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范本集锦(精选17篇)
甲方(债权人)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
本保函由上述三方于20____年12月29日在________签署。为保证甲乙双方于20____年12月29日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号:NJ20__1229001,借款合同本金为人民币元整),丙方应乙方要求,自愿对乙方因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能履行上述主合同而对甲方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经友好协商,三方就上述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署了保函。
一、担保内容
1、本保函所担保的债权是指20____年12月29日甲乙双方签订的上述主合同因乙方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不能履行而导致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债权。
2、丙方以其拥有的全部资产作为抵押物,丙方向甲方提供的担保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借款合同所支付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为追收逾期贷款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违约金、贷款利息、贷款本金等。
3、丙方应根据本保函以保函的形式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4、本保函约定的保证期为两年,自本保函签订之日起计算。
5、在保证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6、本保函自丙方盖章、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主合同无效或无效不影响本保函的效力,本保函项下的担保延伸至主合同无效或失效后丙方的法律责任。
7、丙方特别承诺,在签署本保函之前,丙方已充分理解并明确认可签署鉴于本保函的法律后果,确认本保函不因上述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即使主合同因某种原因不能履行或无效,也不影响本保函的有效性和丙方对甲方的保证责任、
8、因履行本保函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均可通过协商解决。如果谈判失败,可以信赖。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在诉讼期间,本保函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应履行。
二、其他事项
1、本保函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保函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盖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
县乡(镇)合同编号: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贷款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列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并告知担保人),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作担保。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贷款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份,借款双方各持正本一份,担保单位(担保人)和公证机关各一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款双方和担保单位(或担保人)各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款单位(人):_____________贷款单位:____________(章)担保单位(人):____________公证机关:___________(章)
负责人:______(章)负责人:______(章)负责人:______(章)公证机关负责人:______
财会人:______(章)经办人:______(章)财会人:______(章)
签约日期:__年__月__日
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担保人与 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担保协议”);
鉴于担保人与 银行 分行 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借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提供担保。
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请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提供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
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
1 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
2 反担保人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承担的保证责任。
3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提供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4 反担保人清楚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情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情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
5 反担保人愿意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 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承担。
第二条 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
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
2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 (币种) 万元,具体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
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具体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
第三条 保证方式
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 在反担保人承担全额担保之情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范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
第五条 保证期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
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2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及时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
3 根据担保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
4 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5 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
6 反担保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担保人:
7 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改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
8 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件;
9 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
10 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
11 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情况。
12 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情况之前,必须书面通知担保人,并如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
13 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
14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
15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减少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
16 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
17 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
18 其他需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
19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
20 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1 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情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22 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
2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丧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改变。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2 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3 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2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提供担保;
3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况。
4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采取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
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承担保证责任。
3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继续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所有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担 保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反担保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担保合同
甲方:
乙方:
应乙方的申请,甲方向乙方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一、根据甲乙双方签订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借款担保,借款金额大写: (小写: )。甲方向乙方承诺的担保是用甲方资产为乙方作为信誉担保,而非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二、甲方按以下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A、甲方在其保证担保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偿付借款本息且确实无力清偿,应先以乙方全部财产予以清偿,甲方就其不足的部分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保证期内代为清偿;
B、超出甲方保证范围、保证期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C、甲方如发现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项目使用贷款资金,甲方有权收回贷款;
D、债务履行期满后,即还款到期后乙方未按期归还本金所产生的逾期利息、罚息及其它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三、当乙方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归还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时,甲方应于逾期10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下,可办理续贷或延期贷款手续。
四、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应提前优先收回贷款,并在发现问题后二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A、发现乙方有涉及担保责任的其它严重违约行为或债务被宣告要求提前履行;
B、乙方书面通知甲方无力清偿到期债务或乙方提出转让财产的建议;
C、乙方经司法机关宣告破产;
D、乙方被其它债权人因重大债务纠纷起诉(仲裁)或被法院(仲裁机构)作出查封、冻结、扣押财产的裁决或被法院作出强制执行的裁决;
E、其它足以影响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
五、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产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其提供财务报表等材料,有权要求乙方配合甲方对乙方的项目及其经营场所等进行的实地考察和相关事项的查询,有权要求乙方履行约定的其它义务,乙方应如实提供和依约履行义务,若乙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可以停止发放新贷款,有权提前收回发放的贷款本息。
六、甲方享有代位求偿权,甲方在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了保证义务为乙方清偿债务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向乙方收回债务的第一受益人。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五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垫付的全部款项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甲方为此承担发生的其它费用和损失等。
七、贷款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贷款项目进行认真严格的审核、评估,并按规定对审批结果及时告知对方。
八、乙方在借款合同项目下贷款本息足额偿还后,应及时通知甲方,保证合同自然终止解除。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书面协商解决。
十、补充条款: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依法加盖公章(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 年 月 日生效之日起计算,到期双方可续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依本合同签订的相关贷款合同,适用本合同的规定。
十二、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十三、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的从属合同。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贷款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已与乙方、丙方共同签署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教育助学担保借款合同》,本协议为上述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甲方根据上述合同约定及乙方的提款要求发放贷款。
3.现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授权甲方在乙方毕业前收押乙方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_____大学颁发),直至上述合同约定之助学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后,由甲方一次性返还乙方。在乙方毕业时,甲方收押乙方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时,无须再次事先通知乙方?
