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海带经销合同【汇编两篇】

干海带经销合同(精选2篇)

干海带经销合同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合同宗旨:

为扩大 涛园门业 有限公司“ 涛园门业 ”品牌知名度,确保“ 涛园门业 ”品牌发展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甲乙双方秉承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经销“ 涛园门业 ”品牌产品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二、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为依法经营的法人。

2、乙方保证其用于加盟经销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祥庭”授权系列产品经销活动。

三、授权经销区域、经销产品权限及授权经销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省 市 县镇区域内加盟经销“ 涛园门业 ”系列产品。

2、本合同有效期从 20xx年 月 日至 20xx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下一年度的加盟经销合同。

四、加盟经销商销售目标:

1、合同期内,乙方须完成销售任务目标为 万元;

2、乙方在六个月内未完成销售资金回笼额的30%,又未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或改善措施,则甲方随时有权提前终止执行本合同,并收回相关授权文件及物品。

3、本合同期内,乙方可在授权区域内以各种形式,按甲方全国统一的标准建立

五、经营保证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纳经营保证金 万元;

在本合同期内,若乙方没有发生跨区域销售业务和其它有损“祥庭”形象等违约行为,合同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一个月内,向甲方交回授权书和授权牌,产品证书(含框),拆除形象墙、门头等品牌标识物后,甲方全额退还经营保证金,但不给付利息。如续签合同,保证金可顺延为下一年度保证金,如下年政策变动或经销区域变化,保证金可多退少补!公司不设立省级代理,最大渠道单位为地区级代理,一个代理一份合同,一份合同视为一个独立的渠道核算单位,每个经销区域都需独立缴纳保证金,一份合同中签订多个地级经销权则视为该合同无效。

六、订货及货款结算:

1、乙方订货及补货,必须先向甲方预付30%订货款,才能确立订货,其余货款须提前付清后才能发货;

2、货款结算原则:现款现货,款到发货;

七、产品供应:

1、供货价格:甲方按(A类)客户全国统一出厂价供货给乙方,如遇甲方产品价格调整,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具体价格详见附件。

2、乙方订购产品时,需向甲方出具订货单,订单经双方确认后,乙方预付订货款,甲方确认收到定金后安排生产,收齐货款后安排发货。

八、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监督,对乙方营销活动中所出现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

2、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它证照、或未达到甲方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4、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授权经营区域内,针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工

5、若遇原材料价格变化异常,甲方有权对价格进行合理的调整,并以书面形式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6、甲方向乙方授予经销商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加盟经销权的区域范围内,对相同系列产品另设加盟经销商。

7、甲方保证向乙方供应的产品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及企业标准的质量要求,并向乙方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

8、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专卖店装修设计方案,对商品陈列提出指导性建议,使之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并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9、甲方向乙方提供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九、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2、乙方享有甲方定额提供的宣传画册、POP、整体VI形象内的市场推广用品。

3、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详见下款12条。

4、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

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指定产品终端市场销售价格体系,原则上乙方有权在甲方制定的指定产品价格基础上进行上下10%的浮动,未指定产品打折销售或提价销售必须提前经甲方同意才能实施,以维护甲方的市场价格体系。

6、乙方必须完善售后服务,甲乙双方共同处理乙方授权经营区域内消费者的产品投诉。

7、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汇报专卖店和分销客户情况、销售情况、库存状况、竞争对手动态情报(月报:内容包括新产品、价格、市场政策与推广策略等),按甲方要求完成营销管理汇报。

十、产品运输:

1.乙方可自行提货。

2.运输单位如乙方指定、则甲方可代为托运、甲方负责托运前的货物质量、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无指定运输单位,则由甲方代办运输、乙方承担运费,乙方及时对货物进行验收、并将确认单返回或者在收到货物后电告甲方、如有误差、须于当日之内电话通知甲方核查、否则视为无效。 十一、产品售后:

1.乙方收到货物后如有质量问题(建议在运输公司进行全面检查)、属于运输原因的必须与运输公司交涉、不属于运输公司的、乙方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及照片、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处理意见、产品一经安装、甲方不负人为的质量责任。

2.须修复的产品、甲方在十日内修复完毕、(以上时间以收到返厂货物之日起计算)返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3.质量保证产品出售之日起保修一年(特定因素除外)

4、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并经甲方确认而需要重做的,而甲方已开具增值税发票给乙方的,在办理重做时,甲方不再另行开具增值税发票。

十二、销售奖励:

