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考勤制度【实用33篇】

教职工考勤制度(通用33篇)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1

学校按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学校《章程》,结合《教职工聘任条例》,定编、定人、定工作量,由校长聘任教职工,签定聘任合同,聘期一般为一学年,实行工作岗位责任制考勤。

1、岗位考勤办法

岗位职责考勤是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和树立优良校风、教风的关键,事关校园教育教学秩序正常和安全,受聘教职工必须高度重视、互为监督,严格按市教育局和学校规定工作时间,认真完成所属的教育、教学、后勤等任务,模范遵守学校岗位考勤纪律和制度。

①教师按时(作息时间表)上课、坐班,由任教班级学生考勤;教研活动由教研(备课)组长考勤,年级组活动由年级组组长考勤,教务处每月汇总统计。

②行政、职员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签到时间:上午第一节课前上班,第四节课后下班,下午第一节课前上班,第三节课后下班)。行政人员由校办主任考勤,定期汇总上报校长;职员由处、室负责人考勤,每月上报教务处汇总。

③上班期间,教师如有公务需离岗,须报教务处,待上课排妥后方可离开;行政人员如有公务需离岗,要向校办和同处室人员说明;职员如有公务需离岗,要向处室负责人或行政值日人员说明,得到许可后方可离岗,以上完成事务后要及时返岗;教师、行政、职员离岗须作书面记录。

④全校性的教师会议、学习及活动由团干负责考勤;其他学校会议和工作(如外出高考、会考、音体美带队)由相关主持人或责任人负责考勤;学校值日人员值日、护校考勤一般由校办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2、岗位请假办法

学校禁止教职工旷课或旷工,反对事假,严格控制各类公假,提倡岗位工作学期全勤。岗位请假须书面填写请假单,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①因事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单,办好手续,请假两天内由校各处室负责人批准签字同意,超过两天,报各处室负责人,由校长室批准签字同意。以上作排妥后方可离开,否则作旷课、旷工论处。

②因病请假,须凭定点或定点以上医院的医疗证明、病历及有关化验单,填写请假单,经处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否则作事假或旷课、旷工论处。确因急病须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③因公外出请假,教职工须凭有关通知,填写出差请假单,经处室负责人批准同意(行政人员由校长批准同意),待工作排妥后离校公出,否则作事假论处。

④参加业务培训、函授的教职工,凭有关通知自行安排工作,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向教务处办理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以事假论处。

⑤班主任离岗须向政教处请假,经同意安排好班级有关工作,否则不予准假,按事假论处。

⑥请假单一律交教务处,对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手续,擅自离开岗位者,按旷课、旷工论处。

3、岗位请假关系

①未经教务处同意,对排定的课表不得擅自调动。确因要事、急事,在不影响教学秩序的前提下,一个月内任课教师可调课4节(必须自调好课报教务处),功课未调好而造成缺课的主调课者以事假论处。

②行政人员、职员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每周呈报主管同意,可以机动半天,每两周可以合并利用;擅自离岗者以事假论处。

③学校公假(教研、培训、函授等)不计缺勤,但不能前伸后延,否则,规定时间外的以事假论处。

④学期开始或结束时,未经主管同意,擅自安排工作,迟来或离岗者以旷课、旷工论处。

⑤法定婚产、哺乳假、探亲假,绝育、放环、引产、人流假,主事丧假,婚事假等严格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见国家规定《各类请假关系一览表》)。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2

为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关于请假程序的规定

1、教职工请假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1)由其本人亲自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好请假单。

(2)交有关领导签批:二天以内的由办公室签批:超过二天,但在五天以内的由校长签批;超过五天的由县科教局人事股签批。

(3)请假单经有关领导签批后,应及时交办公室备案。

(4)休完假后,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以确认休假完毕。无特殊情况不得延假,确需延假要办理续假签批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

2、教在请假当天有教学任务,但因事情紧急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于上课前当面或电话告知办公室,并在返校后三天内办理补假手续。上课后方告知请假或逾期不办理补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3、教职工请假当天,学校办公室应及时将其请假情况通知相应年级组长,以便安排上课及坐班的临时代课工作。

二、关于请假种类的划分

请假分公假、特殊事假、一般事假、住院病假及一般病假五类,其中公假当出勤计,其余请假不享受学期全勤奖,但可按规定享受月考勤奖。无正当理由而编造谎言骗取假期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旷工加倍论处。

1、公假:

(1)婚假、产假、护理假及计生假须按上级文件规定先经办公室或校长批准,后到县科教局人事股办理签批手续。

(2)参加自考、函授及其它相关培训的教职工任考试或培训通知单到学校办公室办理请假签批手续。

(3)教职工出差由各处室安排并告知相关级组、科组。

2、特殊事假:

特殊事假指的是护理假、产假、婚假等,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执行,县教育局核准。当公差不计考勤。

3、一般事假:

请一般事假者,按下列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事假每天扣2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25元,5天以上每天扣3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计算方法按月计。

4、住院病假:

因病确需住院的,办理请假签批手续时需同时出具正规医院的住院证明。住院时间取消当月考勤奖。

5、一般病假:

患病但不需住院的,凭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签批手续。病假1天扣1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15元,5天以上扣2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

三、关于迟到、早退及旷工的规定

1、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迟于上课铃到达教室的为迟到;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迟于五分钟以上到场的为迟到。

2、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早于下课铃离开教室的为早退,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早于五分钟以上离场的为早退。

3、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签批而擅离工作岗位的;

(2)非身染重病而由他人代为请假的;

(3)未经年级组批准而擅自调课的双方;

(4)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迟于十分钟以上到场的;

(5)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早于十分钟以上离场的;

(6)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中途未经请示离场达二十分钟以上的。

4、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教职工月旷工半天以上者,扣除当月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半天扣50元,1天扣100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教职工学期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扣除该学期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天五十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

四、关于考勤登记的规定

1、科组公开课等活动每次按半天计,其中未完全参加所有活动的记请假或旷工一课时,但迟到、早退按实际次数计。其它的,如科组周例会、第二课堂活动、年级组活动、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及活动均半天计,升旗、坐班按半天计,以上都纳入考勤登记中。

2、坐班及第二课堂活动的考勤情况由教导处登记,工勤人员的考勤情况由后勤处登记,科组活动的考勤情况由科组长登记,级组活动及升旗仪式的考勤情况由级组长登记,教职工大会等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情况由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登记,其余情形的教职工考勤情况由学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登记。

3、教职工考勤情况每周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和统计,并每两周公布一次。

4、负责考勤登记的教职工若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或不报教职工考勤情况的,学校视情节经重予以相应处理。

五、关于调课及临时代课的规定

1、教师因参加学校、部门组织的会议及活动等特殊情况而无法正常上课或下班的,必须调课。

2、调课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报经年级组批准,经年级组认定确实难以调课而没上课的,当公假。课前不到十分钟时间方告知需调课者当一般事假。上课后或事后方告知需调课而导致该节课无人上者当旷工。

3、教师坐班需请人顶替的,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告知年级组,其相应考勤登记只记录顶替者考勤情况。但若教师坐班请人顶替而未提前告知年级组,且出现顶替者未去坐班的情况,则视为请人顶替者旷工。

4、教师请假或调课后出现空缺的课程及坐班由年级组统一安排其他教师临时代替。教师临时代课情况由年级组登记,于学期终上报教导处以便统一发放相关的工作补助。

5、无正当理由而不服从年级组临时调课或代课工作安排者,学校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六、其它说明:

1、每学期请一般事假十天以上者、请一般病假累计十五以上者、请一般病假及一般事假累计二十天以上者、请住院病假累计二十五天以上者、旷工三天以上者,该学期均不能评为种类先进。

2、为鼓励教职工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学校设月全勤奖,均于学期终统一发放。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发给考勤奖30元。

3、教职工考勤情况与其年度考核挂钩。教师未完成学期常规教学工作任务的,扣发学期终应发的所有津贴及补贴,且其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在“基本合格”等次以下。

4、以上所扣金额累计不封顶,从学校所发的各项津贴费中扣除,扣清为止。

5、后勤人员纳入本考勤办法。

6、电话请假的必须在2天以办理正式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1。5倍计算所应扣除金额。

七、附则

1、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在内,“超过”则不含本数。

2、本制度解释权在学校行政会议,未尽事宜亦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3、本制度经20xx年1月教代会讨论通过。自20xx年2月始实施。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管理,严明劳动纪律,提高工作效率,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请假手续与批准权限

1. 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有事有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时必须书写请假条,申述理由及需假节数,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批准生效,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代为请假或补办请假手续。

2. 教师(职工)请假:1天以内由教务主任审批;2―3天由分管校长审批;4―10天本人申请,校长审批,10天以上者,由本人写出请假申请,县教育局分管局长审核批准。

3. 干部请假:年级主任,处室干部必须到分管领导处办理请假手续(兼课干部请假应到教务处备案)。副校长请假由校长批准。

4. 教职工请假前,必须安排好本人所承担的课程,自习等工作任务,不得延误工作。请假期满应及时销假,需续假的,按上述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旷课论处。

5.因公出差,开会,学习,进修,需事先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二、请假类别和期限

1. 事假

(1)教职工有事可以请事假,每学期事假累计不超过10天者,工资照发,但需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2)每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0天者,每超一天扣除绩效工资的50元,扣完为止。按照事假标准扣分。

(3)连续事假超过半个月,累计超过一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定为优秀、良好。连续事假两个月,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2. 病假

(1)请假一个月以内,必须凭相关医学证明进行审批。一个月以上,必须凭县级以上医院医学证明,并附相关病历原件、复印件进行审批。

(2)连续请假三个月以上者,返校时须持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经学校、教育局逐级批准后方可正常上班。

(3)全年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者,年终考核不得为优秀、良好。

(4)因病不能按时正常上班超过三个月者,当年考核不得晋级。

(5)因亲属(父母,配偶,孩子)看病,本人请假,按事假标准减半扣分。

(6)一般病症,不能上课(住院除外),每天扣款20元,每月600元,并按事假扣分。

3. 产假

产假90天(含寒暑假,公休假日)。

4. 婚假

教职工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7天(含公休假日)。

5. 丧假

教职工的父母(包括岳丈、公婆)、配偶死亡,可休假5―7天(含公休假日),需到外地料理丧事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续假,工资照发。

6. 假期计算

病假、产假、婚假、丧假、事假均包括公休假日。

三、考勤处理

1. 办公,上课:学校规定办公时间,私自离开办公地点或课堂岗位,均按旷工(旷课)处理。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旷课)处理:

(1)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

(2)私自雇人顶岗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者;

(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得批准而逾期不归者;

(4)请假人所述理由经查与事实不符者;

(5)任课教师擅自停课者;或工作安排不到位者。

(6)学校安排的工作日无故不到者,或有工作不做者。

2. 年级会,教研会,升旗,班主任会,教职工会,学校集体活动,因事请假者,按请会假处理。

3. 旷工(旷课)处理

(1)旷工(旷课)期间不发工资、津贴,由学校财务部门如数扣除,专户管理,专款使用,用于学校聘请教师的课时费和工作奖励,对旷工(旷课)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缓聘或落聘。

(2)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15天或每学期累计超过15天者,由学校核定后报教育局,由教育局进行处理,并予以落聘。

教职工迟到、早退一次扣绩效工资10元,另行扣分处理;旷工,旷会,旷课,旷活动一次扣绩效工资40元,另行扣分处理。

4.考勤记分:20分

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未签到每次扣0.5分,事假每节扣0.3分(每天按6节计算),会假每次扣0.5分,旷工,旷会,旷课,旷集体活动每次扣2分,总分扣完为止。

5.办公时间:

领导:早0.5小时,上午3.5节,下午3.5节。

教师:上午3节,下午3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职工:上午3.5节,下午3.5节,集市上午前两节。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4

为了更好地落实教职工的岗位职责,严肃工作纪律,提高管理效益,制定教职工出勤率制度。

1、教职工要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依时到岗,依时参加各种会议和相关活动。

2、教职工上班有事要向相关领导请假,并填写好领导批准的请假条交负责考勤的领导备存。应急来不及书面请假的要及时补上。

3、各种上岗出勤,同一岗位走离2次的作缺岗一次处理;迟到、早退、走离达岗位时间一半以上的作缺岗一次处理;2分钟后到岗的作迟到处理。

4、因小病请假(未住院)每节扣款5元,扣1分;各种公假不作缺勤、缺岗;因病短期(一个月内)住院治疗的请假不作扣款;因病住院(一个月以上)的请假按上岗时间折算补助;直系亲属亡故的请假不作扣款、扣分。

5、教职工请假一天的由分管的副校长批准,请假二天以上一周以内的由校长批准,请假二周以上一个月以内的由校长室讨论批准,请假一个月以上的按上级有关人事管理制度执行,教师调课、职工和保安员调岗、值日老师调岗、叫人顶岗等要报分管领导批准并备存,私自调课、调岗作缺勤处理。

6、教师上课出实行学生干部、值日领导查班和教学领导查班的三层考勤制。缺勤一节扣款20元,扣量化分4分;请事假一节扣款10元,扣量化分2分;迟到、早退、走离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授课教师请假单全部交少文主任手备存。

7、老师早读、晚修下班辅导的考勤由教学领导轮流负责。缺勤一节扣款10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一节、迟到、早退、高岗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

