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保安管理规章制度(通用2篇)
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着装整齐、仪表端庄、精神集中,文明礼貌,不准便装、制服混装上岗;
3、应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或早退;
4、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
5、不准离岗、脱岗、互相串岗;
6、不准利用工作之便无故刁难顾客和游客;
7、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动用公司财物;
8、禁止会客接友、打电话、看书看报等;
9、严禁吸烟、喝酒、睡觉等。
10、仪容仪表:
(1)保安人员上岗前不得饮酒,上岗时要求穿制服、佩戴员工号牌,直至下班为止;
(2)保安人员上岗后要注意力集中,保持举止端庄,迎宾有礼,处理问题时要妥善分析情节的轻重、果断公平;
(3)保安人员不准留长头发、胡子、长指甲,违者警告,限期改正。
11、执勤部分:
(1)遇到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不准离开现场,如擅自离岗者,按失职论处;
(2)值班时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不准会客;不得将非酒店人员在酒店留宿。
(3)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保持值班室干净、整齐。
1、上下班走员工通道。
2、上下班及用餐时需要打卡,不得漏打或替人代打,如出现漏打要及时告之部门主管。
3、确因某种原因不能上班的保安员,应事先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应设法于当日通知部门主管,并得到许可,否则视为旷工。
4、工作时间不能穿着制服外出购物,不准吃东西、喝酒,不准听收录机,不准看电视,不准唱歌、大声喧哗或闲聊。
5、除指定人员外,不准使用客用设施。
6、未经允许不可在酒店内摄影及摄像。
7、每位员工进入酒店范围内应佩戴胸牌、员工证。
8、部门主管及保安人员有权随时抽查有关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