1、为鼓励经销商做好区域市场和售后服务工作,对签约经销商实施奖励政策。对未签订本合同的经销商,甲方不给予奖励政策支持。

2、区、地级市及总代理年度销售额达到20-50万,享受 0.551-80万、享受81-100万、享受100万以上、享受的返点。

3、特价门、工程门可计销售额但不算返利。

4、返利奖励在本经销合同期内完成年度经销任务提走全部库存门后发放,由甲方以样品门或产品形式奖励等值产品,样品门为公司提供的新款门(款式、颜色、尺寸)统一。

十三、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规操作、串货砸价、扰乱市场等行为,将取消经销商任何返利和奖励;情节严重向乙方处以一定数额的处罚,并有权立即解除经销合同。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对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四、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应对履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而知悉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即使本合同期满或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保密义务应继续承担两年。

2、依照甲方公司管理制度,甲方不允许甲方任何人员以公司名义向乙方以任何形式借款借物,若乙方借款借物给甲方人员,应纯属个人行为,所有责任及损失与甲方无关。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其在本合同内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4、乙方在经营期间已建专卖店的,但未能达成公司销售目标而中止合同的,甲方有权从乙方经营保证金内扣除相关的样品及其它补贴。

5、乙方经营期未满单方面中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的经营保证金,并且甲方有权不给乙方任何销售返利。

6、甲乙双方在解除本合同后,甲方立即收回授权牌,乙方应在三个月内拆除有关“祥庭”商标的相关标识,否则将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予以赔偿。

十五、争议解决:

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以同意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由甲方总公司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管辖。

十六、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且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十五日内足额交纳经营保证金后自动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正式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干海带经销合同 篇2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 ,根据《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甲方产品经销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

第一条 采购产品种类、价格、数量、配送区域

1.1 定义

1.1.1货物:

产品名称规格包装单位含税单价(元)数量备注

合计:

1.1.2滞销:指每批货物在乙方收取该批货物之日起3个月内未销售完毕的,或者乙方库存中有效期剩余半年或半年以下的货物。

1.1.3 配送费率:(含税中标价-供货含税成本价)/含税中标价。

1.1.4降价:包含但不限于零售价下降、中标价格下降等。

1.1.5下游库存积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6退货手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7含税单价:价款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装卸、包装、知识产权、管理、保险、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

1.2 双方确定的配送费率为 ,协议期内如有新增品种,另行协商配送费率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1.3 上述1.1.1表格中的含税单价为按配送费率计算的当前价格,如遇降价,甲方需在调价执行日起调整供应价格并通知乙方,如延期通知乙方,则甲方需自执行日起核算销售所产生的补差给乙方,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同意在90天内按(原含税中标价-现含税中标价)*(乙方库存+下游库存)给予乙方补偿。

1.4 甲方委托乙方配送区域(客户)为 ,甲方确保不会出现供应区域(客户)争议,否则相关争议由甲方处理,且须赔偿乙方损失。

1.5 协议中数量如为年度预计量,可根据乙方订货分批发货,以乙方实际收货数量结算,如出现滞销或品种落标甲方需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货。

1.6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如发生相关信息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名称变更、品种最小销售包装尺寸、颜色、字体、内容变更、标签、说明书、装量包装变更,甲方应在向乙方供应启用新信息产品前10个工作日向乙方提供相关变更材料。若冷链包装、其他特殊包装变更,甲方应在向乙方供应新包装产品前60天告知乙方冷藏产品新外包装的长宽高以及产品的其他特殊包装要求等信息。

1.7 乙方免费提供网上流向查询服务,开放查询账号或月度提供纸质版查询报告。

1.8 本协议期内,上述品种乙方库存量应不超过_____件/月。超出最高库存量部分,甲方需配合乙方退货退款,具体参照本协议第六条。若双方确认不办理退货,则甲方须承担相应的仓储费用____元/天/件。

第二条 货物的交付

2.1 甲方应当自每批货物订货之日起 日内负责安排货物运抵乙方指定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并负责按乙方要求卸货到乙方指定月台或库房,风险至货物通过验收时转移。

2.2 甲方的每批货物到货时,应随货提供加盖甲方公章原印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每批产品相应批号的检验报告书(进口可为检验报告书或通关单)或合格证明文件(药品检验报告书经上市许可持有人确认),提供符合法规要求的随货同行送货单。

2.3 甲方货物的运输方式: 。(汽运/铁路/空运/……)

2.4 甲方发出货物的同时严格按药监要求开具并提供相应的发票,甲方承诺开具的所有发票均符合税法、GSP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货物流、票据流、资金流一致。如因甲方不能开具合规的发票,或不限于税务、质量、工商等经营问题导致风险的,乙方有权不予支付,乙方因此遭受追缴税款、滞纳金、罚款等一切损失,甲方将予以赔偿,或由乙方直接在应向甲方支付的货款中抵扣,或以甲方存放于_x001f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货物进行抵扣。

第三条 付款

3.1 付款期限:

□ 乙方应当自收齐货物及增值税发票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如到期日为周末及节假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支付。

