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作合同范本(通用15篇)
甲方: (简称甲方)
乙方:(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工程项目的管理,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生产健康发展,明确双方各方面的责任,本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 发包内容: 工程的模板安装及拆除工程的全部施工。
二、承包形式:包工包料(包括:钉子、铁线)。
三、承包单价:按建筑面积 元平方米,以图纸建筑面积为准进行计算。
施工图纸建筑面积:
四、组织领导: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个人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确保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乙方必须制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等工作。
五、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负责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和管理。
2)负责做好乙方入场的安全教育工作及该工程管理规章制度的讲解工作;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不得违章指挥,强行指挥,及时排除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4)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以钢模、钢管支撑为主组成模板体,局部部位配置木模、木支撑。
2)所有现浇混凝土模板的配制组合安装、拆除、清理,并按指定地点分规格堆码整齐。
3)所有现浇混凝土的模板安装完成后,清理打扫干净并移交给钢筋工绑扎钢筋。模板支撑下的混凝土板面层清理打扫干净移交给混凝土工浇筑混凝土时清理漏浆及洒落的混凝土。
4)所有现浇混凝土的模板拆模后,混凝土面清理打扫干净并移交给施工人员放线、弹线、抄平。模板支撑下的混凝土板面层拆除模板后清理打扫干净移交给砖工砌砖(如果是砖混结构的移交给抹灰工抹灰)。
5)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配合施工人员放支模需要的放线、弹线、抄平等的施工放线工作;
6)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由监理、质检、建设方及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工作,并即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弊病。
7)所有模板、支撑安装必须安全、稳固、牢靠符合现行施工规范规定。
8)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遵守和服从业主、监理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所承担施工的分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合格要求。如因乙方自己管理、控制、监督、操作、配合不到位而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有参加工程建设的人员在施工中要听从管理人员的指挥,不得顶撞建设、监理、质检和甲方的现场管理人员。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100元的罚款。
9)强化本施工队伍(班组)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执行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生产规范,不乱拉乱搭电路管线,规范使用插头及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它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10)乙方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项目部,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否则,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
11)乙方进场工人必须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严格按国家劳动法规用工,新工人上工地要先进行安全教育,在老工人的带领下作业。如发现使用童工和残肢等不合格工人罚款1000.00元并立即清除现场。严格按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正常作业,上班时不戴安全帽一次罚5元,
第二次罚10元以此类推,组长则按两倍罚款,穿拖鞋者罚款20元,酗酒后上班者罚款200元,经过多次违反者及严重违反者清除工地。
12)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甲方工作计划(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程进度计划表)中的模板安装、拆除工作任务,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必须每天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13)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14)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高空作业使用安全带,不得任意乱拉乱接临时施工用电,非专业人员不得开启动力、照明配电箱。
15)乙方所有参加工程建设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进行偷盗,如有违反将对当事人进行处罚:打架斗殴的罚款1000元;进行偷盗的处以盗窃财物10--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对乙方负责人按每发生一件盗窃或打架斗殴事件处以1000元罚款的连带责任处罚。
16)乙方工作人员严禁将小孩、亲朋好友带入施工现场,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将由乙方全部承担。
17)乙方不得将依据本合同(协议)取得的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任务。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合同(协议),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3%的违约金。
18)若乙方违反本合同(协议)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未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合同(协议)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当方解除本合同(协议)并要求乙方退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六、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 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七、安全事故处理:
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内如疾病、酗酒、打架斗殴、违反劳动纪律、不听指挥等造成的伤亡不属于工伤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工伤认定根据国务院令第375号文件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之规定进行。
1、工伤事故: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及时将伤者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治疗,医疗费暂时由甲方和乙方共同垫付,待将伤者医好后,再行处理。医疗费在1000元以内(含1000元),由乙方自行承担;医疗费超过1000元的,由甲方、乙方、伤者三方按4:3:3共同承担。
2、死亡事故:死亡事故参照有关文件精神解决。
八、工期:
按项目部工程进度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施工的分项工程,如拖延工期,每延期一天,按总价的 5或 10000 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九、付款方式:
甲方按当月的工程进度的 70 %预付给乙方作为工资,所承包的分项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付到总承包价的 80 %,剩余的 20 %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结算)一次付清。
十、奖励办法:
乙方在施工中,对质量、安全认真负责且完成的都较好,又没有发生安全事故,同时能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的,甲方按承包总价的 5 或 10000 元给予乙方奖励。