4.乙方同意在自甲方取得上述合同项下的助学贷款时,委托甲方将该贷款金额的_______%直接划入甲方为乙方开立的个人专门帐户,作为该助学贷款的保证金交由甲方和乙方所在学院共同保管、使用(具体保管、使用方法以甲方与乙方所在学院签署的.《补充协议》为准)。
5.如乙方出现贷款本息逾期不能按时归还情况时,则甲方有权在产生逾期贷款后_______日内,以上述保证金垫付逾期贷款本息及罚息,待mba借款学员归还所欠款项后,由甲方负责划回保证金帐户。上述合同项下助学贷款结清时,甲方将收押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退还乙方。
6.上述保证金帐户按其存款余额计算储蓄存款活期利息,甲方以该助学贷款结清日为准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本息。丙方作为保证人对上述协议内容并无疑义。
7.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全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银行、_______大学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____称为甲方,连带保证人:________称为乙方。
经双方同意,就未来债务担保,特订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条主债务人_____与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的合同中,主债务人向甲方透支额度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乙方应甲方要求自愿与主债务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属实。
第二条乙方应保证主债务人在未来清偿最高开仓限额票据上的债务,以及利息滞纳金,利息滞纳金为担保物权的成本。以及所有不履行债务的损害赔偿。
第三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向主债务人借款超过第一条约定限额的,超出部分仍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当甲方同意主债务人提前解决部分债权担保标的并放弃抵押(质押)权,或部分或全部交换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不变,乙方仍应负责不以中途变更担保物权为借口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不含履行合同义务的,无论担保项目多少,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代为清偿主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并愿意放弃先抗辩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被担保债务的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未按约定履行职责时,其诉讼法院的管辖由甲方指定,乙方无异议。
前款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将其部分或全部债权转让给主债务人,其担保权益转让给他人。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债权人_____________(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
统一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共同担保人_____________(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
统一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号: _______________.
担保人(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丙方愿意为甲方的全面履行向乙方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丙方的担保。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
第一条有担保债权的种类、金额、利率和期限
1、有担保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的_____(短期/中期/长期)贷款,本金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小写),利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借款合同发生变更时,以借款凭证为准。
第二条担保范围
丙方保证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乙方的律师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以下简称担保债权)。
第三条担保方式
丙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索赔,丙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十五日内无条件向乙方清偿担保债权..
第四条保证期
1、丙方的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两年,即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
2.如甲乙双方就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达成展期协议,丙方的保证期延长至展期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届满后两年。
第五条丙方的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代表公司履行清偿义务;
2.在保证期内,乙方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并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3.在保证期间,应在经营方式、自身制度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合资(或合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资或申请停业整顿、解散(或撤销)、破产等)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
4.保证期间,乙方自身制度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如停业整顿、关闭、解散(撤销)、申请破产或其他任何可能危及其正常经营和丧失保证能力的情况,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履行乙方书面同意的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第六条丙方的陈述和保证
1.丙方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单位,具有法律规定的担保人资格和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并以其全部资产或有权处分的资产自愿承担和履行担保责任;
2.丙方签署本合同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或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3.本合同合法有效,对丙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代其清偿债务的义务,乙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执行,丙方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4.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与约束丙方及其资产的条款(包括公司章程)和其他协议相冲突,包括但不限于向他人和/或本人提供的担保;
5.丙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包括对他人和/或本人的财务报表和担保,均真实、准确、合法、有效;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向他人和/或本人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任何其他担保。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对上述声明和保证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丙方的违约责任
一、保证期间,丙方的下列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的约定,清偿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有担保债权的, 向乙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的约定,未能在变更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且经乙方书面同意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的约定,在变更后三日内未书面通知乙方,且经乙方书面同意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向乙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所作的陈述和保证不真实、不准确或有重大隐瞒的,丙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5.丙方违约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向乙方支付超出部分的赔偿金。
二.本合同项下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的支付方式为丙方主动支付到乙方账户,乙方有权直接从丙方账户中扣除。
第八条保证期间贷款合同的展期和转让
1.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展期或债权转让无需丙方批准;丙方应继续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2、借款合同项下债务的转让必须经丙方同意;否则,丙方在债务转移后免除担保责任。
第九条丙方的追索权
丙方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担保义务后,有权就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的担保债权金额向甲方要求赔偿。
第十条特别协议
1.保证期间,丙方在本合同项下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或解除、丙方财务状况或保证能力、经营方式、自身制度或法律地位的变化,或丙方与他人签订的任何其他协议或文件而免除。
