇报,对全勤学生学校给予鼓励。
4、无故旷课的学生,一学期旷课累计六十节者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一百节者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一百五十节者,作自动退学处理,并通知家长。
二、请假
1、学生因病因事请假,须先到班主任处申诉请假理由,填写“学生离校请假条”并按权限审批。急病或特殊情况无法回校办理请假手续的,需打电话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回校时按门卫要求登记,回校两天内凭班主任开具的补假单到德育处办理补假手续。班主任应及时将学生电话请假情况通知舍务老师。
2、请假经批准后,持“学生离校请假条”先到舍务老师处签字备案再交给门卫方可离校。
3、禁止班主任给门卫打电话让学生离校;禁止家长带没办好离校手续的学生离校;因特殊情况(突发伤病等)无法向班主任请假的,可找校医、舍务老师或其他老师带学生到门卫处进行登记离校,并由老师签名确认,或由门卫主动打电话给班级主任征得班级主任同意后门卫才可放行。
4、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审批,请假三天以上至一周以内的,经班主任提出意见,由教务处审批,请假一周以上的,班主任和教务处提出意见,由校长审批。
5、凡学生请假不在学校住宿的须由班主任或该生到舍务老师处备案。
6、有慢性病不能坚持学习的学生凭医院证明申请休学一年,休学期满后,应回校办理复学手续,经医院证明因病未愈不宜复学者,可继续休学一年。请事假超过一个学期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应予休学。
7、销假:学生提前返校或假满回校,应带备家长证明及时向班主任及舍务老师销假。
1、上课预备铃响后,学生停止讲话,禁止走动,书本和文具放在课桌的左(右)上角,端坐座位上,静候老师上课。
2、上课铃响后,班长喊“起立”,老师亲切地招呼“同学们好”,同学们一起有礼貌地应答“老师好”,老师微笑着说“请坐下”,学生方可坐下。
3、严格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带手机、MP3等进课堂,课上不喝茶,不吃零食,不做小动作,不随便讲话,不妨碍他人学习,不擅自离开座位。
4、课上集中注意力,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5、认真独立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要求书写工整,不抄袭,真正做到“堂堂清”。
6、尊重老师,服从老师的教导,不得在课堂上与老师顶撞。
7、认真做好眼保健操,要求动作准确,真正达到保健的目的.。
8、成绩优异的学生在课堂上经老师批准后,可以超前自学,看与本科目相关的其他竞赛类书籍,但不得讲话或干其他影响别人学习的事情。
9、下课铃响后,班长喊“起立”,教师亲切地招呼“同学们再见”,同学们齐呼“老师再见”,尽量让老师先走出教室。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指导、规范学生请假管理工作。
第二条学生要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第二章考勤
第三条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宿舍就寝、上课、自习、劳动、军训、课外活动和*等均实行考勤。
第四条学生考勤由值班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值班教师应督促考勤班长将上课迟到、缺勤的学生和不按时就寝的学生登记在册并签字确认,对于无故不到的学生,值班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考勤班长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每周将考勤登记汇总交到年级组,由年级统计出勤情况,并记录入学生电子档案。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并把学生出勤情况及时记录在《学生成长手册》。
第三章请假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五条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三联单),要说明请假原因或附上相关证明,请假时间需准确到某时某分,然后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请假条应包括: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条必须由值班教师签字审批。请假条一式三联,第一联学生请假申请联,由班主任做存根;第二联学生离校放行联,作为学生离校时校警核对的依据,交门卫值班室存档;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联,作为学生返校的依据,并凭此联到班主任处消假。
第六条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至六天由班主任签意见,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七天至一个月,由班主任、年级组长签意见,报政教处批准;超过一个月由教务处审批办理休学手续,并报校长室,由校长室报市教育局备案。如果要申请续假,则申请续假的时间与原请假时间合并计算,批准权限同上。
第七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确具有充足理由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八条学生因病请假须申请,有条件的须持有家长证明。请假超四周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第九条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特殊情况可告知有关教师或班干部),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一条一学期中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总学习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因慢性病或住院请假时间较长而需要休学的,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持医生证明并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能保留学籍,病愈经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复查批准后,方可复学。
第十二条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每天按旷课8节计。
第四章学生离校
第十三条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疾病需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或教师同意,在班主任或教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凭班主任或教师签字的放行条离校。
第十四条学生获准请假后,不能在宿舍或教室等校内场所逗留,必须由家长或代理监护人即时领回。
第十五条学生凭离校放行条到门卫值班室办理离校手续,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要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接受检查并做好登记后,方可领取学生离校,学生不得单独离校。离校放行条交由校警值班室存档。
第五章学生返校
第十六条学生请假期满回校时,必须向校警值班室报到并出示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经批准后方能进校。
第十七条学生凭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向班主任报到并消假,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交由班主任存档。
本办法自2x年5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江阳市第一中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校风、学风建设,营造优良学习和生活环境,参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以指导、规范学生请假管理工作。