8、科组会和科组长会的考勤由少文主任负责、场室工作人员的考勤由教导处负责。科组会缺勤一次扣款10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迟到、早退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科组长会按教师例会的规定执行。场室工作人员上下午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到教导处签到,每天按2节计,参照教师上课考勤处理办法。

9、早操体育老师的考勤由值日领导(教学领导抽查)负责。每天早读作一节课计、参照教师上课考勤处理办法。

10、职工上班上午、下午实行值班制度,到总务处签到。缺勤半天扣款20元,扣量化分4分;请假半天扣款10元,扣量化分1分;迟到、早退、离岗的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所有请假单交文彬主任手备存。

11、教工例会、全校集会、升旗礼、教师集体外出活动的考勤由少文主任负责。教工例会缺勤一次扣款15元,扣量化分3分;请假、迟到、早退、离场的扣款10元,扣量分2分。要求全体教师参加的集会、外出活动缺勤扣款15元,扣量化分2分;请假、迟到、早退、中途离场扣款5元,扣量化分1分。升旗礼缺一次扣量化分2分,迟到扣量化分1分。

12、班主任上午、下午、晚上上岗,班会课、班主任会议、班主任外出活动的考勤由马启良书记负责。上午、下午、晚上,缺岗一次扣款10元,扣班导量化分4分;请假一次扣款5元,扣量化分2分;班主任会议、外出集体活动缺勤的扣款10元,扣班导量化分2分;迟到、早退、中途离场扣款3元,扣班导量化分1分。班会课和劳动课的出勤按老师上课考勤办法执行,扣款扣分死入教师量化评比。班主任的单列出勤扣分不列入教师工作量化评比,只列入班和任岗位量化评比。

13、班级劳动课,文彬主任负责考勤。劳动课缺勤、请假、迟到、早退、走离参照教师出勤处理办法。

14、值日老师由值日领导负责考勤。每天作2节课计,缺勤请假按教师上课考勤办法处理。工作岗(早操、早上校门、早读、午休、中午校门、晚修、晚休;后勤的早饭、午饭、冲凉、洗衣)每缺一岗扣5元,扣量化分2分,请假一岗、早退、离岗一次扣3元,扣量化分1分。后勤每缺一岗扣8元,扣量化分2分,每请假一岗扣4元,扣量化分1分,迟到、早退、离岗一次扣4元,扣量化分1分。有急事叫老师、职工顶岗的需先报值日领导。

15、行政会议和行政领导出勤由马启良主任负责。行政领导上下午实行值班签到签到制。缺勤半天扣款20元,请假半天扣款10元,迟到、早退、离岗扣款10元。行政会议缺勤一次扣款30元;请假一次扣款20元;迟到扣款10元。行政领导请假由叶发祥校长批准,并报马启良主任备存。

16、保安员的考勤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由马启良主任负责。按合同要求规定执行,纳入后勤职工的工作量化评比。

17、所有负责考勤的行政领导将本周相关领导老师和职工的出勤情况累总,于下一周一上午每二节课前教导处全面记录,并将出勤统计记录表在各教师办公室张贴,老师和职工在星期一当天核对清楚。

18、教职工考勤列入工作量化考评,量化分为80分,不倒扣分。

19、每月教职工全勤(无迟到、早退、走离、请假、缺勤)的得奖金15元。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5

一.考勤范围:

1.学校、部门、学科组、年级组组织的各种集会和活动。

2.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和每周一的政治业务学习。

3.党团员组织活动。

4.教学人员依时上课,每天上午7:45—11:55,下午2:40—5:20为坐班时间;语文、英语、政治教师每天的午读课(每周一至周五)。如果没第一节课的老师,上午8:00前,下午3:00前到校。

5.非教学人员实行坐班制,每天上午7:30上班,11:30下班;下午2:30上班,5:30下班。

二.请假:

教职工在国家规定的各种假期外,占用工作时间办理公、私事或治病都应办理请

假手续。

1.请假手续:到级长处取请假单,填写好请假单(请病假需附上医院证明或医生意见),然后交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意见,并安排好接替工作,再送给有关领导审批,审批后把假单交主管处室。若遇急事或急病不能事前书面请假,须口头告知主管领导,事后应说明原因,及时补回假单(三天内)。

2.批假权限:

(1)请假半天,科、级组长审批。每次当天报办公室汇总、统计。

(2)请假一天,经主管处室负责人审核,办公室主任审批。

(3)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含三天),副校长审批。

(4)请假三天以上(不含三天),校长审批。

(5)临时因故不能参加学校和学科组、年级组或部门组织的和种集会和活动的,应口头或书面请假。属于升旗仪式、全校集会、午读课、第七节下班,向年级组长或召集会议的负责人请假;属于会议或其它集体活动,向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请假。

3.销假:请假者请假期满回来工作,应向原请假审批部门销假,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否则当缺勤处理。

三.考勤

主要由各年级、学科组和处室、部门考勤,每学月第四周星期五前,把上个月的考勤情况上报办公室汇总公布。学校进行不定期抽查,若发现缺勤,将从严处理。

四.考勤奖惩

按学校教职工《聘任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6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我校教育教学及各项工作有效而高效地运转,根据上级组织人事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坐班要求:

1、教职工实行全员全日坐班制,上下班时间按学校作息时间表执行。

2、有早读的`科任教师按时到位,早、午第一节没课的教师、中、下午最后一节没课的教师可以比作息时间晚到、早走30分钟。上班期间要离开岗位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去向。未经请假不来学校工作者,按旷工处理。

3、班主任和级组长,早读、课间操必须到场。

4、眼保健操由前一节上课的教师组织、督查,待学生顺利作完操后教师才可下课(包括转移教室上课的班级,只体育课除外)。

5、各处室行政人员上班期间因事外出,必须向校长办公室讲明去向,并安排好值班人员。

二、升旗要求:

1、学校举行集体升旗仪式时(除特殊情况外),每位教职工必须按时参加,教师整队由校办公室主任负责,如因学校公事外出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向校长办公室请假。

2、升旗时,主动按规定位置列队,衣着整洁大方,佩戴好校徽,听从指挥口令。班主任站立本班学生前,由级组长负责班主任的考勤。

3、升旗工作由政教处全面负责,学生整队由体育科组长安排人员负责。升旗手、护旗手、负责广播人员必须按时到位。

4、升旗仪式后,年级组长向办公室汇报班主任出勤情况。

5、参加升旗仪式时,所有人员必须肃静,奏国歌、升国旗时肃立,行注目礼;唱国歌、校歌,要求态度庄重,声音嘹亮。

三、开会和学习要求:

1、开会包括教职工必须参加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处室会议、级组和教研组会议等;学习包括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教职工必须参加规定的会议和学习。

2、教职工参加学校会议时,不得迟到、早退;不得阅读书报和闲聊;不得在会场批改作业、试卷等。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时按座位表就坐,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不按座位表就坐而造成考勤失误的,由其本人负责。

3、各部门组织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期间,教职工不得做与本次学习无关的事情,部门负责人认真做好考勤记录。

4、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全校教职工大会者,必须事先向校长请假。

四、请假要求:

1、教职工因病因事不能到校工作的,都必须办理正式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才能休假。因特殊情况当事人未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应委托他人代办请假手续,经批准方为有效,并要求当事人在返校工作的第一天确认请假手续。凡未办理手续且未得到批准而不到校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2、请假的审批权限

(1)半天由年级组长审批(不影响当天工作,每月不超过三次)。

(2)一天由年级组长签署意见后由主管主任审批。

(3)两天由年级组长、主管主任签署意见后,副校长审批。

(4)三天或以上由年级组长、主管主任、主管副校长签署意见后,校长审批。

(5)非教学人员请假由主管主任及校长审批。

(6)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审批。

(7)中层干部或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办公事必须事先向校长报告。

(8)不得越级请假,未授权审批的行政领导不能批假。未经批准,教师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

以上请假,凡未到校长办公室办理手续,均视为未得到批准。教师未经主管主任或校长批准私下调课而实际享受休假者,按旷工处理。请假期间教师的班主任工作由德育处安排顶代,上课由教务处安排顶代,教辅、后勤人员由主管主任安排顶代。

3、请假的程序

先到校长办公室领取并填写请假单,然后由有关人员审批签字,最后将请假单交至校长办公室备存。请假期满回校上班,应办理销假手续,三天以内假期应口头向上级有关审批人销假;三天以上假期应到办公室书面销假手续。凡未能及时销假而造成考勤统计失误的,由请假人负责。

4、请假的种类和规定

(1)公假

凡因公必须请假者,凭有关书面材料办理手续。

(2)事假

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而不能返校工作的,应请事假。

(3)病假

凡因病不能坚持工作,需离岗医疗半天以上者,必须凭指定的医院(急诊例外)诊断证明,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凡因慢性病不能坚持满工作量者,需凭指定医疗诊断证明,经校长批准作半休处理,可适当减轻工作负担或不坐班,但必须参加集体备课、教研活动、政治学习、集会等校内集体活动。

病假须凭对口医院看病病历和病情诊断书向负责人申请,经允许后方可病休。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应取消已批准的假期,按旷工论处,并视情节轻重对请假者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行政处分。

病假期间,应在指定医院或家里休养。如需离开深圳诊治和休养者,除在医保局办理有关手续外,还须征得学校同意。

连续请病假者应按期交验指定保险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办理续假手续,不得一次请假长期休养。

(4)产假

正常生育的女教工享受产假90天,难产增加30天,已办独生子女证的增加产假35天,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已婚职工,24周岁生第一胎的为晚育)。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一个婴儿,还可增加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给予15—30天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生育看护假

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职工,可在配偶产假期间给男方10天看护假,工资照发。

(6)婚假

教职工婚事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如果不能安排在寒暑假进行的,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只批不超过三天的假期,未用完的假期学校给予奖励。

(7)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给假5天;岳父母或公婆去世,经批准可给假5天。如假期已满,需继续请假者,一般按事假处理。

(8)到国外及港、澳、台探望父母、配偶或其他亲属者,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批示意见处理。

以上各假,除产假按有关规定处理外,在计算假期时,应将假期间的公休及法定节假日包括在内。

五、考勤

1.实行考勤负责人制度。级组长、教研组长、处室主任和功能室组长负责本部门的每日考勤。每月3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交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不定期的抽查、巡查,负责汇总和统计。分工如下;

(1)升旗、教职工大会、行政例会、大型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2)坐班:年级由级组长负责,处室由主任负责或由功能室组长负责,音美教研组、体育教研组由教研组长进行考勤。

(3)上课:由教学处负责。

(4)级组活动:由级组长负责。

(5)教研组活动:由教研组长负责。

(6)班主任、级组长和班主任会议:由政教处负责。

(7)活动课、校本课、教研组长会议:由教学处负责。

2.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考勤工作要认真负责,按时将考勤表填好交办公室。

六、缺勤的处理

1.旷工者按天扣发其当日岗位津贴工资,1个月内旷工每累计一天,扣发其当月岗位津贴的三分之一;超过3天的,扣发当月岗位津贴,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无故不上班超过三个月者,报上级主管部门,作自动离职处理;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

(2)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待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3)本人申请调动,在申请或办理有关手续期间,未经允许不上班者;

(4)工作不服从分配,第二天不上岗者。

3.在病、事假期间,若从事其它职业,经教育无效,停发本人的全部工资;

4.一个月内病假累计十天以内,其当月岗位津贴不予扣发;超过十天的,按其当月超过的天数扣发相应的岗位津贴;二十天及以上的,当月岗位津贴全部扣发(住院治疗期间除外)。一学期内病假累计超过60天者,工资待遇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5.升旗:每缺1次扣10元,除因学校公事、事病假期间或校车延误不能参加升旗仪式外,其余任何情形不参加升旗仪式,均按升旗缺席处理(每学期无故缺席2次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6.教研组、级组活动:每缺1次扣10元。

7.班主任到岗、班主任和级组长会议:每缺1次扣10元。

8.教职工大会:每缺1次扣10元。

9.开会、学习、坐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元。

以上各项处罚,根据违反的项目累加计算。

本规定由校长室负责解释。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7

一对请假的要求:

教职工因有事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因事情紧急不能及时请假的,到校后必须及时补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请假须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一份处室备案,一份交值周干事,一份交本周签到领导(备于签到册上)。

请假一节视为半天,两节视为一天(按天请假的不再折算)。

教职工请假,必须对自己担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取得相应处室领导的同意后,报相应领导审批,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假期结束后,要到签到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不办理销假手续视为旷工。

会议请假指:学校集体性大会和各组处室组织召开的常规会议请假。

请假三天以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三天以上由校长审批,会议假由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学人员请假须教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教辅工勤人员请假须由总务处同意并签注意见后报校长或副校长审批。

考勤每周一统计,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二请假处理办法:

丧假(指直系亲属):父辈为一周,祖辈为三天,同辈为两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婚假为一周,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产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正常假为天,大龄为天。请假须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超过规定天数须办理续假手续。

病假(指有市医院及以上住院手续的),病假天(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元。病假天以上一个月(含)以内每天扣罚津贴元。病假在一个月以上,按照青教发【】号文件执行。

