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16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精选16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 篇1

为确保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兰州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有利于引导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发展;要有利于引导教师转变教育教学行为,促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深入、健康发展;要有利于引导家长、社会逐步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从而进一步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与领导

1、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确定学校的评价方案,制定学校的评价程序;指导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学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的纠纷,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组织教师对全校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对全校教师和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和解释工作。

2、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监察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情况,接受学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并予以处理。

3、班级评价小组:各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的班级评价小组,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课任教师及学生代表组成,小组成员5—7人。小组中的学生成员不参与教师评分,但应参加实证材料审核,评价细则讨论等决策过程。

三、原则与内容

评价工作原则:一是“三公”原则。坚持评价工作公平、公正和公开,保障对学生作出全面、客观、科学的评价。二是“三化”原则。评价主体多元化,学生、教师均参与评价工作;评价形式多样化,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评价操作信息化。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及时把相关评价信息电子化,在评价工作中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与客观性。三是“三结合”原则。坚持形式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共性评价与个性评价相结合,充分体现学生间个体差异和个性发展需求,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和民主、平等、合作、和谐的校园文化建设。评价内容:

从公民道德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五个维度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价。

四、方法与程序

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贯穿整个初中阶段。每学年组织一次,第一、二学年在学期末进行,第三学年在5月底前结束,第三学年在评价时,既要参考第一、二学年的评价结果,更要重视学生在第三学年的发展情况。

资料建设。初中各班级要全面建设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及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

成长记录档案袋主要记录和收集学生日常主要行为表现材料,为综合素质评价提供实证材料。实证材料必须是原始、真实、完整、全面的。

学校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八类实证材料:

1)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

2)考勤及日常突出表现的统计材料;

3)关键性作品、作业;

4)参加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

5)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奖励证明、证件;

6)关键性评语

7)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鉴定;

8)自我描述。

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业成绩记录、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达成情况描述、学生特长发展的有关信息以及学生自评、互评、教师和家长评价等评定等级和阶段性、总结性评语。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 篇2

我校为实现“科研兴教,依法治教”的策略,为了进一步全面贯彻、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控辍保学工作精神,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控辍保学工作,现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激情、干净、超越,认真执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实施九年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统一认识、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明确思路、分清职责;坚持“依法治教,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依法控辍、管理控辍、教改控辍、扶贫控辍”的总体思路,本着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社会负责的原则,动员和组织社会、家庭、学校等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严防死守,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继续弘扬艰苦创业、自力更生、奋发图强、锲而不舍的精神,切实做好我校的控辍保学工作。

二、奋斗目标

力争将校年辍学率控制在0以内,在校生巩固率要达到100%;各班级争创“无辍学班级”,每名教师争当“控辍保学先进教师”;确保我校控辍保学工作走在全市前列。

三、领导小组

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组员:

职责:负责本校控辍保学工作的安排、联系、考核。

四、主要措施

(一)坚持依法控辍

1、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的认识。

(1)继续坚持按照上级文件的要求,将“三法”(即《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育课纳入思想品德类课程。系统地对学生进行“三法”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律知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学生依法维护自身的接受教育的权利。

(2)在每学期初的三月和九月“控辍活动月”中,运用一切宣传工具和舆论阵地,通过有线广播、板报、标语、传单、校会、班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新颁布的《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全校师生齐动员、齐参战,加大增强法律意识的宣传力度。力争做到宣传到村、到户、到班、到人。并结合实际,宣传依靠科技、知识发家致富的典型,使全社会都认识到接受义务教育是法定的又是实用的,努力营造一种良好的控辍保学工作的社会氛围。

2、继续建立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明确控辍保学的责任和奖惩。

(1)为把控辍保学这项长期性、艰巨性、动态性的`工作切实抓好落实,学校将继续执行并完善落实一系列相关的规章制度和实施方案:

①报告制度。

②家访登记制度。

③《家长通知书》制度。

④学籍管理制度。以上各项制度的实施与完善,便于随时掌握学生动态,对生源的去向了如指掌,为及时发现及时做好辍学学生和家长的工作,提供准确信息,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空区。未雨而绸缪,防患于未然。

(2)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对领导教师的考核中,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结果要与年终的评优选先、评职晋级、奖金评发等挂钩,奖优罚劣。结合开展“无辍学班”活动,对表现好与差的班级的包班领导、教师、班主任及及时给予表彰、宣传典型经验或批评、总结经验教训,分清良莠。每学期末,都要根据教导处的出具的考核结果,评出1名“控辍保学先进班主任”,用以辐射带动其他

(二)坚持管理控辍

1.控辍保学工作是学校的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心工作。今年,我校继续实行“全员班主任制”,层层签定控辍责任书。把控辍目标分解量化到每一位任课教师。

2.为了准确掌握辍学情况,学校要求各班辍学上报不过夜,对出现的新情况及时报告学校,学校要做到随时检查。

3.学校要建立规范的学籍档案,建立规范的休退学、转出、转入手续,对各班辍学情况,学校每月都要作出详细统计,进行量化评比。

4.学校同样实行控辍考核“一票否决”制度,对有辍学学生的班级,该班的班主任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不能评为各级各类的优秀教师,不能评优秀班主任及先进班。

(三)坚持教改控辍

1.通过教育科研,提高教师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在备课和讲课上下功夫,在育人的艺术上下功夫,以丰富的知识、高超的育人艺术把学生吸引到课堂上来,以知识、艺术、真情实感全方位控辍,以此保住学生。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不断增强学校的吸引力,同时还要重视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不断增强教师和学生、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亲和力、凝聚力。

(四)坚持情感控辍

学校要求教师与学生结“帮扶”对子,传授知识有耐心,生活情感有爱心,控辍保学有恒心,做好“双困生”思想工作,用真心爱护辍学生,关心辍学生,经常家访,及时掌握“双困生”的思想动态,解决“双困生”的各种困难,让他们安心的上学,以真情实感把“双困生”留住。

(五)坚持扶贫控辍

1、严格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三乱”现象,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经济负担。新学期伊始,学校将严控乱收费现象。另外,学校还将严控一些指令性的摊派、捐款等,尽可能地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的经济负担。

2、继续加大资助力度,尽量解决贫困生上学难问题。为此,本学年学校将在财经捉襟见肘的情况下,对一部分家庭经济状况窘迫的学生给予适当的补助。同时,学校还将要求任课教师及部分学生提供上学期用过的教材课本,以备下学期订书难的学生循环使用,减轻学困生的经济负担;校少先队大队部还倡议各中队搞班内“献爱心,帮困生”活动,号召学生们帮助本班内的贫困生。目的只有一个:绝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辍学。

总之,控辍保学工作任重而道远,困难重重,我们仍须不断努力,发扬成绩,弥补不足。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 篇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改进程,促进学生全面、和谐、持续发展和综合素质的不断提高,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和衡量学生是否达到综合素质标准的重要举措。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以学校评价为主体,因校制宜,充分发挥师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二、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

主要内容有:从情感与态度、行为与习惯、交流与合作、身心与健康和审美与表现等方面培育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健体、学会审美等综合素质,促进学生自主发展、主动发展、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学校成立领导班子

组长:

副组长:初中教导、小学教导

成员:各班

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学校开展评定工作,监察调控评定过程,接受和处理各界人士的咨询与投诉,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和处理;制定评定工作的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认定评定小组成员;对校内各评定工作进行指导;认定评定结果;监控评定过程。

(1)班级评定工作小组

组成人员:由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组成,评定人员给学生授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评定小组成员不得少于2人。职责:对所教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定。

2、健全相关

(1)公示制度。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结果的运用等,应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获得“优”等级的'名单应在学生所在班级公布,被评为其它等级的学生可向班主任查询。

(2)申诉制度。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校评定小组提出申诉和举报,学校评定小组要力争将问题化解于校内。学校评定小组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3)诚信制度。为工作人员建立诚信记录,如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予以记载,并在评价中给予适当扣分。

(4)监控制度。学校评定小组要全面了解有关评定工作的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每年的终结性评定工作结束后学校评定小组应认真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汇报

四、评价方法。

1.学生自评。自评是促进学生自我表现发展的有效方式之一,学生应是主动的自我表现评价者。学生在自我表现评价中学会,了解自我表现发展的状况,通过反观自己的学习过程,比较自我前后学习情况的变化,了解自己本阶段掌握的知识技能情况,改进学习策略,从而明确自我发展的目标。学生根据本人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各个方面的要求,写出一定的描述性,整理并提供相关证据,作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参考依据。

2.同学互评。让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相互评议,以发展他们的合作精神与竞争意识。评完后统一交回给老师,再由老师检查核定。

3.教师评价。在学生自评与互评基础上,参照综合素质手册对各项内容的细化,教师从学生的整体表现入手,将日常的片断事实和记录作为评价依据,通过观察、访谈和调阅学生的成长记录袋等实证材料,参考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依据评价标准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相应等级。

4、家长评价。以班为单位定期召开,向家长了解学生在家的学习情况,相互了解学生的变化,以便参与对孩子做正确的评价。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 篇4

一、 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我们将根据《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全面实施学生综合素质的评估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机制,充分发挥评估的促进发展的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成为学校教育发展的提高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校的素质教育。

二、评价的原则

(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德、智、体、美、劳、心、综合实践等方面综合评估学生的全面发展,要有利于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助人为乐的高尚道德、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具备正常的交往能力和良好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和审美鉴赏能力。

(二)要将评估的内容细化为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过程性准则,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理论支撑和措施保障,充分发挥评估机制的促进功能,使评估的过程成为促进学生发展与提高的过程,使评估细则的要求内化为学生素质发展的目标和刚性指标。

(三)评估内容要多元化。从全面的意义讲,要重视学生的文化成绩的评估,但更要注重学生的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注意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评价,注意学生的合作能力、团队意识的培养与提高,注重学生情感的培养和价值观的审视。

(四)要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既可以用于学校对学生的考核评价,又可用于学生的自我评价与自我测评,有利于学生在全面发展过程中的自我提高。

(五)在评估过程中,既可以单一指标的评估,又可以综合评价,从而达到全面评估的目的,使评估的过程成为指导的过程,学生实践的过程,使学生朝着指向目标的努力过程。

三、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一)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 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 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 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 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 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 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第

1.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这三方面的评定,参照《x区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的“检测内容”所列的具体指标。

2. 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其他。

四、组织实施

(一)建立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报区教育局备案。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另外,各班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由班主任任组长,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代表为组员。工作小组对学生具体地加以考核。

(二)学生使用全省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表式附后)。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评价表进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每学期通过全省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

同时,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

建立学生成长记录袋,具体工作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把学生成长记录袋作为显示学生这一阶段学习成就或持续进步信息的一连串表现、作品、评价结果以及相关记录和的汇集。

(三)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估。一般来说,其评估程序为:

①学生自评

②结伴互评

③任课教师评价

④班主任评价

⑤学校评价

⑥评价结果反馈。

(四)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各班主任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学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五、 结果应用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学校应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

(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生的“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学校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中学向高校提供的***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

六、保障

(一)班主任、校长诚信承诺制度。班主任须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二)评价项目抽测制度。省教育厅将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三)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 篇5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的》精神,结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上级教育部门下发的《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手册》为主要载体,决定在我校小学生中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通过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真实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对人才素质的新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应坚持“四个结合”的原则:一是坚持形成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二是坚持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的原则;三是坚持学校评价与家庭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四是坚持与“三个快乐”办学理念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评价工作科学、有序、高效地进行。

二、评价内容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道德、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共六个方面,并且按三个层次(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班主任评)四个等级(优秀、良好、及格、待及格)进行评价。

