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厂项目供货证明(精选2篇)
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经济委员会批准办理进京注册登记,并取得《施工企业安全资格审查认可证》的外省市建筑施工队或本市郊区、县建筑施工队(以下简称外施队),在本公司所属各单位或工程项目承包劳务时,须在签定《劳务合作合同》的同时签定本《合同书》。
第一条 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1.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2.每个施工现场都须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人,并设置安全专职管理人员,共同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劳动保护工作。
3.进人现场的人员需符合有关用工手续和条件。经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准许上岗。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国家经贸委或北京市经委核发的操作证上岗。
4.发生因工伤亡事故(重大未遂事故)要全力抢救伤者并保护现场,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上报。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工作。
第二条 总包方的责任和权利
1.对外施队人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教育活动,及时宣传、贯彻企业和上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制度与规定。
2.各级安全部门和人员对安全生产实行监督检查。遇有重大危险隐患有权指令停工,限期整改。对违章者、事故责任者及外施队有处罚权。
3.公司各级技安部门,对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或连续发生事故的外施队,有权收回《安全资格认可证》,终止劳务合同,其损失由外施队负责。
4.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防护设施,进行安全交底;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盲目施工和损坏安全设施的进行教育或处罚,直至清退。
第三条 劳务分包队伍的责任和权利
1.进场人员须符合用工条件及总包方使用要求,所报人员名册应与实际相符,不得擅自更换。人员需调换时,应提前通知总包方,经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私招乱雇。
2.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并依据作业环境进行有针对性的二次安全交底,教育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服从总包方管理,对违章和隐患问题接受经济处罚,按时交纳罚金,并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采取整改措施。
4.对总包方不安全、不文明的指令有权拒绝,在危及人身及设备安全时,有权采取停工措施,要求总包方提供符合安全生产的条件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四条 安全事故处理
1.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按事故调查组的责任认定进行处理。属分包方责任或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分包方对其伤者和家属按有关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属总包方责任,由总包方承担经济赔偿;属双方责任,依据责任大小由双方单位协商解决。经济赔偿采取一次性方式。
2.分包方发生伤亡事故后,不分责任属于哪一方,其伤者的具体善后工作均由分包方负责安排和处理。
3.发生死亡、重伤事故,不论其责任属于哪一方,均由总包单位统一报告。
工程名称:
总包单位:
项目经理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分包队伍名称:
分包施工内容:
劳务分包队伍队长(签字)
年 月 日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必填
使用单位名称必填
工程所属区域必填省必填市必填区县
使用单位地址必填
使用单位联系人必填
使用单位联系电话必填
产品明细(填写数量,没有的不填)
名称型号数量
火灾报警控制器=-998
感烟探测器11
感温探测器12
手动报警按钮13
输入模块01
输入输出模块02
火灾报警控制器998
楼层显示器2
消火栓按钮06
声光报警器01
感烟探测器08
感温探测器02
手动报警按钮03
产品供货证明需要几份请注明,无说明则默认三份
采购方(甲方):
法定代表:法人代码:
委托代理人:电话:
邮政编码:传真:
通讯地址:
开户行:
银行帐号:
供货方(乙方):
法定代表:法人代码:
委托代理人:电话:
邮政编码:传真:
通讯地址:
开户行:
银行帐号:
本合同所称汽车是指新车,为体现合同双方自愿原则,本合同中相关条款中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字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中央国家机关汽车协议供货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采购车型、数量、价格、交货期:
汽车品牌生产厂家
汽车型号产地
车身颜色座位数个燃油
单价元数量辆
合计金额(大写)元
运费元
总计金额(大写)元
交货期
(表格可复制)
共计汽车数量:辆
共计金额(大写):元
二、交车及验收:
1乙方收到甲方车款后将车辆交付给甲方。
2甲方到乙方交车地提车。
3车辆验收于交车地进行,甲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进行初步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在验收当场提出。
4车辆验收无误后双方应签署车辆交接书,即为车辆正式交付。
5车辆交付后,车辆的所有权及风险由乙方转移至甲方。
三、随车文件及附件:
1产品合格证
2技术参数表
3产品使用说明书
4车辆保养手册
5随车工具及备件清单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乙方保证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及厂家该型号汽车质量标准的新下线的未曾经过维修的崭新车辆,符合国-家-安-全及环保要求,可以上牌的合法车辆。
2车辆的质量与其它各项标准或要求均须全面符合本次政府采购的有效文件相应的各项要求,还应当适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部委相关规章。
3售后服务由公司的特约服务站负责。
按《保养手册》的具体规定进行。
五、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任何一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并且非属该方的过错造成疏忽致使其未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足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重大自然灾害、或公用事业的较长时期的中断或停顿。
2如有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声称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公证机关的公证证明材料,同时应争取各种合理手段减少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损失。
3任何一方无须对因上述约定范围内的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误或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致使另一方招致任何损失或费用的增加承担责任。
六、其他:
1有关本合同的签订、生效、履行等,以及与本合同相关或引起的任何争议的解决,除适用本合同外,还均同时适用本次政府采购过程中所有效成立的相关文件。
2本合同一式两份,盖章生效。
3如有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