事假(含会议假):每天扣罚津贴元,每节扣罚津贴元。

签到假:一月内有二次请假扣罚元。

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假:请假每次扣罚元,劳动请假每天扣罚元。

因公负伤请假,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三旷工的处理办法:

旷工一天扣罚个人月工资总额的分之,旷工一节按半天计算扣罚。

旷会一次或自习旷辅一次扣罚元。教师安排值班缺岗一次扣罚元。

大型集会或大型活动旷工每次扣罚元,劳动旷工每次扣罚元。

会议迟到每次扣元早退每次扣罚元,签到缺签每次扣罚元。

当日查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岗上的扣罚元。查堂不在岗按旷工处理,上课迟到或离岗一次扣罚—元。

升旗检查不在扣罚元。一月内有次不参加大课间活动扣罚元。(请假不计)

度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天以内旷工累计超过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劳动人事部门和教育局文件规定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8

一、关于请假程序的规定

1、教职工请假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1)由其本人亲自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好请假单。

(2)交有关领导签批:二天以内的由办公室签批:超过二天,但在五天以内的由校长签批;超过五天的由县科教局人事股签批。

(3)请假单经有关领导签批后,应及时交办公室备案。

(4)休完假后,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以确认休假完毕。无特殊情况不得延假,确需延假要办理续假签批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

2、教在请假当天有教学任务,但因事情紧急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于上课前当面或电话告知办公室,并在返校后三天内办理补假手续。上课后方告知请假或逾期不办理补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3、教职工请假当天,学校办公室应及时将其请假情况通知相应年级组长,以便安排上课及坐班的临时代课工作。

二、关于请假种类的划分

请假分公假、特殊事假、一般事假、住院病假及一般病假五类,其中公假当出勤计,其余请假不享受学期全勤奖,但可按规定享受月考勤奖。无正当理由而编造谎言骗取假期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旷工加倍论处。

1、公假:

(1)婚假、产假、护理假及计生假须按上级文件规定先经办公室或校长批准,后到县科教局人事股办理签批手续。

(2)参加自考、函授及其它相关培训的教职工任考试或培训通知单到学校办公室办理请假签批手续。

(3)教职工出差由各处室安排并告知相关级组、科组。

2、特殊事假:

特殊事假指的是护理假、产假、婚假等,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执行,县教育局核准。当公差不计考勤。

3、一般事假:

请一般事假者,按下列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事假每天扣2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25元,5天以上每天扣3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计算方法按月计。

4、住院病假:

因病确需住院的,办理请假签批手续时需同时出具正规医院的住院证明。住院时间取消当月考勤奖。

5、一般病假:

患病但不需住院的,凭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签批手续。病假1天扣1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15元,5天以上扣2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

三、关于迟到、早退及旷工的规定

1、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迟于上课铃到达教室的为迟到;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迟于五分钟以上到场的为迟到。

2、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早于下课铃离开教室 的为早退,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早于五分钟以上离场的为早退。

3、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签批而擅离工作岗位的;

(2)非身染重病而由他人代为请假的;

(3)未经年级组批准而擅自调课的双方;

(4)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迟于十分钟以上到场的;

(5)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早于十分钟以上离场的;

(6)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中途未经请示离场达二十分钟以上的。

4、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教职工月旷工半天以上者,扣除当月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半天扣50元,1天扣100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教职工学期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扣除该学期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天五十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

四、关于考勤登记的规定

1、科组公开课等活动每次按半天计,其中未完全参加所有活动的记请假或旷工一课时,但迟到、早退按实际次数计。其它的,如科组周例会、第二课堂活动、年级组活动、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及活动均半天计,升旗、坐班按半天计,以上都纳入考勤登记中。

2、坐班及第二课堂活动的考勤情况由教导处登记,工勤人员的考勤情况由后勤处登记,科组活动的考勤情况由科组长登记,级组活动及升旗仪式的考勤情况由级组长登记,教职工大会等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情况由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登记,其余情形的教职工考勤情况由学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登记。

3、教职工考勤情况每周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和统计,并每两周公布一次。

4、负责考勤登记的教职工若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或不报教职工考勤情况的,学校视情节经重予以相应处理。

五、关于调课及临时代课的规定

1、教师因参加学校、部门组织的会议及活动等特殊情况而无法正常上课或下班的,必须调课。

2、调课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报经年级组批准,经年级组认定确实难以调课而没上课的,当公假。课前不到十分钟时间方告知需调课者当一般事假。上课后或事后方告知需调课而导致该节课无人上者当旷工。

3、教师坐班需请人顶替的,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告知年级组,其相应考勤登记只记录顶替者考勤情况。但若教师坐班请人顶替而未提前告知年级组,且出现顶替者未去坐班的情况,则视为请人顶替者旷工。

4、教师请假或调课后出现空缺的课程及坐班由年级组统一安排其他教师临时代替。教师临时代课情况由年级组登记,于学期终上报教导处以便统一发放相关的工作补助。

5、无正当理由而不服从年级组临时调课或代课工作安排者,学校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六、其它说明:

1、每学期请一般事假十天以上者、请一般病假累计十五以上者、请一般病假及一般事假累计二十天以上者、请住院病假累计二十五天以上者、旷工三天以上者,该学期均不能评为种类先进。

2、为鼓励教职工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学校设月全勤奖,均于学期终统一发放。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发给考勤奖30元。

3、教职工考勤情况与其年度考核挂钩。教师未完成学期常规教学工作任务的,扣发学期终应发的所有津贴及补贴,且其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在“基本合格”等次以下。

4、以上所扣金额累计不封顶,从学校所发的各项津贴费中扣除,扣清为止。

5、后勤人员纳入本考勤办法。

6、电话请假的必须在2天以办理正式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1。5倍计算所应扣除金额。

七、附则

1、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在内,“超过”则不含本数。

2、本制度解释权在学校行政会议,未尽事宜亦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3、本制度经20xx年1月教代会讨论通过。自20xx年2月始实施。

教研组长职责

1、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带头并发动教师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撰写教研论文。

2、指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审核本科组相关学科工作计划,团结和督促本组教师依照大纲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3、关心本组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抓好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4、定期检查考核本组教师的教案、作业等教学常规工作,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师教学常规量化管理工作。

5、做好教导处安排的科组教学仪器管理及科级黑板报出版等相关工作。

实验员职责

1、管理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药品及其它公用教学仪器,加强危险物品监管,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校产安全。

2、按学科教学进度,提前做好物理、化学学科的学生实验准备工作,并协助剩余教师指导和监督学生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3、按学年制定仪器、药品采购计划,报教导处统一购置;按月检查整理仪器、药品,确保有序摆放;按周清扫实验室、仪器室,确保场室整洁。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及时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使用电教设备。

图书管理员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责任心。

2、严格借阅制度,加强图书管理,确保校产安全。

3、严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或早退。

4、强化服务意识,确保热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5、树立创新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电脑室管理员职责

1、管理计算机室电脑设备,杜绝未经教导处批准的任何外人进入,并做好防漏电、防灰尘、防暴晒及防潮湿等工作,保证设备安全。

2、检查和督促上机的学生在计算机室换鞋进入、按序就座、规范操作、遵守纪律、保持安静,并及时登记上机情况。

3、经常检查计算机设备,及时排除故障,对损坏的仪器按规定程序报请维修,以确保电脑课的正常进行。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分批指导和培训学校教师,使之掌握计算机辅助教学技能。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9

为进一步加强对教职工考勤管理,保证会议质量,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制度。

1.教职工考勤由学校指纹考勤和年级签到考勤两部分组成,学校考勤由校长办公室负责,年级考勤由年级主任负责。包括每天上、下午,学校、年级召开的例会、升旗、或其他特殊活动。

2.学校指纹考勤每天分签到和签退两种形式,签到截止时间:为正课第一节上课前十分钟,签退时间为上、下午的第3节课后。

3.指纹考勤原则上实行每月公布一次,年级签到考勤原则上每周公布一次。考勤结果将作为教职工晋级、评优、调资和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4.教职工有事必须提前请假,请假需先到校长办公室领表填写,一式3份,年级、教务处、办公室各一份,3天以内由分管校长批,3天到1周由校长批,1周以上报教育局人事股批(产假统一由教育局审批)。

5.每周日晚上是学校教职工例会时间,每周四晚上为学校行政会时间,开会具体时间为学生第一节晚自习开始时间。一学期例会无故缺席两次以上(含两次),当年综合考核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档次不得评为优秀。

6.教职工会议期间要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状态,不讲话,不吸烟,不看报,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

7.严禁在上班时间下棋、打扑克、玩游戏等,也不得利用电脑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娱乐活动,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诫勉谈话、警告或大会点名批评等处罚。

8.校长室将不定期对各年级考勤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对执行不力的年级将给予通报批评。

9.此条例从20xx年9月1日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10

一、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幼儿园各部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园,不无故缺席。

二、上班时间内如因公事离开幼儿园,须告知园领导,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离开幼儿园期间的工作任务,原则上自己完成。

1.在教师带班的时间里,不得离开幼儿园。

2.在班级缺人的情况下,不得离开幼儿园。

3.事先知道离园外出活动的,应在前一天调配好班级工作,换好班次,保证班级工作不受影响。

4.事先不知的,应尽可能协调换班,采用事后调换的方法弥补。

5.后勤人员因公外出的,要将必须处理的工作转交落实到人,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6.因公活动时间在上班时间以后的,教工必须先到岗,再活动。

三、教工因私事离开幼儿园,须得到园领导的批准,按相应的方法处理。

1.鼓励教工利用不带班和工作相对空闲的时间看病,善于根据医院上班时间和幼儿园上班时间差看病。教工每月看病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按激励机制中补休或健康奖的相关规定处理。

2.教工家庭有急事需要处理的,可以使用补休。

3.教工的子女在幼儿园至高中上学期间,每学期有2小时的家长会时间。

4.教工婚假、产假、丧假等,按国家及上级相关规定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11

一、请假规定

1.凡教职工请病、产、婚、丧、事假,一律由本人书面申请。因病住院,须持医院证明。

2、经学校批准的函授学习和脱产进修视为公假,也按规定填写请假条。

3、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按上级文件执行。

二、请假手续

1、教职工请假须填写学校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条由主管部门提供。1天以内由主管部门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室批准,中层干部请假由校长批准。请假条由相关领导签字后交教务处存档,课务由教务处安排。

2、所有请假人员,应先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可用电话通知或委托别人请假,然后仍应补办请假手续。

三、考勤奖励

1、设立全勤奖,奖金数额50元/月。考勤奖励每月兑现一次。

2、病假每天扣5元。累计超过30天以上,按“病假累计天数×年终奖(或全年绩效工资总额)/360天”扣除。超过6个月作长病休处理。

3、事假每天扣10元。累计超过30天扣全年年终奖(或全年绩效工资总额)。

4、旷课扣30元/节,另扣当月全勤奖。

5、教职工大会、业务学习以及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缺席作半天事假处理。各种会议分别由校长室或主管部门考勤,教研活动集体备课由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考勤。

6、无正当理由,上下班迟到(日常考勤次数)超过8次(含)以上的,扣25元/月;超过15次(含)以上的,扣50元/月。

7、无特殊情况,半天不到校的按事假半天处理。

四、说明

1、病假结束,请假教职工应持有效证明(病历卡、发票)到主管部门销假。无有效证明,算作事假。

2、病假、事假:周六、周日不计算(教育局规定须上班日除外)。

3、教师上班纪律为年度考核主要参考之一。

4、本制度每学年修订一次。

5、本制度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12

为了保证学校正常工作秩序,强化纪律观念,规范管理程序,体现制度化和人本化管理,根据兰山区教体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要求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考勤制度。

2、全体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其他不在岗行为视为旷工。

3、工作时间内不得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等各种娱乐活动和其他非业务活动。

4、实行坐班制,坐班期间不得外出办私事,如有特殊情况,须向相关领导请假,批准后方可持请假条离开。

二、考勤办法

1、签到签退。

教职工考勤实行本人签到签退(机签)和教干不定时抽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所有人员一律在规定时间段内到传达室签到签退。

签到签退时间:上午为6:50——8:00签到;11:20——12:00签退。下午为预备铃前30分钟至上课签到;放学前20分钟至放学后20分钟签退。请假不足半天的,离校前和返校后要签到或签退。女教师哺乳期为产假结束后半年,哺乳期女教师在完成正常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实行弹性坐班,可以不签到签退。

每周校长室统一组织不定期抽查,不在教室、办公室和运动场则视为空岗,5分钟之内找抽查领导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处理。

2、请假规定

(1)请假手续和批准权限。教职工有事有病均应履行请假手续,请假的最小单位为1节课,请假人员一般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紧急情况,可找分管主任或分管校长电话请假,由其代笔请假条,也可事后补假。请假半天以内,由分管主任审批;半天以上1天以内,由分管副校长审批;1天以上1周以内,由校长审批;副校长和中层教干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请假期限超过学校批准范围的,经校长同意批准后报局人事科备案。教师请假超过一定期限,按照兰教字【20xx】4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2)婚假。教职工婚假为1周。因故需延长婚假时,须征得学校同意,延长部分按事假处理。

(3)产假。教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生育,产假为6个月,否则为3个月;个人根据情况可以提前请产假,需提前1周向学校提出,便于学校进行人事安排,但产假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产假结束后要及时回校销假。因故需延长产假时,须征得学校同意,延长部分按事假处理。

