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代理协议书【合集两篇】

一般代理协议书(通用2篇)

一般代理协议书 篇1

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商标法》有关规定,并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甲方(总代理)与乙方自愿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指定乙方为产品X市经销商。甲方授权乙方在合同期内合法经营甲方拥有产品。指定区域为范围内。

第二条 合同期限为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管理和监督乙方对产品的经销情况,甲方有权在乙方经销区内发展二级经销商签订合同后交乙方管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不得在合同指定范围以外地区从事与合同事宜相雷同的经营活动。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不正当经营方法予以警告,严重者取消经销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甲方对乙方在合同以外的经营活动及违法活动不负法律与经济连带责任。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正常运作中各经营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核实(特别是产品的批发,零售价格及库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循甲方统一的经营管理模式及标准(仅限特许专卖)。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在本合同指定区域内建立完整的经销网络体系。甲方向乙方提供标识产品及标准并协助乙方培训网络销售人员。甲方在乙方区域中的各类宣传活动应在相关方面体现乙方的名称,标识,地址,依靠品牌日益提升的企业形象树立提升乙方的知名度及企业形象。甲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实行因产品质量问题的包退,包换政策。甲方以不断完善和先进的资讯手段为乙方提供相关信息的服务。甲方视乙方在经销地区的具体发展情况予以适度的广告等方面的支持及派市场管理人员到乙方所在地协助开展相关工作。甲方竭X为乙方提供市场支援和管理调控及对外协调支持。合同一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将授予乙方授权经销书与经销牌。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依照甲方有关(统一)规定在指定区域内为发展产品分销网络而开发终端经销商,推广系列产品。乙方有权获得甲方的资讯系统的支持。乙方有权获得甲方在产品经销及市场宣传广告上的规定的统一大支持。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日常管理中的专业服务。针对指定区域内的具体情况,乙方对甲方有关经营管理制度规范有调整建议权。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乙方经销产品的时间,必须在本合同签订后天内开始。乙方须遵守甲方的有关销售制度及规章,接受甲方的监督。乙方确保经营场地中的甲方产品摆放突出,有关人员及资金等经营条件投入的稳定与待续。保护甲方的品牌形象,商标及其经营管理制度和规范不受侵犯,在发生此类现象和行为时,协助甲方完成法律和其他形式的措施办法。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经销权及甲方的产品提供给

第三方或以外其他行业。乙方只能在授权地区使用,销售带有标识的各种宣传品及产品。乙方须定期准确,全面地向甲方提供产品及其他促销品的进、销、存报表及X市场信息。乙方不得经营与甲方同类,价格大致相同的竞争性产品。乙方只能在经销区域内销售甲方产品,不行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并保证年销售额不少于人民币X元。乙方日常存货量不低于进货的50%。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销权,同时收回经销牌及有关证书,乙方不得有异议并于当月结清与甲方之所属债权债务关系。

第七条 结算及发货乙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通过传真,信函,电邮提前X日向甲方订货,甲方接到乙方订单三个工作日内答复,并有计划迅速组织按日期将货物通过等方式发往双方协定的乙方目的地,其运费由负担,保险费由负担。乙方向甲方要求定货时,应将货款总额的%付给甲方后,甲方予以发货。余款在天内全部付完,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付完货款,甲方有权拒绝发货。乙方收货后,应对货物品种,数量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收货后两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处理,否则视为无异议。

第八条 守密义务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外,乙方不得向

第三者展示甲方营业报告书,价格表及其他有关和有损甲方利益的情况。乙方不得向

第三者泄露甲方按合同规定给乙方的经营管理资产秘密,企业标准及有损甲方利益的资料。乙方有责任保证其职员不向

第三者泄露秘密。前三款规定的乙方保守秘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X年内仍然生效。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授权经营书,和其他文件归甲方所有,乙方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时即刻归还甲方。

第九条 违约责任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视情节轻重,对经销商给予取消返利30%-60%的处罚。

1.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时;

2.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一般损失的;

3.未按甲方有关规定和本制度进行业务技术运作和处理的。本条所称“一般损失”,是指损害公司商誉等价值,但不足以影响公司在该区域的形象及产品形象的;或者经济利益损失在X元以下的;或者将本合同的内容透露给

