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锦集【精选17篇】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精选17篇)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质:

地址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为甲方城镇(农民)合同制职工,并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确定:

(一)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本合同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本合同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期从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讫时间必须明确具体)。其中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试用期从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产(工作)需要,在

岗位(工种)工作,完成该岗位(工种)所承担的各项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等规定。甲方应为乙方提供符合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及其他劳动保护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劳动报酬。

乙方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间的月工资为 元;熟练期(培训期、见习期、试用期)满的定级工资为 元。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2

甲方 :鱼旨越前外带寿司

注册地址 :

经营地址:

乙方: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临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签订日期: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合法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个月。

(二)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个月。

(三)乙方应在年月日前到岗。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 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时制。

1、实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0小时。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长乙方工作时间的,应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注:加班加点工资标准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明示于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和本单位规定休假制度。

第四条 劳动报酬

(一)乙方试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资标准为 元/月,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

(二)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1、固定工工资。乙方的工资由基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固定)工资为元/月,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业绩考核情况核定。如甲方的工资制度发生变化或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钟点工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资,发薪日为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合同期内,甲方视乙方的工作表现情况,给予乙方提高工资待遇的机会。

第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

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时按量提供乙方合理报酬的;

2.甲方不能为乙方提供更好发展机会的;

第六条、其他约定条款

(1)凡由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双方另行签订《培训/教育协议》,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培训等费用,具体赔偿标准执行《培训/教育协议》的约定。

(2)乙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甲方有权了解乙方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劳动者的学历、履历、资格或任职证书(明)以及以前劳动关系是否解除或终止等。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并应书面承诺其真实性。若因故意漏报、隐瞒前述基本情况,骗取甲方签订劳动合同的,经甲方查出或被原单位追诉的,视为乙方的欺诈行为并导致甲方的严重误解,甲方有权依法申请认定本合同自始无效,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到岗日到岗的,本合同自到岗日满后自动失效,但甲方认可的除外。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全额承担。

(4)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内,属其岗位职务行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质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专利、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进行商业性开发。

(6)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再受聘其他任何单位从事与甲方相同或类似或有竞争冲突的业务。

(7)乙方对在合同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情报、信息等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者(亦包括无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员)。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则被视为严重违反本合同,并认为有足够的理由被辞退。此种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期满后的任何时间对乙方仍有约束力。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2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3

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甲方聘请乙方为专职司机兼送货员。

二、本合同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经双方同意,可以另签劳动合同。

三、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即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试用期限内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若乙方造成甲方车辆等到任何损失,应照价赔偿。

四、乙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如有违反,乙方还要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乙方应遵守甲方公司所有规定,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

六、乙方聘用期间须服从公司安排出车,不得有任何理由拒绝及拖延之情形,如有违反,公司依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罚款或开除处理。

七、乙方在职期间内一律不准有私下用车之情形或依公而办私之行为,如有发现一次扣减当月工资200元。

八、乙方关于安全驾驶等管理之规定,按照国家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办理。

九、乙方经甲方聘用后,乙方找________做为自己的担保人。

十、________自愿作为乙方的保证人,若保证人是自然人,则必须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并拥有合法所有权的车子或房子作抵押,保证人自愿对乙方行为所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人民币 __元,每月__日为发薪日,甲方应按时支付工资。

十二、乙方应定时保养车子,如换机油、检查轮子等到,要经常保持车辆安全性能,保持车内外之整洁,若因乙方未尽至以上职责,造成车辆损坏,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十三、甲、乙方应严格按本合同履行,若有违反,则要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四、乙方应杜绝贪污、侵占公司财物,否则,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五、乙方应按公司要求,按时将货物运送达到指定地点。无货所送之时,乙方工作由甲方安排,乙方必须服从公司工作安排。

十五、本合同经双方及保证人签署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等效力。甲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4

甲 方:

乙 方:

签 约 须 知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与签订、履行劳动合同相关的各项信息真实有效。

2、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4、除约定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两种情形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合同期限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合同期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其完成的标志是 .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工作地点在 .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所在的岗位实行下列第 种工时制。

1、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在综合计算工时周期内,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3、不定时工作制。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须经人社部门批准。

第五条 甲方因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 甲方保证乙方在合同期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七条 甲方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根据本单位经济效益和生产经营特点等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甲方应按照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结合乙方所在岗位及技能水平、劳动成果等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水平。

第八条 乙方在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下列第

种工资形式:

1、计时工资。乙方工资标准为 元/月,绩效工资(奖金)等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计件单价为 元。

