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担保合同(精选12篇)
______银行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
保证人______为______银行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向甲方申领_________币信用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约:
一、保证人承认《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并履行本合约。
二、保证人自愿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用_________卡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本人的资信情况。甲方应为保证人保密。
三、保证人中途不愿继续为乙方保证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担保责任方可解除,否则,保证人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如因法律原因导致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清偿无效,保证人仍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满,保证人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将视同保证人继续为乙方保证,乙方领到新卡后,保证人仍继续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方和保证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
()银借合字第________号
经中国 银行_______(下称贷款方)与_______(下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由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___(种类)贷款(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__,还款期限至____年__月__日,利率按月息_______%计算。贷款利率如遇国家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
具体用款、还款计划如下:
第二条贷款方应在符合国家信贷政策和计划的前提下,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的的加息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约部分,按规定加收_______%利息。
第四条借款方保证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以_______(详见清册)上财物的所有权归________(借款方或第三方),现作价_____元,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抵押财物。借款方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无特定理由的,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财物,从中优先受偿。对不足受偿的贷款,贷款方仍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第五条抵押财物由______保管。抵押期间,借款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抵押财物,不得重复设置抵押。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抵押财物的保管方应当保证抵押财物在抵押期间的安全、完整。在抵押贷款本息未清偿期间,发生抵押财物毁损、灭失的,由保管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和抵押财物的保管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对上述情况应完整如实地提供。对借款方违反借款合同的行为,贷款方有权按有关规定给予信贷制裁。
贷款方按规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贷款,均可直接从借款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第七条贷款到期,借款方不能归还贷款本息,又未与贷款方达成延期协议的,由贷款方按照规定程序处理抵押财物,清偿贷款本息。从逾期之日起至贷款全部清偿前,贷款方按规定对未清偿部分加收_________%利息。并随时可以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直接扣收逾期贷款本息。
第八条在借款方抵押财物之外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时,借款方愿以其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所欠贷款方的贷款本息。
第九条借款双方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银行有关贷款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借、贷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借、贷、保证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责任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第二章除外责任
第二条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冲突、暴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第三章责任有关期限
第三条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第四章保险费
第五条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第五章赔偿处理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保险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保险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保险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如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保险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第六章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
抵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债券发行人: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根据《专用金融债券托管及回购规定》和《专用金融债券托管及回购实施细则(试行)》,为确保丙方6月发行的专用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处投资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为该专项金融债券项下的抵押工作提供全面的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自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本合同项下的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及其他债权人单独或共同行使。
经审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合同。
第二章定义
第一条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殊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特种金融债券是指丙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证券。
第三条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是指以其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专项金融债券提供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抵押权人是指丙方发行的专项金融债券的所有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抵押权——是指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丙方未能履行本专项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对抵押资产进行折价或优先获得拍卖或变卖抵押资产价款的补偿的权利。
第六条抵押资产的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第三章甲方声明
第七条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对本合同声明如下: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出租或转让给第三方的,该出租或转让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如有第三方侵犯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以任何形式抵押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到期特殊金融债券的支付风险;
