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租赁施工安全协议(通用2篇)
甲方: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供电段(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中铁十局集团莞惠GZH-9标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工务处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乙方承建梧村河特大桥跨京九铁路连续梁护棚
在管内承建莞惠城际跨京九铁路K2280+500处立交工程施工,根据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铁办[2008190号)、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广运发[20xx]165号)的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行车安全防范内容
1、 项目名称:莞惠城际跨京九铁路K2280+500立交工程。
2、 作业内容:靠近铁路钻孔桩基础、墩柱、现浇梁、桥面系及附属工程施工。
3、 施工地段:京九线谢岗至陈江站间K2280+500
4、 施工计划起止时间: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
5、 影响范围:施工地段的线路稳固、侵线,限速、《设备检查登记簿》的填写。
二、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公务安全规则》,《铁路线修理规则》、《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广铁(集团)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行车组织规则》;各相关车站的《站细》。
三、乙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应严格按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中应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制定确保行车安全的应急措施。
2、乙方须在正式施工前3天发出施工电报通知甲方。
3、乙方应派驻站联络人员、工地防护员和设专职安全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持有注明有效的上岗证书和附有照片的.上岗牌,同时保持人员相对稳定。
4、因乙方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必须立即整改。
6、乙方对甲方安全监督员发出的《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必须立即停工整改。
7、由于特殊原因,施工中途停工,由乙方提前一天与甲方协商,制定工程过度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8、在汛期期间制定防洪安全措施及防洪抢险预案。
四、甲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在施工期间,甲方发现乙方有影响行车安全隐患,要通知乙方立即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
2、甲方实施行车安全监督制度,派出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并经培训合格的路工担任安全监督员。
五、安全防范措施及结合不安全管理
1、在防范区段内,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的正常使用由乙方负责,凡乙方发现影响技术设备正常使用的问题,应立即通知甲方处理。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来不及通知时,乙方应立即采取防范措施,保证行车安全。
2、在防范区段内,凡属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危及行车安全,乙方未通知甲方,应急处理不当造成的问题和事故,列乙方责任。
3、甲乙双方应加强施工地段的安全检查,双方安全员、安全监督员均应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4、其他安全事项:
(1)乙方应设工地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在施工期间不得更换)。
(2)甲方车站值班站长应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和施工安全防范措施进行询问,遇有影响行车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顿,经甲方检查合格后,方可重新开工。
(3)乙方的施工设备、机具及工具用品和施工材料不得侵入线路机车车辆限界。如施工地段因施工设备、机具或施工人员造成行车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一切责任和后果概由乙方负责承担。
(4)甲方根据乙方提出的施工项目(内容)和有关要求,在规章允许范围和行调命令或口头同意后,应积极主动的配合乙方施工,不得故意刁难。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因违章作业或强行施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5)乙方的车辆在移动时造成铁路交通相碰撞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6)现浇和搭架施工时,必须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牢固,防止施工一切物件坠落,如物件坠落,发生人身伤害、打击列车,损坏设备设施,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赔偿。
六、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行车责任事故时双方承担的法律责任):按《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及有关对顶规定进行处罚。
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订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惠州车务段 乙方: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莞惠城际GZH-9标项目经理部
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于 年 月 日 签于 年 月 日
承租方:
出租方:
为全面履行 甲、乙双方签订的特种机械设备租赁合同,进一步明确双方在设备租赁使用过程中各自的安全责任,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矿业有限公司 矿山道路维护。
2.进场日期:
3.项目内容: 矿山道路维护及甲方要求的合理辅助工作。
二、安全目标
1.四大事故为零;
2.消灭死亡事故,千人负伤率控制在________________ % 以下;
3.千人重伤率控制在 ________________%以下;
4.安全隐患整改率 ________________%;
5.无职业病患者。
三、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业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在生产施工时首先落实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3.服从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生产施工。
4.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四、甲方的具体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公布本企业、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对乙方安全生产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2.甲方应对乙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甲方对乙方生产施工的`安全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检查,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乙方的违章行为,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4.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的作业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的权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责任
乙方的具体责任乙方在甲方统一指挥监督下,对生产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具体履行以下责任: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生产施工现场的安生生产管理,听从甲方的指挥、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相关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从甲方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生产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乙方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及时向甲方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作业,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操作证,为特种设备办理检测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设备检测证复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乙方进场员工必须接受甲方的入场安全教育,不得录用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和未满十六岁的童工。
4.乙方应根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的人员上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及其它不适于特种作业、高处作业等人员从事其作业。乙方必须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他事项
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时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