2.保证期间,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甲方经营活动、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其他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乙方采取停止发放贷款和/或提前收回贷款等措施,避免损害乙方权益的,丙方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如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保证义务,乙方有权直接从丙方账户中扣除。
4.在保证期间,如丙方经营方式、物理系统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未履行,则由丙方或丙方变更后的机构或决定丙方变更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
5.在保证期内,如丙方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发生变更,且书面通知未送达乙方,则乙方根据本合同所含信息向丙方发送的所有文件均视为已送达。
第十一条其他协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乙方和丙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变更和终止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和丙方不得擅自转让、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转让、变更或解除,双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
2.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应保持有效,直到本合同的转让、修改或解除生效。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并于本合同项下所有担保债权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1.乙方和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本合同经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双方协商不成的,乙方根据本合同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丙方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3.在协商、诉讼或仲裁期间,乙方和丙方仍应执行本合同中不涉及争议的其他条款。
第十五条合同文本
1、本合同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采取合理措施提请丙方和甲方注意本合同中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和丙方的要求充分解释相关条款;甲、乙、丙三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理解均无异议。
第十六条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相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住所:______市______县_________路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贷款人):省_____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市______路______大厦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
法定住所:
Id号:
甲方向乙方申请贷款,丙方作为担保人。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具体合作方式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各方同意:
1、贷款金额:1万元(大写:1万元;本协议中的货币单位“元”指人民币)。
2、贷款期限:年,即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如果在贷款关系存续期间,乙方未提出债转股,所有贷款将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
3、资金使用费:资金使用费每年按贷款金额的%计算,甲方应于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给乙方。
二、各方同意,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将1万元债务转换为1万元出资或甲方股份(即本协议所称的“债转股”):
1、甲方年度财务报告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后一个月内;
2、甲方拟增资扩股及变更注册资本时;
3、贷款到期时,但乙方必须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内提出债转股。
3、乙方提出债转股时,在甲方付清应付资金使用费的前提下,转股价格计算如下:
1、甲方目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万元,其有形净资产经各方协商确认为人民币1万元。
2、如果甲方上一年度净利润不超过1万元人民币(含1万元人民币),债转股时不计入甲方无形资产价值。因此,如果债转股期间没有新的资本投入,乙方的1万元将占甲方注册资本的%;同时有新的资本投入的,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3、如果甲方上一年度净利润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且甲方的无形资产确认为1万元,则甲方的无形资产和净资产按1万元计算。因此,如果乙方实施债转股时没有新的资本投入,乙方1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同时有新的资本投入的,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4、如果甲方上一年度净利润在1万元至1万元之间,且各方确认的甲方无形资产在~1万元之间,乙方实施债转股时,如果没有新增资本投入,则乙方1万元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按以下公式确定:占甲方注册资本的比例=(-甲方净利润/)___;同时有新的资本投入的,在上述基础上按比例折算;
5、甲方增资扩股时财务报表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以增资扩股时上个月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累计净利润折算为年度净利润为基准。
4、若乙方在甲方增资扩股时提出债转股,甲方应按当年资金使用月数与全年12个月数的比例支付应付资金使用费,并在乙方出具书面债转股通知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
五、甲方应在每年日前聘请注册会计师完成甲方的年度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六、当甲方的总资产不足以抵销其总负债时,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收回甲方使用的资金。
七、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如果乙方提出要求,甲方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报表和资料,并为乙方的相关工作提供便利。
八、如甲方及其股东阻挠乙方成功行使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乙方有权立即或限期收回本金和资金使用费,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九、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天内将1万元资金划入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应在本协议规定的日期向乙方支付本金和资金使用费,并按日支付逾期利息的千分之一。
十、甲方承诺乙方取得的资金使用费应附有税务机关提供的完税证明或相应的减免税证明。如果甲方不能保证这一点,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税费。
十一、各方同意,在贷款关系存续期间,如甲方增资扩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增加对甲方的投资。
十二、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对甲方在本协议中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监督甲方使用贷款、偿还贷款和资金使用费。
3、贷款到期时,如甲方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丙方有责任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一个月内偿还贷款本息、
4、丙方代表甲方向乙方偿还本金和资金使用费后,丙方有权继续向甲方追索、
十三、贷款到期时,即截止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各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的履行地点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所有原件均无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名:
乙方: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
签名(或授权代表):
丙方:____________
签名: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借款人:_____
担保人:_____
贷方: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保证共同遵守,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部分贷款条款
第一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二条贷款金额: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元、
第三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_____个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借款利率:
贷款期内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这是利率的4倍、
第五条还款方式:
贷款到期时一次性付清所有本金、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在约定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
1、借款人将借款用于非法活动、