三、评价过程与方法

《小学生素质综合评价手册》每学期填写一次,学年末综合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期的评价结果应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及学生本人,并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质询和申诉。班主任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书面结果进行妥善保管,以便学生在转学、升学等过程中随学生流动而流动。评价具体过程和方法为:

(一)宣传与准备

1、评价宣传

学校每学期均应将评价各要素对学生的具体要求提前以各种形式告知学生,少先队大队部要结合《中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有关要求,大力宣传评价要素,并结合评价要素修改、完善和进一步健全学校和班级的德育工作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过程与目标相统一的长效工作机制。少先队大队部和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各要素发展情况的教育与引导、检查、督促力度,以达到在过程中教育学生、提高素质的目的.。要通过家长会,等形式告诉家长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基本方法,以赢得广大家长的理解与支持,手册中家长的话一栏应由家长评定签字后再收回,以充分调动家庭因素,共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积极的工作环境。

2、人员

学校成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组织力量对班级评价成员进行培训,为评价工作客观公正、科学有序地进行奠定基础。

(二)评价方法:

1、学期评价:学期评价是在班级评价小组共同主持下,组织学生开展学生自评与小组同学互评,学期末由班主任认真填写《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2、互评,学生互评前应对学生进行培训和引导,避免以偏概全。对于小学低年级段的学生,班主任还应将评价要素的各种关键表现,以浅显、生动的语言进行描述、说明,以保证低段学生自评和互评的准确性。评价按“优、良、及、待及”四个等级,学生互评完成后,由班主任负责组织对同学互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保存好,作为学期末的依据。

3、自评,由班主任教师向每名同学分发自评表,并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完成。

自评与互评结束后,班主任应组织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对每名同学的自评与互评结果进行对照分析。首先,对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反差较大的,班主任应结合平时对该生的观察与了解,及时给予个别辅导,以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以实现自我教育的目的。其次,学生互评结果原则上应成为学生该次评价的结论主要依据,但评价小组若发现互评结果与学生实际表现不符合的,可进行调整,并由评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存档。

(三)评价结果

评价结果从性质上分为两类:一是学期评价结果;二是学年评价结果,学期评价结果是学年评价结果的参考,学年评价结果视为对学生性评价。

评价结果从形式上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运用文字给予准确描述,认真填写在评价手册上。第二种是等级评定,即由班级评价小组集体评价得出等级性结论。

学期评价结果应于评价结束后一周内告知学生及家长,接受师生监督。并公布申诉、举报电话与申诉、举报方法,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应接受和妥善处理家长和学生的相关申诉。

四、与评价有关的政策

在学期评价中该学期受过学校处分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为及格,有违法犯罪行为并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为待及。对学生综合素质终结性评价为待及的评定要特别慎重,应由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最后裁定。

五、平价结果的运用

1、在学期中各项均评为优秀的学生,在评市级、县级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的评定时优先考虑。

2、学校对优秀的学生予以奖励。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利于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整体提高;有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切实加强初、高中课程改革衔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和潜能发展;有利于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构建科学、全面的学生综合评价体系,促进学生的全面和谐发展;有利于推进教育公平,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各类教育的需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评价原则

(一)评价内容的全面性原则。从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公民素养、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以及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学生全面和谐发展。既要注重学生科学文化素质的评价,又要注重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价,纠正单纯以文化课考试成绩评价学生、选拔学生的错误做法。

(二)评价目标的发展性原则。以激励学生健康、主动、全面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表扬学生的进步,分析和理解学生的不足,提供诚恳的建议和帮助,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使学生明确自己发展的努力方向,促进学生发扬成绩,弥补不足,健康快乐地成长。

(三)评价方法的多样化原则。采取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有机结合的方法,评价结果采用等级评定、描述性、质性评语相互补充、相互结合的方式,充分体现不同评价方法的优越性和互补性。

(四)评价主体的多元化原则。改变单纯由教师评价学生的做法,采取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在评价中的主体地位,加强学生的自评和学生间的互评,使评价成为学生、教师、管理者、家长共同参与的交互性活动,激发评价主体和客体各自在学生评价中的能动作用。充分发挥家长评价这一环节应有的功能,让家长广泛参与学校的评价改革。

(五)评价过程的动态化原则。学生评价的着眼点要瞄准学生自身的纵向发展,不仅关注结果,更关注学生成长发展的过程。终结性评价要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更加注重形成性评价。评价要贯穿于知识技能的学习、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多种潜能的开发、体质健康等学生素质发展的全过程。

(六)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原则。评价要做到客观、具体,实事求是。

三、评价目的

(一)使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评价观,转变教育行为和方式,运用科学的教育评价理论和方法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价,引导和帮助学生发展。

(二)通过评价指标导向和评价信息反馈,引导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明确发展方向,促进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同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三)引导家长和社会逐步形成科学的观念,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评价内容及实施

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改革的通知》精神,建立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将学生发展目标分为学科学习目标和基础性发展目标(亦称“基础素养”)。学科学习目标是指各学科课程标准列出的本学科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基础性发展目标是指学生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纬度的表现。

(一)学科学习目标评价

实行学生日常学习评价和初中学生学业考试制度。

1、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指对初中学生三年各学科学习成绩的阶段性和过程性评价,由学生的课堂表现、作业表现、小组学习、活动参与、出勤以及期末测试等内容组成。学生日常学习评价采用等级评价,分为A、B(良好)、C(合格)、D(不合格)4个等级公布。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每个初中学校每一学科A等级的学生数原则上控制在全校该年级学生总数的25%至30%范围内。学生的日常学习评价是学生毕业及升学的重要依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日常学习评价结果每一学科均须达到C及其以上等级;达不到要求的学生可以参加补考,补考工作由各初中学校负责统一组织,补考成绩达不到C等级的.考生不得领取《义务教育证书》。

学生日常学习评价每个学期进行一次,不得组织统一的期末考试。

2、初中学生学业考试。

(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

1、内容及标准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主要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纬度,每个纬度又包括若干要素。各纬度及其要素内容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附件1)。

2、组织实施

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工作由学校组织实施,分为学期评价与毕业评价。学期评价一般安排在每学期期末进行,主要用于改进学校日常教育教学。毕业评价在初中毕业前进行,由各个学期的评定结果汇总合成,主要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评估和高中段学校招生。各学校要把这两者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日常评价的基础性作用。要采取恰当方式把日常评价结果纳入毕业评价中,避免日常评价流于形式、性评价缺少过程性评价支撑的现象。

(1)学期评价

①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学生自评和家长评价由组织进行。事前,应当就学生评价的意义、方法和需要注意的问题向学生及家长作出说明,提出要求。

学生自评以学生自己的成长记录为主要依据,描述和分析自己在6个纬度的表现、表达自己的感悟,提出自己前进的方向,并为自己每一个纬度确定一个评定等级。

家长对学生进行评价之前,班主任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家长介绍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并介绍学生的表现情况。家长根据以上情况和对学生的日常了解,提出评价意见。

②学生互评。学生互评在自评的基础上进行,由班主任通过等方式组织。学生按或分成若干小组,根据评定内容与标准,结合每个学生日常的表现和发展情况,对其6个纬度下的关键表现进行等级评定。学生互评后,要计算出全体学生对某一学生各纬度的平均得分(全体学生给分之和除以全体学生数),然后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等级。

③教师评价。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各科教师参加的班级评价小组。班主任在学生自评、家长评价、学生互评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在6个纬度的日常表现,参考学生学业成绩和学习过程的表现、学生自评与互评结果及家长的评价意见,为学生写出评语草稿,分别从6个纬度为学生初定1个评定等级并就此集中或分别征求评价小组成员及有关单位的意见,修改评语,维持或变更评定等级。对于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的分歧,要通过集体研究,慎重作出评价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研究决定。

④确定总评等级。根据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的评定得分,按照最终得分=学生自评分数乘20%+学生互评分数乘20%+教师评价分数乘60%的公式计算出每个纬度的最终得分,并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相应的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

每一纬度最终得分和总评等级之间转换原则为:90分以上为A(优秀);75分至89分为B(良好);60分至74分为C(合格);59分以下为D(不合格)。

等级评定为A等级的应当公示。各个纬度的A等级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校年级总人数的30%,上一年度初中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评估先进的学校以及省、市级规范化学校,A等级人数所占比例不超过35%。一所学校各班A等级学生的比例原则上应均衡确定。

学生的6个纬度尤其是“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评为D等级时要极其慎重,要有充分资料予以支持,并将学生的材料提交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审核批准。除非学生有严重违法乱纪或犯罪表现或国家有强制性规定,思想道德素养一般不评定为不合格。

⑤撰写评定及报审。班主任通过谈话、问卷等方式,就评语和评价等级向被评价学生征求意见。在完成逐一向学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每个学生的总评等级,定稿评语,撰写本班学生本学期评价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学校评价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填写相关评定表格,存入***,并将评价结果通知到学生和家长。

(2)毕业综合评价

①各纬度毕业评价等级由各学期每一纬度总评等级汇总生成。依据每一学生各学期每一纬度的总评等级分值,计算出每一纬度的平均分值(所有学期评价等级分值之和除以学期数),根据得分与等级之间的转换原则,转换成每一纬度的毕业评价等级。

②学生毕业前,学校需打印或填写《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附件2)或《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附件3),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并将毕业综合评价结果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一周内给予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上级教育部门反映。

3、结果呈现

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结果包括两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价等级。综合评价结果评出后,学校评价委员会应对综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确认。

(1)综合性评语。包括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班主任综合评语两类。其中,学生自我综合评语由学生本人填写,主要填写学生本人初中生活的经历与;班主任综合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总体表现,经过班级评价工作小组的集体评议,客观、公正、准确地对学生各学期和初中阶段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写出整体描述性评语,重点突出学生的发展、发展特点和发展潜能,既要充分反映学生的优点和进步,又不回避学生的缺点和问题,对学生优点、进步的描述,既要充分又不能夸大其词;对学生的缺点或不足,要在具体描述的基础上分析存在的原因,提出改正或改进的建议。评语要具体,反映学生特点,不能千人一面,要充分体现对学生的关爱和对其健康发展的期盼,体现激励性,反映其进步和发展状况。

(2)评价等级。是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各个纬度的评价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六个纬度的前2个纬度(道德品质、公民素养)进行合格、不合格的评定,后4个纬度(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实行四等级评定,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评价标准详见《初中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标准及评价等级表》(附件1)

五、学生成长档案的建立与完善

(一)普通初中要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档案。档案包括学生的学科学习目标评价等级、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等级、综合评语以及初中阶段发展的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等内容。

(二)学生成长档案要以学生主要行为表现的实证材料为依据。各县区教育局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学校积累、整理实证材料,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拓展实证材料的来源,引导学校提炼好实证材料。实证材料的提供务必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证材料的内容,主要收集以下几类实证材料:①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②考勤、教师观察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③关键性作品、作业;④综合实践活动有关记录和证明;⑤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⑥关键性评语(班主任、授课老师或其他重要人士);⑦经教育行政部门或学校认可的特长、医学检查等证明;⑧自我描述;⑨其它相关重要材料。

(三)各初中学校在评价时应注意对实证资料的分析与概括,避免以偏概全。学校要特别重视建立并逐步完善学生成长记录档案,准确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对学生成长的激励作用。各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中要合理划分各部门、班主任、任课教师、班干部、学生、家长等在收集整理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实证材料方面的,将该项工作常规化。

(四)要严格规定学生发展标志性成果的种类,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不作为标志性成果和认定特长生的依据,不与升学挂钩。信息技术作为学业考试科目后,其他任何单位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为标志性成果,不与升学挂钩。