5、丙方提前或按期清偿债务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注销抵押登记;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每年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投保财产保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以抵消丙方的发债成本和本息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他资产抵押,直至足以保证丙方的发债偿还价值和本息、
第四章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第八条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人,对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乙方董事会同意抵押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由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
3、本合同项下土地上的建筑物由乙方依法取得,并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所有权不存在争议;
5、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建设和使用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设立不受任何限制;
7、本合同签订前,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未设定抵押或转让;
8、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在签订本合同时已经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抵押设立情况通知承租人,并书面通知甲方;
10、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规定》和《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实施细则(试行)》,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均可行使抵押权,或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提出任何抗辩;
11、在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清偿之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取消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发生变化,不足以保证丙方发行债券本息的价值时,将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他资产抵押,直至足以保证偿还丙方发行债券本息的价值;
13、乙方保证每年依法对其营业执照进行年检,并在营业执照到期前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金额
第九条本合同项下的有担保主债权是指。
第十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六章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十一条债券发行人应当在债券到期日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十二条本合同中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付给乙方的托管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八章抵押资产
第十三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
上述抵押资产的总建筑面积
第十四条根据甲、乙、丙三方确认的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
第十五条乙方应甲方要求,将与资产抵押相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抵押资产的占用和管理
第十六条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归乙方所有、乙方应在管理期内保持抵押资产的完整性,甲方有权对抵押资产的管理进行检查,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乙方占有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毁损、灭失原因证明。
第十八条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毁损、灭失的赔偿属于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抵押期间,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将因其抵押资产毁损、灭失而获得的保险金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该款项作为抵押资产使用。
乙方另行提供甲方认可的等值抵押资产并办理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且债务未清偿前,甲方有权从保险费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抵押期间,乙方应为抵押资产投保,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抵押资产的处置
第二十一条甲方代表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时,有权采取下列方式:
1、依法对抵押资产进行折价以抵消丙方所欠债务。
2、依法抵押的资产应当拍卖、变卖取得价款并先行支付。
3、甲、乙、丙三方未能就甲方行使抵押权的争议进行协商的。
第二十二条甲方根据本合同处置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相互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抵押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债券发行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
信用卡_____合同
第一章?责任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对被_____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_____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_____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_____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_____信用卡营私舞弊,_____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_____信用卡。
第二章?除外责任
第二条?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_____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_____及_____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第三章?责_____限
第三条?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_____负责被_____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第四章?_____费
第五条?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_____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_____人签发的被_____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_____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_____费率向被_____人收取_____费。被_____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_____费。如被_____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_____费率补收或退还_____费。
第五章?赔偿处理
第六条?被_____人在发现_____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被_____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_____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_____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_____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_____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如造成被_____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_____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_____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_____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第六章?被_____人义务
第十二条?被_____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被_____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被_____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_____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被_____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第七章?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本公司与被_____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_____或诉讼。
