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读物管理制度(热门两篇)

初中生读物管理制度(通用2篇)

初中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1

一、须知

1.文学社出社入社自由,社员要求退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出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若以后要求重入社,按“纳新”办法处理。

2.社员有参加社员大会及社内各类活动的义务。

3.社员有严格遵守文学社各种规章制度的义务,凡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教育形式:批评、警告、除名。

4.社员有按时向文学社交稿的义务。

5.社员有服从社内各级干部安排工作的义务。

6.社员有在社外宣传文学社、发展新社员的义务。

7.社员必须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应尽义务,服从学校主管部门的管理与指导。

8.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集体观念,搞好合作关系,不存在偏见和矛盾,不应有个人主义,应服从安排。

工作中遇到困难和疑问,应及时向社长,副社长,或各部门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反映,以求解决。

9.日常工作实行操行分制度。

二、奖励

对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工作特别认真负责,有特出表现者将给予奖励。

三、违章(违纪)处分方法:

1、各位社员应认真遵守本章程,对存在有个人主义,不服从安排,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社员,将按违反的程度给予下列处分:(1)社内批评

(2)社内警告

(3)建议其自动退社。

2、对干涉编审部审稿工作,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影响程度的轻重给予处分,具体处分同上。

3、各部门应认真工作,按文学社及本部的计划完成任务。违者同以上处分。

4、每次社务会议应准时参加(必要时应出示社员证),有事不能参加者,应在会前请假,并把请假单放在文学社签到夹内,也可委托各部部长请假;凡无故不参加会议次数达3次者,给予劝退处分。凡每次会议开始后迟到5分钟者,给予社内警告处分。凡请假6次不参加会议者给予劝退处分(特殊情况除外)。

5、其他违章(违规)行为,不在本章和所列范围内的,将依照本校有关制度,从严处理。具体方法由社长提出建议,由社员会议研究确定恰当的处分,并报指导老师审批。

三纳新一、凡自觉遵守本校各项规章制度、承认本社章程的我校在师生,均可申请入社。

二、申请者须对文学有一定的兴趣,有积极的进取心。

第十条纳新办法

一、申请者报名时交"入社申请书"及一篇近期作品,由文学社编辑部进行审核;

二、审核通过进入试用阶段。由文学社社委对其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即可成为正式社员。

四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展辉羽丰文学社。

第十二条本章程的修改可由社员向社长提出,并写修改章程建议书一份,交社员大会审议。

第十三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时起实施。

初中生读物管理制度 篇2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教导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要随时检查班级图书角和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宣传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促进书香校园建设,组织开展好校园读书节活动、寒暑假读书竞赛活动等。组织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五)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教导处主任任副组长,语文教研组长、图书管理员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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