(五)学生评价结果经评价委员会批准后记入学生成长档案。学生成长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使用“山东省中小学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作为管理平台,相关数据按要求录入管理系统的“综合素质评价”模块,并按要求逐级上报县区教育局、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备案。纸质档案可参照管理系统中《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的格式印制和填写或使用管理系统打印,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部分:①基础信息;②身体素质发展状况;③学科学习目标评价和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④班主任评语;⑤综合实践活动项目评价;⑥突出表现或标志性成果;⑦综合评价;⑧附录。

六、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人、初中、教师、家长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职责:①制定评价方案、实施细则和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②组织对学校负责人和教师的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③对下级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④组织专家对下级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以指导学校改进教育教学;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2、各学校成立评价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学校有关中层负责人、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职责:①确定学校具体评价方案,制定具体的评价程序;②对教师、学生及其家长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解释工作;③指导班级成立评价小组,组织并监督本校评价工作,处理评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评价结果进行认定;④组织教师对全校的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反馈意见,指导改进教育教学;⑤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对评价中出现的分歧予以仲裁。

3、学校成立评价监察小组,建议由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兼任书记的学校由校推荐人选)、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组成。主要负责监控学校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学校要组织独立测评小组抽样检测各班的评价结果,接受本校有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如不能处理,应上报县区评价监察组织处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 篇7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推进课程改革,促进学生和谐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理念的要求,我校以品质与素养、学习与实践、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关注学生的均衡发展和潜能发展。采取多样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过程成为促进学生、教师及学校进步与发展的过程。

1、方向性原则:

评价体现新的人才观、教育观和质量观,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品质、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健壮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以及健康的审美情趣。

2、客观性原则:

在评价过程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做出合理的评价。评价坚持主体参与,以学生、家长、教师评价相结合。

3、全面性原则:

评价体现全面性和综合性,从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关注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对评价内容进行全面考核,有根据地作出判断。

4、科学性原则:

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围绕评价目的,建立简便易行、利于操作、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运用科学、多样、灵活的评价方法实施评价。

5、发展性原则:

尊重人的发展性与特殊性,注重评价的内容多元、方法多样。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要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6、参与性原则:

要加强学生之间、学生、教师和家长的对话与交流,增进理解与沟通,开展有效的自评、互评,及时反馈,促进学生的自我完善,形成和谐的学校文化。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 篇8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体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全力推进班级学生自主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价机制,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和有个性的发展,特制定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二)年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职责:按照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指导班级进行综合素质评价,对班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认定,解决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

(三)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职责:对本班学生进行培训,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指导学生做好成长记录,组织开展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交流及认定,解答学生与家长的咨询等。

三、评价内容、时间及评价方式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生民主评价、自主管理常规评价、课程评价、标志性成果4部分组成,评价结果由三年(六个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一定的比例累计生成,用等级制表述。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级不高于学校当届在籍毕业生总数的30%,B等级不高于50%,D等级的认定由学校评价委员会根据该年级学情认定。遵循评价主体多元化、评价指标多元性、评价标准科学性、评价方式公正性、评价结果合理性、评价过程可操作性的原则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四、日常评价、学期评价、毕业评价的结果呈现方式及各等级比例

(一)每学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期末学生民主评价成绩10%+班级自主管理常规评价20%+课程评价65%+标志性成果5%。

(二)学期评价结果分A、B、C、D四个等级,其中A等级的比例不超过30%,B等级不超过50%。D等级严格控制。班级在期末总评中在一档的班级适当增加A等级奖励名额(名额数由学校评价委员会决定),奖励名额从B等级中扣除。评价结果经校评价委员会复审分学期在班级、年级内向家长和学生进行公示(年级张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年级评价工作小组签字,结果由学校备案保存。如有异议,可以向学校评价委员会申请复议(2个工作日内答复),评价结果变动的重新公示。

(三)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毕业前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毕业年级、班级评价工作小组开展工作,包括确认毕业评价成绩,分配各班A、B等级比例、认定学生毕业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学校复审、公示认定等级、学生确认认定等级等环节。

1、三年所占比例分别是初一30%,初二30%,初三40%。最后得分为按比例折算后的分数生成该生综合素质毕业评价成绩,学生本人对生成成绩进行确认,年级评价工作小组审核评定。

2、学校评价委员会以班级在籍人数的不高于30%、50%的比例分别作为各班级认定A、B等级的基础指标,另外按照最后学年班

级量化成绩划分三档进行A等级奖励名额分配,最终确定毕业年级内各班的综合素质总评A、B等级人数。

3、毕业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按A、B、C等级评价比例和奖励名额生成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毕业等级向学生和家长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学生和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学校评价委员会申请复议,评价结果变动的重新公示。

5、毕业年级评价小组将无异议后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进行打印,发放到班级进行学生签名确认、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签字生效。

6、最终评价结果经学校盖章后备案保存。

五、操作流程

班级是评价的主体,班主任是每个班级评价的具体组织者。每个班级要在年级、级部统一指导下切实建立起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既要搞好学生日常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的过程性评价又要做好期末总结性评价,期末评价期间邀请本班家委会代表做好监督,期末评价结果向学生公示并通知家长。

(一)期末学生民主评价(10分)

每学期期末由班主任主持,学生民主选举本班10名学生评委对全班每个学生进行打分评价,所得的平均成绩(满分是2分,各去掉一个最高最低分)计入综合素质评价中;全班互评平均成绩(满分是5分,各去除3个最高分最低分)、小组互评平均成绩(满分是2分,各去一个最高最低分)、个人自评(满分是1分)计入综合素质评价。

(二)自主管理常规评价(20分)

根据每个在校学生一日常规量化打分到每个学生,按最高分20分,最低分10分的级差划定每个学生的成绩计入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学生每周的常规量化成绩每周汇总一次,班内公示。

(三)课程评价(65分)

(四)标志性成果得分(此项得分,累计得分不超过5分) 1、评优树先:

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得5分;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得3分;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得1分。市级优秀团员得3分、县级优秀团员得2分、校级优秀团员得0.5分。以最高荣誉称号为基础计分,增加称号校级及以上每一次加0.5分。

2、由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学校组织的活动单项奖或荣誉类,国家、省、市、区、校级分别为5分、4分、3分、2分、0.5分。以最高奖项、荣誉为基础计分,增加奖项校级及以上每一次加0.1分。

3、积极参加学生自主管理工作,校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得2分,部长得1分,干事得0.3分;年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得1分,部长得0.5分,干事得0.2分;班级七个自主管理团队部长每人得0.5分。本项目以最高管理层次为基础计分,每增加年级及以上一个职位加0.2分。

4、积极参加学校各类社团活动,社团负责人得0.5分(最高计0.5分),社员(可参加多个社团)得0.1分(最多计0.3分);学校优秀社团双倍计分;县级以上优秀社团负责人同区以上三好、优干得分,成员得1分。本项目以最高管理层次职位为基础计分,每增加年级及以上一个职位加0.2分。

5、在本校校报校刊发表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种学生论文、作品评选获奖作品以及在国内公开出版的报刊(国内统一刊号CN—)和书籍(标准刊号ISSN或ISBN)上发表的文学、艺术作品等。国家、省、市、区、校级每件分别赋分2分、1分、0.3分、0.2分、0.1分,以最高级别记分,每增加校级及以上作品每件加0.1分。该项得分最高计2分。

6、对可能加重学生负担和大量占用学生校外活动时间的项目(如社会艺术水平等级结果等)不计分。

7、标志性成果的记入:以上各项标志性成果,由各组织部门发放证书或提供证明,学生本人持证书原件或论文作品刊物原件,由各班级工作小组进行统计、赋分,期末汇总由年级工作小组审核后记入评价档案,报学生成长中心备案。

六、底线认定办法为了充分发挥评价的管理功效,对受到学校重要表彰或重大违纪的学生,实行“一票肯定”或“一票否定”。

“一票肯定制”:受到学校重大表彰(对学校整体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根据实际情况界定),当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可直接划为A等级。

“一票否定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事学生本学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可直接划为D等级。

(一)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对其他同学造成身心伤害者;

(二)将火机、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内者;

(三)触犯其他相关法律底线,造成不良影响者。

七、残疾学生及转学、休复学等特殊情况学生综合素质认定办法

残疾学生根据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予以评定。转学来的同学由原学校开具之前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休学的学生休学的学期不计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复学后重新进行综合素质评价认定。 八、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制度

(一)制定、修订及备案制度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制定由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进行,方案的制定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行,要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家长、社会人士的意见。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以学校正式文件印发,并通过公开栏、网络等方式公布后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方案正式实施后要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接受社会监督。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要作为每年新生入校课程之一,使学生一入学就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要求,要通过开学第一课、家长会、发放“明白纸”、给家长的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向全部新生家长宣传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政策,确保家长知晓率100%。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调整的要及时告知所有学生家长,修订之后的方案要重新公示、备案、上传。

(二)公示制度为规范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减少随意性,增加透明度,保证公正公平的对待所有学生,真正发挥该制度的积极引导、激发潜能的功能,促进学生的健康积极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1、公示内容及时间公示内容:

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组成成员名单,接受师生监督;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及实施细则;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各项制度;于招生录取参考的材料,接受全体师生及家长的监督。

公示时间:各项制度建设在每学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前一周进行。学生综合评价工作在该工作完成后一周进行,公示期5天。

2、公示工作实施及反馈公示工作的实施: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批准,年级具体实施。采用政务公开栏、校园网、书面征求意见等方式。公示意见回收:通过电子邮箱(学校电子邮箱)或投诉举报电话:(学校电话)回收反馈意见。对于反馈的意见,年级进行汇总,级部具体落实。公示期届满,概不受理。

(三)举报和申诉制度学校要设立举报电话,学生、家长、导师或社会其他人士若对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结果等环节的公正性存在质疑,可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评价领导机构逐级举报或申诉,评价领导机构要对举报或申诉做出答复或处理,并对各项举报、申诉及处理过程和结果作详细记录。

(四)监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评价领导小组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质量评估,及时改进和纠正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级,并将抽测学生和年级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五)培训制度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吃透精神,领会实质,使教师对评价工作的各个环节和细节把握清晰,保证做好评价工作;要利用多种形式,向家长,向学生、向社会宣传国家课程改革的有关政策和理念,引发综合素质评价细则,向学生、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宣传解读;学校按照工作安排采取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及时有效地培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价能力。

(六)评价质量监控和完善机制在评价工作进行中和结束后,学校评委会人员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保证评价工作公正,公开。

(七)诚信制度

1、推行评价工作“阳光工程”,建立并坚决执行“公示、监督、申诉、举报制度”,做到评价工作公平、公正。

2、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委员会要加强自身建设,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列为学校重点工作,以诚信的态度,认真做好评价工作。

3、学校评价领导委员会要与所有组成人员及各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校长和教师要在相应的承诺书上签字,学校要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4、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办公室要以诚信的态度、高度的责任心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主动对学校评价工作各个环节予以全程指导和监督,对学生所有证件严格审核和发放,认真做好申诉、举报的受理工作,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5、全体教师以对学生高度负责之心,做好过程性评价、阶段性评价、总结性评价。评价一定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决不搞暗箱操作,评价做到透明公开,让评价主体心悦诚服。

6、各评价主体要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不得他人替代,并在评价表上签字盖章。

7、评价的各职能部门和全体人员要加强自我管理,要接受学生、家长、社会的监督。

8、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袋的诚信机制。学校评价领导委员会要与所有组成人员及各评价委员会组成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校长和教师要在相应的承诺书上签字,建立诚信记录档案。

9、对教师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公平、公正,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客观公正评价学生。