2、抵押物毁损、灭失,不足以达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目的',借款人和担保人不能提供贷款人可以接受的其他担保、
3、借款人或担保人的信用状况出现危机,可能导致贷款人无法收回贷款、
第七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 、如实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等材料,接受贷款人的监督检查;
2、确保这笔贷款不用于非法活动;
3、按照本合同约定取得贷款本金,并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第八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1、确保资金来源合法;
2、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借款人支付贷款;
3、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贷款本息,并有权按约定行使担保追索权、
第二部分保证条款
第九条保证人:为保证借款人妥善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自愿向借款人提供其拥有并有权处分的全部财产的担保,作为借款人偿还贷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财产为:_____、
担保人保证被担保的自有财产符合担保条件,并同意受本合同约束、
但是,保证人承担的保证是连带责任保证、
第十条担保范围: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及贷款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全部费用、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无论贷款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有其他担保,贷款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部分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下列情形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果借款人提供的文件和证明是虚假或非法的,贷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相应利息,并依法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
2、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满时未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贷款本金总额%的违约金,并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全部费用、
3、保证人在签订本合同时隐瞒抵押物被分享、有争议、被查封、被担保或被出租,或故意隐瞒自己没有担保能力,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本合同项下的借条是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生效、变更、解散和终止:
1、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本合同的内容,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意向表达均真实有效、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后,本合同终止、
3、本合同如需变更或解除,合同双方应共同达成书面合同、
借款人:_____
贷款人:_____
担保人:_____
签署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担保协议书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以下两方在____________签订:
1、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称“委托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称“担保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以下理由:
(1)委托人拟与(以下称“贷款人”)签订关于的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
(2)委托人申请担保人为其开立上述借款合同项下以贷款人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币元的保函(以下称“保函”),或者申请担保人为上述借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
一、定义
1、在本担保协议书,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作解释,下列术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法律:指中国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法规性文件、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包括有权解释机关对上述各项所作的解释和说明)、条约义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司法解释和判例》;
反担保人:是指债务人以及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
反担保方式:是指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或者质押,也可以是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者质押。
2、本担保协议书中的“年”、“季度”、“月”、“日”均指公历下的该年、该年度、该季度、该月和该日。
二、担保人同意为委托人向贷款人开具相关保函或者同意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
三、反担保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一项或多项反担保方式:
1、经担保人认可的第三人,正式向担保人签发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或者与担保人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
2、委托人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其偿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委托人必须在本担保协议书签订之同时与担保人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委托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其中抵押物或质物的有关内容如下:
名称: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所有权:____________
所地: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
3、第三人(在委托人要求下)以其合法拥有的、法律规定可以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抵押或质押给担保人,以作为委托人偿付债务的反担保方式。第三人必须在本担保协议书签订之同时与担保人签订“抵押合同”或“质押合同”,且第三人须按法律规定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其中抵押物或质物有关内容如下:
名称:___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___
所有权:____________
所在地:______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
4、委托人向担保人支付人民币元,以作为其偿付债务的履约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委托人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协议书项下的担保费用后返还给委托人。若委托人未依约按时清偿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本担保协议书项下的担保费用,则担保人有权扣收该保证金以充抵上述款项。该保证金所生孳息归担保人所有。
5、委托人或第三人与担保人将另行签署下列一种或多种文件:
(1)反担保保证合同;
(2)质押合同;
(3)抵押合同;
上述文件将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文件的提供
在担保人开立保函之前,或者在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之前,委托人必须向担保人提供下列文件的正本,或经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证实为真实和完整的副本:____________
1、委托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委托人的公司章程;
3、委托人全体现任董事名单及签字样本;
4、同意委托人签订本担保协议书的董事会决议;
5、委托人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书,以及申请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6、抵押物或质物的所有权证(若有抵押物或质物时),以及其他相关资料;
7、第三人的相关资料。
五、声明和保证
委托人声明和保证如下:
1、委托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司;
2、委托人有充分的和法定的权力签署和执行本协议;
3、委托人有法定的权力与贷款人签署合同,并且有足够的能力履行合同;
4、委托人完全接受担保人向贷款人开立的保函条款;
5、委托人向担保人保证对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
6、委托人保证不使担保人因为委托人开具保函而蒙受任何损害和损失;
7、委托人保证履行与贷款人签署的合同;
8、委托人有义务及时向担保人如实通报履约情况及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如:营业地址、法人代表、产权等的变更;诉讼事项;资金借贷;经营损失等一切影响委托人的债权、债务关系的重大事项。并且委托人保证接受担保人对担保期间内委托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及决策等事宜进行任何形式的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审,如果发生审计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委托人对此予以积极配合。委托人保证将借款合同签署后第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报送担保人,以后按季度向担保人报送财务报表;
9、为抵消担保人向委托人追索保函项下的债务,担保人有权处分抵押物;