第三方,但人数不少于2人,或者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机密级以下的相关资讯及商业信息的。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甲方将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经销商给予吊销资格的处罚:

1.连续两年达不到规定销售责任额时;

2.对甲方采取不合作态度或者有损害甲方产品信誉行为,情节严重的;

3.不遵守指定的销售区域,以非指定价格在其他销售区域销售产品,造成与其他销售代理纠纷时,将按实际冲货金额(按零售价计)的1-2倍赔偿给被冲货方,如经销商拒绝赔偿,甲方有权从其购货款中直接扣款赔偿给被冲货方,同时终止经销合同;

4.出现技术服务失控导致重大质量事故的;

5.未经甲方同意,代理销售与甲方产品相类似产品的;

6.违反保密义务,导致公司重大损失的;

7.未按公司质保规定进行质量保证的;

8.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合同的行为。本条所称“重大损失”,是指利益损失高于上述“一般损失”或者程度深于“一般损失”的损失。如乙方违反本协议

第七条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并按损失的两倍赔偿给甲方。

第十条 合同期限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需同时加盖骑缝印章),具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在合同期满时双方若有意续签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续签协议及有关节修正条款事宜,经双方同意续签合同,否则视为自动终止。遇有下列情况,本合同终止:合作期满,甲乙双方决定不延长合作期。由于国家政策和法律影响致使合同无法继续。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另一方有权终止要求赔偿;由于不可抗拒的外力影响致使本合同无法执行。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份。如双方有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以甲方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附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表人须附上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及加盖印章的授权文件。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开户行:

开户行: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证号: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代理合同篇10合同编号:GE12-50贵州XX公司进口葡萄酒销售协议甲方: 贵州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网上商城::gag.a.c 贵航酒类专营店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甲方中国代理的原装进口葡萄酒系列产品。以下是甲乙双方在今后合作过程中所遵守的细则

1、甲方在本协议期内向乙方推荐甲方在中国市场上所代理的进口葡萄酒系列产品,根据乙方的需求甲方将按市级经销商的供货价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见附件),乙方首单订货量为 万元,全年进货不低于 万元。

2、所有产品价格为含税价,但不包含运费和保险。

3、由于汇率的影响,进口葡萄酒在市场上的供货价格波动较大,所以甲方在接到厂家调价通知以后,将

第一时间内通知乙方调整进货及零售价格,甲方保留修订价格和产品品种的权利(乙方进货前报价为最终成交价)。

4、 库存管理:

A、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需维持产品的合理库存,以满足店内产品的陈列。

B、 妥善储藏,理想温度:10—15摄氏度,温度定很重要。远离。湿度:80—90%。湿度太高会损坏纸箱和标签,软木塞也容易生甲虫。甲虫寄身于软木塞,最终使酒变质。另一方面,如果空气太干燥,软木塞的顶部就会变干,长期藏釀的酒便会出现问题。光线:酒瓶要避免强光照射,尤其紫外线会使酒早熟。因此储存酒的地方应保持黑暗。稳定性:为保持软木塞湿润,酒瓶应水平放置(或按照外包装箱的指示标志)。软木塞干燥了便会萎缩,密封效果会降低,空气会进入瓶中,从而引起葡萄酒的氧化。

C、为保证合理的库存及葡萄酒的妥善储藏,甲方将定期巡视乙方的仓库,检查库存量及储藏条件,以确保不影响库户服务。

5、 相关促销和广告宣传:

A、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将不定期推出活动,并帮助乙方利用相应促销工具进行宣传;乙方同意并接受其在甲方拟订的相关媒体及公共场所使用乙方公司名称、店面图样等为产品宣传及促销。

B、 根据乙方的进货情况,甲方将不定期的提供部分促销赠品的支持,并可以按成本向乙方提供相应的专用促销品及葡萄酒酒单的制作。

6、 产品经销权与区域:

A、甲方指定乙方作为甲方在中国地区代理的葡萄酒系列产品的级经销商。在甲方指定的地区及区域进行销售。

B、乙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甲方给予乙方的经销权转让或变相转让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除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发展其他地区分销商。