第二条 学生要按时上课,按时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集体活动。不得旷课,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凡因公、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学习或学校规定参加的集体活动的,应事先办好请假手续。
第二章 考 勤
第三条 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宿舍就寝、上课、自习、劳动、军训、课外活动和集会等均实行考勤。
第四条 学生考勤由值班教师负责,考勤班长执行。值班教师应督促考勤班长将上课迟到、缺勤的学生和不按时就寝的学生登记在册并签字确认,对于无故不到的学生,值班教师应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考勤班长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每周将考勤登记汇总交到年级组,由年级统计出勤情况,并记录入学生电子档案。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并把学生出勤情况及时记录在《学生成长手册》。
第三章 请假申请与审批程序
第五条 请假程序:学生请假须事先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三联单),要说明请假原因或附上相关证明,请假时间需准确到某时某分,然后由本人按批假权限办理审批手续。
请假条应包括: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条必须由值班教师签字审批。请假条一式三联,第一联学生请假申请联,由班主任做存根;第二联学生离校放行联,作为学生离校时校警核对的依据,交门卫值班室存档;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联,作为学生返校的依据,并凭此联到班主任处消假。
第六条 审批权限:学生请假在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二至六天由班主任签意见,年级组长批准;请假七天至一个月,由班主任、年级组长签意见,报政教处批准;超过一个月由教务处审批办理休学手续,并报校长室,由校长室报市教育局备案。如果要申请续假,则申请续假的时间与原请假时间合并计算,批准权限同上。
第七条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需请假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能生效。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确具有充足理由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学校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第八条 学生因病请假须申请,有条件的须持有家长证明。请假超四周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到教务处办理休学手续。
第九条 请假期满因故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办理续假手续。
第十条 学生因急病、急事来不及事先请假者,应通过电话等其它方式由本人或指定代理人告知班主任或学校领导(特殊情况可告知有关教师或班干部),经口头同意后方可准假,并在请假期满一个工作日内持有关证明办理补假手续。
第十一条 一学期中因病、因事请假累计达总学习时数三分之一者应予以休学。因慢性病或住院请假时间较长而需要休学的,必须由学生或家长持医生证明并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能保留学籍,病愈经县区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复查批准后,方可复学。
第十二条 未经请假或请假(含续假)未获批准,擅自不上课或不参加学校规定活动者,以旷课论处。学生旷课以课堂学时统计,每天按旷课8节计。
第四章 学生离校
第十三条 在校期间因急事或疾病需请假回家的同学,必须写好请假条,经班主任或教师同意,在班主任或教师与家长取得联系后,方可凭班主任或教师签字的放行条离校。
第十四条 学生获准请假后,不能在宿舍或教室等校内场所逗留,必须由家长或代理监护人即时领回。
第十五条 学生凭离校放行条到门卫值班室办理离校手续,家长或代理监护人要出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接受检查并做好登记后,方可领取学生离校,学生不得单独离校。离校放行条交由校警值班室存档。
第五章 学生返校
第十六条 学生请假期满回校时,必须向校警值班室报到并出示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经批准后方能进校。
第十七条 学生凭请假条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向班主任报到并消假,第三联学生返校放行条交由班主任存档。
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保持正常教学秩序,现对在校学生请假作如下规定:
一、批假权限
学生请假(病假凭市级医院证明或就医收据),事假半天班主任批准(家长到校向班主任说明情况),一天由年部主任批准,两天由政教科批准,一周以上由校主管领导批准。必须上报教务科、政教科共同备案。学生请假后,班主任老师需通报给任课老师。
二、请假条件
1、学生家中有重大突发事件,须由学生家长到校请假并带回。
2、学生因病在校无法妥善治疗,须回家就诊时由家长打电话联系后方可准假。
三、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假条中应详细说明请假事由及请假期限(病假凭医院证明),然后先由班主任、年部主任审批,最后交政教科审批。
2、批准后,学校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假条,在班级日志上作好记载,并将假条向有关考勤人员出示。
3、其他特殊情况由校值班领导处理。
4、学生请假统计将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学分认定表修习时间记载之中。并将做毕业证发放的依据。
四、制定本规定目的在于保护学生自身。
营造一个安心求学的环境,维护学生的'学习利益,以使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集中精力,努力学习,争取做到不请假,不缺席;因并因事必须请假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离校或回学生寝室。
一、学生请假离校
1、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校医务室或医院诊断证明方可办理请假手续。有病外出就医,必须出示校医务室的建议书,否则不予批准外出就医。
2、学生因事请假应从严控制,一般不予批准,特殊情况下请假人如具有充足理由方可酌情准假。所有学生请假必须以政教处统一印刷的正规请假条为凭证,其他不合规范的请假条一律无效。请假的学生必须到班主任处备案,否则以旷课处理。
3、学生请假必须先填写请假条,假条应包括以下内容:请假理由、请假时间、请假离校者应写出家庭联系电话及住址。
4、除特殊情况外,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请假手续,不准其他学生代为请假;禁止采用“先斩后奏”的方式请假,不论是否有正当理由,凡是事先没有办理请假手续,事后一律不予补假。
5、对于紧急情况请假,离校前学生本人必须先打电话征得班主任同意,由班主任代理请假。
6、学生请假期满,因故仍不能到校上课或参加活动,必须在原批准假期限结束前办理续假手续,否则按照旷课论处。如遇学校放长假,学生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没有续假且不按期返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7、凡不办理请假手续或请假未准擅自离校或不参加学习、劳动、活动等的学生按旷课处理,并加重一级处理。
8、学生考勤由各班考勤委员负责,凡学生上课迟到、早退、请假、旷课,各班考勤委员必须认真进行登记,并把每周登记情况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要经常对班级的出勤情况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要进行重点检查。
9、学生请假理由必须真实,严禁弄虚作假,撒谎伪造,请假时间不能涂改,对有此类行为者,要责令其做公开检讨,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10、凡请假学生,返校后均到班主任消假,不消假者作缺勤处理。因特殊原因须延长假期者,由本人申请续假,经政教处批准后方为有效,不得事后补假,否则旷课论处。
二、学生请假回寝室
1、 必须写出书面假条,注明请假的起止时间及原因。