3、其他形式。

第九条 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的劳动报酬,每月 日为发薪日。

第十条 本合同期限内,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或本单位《集体合同》确定。

第十一条 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日、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在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因工死亡及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有关待遇,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省和本单位《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七条 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九条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甲方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二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第二十三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及支付经济补偿金,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依照本劳动合同有关规定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甲乙双方办理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十、其他事项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内,乙方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等事项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内容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相悖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条 本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及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5

风险提示

提醒期盼找到一份理想工作的打工人员在找到合适单位的同时,不要忘记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打工者被聘用到同一单位、同一工种,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其取得的报酬(工资、薪金)不一样。企业聘用的临时人员分为雇佣关系与非雇佣关系,是否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是判断一项收入是否属于劳务报酬所得,还是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重要标准。根据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加薪、补贴等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如果聘用人员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工资、人事方面的关系,那么其劳动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所得,取得的报酬属于工资、薪金所得的范围。根据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劳务,不属于营业税提供应税劳务的范畴,不征营业税。如未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取得的劳动所得属于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收入纯粹是一种劳务报酬,其要缴纳营业税及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例:张敏、李强是某纯净水公司送水工兼纯净水销售推销员,实行按销售数量计酬,张敏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属于工资、薪金范畴;李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属于劳务报酬范围。因送水属于同一项目,且有连续性,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去年12月份,他们根据销售任务应取得工资、报酬3000元。张敏实取得工资计算过程:张敏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计350元(在政府规定的比例内),单位代扣个人所得税={[(3000—350)—20xx]×10%—25}=40元。张敏实领取工资2610元。李强实取得报酬计算过程:纯净水公司要到当地地税部门开劳务报酬发票时,要按报酬数计缴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3000×5。55%)计165元,同时要代扣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440元[(3000—800)]×20%,李强实领取工资2395元。从上述计算分析得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最终取得的个人收入不一样。张敏与李强在同一单位打工,张敏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比李强没有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同样的工作量每月多得215元。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6

未签劳动合同必须支付双倍工资吗?目前不管是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都在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这是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

双倍工资,就是两倍工资、二倍工资的意思,是《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主要是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的规定,中国人喜欢把二倍说成双倍,如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的双倍赔偿。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相对应的月份的应得工资为准合同期满不续签合同劳动者可获补偿

好多劳动者咨询,劳动合同到期了,单位通知不续签了,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由于是合同到期使合同终止,所以单位没有过错,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那么劳动者到底能不能得到补偿呢?答案是肯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跟你续签,而你仍不同意续签的。这项新的补偿的计算开始时间为20xx年1月1日,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劳动者自己主动辞职,是否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当劳动者主动离职的理由正当时,劳动者是可以得到经济补偿的,那么什么是理由是正当的呢? 劳动合同法是有具体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所以一般劳动者辞职时所写的理由是很重要的,首先要考虑是不是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况。有的法院或仲裁委是需要劳动者来证明离职理由的,所以要注意保留证据。

综上可知,由于未签劳动合同既有可能是劳动者的原因,也有可以是因为单位想要逃避对劳动者的义务,所以此时并非必然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往往是在因为单位原因而未签劳动合同的时候,才需要向相关劳动者支付2倍工资。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7

劳动用工合同

甲方:

乙方:

1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经协商甲、乙双方共同签订本协议, 共同执行。

2 本协议期限为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试用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无试用期)

3. 工作任务:

甲方安排乙方在 , 岗位,从事该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质量要求,按照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乙方应完成工作任务,执行安全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因甲方生产(工作)情况发生变化或乙方不能胜任岗位时,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调配。

4. 劳动报酬:

乙方试用期1个月,工资为 元/月,试用期内如果正常工作时间不满7天离职或者被辞退只发所得工资的50%。

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遵守按劳分配原则,结合工作价值,根据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岗位,依法确定乙方的劳动报酬(依据工厂工资核算和管理制度)基本工资为 元(人民币)/月,其它各种福利、津贴均含在当月的`劳动报酬中而不再另行计发。 工资发放方式例如:3月份工资发放日期是在5月1号到10号之间,由财务把工资打入乙方工商银行工资卡里。

5 劳动纪律:

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的工作规范、操作规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工厂工资核算和管理制度)中写明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同时,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机密,维护甲方利益, 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 甲方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直至按有关规定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或解聘。 6 协议的终止、变更、续签和解除:

本协议期限届满时即终止, 由于生产、工作需要, 在双方同意条件下, 可续签协议, 并应提前 1 个月办理续签协议手续。

经双方协商同意, 可以变更协议有关内容并办理协议变更手续。

甲方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生产经营状况解除本协议。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 乙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 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 企业又不加以改善的;

甲方违反劳动协议或法律、行政法规, 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乙方提前解除协议, 应提前 30 日通知对方。

7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给对方成经济损失, 应视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8 协议如有未尽事宜, 凡属国家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 甲、乙双方可协商修订、补充。

9 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 (签名)签订日期: 年 月日 乙方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8

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年月 日起至 完成之日止。 其中,试用期为 (A、劳动合同期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1个月;B、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2个月;C、3年以上和无固定期限的,试用期6个月;D、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或期限不满3个月的,无试用期。)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从事岗位工作,工作地点在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变更乙方工作地点。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其工作岗位:

1、根据甲方经营管理的需要变更岗位的;

2、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调整岗位的;

3、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或绩效考核情况需要调整岗位的;

4、乙方因患病、休产假导致原工作岗位被其他员工替代的;

5、其他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岗位的。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

第五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有国家规定以及本企业安排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报酬

第六条 实行月工资制,乙方第一年每月基本工资为 元。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同意甲方变更其工资标准:

1、乙方岗位发生变更调整的;

2、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需要调整的;

3、根据职工的工作表现或绩效考核情况变化的;

4、其他情况确实需要调整工资标准的。

第八条 甲方应以法定货币形式于每月日前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第九条 甲方未安排加班,乙方自愿加班的,甲方不支付任何加班报酬。

第十条 非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若乙方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则甲方只支付生活费。

第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甲方停工、停产、歇业的,甲方不必支付任何费用给乙方。

五、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 甲方根据法律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企业自身情况,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必须自觉遵守。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三条 乙方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全额赔偿。

六、社会保险

第十四条 根据乙方的申请,由乙方自行购买社会保险,甲方将社会保险单位应承担部分以现金的形式和工资一起支付给乙方。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五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建立健全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十六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七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八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

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

第十九条 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规章制度违法,损害乙方利益的`;

4、因欺诈、胁迫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手段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

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5、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年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应当妥善移交工作及掌管的甲方物品,以此作为甲方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及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转移手续的条件。

第二十七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不办理解除或终止合同证明,不办理离职手续:

1、给甲方造成损失未承担的;

2、违约金未支付的;

3、工作未交接的;

4、掌管有甲方物品未交还的;

5、负责的货款未收回的

6、其他可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9

摘要: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保障。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应当具备那些必备条款呢?

一、 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1、劳动合同的期限。

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一般可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其中最常见的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十年以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具有特殊性,对于什么条件的人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十五条作了详细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劳动者,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一)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分配工作的;

(三)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分配工作的;

(四)尚未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时,劳动者连续工龄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特殊行业,比如建筑业等,这种劳动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见。

2、工作内容。

所谓工作内容,是指劳动法律关系所指向的对象,即劳动者具体从事什么种类或者内容的劳动,这里的工作内容是指工作岗位和工作任务或职责。这一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之一,是建立劳动关系的极为重要的因素。它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目的,也是劳动者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劳动报酬的源由。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条款应当规定的明确具体,便于遵照执行。如果劳动合同没有约定工作内容或约定的工作内容不明确,用人单位将可以自由支配劳动者,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难以发挥劳动者所长,也很难确定劳动者的劳动报酬,造成劳动关系的极不稳定,因此是必不可少的。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的履行地,是劳动者从事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工作内容的地点,它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劳动者的就业选择,劳动者有权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知悉自己的工作地点,所以这也是劳动合同中必不可少的内容。 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它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目的,也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以获取劳动报酬的原因。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的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工作地点。这些内容要求规定得明确、具体,以便于遵照执行。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

4、劳动报酬。

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主要目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和津贴的数额或计算办法。劳动报酬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

规定,如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的期限和形式不得违反有关规定等。

5、社会保险。

目前北京市执行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四项,其中前三项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缴纳。

6、劳动纪律。

是指劳动者必须遵守的用人单位的工作秩序和劳动规则。

7、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是指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终结和撤销的条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就劳动合同的终止进行约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一旦出现,劳动合同就会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是指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了保证劳动合同的履行,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关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包括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以及违反约定或者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除了上述8项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可以约定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其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事项。

二、《劳动法》中工作内容的规定与变更

1、《劳动法》中关于工作内容的规定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①劳动合同期限;