10、担保人不对贷款人提交的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文件所述之真实性负任何责任。
六、违约事件
以下各项构成违约事件:
1、委托人在本担保协议书签订后,未按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任何反担保方式,或者委托人向担保人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不符合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
2、向担保人签发以担保人为受益人的不可撤销、连带责任反担保保证书的反担保人,或者与担保人签署反担保保证合同的反担保人未经担保人认可;
3、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质押合同;
4、委托人或第三人未按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向担保人提供抵押物或质物;
5、委托人或第三人虽与担保人签署了抵押/质押的协议书,但未办理抵押物或质物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均视为委托人违约。
当上述情形发生时,以及在此之后任何时间,担保人可:(1)要求委托人继续向担保人提供经担保人认可的反担保保证人;及/或(2)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按本担保协议书的`规定与担保人签署抵押/质押合同,继续办理抵押物/质物的合法登记手续;及/或(3)要求委托人或第三人采取其他补救行为,即以其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质押给担保人,并办理相关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七、保函项下的索赔
当贷款人按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向担保人索赔,且担保人认为索赔文件、单据或证明符合保函或保证合同的规定,担保人迫于履行担保义务而为委托人垫款向贷款人支付时,担保人对委托人及其继承人、受让人有绝对的追索权,不受委托人接受上级单位任何指令和委托人与任何单位签定的任何协议、文件的影响。担保人有权自垫款之日起,除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委托人收费外,还要按日垫款金额的1%(百分之壹)乘以实际垫款天数向委托人收取罚金。委托人必须在收到担保人追债后的柒日内,无条件地向担保人偿清全部垫款及应付罚金。
八、修改
委托人要求担保人修改保函内容时,或者修改担保人与贷款人签订上述借款合同项下的保证合同,须向担保人提交书面的修改申请和贷款人对所作修改的书面认可文件,在增加保函金额/或保函展期的情况下,委托人还必须相应增加/或延长对担保人的保障,否则担保人不能接受委托人的修改申请。
九、担保费用
委托人在此保证,在签署本担保协议书时,一定按照下列规定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担保基金及其它有关费用: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担保金额为基数,根据借款合同确定的借款期限收取担保费,按年率%(百分之)计收。
(2)担保费计费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在开具担保函时一次性收费。
2、担保基金:
(1)保基金以委托人年度经担保人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的税后利润为基数,按____%(百分之整)比例计收。
(2)委托人在上述年度审计报告完成之日起一个月内,就应对确认的上述年度税后利润向担保人计提担保基金,如确有特殊原因,可以通过协商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上述年度审计报告完成之日起三个月。
(3)委托人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就上述年度税后利润向担保人提交担保基金,担保人对委托人下一年度的税后利润同样拥有提取不低____%(百分之整)的权利,并同时承担与上年度同样的责任与费用。
3、滞纳金
委托人应按时交纳担保费等费用。推迟交纳有关费用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费用总额每天向委托人收取1‰的滞纳金。
4、逾期保费:
委托人应在借款合同到期日还清所有借款及相关费用,若逾期未还款,则应向担保人交纳逾期保费。逾期保费以委托人借款金额及利息等相关费用总额为基数,按年率3%(百分之叁整)每月计收,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费,推迟交纳逾期保费未获担保人同意的,担保人按逾期保费金额每天向委托人收取1‰的滞纳金。
5、其它费用
担保人因开具保函而发生的超过正常情况下的其它费用(如,担保人在对委托人进行检查所发生的费用等),由委托人支付。
十、适用法律
本担保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在本担保协议书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纠纷,有关各方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可向__________________市的法院提起诉讼。相应的判决对协议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十一、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份,每份共______页,委托人、担保人各执一份,公证和登记机关各执一份,经当事人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副本按需制备。
本协议于开首所述日期由下列两方正式签署。
委托人:____________(公章)担保人:_________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签字)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
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丁方(连带责任保证人):________
戊方 (抵押物提供人):__________
甲、乙、丙、丁、戊方各方经过友好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丙方提供抵押,戊方提供抵押物,丁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达成以下协议,供甲、乙、丙、丁、戊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条款
1、今借款人甲方向出借人乙方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元整(小写:RMB_____万元整)。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利率为每月_____%,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小写:RMB_____元整)。
2、全部借款本息定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偿还(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不减免)。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甲方应向出借人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大写)_____ 万元整(小写:RMB _____万元整),并继续按照上述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直至还清本息之日为止,承担出借人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第二条 抵押条款
抵押人丙方同意作为担保出借人乙方实现上述所有债权,由抵押人丙方提供抵押物,为出借人乙方设定抵押权。各方约定条款如下:
一、抵押物:__________汽车_____辆,车辆牌号为:_____ ,发动机号为:_____ ,车架号为_____ 。上述用于抵押的车辆为_____所有。
二、所担保的债权包括本金_____元及其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三、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纵未届清偿期,乙方亦可以随时通知丙方清偿其全部或一部,丙方愿即照办,绝无异议。
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丙方应协助乙方或登记机关办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全部应由丙方负担。
五、丙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戊方切实声明:上述抵押物完全为丙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戊方合法所有,并与任何第三人的权利无关。如日后发生任何纠葛致使乙方遭受损害时,纵其事由非可归责于丙方及担保物提供人,亦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六、本合同存续期间,丙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戊方保证抵押物占有人对于抵押物必尽妥善保管的责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税费、修理、保养等一切费用亦与乙方无涉。
七、抵押物的现状发生变动时,不论其原因如何,丙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戊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现状的变动或价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开列的全部债权获得清偿时,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丙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戊方愿负连带赔偿责任。
八、抵押物应按乙方指定置于__________,丙方保证决不擅自迁移。抵押物为交通工具,经乙方同意得由丙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戊方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经乙方通知,丙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戊方应即负责将抵押物停放于指定处所。
九、抵押物应向乙方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险,并应以乙方为惟一受益人,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险费用均由丙方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为代为垫付保费,经通知丙方限期偿还,丙方未如限办理时,乙方得将垫款径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额,依例计金,绝无异议。但乙方并无代为投保或代垫保费的义务。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得占有抵押物:
(一)有担保法所定应占有情事时;
(二)未经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被损毁时;
(三)未经乙方同意而将抵押物出租时;
(四)因丙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为,致抵押物的价值显然减少或显有减少之虞时;
(五)乙方认为甲方借款运用不当时;
(六)乙方依前5项规定占有抵押物,丙方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时,乙方得申请法院径行强制执行;
(七)乙方因占有抵押物所受的损失及支出的费用,均由甲方负责赔偿。抵押物被占有后所生孳息,乙方占有权收取,以之抵偿收取孳息的费用及甲方债务;
(八)乙方占有处分抵押物,应依担保法的有关规定行之。
第三条 保证条款
一、保证人丁方同意为借款人甲方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二、本保证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其他条款,其他条款无效不影响本保证条款的法律效力。
第四条 其他条款
一、本合同同时为借款人甲方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
二、借款人甲方与担保人丙方、丁方以及担保物提供人戊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如因本合同所订事项而涉讼时,均以出借人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四、本合同书所载甲方、乙方、丙方、丁方、戊方均包括其继承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或遗产管理人。
五、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执一份,担保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丁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戊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本合同签订日期:
本合同签订地点: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经借款人申请、保证人同意的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2、被保证的主债权标的种类、数额:为保证人同意为借款人保证的金额。
3、保证人为被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本息上限应小于保证人在本站的净资产。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人自同意并签定本保证合同起,保证人帐户相应本金及利息将被冻结。
3、保证人的保证金额被冻结后,不影响其在站内周转,但不能提现。
第四条 保证人义务
1、债权到期债务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保证人同意本站随时自动将本站冻结的保证资金扣划给债权人,用于归还债务。
2、保证人在本站按本站操作同意为借款人担保,既视为本保证合同成立。
第五条 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8%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本站有权直接用保证人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条 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用电子邮件、短信等形式发送的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保证合同生效
本保证合同自保证人按本站要求完成同意担保操作、借款人取得借款之日起生效。
甲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借款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一、甲方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款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
二、应乙方要求,丙方自愿为以上借款合同共计小写: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元整)同意出具反担保,特此不可撤销地和无条件地向乙方作出上述保证事项:
(1)、丙方同意上述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条款,丙方保证甲方按期履行“合同”和借款抵押合同的全部义务;
(2)、对甲方在借款抵押合同项上的一切应付款项,包括甲方按借款抵押合同中的任何或全部款项及由此产生的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9%的四倍计算利息)以及违约滞纳金(注:未还款部分按每天千分之五计算收取违约滞纳金)丙方保证承担连带偿付责任或/和连带赔偿责任。
三、如甲方未按借款抵押合同规定支付义务,乙方即有权直接向本担保人索偿,而无须先向甲方追偿或/和处理抵押品,本担保人保证在收到乙方第一次书面索付通知后十天内,即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上述乙方所欠款项,以借款抵押合同规定的币种主动支付给乙方,其中垫付利息额计算至本担保人实际支付日。上述索付通知书作为付款凭据,对本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四、如果本担保人未能按前条规定期限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由此造成对乙方的延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概由本担保人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扣押保证人名下资产(包括房产、汽车、公司股份、厂内所有机械设备、货物等全部财产)作为偿还借款抵押合同甲方所欠全部款项担保,本担保人保证不提出任何异议和抗辩。
五、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或数种情况时,无论是否事先通知本担保人,本担保书规定的连带责任丝毫不受影响,本担保书继续有效。本担保书项下所有当事人变更各自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验范围、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本担保书自开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借款抵押合同下应付款全部得到清偿之日终止。
本担保书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时,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将向乙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担保书正本一式四份,乙方执二份,甲及本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丙方:
____年___月___日
贷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由贷款方提供借款方_________贷款_________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
分期借款计划分期还款计划日期金额利率用途日期借款本金
第二条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条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条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第五条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条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条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________作担保。
第八条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
第九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补充条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_________份,担保方_________份,_________公证处一份。
第十二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_________(受益人):
_________(委托人)系我行客户,其结算保障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履约类保函担保合同范本。该单位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你方签署_________(合同或向_________工程投标)编号_________,合同范本《履约类保函担保合同范本》。我行已接收该单位委托,愿对该单位履行上述合同(投标书)商定的任务供给担保。如该单位不实行合同,且不自动支付违约金,我行愿承当担保义务,按合同的规定,代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我行担保额度随合同逐渐履行而相应递减。
除本保函固定条款中划定的终止保函效率的前提外,当呈现下列情形时,担保银行也可撤销本保函:_________。
担保银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担保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住所:
联系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住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鉴于,甲方与贷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期限为年/月。现根据甲方申请,乙方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期限为个月。现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提供有偿贷款担保服务的内容、合同生效条件、风险责任等实质性条款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担保范围
1.乙方向甲方担保的主债务本金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保修服务期限为年/月,从年/月到年/月。
2.乙方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费用等一切债务。具体范围以乙方与借款人签订的担保合同或其他担保文件为准。
3.甲方应承担乙方为甲方办理贷款担保项目发生的公证费、鉴定费、鉴定费、保险费、抵押/质押登记费、见证费等费用..
