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公司采购合同(热门两篇)

餐饮公司采购合同(精选2篇)

餐饮公司采购合同 篇1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签约时间:

甲乙双方经协商订立购销合同

一、甲方向乙方购如下产品

(1)数量以单位;

(2)单位中包含□税票□运费□包装费;

二、交货期限:合同生效。

(1)甲乙双方加盖合同专用章完毕;

(2)已收取定金,即人民币 元整。

三、交货地点。

四、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货到目的`地甲方负责卸车,卸车费由甲方负责。

五、验收标准

(1)按国家标准及定货样品验收,货到工地,卸货同时即对货物数量、品质进行抽样验收。

(2)如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当验收2天内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经乙方认可后可以退货,并由厂方协助,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

六、付款方式:

(1)合同成立时,甲方应 年 月 日付乙方货款定金,计人民币 元,以支付(现金、汇票、支票),定金延付,供货顺延。

(2)根据款到发货的原则,货款延付供货顺延。定金在最后一期货款中冲抵。

七、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付款方式任何一项或无故废除时,乙方可自行停止发货并没收定金,甲方不得异议。乙方不履行交货方式任何一项或无故废约时,乙方返回甲方双倍定金。

(2)甲乙双方如有其他违约,可依《经济合同法》中有关违约责任之规定处理。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成立时,货品价格如有涨跌,概不影响本合同所订数量及价格。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确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提出不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的理由,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取消或修改合同。

九、合同争议之解决: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或在乙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委托人:法定委托人:

承办人:承办人: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日期:

餐饮公司采购合同 篇2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应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真诚合作、互惠共赢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双方共同遵守。

一、采购商品种类与价格

1、采购商品种类: 。具体采购商品以甲方采购清单为准。

2、采购商品价格:乙方应按照低于市场聚格,同时不高于本市同等规模餐饮企业所购同类同等商品的价格向甲方供应商品。具体价格确定方式为 。

A、每月 日确定价格,当月不做调整。

B、每月 日确定价格,如当月市场聚格波动幅度超过±5%的,双方调整结算价格。

C、于甲方每次采购时确定。

3、属甲方采购范围内的商品如出现货源紧缺,价格大幅浮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4、双方事先约定依样品订货的,或双方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乙方所供货品应与样品或约定相符。

二、商品质量

1、乙方供应商品的质量与包装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规定、标准、规范。

2、按规定必须经由法定食品检验机构检测的商品,乙方应于甲方采购时向甲方提供同批次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复印峻)。

3、乙方所供应商品的保质期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5/6。

4、甲方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政府部门按规定进行的涉及乙方所供商品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检验费用承担方式约定为:如商品质量经检验合格,检验费由双方各担50%。商品质量经检验不合格的,检测费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的对甲方

因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乙方所供商品,经检验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此导致的甲方赔偿与罚款亦由乙方承担)。

需乙方承担检验、检测费用的,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检验机构出具的收费凭证(或复印峻)。

5、乙方不得向甲方供应下列商品(产品),违反本项约定,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并向甲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甲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1)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

(2)严重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3)腐败变质的。

(4)未经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超过保质期的。

(6)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

(7)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商品。

三、送货及验收

1、甲方采购商品金额达到 元以上的,乙方免费送货。交货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益田中路江苏大厦B座5楼、7楼。

2、如乙方送货,乙方应将甲方采购清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如有)送至交货地点。如有断货、缺货情况,乙方应于甲方订货时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调整采购品种。

3、甲方应及时安排人员组织验收,向乙方出具收货凭证。

4、甲方对乙方供应商品验收后,相关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四、退换货

1、甲方需要退货换货的,甲方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予配合。对于存在保质期的商品,甲方应当在保质期尚存1/6的期限内向乙方提出退换货。

2、因乙方所供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给予退货,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

3、因甲方自身原因造成商品污染、毁损、变质的,乙方有权拒绝退货换货。

五、对帐结算与货款支付

1、双方约定的结算周期为货到 天。

2、双方约定每月对账时间为15— 日。乙方应于对账时间向甲方提交相关的结算凭证,核算上月应结货款金额。

3、乙方按双方确认的货款金额开具发票,送交甲方。

4、甲方支付货款时间为每月26— 日,甲方应按约定向乙方付款。

乙方开户行:

乙方帐号:

5、如因甲方原因在约定的时间不能对帐的,在乙方开具发票后,甲方应当先行给付无争议部分的货款。乙方如遇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对帐,可与甲方协商解决。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与赔偿。

2、因乙方所供商品原因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延迟一天,甲方按应支付货款的万分之五向乙方计付违约金。

七、反商业贿赂约定

1、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及其职员不得向甲方工作人员提供如下可能影响双方公平交易的一切经济利益(以下简称不当利益)。乙方违反本约定,视为乙方重大违约,甲方有权中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一万元违约金。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与赔偿。

(1)回扣、佣金、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报销私人费用。

(2)借款、担保。

(3)礼品、实物。

(4)宴请或娱乐活动。

(5)其他可能影响双方公平交易的经济利益。

2、甲方员工向乙方索要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或向甲方投诉,甲方应为乙方保密。

八、合同的解除、中止

1、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任何一方要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本合同解除。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中止本合同。

2、本合同解除或中止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不受影响,仍需继续履行。

九、其它

1、双方其他约定: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双方如继续合作,需重新签订合同。

5、本合同共2份,双方各执1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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