②工作内容;

③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④劳动报酬;

⑤劳动纪律;

⑥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⑦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这些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其中“工作内容”一项,是指职工从事什么岗位的'工作,上岗后必须完成的工作要求,如劳动定额、产品质量标准等。“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和必备条款,没有“工作内容”的劳动合同是不规范、不完备的,必须严格依据《劳动法》的具体规定进行充实和修订。农民工如发现劳动合同中末明确“工作内容”时,应当就合同中明确工作内容的问题,尽快与企业进行协商,确定工作岗位和工作要求。协商中遇到困难时,可请求企业工会给予帮助。今后如若再出现随意变更工作岗位的情况,可依据充实、修订后的劳动合同与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直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怎样变更劳动合同

务工者如果认为原来的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需要修改,应该事先告诉用人单位,并且要经过用人单位的同意。但是,在这之前劳动者应该进行认真考虑,因为变更劳动合同涉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的变更和劳动合同的签订一样,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并且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任何一方不能擅自变更劳动合同。一般来说,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大致有以下3个方面:

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例如用人单位调整生产任务、转产、企业合并、分立等;

②务工者方面的原因,例如因意外事故致伤、致残,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用人单位需要另行安排工作的;

③客观方面的原因,例如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自然灾害的影响等。

3、劳动合同变更中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变更。

(2)遵照《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依法定程序进行。先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建议,说明变更理由和要修改的条款,请求对方限期答复。对方当事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并表示同意变更的,经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协议后,订立书面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变更协议即行生效。

(4)劳动合同变更之后,变更的条款取代原条款,原条款失去法律效力,应注意变更劳动合同时未涉及的条款仍然有效。劳动合同变更时,双方当事人应当再签词二份劳动合同变更通知或协议,采取书面形式才具有法律效力。

三、劳动合同变更时劳动者应该怎么做

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通过一定程序,即依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经过要约和承诺,达成变更协议,才能实现劳动合同的变更。《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第10条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暂行规定》第9条均规定了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即“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可见不论是法定情形发生还是出于企业自身的其他原因,劳动合同的变更都必须经过签订双方的同意,如果劳动者一方不同意变更,企业不能强行变更。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0

甲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甲乙双方的情况应如实填写,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能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四、工时制度分为标准工时、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三种。实行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劳动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

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开始履行,至法定条件出现时终止履行。

(二)试用期

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

1、试用期从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

1、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生产(工作)岗位,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对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

第三条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培训

1、甲方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并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杜绝违章操作和违章指挥。

2、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告知乙方所从事的工作(生产)岗位,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名称、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按国家规定定期安排从事职业危害工作的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3、实行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哺乳期间,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4、甲方应根据需要对乙方进行必要的职业培训或为乙方接受职业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四条 劳动纪律

1、甲方应当依法制定和健全内部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依法对乙方进行规范和管理。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

第五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实行第项工作制。

(1)、标准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 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2、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假期。

第六条 劳动报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资结合本单位工资制度支付乙方工资报酬。

具体标准工资为 元/月。,乙方试用期工资为 元/月。

2.甲方每月 日支付乙方(当月/上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工作,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安排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加班加点工资的发放时间为。

第七条 保险福利

1、甲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乙方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工生育等保险)。

2、甲方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依法制定内部职工福利待遇实施细则。乙方有权依此享受甲方规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双方协商同意的;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其他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项所称重大变化主要指甲方调整生产项目,机构调整、撤并等。

第九条 合同的终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应即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 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甲方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条第3项的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前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5、乙方提前三十日(试用期提前三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乙方担任重要职务或执行关键任务并经双方约定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的除外。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第十二条 合同的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经双方协商本合同可以续订。

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乙方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经济补偿和违约责任

1、合同期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补偿办法按《劳动合同法》及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2、合同期内,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十条第6款规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为乙方所实际支出的培训费用和招聘费用。赔偿办法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劳动争议的处理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约定。

有国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合同期内,如所定条款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双方事后就有关事宜达成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的,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或者变更协议确定。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联系方式(电话):

联系方式(电话):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1

用人单位(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责任人):

联系电话:

劳动者姓名(乙方):

住 址: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使 用 说 明

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认真阅读本合同书。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用人单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劳动者(乙方)亲自签名,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并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需填写的空栏,划上“ / ”。

四、双方约定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其中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五、劳动合同解除、期满终止之日起七日内,甲方必须将有关的职工用工或终止登记表报办理用工登记手续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备案。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七、本合同适用于全日制用工形式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八、本合同(含附件)签订后,甲、乙双方各保管一份备查。