银行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证人为银行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_________币信用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约:
一、保证人承认《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并履行本合约。
二、保证人自愿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用_________卡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本人的资信情况。甲方应为保证人保密。
三、保证人中途不愿继续为乙方保证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担保责任方可解除,否则,保证人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如因法律原因导致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清偿无效,保证人仍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满,保证人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将视同保证人继续为乙方保证,乙方领到新卡后,保证人仍继续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方和保证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甲方(盖章):_________保证人(签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银行__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证人________为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申领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以下简称_______卡)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协议:
一、保证人(单位卡保证人必须为单位)承认《_______银行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银行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协议》(单位卡),并履行本协议。
二、保证人自愿为乙方领用_______卡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本单位的资信情况。甲方应为保证人保密。
三、保证人中途不愿继续为乙方保证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乙方使用_______卡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担保责任方可解除,否则,保证人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如因法律原因导致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清偿无效,保证人仍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乙方_______卡有效期满,保证人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将视同保证人继续为乙方保证,乙方领到新卡后,保证人仍继续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协议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方和保证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证人_________为_________银行信用卡申领人(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_________币信用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约:
一、保证人承认《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并履行本合约。
二、保证人自愿为乙方及其附属卡持卡人领用_________卡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本人的资信情况。甲方应为保证人保密。
三、保证人中途不愿继续为乙方保证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担保责任方可解除,否则,保证人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如因法律原因导致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清偿无效,保证人仍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满,保证人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将视同保证人继续为乙方保证,乙方领到新卡后,保证人仍继续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方和保证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质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质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为保证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_____(以下简称被担保人),其有效身份证件号或单位注册号(或编号)为_____,以自有财产向乙方领用牡丹国际信用卡(以下简称国际卡)提供质押担保。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约。
一、定义:本合约所称被担保人系指国际卡商务卡持卡单位和个人卡持卡人。
三、甲方出质的权利仅限国家发行的债券或工商银行签发的存单,并由本合约项下的出质权利清单载明,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甲方陈述与保证:
(一)甲方确认已知悉并理解《中国工商银行牡丹国际信用卡章程》、《牡丹国际信用卡领用合约》和本合约文本,并在对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与用卡动机充分了解的情况下,自愿为其提供质押担保;
(二)甲方确认对质押权利享有完全所有权或处分权,出质行为真实、合法,并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
(三)如实说明质押权利的状况;
(四)将出质的'权利凭证于__年__月__日移交乙方占有。
五、甲方不得转让出质权利。
七、甲方出质的权利凭证在《牡丹国际信用卡领用合约》有效期内到期的,乙方有权在到期日前兑现,并将兑现的款项提前偿还违约用卡所产生的债务或经甲方同意后转存于工商银行。
八、持卡人透支期限届满不履行债务的,乙方有权兑现或以其他方式依法处分出质权利,并以所得款项优先受偿。
九、甲方若需提前终止本合约,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俟被担保人另行提供了经乙方认可的担保或被担保人销户后,本合同方可解除,但甲方对合同解除以前被担保人债务仍承担清偿责任。
十、甲方的担保责任不因牡丹国际卡章程所依附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修改、章程的修改、对被担保人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利率的调整、被担保人中途换领新卡、被担保人数的增减、被担保人信用额度的调整等情形而改变。
十一、本合约不因乙方与被担保人所签订的《牡丹国际信用卡领用合约》的无效而无效。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约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三、本合约自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至持卡人国际卡销户之日止。
十四、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约未尽事宜另行约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约附件,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甲方提供质押的权利清单如下:
_________
甲方(出质人):_________乙方(发卡机构):_________
有权签字人:__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__
签章:___________签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出质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登记机关:_________
登记编号:_________
登记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合同各方自愿、平等协商签订,并应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借款人因购买自住住房的需要,特向贷款人申请贷款。
第二条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的个人住房贷款
第三条借款人应按月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每月还款额的计算公式为:
一、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本金总额×月利率×[1+利率]还款月
每月还本付息= -。
【1+月利率】还款月-1
二、递减还款法:
信贷本金