10、对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在同学之间的互评中,做到客观公正,在自评中,做到实事求是。家长要协助配合学校、学生做好评价工作,不为学生提供虚假证明,不影响学校的评价工作。要建立学生、家长、社区评价制度,确保评价的公信度。

(八)违规处理办法学生整理上传的材料要经过审查人审核,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一律不予计入档案,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留校察看等处分。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要计入诚信档案,加强以后上传材料的审核力度。综合素质评价小组的级部主任、教师、家长代表、学生代表要严格按照方案进行评价审核,对于出现违规现象的成员,下学期取消评价小组资格。对于协助学生提供虚假材料,违规操作的评价小组成员要计入诚信档案,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三年内评优资格、晋级晋档资格的处理,情节严重违反法律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 篇9

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xx〕26号)、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xx〕6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20xx〕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普通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在对普通高中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时,应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评价要遵循导向性、可操作性、公平性和发展性原则。

二、内容与要求。

(一)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

1、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

2、公民素养。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对个人的行为负责;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具有社会责任感。

3、学习能力。有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运用各种学习方式来提高学习水平,有对自己的学习过程和学习结果进行反思的习惯;能够完成规定的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的实验操作;能够结合所学不同学科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4、交流与合作。能与他一起确立目标并努力支实现目标,尊重并理解他人的观点与处境,能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能综合地运用各种交流和沟通的方法进行合作。

5、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具备锻炼健身的能力、一定的运动技能和强健的体魄,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6、审美与表现。能感受并欣赏生活、自然、艺术和科学中的美,具有健康的审美情趣;积极参加艺术活动,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

(二)评价等次。

1、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评定,凡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视为合格。

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等第,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有见义勇为等行为得到省市有关部门表彰;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集体财产、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休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第分a、b、c、d四级。

凡基本符合标准者,视情况可得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得d;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得a。

凡得a等第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例如: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得a:研究性学习成绩显着,得到社会的公认或权威部门的认可;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作品;在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方面得a: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或集体比赛前六名主力队员、市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单项前四名或集体比赛前四名主力队员;其他。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审美与表现方面得a:在校内外大型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参加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一等奖的(含集体项目,合唱除外)。

三、组织实施。

(一)学校成立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名单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审定评价结果,受理咨询、申诉和复议申请。

(二)全省学生使用统一格式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表式附后)。每个学生每学期一张,并在六个学期表的基础上形成高中三年的总表。评价表进入江苏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各学校每学期通过全省统一的'教务管理软件进行信息输入和输出。

学校应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成长记录袋中包括每学期的评价表、三年的总表,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成长记录袋进入***。

(三)学校依据本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学生综合素质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括明确的评价标准、清晰的评价程序以及相关责任人内容。

(四)学校在组织实施综合评价过程中,要充分发扬民主,采取学生自评、同伴互评、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评价、学校评价等方式进行评定。通过评价激励学生成长。

(五)在学期末和毕业前,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将评价表通知学生本人及家长。各评价内容得a等第的学生在校园内公示15日以上。

若学生及其家长对评价结果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公示期间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或复议,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收到申诉或复议之日起7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如学生及其家长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复议仍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的途径和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门反映。

四、结果应用。

(一)“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总表)作为高校招生考生信息之一。中学应根据招生部门的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供电子表格。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道德品德和公民素养达不到“合格”,不能填报高校志愿。

(三)在综合素质评价中,普通高中学生“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单项达到a级且其他三项均为合格的,高校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以上三项均为d级的,高校可以不录取。

(四)学生如参加高校自主招生和面试,中学须提供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中学向高校提供的***材料,必须包含学生成长记录袋。

五、保障制度。

(一)校长诚信承诺制度。各市(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所在区域校长签订诚信承诺责任状。校长必须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上签字。

(二)评价项目抽测制度。省教育厅不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能力和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项目a等第的学生进行抽测。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评价程序操作的,一律取消其相应的等第,并将抽测学生和学校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三)年度非诚信学校公示制度。对在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存在非诚信现象的学校,省教育厅采取适当的形式向社会公示。

(四)责任追究制度。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凡提供虚假材料或不按照规定程序操作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和校长的责任;对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涉嫌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被高校录取资格;已被高等学校录取的,建议取消该生学籍。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 篇10

一、评价原则

发展性原则:评价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目标,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学生成长,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

全面性原则: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综合评价学生的发展,突出学生基本素质的培养与形成。

自主性原则:学生是评价的主体,充分发挥评价的自我教育、自我调整功能,使评价客观、全面。

动态生成性原则:评价活动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可根据学生年龄、年段特点,根据校本实际及学期教育教学工作重点,实化过程,凸现行为习惯的培养与达成。

可操作性原则:方法力求灵活简便易行,避免繁琐和形式化,有利于教师将评价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

二、评价内容

道德品质:评价学生遵守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学校纪律的情况,以及诚实守信、文明礼貌、爱护公物、尊重他人、团结互助、承担责任等表现。

学业水平:评价学生在各学科学习中的成绩、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探究能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等方面。可以细分学科要素,如语文学科的`听话、说话、朗读、作文等,以便更详细地了解学生的长处和不足。

身心健康:评价学生的身体健康状况、体育锻炼习惯、运动技能、心理素质、情绪管理、人际交往能力等。

实践活动:评价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劳动教育、科技活动、文体活动等的情况,以及在这些活动中表现出的兴趣、特长、团队协作精神等。

艺术素养:评价学生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等艺术领域的兴趣、特长、审美观念、创作能力等。

环保意识:评价学生对环境保护的认识、参与环保活动的积极性、日常生活中的环保行为等。

信息素养:评价学生在信息获取、处理、应用、安全等方面的能力,以及运用信息技术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评价结果呈现方式

等级评定: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各个维度(如道德品质、学业水平、身心健康等)分别用优秀、良好、一般(或合格、待合格等)等级呈现。

综合性评语:由自我描述、同伴赠言教师寄语、家长心声四个部分组成。自我描述记录学生一学年中最具代表性的成绩;同伴赠言记录学生最信任的同学或同龄朋友的希望与祝愿;教师寄语记录班主任或学生最欣赏、信任的老师对学生一学年的评价;家长心声记录家长的反馈意见。

四、评价操作程序与方法

制定评价细则:学校根据本评价标准制定符合学校和学生实际的评价细则,体现校本特色。

以班级为单位: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以班级为单位,充分体现学生个体在评价中的主体作用。

过程评价:重视过程评价,通过学生综合素质每月评价记载表来呈现学生的发展状况。

多方参与:评价结果必须得到老师、家长、同学的签字认可,确保评价的客观性和全面性。

定期总结:学生学年综合素质评价由班主任依据月评情况,分析学生发展状况,给予客观评定。学生综合性评语在每学年即将结束时形成,整理归纳填写在学籍册里。

五、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将评价的实施方案、内容、方法、程序和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建立诚信制度:签订诚信协议,建立个人(包括学生)诚信记录档案,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通过实施这一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可以促进小学生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为他们的未来成长奠定坚实基础。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 篇11

一、 课题的提出

(一)实现课程改革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评价体系和评价工作模式。

小学生学习评价是小学教学的重要环节,它对小学教学具有直接的导向、激励和诊断功能。评什么、怎么评,事关学生学习兴趣和效果,影响学生未来甚至终身发展。学生评价的目的功能、评价的目标体系和评价方式方法等,同时直接影响着课程培养目标的实现,影响着课程功能的转向与落实。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各国对课程的结构、功能、资源、权利等进行重新思考和定位,展开了一系列轰轰烈烈的课程改革,越来越多的国家意识到实现课程变革的必要条件之一就是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评价体系和评价工作模式。纵观当前世界各国课程改革的发展趋势,课程评价改革呈现如下特点:

(1)更加强化质性评价,但并非是对量化评定的简单否弃。

(2)评价功能由侧重甄别转向侧重发展,强调评价不是为了确定学生在群体中的位置,而是让其在现有基础上获得实实在在的发展。

(3)精确评价与模糊评价结合,不忽视从整体上做出的感受性评价。

(4)评价不仅重视学生解决问题的结论,更重得出结论的过程等等。随着新一代教育评价理论的兴起,质性教育评价的发展,表现性评价、真实性评价等多种教育评价方式的应用与推广,新兴教育评价理论对学生发展的促进,对课堂教学改革的推动,使教育评价改革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二)我国教育教学实践中学生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国基础教育在学生评价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尝试。例如:关注学生发展的过程提出的形成性评价;关注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提出的综合学力考查、质量综合评定等,并尝试小学考试取消百分数、实行等级制,部分地区还试行实验技能考查,加入口试、面试等超越简单的纸笔考试的改革措施,这些有益的探索尝试获得了一些有价值的成果,对于促进我国基础教育评价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些探索多是浅层的、微观的和零散的尝试,没有对我国基础教育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产生根本性改变。

从当前我国教育教学实践看,学生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为:

1、评价目的:主要是为了甄别和选拔,而不是促进学生发展;

2、评价内容:过多倚重学科知识,特别是课本知识,忽视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心理素质及情感、态度、习惯等综合素质考查;

3、评价标准:过多强调共性和一般趋势,忽略个体差异和个性化发展价值;

4、评价方法:以传统的纸笔考试为主,过多倚重量化结果,很少采用体现新评价思想的质性评价手段和方法;

5、评价主体:被评价者仍多处于消极的被评价地位,基本上没有形成教师、家长、学生、管理者等多主体共同参与、交互作用的评价方式;

6、评价重心:过重结果,忽视被评价者在各个时期的进步状况和努力程度,没有形成真正意义上的形成性评价,不能很好地发挥评价促进发展的功能。 我国新课程标准指出:“对于学习的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有效促进学生发展。

因此“小学生语文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中的发展性评价,是指尊重个体和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因人施评,强调学生语文学习过程的过程性评价,促进学生语文素养提高和语文潜能、个性、创造性的发挥,使每个学生具有语文学习的自信心和持续性语文发展力。

二、课题研究的内容和目标

1、力求通过该课题的.研究,使老师们在研究中学会研究,有效促进教师整体素质的提高、教育观念的更新,用先进的理念指导小学语文教学,做到学用结合、学用同步、注重实效,结合学校自身优势,不断进行改革尝试,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加快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评价方式的转变,达到推动学校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师群体教学水平的目的。

2、建立有利于促进小学生学习全面发展的评价方式

(1)评价主体互动化。改变单一的评价主体现状,加强自评、互评,使评价成为教师、管理者、学生、家长共同积极参与的交互活动。通过评价主体的互动化,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改进语文教学,达到教与学的共同提高,如家长开放日、公开答辩、师生论坛等。

(2)评价内容多元化。语文新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言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言,丰富语言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所以应注重学生语文素质评价,不仅要关注学习成绩,更要关注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兴趣、积极的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

尊重个体差异,注重个体发展独特性的积极认可和评价,促进学生发挥学习的潜能、拥有自信。以质性评价为基础,以先进的评价方法,不仅考察学生“认识”或“概念”等认知层面,同时关注对“过程”表现等行为层面的考查,如行为观察、情境测验等。

(3)评价过程动态化。不仅关注学生学习的结果,更要关注学生学习的发展过程,将终结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有机结合起来,给予多次评价机会,促进评价对象学习的转变与发展。鼓励将评价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使评价实施日常化、通俗化。评价体系的建立要着眼于探索适合学习活动和学习者本身的评价活动,将评价作为学生主动学习的一部分,学中评、评中学,做中评、评中做,使学、做、评一体化,使评价过程和学习过程相互交融,使得评价过程成为优化教学效果、促进学生发展的过程。以充分发挥评价功能,更有效地激励和导向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发展,如口头评价,作业评价,成长记录等。

3、积累活动案例,提炼升华成功经验并上升为理论,探索小学生语文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实施的策略及方法,建构小学生语文学习发展性评价的运作范式。

