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学生在学校的管理制度(通用14篇)
1、加强学科组和年级组统筹,科学控制作业总量,严格落实“小学阶段作业不出校门,随堂作业在校内完成”的要求;
2、要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确保作业难度符合学生实际,不得超过课程标准要求;
3、将作业设计纳入校本教研工作内容,指导教师从作业设计理念、作业内容的类型、作业批改与反馈、作业书写与数量等维度引导教师开展作业实践探索,力求系统设计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覆盖德智体美劳各学科全面育人的基础性作业;
4、鼓励教师根据学生学习的不同程度分层次布置作业,布置弹性作业、注重设计个性化作业,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以适应不同学习需要的作业形式;
5、坚决克服机械的、无效的作业,杜绝重复性的、惩罚性的作业,加强作业批改、反馈、讲解、答疑等工作。
6、严禁教师在微信群、QQ群内布置作业,严禁教师使用教学APP软件布置家庭作业。
1.学校落实每天大课间体育活动和两次眼保健操,遵循国家规定的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课程,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节,小学三至六年级每周3节。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组织开展好“两操”活动。
2.合理安排学生校内、校外体育活动时间,着力保障学生每天校内、校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节课间应安排学生走出教室适量活动和放松。
3.组织体育教师多学习,突破技能教授的重难点。让学生乐学,扎扎实实地上好每一节课,指导学生规范做好眼保健操,定期给学生讲解爱眼护眼相关知识。
4.体育课中多开设足球,篮球,羽毛球,花样跳绳等体育特色技能课,指导学生掌握1--2项体育技能。多引导学生多进行乒乓球,羽毛球,跳绳,跑步的运动,缓解用眼疲劳。
5.教师要引导学生在体育活动中克服困难,量力而行,锻炼与训练时要注意运动安全,运动前要做好准备活动,以免造成运动损伤。
6.每学期适当开展亲子体育锻炼活动,营造愉悦的家庭氛围,让温馨教育走进每个家庭。
7.学校开展武术、绘画、钢琴、古筝、书法、舞蹈等社团课,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项目,从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提高学生自我综合能力。
1、坚守岗位,上班期间不看书报或做其他任何事情,不脱岗。
2、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领导报告。
3、按时开门落锁(包括教学楼和科教楼所有的拉闸门和一年级的防盗门),每天放学后及时关灯关电。
4、每晚落锁(落锁时间夏季18:00,冬季17:00)前必须对全校园内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特别注意教学楼拉闸门是否上锁。
5、20:30分—凌晨6:00分这一时段坚持全校随机性巡逻3-5次。
6、遇到重大活动和卫生检查,听从总务主任安排,加强打扫及其他工作。
7、参加学校整体突击劳动,听从临时调遣。
8、配合学校及时粘贴标语、悬挂横幅。
9、另外职责详见《门卫管理细则》、《安全防范制度》,请保安人员务必严格遵守。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食堂规章制度,尽心尽职为食堂做好各项工作。
2、食堂工作人员自觉接受上级部门、学校的监督,虚心听取师生的意见,不断改进,提高饭菜质量,增加菜品种,在色、香、味上下功夫。
3、食堂工作人员自觉端正服务态度,礼貌待人,文明分菜售菜,做到师生职工一视同仁,食堂人员不搞特殊化。
4、要严格执行采购、验收、复核手续。严把价格、质量、数量关。对不合质量要求的验收员要坚决拒绝。
5、进菜、售菜价格公开,成本核算正确。日结日清。
6、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禁止在食品加工所吸烟,严禁在上班时间喝酒。按时开饭送菜,按时供应开水。
7、爱护公物,保管好食堂财物用具,及时洗净、收藏,热情招待来客,及时关闭食堂门窗、电灯、电扇,节约用水用电,做好防火、防盗工作。食堂餐饮具一律不出错,如有遗失,需及时上报总务处,由总务处核实处理,食堂炊具不得擅自外借,特殊情况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制度,保持厨房、饭厅及周围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有序、定位,讲究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9、要节电、节油、节水、节燃料。电灯、电扇,吊扇、水龙头有专人负责,及时开关。
10、增加消防、用电、用油、设备仪表等安全意识,主要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
11、处理好食堂偶发事项,并及时向总务处报告。
12、不准在校内搞其它副业式经商,不在食堂内招待私人客人用餐。
13、加强食堂职工的心理健康指导,加强对营养与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及职业道德法制教育。
14、食物要进行留样检测,数量不少于150克,留存48小时并记录。
15、做好总务处安排的其他工作。
16、自觉接受校长、总务处的领导和监督。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__〕3号),为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度本制度。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无论是智能机还是普通功能机或者其它通讯工具均包含在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大队部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允许学生携带并使用电子书包、电子词典等学习用电子产品,但不允许使用这些产品玩游戏、看小说、听歌看视频、拍摄录影、上网聊天等的娱乐功能,一经发现,等同于手机对待,予以收缴暂扣。