第二条反担保方式
1.在乙方向借款人出具保函之前,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以下反担保措施:
2.上述反担保措施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反担保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中的约定与具体反担保合同不一致的,以具体反担保合同为准。
3.甲方保证乙方是上述反担保措施的唯一受益人,并享有专有权。
第3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不存在与事实不符的重大错误或遗漏任何重大事实。
2.甲方声明不存在以下已经发生或将发生的可能侵犯乙方权益的事项:①与银行或银行主要负责人恶意串通,涉及重大违纪、违法或法律纠纷;
2 .有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行政处罚或者其他纠纷尚未解决的;(3)甲方向未向乙方披露的第三方担保;
④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担保能力的情况。
3.甲方保证其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格,并有足够的能力全面履行本合同。当需要股东会和董事会授权时,已经股东会和董事会完全授权。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保证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书面通知乙方:住所、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各种产权变更;诉讼涉及的事项;借入国外资金;涉及工商等部门的变更或注销登记;经营亏损及其他影响甲方债权债务的重大事项。
5.无条件接受乙方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并在签订借款合同后每月向乙方提交真实的财务报表、银行对账单及乙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6.甲方应按照乙方反担保操作程序和要求,向乙方提供抵押、质押的资产及权利证明,提供反担保企业的信用信息,以及乙方实现应有权利和担保的各种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书,并协助反担保单位与乙方签订反担保协议..
7.甲方保证,如果借款人因相关材料或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而提出索赔或涉及诉讼,乙方不承担责任。
8.甲方保证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融资目的和范围使用融资资金。
9.为抵销乙方在担保合同或甲方担保项下的债务,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或质物。
10.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出租、出售、出借、转让或转移财产清单所列的财产。
11.在甲方未向乙方提供经乙方书面同意的全额抵押和质押反担保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对外担保或与其他第三方有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2.甲方保证履行《借款合同》规定的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义务。
13.保证期间,甲方保证未经乙方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处理其有权处理的一切资产、债权债务;如需借新债或实施其他可能影响乙方利益的重大经营决策,应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
14.甲方或其他反担保人保证向乙方提供的反担保不存在重复抵押/质押、转让、出租或任何其他影响乙方利益的行为。
15.保证期内,甲方保证发生合并、分立、合资、联营、重组、合并、股份制改造、清算等情况。、或因承包、租赁等原因改变经营方式,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同时,在上述情况下,乙方有权参与资产清算的核实及相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起草。
16.甲方保证不会因乙方向借款人出具保函而遭受任何损失。
第四条担保费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生效时向乙方支付以下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担保费:
(1)担保费以甲方贷款总额万元人民币为基础,按每年%计算,共计万元人民币;
②担保费按年计算,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甲方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③如甲方提前还清借款人贷款,乙方收取的担保费不予退还。
2.滞纳金
甲方应按时支付担保费、保证金及其他费用。如发生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向担保人支付总应付费用的%的滞纳金。
3.其他费用
乙方在提供担保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如咨询服务、资信调查、检查、公证、见证、登记等,均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违约及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甲方违约: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任何声明和保证;
②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将资产转让给第三人(包括无偿赠与和有偿转让);③甲方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权属证明及反担保信息不真实,导致乙方无法实现其债权的;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有转移、毁损、拆卸或更换抵押物或质押物重要部分的欺诈行为;
⑤甲方捏造事实,故意骗取担保的;
⑥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反担保,或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反担保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
⑦甲方或其第三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乙方签订抵押/质押合同;
⑧甲方或其第三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抵押物或质押物;
⑨甲方或其第三方虽与乙方签订了抵押或质押合同,但未办理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⑩乙方保证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提供担保;甲方未按主合同规定将乙方担保的贷款资金挪作他用;甲方有损害、危害或可能危害乙方权益的其他行为..
