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服务协议(精选13篇)
委托方(甲方):中国组委会
受托方(乙方):律师事务所
甲方因中国事项,委托乙方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托,指派律师、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二、乙方律师根据甲方要求,认真负责地完成甲方委托事项及现场法律咨询,并向甲方作书面或口头汇报结果。
三、甲方必须如实向乙方律师叙述委托事项背景情况并提供乙方律师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叙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根据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下列规定收取/交纳费用:
甲方向乙方交纳律师代理费万元,甲方应在要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将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逾期则乙方有权中止合同。
五、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委托合同,律师费不予退回;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
六、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须经对方同意。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委托事项完成之日终止。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九、本合同履行地为委托方所在地。
委托方:受托方:
时间: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
现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代购机票、酒店等的业务,时间为: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所有的预订应尽早通知乙方,并及时、准确地将客人信息告知乙方。甲方如要更改或取消预订必须提前通知甲方。如果因为甲方信息告知的不及时、不准确、未能及时通知更改或取消预订,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 甲方每年在乙方所发生的业务款务必按规定的方式在规定时限前支付。
3、乙方将不断丰富及完善机票产品和服务,并提供优惠价格给甲方。
4、经乙方确认的预订,由于乙方工作人员失误导致甲方客人无法正常登机的,乙方将按原价格负责为甲方客人安排同级或更高级的服务。
5、乙方为甲方设立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保证提供优质的服务水准。
二、预订方式
1、 甲方将所需的国内、国际机票、酒店以电话或其它方式告之乙方。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更改具体的授权人员,届时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 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人员的要求订妥后,用电话或传真方式回复,并通知甲方价格及最后确认期限。如预订当天机票,甲方须在此航班起飞前5小时向乙方预订。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把预订的机票送至甲方。如乙方未按规定将机票送至甲方,乙方需负责由此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是指:机票和保险)。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3、 如遇特殊情况甲方无法在最后期限内确认的,甲方授权人员应及早通知乙方旅行顾问保留所需的服务项目,否则被航空公司取消所订内容,乙方不予负责。
4、 乙方有收到甲方的书面通知或电话确认后,方可出票;如无甲方通知而乙方擅
5、 乙方按甲方授权人员之要求完成所需服务项目后,及时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由甲方授权人员签收;若甲方授权人员无法签名的,直接送到甲方乘机人处,签名必须和有效身份证件的姓名相符合,均视作代表甲方确认,成为乙方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付款凭证。甲方必须给予承认并按本协议第五大条中第二小条规定时限内把业务款支付给乙方。
6、甲方若由于某些原因无法使用该机票时,乙方必须根据国内、国外各航空公司的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签转,如需退票则按航空公司规定收取相应的退票费,甲方必须给予承认并按本协议第五大条中第二小条规定时限内把退票款支付给乙方。
五、结算及给付时间
1、合同总金额:¥*元(人民币),当年如未用完此费用,所余金额留待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当年费用如有不足,甲方于下一年度1月份之前补足给乙方。
2、结帐方式:甲方在签订合同的五个日内,先预付定金¥1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整),余款¥300000元(人民币叁拾万元整),甲方需在20——年——月——日之前付清乙方指定帐号。
3、如遇甲方公司人员因私预订机票、酒店等,未经甲方授权人员经办的,乙方均视作个人行为,并按当场现金结算处理。
4、遇特殊情况,无法于规定之日结清机票帐务,甲方授权人员必须向乙方财务提早说明,并确定最后的结帐日期。若甲方违反本协议所规定之结算日期故意拖欠、迟汇所欠款项,乙方有权停止为甲方服务,催讨欠款,并随时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5、甲乙双方若发生任何索赔事件,作为个案处理,以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扣留和拒付、拖欠机票及机票费用等行为。
6、乙方明确甲方支付机票款等有关款项汇入以下帐号:
对公帐号:
全 称:
开户行:
帐 号:
六、保密条款
1、兹就双方之间的共同合作,双方均承诺并保证其有义务不向第三方透露。与双方合作有关的任何口头或书面形式或其他形式的不公开信息,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协议终止而失效。
七、协议解除
任何一方基于自身考虑认定无法继续履行协议,可提出解除协议,但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本协议于该通知发出之日后满30天终止。
八、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合执一份,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由更改方承担。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纠纷解决
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编号:
来源:法大大
签署本合同前注意事项
1. 签约之前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
2.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3. 本合同以盖有"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正式公章及法人代表签章为有效合同。
