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设备租赁合同(通用2篇)
发包人:
承包人: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列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柏乡荣华锦城住宅小区西街旧村改造(一期)楼建设工程(以上简称本工程)。
2.工程地点:柏乡县西街村汉牡丹街东侧。
3.工程内容:多层住宅,砖混结构,地上七层(底层为车库或储藏间)。
二、承包范围及方式
1.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包括楼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工程规范要求以及图纸会审记录内所有设计内容的制作与安装。
3.电工承包方式:合同价格按照本工程图纸及说明,范围内所有强电、弱电_____元/㎡综合单价总包括(即所有制作安装、拆除。机械设备自备,塔吊除外;基础强电、弱电包括在建筑平米内不再另算)。
4、砌体承包方式:以实砌砖为准,大砖(即多孔砖)单价_____元/块,小砖(即小红砖)单价_____元/块。
三、合同工期
1.以甲方与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竣工日期:
3.乙方必须服从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并于上述时间之前竣工(甲方确认的工期顺延除外)。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乙方合同范围内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五、安全生产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要求安全标准的班组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检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地安全防护措施,排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处于人道主义精神进行抢救,由此所产生地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承担施工工人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造价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最终结算价。
2.付款方式为:从基础到封顶共计三次,第三层封顶后进行第一次付款(即分别为:3层、5层、7层主体封顶)每次为所干工程结点工程量的80%.待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支付总工程量的90%,工程量结算核对完成后支付至工程量的100%。
3.乙方达到以上条件后甲方在7日内支付完毕。
七、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工期规定时间完成,每延误1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出租井字吊、钢模、钢管、扣件等租赁物给乙方做工程使用,租赁物的原价格、租金单价详见表一,规格型号、数量、日期详见发料单。
2、租赁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整 ,甲方为乙方办理提货手续。租赁期间,不得以押金抵作租金;租赁期满,乙方返回租赁物后,押金可以抵作租金。
3,在租赁期间,租金按每月收取,乙方应在10天内支付己使用租赁物的租金,若延期支付,每延期一天,按租金总额的2%承担违约金。甲方可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物资。乙方承担甲方的所有损失。
4、乙方在清点租赁物时,应仔细检查,发现租赁物有质量问题在甲方开发料单前调换,开单签字以后实为验收合格。乙方在使用过程中致租赁物丢失、被盗、损坏时按表一所列租赁物原价赔偿,发生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租金按每天计算,甲方提供发票。
5、乙方工程完工后,应将租赁物及时归还甲方。甲方根据发料单、收料单及租金单价等与乙方进行结算,乙方在结算之日后10天内将租金付清。若延期结算付款,每延期一天;每天按未支付租金的2%,支付违约金。为方便承租方:身份证和有效证件均可用复印件。
6、若乙方故意拖延时间,和租赁到期后:不归还租赁物,不与甲方进行结算甲方有权向法院起诉,租金计算到起诉之日,未归还的租赁物按原价赔偿。
7、乙方不得擅自将租赁物转租和分租、抵押绐笫三人。
8、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9、本次租赁时限为
10、若在租赁期间,甲方需收回所租物资,则负责乙方所发生的,运输,下车费用,退还押金及所支付租金的一半。 表一 租赁物原价格、每天租金单价表备注:,发钢管时,请承租方仔细清点长度是否标准后签字。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附件(发料单各一份)。
双方签字
出租方 (甲方) : 经办人: (盖章签字)
承租方(乙方):承租人:(盖章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