三、文献依据

1、《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指出: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继续改革和完善考试制度,考试内容应加强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经验的联系,重视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部分学科可实行开卷考试。

2、《小学语文课程标准》中明确指出:“语文课程评价的目的不仅是为了考察学生实现课程目标的程度,更重要的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教师的教学,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从而有效地促进学生的发展。不应过分强调评价的甄别和选拔功能。”“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都是必要的,但应加强形成性评价。”

3、《教育部关于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意见》

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

四、理论依据

1、多元智力理论

长期以来,人们对智力的理解仅限于智商理论和皮亚杰的认知发展理论。这种传统的智力理论认为,智力是以语言能力和数理逻辑能力为核心、以整合方式存在的一种能力。 随着人们对智力认识的不断深入,新的智力理论不断产生,如美国心理学家斯坦伯格的智力三元理论,美国心理学家塞西的智力的领域独特性理论等,尤为引起教育教学界重视、对教育教学改革影响深远的是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发展心理学家加德纳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多元智力理论。他认为,人的智力有八种紧密关联又相互独立的智力组成,它们是言语—语言智力,音乐—节奏智力,逻辑—数理智力,视觉—空间智力,身体—动觉智力,自知—自省智力,交往—交流智力,自然观察者智力。这八种智力显然比智商理论所认为的言语—语言智力和数理—逻辑智力更为广阔,更可贵的是加德纳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多维看待人的智力的视野和方法。多元智力理论的广阔性和开放性对于我们正确、全面地认识学生具有很高的借鉴价值。各种智力只有领域的不同,而没有优劣之分、轻重之别、好坏之差。每个学生都有可资发展的潜力,只是表现领域不同而已。这就需要我们在以促进学生发展为终极关怀的参照下,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层面看待每个学生,促其优势智力领域的优秀品质向其他智力领域迁移。教师评价学生,再也不能以传统的文化课学习成绩和能力作为唯一的标准与尺度了。

2、建构主义教育思想

20世纪后叶,针对赫尔巴特教育思想弊端和社会发展要求,也基于人们对哲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的重新认识,建构主义教学观盛行于西方。时至今日,建构主义教学观仍深刻地影响和引导着现实的教育教学。与赫尔巴特“三中心”相反,建构主义强调人的主体能动性,即要求学习者积极主动地参与教学,在与客观教学环境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学习者自己积极地建构知识框架。“人在认识世界的同时认识自身,人在建构与创造世界的同时建构与创造自身”。著名教育家杜威的教育哲学精髓,也在于说明经验的中心应该是主体在有目的选择对象基础上的主观改造;皮亚杰的结构观和建构观也认为人的知识是在知识范畴和感性材料结合的基础上建构的,“离开了主体的建构活动就不可能有知识的产生”。皮亚杰理论中的同化和顺应正是说明了主体在学习活动中的能动性。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其主旨在于学生的学习是在教师有效指导下逐步发展的过程,揭示教学的本质特征不是行为主义者所认为的“刺激—反应”,而是激发学习者尚未成熟的心理机能。美国教育家布鲁纳在其认识是在旧知识结构之上建构新结构的理论基础之上力倡发现法学习。以上奠基建构主义理论基石的先驱们给现实教育教学的有益启示是:教学决不是教师给学生灌输知识、技能,而是学生通过驱动自己学习的动力机制、积极主动地建构知识的过程,课堂的中心是学生而非教师,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该是引导者、促进者和帮助者。

在构建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中,要将评价作为学生主动学习的一部分,使评价过程和教学过程融为一体。主体参与性是促进学生学习和发展的原始性机制。只有让学生成为评价活动和课堂教学活动的主体,学生才能分享应有的学习权利,承担相应的学习义务。而学生成为活动主体的前提是必须调动其主观能动性,使其有意识、有兴趣、有责任参与教学活动。评价便是调动学生主体性的有效机制,学生的学习只有通过自己的积极努力才能习得。通过教学评价激发和培养学生的主体参与性,让学生在课堂中体验成功的喜悦,获得进取的力量,分享合作的和谐,发现生命的灿烂。

3、后现代主义

在后现代主义看来,这个世界是开放的、多元的和具有可墨迹性的。五彩缤纷的现实世界尽管容忍每个学生的奇思妙想。在这个以创新为时代精神的社会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新鲜事物层出不穷,创新已经成为社会、个人发展的动力源。承认开放性,也就为人充分展示生命的本真提供了大舞台。后现代主义以其兼容并蓄的宽容态度和尊重个性主体性的宽广的胸怀给生活在这个世界中的每个人开放了生命的空间。后现代主义注重过程的思想,目的与手段统一的观点,均认为个体是在活动的过程中得以不断的发展。后现代主义给我们课堂教学评价提供的新视野是:每个学习者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教学不能以绝对统一的尺度去度量学生的学习水平和发展程度,要给学生的不同见解留有一定的空间。这个世界本身就是多元的,我们为什么不承认多元呢?我们的教学不能把学习者视为单纯的知识接受者,而更应看作是知识的探索者和发现者。因此,课堂教学和教学评价不仅要注重结果,更要注重过程。再从教学本体论的观点来看,活动是教学发生的基础。基于师生共同活动之上的课堂教学评价对学习者来说不仅是对现时状况的价值判断,其功能在于在促进学生充分发挥主体能动性,积极地参与教育教学活动的基础上促进下一步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所以,教学评价的目的在于教学,而不在于选择和判断。

五、课题研究的主要方法和原则

(一)本课题研究的主要方法:

本课题力图行走“研究—尝试—反思—提升”的研究路径,力图在尝试中研究,在尝试中反思,在反思中提升。

1、文献资料法:通过文献资料搜集、学习、分析,了解国内外关于学生发展性评价的最新进展和实际状况,掌握关于学生评价的先进理论和方法,为促进学生发展的有效评价体系的建立提供理论支持和方法指导。

2、案例研究法:开展以学生学习“成长记录”为主的案例研究。

3、实验研究法:本课题采用等组实验的研究方法,学校确定实验班和对比班进行对比实验,研究评价体系对促进学生发展的有效作用。

本课题研究的其它辅助方法有:观察法、统计法、调查问卷法、比较分析法、经验总结法等。

(二)本课题研究遵循的主要原则:

1、全面性原则。

语文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横向上分为读写能力、学习习惯、识字写字、朗读背诵、课外阅读、口语交际和综合性学习;纵向上分为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维度,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基本原则。

2、开放性原则。

开放性是指评价应突出发展、变化的过程。不仅对产生的结果进行描述和判断,还要对产生这一结果的多种因素、动态过程进行描述和判断。既要看到学生智力发展的一面,也要看到他们学习语文的兴趣、态度、习惯、情感等非智力因素的发展,改变“以分数论英雄”的价值取向,着眼于学生的发展和未来,评价空间、形式、内容、答案都要尽可能开放。

3、主体性原则。

学生既是外部教育影响内化为自我素质的主体,又是开发自身潜能的主体。语文评价要唤醒学生的主体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评价,增强学生主动发展的内部动力,使他们学会诊断与反思,自觉地调控学习语文的行为,认识自我,建立自信。

4、多元性原则。

一是评价内容多元:评价内容应有利于学生多方面潜能的发展,尤其是创造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注意个体差异性。二是评价形式多元,教师评价、学生互评与学生自评、家长评价等结合。

5、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定性评价以语文课程的基本理念为指导,对学习过程、方法以及非智力因素等进行描述、判断;定量评价以“课程目标”和小学语文新课程标准为指导,主要对知识与能力进行评价。

6、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重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运用先进的教育评价理论和课程理念指导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的构建、评价工具的设计和评价实验的开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遵从“理论——实践——理论——实践”的认识论规律。

7、可操作性原则:本课题是一项应用性研究,可操作性强,要求评价指标的建立和实验的开展便于把握,易于操作。

六、研究课题的程序

(一)准备阶段

1、成立课题组,健全课题研究的组织机构,确立子课题单位;

2、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理论学习,搜集文献资料;

3、完成课题项目申请,召开"开题会"。

(二)实施阶段

1、制定小学语文评价方案;

2、子课题单位开展实验;

3、验证子课题,开展中期评估;

4、构建促进学生发展的评价体系框架。

(三)总结阶段

1、收集、整理研究成果;

2、分析、总结,撰写《实验报告》;

3、课题鉴定、实验推广。

七、课题的成果形式

1、准备阶段:

课题研究实验方案

2、实施阶段:

(1)《促进学生综合发展的评价体系总体框架》

(2)小学生语文素质发展性评价研究过程资料

(3)《小学生语文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手册》

3、总结阶段:

(1)结题报告

(2)《小学生语文综合素质发展性评价方案》

(3)《研究成果集》

(4)《评价案例集》

(5)《评价论文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 篇12

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把新课程评价观的转变作为重要枢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明确的提出了改革的方向:即改革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提出了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多方面的潜能,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发展的发展性评价。强调评价既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成绩,又要发现和发展学生的潜能;既要了解学生当前的实际需求,又要帮助学生认识自我的发展方向;既要依靠单纯的书面测验,考试考查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也要运用多种方法,综合评价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尤其是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变化与进步等。学校在评价改革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和探索,在取得一定经验的基础上,特拟定本试行方案,作为开展小学生发展性评价的研究与指导性意见。同时,希望全体教师在实施过程中注意情况的分析和整理,并对本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使本方案逐步完善。

学生评价是对学生学习进展与行为变化的评价,是学校教育评价的核心。为了使各科教师及时了解学生的发展情况,以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教学,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也为了让每个学生了解自己,以改进缺点,发扬优点,使自己在德、智、体、美、劳得到全面发展,特拟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关注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持续发展和终身发展。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评价目的

小学生发展性评价既是为了考察学生达到教学目标的程度,更是为了检验和改进学生的学和教师的教,改善课程设计,完善教学过程,有效地促进学生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与学科模块测试结合起来,把纸笔测试与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表彰先进、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四、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愿望和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个性与情感: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5)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6)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在关心集体、爱护国家和集体财产、保护环境、参加公益活动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省、市、县(区)有关部门嘉奖的,将具体内容填写在相应评价项目的突出表现栏中。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C、D四级。

凡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且有详细、明确证据的(以附件形式提供),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认,可评定为A;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定为B或C;不符合基本要求者,评定为D。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省、市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奖;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方面评定为A:在校内外大型体育、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身体素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优秀等级;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相关部门组织被认可的体育比赛的前十名获奖者,音乐、美术等比赛获三等奖以上(含集体项目);市教育行政门组织的体育比赛的前六名获奖者和各项音乐、美术等比赛中获二等奖以上获得者(含集体项目)。

五、评价的具体措施:

小学生发展性评价分为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两大部份。

(一)形成性评价

形成性评价是对学习过程及其结果的评价,并通过评价来影响学习过程。它是建立在事实判断基础上的评价,因而它具有评价的差异性、针对性和即时性,它能及时地给学生提出改进的建议和发展方向。形成性评价主要采用几种形式:

①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评价。

②表现性评价。

③即时性评价。

④档案袋记录。

1、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评价

单元测试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紧扣本单元学习内容,主要考察对本单元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测试形成要多种多样,富有趣味性。可以用书面方式检测也可以用实践活动检测。测试形式可开卷也可闭卷。

2、表现性评价

表现性评价包括对课题或实践活动方案设计和组织实施的评价;对实验操作的评价;对艺术、科技作品的设计及活动展示的评价。这一评价形式可比较好地反映出学生的活动设计能力,活动实践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合作交流能力。