4. 本合同中涉及的中介服务费必须向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财务交纳(或汇入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指定账户中),以收到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正式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的正式票据,受托人有权停止履行该合同中任何的责任并对委托人交付的费用不付任何责任。
5. 本合同中涉及学校申请费、使馆签证费、注册费、学校医疗保险费、住宿费、监护人费、接机费、学费、押金等,必须由受托人通知委托人向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财务或相关学校、领馆等机构交纳,以收到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或办事处开具的代收款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代收款票据,涉及一切款项转、交、退等责任,受托人概不负责。
6. 委托人在办理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护照、公证、体检、翻译、机票等杂费应向有关办理机构缴纳,如委托受托人代办,款项必须向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或办事处财务交纳,并以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开具的代收款票据为收款凭证,如无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的代收款票据,受托人对此业务概不负责。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
委托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编码:
联系电话 :
Email:
委托人代理人(或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地址:
编码:
联系电话 :
Email:
受托人: 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
为了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项目及费用
第一条 委托人申请赴 (国家)留学;留学层级属 (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预科)。
第二条 委托人的服务费分两次支付给受托人,分别为一次服务费和二次服务费。本协议签订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一次服务费。受托人在收到一次服务费、申请院校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学校申请手续。受托人获得所申请的院校录取通知书时,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二次服务费。受托人收到该款项及签证所需资料后,为委托人办理签证申请手续。委托人申请院校的数量及相应的服务费分别如下:(勾出并填写大小写金额)
□A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一所院校。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
□B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两所院校。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
□C类:受托人为委托人申请三所院校。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一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二次服务费 元人民币。
第三条 其他费用(以下费用委托人可以自行交纳,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转交):
a. 校方要求交纳的相关费用(院校申请费、留位保证金、学费、医疗保险费、住宿费、监护人费、接机费等):由委托人按申请院校的要求交纳;
b.使(领)馆签证费:由委托人按递交签证时前往国使(领)馆具体要求交纳;
c.体检费:由委托人按前往国使(领)馆指定医院的要求交纳。
d.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代办公证,公证费由委托人按公证处的要求交纳;
e.以及交纳以上费用可能发生的银行手续费。
f.委托人如果委托受托人申请多于3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每增加一所,委托人需另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服务费,此费用无论学校录取与否,都不退还。具体参见《补充协议》。
二、受托人义务
第四条 提供信息
1. 受托人为委托人提供自费留学咨询服务,介绍拟留学国家教育制度和申请院校的入学要求、入学申请程序等基本情况。
2.结合委托人条件帮助委托人选择前往国的学校和课程。委托人选择的拟留学国家的院校名称如下:
学校1. 专业:
学校2. 专业:
学校3. 专业:
委托人获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即视为申请成功。若委托人需要延期录取通知书,双方协商一致后,受托人可为委托人按照拟留学国家院校及使馆规定办理延期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
第五条 申请入学
1.受托人帮助和指导委托人填写各类申请表格;协助和指导委托人准备入学申请的相关材料。
2.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办理入学申请的进展、结果。
第六条 办理签证
1.受托人指导委托人进行签证申请准备,协助委托人办理签证有关手续。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要求准备的全部申请签证材料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前往国驻华使(领)馆递交签证申请材料。如该使(领)馆在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送签时间有特别要求的.,应按其要求办理;需要进行面试的,受托人可协助安排预约时间等。
3.若委托人签证申请被拒签,委托人需要再次办理签证有关手续,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协助委托人再次申请赴拟留学国家留学签证的有关手续,受托人不另收服务费。
第七条 其他
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与其所申请的学校及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联系所有相关事务,拟留学国家使(领)馆或移民局指定需与委托人本人联系的情况除外;
2.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机等服务,受托人可为委托人联系。
3.如委托人为18岁以下学生,应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后,委托人为受托人代为联系在拟留学国家的监护人服务;
4.受托人对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负有保密义务。除为委托人入学申请、签证申请的目的之外,不得向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义务
第八条 委托人应符合中国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条件,遵守国家关于公民自费出国留学的规定。
