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样本官方版(精选2篇)
需方:
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材料规格及工艺:
1.1楼梯踏步瓷砖规格为 、(色彩按甲方认可样品)。
1.2楼梯休息平台瓷砖为 、(色彩按甲方认可样品)。
1.3楼梯踏步及楼梯休息平台踢脚线为 、(色彩按甲方认可样品)。
1.4楼梯踏步瓷砖中间白色跟两边黑边开槽及磨边必须一致,不得有误差。
第二条、产品价格及费用:
2.1楼梯休息平台瓷砖单价按 元/平方计算。
2.2楼梯踏步瓷砖按平面、立面(不分颜色)含两边黑色镶边一个三角,其综合单价按 元/套计算。
2.3楼梯踏步及楼梯休息平台踢脚线单价按 元/一块计算。
第三条、交货规定:
3.1交货方式:由乙方运至施工现场,验收后办理相关手续。
3.2 交货地点:
3.3 交货日期:
3.4 运输费:已含于产品单价内,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验收方式:
由甲方、监理和施工单位共同验收认可。
第五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5.1材料结算:根据进场材料数量,经验收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结算。
5.2付款方式:按照进场验收合格材料每批费用的85%进行支付,余款待楼梯工程铺贴施工完工后一次性付清。
5.3款项结算及支付凭正式发票办理,其税收、税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甲方的责任:
6.1.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退货部分所产生的费用(指:运输费、装卸费),由甲方承担。
6.1.2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前7天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规格时,乙方交货日期作相应顺延,甲方不得以此作为违约。
6.1.3甲方如未按上述第五条规定向乙方付款,导致乙方未能及时供货,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6.1.4乙方送货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6.2乙方的责任:
6.2.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于此种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2 %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6.2.2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
6.2.3产品价格如有上涨,乙方不得就此而调价,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 5 %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6.2.4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导致产品出现问题,影响工程进度,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全部货款结清以后失效。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三份。
由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日期: 日期:
联系方式: 联系
开户行:
账号:
第一条基本合同
1.1合同效力:本合同为双方关于乙方向甲方供货业务的长期基本合同,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
1.2本合同附件:在双方往来业务中,与履行本合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与本合同冲突时应以本合同为准。
1.3具体合同:双方之间可按照以下第二条约定的程序达成具体合同,乙方接受甲方订单之时具体合同成立。双方之间的每一份具体合同均受本合同的约束。
第二条订单、交货、包装运输
2.1订单:乙方具体供货的品名、货物型号、数量、供货时间及商标以甲方的书面订单为准,乙方应在十二小时内或甲方订单之上要求的期限内确认或反馈意见,超期未确认或未反馈视同不接受甲方订单;但是若无正当理由,乙方不得拒绝接受订单。
2.2交货:除非双方另有明确约定按双方约定方式交货,乙方应按甲方订单规定的数量、时间准时送货至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费。
2.3包装方式及包装费用:乙方供货的包装标准,应达到双方书面同意的包装标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验收及不合格品的处理
3.1验收:乙方送货后合理期限内或在甲方到乙方提货时,双方按照已经确定封样的样品或双方协商确认的质量标准、图纸及双方同意的技术要求进行验收。
3.2验收不合格:甲方对乙方供货验收不合格,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一天内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的时间内将不合格品取回并同时向甲方交付同等数量的合格品,乙方不得将不合格品混在以后任何一批次的货物中提供给甲方。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质量事故责任的承担
4.1技术要求:乙方保证为甲方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等要求,并符合甲方的特殊技术要求(如果有),并使用在有效期内、性能良好的原材料制作而成。货物出厂之前经严格检验,包装方式良好,可以避免一般装卸引起的零部件不良。
4.2质量事故:若乙方所供货物发生质量责任事故,从而导致甲方被第三方索赔或遭受国家机构处罚,经双方或技术监督部门或其它权威机构认定是乙方的责任,则应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五条定价与结算
5.1定价:乙方应本着诚实信用与长期合作的原则合理报价,若存在弄虚作假情况,或报价与合理价格严重不符,谋取暴利,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有权解除合同。
5.2最低价保证: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价格是同期国内当地市场最低价。
5.3付款方式:原则上乙方供货后,甲方自货物检验合格、发票入帐后30内支付相应货款;但如双方另有约定,按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付款。
第六条保密及知识产权条款
6.1保密:一方对另一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它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等所有技术和经营信息有保密义务。
6.2甲方标识的使用:甲方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本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违约条款
7.1拒绝订单与逾期供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应按照拒绝订单货物金额的百分之三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未按要求逾期交货时,将按延迟天数乘以逾期供货部分货款之千分之四计算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天,视为乙方不能供货,参照乙方无故拒绝甲方订单处理。
7.2商业欺诈的违约责任:乙方违反5.1条约定或出现其他商业欺诈时,乙方应按照欺诈涉及金额的百分之二十或者五万元/项/次中较高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本条款约定不影响乙方按照其他条款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本条中的“商业欺诈”是指乙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甲方提供虚假资料、信息,或者隐瞒事实真相,从而欺骗甲方或最终用户,获取不正当利益的商业行为。
7.3违反最低价保证:乙方违反第5.3条约定,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供货物的差价。
7.4违反保密约定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保密条款约定,该方应赔偿守约方相关损失。
7.5违约通知:如乙方发生违约行为后甲方向其发出通知的,则该通知发出两日后将视为其已到达乙方。乙方应在通知到达后两日内书面回复甲方。如乙方逾期未予回复,则视为乙方默认甲方通知中所述的内容。
第八条不可抗力
本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仅指足以影响到本合同相关义务正常履行的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
第九条廉政条款
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以及双方保持业务关系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公司人员进行贿赂和提供回扣,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受损利益并按相应金额处以1倍的罚款。
第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第十一条纠纷解决
因本合同或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条件与份数
12.1生效条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双方最后一笔业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双方再无任何业务往来,合同自动中止失效;本合同除填写必需的合同签约主体、签约人、签约时间外,任何涂改、删除增添均无效。
12.2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采购方):(章)乙方(供货方):
签约人:签约人:
日期: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