(4)丧假。教职工父母、公婆等亲人去世,给予丧假1周,岳父母、祖父母、岳祖父母等重要亲属去世,给予丧假3天,超过部分按事假处理。

(5)有10周岁以下孩子上学需要接送的,须办理请假手续,3次算请假1节。

(6)请长期病假,需向学校提供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明、医疗单据等,经校委会审核通过,住院期间不扣分、不扣款,否则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弄虚作假者按区教体局有关规定处理。

(7)教职工个人进修学习应持通知原件或其他证明材料请假,每学期准假3天,不予考勤扣分,超出部分按事假计算。

(8)教师因公外出开会、听课、培训、参加业务竞赛等相关业务视为正常出勤,但须持分管领导证明到政务处备案。

(9)教职工请假期间的工作可自行安排,也可找分管主任协调安排。请假超过一周的,分管主任报校长室研究人事安排。

(10)凡未经请假而擅自离岗或虽提出请假申请但未经批准离岗、期满不上班未办理续假手续的、不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活动以及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均作旷工或旷课处理。

(11)请假人须持请假条方可离校,否则大门口值班人员不予放行。请假条存根每月由相关领导交给政务处存档。

3、量化赋分

(1)教职工考勤每学期总分为100分,每月一小结,学期末汇总量化,纳入教师德能勤绩考评量化和年度考核。考勤赋分依据教师签到签退、点名和抽查记录及请假记录。

(2)每人每学期请事假病假五天以内不扣分,每超1天扣2分;旷工1天扣20分,旷会1次扣15分,旷课1节扣10分,抽查空岗1次扣10分,请会假每次扣1分,平时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会议每次迟到、早退扣1分。上班时间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网聊、干私活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每次扣5分(体育锻炼除外)。

三、考勤奖惩

1、学校每学期每人发放考勤补贴100元,每请假1节扣2元,旷工1节扣10元,旷课1节扣20元。迟到、早退2次算请假1节,空岗1次按旷工2节。每学期请假累计超过15天,超出部分扣当日工资(当日工资=工资总额/30)。请假累计超过1个月(30天),除按规定扣当日工资外,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该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2、在教职工考勤中弄虚作假者和学期考勤量化不足60分或每学期旷工连续超过2天累计超过3天,取消一切评优树先资格;旷工连续超过5天或累计超过10天,除按规定扣分、扣款外,当年年度考核定位“不合格”,不能评聘高一级教师职务。

3、事假病假一学期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者,除扣分、扣款外,按有关规定上报区教体局人事科备案。

四、本制度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若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13

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学校实行上班签到、在班查岗、离岗请假的考勤办法,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和各学部(处室)主管领导检查(抽查)出勤情况。升国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集体活动,由校办负责考勤。学部(处室)会议、教研活动和部门集体活动,由学部(处室)负责考勤。

二、请假规定

1、教职工因事(病)需请假者,本人写出请假条,半天内由各处室主任审批,三天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四天至七天由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研究审批。长期事(病)假、产假、婚丧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因事(病)临时请假半天以内,写明出校时间,将假条放在值班室,返校销假时注明返校时间。不履行销假手续,视为请假终止时间至下班时间。请假一天或一天以上,将假条交到校办。

3、因病请假,须出具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条。提前结束病假,自行到校办销假。无病假条者,按事假处理。出具虚假病假条,按旷工处理。

4、因事(病)请假,须安排他人临时代课者,按照每课时5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代课费。行政人员请假,按照每天10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5、因公外出或请假,也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兼任教学任务者,原则上不应耽误教学工作。确需调课外出,回校后应补上所缺课时。

6、直系亲属病重住院需照顾者,出具住院证明,履行相关手续,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在规定的陪护期内不影响工作者,不扣考核分。一学期内累计陪护历时日期不应超过一个月,超过部分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对待。

7、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因私外出请事假,学期累计超过8个工作日的,病假(连续不超过三天)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每天按日均基础性绩效工资数从应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按实际月工作量计算发放。

8、女工产假如遇寒暑假期,产假顺延。如法定产假已满,顺延产假未到期,因学校工作需要须到校上班,按每工作日10元给予补助。

三、出勤考核

1、全勤:5分/学期(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学期内全勤)

满勤:4.5分/学期(学期临时事假累计不超过8个工作日,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出勤率达不到70%(产假、婚丧假等政策性休假和公派外出等除外)者,绩效考核等次一般不能定位称职(B等)及其以上;学年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该年度的绩效工资分配;因私请假超过六个月以上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学年(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事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1分,病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0.2分;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8、12、16个工作日,病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绩效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当月病事假连续超过3天(不含3天),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当月实际工作量计算发放,超过15天,当月无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期内事假连续超过22个工作日的,不参与该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学期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学期内旷工累计超过1-3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超过4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参与本学年内的绩效工资分配;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因私请假,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正常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

3、临时病事假原则上不得影响正常工作,如不需要调课和不影响工作,在规定期限内不扣考核分。

4、教职工上班应由本人签到,各类假条由本人出具。出现代签(写)者,扣除双方考核分各2分;凡未签到也没有假条和未到校情况说明者,均按旷工处理。教职工上下班、上下课、升旗、集会、业务学习或临时工作等考勤时,迟到、早退一次扣0.1分。学校组织的理论学习、业务学习或集体活动缺席一次扣1分。公出及规定的假期,不计入考勤。

5、教职工在上班时间禁止上网炒股(基金)、聊天、玩游戏、看娱乐片等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发现一次绩效考核出勤项扣5分,并扣50元。第二次发现待岗处理。值班领导、宿舍值班人员、值班门卫、课堂教学教师擅离岗位、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件发生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并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经学校研究给予处分。

四、本方案经我校一届四次教代会通过,自20xx年9月起开始执行。

20年xx月11日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14

一、考勤基本要求

1、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实行坐班制,不迟到,不早退,有事请假,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2、值周校长将签到表每天交学校办公室王海澎处,每周统计一次。学校考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3、教师请假半天以内(含上班时间中间外出)需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并同时在处室考勤单、学校办公室外出登记表上如实登记(注明外出及返回时间、批准人)。

4、教师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要写请假条,按审批权限批准后,交本处室负责人存档,回校及时向批准人销假,同时销假条交处室负责人备查。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特殊原因返校当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计算。

二、各类缺勤的界定

凡因各种原因缺勤,均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经批准后认定,否则按旷工计算。

1、请假:有病不能坚持工作,经医院证明可请病假。

2、事假:有必须处理的事情(服从先公后私的原则),却需离岗时可请事假。

3、婚假:年满25周岁的男教职工或年满23周岁零三个月的女教职工7天(含周休息日)婚假为公假。婚假提倡在寒假或暑假办。在学期前一个月和学期后的一个月一般不予批准婚假。

4、丧假: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时,给3天公假,祖父母死亡时给1天公假。

5、产假:女教职工法定公假为5个月(寒暑假在内)。产假15天可执行公假(以医院开据的证明为准)。产假期满仍在家育婴者或保胎者发基础工资,流产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6、工伤假:因工伤为公假,经医院证明确需休息者凭证明条请工伤假。

7、婴儿哺乳期时间:一周岁以内婴儿每半天一小时作为公假。由本人申请固定时间,经处室负责人同意后交办公室存档备查,超出哺乳时间按事假累计计算。

8、因工外出按正常上班对待。

三、请假手续及审批权限:

教职工请假半天由所在处室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至一天由分管校长批准,超过一天由校长批准,中层干部向分管校长请假,副校长向校长请假,校长请假或因工外出两天以上需向局领导请假。

四、规定标准:

1、旷工半天扣50元。旷课一节按旷工半天处理。病事假每天扣20元。同时,月累计请假6天以上的,不享受当月工作量工资。

2、上班迟到(晚到20分钟以内为迟到,月统计1次不计),早退每次扣10元。

3、学校会议或活动(含例会、升旗)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请假每次扣20元,旷会按旷工半天处理(有病事假不再累计)。

4、非公事外出累计外出时间并按事假折算处理。凡与记录时间不符或未作记录者,按旷工计算。

5、任课教师上课迟到5分钟按旷课一节处理。

6、请假尚未批准即离校者或逾期不归并未经续假的,双倍计算。

7、教职工在开学初、放假前两周请假的,双倍计算。

8、处室负责人没有严格按照考勤制度执行的,发现每次扣20元。

本制度由办公室牵头,与有关负责人员落实。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15

第一条总则

1.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职能分工

1.公司各部门设一名兼职考勤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考勤记录、统计、报送工作,对部门考勤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

2综合管理部人事岗负责公司员工请休假、出差的备案登记,月末进行相关单据和各部门考勤报表核对汇总,编制考勤报表,发相关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后呈常务副总审批;

第三条考勤周期

每月考勤周期为上月26日-本月25日。

第四条考勤要求

员工必须遵照其服务岗位所规定的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做到不旷工、不迟到、不早退。

第五条作息时间

1.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周六、周日正常休息,如需加班上下班时间同正常工作日;

3.因工作性质不能按照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的部门、人员可作适当调整,但须报总经理核准后到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迟到(早退)

1.超出正常规定上班时间30分钟以内到达视为迟到;员工非工作需要,擅自提前下班时间30分钟以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扣款50元/次;超过30分钟(含30分钟)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论;

2.因公务关系而迟到(早退)者,须提前请示所属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告知部门考勤管理员按照正常出勤处理,未经请示者按迟到(早退)处理。

第七条旷工

1.未经请假无故不上班或假满未续假而擅自不到岗者为旷工;

2.员工无故旷工1天,扣除3天固定工资,并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的50%;

3.员工一个月内旷工3日以上(含),属严重违反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除按第七条第2款扣除相应工资外,公司还可予以立即辞退,而不需任何事先通知或给予补偿。

第八条出差考勤

1.出差是指因公需要离开公司外出办理公务;

2.员工因公出差须填写出差单,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于出差前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3.出差期间休假需在考勤中如实反映。

第九条请假、休假管理

假期类别,公司假期分为休假、法定节假日、调休假、事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假、陪护假、年假。所请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补假。

第十条请假规则

员工请假须提前填写请假单,按规定审批权限呈报,批准后在请假日(或时间段)前报综合管理部备案。特殊情况,应先用电话申请等形式得到有审批权限领导的批准,并于三日之内补办请休假审批手续,报综合管理部备案。未办理请休假手续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假期已满未准续假仍不到岗者以旷工论处,所有请假期满须到综合管理部销假。

第十一条请假审批权限如下:

1.员工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的可由部门经理批准;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须由总经理审批;

2.部门经理请假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三天以上须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休假

休假是指公司统一安排的休息日。

第十三条法定节假日

员工每年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

部分公民休假日:三八妇女节,女性员工休假半天;

具体以国家发布的为准。

第十四条事假

1.因事必须本人处理者可请事假,事假扣除当日岗位工资;

2.事假可用加班充抵;

3.月累计事假超过3个工作日,并处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月累计事假超过5个工作日,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事假未经批准,以旷工论处。

第十五条病假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期: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计算:

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病假期间工资:

(1)非全月病假,按照月固定工资的70%来确定,当天工资=固定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70%;月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不予发放当月绩效工资:

(2)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满2年不满4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满6年不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3)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4)病假工资不能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如果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3.病假须有医院病历及医生开具的休息证明(必须是二级(含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证明),并在病假结束时,向综合管理部提供病历、医生诊断证明、用药明细等相关材料;

4.通过假证明、假病历等手段获取假期者,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除扣除病假期间已支付的工资外,还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5.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康复,但不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作换岗处理;员工医疗期满,仍不能痊愈的,公司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6.员工工伤的参照国家劳动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六条婚假

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职工,在进入本公司后登记结婚的,可享受一定时间的婚假。婚假期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的,不另补假;

男职工年龄

女职工年龄

婚假天数

小于25周岁

小于23周岁

3天

大于或等于25周岁

大于或等于23周岁

18天

说明:再婚者享受3天婚假。

2.婚假天数的计算以领取结婚证时的年龄为准;

3.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领取结婚证的,方可在本公司申请婚假,婚假需在领取结婚证后半年内一次休完;

4.员工申请婚假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所在部门负责人,并做好交接工作。同时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向综合管理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结婚证明。

5.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婚假期间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第十七条丧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去世,公司将给予员工5天的丧假,如果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给予职工2天路途假。职工在休丧假和路途假期间,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第十八条产假

1.怀孕的女职工,由开始妊娠第3个月至第6月末,每月享有一天产检假;由第7个月初至第8个月末,每月享有两天产检假;第9个月开始至产前每周享有一天产检假。产检假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

2.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者可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3.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凭医院证明,给予15天带薪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者,给予42天带薪产假;

4.产假期包含正常休息日、其他所有假期;

5..休产假必须于预产期前四周向人力资源部申请,并出示医院出具的证明;

6.休产假期间生育津贴,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第十九条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给予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者,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增加哺乳时间1小时。

第二十条加班及调休

1.员工加班需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分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报送综合管理部备案;

2.除工程现场因值班需要外,其它部门应提高工作效率,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非特殊原因不提倡加班;

3.对加班员工,应尽可能安排同等时间调休,且应于加班后一个月内调休完成,对确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调休的,予以计算加班工资,加班申请单作为加班计酬的唯一凭证;

4.周末加班的,加班费150元/天;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230元/天;