第九条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
第十条 委托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日内,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学申请所需全部材料交与受托人;若委托人无法在规定日期内提交,应与受托人协商,确定提交日期。
第十一条 委托人一经选择了相关的专业或学校,不应随意改动;如果委托人坚持更换已选定的专业或学校,由此引起的费用及损失由委托人负担;
第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和委托人担保人或家庭成员的地址、单位、收入等发生变化, 须立即通知受托人,以便受托人通知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或移民局;
第十三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拟留学国家的留学政策、签证政策或申请留学院校的入学要求发生变化,委托人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供补充材料。
第十四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委托人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要求委托人进行面试,委托人应按要求参加面试。
四、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协议全部义务而未被所申请院校录取,委托人可凭校方书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张退费。受托人根据委托人在本协议第二条所选择的类别,退还委托人一次服务费。
第十六条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协议的全部义务却被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拒签的,委托人可凭使(领)馆书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张退费。受托人根据委托人在本协议第二条所选择的类别分别退费:(勾出并填写大小写金额)
□A类:退还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
□B类:退还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
□C类:退还服务费共计 元人民币;
第十七条 委托人为达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虚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八条 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后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协议,则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还服务费。由于委托人的违法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受托人不退还委托人缴付的中介服务费。
第十九条 受托人在协助委托人获得拟留学国家院校的录取通知书后,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还一次服务费;受托人在协助委托人获得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签证后,视为合同、协议履行完毕,委托人无权要求受托人退费。
第二十条 委托人通过受托人申请院校、办理签证过程中向所申请院校、驻华使(领)馆或政府部门交纳的费用,由委托人按照相关主体的退费规定向相关主体主张退费。受托人可以协助委托人进行有关的退费追索,但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退款所需资料(具体包括本合同和交纳服务费单据原件、校方或拟留学国家驻华使(领)馆的拒绝证明、委托人退费申请书)后,7 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相关规定退费。委托人可以亲自办理退费手续,也可出具有委托人正式签字的委托书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退款,委托人必需在委托书中详细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与委托人的关系以及授予他(她)的权利等。受托人将通过银行汇款或以现金方式向委托人退款,并解除合同。所需银行汇款手续费由委托人负担。如委托人未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提出退款要求,即视为委托人放弃。
五、不可抗力条款
第二十二条 在留学申请办理过程中,如遇任何不可抗力(如战争、外交纠纷、签证政策变化等)的影响,导致申请学校及办理签证延误或停止,受托人将不承担相关责任。但受托人可为委托人顺延办理。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重大自然灾害、瘟疫、战争、骚乱、签证政策变化等。
第二十三条 对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本合同对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影响范围之外的情况不负责,如由中国政府、中国大学、拟前往国大使馆、拟前往国政府、拟前往国院校等机构决定的事项。
六、适用的法律及争议解决方法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第二十五条 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相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合同的补充、变更、修改
第二十六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变更、修改应采用书面补充合同形式。补充合同在双方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委托人所签订的表明委托人欲申请的院校、专业等意愿的书面意见,经受托人书面确认后,视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变更。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所称"合同"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协议"是双方补充协议。
八、 其他
第二十九条 若委托人在合同、协议签订之日未满18周岁,则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由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在合同、协议上签字认可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自签字、盖章之日起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条 申请出国留学属委托人自愿,委托人在申请过程中发生的本合同没有提及的任何费用,如在此期间发生的生活费及由此产生的误工费、误学费等费用,在任何情况下都应由委托人自行负担,与受托人无关;若属于退款情况,则执行上述退款条例,委托人不再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与受托人各执一份。