十一、甲方对本合同(协议)上述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三、本合同(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合同(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的分项工程完毕并要受合格后自行失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商议,补充合同(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 话: 电 话: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电力线路改造工程承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地点市区路
二、工程性质包工包料。
三、工程造价
四、施工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日前全部完工。
五、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于乙方提供税票后一次性付清工程款。
六、工程内容:将原16平方线改装成50平方线。
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派监理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理人员的现场技术监理,对不符合质量的施工路段及时进行返工。
2.甲方做好各项协调工作,保证乙方能顺利的施工。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持有合格上岗证,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必须穿戴绝缘劳保用品(如劳保鞋、手套等),如有高空作业,必须佩带安全带、安全帽。
4.乙方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凡施工中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5.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电线、电缆材料指定为广东电缆厂产品。
八.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能完工(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每延长一天罚款元。
2.工程完工后,经验收不合格的路段及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路段,由乙方无条件修复或返工。
3.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按甲乙双方约定时间,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余款,否则乙方将终止向甲方该工程供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九.其它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
4、承包方式:
5、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每公里万。单位造价每平方米元(竣工后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进行结算)。
二、技术要求
1、路面为cm厚水泥混凝土路面,宽米。
2、天然级配砂砾石垫层,厚度cm天然级配砂砾石,宽度6M。
3、cm厚灰土垫层。
三、施工及质量要求
1、路基处理
在原有路基的基础上,对高低不平路段,采用推土机或装载机整平,并清除地表杂草,然后用压路机压实。
2、严格控制路面材料质量,垫层必须夯实,否则返工。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质量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
2、发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负责人姓名:
项目负责人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
4、承包人主要工作: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之日付%,工程竣工验收完后分阶段视情况支付下剩款项。工程质量保证金为总造价的%,质保期一年,质保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计算,期满后一次性支付质保金。
六、安全文明施工
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有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
七、竣工验收
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钱24小时通知发包单位组织竣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项目工程有关款项全部计算完毕后自行失效。
发包人:(签章)
承包人:(签章)
年 月 日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工程内容及范围: (包括材料采购、制作、转运、安装等)。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甲方:
乙方(实际施工方):
一、工程内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成峰石化宿舍楼外墙保温及氟碳漆的施工
二、施工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纳林河乡
三、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 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 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10%向甲方支付罚金。
八、其 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0%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不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协议书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协议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未尽事宜或遇到特殊的情况,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解决,将参照民法典有关条款处理。
工程名称:
甲方:
乙方:年?月?日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_______为兴建________工程,接受了乙方_______对本工程的投标,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中的名词和用语均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2.下列文件构成整个合同不可分割的整体,各文件相互补充,若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下列次序在先者为准。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3.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万元。
4.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期为__个月(天),或: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
5.甲、乙双方在此立约:保证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和履行各自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6.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保修期满、合同总价款及保修金结清后合同终止。
7.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副本__份,双方各执__份,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编码: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二、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_____、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通用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0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_____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_____、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_____
1.工程_____: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_____: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_____,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_____机构申请_____;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三、合同专用条款?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通用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通用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通用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词语定义