3、课堂观察中的即时评价

通过课堂观察,可以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积极反馈,给学生以鼓励、指导和调整。教师可根据需要,关注学生突出的一、二个方面作出相应的.评价记录。这种评价可根据需要一天一次,一周一次或一月一次。评价次数因人而异,不是整齐划一的。

课堂评价的内容主要有:学习兴趣,参与学习活动的主动性、积极性;在学习中发现并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策略的多样化,方法的独特性,思维的灵活性创造性,想像的丰富性;独立思考与合作交流;良好的学习习惯等等。课堂评价的要素不是固定不变的,这里列举的要素只对教师和学生起一个导向、参考作用。

4、档案袋记录

通过收集反映学生发展变化的资料来表现学生成长的轨迹,学生、教师、家长对档案袋记录的内容取舍都有参与权,但以学生的意见为主。

学习评价中档案袋的基本内容如下:

(1)一年级新生学前情况调查表;

(2)语文学科评价报告。

(3)数学学科评价报告。

(4)学生兴趣特长发展表。

(5)考试试卷。

(6)其它(如同学赠言,家长、教师寄语、作业评语、学期评语、自己愿意保留的作业、获奖证书等等)。

5、其它形式的评价

(1)完成作业情况评价。在作业过程中,可实施由学生自定目标、自我评价的双自评价方法,也可实施小组互评、教师建议,教师评价等多种评价方法(教师对学生的作业评价以评星和鼓励性语言结合起来)。这种评价对学生有一种自我约束和对作业正确与否的自我判断,这也可以让教师比较好地观察到学生对知识的把握程度、理解程度和学生看待自我的客观性与自信度。

(2)小组评价。这一评价形式多用于对学生作品的欣赏和交流。其目的是帮助学生学会认真地分析作品,在这个过程中听取他人观点,欣赏他人的作品和观点,学会吸收他人有益的建议并改进自己的作品。

(二)阶段性评价

阶段性评价是一种总结性评价。一般在学期或学年进行,对学生的学期或学年的学习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是一种注重学生自我发展的评价。阶段性评价一般由期末考试和实践检查两部份构成。

(1)期末考试

期末考试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一些:基础知识;运用所学知识解决简单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较复杂的问题的能力;运用所学知识和方法探求新知识的能力;解决问题策略的发散性和求异性;想力丰富程度。

检测形式可分为闭卷和开卷两种:通常情况下,语文、数学、英语闭卷,思品与生活、科学等开卷。

(2)实践检测

语文、数学、品德与生活、科学、英语等学科既有书面检测,又有实践检测,其余学科只进行实践检测。

实践检测的内容和形式,根据学科的不同可以有所区别,但是应力求丰富多彩而又切合学生实际,主要有:探究性学习,调查访问,生产劳动,实际操作,信息收集和整理,社区服务等。

●语文可以有口语交际,朗读,参观,访问,开展社会调查,开故事会,演课本剧,演讲比赛,办手抄报等。

●数学可以有计算,动手操作,调查统计,参观访问,测量,设计制作等。

●英语可以有唱英语歌,简单的英语会话,编演英语小品等。

●科学可以有实验操作,实际观察,科学试验,社会调查,科技制作等。

●品德与生活可以有参观访问,社会调查,社区服务等。

●音乐可以有唱歌,乐器演奏,打节奏或进行指挥,欣赏乐曲等。

●美术可以有作画,雕刻,剪纸,捏象皮泥,名画欣赏,写生等。

●体育主要是开展多种多样的体育活动。

(三)阶段性(期末)综合评价实施要点

1、形成性评价由学校、教师自行组织,将平时的学习表现,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课堂评价、作业情况等有所侧重地进行汇总;再和期末检测进行综合,做出一个比较切合实际的综合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学期测试的成绩的权重以1:4为宜。

2、期末考试按照区教研室统一命题,学校统一组织并进行期末考试成绩质量分析,便于对教学质量的掌握和监控。

3、分值计算。

(1)学生阶段性(期末)综合评价得分=期末检测得分80%+学期形成性评价得分20%。

(2)期末检测得分=期末考试分数80%+实践检测分数20%。

(3)学期形成性评价分数=单元学习效果测试+课堂评价+作业情况(形成性评价项目和内容可根据学校、学生情况自主确定,综合评价按照多数的原则进行综合)。

4、结果呈现。总评结果的呈现,可以有两种形式:学业成绩和综合评语。

(1)学业成绩。学业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情感态度、知识技能、实践创新,均可用五星制五等级(90分以上为五颗星,80—90分为四颗星,70—80分为三颗星,60—70分为二颗星,60分以下为一颗星)来反映其发展水平。评定情感态度的依据主要是学习表现,评定知识技能的依据主要是单元测试和期末检测,评定实践创新的依据主要是实践活动。学业成绩可以先由学生自评,然后互评,最后由教师综合评定。

(2)综合评语。综合性评语应是一个充满人文关怀的评语,既要充分肯定学生在学业上的进步,尽量发现其闪光之处,也要指出其成长过程中的不足,并指明努力的方向。肯定进步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就学生个人进行纵向比较,不宜作横向比较,不在班上排名。指出不足,应用激励性语言表述,把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融合起来,如说,今后如何如何,就会怎样怎样;要是能怎么怎么,那就更好了,等等。评语中既有对客现事实的陈述,又不乏主观情感的自然流露,让人民教师对学生的深切关爱,对下一代的殷切希望跃然纸上。

六、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评价等级分为A、B、C、D、E五级,依次对应优秀、良好、中等、一般、不合,描述小学生综合素质不同方面的发展状况。对学生某一方面表现评价为不合格时,应极其慎重。

(二)小学生毕业标准由小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两部分组成。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格以上和综合素质评价一般以上,准予毕业。

小学生升入初中时,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小学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和成长手册应一并装入学生个人档案带到初中。

七、评价的组织实施

(一)建立组织机构。学部成立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作为本部评价工作的领导和仲裁机构。委员会由学部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一般为79人,在本校公示后报本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每班都要成立班级评价小组,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组成,每个小组成员57人,由班主任担任组长。

(二)建立公示制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应向学生及家长做出明确的解释并公示。学校评价工作委员会对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并负责。

(三)建立申诉和举报制度。对评价的结论,如果班级评价小组成员之间存在分歧,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对于原则性的重大分歧,应提交学校评价委员会,经过广泛和深入调查和讨论后做出决定。

(四)学生、家长和教师对评价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可向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举报和投诉,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负责调查和处理。对评价工作委员会答复或处理不满意的,可向学校行政部门反映。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和学校行政部门应详细记录各项举报、申诉、查处过程及结果。

(五)建立诚信制度。对参加评价工作的人员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综合素质评价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应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取消其参与评价工作资格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建立监控制度。学部评价工作委员会应组织人员对评价工作不定期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全面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价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革建议。评价工作结束后,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各班按照一定的比例抽样并对评价结果进行核实,尤其是对获得优秀等级学生的状况进行复核。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 篇13

依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学校实施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是中考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招生要求的重要依据。为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客观公正,体现过程评价与终结评价的统一,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衡量学生素质和反映学生个体差异为出发点,建立发展性学生评价的新机制,充分发挥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作用,将综合素质过程性评价与学生日常量化管理相结合,对学生“道德修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与实践”六个方面的发展状况进行评价,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和行为习惯,发挥评价的导向功能,营造有利于学生发展的家庭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服务,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二、实施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多元评价的发展性原则。

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科学的发展 观为指导,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也要重视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以及多方面潜能的发展,从学生一生的健康成长出发,关注每一个学生的长远发展,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2.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原则。 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不仅要注重学生一学年来的发展结果,更要注重学生在知识技能的学习、良好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的培育、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及学生个性的发展和多种潜能的开发、增强体质等学生素质全面与和谐发展全过程中的变化情况。

3.坚持评价过程的激励性原则。

要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必须面对全体学生,以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帮助学生树立学习的自信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使学生改进自己的学习行为和学习方式。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以发展目标为导向,激励评价对象不断进取,不断完善自我、发展自我。

4.坚持多元主体评价原则。

要求教师、家长、学生共同参与评价,使评价活动成为评价者与被评价者共同构建的过程。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标准和程序,加强公示和监督,确保综合评价的积极导向作用。

6.实证性原则。

利用档案袋把学生平时的表现以及代表作品加以记录并保留下来,使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做到有事实依据。

三、评价工作的领导机制

学校在市、区教育局领导下,成立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领导组织委员会,负责评价的组织和监督工作。由校长、政教主任、教务主任、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和其他社会人士代表组成。

1.在本方案的指导下制定评价方案和实施细则,规定与审核评价的规章制度;

2.对本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价程序;

3.接受社会各方面的质询、质疑与监督,并制定具体投诉方式与处理办法;

4.组织学校负责人与教师进行培训,开展相关宣传工作。接受学生及家长和社会的咨询与投诉,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及时调查和处理。

四、评价的内容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应以有关基础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从道德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六个方面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全面的评价。主要表现和实证材料作为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保证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可行性。

五、评价的主体

评价的主体包括:学生本人、同学、教师。学生自评占10%,学生互评(小组或全班评价)占50%,教师评价占40%。在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每个班成立1个由班主任、任科教师(2—3名)和学生代表(不少于10人)组成的评价小组。教师代表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诚信意识。小组名单要在评价工作正式开展前向被评班级所有学生公布,如果超过1/3的学生不同意某教师作为评价者,则需要做相应调换。小组成员确定后,报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备案。

六、评价的过程与方法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特别注重过程性评价,定量与定性相结合,采用民主评议与量化计分相结合的方式。

1.常量化(1000分)。

以每学期20周计算,每周每生50分,可根据每学期情况调整。日常量化评价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参与,由学生评价工作小组负责执行记录。班级参照学校制定的方案,结合本年级、本班级特点,制定更适合的量化细则,建章立制,由教师、班主任、学生共同执行,将学生的日常行为表现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日常评价量化表》上,以达到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全方位、全程监控,任课教师使用评价量表内容针对课堂教学、作业等学习能力进行评价。(见附表一)

2.学业成绩(1000分)。

每学科满分100分,根据课程设置语、数、英、理、化、史、地、生、政、音、体、美、信息、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计15门课程总计1500分,根据学生每学科等级赋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E:40分,各学科成绩之和,为该生学业成绩基本分M,(M/1500)*1000为该生学业成绩。(见附表二)

3.民主评议(1000分)。

教师评议:400分,由班主任带领作业组全体教师结合学生各方面表现,合理给出每生分数。

学生互评:500分,由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全班学生对每位同学进行民主评议,具体做法将班级分为至少六个小组,每小组对班级全体同学进行民主评议,但不评议本小组成员。

个人自评:100分。学生根据日常学习、生活情况给自己打出合理的分数。

(见附表三、四)

4.标志性成果。

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对学生取得的各类实证性成果进行量化计分,具体标准如下:获国家级竞赛、荣誉的加20分;获省级竞赛、荣誉的加15分;获市区级竞赛、荣誉的加10分;获区级竞赛、荣誉的加5分;获校级竞赛、荣誉的加2分。同一成果在六项指标项中只记取一次,同一荣誉称号只记取最高项,其他成果可累计。二是对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优秀组织者、学生社团优秀负责人或对学校其他工作成绩突出的.,最高加10分。三是学生参加活动但无证书等实证性材料,如:运动会、文艺演出等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级别最高加5分。

5.违纪行为的处理。

根据学校政教处记录,对有违纪行为、在全校通报批评的学生,在“道德素养”项中酌情扣分。对有违法、严重违纪等行为的学生直接评价为“较差”等级。

6.学期综合素质等级认定。

根据本学期日常量化计分、学业成绩、民主评议得分、标志性成果得分,按不同年级的折合办法,计算出本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分数,由高到低排序,确定A、B、C、D四个等级,A等30%、B等50%,D等为不合格等级,不合格等级要严格控制,主要指有违法、严重违纪等行为的学生。