第三十三条 双方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后,合同终止。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委托人及受托人双方同意的附加条款:
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或监护人)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章)
经手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甲方地址:
乙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为实现资源共享,达到互惠互利,更好地服务于病人,经双方协商成协议如下:
1、甲方与乙方建立清洗消毒灭菌的协作关系,双方严格执行相关规范和标准。乙方负责甲方的各种物品清洗消毒灭菌,并确保物品的质量。
2、乙方承担甲方清洗消毒灭菌服务,甲方应严格按国家行业的.规范、标准要求进行贮存和运输;乙方不承担因贮存、运输和使用不当等造成的不良后果。
3、由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清洗消毒灭菌的物品不得转让提供给其他医疗机构或其他行业使用,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乙方概不负责。
4、议定价格:清洗消毒灭菌的收费标准按本系统价格表执行(见附件),如出现国家政策调整带来的水、电、蒸汽、人员等成本变化,单只物品价格有变动时,双方协调解决。
5、付款方式:支票统一到财务部办理。
6、结算方式:乙方每月5日前将甲方上月所产生的全额价格告知甲方。甲方每月5-15日到乙方医院会计科付款。如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缴费,乙方有权终止服务。
7、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月内甲方未到乙方产生服务项目者,此合同自动作废。
8、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限暂定三年。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出现协商无效时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9、清洗消毒灭菌费用每月不满5000元按照5000元收费超出金额按照实际收费。
此协议从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甲方法人签字(盖章): 甲方法人签字(盖章):
单位电话: 单位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及电话: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根据平等协商、自愿签订的原则,经友好沟通,现就甲方 等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协议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2、服务地点: 。
二、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 ),服务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等人工费用。
2、付款方式:分期付款。甲方每月定期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元
三 、服务内容:
1.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2. 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服务,或该服务存在瑕疵,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对应之
3. 为确保乙方服务之顺利实施,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使用甲方之办公场地、办公
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以及其他文件、资料等之著作权及
五、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完成其所指派之服务内容。
2. 乙方对在协议期间得到的有关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信息进行保密,不得将其
3. 乙方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甲方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
六、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的要求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协议解除时乙方应交还所有甲方之工作资料。
2、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的条款配合乙方工作或未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七、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乙方确认本协议第一条所列明的住址为相关文件的送达地址,如住址发生变化,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上述住址对其发出邮寄通知,即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由此造成相关文件迟延送达或者无法送达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另甲方根据乙方综合服务能力等综合指标,并结合自身情况酌量给予乙方适当额外报酬。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托方):*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乙方(受托方):**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保险经纪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保险经纪人,乙方同意为甲方提供保险经
二、 乙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1. 协助甲方进行风险调查、识别与评估,提出风险管理建议及保险保障计划建议。
2. 对甲方现行保险合同进行审核,并针对甲方具体风险情况提出专业建议。
3. 根据甲方的具体风险情况,制订保险建议书/保险方案。
4. 向保险公司询价或协助甲方组织保险招标工作,并出具汇总分析报告。
5. 按甲方书面指令,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投保手续。
6. 提供保险期内保险日常咨询及防灾防损咨询服务,并可应甲方要
7. 在发生引致保险索赔的事件时,提出处理建议,协助甲方准备索赔文件;定期查询保险公司赔付进程;与保险公司及其他关系方沟通协调。
三、 乙方责任:
1. 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忠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2. 由于乙方的过错,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负担经济赔偿责任。
四、 甲方责任:
1. 本协议生效时,终止与其他方签订类似的委托协议,并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再与其他方签订类似的委托协议。