第四条为方便学生主动与家长沟通,学校教学楼安装有校讯通电话,学校办公室也有座机电话。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五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书面申请并征询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给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返还。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分,由学生家长亲自到校,由班主任与政教处分别签字同意,方可到大队部领取。
1、学校为确保学生安全,每天中午、下午各班应严格按规定时间放学,放学时实行按班有秩序的集中整队放学。
2、放学时各班在教学楼前排队,由各班班主任负责整队送队,将学生送指定位置。站队时做到“快、静、齐”。班主任要利用路队整队的机会,加强对学生的纪律与安全教育。
3、每个班可将学生2个小队,每小队选出两名管理能力强的路队长,负责整队和维持本队秩序。班主任必须定位到整合后的路队进行跟踪送队,并要了解所送学生情况。
4、路队出校门时,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要服从送队老师的指挥。回家路上不玩耍打闹,不离开路队买零食,如发现穿插、奔跑、推拉、玩耍、大声喧哗、说脏话等违纪现象要给予扣分,这将作为循环红旗评比的一项重要依据。
5、路队长负责路队纪律,并每天向班主任汇报路队情况。班主任应经常了解有关学生路队中途情况,及时作出表扬和批评。
6、路队全部走完后,家长还没有来接的学生,由送队老师负责在门卫附近等候。
7、接送学生的家长均应在校门外学校规定的地点接送,不可围在校门口。在校门口接孩子又不听指挥的`家长,其子女所在班级在评比检查中扣分。
8、值班校委会成员在放学时分别提前到达学校南大门口,负责督查各班路队情况,督促学生家长在指定地点接送。
9、如遇恶劣天气,值周领导、值班教师、班主任要及时维持好放学秩序,确保全体学生安全离校。
10、各班主任要本着对学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尽心尽力地做好本职工作,值班领导和值班教师负责对各班放学路队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1、学校在学期中将对各班路队情况组织一到两次的评比,结果纳入班主任绩效考核,评比方式为:一查、二看、三访。
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为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制度。
1、每天放学前,各年级班主任、教导主任逐级对各班学生的每日及节假日家庭作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作业在学校微信群进行公示,以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2、公示作业内容要表述清楚,通俗易懂,简洁明了,包括具体的年级(班)、学科、作业所在的书本名称、页码。要做到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
3、公示作业用时。公示的作业都要标明大部分学生的预计完成时间,三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学生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学生不超过60分钟。
4、教导主任及相关领导要每天调控各班各学科微信群作业公示情况,督促并提醒各班及时、规范地进行微信群公示。
5、班主任调控各科作业总量,统筹安排各科作业协调有效,对超负担的作业,班主任有权对学科教师说“不”。
6、优化作业设计。作业要立足课程目标,把握好重点和难点,紧扣教学进度和学习内容;要体现出层次性,可分必做和选做两种;要减少机械重复性作业,控制知识巩固型练习题目,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在常规型作业、习惯型作业、实践型作业布置的基础上,要求全体教师设计分层作业,减少机械重复作业,面向全体学生,有教无类;
7、严禁教师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8、学校要每月开展一次作业教学研究活动,加强作业常规检查与管理,引领和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作业教学行为。
教务处不定期反馈,提炼亮点。促进家长与社会共同参与学校的减负工作,学科教师自觉减缩作业量、精编作业题,有效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
1、住宿学生一律按指定的宿舍和床号住宿,不得私自调换,不得叉楼层、叉班住宿。
2、遵守作息时间,服从管理。宿舍作息时间:早上7:00离开宿舍;中午12:40进入宿舍,下午14:00离开宿舍;晚自习结束后21:00进入宿舍;晚上21:30必须熄灯睡觉。宿舍大门按规定时间开放,晚上超过就寝时间回宿舍的,必须由班主任亲自带到宿舍与宿管老师交接方可进入。
3、学生须按时起床和就寝,在熄灯前进入宿舍。熄灯后宿舍区内保持安静。熄灯后一律不准进行洗漱、洗衣服等,不允许串宿舍聊天或做其它事情。班主任老师要协助宿管老师严格学生洗漱秩序。
4、寝室内严禁点蜡烛(遇停电、只准用手电照明,用应急灯照明),严禁将点燃的蚊香放至在床下、床杆或桌面、凳子上。
5、每个寝室推选寝室长一名,负责管理和督促本寝室同学的生活、安全、卫生、纪律、节水、节电及睡眠时间的管理等工作。
6、每天晚上21:30班主任老师监督洗漱入睡后,准时到所在楼层的宿管老师处汇报本宿舍学生当晚在校的住宿情况签字后方可离开,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
7各班寝室安排寝室长、寝室长的职责是督促本寝室同学按时作息、按时上早操、按时上课,熄灯后讲话影响本宿舍同学休息的立即制止,并向宿管老师反映。
8、中午、晚上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返回寝室,就寝后不允许私自离开寝室。需按时就寝,做到就寝时不随便说话、不吃东西、不看书等,确保充足的睡眠时间。