5.员工调休也须办理请休假手续,并于请假事由中注明加班的时间。

第二十一条年假

1.职工在公司内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假;

2.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工作时间确定,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休年假10天和15天的需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工作年限以社保缴纳为准。

4.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5.年休假按自然年度计算,有效期为一年,不累计到下个年度。

6.出现以下情形的,不享受当年的年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7.如果职工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了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8.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有正常的工资待遇。

第二十一条销假

员工如因工作需要,提前结束休假,要到公司人事岗办理销假,否则出勤视为无效。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16

一、考勤细则

(1)工作时间

1、 教职工每天工作八小时。(不含突发性活动如开例会等)

2、依幼儿园工作需要,各部门人员进行轮流值班。

(2)病事假审批:

教职工请假一日内(含),由副园长审批,请假三日内(含),由园长审批。超过规定时间报董事长办公室批准。出勤统计由会计负责。

(3)考勤执行:

每日上、下班教职工由本人打卡进行考勤,考勤期间未打卡或在岗者,视为旷工。

(4)临时性任务:

经园务会通过的临时加班任务,按正常上班记录考勤。

(5)公 假:

1、公假不影响考勤。

2、以下情况为公假:

① 因工作需要领导批准参加的学习及开会。

② 在本园工作满三年,符合晚婚育的婚假、产假。

③ 国家法定的公假以国家规定为准,本单位适用。

(6)、迟到、早退

1、教职工迟到、早退1-1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10%,迟到、早退11-20分钟每次扣基本工资20%,迟到、早退21-30分钟每次扣月基本工资30%;每月迟到、早退超过三次者,取消当月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

2、迟到早退31-60分钟每次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1天工资;教职工迟到、早退1小时以上,每次作旷工1天处理,扣除3天工资。旷工一次,取消当期评优资格,取消当期调薪资格。不能在当天迟到后补请假,否则酌情视为旷工。

(7)、病 假

1、一天以上病假须出具镇级以上医院有效证明,经过园领导同意,按园办发文执行。

2、病假时间从假条之日起,公休日、节假日在内。

3、除急诊外,上班时间看病不予准假。

(8)、事 假:

1、必须由本人亲自处理之事可请事假,事假必须提早一日向园长递交事假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园,否则不予准假。

(9)、旷工:

1、凡无故不上班或未经批准自行离岗者均为旷工。

2、旷工三天以上者,视为自动脱岗,按自行离职处理。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发警告单。

4、连续旷工三天或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行政办将提议园长给予辞退或除名,解除与幼儿园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再结算工资。

10)、调班

教职工因病、因事倒班或调休须经园长批准。

11)、考勤兑现

1、事假期间内不发工资、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2、参照出勤情况,结算薪金。

二、打卡考勤制度

1、幼儿园园长以下教职工上下班必须打卡,由幼儿园规定专职人员负责监督。

2、规定穿园服的时候(每周一—周四及集体活动时)教职工一律穿园服打卡。

3、任何教职工不得代人或委托他人打卡,违者将纪律处分。

(三)行政办定期与不定期抽查、核实教职工打卡情况,抽查结果必须由在场部门负责人或教职工签认。

三、考勤管理的处罚规定

1、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当日确有按规定出勤),一次扣月基本工资10%,二次则扣月基本工资20%,以此类推。

2、教职工漏打上下班考勤卡,由部门主管书面确认证明,须在月底前呈交报告解释原因,否则不予受理。

3、如因外出公差等特殊原因未打卡者,可写出书面报告由部门主管签名认可;但特殊情况每月不得超过五次,超过五次者,报园长审批。

四、教职工考勤表

(一)教职工考勤表作为每月结算教职工工资的一项重要依据。

(二)行政办每月必须按规定时间填报教职工每月的出勤情况,包括每月补休、法定假期、无薪假、年假或其它,将上月之《教职工考勤表》报送行政办财务处。

五、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如有与现行《教职工手册》相冲突,以本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准。

诺贝儿·地球村幼儿园

XX年2月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17

为严肃劳动纪律,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规范考勤程序,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方法

㈠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实行坐班制度,工作日上班应按时打卡、签到。

㈡专职教师到校授课不打卡,由教务科负责检查到位情况;但专职教师每周三下午返校参加政治、业务学习,或者学校统一安排返校坐班,均参照行政人员打卡、签到。

㈢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均应打卡、签到。校园晚值班由办公室检查到位情况;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检查到位情况;班主任晚值班、出早操由学生科检查到位情况。

㈣行政后勤人员和教研室主任的坐班考勤以校办公室的打卡签到记录为准;教师上课考勤以教务科的检查记录为准;班主任晚值班和查早操以学生科的检查记录为准;教职工晚值班或晚辅导以负责检查的职能部门的检查记录为准。

㈤教职工参加学校安排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根据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勤项目与时限规定

㈠请假

教职工请假按规定分为婚假、产假、病假、丧假、事假5种。

1.婚假、产假(含小产假)、丧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病假:教职工一般疾病(不住院)每次请假原则上应控制在一周时间内。超过一周者需再凭医疗证明办理续假手续。

教职工因病住院,请假时限凭医院证明办理。

3.事假:教职工除上述情况以外的请假或请病、婚、丧、产假等超过规定时限,为事假。事假视具体情况按权限审批。

4.下列情况允许请假,但不作事假处理(不计出勤费、奖金,但不影响全勤奖):

⑴搬迁新居(限2天以内);

⑵参加小孩家长会;

⑶小孩打预防针;

⑷按规定产检。

㈡迟到、早退、擅自离岗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20分钟(含20分钟)为限,超过20分钟另处。

2.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均以10分钟(含10分钟)为限,超过10分钟另处。

3.教职工参加学习、会议或活动的迟到、早退根据当时点名情况认定。

㈢旷工

下列情形均以旷工论处:

1.工作时间内,未经请假或派工,擅自不上班或离校者;

2.请假、派工手续不正规者;

3.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坐班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2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4.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擅自离岗超出10分钟以上者(计旷工半天)。

三、请假、派工手续

㈠坐班期间凡因病事假、公假等原因未能出勤或因公差不能在校内打卡签名的教职工,必须提前1天填写《请假单》,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请病假、产假需附医院证明,请婚假需附结婚证明,开家长会附学校通知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㈡专职教师或行政兼课教师因各种原因(公差、病事假等)不能完成正常授课任务,必须提前1天填写《调课、停课、请人代课申请表》,写明请假原因、假别、时间等,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交教务科备案。

㈢专职教师周三请假或因公差未完成正常授课任务,以及在上课外的时间派差,同时须填写《请假单》,并按审批权限办理好手续后,将《请假单》投入考勤箱。

㈣确因急病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请假者,应及时打电话报告所属科室(部门)负责人并征得同意(教师应同时向教务科报告并征得同意),并报人事部门备案,事后凭证明材料按程序补办请假手续。

㈤请假审批权限

1.科室主要负责人请假

⑴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

⑵3天以上,六天以内(含6天),由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报校长审批;

⑶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2.副科及以下教职工请假

⑴1天以内(含1天)由科室领导审批;

⑵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

⑶3天以上,6天以内(含6天)由科室领导审批后,报分管校领导、校长审批。

⑷6天以上经学校同意后,报省财政厅人教处审批。

3.教职工在举行全校性学习、会议或活动期间请假,一律须经主管校领导审批。班主任不能参加要求班主任参加的学习、会议或活动的,除向所在科室请假外,同时须向学生科请假。

四、考勤结果

㈠考勤情况公布

1.行政后勤人员、教研室主任及专职教师打卡坐班由校办公室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2.专职教师及行政兼课教师上课由教务科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情况。

3.校园晚值班由校办公室负责,教师晚辅导由教务科负责,班主任值班(含查早操)由学生科负责,于每月初2天内公布上月考勤

情况。

㈡考勤结果处理

1.各负责科室及负责人、批假人应如实填报、签批,凡发现不如实填报出勤情况的,追究责任。

2.各负责部门的考勤情况公布表,是计发国家工资及校内劳动津贴的依据。考勤结果的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学校劳务津贴、奖金的有关规定执行。

3.连续旷工达15天以上(含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含30天),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旷工者予以除名。

五、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校办公室解释。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18

一、考勤范围

1、教师正常上班、上课。

2、政治业务学习、各类会议、升旗仪式。

3、学校或有关处室、教研组同意安排的各项活动。

4、教职工值日。

二、有关规定

1、根据上级规定,请事、病假月累计15天,不发当月考勤奖;无故矿工一天或无故旷课一节不发当月考勤奖。教职工考勤每周公布一次,奖励性考勤绩效工资每个月公布。

2、请病假或事假1天以内(含1天)由年段长审核,教务处相关人员负责审批;请病假1天以上5天以内(含5天)的、请事假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的,由教务处审核,报校长审批;教师公假由组织公出的学校相关部门负责审批,并及时公布。

3、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否则一经发现,双方均按缺勤处理。教职工实行每天上下午签到制度,签到时间规定上午在9:00之前,下午在3:30之前,由学校指定部门负责统计、公布。教师刷卡签到时,务必看到本人头像后再进行刷卡,确保影像准确摄入,若无法辨别影像的一律视为缺签。

4、值日人员实行签到和签退制度,根据作息时间表的时间,上、下午在学生进校时间之前到岗,签到时间以学生进校时间为准(学生进校铃声响后签到者按迟到处理),签退时间以上、下午放学时间15分钟以后为准,不得随意离开值日岗位,负责上、下午放学后的清校工作。

5、全校性学习、会议或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各处室、教研组组织的各项活动由主持人负责考勤,当天汇总后交办公室公布。

6、教师考勤考核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的依据之一。

7、免签规定:

(1)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师每周免签两次;

(2)课时(含班会课及第四节)在15节(含15节)以上的教师每周免签2次。

(3)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上的教师免签1次。

三、考勤量化考核办法

1、考勤10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考勤情况。本项得分扣完为止,不计负分。

2、教师上、下午有在上课没有刷卡签到的,经过教务处确认,按照准时上班,不予扣分;没有课程有到学校上班,但忘记签到,经过办理确认手续,每次扣5分;没有课程,未到学校上班的,以缺席处理,缺签一次扣50分。

3、无故缺席学校和部门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每次扣20分,请假每次扣10分(以校长核实为准)。参加升旗仪式每次加2分,参加大课间活动每次加2分。

4、病假3天以内(含3天)、事假1天以内(含1天)每天扣10分;病假4—6天,事假2—3天每天扣20分;病假第7天、事假第4天开始每天30分。超过天数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教师值日迟到或早退每一次分别扣5分,缺席一天扣30分(半天扣15分)。若因当日值班期间值日教师不到位,造成安全事故的,扣100分,并追究其安全管理责任。

6、公假与法定例假不扣分。法定例假超过期限并未进行补假的按照旷工处理。

四、奖金计算方法

1、奖金总额=奖励性绩效工资×20%

2、月分值

3、个人应得奖金

本办法已于2x年7年10日由三届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实验中学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19

为规范学校管理,提高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自觉性,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办法

学校实行上班签到、在班查岗、离岗请假的考勤办法,由值班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和各学部(处室)主管领导检查(抽查)出勤情况。升国旗仪式、教职工会议等集体活动,由校办负责考勤。学部(处室)会议、教研活动和部门集体活动,由学部(处室)负责考勤。

二、请假规定

1、教职工因事(病)需请假者,本人写出请假条,半天内由各处室主任审批,三天内由主管副校长审批,四天至七天由校长审批,七天以上由学校研究审批。长期事(病)假、产假、婚丧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因事(病)临时请假半天以内,写明出校时间,将假条放在值班室,返校销假时注明返校时间。不履行销假手续,视为请假终止时间至下班时间。请假一天或一天以上,将假条交到校办。

3、因病请假,须出具医疗机构开具的病假条。提前结束病假,自行到校办销假。无病假条者,按事假处理。出具虚假病假条,按旷工处理。

4、因事(病)请假,须安排他人临时代课者,按照每课时5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代课费。行政人员请假,按照每天10元从月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5、因公外出或请假,也应履行请假审批手续。兼任教学任务者,原则上不应耽误教学工作。确需调课外出,回校后应补上所缺课时。

6、直系亲属病重住院需照顾者,出具住院证明,履行相关手续,经主管副校长批准。在规定的陪护期内不影响工作者,不扣考核分。一学期内累计陪护历时日期不应超过一个月,超过部分应履行请假手续按事假对待。

7、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因私外出请事假,学期累计超过8个工作日的,病假(连续不超过三天)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每天按日均基础性绩效工资数从应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按实际月工作量计算发放。

8、女工产假如遇寒暑假期,产假顺延。如法定产假已满,顺延产假未到期,因学校工作需要须到校上班,按每工作日10元给予补助。

三、出勤考核

1、全勤:5分/学期(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学期内全勤)