第二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建东莞市 高低压配电安装工程,双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高低压配电工程
二、工程地址:东莞市
三、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 高低压配电工程,含相关工程的图纸的设计、审图、报建、安装、调试、检验、验收、送电等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与东莞市及 镇供电公司的配合工作,与集中抄表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与总包单位的配合工作以及负责完成总包单位的低压报建工作)。
具体内容如下:
3.1 施工图: 变配电工程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2 具体承包范围:
A. 高压柜的供货及安装。
B. 高压柜到变压器桥架、电缆的供货及安装。
C. 变压器的供货及安装,变压器到低压柜的母线、电缆的供货及安装。
D. 低压柜的供货及安装,低压柜之间的母线、电缆的供货及安装。
E. 发电机至低压联络柜的电缆(不包含发电机设备及安装)的供货及
F. 高、低压柜前后的绝缘橡胶垫、绝缘工具、电房内消防、防鼠闸板、
G. 变配电室内的接地系统。
H. 高、低压柜的基础槽钢。
I. 配合发电机、消防联动调试。
J. 高低压配电工程图纸的设计、审图、报建、安装、调试、检验、验
3.3 在设计图纸范围内但不属于本次承包范围的项目:
A. 电缆沟。
3.4 总包配合费:施工过程中需要土建单位配合预留孔洞、预埋线管、开
3.5 施工措施项目费(包括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夜间施
3.6 材料的采购保管费、材料送检费、材料运输、卸车费,调试费、施工
四、工程的造价及承包方式
4.1 合同价款:按本合同约定内容,本工程含税包干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其中设备价为: 整(¥ 元),设备价具体为变压器(¥ 元)、高压配电柜(¥ 元)、母线槽(¥ 元)、低压配电柜(¥ 元)。
4.2 结算方式:
4.2.1 本工程实行大包干,工程造价一次包死:即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设计、包审图、包报建、包通过相关部
4.2.2 因甲方要求引起工程变更而引起的增/减的费用,结算时按投标时确定的合同单价作为计价依据。若合同单价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可作为结算依据的,则按 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二类地区及有关计价文件计价取费,计价程序表按 年 月份《东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 年安装工程定额计价程序表》,人工按 年 月份《东莞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东建函 号》文件计算。若定额及合同单价中都无此项目的,双方协商解决。
五、工期与保修期
5.1本工程工期为接到项目部发的开工令起 个 日历天,此工期包括竣工验收及停电接驳、送电时间在内。工程如不能按期完工,每延期一天,处以5000元的罚金,上不封顶。如遇下列情况者,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证后,工期按实际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5.1.1因甲方要求而增加或变更工程内容达10%以上,并对工期可能造成影响时,双方应协商顺延工期。
5.1.2 因集中抄表或非乙方施工的低压工程影响,双方应协商顺延工期。
5.1.2甲方在计划的分段施工工期内,不能按合同交付乙方施工场地,施工用水源未能按规定提供接点,影响乙方进场施工。
5.1.3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
5.2 本工程保修期为二年,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
六、材料价格
6.1主要材料和设备按“甲定乙供”的方式采购。 “甲定乙供”材料设备种类有:变压器、高低压柜、母线(具体见附件);电缆品牌为:广州南洋电缆有限公司生产的“南牌”电缆、深圳市金龙羽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龙羽”电缆、深圳市大为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新威讯”电缆。甲定乙供:是指为了保证乙方承包范围内材料、设备质量,由甲方确定材料、设备的厂家、
七、设计变更
7.1 设计变更指合同签署后,工程在设计(包括品质和数量)上的改变。设计变更必须以经甲方确认的设计院书面通知为准。
八、工程的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8.1 本工程按国家现行有关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工程质量达合格标准。如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承建商将被处以工程造价的2%金额作罚金.相关系统必须通过相关公司的验收。
8.2 本工程要符合设计图纸的有关技术要求和按照国家/省/市颁发的有关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按设计图纸完成施工任务。工程承包商未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甲方有权制止,直至通知其停工整顿。由此造成延误工期及其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九、双方权利义务
9.1甲方权利义务
9.1.1选派工程代表驻现场及时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对工程质量及进度进行监督。
9.1.2接到乙方通知,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派人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否则视为合格。
9.1.3 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9.1.4 协助乙方提供用水、用电的接驳点,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9.1.5 提供报建所需文件,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时报装而影响工期的,甲方给予工期顺延签证。
9.2乙方权利义务
9.2.1按设计图纸及国家、东莞市有关规范或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
9.2.2负责如期保质交工,并负责施工图报建及供电方案的审批通过。供电公司提出的审批意见及整改内容乙方应无条件执行,保证工程验收合格,若
9.2.3负责完成总包单位的低压报建工作,做好与东莞市及 镇供电公司的配合工作,与集中抄表施工单位的配合工作,与总包单位的配合工作。
9.2.4做好工程施工记录,隐蔽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做交工文件移交甲方。隐蔽前应由甲方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隐蔽。
9.2.5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随时接受甲方派出人员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9.2.6负责向土建总包单位交纳安装费的2%作为土建配合费。
9.2.7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和当地供电部门规定的技术条件并通过供电部门的技术质量检测。
9.2.8负责运输安装过程中及竣工移交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9.2.9负责配合施工现场其他专业成品的维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行负担。
9.2.10负责提供 2 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给甲方。
9.2.11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9.2.12乙方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每周工程例会,因故不能按时参加的应提前4小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在获得甲方批准后方可缺席(或迟到),否则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次。
9.2.13乙方在收到甲方中标通知后10日内或者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3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书》提交甲方审查批准后执行。逾期提交,乙方每日应承担1%的违约金。
9.2.14甲方在配电房土建可以满足乙方施工条件的前5天将开工令送达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开工令后必须按开工令指定的日期进场施工,若不进场施工,经甲方和监理公司共同确认以后,乙方每日按合同总造价1%承担违约责任,超过3天没进场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9.2.15乙方接到甲方的开工令后,乙方必须按开工令规定的日期进场施工,否则,乙方每延迟一天应承担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三天没有进场施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经济赔偿责任。
