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占地补偿协议书(精选2篇)
甲方:
乙方:
云南第二公路桥梁工程有限公司小龙高速公路土建第六合同段因乙方施工临时便道需要扩宽,扩宽需占用甲方旱地。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以元人民币(大写:)支付给甲方,作为临时便道扩宽用地补偿费。除此之外不在支付任何费用。
2、该费用支付后,甲方要提供土地,并不得再提出任何要求,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扩宽便道及施工车辆通行等工作。
3、甲乙双方在协议签订生效后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协议。
4、此协议签订后生效,有效期为乙方施工结束为止。
5、乙方于年月日一次性付清乙方以上所有费用6、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
乙方:
因养殖小区项目开发建设,我村被占用部分土地,为解决被占地群众的后顾之忧,保证被占地户利益不受损失,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以下补偿协议:
一、被占用土地位置:
二、占用土地性质(租赁、山地、荒坡)
承包山地:共亩;承包荒坡:共亩。
三、补偿时间、年限
每年 月 日前一次性兑付给全年补偿款项。使用年限30年,自签订之日起执行。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补偿标准及兑付办法
补偿原则上以现金方式兑付,按当时市场价格的小麦、玉米市场价格补偿。补偿标准:山地小麦每亩400公斤,山地玉米每亩400公斤兑付;荒坡小麦每亩200公斤、荒坡玉米每亩200公斤兑付。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有法律效益,甲、乙双方不得随意违约。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向对方缴纳违约金10万元整。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司法机关处理。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七、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