七年级折合办法:总分=日常量化分数*50%+民主评议分数*30%+学业成绩*20%+标志性成果得分。

八年级折合办法:总分=日常量化分数*40%+民主评议分数*30%+学业成绩*30%+标志性成果得分。

九年级折合办法:总分=日常量化分数*30%+民主评议分数*30%+学业成绩*40%+标志性成果得分。(见附表五、六)

七、毕业综合素质等级的认定

将初一、初二、初三六个学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赋值,A:100分,B:90分,C:80分,D:60分,取每学年两学期的平均值,计算办法可按:初一20%、初二30%、初三50%的比率计算总分后,由高到低排序划定等级,确定A、B、C、D四个等级,A等30%,B等50%,D等为不合格,不合格等级严格控制,主要指有违法、严重违纪等行为的学生。

体育与健康成绩,达不到及格等级的,运动与健康指标不能认定为良好等级及以上,达不到良好及以上等级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不能认定为优秀等级。

八、评价结果的呈现

1.综合性评语。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对学生的成长过程给予客观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综合性评语应根据学生六个评价方面的具体表现以定性描述为主。综合性评语要由班主任收集各方评价结果,在其他相关人员参与下写出。

2.等级评定。以班级为单位,班级评价工作小组汇总全班学生各项成绩,根据方案,确定综合素质等级。

评价结果应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有异议,学校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应进行调研处理。评定等级应予以公示。

九、毕业综合素质等级评价结果的使用

1.作为初中毕业的主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

2.作为高中阶段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制度保障

为确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能公开、公正、公平、科学地进行,使评价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发展和学校发展,学校建立和完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评估制度和申诉制度。

1.公示制度

在评价工作开展前,将评价的内容、方法和评价结果的使用等向学生、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解释。评定等级的学生名单应在所在班级公示,接受学生的质询并由班级评价小组研究后给予答复。

2.诚信制度

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者、学生本人等建立信用记录。如果在评价过程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并在全校通报批评。信用记录作为高中阶段录取的重要参考。信用记录不佳的教师不能作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小组成员。

3.评价质量监控与完善机制

对评价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要充分了解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处理评价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打下基础。

4.举报和申诉制度

建立综合素质评价申诉制度,公示举报电话,如果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发现评价过程中存在可能危害评价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价委员会提出举报或申诉,如果对学校评价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举报或申诉。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 篇14

为做好我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反映初中学生的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综合素质评价应按照素质教育与新课程标准的要求,以思想道德、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为基本内容,以学生的实际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为主体,以专业支撑与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学生的全面发展与个体差异相结合,采取多元化的评价方法,力求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推动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工作原则

1、适应性原则。评价的制度、标准、内容、方法等要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有助于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2、差异性原则。评价中应将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相结合,体现个体差异;

3、公平性原则。积极探索科学的方法,力求评价结果的客观、公平、公正,努力提高评价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二、评定机构的组成与主要职责

1、学校评定工作委员会

(1)名单: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主要职责:

①委员会根据《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生评价与制度改革的通知》。根据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宣传工作。

②制订评定的具体时间、操作程序。

③对整体评定工作进行协调、调控。

④认定本校评定小组。

⑤对班级评定结果进行审核、认定仲裁及上报。

⑥对班级评定工作出现的问题进行反馈与指导。

⑦对评定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2、教师评定小组

(1)由以班级为单位,班主任任组长,由班主任和课任教师五人组成。

(2)主要职责:负责组织班级学生评价工作、结果的合成、为学生做出综合性评价、接受家长的咨询。

3、班委会评定小组:

(1)由班长负责,由五名学生组成,成员班级民主选举产生。

(2)职责:负责班级学生日常学习、表现、生活、纪律、表彰等情况记录及评价工作。

三、队伍建设

(1)致力评定队伍的建设,加强评定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未参加培训的管理者、教师不得作为学校评定委员会和班级评定小组的成员。

(2)学校评定委员会由校长、教师、家长组成。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集体研究的原则,其主要职责是落实评定方案,制定具体的评定程序;

认定评定小组成员;组织并监督评定工作;对评定结果进行认定和公示;对评定过程中出现的分歧予以澄清和仲裁等。

(3)班级评定小组成员给学生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学期,对学生应有充分的了解,具有责任心和良好的诚信意识。班主任是班级评定过程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评定工作的全过程负。其他成员要全面参与评定工作,评定结束后全体成员应在评定表上签名认定以示负责。学校评定委员会对各班的评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果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致使评定严重失真,将对相关责任人严肃查处并上报。

四、制度保障

(1)建立公示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向社会及班级学生公示,广泛宣传学校综合素质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评定结果的作用等,指导学生、家长配合学校进行综合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定结果在学生所在班级公示,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释,接受、记录学生的质询。应充分考虑并消除公布评定结果对部分学生所造成的消极影响。

(2)建立诚信制度。学校评定委员会对教师、学生、家长进行诚信教育,要求教师必须对学生一视同仁,如果在综合素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取消其三年作为评定者的资格。学校建立诚信奖励制度,鼓励教师、学生及家长提高诚信度。

(3)建立举报申诉制度。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中可能影响或危害评定结果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和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上级领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4)完善档案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新的***管理制度,为每个学生建立成长记录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结果电子档案,形成管理系统,以适应评价、考试制度改革及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学生成长记录袋的收集管理方法。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是对学生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工作的主要依据。学校要积极摸索一套既可以充分体现学生成长过程和个性特长潜能,又能够为学生基础性发展目标发展提供科学依据的学生成长记录袋收集管理方法,这对于提高评定工作的客观公正性和促进学生健康成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建立监控评估机制。评定委员会将组织人员对评定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充分了解评定工作的有关信息,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对评定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评定工作结束后评定委员会应进行质量分析并撰写工作总结

五、评定内容、评价方法、等级分配以及操作流程

(一)评定内容。根据教育部《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中提出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包含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和个性发展评价指标两个部分。

基本素质评价指标是所有初中学生通过学习都应达到的目标,包括思想道德、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方面。

个性发展评价指标是体现个人与众不同的个性发展目标,包括个性特长、个人成果及其他学生自主选择的内容等三个方面。

(二)评价方法:

1、从20xx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开始严格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基本素质评价指标在7年级上学期到9年级上学期,由学生本人与教师共同记录学生的成长事实,在9年级下学期,采取学生个人自评、同学互评、家长评价、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

2、基本素质评价中的思想品德一级指标,按二、三级指标的评价要点进行写实性描述,其它四个一级指标按总评分值,以等地形式呈现评价结果。A:优秀(≥9分);B:良好(≥7分,<9分);C:基本达到要求(≥6分,<7分);D:尚需努力(<6分)。

3、个性发展评价指标在九年级下学期由学生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教师据实填写。

4、评定工作完成后即向参评的学生及家长发布评定结果。

5、如实填写综合素质评价表,每学期进行一次。

(三)等级设立分配

我校等级名额比例:A级学生不超过25%,C级学生为10%左右,其余为B级。(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受处分未撤消的学生,经学校领导小组审核,可定为:D级)。班级等级名额与学校相一致。

(四)评定的信息来源

1、学生的成长记录手册和日常表现。

2、学生的'平时成绩(所有学科)。

3、学生的个性特长的表现。

4、学生自我评价、同学评价、家长评价及教师评价。

(五)操作流程

1、确定机构:由班主任推荐并选举产生班级教师评定小组和学生评定小组,并及时予以公布。

2、宣传动员:召开综合素质评定主题班会以及教师动员大会,宣传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的意义及其重要性,学习有关综合素质评定的相关知识,并分发“告家长书”,以便取得家长的支持。

3、学生自评:即学生根据自己平时表现,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个方面的要求,根据自己在初中阶段的发展情况,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进行自我评价,自评包括描述性评语(150字左右)和给各个要素打分。

4、家长评定:即家长根据子女在小学发展阶级的表现及依据综合素质评定各项要求,实事求是进行评价。

5、班委会评定:即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同学客观和公正的评价。先由学生评定小组每个成员对照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给每个同学进行打分,再由副组长计算班委会评定的最后实际得分,评定者要签名。

6、教师评定:即班主任教师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通过观察、访问和查阅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班级周记等方式给予学生客观和公正评价,对予5个维度的评价内容,如实在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安每学期做出班主任评语,其他教师评定小组成员应该参考学生本人、家长及班委会成员评定所提供的信息综合考虑,依据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要素和关键表现,实事求是给每位同学进行打分,评定者要签名。

7、综合实践活动评定:综合实践活动根据成绩和学生平时参与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的具体情况,由班主任实事求是进行填写。

8、其他事项记录: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运动会比赛中的成绩及在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中获奖后,按学期填写记入其他事项记录。

9、评定结果公示:班级评定结束后将评定结果呈报学校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审核后将评定结果告诉学生本人。期间:

(1)由学校设立投诉电话评定监督小组应接受投诉与提出复议,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2)在校内设立意见箱,每天开箱一次,对有异议评定结果,由校评价工作监督小组领导组织专人调查,决定是否复议,并做好解释及各项工作。

10、评价结果的审定与归档:学校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一位学生评定结果进行评定,由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存档,供中招录取使用,其它原始资料及各种评比表等一并移入政教处存档,评价结果一旦归档、原则上不予以变动。

11、评语表述:班主任应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内容给予学生一个综合性的评语(要体现学生成长,突出特长和潜能,指出不足,鼓励进步,填入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并签名)。

12、填写学生成长记录手册的相关内容:由班主任亲自填写报告册中各科期中、期末、总评成绩及相关栏目,并要求学生和家长认真填写报告册中相关栏目,并按要求签名或盖章。

13、每学期放假前,报告册分发给学生,在新学期学生注册时收回报告册,由班主任统一保管。

注:评定内容一律用钢笔或黑色水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 篇15

为了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初中毕业学生的综合素质,根据《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xx〕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有关做好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精神,制订20xx年宁波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方案。

一、综合素质测评的原则

一是坚持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学校应全程、全面记录学生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的成长状况,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活动表现、奖惩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证书等。

二是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方法、标准等应事先向学生及其家长公布,测评结果应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其中获得A等级的学生名单必须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学校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二、综合素质测评结果

综合素质测评结果由综合评语和测评等第两部分组成。

综合评语:主要对学生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日常表现等方面进行定性描述,也为后续的针对性教育提供参考。综合评语应当在学生自评、同学互评、任课教师测评、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平时表现,由毕业班班主任撰写,学生测评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

测评等第:主要对能够体现学生素质发展水平的部分项目进行定量测评。20xx年,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共分审美与艺术、实践与服务、运动与健康、探索与研究等四大类,每一类包含若干项。每一类测评结果呈现为A等或P等或E等(分别代表优良、合格、不合格),P、E等由学生所在学校确定,A等由学校把关,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E等比例应控制在5%以内。每位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测评结果呈现为4个等第,如1A3P、2A2P等。各地可根据课程标准和当地实际,确定测评项目中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三、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

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以学生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基本依据,着重测评学生的平时表现、活动记录、学习作品、特长潜能、奖惩情况等内容,力求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的总体发展水平。20xx年,我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项目共分审美与艺术、实践与服务、运动与健康、探索与研究等四大类。

审美与艺术类

审美与艺术类包含音乐与美术两个分项。若两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A等而无E等,则本类测评结果为A等;若两个分项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本类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本类测评结果为E等。

音乐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与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方面。

1.学习品质

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音乐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学习品质测评的确定方法:学习品质测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确定为P等,否则为E等。

(1)学生每学期须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量(病、事假除外);

