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校考勤管理制度【两篇】

高中学校考勤管理制度(精选2篇)

高中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篇1

为落实学校劳动纪律,完善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适应我校现阶段发展的需要,根据《关于加强出勤纪律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学规范教职工补贴实施方案》,有关规定明确如下。

一、出勤时间

1、学校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

2、上午出勤时间为7:50—11:50,11:30后没课的教职工可到餐厅就餐;下午出勤为13:50—17:50,17:00以后没有工作任务的教职工可离校。

3、男教工超过55周岁、女教工超过50周岁的一线教师在确保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可实行弹性坐班。

4、家庭确有实际困难,无法按规定出勤的教职工,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写清具体到校或离校的时间及事由,由审批小组研究并经学校批准且公示后方可执行,按月累计缺勤时间,累计达到8小时视为事假一天。

二、考勤办法

1、正常工作期间进出校门实行登记制度,凡7:50-11:30、13:50-17:00期间进出校门需登记。

2、实行请销假制度,请假须有书面假条,特殊情况需补填。因病或因事请假,一天以内由分管主任或年级主任批准,三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由校长批准,非假期时间离开济南须向校长请假,请假结束需销假。

3、重大活动考勤:升旗仪式、全体教职工大会等重大活动由人事科负责考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勤,需提前向学校办公室请假,考勤结果公示并存档。

三、奖罚规定

1、设全勤奖。

2、执行七届一次教代会通过的《中学规范教职工补贴实施方案》有关规定:

①升旗仪式、教职工大会等全校性活动,迟到一次扣10元,缺勤一次扣20元,请假扣10元;

②正常工作日迟到、早退一次(在规定时间半小时内视为迟到或早退)扣10元;

③事假半天扣15元,病假半天扣5元;

④旷工(迟到、早退超过半小时或无故缺勤)半天扣50元。

3、每月每人有一天公假(含病假、事假在内),家庭有实际困难经申请并得到批准的,务必按时参加学校的有关会议、教研活动和值班等。

四、未尽事宜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高中学校考勤管理制度 篇2

1.学校全体干部、教师、工人均系考勤对象,校长办公室负责考勤的组织工作。

2.教职工的考勤由所在处室组进行,具体由处室组负责做好记载工作。

3.出勤情况,处室组一周统计一次,处室负责人按月报校长办公室统计记入教职工考勤档案。

4.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学校规定的办公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岗。

5.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因公外出,需事先向有关领导报告。

6.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处理。

7.教职工集体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考勤之列,无故缺席一次,教学人员按缺一课时计,职工按半天事假计。

8.教职工的考勤结合学校的具体实际情况,同奖金挂钩,病、事假按比例扣除当月津贴。

9.处、室、组内有旷工现象,考勤记载上如无反映,一旦发现,处室组负责人应负领导责任,与当事人同比例扣除当月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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