一、爱护学校声誉,不泄漏学校机密,不妄议领导和同事。教师和学生家长对校情不了解的要实事求是地耐心解释和证实,
二、以身作则,模范遵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照章行事,按规矩办事,执行制度不徇私情,不利用职权放制度人情。公平对待每一位教师,公平处理每一件事情。从严要求的同时要关心教师、帮助教师。
四、各领导班子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完成学校的管理任务以及塔卧联合学区、教体局安排的各项任务。各自分管的工作中的具体事项只能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若学校接到上级相关领导的催促通知。一次扣除分管班子的加班会费20元。
五、各分管领导班子要关注相关工作的QQ群,及时发现群文件或工作布置。通知要求回复的及时回复:“收到”、“遵照执行”等字句。并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完成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回复的一次扣除加班费10元。
六、注重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分管工作的各事项要建立电子文档,留存纸质材料分类存入档案柜长期保存。每月清理一次,每期装订一次,装订要规范,封面要精美。期末由校办公室进行专项检查,不按要求做的一人一次扣100元。
七、实行班子、教师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前必须到校办公室金霞主任处填写“旅差审批单”,出差前因故不能填写“旅差审批单”的,由金霞主任签批,报旅差时无“旅差审批单”不以签字报销。
八、学会尊重同事,不乱表态。开餐必须先请示后开餐,大的开支必须先交六人团(向阳、覃怀忠、刘胜忠、张贤文、彭继林、梁光华)协议再实施。
九、对于多次不能履行职责,不能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对学校管理工作造成负面影响的班子成员。学校不给付加班费,其实际工作安排协管人员代做。
为了维护校园内及周边良好的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平安、有序地出入校门,特制定上学、放学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上学要按时到校,严格执行作息时间,不提前到校、不迟到。
2、班主任要严格执行早、午两次点名制度,对没有按时到校的学生及时询问家长,对请假学生进行复核(电话家长)确认。
3、教师、家长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遵守交通规则,主动避让行驶车辆。
4、中午采取错时放学制度。
5、排队要做到“静、快、齐”:保持安静有序,不大声喧哗、吵闹,不影响其他班级。
6、班与班之间要有适当距离,不要跟随太紧。每班需安排1—2名学生负责在前面带队。
7、放学路队班主任要将学生护送至本班规定地点后先整队,再放学。学生之间不许说话,更不许推搡打闹。
8、将本班自行回家的学生根据其生源居住区域,科学地编排结伴小队,每个结伴小队选出路队长,方便学生能结伴而行互相照顾。
9、在校门口若遇多班汇集,应以“低年级优先,先到者先行”为原则,后续班级应自觉暂停前进。待先行班级行进完毕,其他班级再依次陆续离校。
10、班主任或任课教师如留学生必须提前通知家长。中午放学,各班必须统一站队离校或午餐;下午放学,生必须统一站队离校。要求学生放学要直接回家,不得到其它地方玩耍,更不得在学校逗留。
11、班主任要告知家长接送孩子到校门口即可,不得进入校园。我校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机动车不得进入校园,提醒家长接送孩子时车辆停在校门口左右五米以外,不要停在校门口,避免造成交通拥挤,给孩子放学带来安全隐患。
⑴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
⑵加强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安全无小事”的思想,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⑶结合“安全教育月”,围绕“注重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这一主题,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⑷校内安全要做到“六不准”,即:不准爬树爬墙、不准乱摸电器、不准带管制刀具进校园、不准在教室走廊追逐打闹,上下楼梯不准拥挤,不准做危险游戏。
⑸校外安全要做到“五要五不要”。即:
①要注意交通安全,通过十字路口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做到宁停三分,不争一秒,做到“高高兴兴上学来,平平安安回家去”。未满12周岁的儿童不得骑车上学。骑车靠右走,行人靠边走,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
②要注意游泳安全,非学校组织或家长监护,不得结伙或私自到江河或者山塘水库游泳。
③要注意防火用电安全,不得***和乱摸乱动电器。
④要注意防骗安全,不得与陌生人外出。
⑤组织学生春游、秋游活动,县内要报告镇中心校,县外要报告教育局,教师得私自带班外出活动。
⑹加强校舍的安全检查,每学期在开学前,学期结束后进行两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⑺坚持门卫制度。治安人员要按照学校要求,做好门卫工作,对外来人员实行来访登记制度。
⑻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及时做好善后工作,认真吸取教训。
⑼实行责任追究制,班级教师负责本班,校长负责全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一、学校公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二、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老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爱护的榜样。