□ 乙方应当自收齐货物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 乙方应当自增值税发票开票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 乙方应当自销完该批货物起 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 乙方向甲方支付货款起____日内,甲方发出货物。

3.2 付款方式:电汇□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3.3 产品出现滞销、下游库存积压、退货手续未办理,则该批货款相应顺延至处理完相关问题后支付。如该批货款已支付,则乙方有权顺延后续应支付而未支付的等额货款。

3.4 末次货款结算前,甲方须协助乙方处理完乙方的库存及乙方下游客户的库存并办理完相关业务手续。

3.5 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为唯一收款账户:

账户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向上述账户汇出款项后,即视为已履行付款义务,在汇款过程中,因甲方账户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账号被注销、被冻结等)导致其无法收取款项的,由甲方承担相应后果。乙方有权直接在应付款项中扣除甲方应承担违约金或赔偿金等等。

第四条 货物供应要求

4.1 甲方应按现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乙方供应产品。

4.2 甲方应采用密闭的车辆配送产品。说明书要求保温或冷藏的品种,甲方应严格按现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规及双方约定的要求在运输产品的过程中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对于冷链产品应使用验证合格的冷藏车或冷藏箱运送,并能记录、显示、导出运输过程的温度。若甲方未按照要求运输,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甲方承担。

4.3 由于甲方产品因外包装,运输方式发生改变而引起乙方或乙方下游客户额外相应需要增加相关包装材料和运输费用时,甲方应给乙方和对应乙方下游客户相应的补偿,以保证各方的合理利益以及整个供应链的畅通有序。

第五条 货物验收、产品质量、赔偿责任

5.1 货物包装、货物验收及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及货物运输要求,且符合双方的约定。

5.2 甲方如未履行本协议第1.6条的约定,应承担的责任如下:

5.2.1 乙方有权拒收该批货物,或按代储处理,甲方须承担相应的仓储费用;

5.2.2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乙方重新更换或增加货物包装而产生的费用;

5.2.3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其他损失。

5.3 乙方在收到货物时发现货物质量存在问题,乙方有权拒收货物。

5.4 乙方出具验收合格文件的日期视为甲方正式交付货物的日期。乙方验收合格的结果仅视为货物在外观、数量、型号、规格上符合约定的证明,检验合格文件的签署不使乙方丧失因质量问题而向甲方索赔和求偿的权利,同时不免除甲方对于货物质量缺陷或瑕疵负有的相应责任。

5.5 因甲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应包括但不限于被行政处罚、对第三方民事赔偿)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

第六条 退货或换货

甲方应在下列情况无条件接受乙方退货或换货的要求,并承担相关费用:

6.1 甲方的产品自身及包装质量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约定;

6.2 甲方的产品自身及包装在销售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

6.3 乙方的下游客户(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对产品包装、质量、有效期提出异议,要求退货时;

6.4 甲方主动召回产品或被责令召回产品时;

6.5 滞销;

6.6 标期结果变化导致的库存积压。

发生上述退货或换货的情况时,甲方应当自收到乙方退货或者换货的通知之日起 7天内办理完毕退货或者换货手续。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办理完毕该货物的退货及更换新货手续,乙方有权发运回甲方,乙方根据本条约定将货物发运回甲方的,自发运货物之日起视为双方同意对该批货物作退货处理,甲方应在自乙方发运货物之日起7天内退还该批货物货款并办理相应退货手续;该产品已过有效期的,乙方有权自行销毁该批货物,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及承担相应费用。

6.7 甲方接收乙方退货的方式:

□甲方自提 (自提时应出具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原印章的委托提货证明)

□乙方货运,甲方接收退货的地址必须为注册仓库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货运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处理。

第七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若与其他协议条款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第八条 通知和送达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文书、资料等,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甲方地址送达。甲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乙方,未履行通知义务的,乙方按原地址邮寄相关材料即视为已履行送达义务。当面交付上述材料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交付的,寄出或者投邮后即视为送达。

第九条 生效条款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期至 年 月 日。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补充条款

10.1 标期内如因甲方品种应标结果变化导致乙方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为乙方消除影响)。

10.2 本协议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需对本协议作任何修改或补充,须由双方签订书面文件方为有效。

10.3 甲方保证产品中的工业和知识产权等相关权利均为其所有,否则因侵犯第三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相关权利而造成乙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此垫付任何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全部承担。

10.4 甲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

10.5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需退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已支付的所有款项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选择不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不支付未付货款,甲方退还乙方预付的所有款项,并按已支付的所有款项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以上情况甲方需另行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消除影响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5.1甲方逾期交付货物超过[7]日的;

10.5.2甲方发生累计两次或以上违约行为;

10.5.3甲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经乙方提出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改正的;

10.5.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的;

10.5.5甲方违反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虚开税票、贿赂、促销及宣传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10.6 甲方保证安全、文明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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