满勤:4.5分/学期(学期临时事假累计不超过8个工作日,学期病假累计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出勤率达不到70%(产假、婚丧假等政策性休假和公派外出等除外)者,绩效考核等次一般不能定位称职(b等)及其以上;学年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该年度的绩效工资分配;因私请假超过六个月以上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学年(学期)内病、事假累计超过规定期限,事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1分,病假每超出一个工作日扣0.2分;一学期内事假累计超过8、12、16个工作日,病假累计超过20个工作日(男教工55岁、女教工50岁以上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绩效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等;当月病事假连续超过3天(不含3天),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当月实际工作量计算发放,超过15天,当月无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期内事假连续超过22个工作日的,不参与该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学期内病、事假三个月以上,不参与本学期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学期内旷工累计超过1-3个工作日的,年度考核结果最高可分别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超过4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参与本学年内的绩效工资分配;超过六个月以上的因私请假,按市教育局年度考核、工资正常晋级的有关政策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20

为规范教职工考勤管理,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关于请假程序的规定

1、教职工请假须严格按以下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1)由其本人亲自到学校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好请假单。

(2)交有关领导签批:二天以内的由办公室签批:超过二天,但在五天以内的由校长签批;超过五天的由县科教局人事股签批。

(3)请假单经有关领导签批后,应及时交办公室备案。

(4)休完假后,应及时到办公室销假,以确认休假完毕。无特殊情况不得延假,确需延假要办理续假签批手续,否则作旷工论处。

2、教在请假当天有教学任务,但因事情紧急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于上课前当面或电话告知办公室,并在返校后三天内办理补假手续。上课后方告知请假或逾期不办理补假手续者以旷工论处。

3、教职工请假当天,学校办公室应及时将其请假情况通知相应年级组长,以便安排上课及坐班的临时代课工作。

二、关于请假种类的划分

请假分公假、特殊事假、一般事假、住院病假及一般病假五类,其中公假当出勤计,其余请假不享受学期全勤奖,但可按规定享受月考勤奖。无正当理由而编造谎言骗取假期的行为一经查实,按旷工加倍论处。

1、公假:

(1)婚假、产假、护理假及计生假须按上级文件规定先经办公室或校长批准,后到县科教局人事股办理签批手续。

(2)参加自考、函授及其它相关培训的教职工任考试或培训通知单到学校办公室办理请假签批手续。

(3)教职工出差由各处室安排并告知相关级组、科组。

2、特殊事假:

特殊事假指的是护理假、产假、婚假等,按上级文件规定的执行,县教育局核准。当公差不计考勤。

3、一般事假:

请一般事假者,按下列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事假每天扣2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25元,5天以上每天扣3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计算方法按月计。

4、住院病假:

因病确需住院的,办理请假签批手续时需同时出具正规医院的住院证明。住院时间取消当月考勤奖。

5、一般病假:

患病但不需住院的,凭正规医院诊断证明办理请假签批手续。病假1天扣10元。2天以上(含2天)5天以内(含5天)每天扣15元,5天以上扣20元,并扣除当月考勤奖。

三、关于迟到、早退及旷工的规定

1、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迟于上课铃到达教室的为迟到;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迟于五分钟以上到场的为迟到。

2、教师上课、晚自习下班早于下课铃离开教室的为早退,教职工参加由学校、部门或科级组等组织的会议而早于五分钟以上离场的为早退。

3、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旷工:

(1)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签批而擅离工作岗位的;

(2)非身染重病而由他人代为请假的;

(3)未经年级组批准而擅自调课的双方;

(4)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迟于十分钟以上到场的;

(5)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早于十分钟以上离场的;

(6)上课、坐班或参加会议等活动而中途未经请示离场达二十分钟以上的。

4、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教职工月旷工半天以上者,扣除当月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半天扣50元,1天扣100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教职工学期累计旷工超过三天者,扣除该学期所有考勤奖,并按每天五十元的标准从学期终所发的所有补贴和津贴中扣取罚金。

四、关于考勤登记的规定

1、科组公开课等活动每次按半天计,其中未完全参加所有活动的记请假或旷工一课时,但迟到、早退按实际次数计。其它的,如科组周例会、第二课堂活动、年级组活动、教职工大会等会议及活动均半天计,升旗、坐班按半天计,以上都纳入考勤登记中。

2、坐班及第二课堂活动的考勤情况由教导处登记,工勤人员的考勤情况由后勤处登记,科组活动的考勤情况由科组长登记,级组活动及升旗仪式的考勤情况由级组长登记,教职工大会等会议或活动的考勤情况由会议或活动的组织者登记,其余情形的教职工考勤情况由学校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登记。

3、教职工考勤情况每周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和统计,并每两周公布一次。

4、负责考勤登记的教职工若弄虚作假,虚报、瞒报或不报教职工考勤情况的,学校视情节经重予以相应处理。

五、关于调课及临时代课的规定

1、教师因参加学校、部门组织的会议及活动等特殊情况而无法正常上课或下班的,必须调课。

2、调课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报经年级组批准,经年级组认定确实难以调课而没上课的,当公假。课前不到十分钟时间方告知需调课者当一般事假。上课后或事后方告知需调课而导致该节课无人上者当旷工。

3、教师坐班需请人顶替的,必须提前十分钟以上告知年级组,其相应考勤登记只记录顶替者考勤情况。但若教师坐班请人顶替而未提前告知年级组,且出现顶替者未去坐班的情况,则视为请人顶替者旷工。

4、教师请假或调课后出现空缺的课程及坐班由年级组统一安排其他教师临时代替。教师临时代课情况由年级组登记,于学期终上报教导处以便统一发放相关的工作补助。

5、无正当理由而不服从年级组临时调课或代课工作安排者,学校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六、其它说明:

1、每学期请一般事假十天以上者、请一般病假累计十五以上者、请一般病假及一般事假累计二十天以上者、请住院病假累计二十五天以上者、旷工三天以上者,该学期均不能评为种类先进。

2、为鼓励教职工遵守工作和劳动纪律,学校设月全勤奖,均于学期终统一发放。当月出满勤的教职工发给考勤奖30元。

3、教职工考勤情况与其年度考核挂钩。教师未完成学期常规教学工作任务的,扣发学期终应发的所有津贴及补贴,且其年度考核评定等次在“基本合格”等次以下。

4、以上所扣金额累计不封顶,从学校所发的各项津贴费中扣除,扣清为止。

5、后勤人员纳入本考勤办法。

6、电话请假的必须在2天以办理正式书面请假手续,否则按1。5倍计算所应扣除金额。

七、附则

1、本制度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在内,“超过”则不含本数。

2、本制度解释权在学校行政会议,未尽事宜亦由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

3、本制度经20xx年1月教代会讨论通过。自20xx年2月始实施。

教研组长职责

1、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带头并发动教师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撰写教研论文。

2、指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审核本科组相关学科工作计划,团结和督促本组教师依照大纲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3、关心本组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抓好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4、定期检查考核本组教师的教案、作业等教学常规工作,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师教学常规量化管理工作。

5、做好教导处安排的科组教学仪器管理及科级黑板报出版等相关工作。

实验员职责

1、管理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药品及其它公用教学仪器,加强危险物品监管,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校产安全。

2、按学科教学进度,提前做好物理、化学学科的学生实验准备工作,并协助剩余教师指导和监督学生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3、按学年制定仪器、药品采购计划,报教导处统一购置;按月检查整理仪器、药品,确保有序摆放;按周清扫实验室、仪器室,确保场室整洁。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及时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使用电教设备。

图书管理员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责任心。

2、严格借阅制度,加强图书管理,确保校产安全。

3、严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或早退。

4、强化服务意识,确保热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5、树立创新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电脑室管理员职责

1、管理计算机室电脑设备,杜绝未经教导处批准的任何外人进入,并做好防漏电、防灰尘、防暴晒及防潮湿等工作,保证设备安全。

2、检查和督促上机的学生在计算机室换鞋进入、按序就座、规范操作、遵守纪律、保持安静,并及时登记上机情况。

3、经常检查计算机设备,及时排除故障,对损坏的仪器按规定程序报请维修,以确保电脑课的正常进行。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分批指导和培训学校教师,使之掌握计算机辅助教学技能。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21

为加强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校办公室于每学期开学前打印各处(室)、年级、教研组人员“活动签到单”,学校各处(室)、年级、教研组开展活动(会议),均应实行签到;活动(会议)结束时,由组织者将“签到单”交校办公室;校办公室应及时做好记录,并存档。

二、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可采取提前一天公示的办法,不必通知至教职工个人,教职工应按要求准时参加。

三、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每周一上午的升旗仪式和定期举行的政治学习,由办公室负责考勤。

四、学校各处(室)作息时间均应与学生作息时间同步,学校应安排中层以上干部每天轮流值班。

五、教职工因公因私无法参加学校活动或上班(课),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教学人员请假手续程序:个人书面报告—教务处主任同意—分管校长审批—办公室存档;班主任教师办理请假手续,还须经思教处批准。行政人员办理请假手续,经处(室)主任同意后,报分管校长审批,办公室存档。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书面请假的,应提前电话请假,并在事后补办手续,报办公室存档。

六、行政人员实行坐班制,上班时期离校须经处(室)主任同意,以明确去向,便于联系。学校将不定期对行政人员坐班情况进行抽查,如一月内发现有三次无原因不在岗者,按旷工一天处理。

七、教学人员必须在课前一分钟到达教室,上课铃声响后,未到岗者,则视为迟到;眼保健操当堂的任课教师未在教室内组织学生做操,则视为早退。

八、教职工旷工(课)、缺席(课)、迟到、早退等处罚等,按学校有关条款执行。

九、学校教职工考勤工作由办公室总负责。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22

一、全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按时到岗并做好班前 准备工作,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病假除急诊外,必须持有县级及以上医院医生开具的病假证明, 报告园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病休,休息时间以看病之日起计算。

三、平时看病,先经年级组长同意并安排好班内工作,经园领导批准 后方能看病,回来后凭病历到年级组长处销假。

四、严格控制请事假,如有特殊情况需请事假,应事先安排好自己的 工作,并向园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五、病假、事假休假期满后,必须在周五前销假。因特殊情况,临时 不能赶回来请假者, 事后要主动补假, 并说明理由, 否则按旷工处理。 无特殊情况,不请假者一律按旷工处理。

六、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均按工作规定条例办事。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23

为了适应学校各项工作的需要,加强岗位责任制,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增强教师的责任心与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发放好考勤津贴,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以下考勤细则。

一、考勤项目

对到校、办公、上课、教职工例会及学校通知参加的各种集会或活动均作考勤。

二、考勤要求

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到校,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办公制度、上课等各种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旷工旷教,有事先请假,准假后方可离校。无公务联系不串岗,不闲谈,不做私语,不做与教学无关的其它活动。

三、考勤时间

1、坐班时间:全镇统一制定。

2、上课:上课铃响进教室到下课铃响。

3、会议:各种会议的开始到结束。

4、值日教师提前40分钟、班主任提前10分到校,放学延至学生离校。

四、考勤办法

1、坐班考勤实行指纹签到。

2、每月月底由教务处将考勤情况汇总。

五、考勤界定

1、请假规定

(1)教职工若在工作期间探亲,按事假处理。

(2)教职工病假、事假三天以内,持请假条,经校长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报请中心学校。一周以上一个月内由教体局组织人事科审批,超过一个月的由局长审批。(病假需提供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3)丧假三天,给假范围为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和子女。凡超假者,一律按事假处理。

(4)教职工因私事请假的,按事假处理。请假必须经领导同意方可,事后请假按旷工处理。

(5)请假必须自己安排好假期内的上课并报教务处批准,

(6)急病或重大特殊情况可例外,但返校后必须说明理由,并补办请假手续。

(7)教职工经批准外出参加各种会议、培训、考察和学习的按公假处理。

(8)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或旷课处理:

(1)教师调课需经教导处批准,如私自调课视为旷课;

(2)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上班工作者;

(3)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5)工作不服从分配,虽然到校但没有履行具体工作职责者。

(6)迟到、早退,不说明事由,20分钟以上按旷工处理。

(7)不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不参加有关活动而无正常理由,均视为旷工。

(8)坐班时间,如果领导查班不在,视同旷课。

六、考勤奖惩

1、每月满勤奖25分。

2、上班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擅自离堂扣1分。

3、教师旷课一节扣5分,旷工一天扣10分(指无课老师),累加计算。

4、事假半天扣1分,1天扣2分,同时扣除课时费,类推。

5、病假半天扣0.5分,1天扣1分,同时扣除课时费,类推(需出示镇级或以上医院证明)。

6、代课费为课时费平均值的二倍。

7、若有教职工弄虚作假,不按实签,一经查实则扣除全月考勤奖并予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师德扣分。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24

为了加强我校教职工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使各项工作得以正常开展,遵照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订以下考勤细则:

一、常规要求细则

1、对行政人员和教学人员的要求

(1)行政人员(含后勤、保卫科等工作人员)

准时上下班,认真签到。按本处(室)工作安排去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开会、公事等外出应加以备注说明。

(2)教学人员

按学校工作分工、课时、课程安排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学任务。不迟到、早退、缺勤和随意调课。班主任按时下班级。

2、对参加会议、教育教学活动的要求

全体教职工都要按学校、科室、年级段的要求参加有关会议和各项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3、对值日工作的要求