九、本合同中关于数字的填写均应使用中文大写。

十、本合同鉴证或免鉴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十二、劳动合同订立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当将由劳动者本人签名确认的《劳动合同签收公示表》在便于职工阅览的场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五)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婚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工资待遇。

(七)甲乙双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付清乙方工资。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内,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参加社会保险的手续,社会保险费的负担按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因公负伤或者因公死亡的,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甲方应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二)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三)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甲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应依法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甲方的规章制度少于三十日的,从其规定)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使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因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 在使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并经公示或告知乙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经甲方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从乙方工资中扣除以下费用: 。

7.在合同期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计划外生育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内的;

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依被法宣告破产的;

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项第1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甲方依照本项第4条、第5条规定终止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八条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续延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项第2条规定乙方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十)经济补偿按乙方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

标准向乙方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乙方月工资高于甲方所在地社区的实际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乙方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九、争议处理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约定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2

甲方(曲靖征能量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劳动者)姓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并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需要,从事 工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岗位具体职责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点:甲方公司所在地。

三、工作时间

1、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2、甲方在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应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

四、劳动报酬

1、甲方每月以货币或转账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于次月15日前发放。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双方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根据生产岗位需要及有关劳动安全规定为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规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单位规章制度,并通过有效方式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服从甲方工作管理,并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八、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2、双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应在满

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此期间乙方应坚守岗位。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1、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人代表: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3

甲方(劳务派遣企业)全称:

单位类型: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登记注册地:

实际经营地:

劳动保障证号:

联系方式及电话:

乙方(职工)姓名:

性别:

文化程度:

身份证件号:

社会保障卡号:

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联系方式及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公正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采用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不少于两年)。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乙双方只可依法约定一次)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1、甲方派遣乙方在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从事工作, (属于、不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特别繁重或者其他特种作业。工作地点为。

2、派遣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甲方有义务将与实际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如实告知乙方。

4、乙方同意按实际用工单位的工作内容和岗位要求,努力提高职业技能,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乙方在实际用工单位实行(标准、综合计算、不定时)工时工作制。其中,标准工时工作制度为 (常白班、班运转、轮班倒班工作制),平均每天的工作时数为 小时,每周休息日(保障每周不少于一个完整昼夜的休息);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时工作制的,由甲方负责审核实际用工单位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的行政许可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权利。实际用工单位因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在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不包含在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约定的基本工资中,由实际用工单位另计,发放途径按照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的约定执行。

四、劳动报酬

1、乙方享有与实际用工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权利。甲方不得克扣实际用工单位支付给乙方的劳动报酬。

2、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商定的乙方工资发放日为每月日,工资由(甲方发放、实际用工单位直接发放),乙方加班工资的计发基数为 。

3、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形式:

(1)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元。

(2)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元/月;绩效奖金由实际用工单位另计,发放途径按照甲方与实际用工单位的约定执行。

(3)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定额为 ,单价为 元,法定工作时间以外超过定额部分,由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另计。

(4)其他工资分配形式 实际用工单位连续用工的,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同工同酬的办法,合理为乙方实行工资调整。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

1、甲方应当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2、甲方为乙方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职工本人确认或公示,甲方应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乙方。

3、甲乙双方应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中乙方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甲方代扣代缴。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监督实际用工单位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乙方有权拒绝实际用工单位的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因为此类原因乙方遭受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不视为乙方过失。

2、乙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甲方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乙方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甲方敦促实际用工单位负责处理相关事宜和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保证其享受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和相应的医疗待遇。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负责协调实际用工单位,按照本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约定,三方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乙方因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及违反实际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与乙方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存续期间非乙方本人过失被实际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应按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乙方因《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可以支付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合同;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乙方不同意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乙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4、实际用工单位未按劳务派遣协议约定承担对乙方义务,或者实际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致使乙方行使单方解除权的,由甲方承担对乙方的义务,实际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5、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不得解除;本合同期满的,本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八、其他约定条款:

1、甲方有责任审查用工单位是否履行民主程序,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辅助性岗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2、甲方有责任审查用工单位是否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九、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履行;若甲方发生合并或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单位继续履行。

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条款内容变更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以书面方式变更本合同。

十、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应当按照法定的条件、程序和经济补偿规定标准执行。

甲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处理。

双方依法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办理完毕乙方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甲方依法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等相关费用,在乙方履行完交接手续时支付。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