每月还款本息金额=-+[贷款本金-归还贷款本金] ×月利率
贷款月数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本金和利息采用_____方式偿还。
本合同的第一个还款日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_____至_____。
第五条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六条保证人和借款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贷款人有权根据还款期限从担保人在贷款人处开立的保证金存款账户中扣收当期应付本息。还款不足的,保证人承担偿还贷款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七条借款人授权贷款人将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划入卖方开立的银行账户。
第八条贷款期间,借款人在贷款人开立的存款账户中有不少于两个月的还款,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贷款人从该账户中扣除本合同项下的相关欠款。
第九条借款人应按本合同订立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如发生延期还款,借款人必须在还款日前15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人同意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贷款人应按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贷款利率计收利息。贷款人不同意延期还款或借款人不申请延期的,贷款人应在贷款逾期后按规定收取逾期利息。借款人申请展期不超过次,每次展期不超过一个月。
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全部贷款,但必须提前1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收取的贷款利息不予调整。
第十条借款人申请延期还款,经贷款人审批后办理延期还款手续,保证人自愿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贷款期间,借款人或担保人变更住所或法定名称的,应在变更后7日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发送至原住所的相关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第十二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其他需要澄清的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借款人、贷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合同自动失效。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贷款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贷款代表:(盖章)_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
信用卡担保合约(单位卡) 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支)行(以下简称甲方)和保证人_________为_________信用卡申领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向甲方申领_________币信用卡(以下简称_________卡)提供担保签订如下合约:
一、保证人(单位卡保证人必须为单位)承认《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章程》和《_________人民币信用卡领用合约》(单位卡),并履行本合约。
二、保证人自愿为乙方领用_________卡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应如实向甲方提供有关资料,同意甲方向有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了解本单位的资信情况。甲方应为保证人保密。
三、保证人中途不愿继续为乙方保证时,须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申请,待乙方使用_________卡的债务全部清偿完毕和乙方的全部_________卡失效45天后,其担保责任方可解除,否则,保证人仍负有连带保证责任。如因法律原因导致乙方对甲方所作的清偿无效,保证人仍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乙方_________卡有效期满,保证人未向甲方提出书面退保要求的,甲方将视同保证人继续为乙方保证,乙方领到新卡后,保证人仍继续负有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合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本合约的一切争议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未尽事宜除甲方和保证人双方另有约定外,则依据甲方业务规定和金融惯例办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责任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对被保险人经营信用卡业务因下列原因引起而无法向责任方追回的损失,按本条款规定负责赔偿:
(一)持卡人使用被保险信用卡非善意透支;
(二)被保险信用卡遗失或被盗后被他人冒用;
(三)被保险人的职工单独或与他人串通利用被保险信用卡营私舞弊,贪污或挪用公款;
(四)任何人使用伪造的被保险信用卡。
除外责任
第二条无论其他各条如何规定,本公司对下列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一)任何依据法律、信用卡章程及有关协议应由持卡人、冒用人、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或其他方面承担并实际可以追回的损失;
(二)由于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三)由特约直接消费单位欺诈行为引起的损失;
(四)调查处理费用及法律费用;
(五)利息、手续费、因营业中断或业务量减少造成的利润损失以及重新发行信用卡的费用等间接损失;
(六)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暴动及骚乱等原因引起的损失;
(七)本条款第一条未列明的任何损失。
责任期限
第三条在其他各条限制下,本保险负责被保险人在保单附表中列明的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并发现的损失,同时扩展负责保单有效期限开始前三十天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内发现以及在保单有效期限内遭受而于保单有效期限终止后六十天内发现的损失。责任限额
第四条本公司在本保单项下的赔偿,在任何情况下累计不超过保单附表内列明的保单累计赔偿限额。
保险费
第五条本公司以当年总交易额为基础计收保险费。当年总交费额是指使用由被保险人签发的被保险信用卡于保单有效期限内提取现金、购买货物和获取服务的总发生额。本公司按被保险人在投保时预计的当年总交易额与保单附表列明的保险费率向被保险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须于收到本公司保费通知书后十日内缴付保险费。如被保险人在保单有效期限内实际的总交易额高于或低于保单附表列明的预计当年总交易额的10%以上,本公司按实际高于或低于的数额及原保险费率补收或退还保险费。
赔偿处理
第六条被保险人在发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于三十天内提交书面损失通知。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索赔时应提交损失清单和有关证明文件,本公司审核确认后按条款规定及时赔付。本保险项下的索赔期限,从被保险人最初发现有关损失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八条本公司在核定赔款数额时有权从中扣除被保险人已向责任方收回的款项,但此项扣除不包括被保险人依据信用卡章程应收的三十天以内的透支利息。
第九条如造成被保险人损失的责任人有担保人,本公司只在该担保人不能或不能完全承担其担保责任的情况下负责赔偿。
第十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从责任方追回的任何款项或财物,应及时移交给本公司,被保险人为此支出的合理费用可以从追回款项或财物的价值中扣除。
第十一条在本公司支付有关赔款后,被保险人应将向有关方面追偿的权利转让或移交给本公司,并在本公司向有关方面追偿时,提供一切必要协助。
被保险人义务
第十二条被保险人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在信用卡业务经营中履行下述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应尽的义务,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到本公司的利益,本公司有权拒绝赔偿有关损失。
第十三条被保险人应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防止损失发生,对本公司提出的合理的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以自己的费用付诸实行。
第十四条被保险人在发现损失发生或可能发生时,应当:
(一)尽快通知各取现点和特约单位按规定程序采取行动,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
(二)积极配合司法部门对案件进行调查和审理,追查有关责任人;
(三)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运用法律手段,冻结或封存责任人的财产,并责令其退赔。被保险人未经本公司同意不得单方面减免责任者的退赔数额。
第十五条被保险人的信用卡章程、业务方式、经营方式、管理制度等影响风险状况的情况有重大改变时,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本公司与被保险人在本保单项下的一切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进行调解、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