认真做好从学生起床至就寝整个时间段值勤工作,做好值日记录工作。

4、对晚自修坐班要求

不迟到、中途离岗、早退。有特殊情况应事先与他人调班或让他人代班,不得缺班。

二、考勤登记

1、行政人员(含后勤、保卫科等工作人员)的考勤以签到为准。

2、值日人员考勤以签到和值日工作记录为准。

3、教学人员、晚自修坐班人员考勤由学生登记,教务处、值日教师辅助登记。

4、科室、教研组、年级段会议由科室主任、教研组长、年级段长登记。

5、行政会议、全体教职工会议由会议记录员登记。

三、请假制度

凡因事、病等特殊情况要求请假者(事假要有充足理由,病假要有医院证明),按《泰顺县中小学教职工请假办法》办理。

四、全勤奖制度

全勤情况作为评选先进、评定职务、年度考核和计发奖金等项工作的依据之一。

1、每位教职员工整月满勤者,发足该月的全勤奖金。

2、行政人员(含后勤人员、保卫科等工作人员)上下班一天分上午、下午两个时间段,迟到、早退每一次少发全勤奖金5元;旷班每一时间段少发全勤奖15元。

3、值日分上午、下午、晚上三个时间段,每旷一个时间段少发全勤奖20元;晨读、起床、早读、课间操、眼保健操、晚自修1、晚自修2等七个单位时间,每少完成一个单位时间工作少发全勤奖5元(与旷时间段不重复少发全勤奖)。

4、学校、科室、年级段、教研组等组织的会议、活动每迟到、早退一次少发全勤奖5元;每请事假一次少发全勤奖10元;每无故不参加一次少发全勤奖30元。

5、上课每迟到、早退一次少发全勤奖5元;每请事假一节少发全勤奖10元;擅自调课一节,双方各少发全勤奖10元;每旷课一节少发全勤奖30元。

6、晚自修坐班每迟到、中途离岗、早退一次不扣坐班费但少发全勤奖5元;每无人坐班一节扣发一节坐班费且少发全勤奖20元。

7、请病假少发奖金参照请事假减半处理。请假一天按两节课计算。

8、临时人员少发奖金参照正式教职工减半处理。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25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职。

二、考核办法

1、职工考勤每日实行记录,包括职工作息时间的遵守、请假、休假的记录以及各种集体性活动的出勤情况等

2、学校实行领导值勤制度。值勤领导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并按考勤内容对教师的上班情况检查登记,每日将签到表审阅签字后交第二天值勤领导。学校设立职工签到簿,教职工本人每日早晨到校、中午到校签到,值勤行政领导负责签到管理。教职工每月出勤情况,月汇总、上报公布,强化监督检查。

3、考勤实行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月考勤期限从当月1日至本月底为一个报告期。考勤负责人每月1日前将本月考勤汇总,学校以此作为计发当月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考勤资料归档后作为学期考核奖励依据备查。

三、考勤规定

(一)作息时间要求:

上午:值勤领导、值勤教师、班主任7:30前到校,其他教职工7:50前到校。

下午:值勤领导、值勤教师、班主任1:20前到校,其他教职工1:30前到校。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请假半天以内(含半天)须经年级组长同意,一天以内(含1天)的公假、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教导处考勤负责人提出申请,当天请假期间的课程由组长协助安排好,并报教导处批准。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一天以上请假课由教导处协助安排。请假手续必须在当天上班前完成。职工请事假到期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应事先续假,既无正当理由,又无事前续假的按旷工处理。中层以上领导请假必须由校长审批。

2、教师病假必须持区正规医院(指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请假条和诊断证明向学校请假。职工请假如发现有弄做假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开单位,一律按旷工旷职处理。

3、教职工如遇特殊情况,要在上班前及时电话通知考勤负责人,不得代请。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无极特殊情况学校不予认可,按旷职处理,年终考核评优一票否决。

4、工作期间外出须向考勤主管人员请假,开具请假外出通知单交门卫方可开门离校,未请假早退,经核实按旷职论。设考勤奖220元。以一天10元的标准奖励。从每月1日算起,以对头一个自然月为计算单位。教职工迟到、早退,病事假半天以内(履行请假手续,不影响正常工作),每天奖励5元。因病、事每次请假1小时,每月不超过4次,且履行请假手续,不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当月考勤奖照常享有。

5、教师因私请病、事假,所缺的课,在请假前后六个工作日补课,不能补齐的课视为代课,缺课教师不能享受全额月达标奖。教师因公假所缺的课,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前后六个工作日补课,科任教师保证每天上满4节课,语数外教师每天上满3节课,剩余不能补齐的课视为代课,该教师继续享受全额月达标奖、学期末全课奖。

6、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本人或教导处安排。

(1)婚假:未达到晚婚年龄的单身职工结婚,可给三天有薪事假,达到晚婚年龄结婚的初婚职工可给十天有薪事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含周六、日)

(2)丧假: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非直系亲属(公婆、岳父母)逝世,经校长批准可享受一至三天丧假,因故延长者,按事假处理。

(3)计划生育假:

①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未达到晚育年龄而生育的女职工享受90天产假待遇。

②达到晚婚晚育而生育的女职工,且领取独生子女证书的,可享受半年的晚育产假待遇,男方所在单位给予七日护理假。

③女职工休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④女职工休假期满上班喂奶时间为婴儿出生后到一周岁止,喂奶时间规定为上、下午各半小时,超过规定时间按缺勤处理。

(4)其它因计划生育准假的假期,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休假期工资奖金照发。

(5)法定传染病的休假与待遇按有关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四、奖惩规定

5、考勤涉及工资奖惩待遇及旷工处理办法遵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五、班主任跟班和教师值勤。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

1、课间班主任跟班、值勤教师上岗护导。值勤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可先行倒班,自己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勤职责。对于值勤期间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通知学校或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3、班主任跟班情况、教师值勤情况按相应规定记录考核。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26

一、在编人员每学期给予两天看病调休,编外人员每学期一天看病调休,调休必须不影响带班、教研、政治学习等情况。调休以半天为起点,调休冲病假必须在病假当天提出,过时一律不作调休。

二、带班迟到不作调休处理,进班教师迟到不能用调休单抵付,除按规定扣去其考核部分外,由此而造成的事故等一切后果均由其承担。空班迟到可用调休单抵付,但需在当日向园长说明原因。

三、后勤人员(保育员、食堂、保健、财务)必须自行协商安排好工作,经领导认可后方可调休,调休以半天为起点。

四、病假需医生证明,并提前一天通知园方,须持假者在病假结束前一天做好续假手续。在编人员病假一天扣除50元,病假半月以下福利享受3/4,病假半月以上享受福利一半,连续病假满2个月以上,按长病假处理,长病假者按国家规定,期间不享受福利。事假每天扣60元,每学期最多不超过2天。

五、教师不能自行调课,遇特殊情况,需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课,如有此发生延误工作的情况(未安排好代课老师、未移交备课等)扣去考核分。

六、教工外出开会、培训等,需出示相关通知、证明,并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课,但要保证完成自己的工作量,并且外出时在考勤册上做好记录。

七、婚、丧、产假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八、教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岗,如遇必须由本人料理的突发急事,当事人需向领导请假,经同意、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园。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27

建立健全考勤管理制度,做好教职工出勤管理,是加强学校工作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的一种行政管理手段。提高劳动纪律意识要靠制度约束,更重要的是每个教职工能从思想上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充分认识到遵守劳动纪律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保证。为了更有力地推进我校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力的集体,保证我校教育事业的兴旺发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考勤管理

(一)全校教职工实行全员坐班制。

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任课教师在上课时间、晚自习到校上班。如因需要调整工作日,则另行通知。

教辅、医务、后勤人员在星期一至星期五到校上班。个别工种因工作需要,各处室在工作时间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可作适当调整。(晚自习需安排相关人员到校值班)

全校教职工每周一早上必须参加升国旗仪式。

上课、教研活动、学校活动、全校性会议以及学校安排的有关会议和活动均要进行出缺勤考核。

(二)实行出勤签到制度

具体方法为:

1、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到学校办公室签到。

2、班主任、任课教师到年级组签到。

3、教辅人员到教务处签到。

4、后勤人员到总务处签到。

5、医务、卫生员工到体卫处签到。

6、保安人员到保卫处签到。

7、必须是教师职工本人签到,不准代签。如发现代签一次,各记代签者和被签者一次旷工。

(三)迟到、早退、旷工管理

1、下列情况视为迟到:

(1)有课的教学人员未准时到教室、实验室上课的;

(2)其他人员未按指定时间准时到岗的;

(3)各种例会、政治学习、教研等集体活动未按指定时间准时到现场的;

(4)值班未按指定时间准时到岗的;

2、下列情况视为早退:

(1)上课的教学人员未到下课时间提前离岗的;

(2)其他人员提早离岗的;

(3)各种例会、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集体活动提前离场的;

(4)值班时间提早离岗的;

3、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离职守的;

请假期满未办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上班的;

请假理由与事实不符的;

不服从组织调配,未按指定日期报到上班,或虽报到但拒绝接受及消极对待分配工作的;

各种例会、政治学习、教研活动等集体活动未经批准缺席的。

未经教务处同意,私自调课并造成“空堂”的,双方均按旷工论处;

上班时间打牌赌博、上网聊天、娱乐、炒股的;

上班时间学校临时召集的会议或活动,无故不到的;

值班时间,未经许可而不到岗的;

在考勤签到、休病假等方面弄虚作假的;

(四)考勤

1.实行考勤负责人制度。年级主任、处室主任负责本部门的每日考勤。校长办公室负责不定期的抽查、巡查、汇总和统计。分工如下;

(1)升旗、校会、行政例会、大型活动,由办公室负责。

(2)坐班:任课教师由年级主任负责,处室人员由处室主任负责。

(3)上课:由教务处负责。

(4)年级活动:由年级主任负责。

(5)教研活动:由教务处负责。

(6)全校班主任会议、活动:由政教处负责。

2、各处(组)考勤统计表当月最后一天必须报各校区办公室,各校区办公室汇总报校长室,并向全校公布考勤情况。

二、考勤处理办法

(一)婚假、丧假、产假、病假、事假等处理办法:

按照《江苏省河运中学关于教职工请假制度的规定》执行。

(二)迟到、早退、旷工相关处理办法:

1、迟到、早退一次(包括上班、上课、会议、各种活动),扣发质量奖20元;迟到、早退两次,扣发质量奖40元;迟到、早退三次,按一次旷工论处。

2、一学期,旷工(包括上课、会议、各种活动)一次,扣发质量奖60元。旷工两次扣发质量奖120元。旷工三次扣发质量奖200元。旷工三次以上扣发该学期的所有质量奖。

3、迟到、早退累计三次以上,旷工两次以上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也不能获得校内各种荣誉称号。

(三)学校不定期对全校教职工出勤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迟到、早退、旷工、不在岗者,一律按以上相应条款处理。

(四)考勤人员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五)在职称评定、年度考核、推荐各级各类先进集体及个人时,要参考部门或个人出勤情况。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来与此有关条例制度废止,以本制度为准。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28

为规范学校管理,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考勤制度如下。

一、请假

1、教职工因病(事)需请假半天以内的,直接向分管领导(教学人员向年级主任,后勤人员向总务主任)请假;半天以上,一天以内的要在分管领导批准后向分管校长请假;一天以上的要在分管领导、分管校长批准后再向校长请假;所有中层以上干部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请假超过一周的要持县级以上相关材料报校长室,经学校同意后上报教育局审批。

2、坚持销假制度。请假期满后,请假人应及时到分管领导处办理销假手续。

3、说明:

(1)请假人应与分管领导配合妥善处理好上课或其他工作任务,若需调课应到校后补上。

(2)非特殊情况不得电话请假、托人代为请假,需当面履行请假手续。

(3)在无课情况下,哺乳期女职工上、下午各有30分钟哺乳时间,哺乳离校需到年级主任处填写记录。

(4)上、下午的第三节课后,学校没有安排任务、无课或看班任务的教师可以离校。

二、考核

1、病假,累计每学期不超过18课时,每超1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1分;事假,每学期不超过18课时,每超1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2分;

2、迟到超过三次的,每次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5分;早退每次扣除教师考勤成绩0.5分;旷工,每课时扣除教师考勤成绩1分;旷课,每节扣除教师考勤成绩2分。

3、学校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包括每周的政治学习、升旗仪式、教工例会、教研活动、考试、运动会及各种培训等),考勤扣分加倍计算。

三、奖惩

1、对每月出满勤的,发放100元的出勤奖。

2、对于每月未出满勤的,学校将按以下办法处理:

(1)迟到、早退每次扣5元;事假每学期超过18课时,每课时扣5元;病假2周以内不扣,超过2周,每课时扣2元;旷课每课时扣10元。

(2)政治学习、升旗仪式、例会、教研活动、考试、运动会及各种培训等缺席的,加倍计算。

四、误餐补助、课时津贴及福利奖金

婚假、产假、丧假:发误餐补助、福利奖金,课时津贴不发;病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课时津贴,病假一周内的误餐补助不扣,两周内扣一半,超过两周全扣;病假一个月内的年终奖全发,一个月至三个月扣三分之一,三个月以上至六个月扣二分之一,六个月以上全扣。事假:按实际请假天数扣发课时津贴;误餐补助一周内不扣,两周内扣一半,超过两周全扣;事假半月内的年终奖全发,半月以上至一个月扣三分之一,一个月以上至三个月扣二分之一,三个月以上全扣。

五、有关假期规定

1、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提出婚假申请。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假7天。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0日(含法定的节假日)。