若双方协商不成或者发生劳动争议,应当依法向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或者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至少各执一份。甲方应按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并向劳动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4

本公司与您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 年日到期,若您愿意继续遵守我公司《员工手册》、一体化管理规定、现行制度规定并继续努力工作,公司将同意与您续签劳动合同。

薪资标准:基本工资元/月,薪资保持原合同约定不变或提高,加班费以基本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其他参照公司现行的一体化薪资管理规定和其他相关制度;

特殊情况:根据相关规定,若您已经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选择栏如下:

□放弃无固定期限合同,从公司规定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合同

本人签字栏: 请您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给公司书面回复,逾期将视为您不同意续约,本公司认定合同到期日为双方劳动合同解除日,将为您办理相关合同终止手续,一切后果您自己承担。

通知单位(盖章):

时间:

被通知人(签字):

时间:

劳动合同续订通知书(回单)

苏州 公司:

本人愿意与公司续约,愿意遵守服从公司各项管理规章。

本人希望与公司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同意公司规定的续约期限 为 年

合同到期单位可以终止与我的劳动关系。

本人不愿意与公司续约,原因如下:

被通知人(签字):

时间: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5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3、实行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的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结算周期:按 结算。

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乙方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休假权利。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乙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乙方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的,或者甲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七、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或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或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意见,裁减人员方案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劳动合同期满,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乙方具有本条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6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释义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法条内容: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释义内容:

【释义】 本条是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种引导用人单位的有效手段,是一类与劳动者密切相关的重大经济利益。在制定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围绕着经济补偿问题各种观点激烈交锋。根据常委会委员和各方面意见,本法对经济补偿做了明确规定。

一、经济补偿的性质

各方面对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的性质争议较大。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提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经济补

偿。因此经济补偿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国家要求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一定经济补偿,以帮助劳动者在失业阶段维持基本生活,不至于生活水平急剧下降。这种社会责任,国家承担的多一点,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就少一点,国家承担的少一点,用人单位支付的经济补偿就多一点。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以往为用人单位做出贡献的补偿,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内容和成果的肯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贡献不完全体现在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中,用人单位的经营效益、持续发展能力和资产的积累都有劳动者的贡献。研究,我们比较认同对经济补偿性质的第二种观点。经济补偿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在我国失业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过程中,经济补偿可以有效缓减失业者的焦虑情绪和生活实际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形成社会互助的良好氛围。经济补偿不同于经济赔偿,不是一种惩罚手段。

另外,经济补偿是国家调节劳动关系的一种经济手段,引导用人单位长期使用劳动者,谨慎行使解除权利和终止权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成本,避免支付经济补偿,就不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从而达到稳定劳动关系的目的。劳动合同法基本延续了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同时增加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满足一定条件的,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这一增加规定有利于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实践中,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情况比较普遍,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通过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待劳动合同终止时,再结束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通过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可以起到遏制劳动合同短期化趋势,防止用人单位钻法律的空子,按照企业实际需求,签订劳动合同。

二、经济补偿的范围

(一)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增加的内容。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有违约、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违约、违法行为有: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中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做了一定限制。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在劳动者有一定不足,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且做了一些补救措施,但劳动者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中,劳动者没有任何过错,用人单位也是迫于无奈,为了企业的发展和大部分劳动者的`权益,解除一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经济性裁员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本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在本法制定过程中,本项规定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的意见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对这种情况劳动者有明确的预期,因此用人单位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有的意见认为,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的青春期,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年龄和身体对再次求职已有很大影响,此时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是合理的。有些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较长时同,这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给经济补偿不合情理。为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在保留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给经济补偿的规定外,也做了一定限制。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增加规定。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清偿顺序中第一项为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因为有违法行为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劳动者是无辜的,其权益应该受到保护。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规定是增加的规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些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例如,《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尽管《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于20xx年被废止,但20xx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可以领取工作之日起至20xx年的生活补助费。在本法施行后,劳动者仍可按照有关规定领取生活补助费。

关于劳动合同锦集 篇17

签劳动合同遵循什么原则:

1、遵循合法原则,就是订立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它包括: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经营户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是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劳动合同程式条款都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不得分割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和程序必须合法。

2、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服从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以平等的身份订立劳动合同。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自己的意志,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也不允许第三者干涉劳动合同的'订立。协商一致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的各项条款,只有在双方充分表达自己意志基础上,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劳动合同才能成立。凡是违反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签订的劳动合同,不仅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还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延伸补充:

签订劳动合同有什么作用: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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