9.2.16乙方进场施工后,没有按《施工组织设计书》所承诺配备的机械设
9.2.17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9.2.18如甲方确认乙方的签证要求并共同核实工程量后,乙方应在十五天内报送正式工程签证资料至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超此期限甲方项目部及监理公司有权拒收,且视为乙方自动放弃该工程款项。
9.2.19原合同范围内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修改施工或返工,每次金额在1000元之内的不计取该费用,不做签证处理。
十、工程款支付:
10.1付款方式:
10.1.1 乙方进场施工后,凭付款审批单,甲方支付合同含税包干总造价的 15 %作为预付款;
10.1.2 配电设备安装完成后支付至合同含税包干总造价的60%;
10.1.3工程全部完工通电之前支付至合同含税包干总造价的75%;
10.1.4 整个工程通过供电局及甲方、监理公司验收合格、通电、办理完移交手续,甲方凭供电局及甲方、监理公司签署的验收合格证,付至合同含税包干总造价的85%;
10.1.5 验收合格后二个月内办理结算,结算完成且经双方确认后付至结算总额的95%,留5%的工程款作为保修金。竣工验收期满一年后付结算总额的3%,余结算总额的2%在二年保修期满后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施工完毕交付使用后,除因甲方人员使用不当或自然灾害原因外,一切保修责任由乙方负责。
10.1.6每次工程款支付时,乙方需提供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
十一、廉洁条款
11.1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包括合同招投标、签订、履行、预结算、保修
十二、违约责任
12.1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12.2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造成损失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的违约金。
12.3乙方使用的产品材料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规格型号、质量符合国家和东莞市电力主管部门要求,如有违反,经甲方与监理方共同认定,乙方须承担工程总造价的30%的违约金,此条款不影响本合同其它条款独立生效。
12.4若乙方不遵守合同条款或中途退场,乙方除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须承担合同价20%的违约罚金。
12.5乙方若在工地现场发生偷盗、恶性打架斗殴行为并造成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视情节严重程度对乙方处以每次5万至20万的罚款,且承担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12.6因乙方管理不善而引起一切纠纷、闹事,如发生一次罚款5万元,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的方式
13.1履行合同若发生其它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仍不能解决,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四、其他事项
14.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4.2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14.3本合同廉洁条款、质量保证条款以及乙方资质材料,甲方可以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方监督,如有虚假,一经核实,甲方有权按本合同处罚。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签约日期: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应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为保证本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乙方按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保修期限:不少于国家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时间,从工程实际投用之日算起。具体时间为_______年。
二、保修范围:本合同结算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双方会议纪要约定等全部内容,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乙方保修范围,因此造成甲方和业主的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属设计或使用、非乙供材料不合格等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给予返修,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保修的时间性:
1、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渗水、漏水、给排水、供电设施及线路出现故障等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或丙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6小时内完成维修。
2、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乙方须在甲方或丙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查看情况,无须重新施工的,在查看情况后48小时内处理完毕并清理维修现场,作到工完场清。须重新施工的,又乙方提出时间表并在得到甲方或委托人认可后严格按时间表施工,其余不变。
3、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项目经理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
4、违反以上规定,视为乙方同意由甲方处理,甲方委派他方处理,处理结果由业主、甲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不再经由乙方确认(甲方将处理情况知会乙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保修款中扣除。
四、维修的质量:
1、乙方负责维修的质量,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要经业主或甲方项目经理验收签字方可;
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一个项目保修期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该继续维修,相应的保修款待一个保修期满后支付。
2、出现质量问题而导致维修的,乙方除按合同再次进行维修外,乙方每次每项还需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
3、如经历壹次(含壹次)以上维修,仍然不能解决问题,甲方及丙方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负责。
4、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否则每人次乙方支付违约金伍佰元。
五、乙方维修安排:
1、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必修委派全权代表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
2、乙方保修负责人: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_
3、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甲方维修负责人,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乙方已收到甲方传达之信息。
六、保修款:
1、三方同意从乙方工程结算款中截留5%作为保修款,保修期满后,在乙方已完成全部返修工作后(需丙方委托的物业公司、监理、甲方签字认可),丙方在二十天内将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若甲方及丙方垫付维修费用超出保修款总额,超出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所有保修款在结算时均不计利息。
七、其它:
1、乙方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三方共同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施工时间:
(1)甲方须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进场,以便乙方组织货物运输和调配人员。
(2)合同工期为 日,(暂定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开工时间以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为准)若出现停电或气候原因影响施工,工期可做相应顺延。如因甲方原因影响进展,工期顺延。
2.对甲方及工程基底的要求:
(1)甲方应在开工前 天提供施工资料及施工图纸;