2.甲方发生上述违约行为时,乙方可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并依法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①要求甲方继续向乙方提供乙方认可的反担保人;
②要求甲方或其第三方按合同规定与乙方签订抵押或质押合同,并继续办理抵押物或质押物登记手续;
③要求甲方或其第三方将甲方拥有的其他财产抵押或质押给乙方,并办理相关抵押或质押登记手续;
④当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任何声明和保证时,乙方有权提前终止保证合同,并要求甲方及其反担保人承担违约责任,要求借款人提前终止借款合同并收回贷款;
⑤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冲抵甲方所欠贷款本息,并在乙方遭受损失时冲抵赔偿。如赔偿不足,乙方有权以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反担保形式向甲方索赔。
⑥当甲方未能偿还贷款本息时,乙方有权直接接管甲方的全部业务项目,并以其收益清偿甲方所欠贷款的全部本息及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付款完成后,乙方立即退出接管;
⑦乙方依法享有借款人的抗辩权,而甲方放弃债务抗辩权,乙方仍有抗辩权;3.如甲方未能按照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对借款人承担补偿性担保责任,甲方应承担以下责任:
①甲方应在乙方向借款人付款后3天内,将乙方已支付的全部赔偿金,如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本借款合同项下到期债权的费用等,归还乙方。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赔偿总额2 ‰的违约金;
(2)甲方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金的利息(自乙方实际向借款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至甲方实际向乙方偿还上述赔偿金之日止);
③乙方为实现上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如评估、鉴定、登记、公证、拍卖、变卖抵押物、保管被担保财产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由甲方承担;
(4)如发生上述违约情况,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担保贷款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乙方遭受的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超过违约金的损失差额;
⑤如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甲方提供的反担保方式中的任意一种或全部,并要求甲方或其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提前还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无条件提前还款,否则乙方有权主张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反担保权:
1.甲方违反本合同或《借款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或甲方明确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2.反担保人违反反担保合同的约定,损害乙方利益,或者存在反担保合同约定的提前实现反担保权的事项;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或涉及诉讼或仲裁,或受到行政处分,可能加重乙方的担保责任。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事先书面通知另一方,双方达成完全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后,本合同方为有效。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和终止
1.本合同经甲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乙方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方已完全履行借款人的还款义务,乙方在收到借款人解除担保通知后自行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其他协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担保人):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为保证第项下的债权乙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有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期限
甲方担保的主债权是债务人处理乙方项下约定业务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业务范围为20xx年12月4日至20xx年12月31日。
第2条担保范围
甲方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信费、律师费等)。)以及主合同所有债务人应付的其他费用。
第3条担保方式
3.1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如果主合同项下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还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的担保),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保证的影响,其保证责任不以乙方向任何其他保证人主张权利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如果乙方放弃或变更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的货物担保或以任何理由变更担保顺序,导致其在上述货物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不免除或减少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3.3若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权提供担保,若任何部分债权被清偿,则不会相应减少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甲方承诺的担保金额内对主合同项下的未清偿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4条保证期
4.1甲方的保证期为独立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4.2前款所称“主债务履行期到期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时各项债务的到期日;还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提前到期的日期。
第5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其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法人单位,具有法律规定的担保人资格和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担保责任。
5.2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已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主管机构的批准,并已获得一切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规定或协议,也不会违反甲方与其他人签署的任何担保协议和其他协议,以及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文件、协议和承诺..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晓并同意主合同的所有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并保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连带还款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任何其他担保。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供乙方要求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并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将在以下方面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乙方变更经营方式、自身制度或法律地位,如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合资、合资或合作,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组、和解、破产等,应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在自身制度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宣布停业整顿、关闭、解散(撤销)、申请重组、破产等。、或者其他可能危及其正常运行并丧失保障能力的情形。方。
5.10甲方变更住所、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6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和信誉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期到期或债权人声明债务提前到期)时,主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债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7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8条合同的效力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主合同被确认无效的,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行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9条合同的转让、修改和终止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10条争端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双方选择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问题: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果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的选择不一致,以主合同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一条补充规定
11.1甲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根据本合同所含信息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件应视为已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如果本合同项下有□选项,勾选□表示该条款适用,勾选×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11.4甲方、乙方和乙方的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的相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措施提请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充分解释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理解无异议。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号: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传递真理:_____________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传递真理:_____________
为保证第项下的债权乙方与债务人(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人”)签订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提供担保,甲乙双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有担保主债权的类型和期限
1.1甲方担保的主债权是债务人处理乙方项下约定业务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的业务范围为_____________年12月4日至_____________年12月31日。
二、担保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信费、律师费等)。)以及主合同所有债务人应付的其他费用。
第三,担保方式
3.1甲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主合同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索赔,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如果主合同项下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还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的担保),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
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保证的影响,其保证责任不以乙方向任何其他保证人主张权利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如果乙方放弃或变更主合同债务人提供的货物担保或以任何理由变更担保顺序,导致其在上述货物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不免除或减少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
3.3若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部分债权提供担保,若任何部分债权被清偿,则不会相应减少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甲方承诺的担保金额内对主合同项下的未清偿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4条保证期
4.1甲方的保证期为独立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4.2前款所称“主债务履行期到期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时各项债务的到期日;还包括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宣布提前到期的日期。
第5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其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在的法人单位,具有法律规定的担保人资格和代为清偿债务的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担保责任。
5.2甲方保证本合同的签署已按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及其他主管机构的批准,并已获得一切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任何规定或协议,也不会违反甲方与其他人签署的任何担保协议和其他协议,以及对甲方有约束力的任何其他文件、协议和承诺。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晓并同意主合同的所有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并保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连带还款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担保能力的任何其他担保。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供乙方要求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并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将在以下方面实施,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
乙方变更经营方式、自身制度或法律地位,如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合资、合资或合作,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组、和解、破产等,应在30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在自身制度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包括但不限于宣布停业整顿、关闭、解散(撤销)、申请重组、破产等。、或者其他可能危及其正常运行并丧失保障能力的情形。
方。
5.10甲方变更住所、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6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和信誉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期到期或债权人声明债务提前到期)时,主合同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债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7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8条合同的效力
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主合同被确认无效的,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行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9条合同的转让、修改和终止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无需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在原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第10条争端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失败,双方选择通过以下方式解决问题: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果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的选择不一致,以主合同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一条补充规定
11.1甲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变更而未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根据本合同所含信息向甲方发送的所有文件应视为已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如果本合同项下有□选项,勾选□表示该条款适用,勾选×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11.4甲方、乙方和乙方的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5本合同的相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措施提请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乙方在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充分解释相关条款;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理解无异议。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