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精选2篇)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法治领域的体现,是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基础的法治理论,是从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际出发、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践为基础的法治理论,是全面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历史经验逐步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法治理论。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迎来了新机遇。
在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内在要求。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一方面,“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包括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满足这些要求,都直接或间接取决于法治及其涵盖的自由民主、公平正义等的发展状况,这些问题基本上都是广义的法治实践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另一方面,“落后的社会生产”已经转化为“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其中也包括法治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要求我们继续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解决社会主要矛盾,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须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在新时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理论依据、本质特征、价值功能、内在要求、中国特色、基本原则、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系统阐述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如何全面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如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一系列根本问题。当前,随着依法治国实践的深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应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理论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思想价值理论。具体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关价值、核心概念、基本范畴和重要内容。例如,关于马克思主义国家与法的学说;关于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政党观、民主观、法律观、法治观、人权观、平等观、正义观、权力观等;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及其中国化;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社会主义法治价值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制度实践理论。具体阐释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制度、法律规范、法律体系、法治体系、法治程序、法治结构等范畴和内容。例如,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制度的理论;关于社会主义法治原理原则的应用、宪法法律实施、法律制度运行的理论,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建设各个实践环节的理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相关关系理论。具体阐释法治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外部关系,研究社会主义法治与若干外部因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共同存在的现象及其规律。例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等的关系,都是这方面理论研究的对象。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推进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内在要求。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基层社会治理主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对行政手段的依赖比较多,基层社会治理的综合成本也比较高。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转变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寓治理于服务之中,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良性互动。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层社会治理应准确把握和主动适应当前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使政府从基层社会治理的单一主体转变为主导力量和兜底保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在党委领导下,政府的作用应更多体现在以改革激发社会活力、凭规划引导社会预期、用政策保障社会公平、靠监管规范社会秩序,实现从管治向服务转变。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专业化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使各种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探索构建由财政专项、政府采购、公益基金等构成的社会公共服务资金结构,为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进入城乡社区服务领域提供便利。
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科学设定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范围和工作标准,遵循基层社会治理规律,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水平,是新时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科学确定城乡社区的规模和布局,摸清人、地、事、物等基层社会要素情况,按照便于治理和服务的原则进行综合治理服务平台和网格体系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网格化治理为依托,进行集成化、精准化、智能化治理。改革基层工作体系,健全因地治理、因需治理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将行政管理、综治防控、监管执法、公共服务有机整合为“一张网”,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运行机制。在总结现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协商调解体系、效果评估体系,完善部门间职能协调、信息共享、标准共建等协同共治体制机制。
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层社会治理遇到不少新矛盾、新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执法规范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就需要在综治、信访、基层自治、社会组织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快立法进程。一方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范围及政府职能法定,明确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另一方面,加快基层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根据新型社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等的发展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注重提升群众法治观念,保障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事务中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