(2)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提供乙方施工电源、水源;
(3)甲方未提供上述资料、条件、工程基底的,工期相应予以顺延。
3.乙方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的统一管理。
工程施工合同
说明:该合同适用于乙方向甲方承包门窗制作及安装工程,双方协商一致,制定本文本,其中包含工程概况、付款方式、施工条款等内容。
甲方(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民法典》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接 门窗制作及安装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建设方:_______
总包方:_______
分包方:_______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建设方、总包方及分包方三方的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总包、分包三方就各自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总包服务费:本工程桩基工程的总包服务费由建设方支付。
二、承包范围:无锡交通世茂项目B地块一期桩基础工程。
三、工程造价及工程款支付:人民币_____元整,由建设方支付。本工程不设预付款。保留金的5%,待保修期满后14个日历天内支付。
四、建设方责任
1、负责现场的协调和管理,处理总包方、分包方之间的相关事宜。
2、负责及时向分包方支付工程进度款及尾款。
五、总包方的工作
1、负责对分包单位进场后的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含质量、技术、进度)、服务、配合、协调、对已完验收合格的`工程负责保管。
2、负责现场临时水电的统一管理。
3、在不妨碍承包人优先使用的前提下,合理安排分包人使用总包现场内的施工机械、脚手架等设备。
4、总包方负责该分包资料的保管和交档案馆的归档工作。
六、分包方的工作
1、负责组织与建设方进行施工设计图的会审及技术交底、方案的报批与确认,处理解决相关的技术问题。
2、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承担全部责任。
3、遵守总包方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服从总包方的管理,做好分包范围内的现场文明施工,卫生清理工作。
4、及时向建设方、总包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工程进度报表并对报表的正确性、完整性负主要责任。
5、自行组织和配合与监理的预检、隐检、材料检验、试验等达到工程合格标准所要求的一切工作,提供满足专项验收要求的所有技术资料。
6、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工艺流程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7、负责自行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并负责运至发包单位的制定消纳地点。
8、负责对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工程质量负责。
9、按照规范及无锡市档案馆要求及时填报桩基工程的各种相关技术资料,并将填报的各种资料(包括竣工所需要的资料)及时、完整的提供给总包,并对资料的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七、工程质量
1、分包单位就该项分包的工程质量向建设方承担直接责任。
2、任何由于分包方的材料使用不当或材料不合格、或施工工艺、方法不符合要求、施工程序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工程隐患,分包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违约责任
1、分包单位不配合总包管理,不服从总包方现场的领导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2、造成总包单位现场设施:临时道路、场地、水电管线的损坏,分包方应按照损坏的实际损失如数进行赔偿。
3、提供总包单位的技术资料字迹模糊不清、数量不够,总包方有权退回或拒绝收集。分包方确保桩基工程的验收合格。
九、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正副本各三份,建设、总包、分包方各执两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兹证明双方签订如下:
建设方(签章):_______总包方(签章):_______分包方(签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1.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须于三日内验收,逾期未验收视为验收合格。施工完后,甲方使用或开发商投入使用,视同验收合格。
2.施工完毕,乙方即提供工程决算书,甲方须于二日内审核完毕,逾期未审
核完毕,乙方可依据乙方提供的决算书要求甲方支付款项。
3.甲方指定 (联系方式: ),乙方指定 (联系方式: )为现场代表,负责双方各项管理工作及办理双方各项签证、结算事宜。
1.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按国家和行业现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甲方提供的施工图为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检查监督,乙方必须予以配合。
单项工程施工协议书(范例)
甲方:
乙方(施工责任方):
甲方承建之,现委托乙方采取包工、料、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及安全设施等大包干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特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内容
按施工图纸设计方案各站点、区间交通设施或信号灯单项工程项目的工作内容,具体为: 站、 区间交通设施部分工程。
二、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工程最终与业主、审计中心结算价对乙方进行结算,但乙方需向甲方缴纳该结算总价的10%为施工责任管理费,各类税、费均由乙方另行缴纳。
三、组织领导:
1)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指导及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管理及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
2) 乙方必须确保进场人员的技术素质,所有工种均持证上岗。在施工责任期内,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施工队伍和人员,以保证该项目技术力量和施工队伍的稳定性。
3) 乙方必须指定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安排施工、生产、人员调配、技术安全、工程质量以及生活、计生等工作。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负责工地现场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进度、配料用料的指挥、监督与管理。
2) 负责安排乙方工作量及现场进度,审核完成工程量,申报预决算,申请拨付工程款。
3) 负责与业主、设计、监理等单位及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并申报有关文件资料。
2、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与设计变更通知施工,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尊重和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及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与指挥,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并确保达到优良等级以上。
2) 强化本施工队伍的安全生产教育,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不乱搭乱拉电路管线,不私自安装电源插座,不强行、违章施工,严格杜绝火灾等其他安全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3) 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反光背心,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工完场清。
4)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由甲方负责以甲方名义上报各级部门审批。做到绝对服从甲方工程进度安排;班组长每天必须在作业现场,未经项目经理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工地。
5) 必须保证充足的施工人员及技术力量,人数稳定,工作效率高,否则因此而造成的延期交工、工程质量等问题均由乙方承担。
6) 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我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相关费用由乙方自承担。