2、 因生病不能坚持学习必须经校医及班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如须拿取个人学习物品须经班主任同意、签字方可进入。
3、 寝室管理教师只有见签字条后,方可允许学生回寝室休息或拿取物品,并且严格按请假时间进行操作。
4、 上课期间,学生回寝室,寝室管理教师应做好安全教育以及登记等项工作。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20xx]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辅功能与知识育人功能。特制定以下五个制度。
一、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工作报备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各类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3、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由学校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组长、图书馆负责人、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形成初选书目,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4、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对初选书目进行评议,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5、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明确采购渠道,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
6、学校应向师生和家长主动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责任。
7、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8、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教师所在学科教研组组长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管理工作组备案。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9、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进行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探索建立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自治管理制度。
10、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切实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为规范课外读物读书活动,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从而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现制定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课外读书活动的荐书原则
学校对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开展课外读书活动的要求
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学校每学年举办“读书节”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4、课外读书活动审核流程
1、教导处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2、根据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活动教师因活动需要,向学生推荐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通过教研组商议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教导处备案。
3、教师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及语文教师报备。等具体审核人审核符合要求,经教导处备案之后再带。
三、课外读物教师荐书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管理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进课外读物,要严把12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教师荐书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五大原则的课外读物的推荐工作,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要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基本标准
课外读物推荐要符合思想标准,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的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教师荐书的流程
1)教师列出所需要的荐书目录。
2)教师把所需要的书目报所在备课组和教研组审核。
3)备课组长和教研组长根据《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审核并报教导处备案。
四、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学校制定了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
1、建立组织管理机制
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政教处、各年级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各年级语文备课组长和本班语文教师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班级工作内容
1)班主任要对《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对十二种不良书籍要让学生知晓,对学生书籍进行一次大清理。
2)每班对学生自治管理读物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3)每周定期对学生课外书籍进行清理,并制定相应的班级公约。
4)班级成立班级学生读物管委会。
3、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
1)班级学生管委会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定期清理学生所带书籍。
2)对不遵守课外读物管理的同学,班主任要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降一级。
3)对不听劝阻的学生要联合家长和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为不合格,并进行重点教育直至其改正为止。
五、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备案制度
1、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的来源,确保合法性。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捐赠读物,一律不予接收。
2、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确认受捐赠课外读物事宜背景,确保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在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初步审核后,学校组织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对受捐赠课外读物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审核,确保对捐赠读物的价值取向和适宜性严格把关。