(2)学生能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所组织的音乐实践活动;

(3)学生能掌握一项以上(含一项)音乐技能。

2.认知表现

认知表现主要包括演唱、演奏、综合艺术表演、欣赏与基本常识等四块内容。认知表现的测评分必测和选测两方面:欣赏与基本常识为必测内容,采用听音笔试形式,由学校组织命题、施考、阅卷,并根据成绩评定为P等或E等;演唱、演奏和综合艺术表演为选测内容,由学生任选其一进行测评,测评的方式为:

(1)演唱:学生自选初中教材中歌曲,单独或小组(一般为3-5人)进行背唱,教师根据其演唱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

(2)演奏:学生自选初中教材中歌曲,单独或小组(一般为3-5人)进行单纯乐曲演奏或为歌曲进行伴奏,教师根据其演奏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

(3)综合艺术表演:学生自定表演内容,单独或小组(一般为35人)进行表演,教师根据其表演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

认知表现的选测、必测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认知表现可评定为P等;测评结果含有E等,应评定为E等。认知表现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音乐测评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1.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音乐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音乐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音乐测评结果可评定为A等。

(1)初中阶段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音乐方面)B级及以上证书者;

(2)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艺术活动并获得奖项者。

美术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与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个方面。

1.学习品质

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美术活动的兴趣、态度、表现及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学习品质测评确定方法:学习品质测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确定为P等,否则为E等。

(1)学生每学期须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量(病、事假除外);

(2)学生能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所组织的美术实践活动;

(3)学生能掌握一项以上(含一项)美术技能。

2.认知表现

认知表现主要包括欣赏评述、造型表现、设计应用、综合探索等四项内容。认知表现的测评分必测和选测两方面:欣赏评述为必测内容,采用笔试形式,由学校组织命题、施考、阅卷,并根据成绩确定为P等或E等;造型表现(绘画、工艺制作等)、设计应用(创意设计等)、综合探索(主题探索等)为选测内容,由学生任选其一进行测评。由教师根据其测试水平评定为P等或E等。

认知表现的选测、必测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认知表现评定为P等;测评结果含有E等,应评定为E等。认知表现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美术测评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1.学习品质和认知表现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美术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美术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美术测评结果可评定为A等。

(1)初中阶段获得省教育厅颁发的艺术特长水平(美术方面)B级测试;

(2)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艺术活动并获得奖项者。

实践与服务类

实践与服务包含社会实践、社会服务和安全教育与实践三个分项。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为1A2P或2A1P或3A,则实践与服务测评结果为A等;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为3P,则实践与服务测评结果为P等;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实践与服务测评结果为E等。

社会实践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的内容和方式

测评的内容包括完成课时情况及社会实践表现两个方面。

1.完成课时情况

完成课时情况测评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完成2周的社会实践活动课时,包括在市级(或在市教育局认定的县级)社会实践基地完成3天实践项目和学校劳动技术课程学习的,则可评定为P等,未完成社会实践活动课时和学校劳动技术课程学习的,则评定为E等。

2.社会实践表现

社会实践表现的测评主要由教师在学生自评、互评的基础上,结合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及成效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1.完成课时情况及社会实践表现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社会实践测评结果为P等;若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社会实践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2个P等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社会实践类测评结果可评定为A等:

(1)初中阶段荣获校级及以上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奖等荣誉称号,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可评定为A等(校级比例控制在学校毕业生数的10%以内)。

(2)参加宁波市级及以上中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成果评比并获奖者;

(3)参加宁波市初中劳动与技术操作比赛并获奖者;

(4)初中阶段参加由市教育局和市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航空航天、航海,车辆模型比赛并获奖者;

(5)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和科协联合主办的中小学科技活动并获奖者。

社会服务测评实施办法

(一)社会服务测评内容和方式

社会服务测评的内容包括学生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方面的实践表现,由教师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评议及参加公益活动的证明等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等和E等。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1.学生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和各项公益活动(每年2次以上),在家能帮助父母做力所能及家务劳动的,测评结果可评定为P等;

2.学生在P等的基础上,初中阶段荣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学雷锋积极分子等社会服务类荣誉称号,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可评定为A等(校级比例控制在学校毕业生数的10%以内)。

安全教育与实践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与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学生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个方面。

1.行为表现

行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参与学校安全教育和安全演练的态度、表现和习惯等情况,测评结果分P、E两等。

行为表现测评确定方法:行为表现测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即确定为P等,否则为E等。(1)学生在初中阶段须参加4次以上的学校综合性的安全演练;(2)学生在初中阶段须完成《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规定的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相关内容的学习;(3)参加自救互救技术和心肺复苏培训活动。

2.学习效果

学习效果的测评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实践活动过程中的表现及成效进行综合测评。测评结果分P、E两等。测评由班主任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进行综合评定。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1.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安全教育与实践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安全教育与实践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2个P等的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可评定为A等:

(1)初中阶段遇到公共安全突发事件或在安全演练中有突出表现者。(由学校评定,比例控制在学校毕业生数的15%以内)

(2)在参加社会实践基地学习中,掌握公共安全知识全面扎实、学习效果优秀者(由市级或市教育局认定的学生社会实践基地与学校考核确定,比例控制在学校毕业生数的15%以内)。

(3)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项安全知识竞赛并获奖者。

(4)初中阶段参加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自救互救技术比赛并获奖者。

运动与健康类

运动与健康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与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运动技能、健康水平等三项。

1.学习品质

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是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兴趣、表现及效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学习品质测评的确定方法:学习品质测评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即确定为P等,否则为E等。

(1)学生每学期须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课时量(病、事假除外);

(2)学生能积极参加班级及学校所组织的各项课外体育活动。

2.运动技能

运动技能主要反映在初中阶段学习体育掌握的技术水平。每个学生每学年均须参加4项技术动作的测评。其中2项由学生根据学校实际,按照自己的特长和爱好自定,另2项必须是由教师指定的所在学年所学的技术动作。测评结果分P、E两等,测评结果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

3.健康水平

健康水平由教师根据每个学生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评结果,良、及格者确定为P等,不及格者为E等。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1.学习品质、运动技能、健康水平等三项测评结果均达到P等,则运动与健康测评结果可评定为P等;若三项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运动与健康类测评结果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基础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其运动与健康类测评结果可评定为A等。

(1)初中阶段参加过城运会、省运会、市运会各项体育比赛者,残疾学生参加省、市残运会等各类残疾人体育比赛者;

(2)初中阶段参加过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体育项目比赛者,残疾学生参加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残联组织的各类残疾人体育项目比赛者;

(3)《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为优秀等级者;

3.其他残疾学生凭有效证明,直接视作P等。

探索与研究类

探索与研究包含信息技术、科学实验操作、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等三个分项。其中,信息技术和科学实验操作测评结果呈现为A、P、E等,鉴于目前学校开设课程的不平衡现象和操作技术上的因素,20xx年,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项的测评继续不设A等,测评结果只呈现P、E等。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为2AlP或1A2P,则探索与研究测评结果为A等;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为3P,则探索与研究测评结果为P等;若三个分项测评结果含有E等,则探索与研究测评结果为E等。

信息技术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和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学习品质、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等三个方面。

1.学习品质

学习品质的测评主要由教师根据学生参与课内外信息技术活动的态度、表现和习惯等情况,结合学生自评、小组互评,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2.理论知识

理论知识主要反映学生学习和掌握信息技术学科知识、网络文化等方面的程度。测评由学校统一组织,以开卷笔试或网上在线测评方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分P、E两等。测评结果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信息技术测评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

3.操作技能

操作技能主要反映学生综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测评方式以上机测评和完成作品等为主。测评结果分P、E两等。测评等第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但其信息技术测评结果不能评定为A等。

(二)测评结果的认定

1.学习、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三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信息技术测评结果为P等;若三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信息技术测评为E等。

2.学生在达到P等的基础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评定为A等。

(1)初中阶段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一级及以上证书者;

(2)初中阶段参加省青少年信息学(计算机)竞赛成绩为合格以上者;

(3)初中阶段参加宁波市级及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发明及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并获奖者;

(4)初中阶段参加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获奖者。

科学实验操作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内容和方式

《科学》教材规定的学生必做的分组实验,实验项目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选取其中10个实验(海曙、江东、江北、宁波国家高新区的初中学校由市教育局选取其中10个实验),在测评前一周公布。

(二)测评组织

由学校组织对全体初三学生进行实验操作测评,实行区域内监考教师互派,原则上要求2天完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具体日期,并组织力量做好实验考查的巡视工作。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的初中学校的实验考查时间为3月中上旬(20xx年在初三第一学期内完成),具体由市教研室牵头,教育装备中心配合,测评前一周公布实验项目,测评时统一安排人员做好实验考查的巡视工作。首次测评不及格者可申请一次补测,补测在正式测评后一周内完成。

测评前15分钟,每个学生抽取其中一个实验题目,并分批进入相应的测评场所参加测评。每个实验的测评时间为20分钟。

测评由两名监测人员对应7名学生。扣分分值应由两名监测人员共同商定,并在学生的测评试卷上注明扣分点,当场在登记表上记分并签名。

(三)测评结果的评定

每个实验总分为20分。其中17-20分可评定为A等,10-16分可评定为P等,0-9分可评定为E等。经补测成绩及格(10分及10分以上)直接评定为P等。

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测评实施办法

(一)测评的内容和方式

测评内容包括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个方面。

1.行为表现

行为表现主要包括学生参与本课程的态度、表现和习惯等情况。由教师结合学生自评、学生互评等进行综合评定,测评结果分P、E两等。

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两方面学习表现均为P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本项学习表现测评结果为E等。

2.学习效果

地方课程的学习效果测评以学生学习《地方课程标准》所规定的通用知识和本土相关知识为主。测试由学校组织命题、测试,采取纸笔开卷测试形式,由教师根据测试结果评定为P等或E等。评定结果为E等的学生允许补测一次。学校课程学习效果的测评由指导教师按开设课程的具体测评标准,根据学生在本课程学习中获得基本技能或活动成果评定为P、E两等。

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两方面学习效果均为P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本项学习效果测评结果为E等。

(二)测评结果的评定

行为表现和学习效果两方面测评结果均为P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P等;若两方面测评结果中含有E等,则本项测评结果为E等。

四、综合素质测评方案的组织实施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制定综合素质测评方案实施细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与监督,接受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处理综合测评工作中的问题。

学校要成立以校长、教师代表、学生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组成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委员会要根据本意见精神,制订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实施细则和具体办法。各校必须把学校的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科(室)审核(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宁波国家高新区的初中学校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由四区教育科初审后统一上报市教育局有关处室审核)。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通用] 篇16

一、评价目标

突出学生个性特长培养,在全面评价基础上,强化对学生优势领域的识别与激励,助力学生发掘潜能,形成独特成长优势。

二、评价维度与内容

基础素养(50%):含道德品质(20%)、学业基础(20%)、身心健康(10%),评价内容与方案 1 基本一致,侧重达标性考核。

特长领域(50%):分为学科特长(数学、物理等竞赛获奖、学科创新成果)、艺体特长(音乐考级、体育赛事成绩、艺术创作获奖)、实践特长(科技创新、劳动技能、志愿服务突出表现),学生可自主选择 1-2 项特长申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价方式

基础素养采用常规评价模式;特长领域成立专项评审小组(由学科教师、专业教练、校外专家组成),通过材料审核、现场展示、成果答辩等方式评定等级(A 优秀、B 良好、C 合格)。

四、结果应用

特长领域获 A 等级学生,优先推荐参与校级及以上特长类竞赛、交流活动;评价结果纳入学生升学综合素质档案,为高中特色班级录取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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