7) 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条例。如有违反且情节严重、严重影响甲方及公司声誉,甲方可责令乙方清场并另行安排其他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剩余工程之进度款将不再支付。同时乙方应对由此给甲方造成之损失予以赔偿,由此产生之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8) 该工程完工并移交甲方前,乙方应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因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所发生一切责任,保障甲方不承担任何属于乙方及其施工人员引起之诉讼、控告、索赔责任及可能发生之相关费用。
9) 乙方不得将依据本责任书取得,经甲方委托施工之施工任务再行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收回本施工项目。
10) 工程完工后,向甲方及时上报该工程的施工总结。
五、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以及业主、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必须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以上等级。因乙方盲目蛮干、只求速度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之材料浪费及经济全部由乙方负责赔偿,工期不予顺延。
六、工期: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现场所安排的月、周施工计划所要求的时间或期限,如期按时或提前完成所有本项目的施工任务,若拖延工期,每延期一日,按结算总价的 ‰或 元向甲方支付罚金。
七、付款方法:
1) 甲方按乙方所完成之实际施工进度,每月或每一单项工程完工后,根据业主给甲方拨付或结算之工程款,到甲方帐户后三天内按95%扣除税金和管理费后支付给乙方。
2)质保金:质保金按工程总造价的5%逐月或每单项工程逐次扣除,待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两年后,据实返还。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修,由乙方负责,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10日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甲方在乙方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付。
八、其它:
1)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责任书,除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3%的违约金。
2)若乙方违反本责任书之上述有关约定,不按工期竣工、质量达到设计规范或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其他导致本责任收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责任书并要求乙方清场,乙方对该行为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九、甲方对本责任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
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该责任书自双方签自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之上述施工项目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除保修条款依然有效外,即告终止。
甲 方: 乙 方(施工责任方):
代 表: 代 表:
经办人: 施 工 责 任 人: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合同总价款的 %作为合同定金,材料进场后支付至合同总价款 %,施工完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验收合格后7天内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剩余 %为质量保修金,保修期 年,期满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甲方没有按时支付工程款,每延期一天按照合同金额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工期相应予以顺延。
1.使用材料及单价:人民币 元(含税价/不含税价)
2.施工面积暂定 ㎡,总价为人民币 元。
3. 工程量按实际施工展开面积实测结算。
雇主(甲方):
法人代表:
雇工(乙方):
性别:
年龄:
民族:
身份证号码:
甲方因工作需要,决定与乙方签订劳务合同,根据民法、经济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用工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满,本合同自行终止。如甲方需要继续留用,经乙方同意,双方可以续订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条、工作内容
双方协商确定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__岗位,承担______临时工作任务。乙方须服从甲方的员工守则。在合同期内,甲方因调整工作任务,需要变更乙方的岗位和任务,需与乙方协商。如乙方不同意,可解除合同,双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第三条、劳动时间与劳务报酬
1、劳动时间:甲方实行每周______日,每日______小时工作制。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每日加班不超过______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______小时,加班要提前通知乙方,由甲乙双方商定,协商确定加班加点费。
2、劳务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根据乙方的岗位和承担任务,甲乙双方协商定为为每日______元,每月______元。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执行。奖金,根据单位效益和劳动贡献,定期发给。从事夜班的,应发给夜餐费_____元。
第四条、劳动保护
1、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签订合同的,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探亲,服务每满一年假期为______天;乙方如遇婚、丧、女工怀孕、分娩、哺乳,甲方应按规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为有薪假期,超出规定日期的,经批准按事假处理。
2、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______,及劳动保健食品费______元。
3、合同期间,甲方发给乙方每月副食品补贴______元。冬季取暖期间,按规定每月发取暖津贴______元。
五、劳动纪律
1、乙方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保证生产,听从指挥,服从调动。
3、上班时间不得做私事,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投机取巧。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甲方应提供乙方合适的工作环境。
(2)按照合同的规定,支付各种补贴。
(3)按照合同的规定时间,支付劳务费。
2、乙方职责
(1)服从甲方的员工守则,尽职尽责完成分内的工作。
(2)遵照甲方负责人的指挥,不擅自决定工程的各种事项。
七、劳务合同的变更
1、甲方因转产,调整生产项目或者由于情况变化,经乙方同意,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合同期满后即终止执行,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如生产需要,甲方继续招用乙方,需要经乙方同意,并经劳动部门批准,双方重新签订合同。
3、双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解除合同需提前半个月通知,并负担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有关条款或无正当理由在合同期内辞退乙方的,按乙方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
2、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可根据实际损失情况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乙方不经甲方同意私自离单位的,赔偿甲方_________元,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离单位手续。
九、其他
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3、因合同的履行,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住址:
联系方式:
工程所在地: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全称):_______
乙方(全称):_______
丙方(全称):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条件、行政法规,遵循
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丙方联合招标,决定将本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三方就本
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文件为本工程的合同文件(以下简称“合同文件”)。