4、图书馆负责人如实填写《嘉一联中受捐赠读物进校园备案表》交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副校长、校长审核通过后,上交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接受捐赠。
5、总务处规范做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卫生管理工作,对各种渠道捐赠的课外读物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
为了加强对我校学生的管理,严肃校纪,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决定规范学生的请假行为,特制定本请假销假制度。
一、请假规则
1、凡学生因事、因病需要请假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后,应立即返校销假或续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2、学生请假,原则上需学生家长打电话与班主任联系,以说明缘由,在学生有充足的请假理由后班主任方予准假。
3、考试期间,除病假外,一般不得请假。如必须请假,不论时间长短,均须报安稳办审批。
二、请假程序
1、请假由德育处、安稳办、班主任负责管理。德育处统一印制请假条,班主任到德育处领取。
2、学生因事因病需请假离校,必须到班主任处领取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
3、请假学生要在请假条上写明请假事由,注明返校时间,班主任准假后要在假条上签署意见,并注明准假时间。
4、住校生在校期间请假离校需要填写一式三张请假条,一张交给宿管人员,一张交给门卫室值班保安,一张带回家家长签字;走读生只填写两张请假条,一张交给门卫室值班保安,一张带回家家长签字。
三、准假权限
1、学生的请假,必须由班主任审批;如果班主任不在学校由年级组长审批。
2、班级干部一律没有准假的权利。
四、销假
请假期满,学生返校后必须及时到班主任处销假,否则超过准假时间者,按旷课论处。班主任要在假条上销假,并保留请假条一学月,月底交德育处。
五、其它
1、班主任同意学生请假后,必须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否则,如果学生请假期间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要追究班主任相应的责任。
2、学生请假,如果学生以欺骗手段请假,一经查出,将取消该生今后的'请假资格,并与家长取得联系,追究相应的责任。
3、住校生如果不请假离校或者不交请假条给宿管人员,按《云台中学学生公寓考核办法》考核该班。严禁口头请假,如果没有班主任签署了意见的请假条,宿管人员按缺住处理。
4、学生请假时数不得超过一学年授课总数的三分之一(含事假、病假、公假),否则即予以休学。
5、如学生违反本请假销假制度,均作旷课处理。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职员、工人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室领导有关职能科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
2、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处室进行。
3、考勤员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每周向职能科室上交记录情况;职能科室按月将统计情况报校长室,并记入教职工工作档案。学校校行政值班领导坚持定期检查岗位,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作为考评依据。
4、全体教职员工必须按规定的办公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5、教职工因事、因病离岗、离校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填好请假单),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间擅离职守按矿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考勤员,并作好记录。
6、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矿工论处。
7、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均列入考勤之列。
8、学校将教职员工的考勤情况同考评、奖金、凭先评优等挂钩,对违反学校劳动纪律,情况严重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除名。
一、指导思想
为了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积极参与省市级教学评优活动和学科竞赛辅导,提高教师教育教学及科研水平,有效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技能,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考评小组
组长:宋亚军
副组长:王永平
成员:各处室主任
三、考评内容及程序
1.考评内容
①教研论文发表或获奖
②科研课题获奖
③优质课获奖(包括录像课、说课、教案、课例等)
④优秀课件制作获奖
⑤学科竞赛获奖
⑥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其他类型的评比活动
2.考评程序
个人申报:以学年为时间单位,将本人在上一年7月至本年6月(以发证或领取证书时间为准)符合本考评内容的个人获奖评优成绩进行总结,填好有关申请表格,并附上各类获奖原件,一并上交校教研室。
四、教科研成果奖励
学校将在每学年结束时进行评定,与教学质量奖同时领发。
1.在正规出版社、报刊社公开出版发表的教育专著、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报告等。市级报刊每篇50元,省级报刊每篇100元,国家级报刊每篇200元。
2.在区、市、省、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调查报告、研究报告、实验报告、经验总结、教学反思等。区级30元,市级50元,省级100元,国家级200元。
3.区级以上教育科研机构批准立项的课题、成果鉴定、评审的科研成果等。通过成果鉴定的课题:区级100元,市级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
4.在校级论文评比中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经验总结、教学反思等,每篇奖励20元。
5.优质课与优秀课件评奖参照第2条论文评比奖次。
6.学科竞赛所辅导学生获得国家级奖励每生60元,省级每生50元,市级每生30元,区级每生20元。
五、附则
本制度由考评小组负责解释。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确保中小学生享有充足的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我校特做出如下制度:
一、学生睡眠管理制度
1.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2.教师严格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3.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
4.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
5.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
6.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7.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二、对家长的建议
1.明确睡眠时间: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
2.严格遵守入睡时间:小学生睡觉不得晚于21点。
3.保证作息规律:做到按时入睡,按时起床,早睡早起。
4.养成良好个人习惯:合理安排放学后的时间,做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
5.掌握简单的睡眠技巧:可以运用简单的睡眠技巧帮助自己及时入眠。
6.课余时间安排丰富多彩的生活,做到劳逸结合。
7.制定严格的睡眠时间:小学生睡眠时长不少于10小时。
8.家长做好教育和监督管理,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
9.家长为孩子做好榜样,作息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