2、产假:女教职工分娩,可向学校请产假90天,办理独生子女证者另加30天。难产加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孩加15天。流产假,怀孕3个月内流产,假期为20天;怀孕3个月至7个月,假期为30天;怀孕7个月以上,假期为90天。产假正值法定节假日,不能延长休假时间,休满为止。凡不执行计划生育政策造成的请假一律作事假处理。

3、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去世,可以请丧假。根据具体情况,由校长批准,最多给予三天的丧假。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4、假期时间的计算办法:假期时间自离岗之日起算起。病假包括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丧假、事假均不包括。

5、上级规定的四种大病按有关文件执行,重大事件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29

为保证学校工作的正常进行,规范教职工的管理,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教职工考勤制度。

一、请假制度

(一) 、请假的种类及规定:

1、事假。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处理者,可以请事假,原则上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2天,每学期不得超过7天。

2、病假。凡因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需离岗1天以上者,必须凭医院(急诊除外)诊断证明,按教职工请假批准的权限,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急诊除外)。

3、婚假。教职工本人结婚可请婚假7天。

4、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请假3天;教职工的旁系亲属(兄弟、姐妹、叔、伯、舅、姑、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可请假1天,超过此标准按事假计算。

(二) 、请假手续及批准权限:

1、中层干部请假1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1天以上,由校长批准;教职工请假半天由所属处室、年级负责人批准,请假2天以内由副校长批准, 2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2、凡需请假者,应将本人的有关证明及假条,按批准权限审批,经批准交教务处备查并办理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校休假。

3、因病、因事确需延长请假时间,应在原请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因病续假时,需同时交医院的诊断证明。

(三) 、假期待遇:

凡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者,假期的待遇按如下规定执行:

1、婚假、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扣发基本工资和全勤奖。

2、事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病假1天以上,每天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四) 、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2、本人已提出请假,但未得到批准,不到校或擅自离校者;

3、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者;

4、无故旷课者(无故旷课一节视旷工半天,如此类推);

5、收假日无故未按时返校上班者;

6、旷工处理:教职工旷工者,按旷工实际天数扣发其基本工资,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旷工三天以上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二、坐班规定与考勤制度

(一) 、坐班规定:

1、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坐班时间:上午四节课、下午三节课。

2、上班时间因看病、因事外出要向年级组长或当天值勤行政领导请假,回来时向相关领导销假。

3上课时间不能迟到,不能擅自离开课堂或与他人谈话、打电话。

4凡是因病、因事、因公需要换课的老师必须事先向教务处报告,征得同意并开调课通知单后方可与有关老师换课。不允许私自调课,自觉维护课程表的严肃性。

5、教职工坐班时,应认真备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保持办公室的肃静,上班时间不得闲聊,不得串办公室或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吵闹,影响他人备课,不得在办公室娱乐以及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

6、凡查出未按时坐班的教职工,视为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天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凡上班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二) 、考勤办法及要求:

1、教职工实行签到考勤制和随机抽查制,签到时间:上午、下午预备钟后10分钟以内。

2、考勤表由教务处按上午、下午分别发放到政教处办公室进行签到,教职工上班时每人在名单上签名,不得代签,发现代签与被代签者,双方每次扣发10元,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3、校领导或委派教务处干事对教职工坐班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未坐班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扣发当日基本工资的一半,并不享受当月全勤奖。

三、注意事项

1、每月出全勤者学期末按50元/月发放全勤奖;每学期出全勤者学期末按300元/学期发放全勤奖。

2、学校原则上要求全体教职工实行坐班制,执行上班签到制度。因哺乳、接送小孩等原因不能按时坐班的可提交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可灵活坐班。其中孕期、哺乳期(孩子周岁以内)女教师每天有一小时机动时间;需接送孩子(小学以下)上学的教职工每天可请假一小时;其他原因不能坐班的教职工须提交申请,说明理由,经学校批准后,在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工作、参加学校各类活动、完成学校交办临时工作的前提下正常上班,可不受签到限制。以上情况均不扣发基本工资,但不享受当月全勤奖,不享受绩效评估中的加分因素。

3、所有病事假、坐班签到情况都与年终考核、绩效评估挂钩。

4、所有因公出差不扣发全勤奖。

5、其他特殊情况,由行政会讨论决定。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30

一、关于请假的规定:

1、凡教职工因公、因事、因病和工作时间外出等需要请假者必须按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程序:由本人填写请假单,报俞园长领导批准,送施海燕处备案,,因特殊情况,不能预先办理请假手续,需由他人或电话向园领导说明情况,发信息无效。

3、签到记录:幼儿园门口设签到点,每天分上、下午两次指纹签到,如签不上的,必须立即打电话到园长室签到。学年签到的次数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4、经过核实并有住院证明的长期病假,在绩效考核中按比例扣绩效工资。

5、一般病事假,每天的扣款是该职工的每天实际绩效,调班请假和有班请假扣款比例不同。原则上请假要先调班。

6、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临时外出可以到园长室请假并开出外出单,送门岗陈师傅处才能出岗。陈师傅记录外出时间和回园时间。中途外出和早退的时间累加满3小时算半天假。

7、迟到一次扣一元,学年超出6次(包含6次)取消年终考核优秀的评选资格;一学年请假满6天(含6天)取消年终考核优秀的评选资格。

8、女教师哺乳期间,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上、下午各给喂奶时间30分钟。但要事先报园领批准。

9、婚假、产假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10、直系亲属去世给有关教师三天假,工资不扣。

11、公假:凡因公事外出学习、办事、进修(以通知单为准)需请假者,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不扣款。

二、关于旷职的规定:

未经领导批准不在岗位,又无正当理由办理请假手续视为旷职。旷职一天扣工资100元。并在绩效考核中扣除相应费用,旷职三天视自动离职,幼儿园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三、其他规定

1、本规定适用于市幼所有在在岗教职员工。让岗人员和办理内退手续的除外。

2、考核中,要一视同仁。如有作弊或不实,一经查实除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外,要给予相关人员两倍于实际病事假的处罚。

3、考核人员可随时抽查,发现不在岗位经查实按旷职处理。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31

一、上下班及管理制度:

1、教职工上、下班根据作息时间变动,由校行政公布其作息时间。

2、午间管理由教导处安排教师进行管理,值日领导负责各楼层巡视、点名。

二、公出制度:

1、教师公出由教导处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公出记录,且通知调课及其本人方可公出。

2、职工公出由总务处负责人同意填写公出记录并通知其本人方可公出。

3、中层以上干部公出报校务办记录备案。

4、函授、自考、培训等继续教育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方式与公出相同。

三、请假制度:

(一)请假办法

1、教师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教导处负责人请假,职工病事假二天及其以下向总务处负责人请假,三天以上均向分管校长请假。事假按规定不得超过15天。中层以上干部请病事假均向校务办请假。病假凭医保定点医院证明。病假一月以上必须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以上包括婚、丧、产假)。

2、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并由相应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如遇突、急事件而事先无法书面请假的,必须事先电话等方式告之相关负责人,待上班后当天办理补假手续。

3、请假后提前上班或需续假的,应办理销假或续假手续。

4、请假必须以请假单为准,不填写或不批准而擅自离岗作为旷工处理。

(二)请假时间规定:

1、婚、丧、产假:婚假1~3天,晚婚1~15天(含期间的节日及双休日),丧假1~3天,产假女教工正常分娩90天,难产105天(含期间的节日,双休日及寒暑假),产前、产后一并计算,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确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最多可请两个月,(期间两个月的职务岗位津贴及基本工资一起按80%比例发给),晚育男教工护理假1~7天。

2、病、事假自请假之日算起。(期间含节日、双休日连续计算)

四、考核制度:

1、假期考核处理办法:月度考核奖中扣除。病假一天扣15元,事假一天扣30元,按月计算,从当月的月考奖中扣除,不足部分从其他津补贴中扣除,超过半年(6个月)则从基本工资及职务岗位津贴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扣除。

2、婚、丧、产假及符合计划生育人流假等,在规定时间内按病假方法处理。

3、根据学校作息时间实际,在工作中确有实际情况,有突、急事情发生,故学校规定有事向办公室负责人说明(不到半天)。且由各办公室负责人负责记录出勤单,每月交校务办。

4、工作期间无故不到岗,按其情节轻重,由学校行政作出决定,给予旷工或擅自离岗处理,旷工一天扣80元。

5、下列情况予以适当照顾:

(1)子女入幼入托,一个月中允许11天有早上及下午各半小时接送。

(2)哺乳期女教职工可享受每天1小时(上午半小时,下午半小时)哺乳时间。

五、学校提倡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克服困难,敬业奉献。

六、本制度自首届一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32

一、作息制度

1、教职工必须严格执行学校规定的作息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不得脱岗,更不得旷工。

2、行管人员(干部、干事、教辅后勤保障人员)、班主任实行刚性坐班制,机电部和电子商旅部教师实行弹性坐班制,综合部教师实行半天坐班制,综合部设立满勤奖,每月满勤奖150元/人。

3、实行刚性坐班制行管人员上午7:45-10:45时、下午预备铃至放学时坐班,班主任上下班与走读生同步,食堂、宿管等特殊岗位人员按照岗位要求执行;实行弹性坐班制的教师,工作日不得离开本区及市区,需离开本区及市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4、实行坐班制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的以及在哺乳期一年之内的,经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批准,学校备案,可以迟上班半小时,早下班半小时。

5、6:00至21:00之间移动电话必须保持畅通。

二、集体活动制度

1、集体活动指学校召开的全校教职工大会,党群组织活动,部门安排的会议,学科、专业教研活动以及上级部门安排的重大活动等。

2、凡集体活动必须严格考勤。未经批准中途退场者,视为无故缺席。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向活动组织部门负责人请假。

三、请假制度

1、教职工因私事、疾病等原因需请假的,均应事先按规定书面请假,填写请假单,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报办公室。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2、上班期间,教职工因公外出,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中层干部由分管校长批准。

3、病假2天以上者,须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因病、因事未办理请假手续不上班者,作旷工论处。

4、经审批的婚假、产假、丧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5、参加函授进修的专任教师,必须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调课手续,返校后补上所缺课程,不扣课时津贴。参加函授、进修的行管人员凭面授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妥善安排并交接好本人工作。

四、考勤结果处理

1、上下班考勤:校领导负责分管部门人员的考勤,各处室部负责人是本部门考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2、集体活动考勤:活动的组织部门负责,并汇总公告,学校办公室负责督查。

3、对违反考勤制度的教职工,按一定标准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严重违反考勤制度的工作人员,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及行政处理,在年度考核等第及评优评先方面体现。

(1)行管人员和班主任上下班迟到1次扣发50元、早退1次扣发100元。教师上课迟到每次扣发200元、提前

(2)行管人员和班主任旷工半天扣发200元,旷工一天扣发300元。教职工集体活动无故缺席1次扣发200元。教师每旷课1节扣发500元。

(3)病假3天以上者,每天扣发20元,累计病假2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事假每天扣发30元,累计事假1个月以上的按《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规定执行。

(4)寻衅闹事、吵架斗殴影响恶劣者,除按有关规定行政处理外,扣发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5)值班人员玩忽职守,酿成治安事件、财产损失或影响学校正常秩序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0元以上罚款。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2:

淮阴中等专业学校教职工请假单

备注:

1、教职工请假在1天之内的,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长批准;2天以上的,由校长审批。

2、中层正职请假,由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报校长批准。

3、病假三天以上者,必须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证明。

4、教职工请假必须填写此请假单,按上述规定经同意后交校长办公室。

5、特殊情况必须及时补办相关手续,否则无效。

6、此表可从学校网站上下载。

教职工考勤制度 篇33

教研组长职责

1、组织本组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带头并发动教师及时总结教学经验,撰写教研论文。

2、指定教研组工作计划,审核本科组相关学科工作计划,团结和督促本组教师依照大纲要求,圆满完成教学任务。

3、关心本组教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抓好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培养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

4、定期检查考核本组教师的教案、作业等教学常规工作,协助教导处做好教师教学常规量化管理工作。

5、做好教导处安排的科组教学仪器管理及科级黑板报出版等相关工作。

实验员职责

1、管理实验室设施、仪器设备、药品及其它公用教学仪器,加强危险物品监管,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校产安全。

2、按学科教学进度,提前做好物理、化学学科的学生实验准备工作,并协助剩余教师指导和监督学生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

3、按学年制定仪器、药品采购计划,报教导处统一购置;按月检查整理仪器、药品,确保有序摆放;按周清扫实验室、仪器室,确保场室整洁。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及时指导学校教师规范使用电教设备。

图书管理员职责

1、服从工作安排,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责任心。

2、严格借阅制度,加强图书管理,确保校产安全。

3、严守考勤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或早退。

4、强化服务意识,确保热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5、树立创新意识,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管理水平。

电脑室管理员职责

1、管理计算机室电脑设备,杜绝未经教导处批准的任何外人进入,并做好防漏电、防灰尘、防暴晒及防潮湿等工作,保证设备安全。

2、检查和督促上机的学生在计算机室换鞋进入、按序就座、规范操作、遵守纪律、保持安静,并及时登记上机情况。

3、经常检查计算机设备,及时排除故障,对损坏的仪器按规定程序报请维修,以确保电脑课的正常进行。

4、加强思想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分批指导和培训学校教师,使之掌握计算机辅助教学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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