1、本协议书
2、提交投标文件后双方签署的中标协议及往来函件
3、合同条件(含附件)
4、投标书、报价明细表、投标单位须知、招标工程范围、基本技术要求、工期要求、质量要求、商务标报价要求
5、图纸、设计变更
6、技术法规、强制性标准条文
7、国家、地方其余行政或技术规定。行业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与上述各文件是相互解释的。但在出现含糊不清或彼此矛盾时,上述文件的排列次序将作为对合同意义解释的优先次序。合同履行中,三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一经三方签字盖章,即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 三方明确遵守合同文件内所有条款。
三、 丙方接受甲方委托按照合同文件约定的方式支付给乙方RMB (大写_______) 的金额或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其他金额或报酬。
四、乙方承诺按照合同文件约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本工程,验收标准等级为优良。
五、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
本合同三方约定由三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下面签署并加盖三方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叁份,具有同等效力,由三方分别保存一份,本合同副本陆份,三方分别保存二份。
正本与副本不符合时,以正本为准。
有条款未涉及到的,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公章)丙方:_______(公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依照《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承包方式:
甲方以固定总价款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元)委托给乙方。
四、工期要求
现场具备条件进场施工开始______个日历天;如遇不可抗为的因素工期给予相应顺延。
五、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六、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合格。
七、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力到施工现场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进行监督。
2、甲方有权利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整改。
3、甲方应做好施工中的协调工作,尽量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但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工程窝工、停工和延期,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应予理解并承担由此可能带来的成本增加风险。
4、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应按规定全面完成各项承包工作,并承担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义务和责任。
5、乙方负责本工程所有安全事宜,如发生意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方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约地点: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工程名称:日丰地板采暖 ,施工工期:_______施工地点:_______施工面积:_______㎡ 施工单价:_______元/㎡ 工程总造价:_______元整。
一、施工内容及选材:
1、辐射层:日丰地暖专用辐射层 (EPE)
2、盘管层:日丰牌地暖专用管 PE-Xb □PE-RT □
3、配件:日丰牌 分水器路、日丰牌过滤器。
4、其它:(注:使用非日丰牌地暖专用管、非日丰牌分水器、过滤器、地暖膜时此合同无效。)
二、质量及验收标准:
1、地暖工程安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施工安装》(03K
404)及相关标准验收。
2、系统安装完毕进行水压试验,最小试验压力不得低于0.6Mpa,可升到0.8Mpa,
然后稳压,稳压时间为10分钟。压降不超过0.05Mpa,即为试压合格。
三、甲方责任:
2、甲方必须负责协调供热、供水等各部门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甲方应补偿乙方损失。(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进行补偿)。
3、本程将封闭管理施工,甲方保证施工人员及现场的安全,控制非施工人员出入。
4、甲方确保能够提供:温度为55℃-70℃,压力标准为0.4Mpa的热源入户供地暖系统正常运转,乙方保证甲方地表温度达到20℃以上。
5、甲方保证乙方进场施工地面平整干净,合乎施工要求。
6、施工终结,甲方需及时到现场试压。试压合格后,甲方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出现人为造成漏水现象,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承诺:
7、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后,按照约定时间施工,保证按时完工。
8、甲方不得任意拆改地盘系统,凡没有拆改过的管路部分(日丰地暖专用管、分水器、过滤器),乙方终身保修。
9、在使用过程中,由乙方安装的地暖工程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出现问题,三方约定时间前往现场,按照先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后分析事故原因及责任区分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由于甲方人为因素而出现任何问题,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首付50%的工程预付款。余款在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由签订之日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丙方:_______
为明确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三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项目名称:_______
1.2 工程名称:_______
1.3 工程地点:_______
1.4 承包范围:_______
1.5 承包方式:_______
第二条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包括:
2.1 三方签订的协议书;
2.2 中标通知书;
2.3 投标书及其附件;
2.4 本合同条款;
2.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2.6 图纸;
2.7 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书;
2.8 其他三方有本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式文件。
第三条 合同工期
3.1 开工日期:
3.2 竣工日期:
3.3 日历工期:
3.4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签证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3.4.1 甲方未能按时准备好前期开工条件;
3.4.2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甲方要求丙方停工的;
3.4.3 因遇不可抗因素而影响工程进度。
第四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4.1 本合同工程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
4.2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或固定单价或可调价格)的形式:(选其一)
4.2.1 固定总价。
4.2.1.1 固定总价约定的工程范围包括:
4.2.1.2 固定总价约定的风险范围包括:
4.2.2 固定单价。
4.2.2.1 固定单价约定的风险范围包括:
4.2.2.2 固定单价约定的风险费用计算方法:
4.2.2.3 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
调整方法双方约定:
4.2.3 可调价格(包括可调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约定调整因素包括:
4.2.3.1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4.2.3.2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2.3.3 设计变更;
