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合格团员评价参考标准(精选三篇)

关于不合格团员评价参考标准(通用3篇)

关于不合格团员评价参考标准 篇1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和现象者;

2.出现考试舞弊现象者;

3.出现打麻将、赌博、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现象之一者;

4.受过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5.出现其他违法行为和现象者。

关于不合格团员评价参考标准 篇2

1.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十节以上者;

2.对校、院、班级组织的科技学术活动缺勤三分之一以上者;

3.违犯学习纪律受到通报批评处分以上者;

4.本学年年度考试成绩有一门(含一门)以上补考不及格者;

关于不合格团员评价参考标准 篇3

1.团员意识差,团纪观念差,六次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无故

2.不缴纳团费以及在此评议活动中表现极差者。

3..受过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

4.一贯纪律散漫,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多次教育不改者。

5.打架斗殴的主要当事者。

6.参与赌博者。

7.不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有偷盗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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