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建房排查整治汇报范文【推荐2篇】

自建房排查整治汇报范文(精选2篇)

自建房排查整治汇报范文 篇1

根据凭祥市安委办有关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文件要求,现将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是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落实,我们把它纳入了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书记韦宁负总责,镇长黄礼财任组长,人大主席莫 莉任副组长,全体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站内),由施 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周小钰为成员,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由镇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并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镇、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扣除责任人风险金,并限期督促整改。三是落实部门责任。我们以责任书的形式,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镇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镇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财政再困难,首先要保证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经费到位,镇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镇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镇安监站负责合法厂家的安全管理,销售点的换发证,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

二、大力宣传全面排查

针对我镇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反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危害性。我镇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宣传车、标语、横幅、广播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的内容、目的、意义。春节期间全镇共层层召开会议14次,悬挂横幅9幅,书写固定性标语36幅,张贴红纸标语3400张,出动宣传车6次,组织文艺队下乡宣传2次。由于宣传深入,不留死角,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意识,使少数非法销售户自觉停产转业;二是组织了60多人工作队伍,深入到社区,对合法销售商家的安全隐患和非法销售商家进行排查摸底,为整治打击活动提供了依据。同时我们在上石社区居委会等重点部位还确定了专门的信息员,做到了信息准确,掌握及时,发现隐患,立即查处。

三、突出重点全面整治

非法烟花爆竹销售严重反弹直接危及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打击、取缔非法烟花爆竹销售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春节以来全镇共进行集中整治2次,在镇长、分管领导的带领下,政府全体干部职工、七站八所工作人员、边防派出所工作人员每天凌晨5时开始深入到上石社区市场整治打击。对从事非法烟花爆竹销售的网点摊位户主,在政府进行了训诫教育,举办了法制培训班3期,使这些非法从业人员提高了认识,转变了观念,并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目前我镇烟花鞭炮非法销售点已全部关闭。同时,我们还不断加强对合法生产厂家、合法销售网点的规范管理。通过限期整改,消除了隐患,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健全网络长效管理

截至目前全镇没有发生一起烟花鞭炮安全事故,这与我们上下同心、齐抓共管是密不可分的。一是健全网络。我们把各村(居)委会老干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代表聘请为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社会监督员,要求每天一小报,每周一大报。形成一种全民抓安全工作的氛围。二是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巡逻人员与其它工作脱钩,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三是我们对非法烟花爆竹的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整治工作小组每个星期在全镇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销售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自建房排查整治汇报范文 篇2

一、整体情况

截至8月10日,通辽市累计自建房屋389682户。其中排查经营性自建房30647户,初判存在安全隐患148户,全部完成鉴定。其中鉴定为C、D级54户,已全部落实管控措施,通辽市经营性自建房“百日行动”任务目标已提前完成。

二、具体举措

(一)坚持“百日行动”通报及调度制度。一是每日通报各地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鉴定及整治措施落实情况,电话约谈工作进展缓慢地区,通过晾排名、晒清单、重点督促等方式持续推进专项整治。二是每十日形成正式工作简报下发属地自建房整治办,并抄送属地政府,同时抄报市政府主要领导。三是及时召开调度部署会议,传达国家、自治区有关工作要求,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压实属地管理及行业监管责任,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采取行业部门+属地“双交办”工作模式。一是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通报市本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进展,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二是将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推送至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公安、教育、商务、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合力推动经营性自建房鉴定及整治工作。三是对安全鉴定等级为C、D级的危险房屋,逐个地区下发风险提示函,要求立即采取整治措施,确保房屋使用安全。四是对安全鉴定及管控措施落实缓慢、不到位的地区,下发督办通知至属地政府,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限时完成鉴定及管控工作。

(三)落实技术服务及资金保障。一是制定《通辽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流程图》,进一步明确全市自建房安全排查、复核、鉴定、整治及验收“五环节”工作流程。二是建立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技术服务群2个,共计800余人,统一解答自建房排查整治技术问题1000余人次。开展技术培训133次,累计培训5685人次。三是督促指导各旗县市区积极筹措资金,切实保障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目前各地政府累计计划落实专项资金434万元,现已拨付50万元。

(四)加大督查、巡查力度。一是联合市安委办成立两个督导检查组,对各旗县市区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督查,通报问题9条,推广亮点工作4项。二是联合市纪委监委对通辽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进度缓慢地区进行了重点督导,督促属地政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分析工作滞后原因,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快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加强市级线上巡查,对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数字有逻辑错误的,及时反馈给属地落实整改,确保数据信息规范、准确。目前共开展线上巡查24次,反馈并落实整改问题50余条。

(五)强化舆论宣传引导。积极动员村镇人员、社区网格员、高校学生等共计5885人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张贴告示、发放宣传单及责任告知书等3047份,在全社会营造“人人知晓、众人参与”的自建房专项整治舆论氛围。

三、工作安排

一是全面开展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回头看”。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照是否属于经营性自建房、是否全面完成摸底排查、初判结论是否准确、管控措施是否到位、分类整治措施是否科学合理,对经营性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确保不落一栋、不漏一户、不留盲区和死角。二是加快推动其它自建房专项整治。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对评估或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全部纳入安全管控范围,逐一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鉴定为C、D级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力争8月底前完成当前所有存在安全隐患自建房安全鉴定和管控工作,坚决消除隐患存量。同时坚持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发现一户、整改一户,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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