4.2.3.4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2.3.5 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第五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5.1 预付款: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丙方支付该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 ,即人民币_______;提取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_______,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则本次实际应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_______。
5.2 工程进度款:丙方施工完成达到工作日内,甲方向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即人民币_______。(如分多次验收支付,格式同上)
5.3 工程结算款:丙方施工完成达到工作日内,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工程发票,甲方收到合法有效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丙方支付至实际结算总价的%,剩余实际总造价的%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由丙方向甲方提出支付申请,双方办理手续后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扣除应扣的维修费用后剩余的质保金退还给丙方,如有不足部分则由丙方支付。
5.4 本工程款项采用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额度合法的工程发票给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下笔款项。质保金发票与结算款发票同时开具。
5.5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支付:丙方在合同规定工期内按时完工,并且未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则甲方支付给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如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完工,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则甲方不予支付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同时丙方按合同约定承担工期质量违约责任。
5.6 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税内独立费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管理费、配合费、成品保护费,工程结算完成之日起天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款项后日内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
第六条 材料设备供应
6.1 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见附表。
6.2 丙方提供材料、设备见附表。
6.3 交货方式:
6.4 甲方和丙方应根据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配制加工非标准设备,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并符合_______(相关技术规范) 要求。
6.5 由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丙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物资,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能顺延。
6.6 由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丙方可以拒绝安装,由甲方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物资,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顺延。
第七条 设计变更
7.1 丙方执行工程施工技术有关管理的规定,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作法说明施工,发现设计差错缺漏不得将错就错或擅自修改,应及时向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
7.2 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或同意丙方的变更设计申请,应送原设计单位审查、修改、补充,取得相应的图纸、说明,对于较大或重大设计变更应取得有关部门批准。
7.3 由于甲方原因的重大设计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工程签证
甲方或乙方要求丙方完成非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或非工程量清单)项目、零星工程等,丙方应在接受甲方或乙方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甲方和乙方提出施工签证,甲方和乙方签证后施工。如甲方或乙方未签证,丙方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丙方自负。
第九条 工程变更及确定变更价款
9.1 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出变更工程及价款报告资料,视为丙方无偿进行变更。
9.2 甲方在收到变更报告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的,视为变更报告已获批。
9.3 变更价款按以下方法进行:
9.3.1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
9.3.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合同条款。
9.3.3 合同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价格的,由丙方或甲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三方确认后执行。如不能达成一致的,各方可提请广西造价管理站解决。
第十条 工程质量与验收
10.1 本工程质量验收以施工图样、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关标准) 等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依据,应达到 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现场监督及检查。
10.2 工程未达到合同条件规定的部份,甲方或乙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丙方返工,丙方应按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合同条件。因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条件,由丙方承担相关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因甲方原因达不到合同条件,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工期相应顺延。
10.3 竣工日期为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如需返工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丙方返工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工程竣工后,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第十一条 竣工结算
11.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丙方于天内向甲方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包括:
11.2 甲方应在
第十二条 安全施工
丙方在工程施工中要严格执行 (相关安全施工管理的) 有关规定,认真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承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而造成事故一切责任。
第十三条 工程保修
13.1 保修范围:
13.2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质保金为工程总造价的,由甲方在工程结算中扣留。保修期内,丙方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丙方原因造成的修理费用,甲方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丙方支付。
第十四条 派驻工地代表
14.1 甲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甲方代表职权:代表甲方行使现场协调管理。
14.2 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代表乙方行使现场协调管理。
14.3 丙方派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代表乙方行使现场协调管理。
14.4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其他方,并明确交接时间和权限。
甲方签名:_______乙方签名:_______丙方签名: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