三、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平台设备制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窗门、切断电源。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赔偿。
四、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阳光少年,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先进班级。
五、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财产管理员开学前发放场/室使用情况记录本,每学期场/室负责人负责记录、核对一次。
六、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老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七、老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切断电源。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老师负责赔偿。
八、年级组长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老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九、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立写借据,方可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老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老师负责赔偿。
十、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时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十一、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后勤处开具证明,然后到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十二、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填写《请求维修通知单》交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按南湖小学奖惩条例执行处理。
1.提前申请: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或电话手表带入校园,如果确实有需要,将手机或电话手表带入校园的,须经家长同意,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后,方可带入学校。
2.统一管理:学生进校后,将手机及电话,手表统一交各班主任管理交政教处放置在指定地点,未经允许,不可私自取回,待周末回家才能到政教处领取。
3.保持联系:确保班主任与家长的联系方式畅通,便于家长联系学校,家长如遇紧急情况请与班主任或课任老师联系,班主任要及时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保证家校应急联络学生,如学生需联系家长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知晓情况下,可借教师电话或使用学校固定电话进行联系。
4.作业管理:学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使用手机布置作业,更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5.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主题班队会,宣传栏等各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的对待,合理使用手机(电话手表)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
6.家校沟通:做好家长工作,让家长以身作则,在正确使用手机方面为孩子树立榜样,引导孩子一起了解过度使用手机危害性,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对小学生的学籍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新生入学
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丧失学习能力者除外),但不得小于六周岁。
学生入学后设立“义务教育登记卡”、“学生名册”、“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小学生体格检查表”、“小学生体育合格登记表”(适用四年级以上)、“小学生手册”、“嘉兴市小学生德育手册”等档案材料。
二、转学、休学、复学、退学、借读:
1、学生转学,需经校长审批,由中心学校发给学生转学证明,办理转学手续(九年制义务教育登记卡、九年制义务教育责任书等档案材料)。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学期请假(包括事假和病假)时数超过上课总课时三分之一,跟班有困难者。因病或体弱长期休养,由本人或家长(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县级以上医生证明,班主任同意,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尚不能如期复学,须办理续休手续。
3、休学期满或休学期未满要求复学者经有关单位证明,学校审核批准后,可以复学。
4、对小学在籍生,除因病丧失学习能力者外,不处理退学。
5、借读:
凡属义务教育对象的借读生,必须持“义务教育登记卡”、“转学证明”、“成绩手册”等材料到借读学校取得学籍。
借读生必须按规定交纳借读费,借读费一般一次交清,否则不得办理报到注册手续。
三、实施义务教育的小学一律实行不留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