C、甲方指定乙方作为 指定了区域代理商的地区及区域进行销售,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7、乙方负责处理客户的任何关于葡萄酒变质的投诉。对于确已变质的葡萄酒,乙方应予以妥善保存,并在当天通知甲方,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关于葡萄酒变质的通知后的一天内至乙方处对该瓶葡萄酒再次予以确认。如果经确认葡萄酒确实变质的,乙方可以退换货物,甲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因运输过程中产生货物破损的情况,乙方必须在收货签字确认时注明有关破损信息,并将货物退还甲方,或请甲方协助换货。如果未在书面签收记录上注明破损情况,甲方将无法退货或换货。

9、结算方式及发货:a.支付方式:电汇、网银。收款人:贵州XX公司。开户行名称:中。账户:X6158b.乙方签订合同后先将全额货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中,乙方不得把款项打入业务人员或其它人员帐户,否则视为乙方支付错误,未向甲方付款,乙方承担责任。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于3个工作日内安排发货事宜.甲方承诺:

1、如果乙方有自己的客户群体,需要由甲方直接将货物送到乙方客户手里,发票由甲方直接开给乙方客户,必须采用款到发货的原则,在甲方收到货款的X日内将货物发出,并开具发票给乙方客户。

2、甲方按照乙方客户销售量和销售额做出结算清单,以经销商价格为结算依据,给予乙方做结算,在扣除了如下相关税费(增值税、城建税、地方教育附加费、价格调节税、印花税等)后以产品的形式返还给乙方的公司。

3、甲方为乙方客户建立客户档案,凡是乙方推荐的客户,都按照乙方确认的报价报给客户。

4、在协议期内,凡经过乙方销售登记备案的乙方客户,甲方承诺不向乙方客户直接报价和销售,同时有义务对乙方客户销售细节和资料进行保密,如有违反,甲方将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承诺:在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尽量按照甲方制定的最低零售价格之上进行销售,不得擅自调整发价,如有以上现象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双方的合作。 其他:如乙方购买或销售其他不明来源的不属于甲方所代理的产品;甲方将不再负责乙方所销售产品的质量等任何问题。如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乙方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与甲方无关。本协议内容为最高保密,双方不得泄露给

第三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以上条款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在合作期间,出现其他的所需条款,在将来的合作协议中不断的完善和补充。备注:

1、乙方在将来的销售工作中必须向客户提供正规发票,否则由此引起的 任何责任和赔偿与甲方无关,乙方全权负责。

2、乙方在对经销区域内的甲方老客户进行服务工作中,不得对甲方老客户销售任何葡萄酒(含进口和国产),如有以上情况发生,甲方将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该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期限: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合同到期后,乙方完成全年销售任务,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签权。甲方(盖章):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X年X月X日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X年X月X日

一般代理协议书 篇2

制造商名称: KDSZ

注册地点:____

(以下简称制造商)

代表商名称:_____ABC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____

(简称代理商)

1.委任:

兹委任ABC贸易有限公司为____地区船舶修理及销售之代理商。

2.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船主欲购船和修船的询价单并转告KDSZ;

(2)报道本地区综合市场概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制造商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商回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商定的方式,向KDSZ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3.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KDSZ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

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KDSZ备查;

由于个别船舶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KDSZ应是唯一的公证人,

他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4.佣金:

KDSZ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船舶结算总价值____%的佣金,逢

有大宗合同须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余额待修船结算价格收款

后支付。

当需要由KDSZ付给业主(即船主)的经纪人及第三方介绍人等佣金时,必

须由代理商事先打招呼;同时由KDSZ决定是否支付。

5.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由KDSZ指定的时间内对KDSZ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讯费用(长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KDSZ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6.KDSZ的职责

KDSZ应:

(1)向代理商提供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船名录以使其心中有数;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船主直接接洽;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之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

得泄露商业秘密。

7.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格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无权对KDSZ进行干涉

,其业务承接之决定权属KDSZ。

8.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为其他修船厂的代表而损害KDSZ

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回求KDSZ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

经KDSZ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有损于KDSZ商业利益的情报。

9.终止:

不拘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

接的船舶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船舶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10.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KDSZ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

露KDSZ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11.仲裁:

除第三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

之纠纷,应提交双方确认的仲裁员进行仲裁,如对仲裁员各持己见,则暂由海事仲

裁委员会主席临时指定仲裁员。

KDSZ ABC贸易有限公司

签字____ 签字:____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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