2. 如实准确地向乙方提供所有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信息与资料,并在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给予必要的协助。
3. 指定专人协助乙方开展工作。
4. 当保险标的风险性质改变、风险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任何可能引起保险索赔的事件时,尽快通知乙方。
五、 保密条款:
除非下列情况,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不得将获得的任何保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
1. 告诉给为执行本协议而提供相关服务的雇员或顾问,或
2. 应法律或司法管辖要求而提供,或
3. 告诉给根据本协议确定的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人,或
4. 经另一方书面同意。
本协议终止时本条款继续有效一年。
六、 函件:
1. 发送对方的重要函件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挂号方式寄至对方营业地址。使用传真、电子邮件等其它方式的,原件应随后挂号寄送。
2. 邮寄函件通常被认为在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寄达对方,传真件则在传送的同时即视为收到。
七、 报酬与费用:
1. 双方同意,在甲方将保险业务交由乙方安排后,乙方依法有权从保险人处取得与甲方保险合同有关的佣金作为报酬,不再另外向甲方收取费用。
2. 如乙方应甲方要求提供任何超出本协议所委托事项的服务,乙方应事先向甲方提供费用预算报告,双方协商确定后由甲方支付相关费用。
八、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就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可通过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涉及诉讼时,约定以本协议签署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签署地:*市
九、 协议期限:
1. 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时止。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协议继续有效壹年。
2. 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欲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
3. 在协议有效期内,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对本协议条款予以补充或修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 依据本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备乙方为甲方安排保险时使用。
十一、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
乙方:x培训学校(咨询服务部)
甲方为帮助乙方获得政府资金支持,降低乙方发展风险,扶持乙方尽快成长,现就乙方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特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期限:
乙方委托甲方代办项目申报等事务,委托期限3年,从20xx年xx月x日起至20xx年xx月x日止。
二、具体委托内容:
1、项目申请报告撰写及资料、材料的准备;
2、项目相关的查新、查验等;
3、项目申报的相关工作跟踪;
4、项目答辩安排及跟踪;
5、项目验收安排及跟踪;
6、项目申报兑现报告撰写;
7、其它与项目申报相关的事务。
三、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提前通知项目申报信息及相关要求;
(2)负责乙方进行项目申报类文稿的撰写及相关附件准备、指导;
(3)对乙方基础报告进行撰写、润饰及包装;
(4)其它项目的跟踪、答辩、验收、兑现等相关事项的协调、跟踪、操作并指导等。
(5)对乙方的技术、财务、经营等资料及内容承担保密责任,并签订保密协议。
2、乙方义务:
(1)根据项目申报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前配合甲方完成项目申请报告初稿及相关证明附件,包括相关项目运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相关图片、项目的专利权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手续证明、相关财务报表及项目申报过程中的其他资料等。
(2)按甲方指导要求,在规定时间节点前完成(甲方能做的自己做;甲方能做的除外,甲方做不了的)乙方相关准备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四、收费标准:
1、如项目申报成功,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乙方需按获得项目批准金额(含项目资助金额、区域配套金额等项目获得的.所有金额)的x%支付甲方服务费,并需在项目资金到达乙方帐户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
(具体支付方式为:乙方按批次、以实到账户的资金额按约定标准支付甲方的服务费。)
2、如项目属资质认定,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商订。
3、如项目申报不成功,甲方提供的服务免费。
五、其他事项:
1、服务费的支付不得从国家拨款中列支,要以企业自有资金支付。若企业自有资金不足以支付,则服务费的支付时限改为项目资金到达乙方账户后的30个工作日内,乙方想方设法的筹集资金支付服务费,保证不再延期。
2、甲方为项目申报所准备的资料、材料及润饰包装及格式等,不得与任何第三方雷同,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如若出现本条所列事项的知识产权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甲方负全责。
3、为乙方项目申报所准备的资料及材料的格式、润饰、包装等版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无形资产等无条件归乙方所有。
六、未尽事宜:
双方协商解决。如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争议,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友好协商对“”牌车的售后服务事宜达成双方协议。
一、关于售后服务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地区“”牌车的售后服务点,由乙方负责本地区所管“”牌车的一切售后服务工作;
2、乙方应按甲方生产的“”牌车“保修手册”中三包承诺,为甲方产品顾客(以下简称顾客)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3、关于服务标准:
1) 本协议在有效期内,乙方对顾客所有三包期内的配件合理售后服务要求不得拒绝;
2) 对在三包期内的配件严禁乙方向顾客提供非甲方提供的配件,否则给顾客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对人为损坏或超出三包期内人为损坏需向顾客收费的应按本公司提供的零件售价出售,并免收手续费;
3) 乙方须保持整个售后服务后堂的清洁卫生、零件、工具擦试干净,整齐摆放,须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本公司售后服务质量、投诉电话;
4) 售后服务项目、工时费及工时定额、三包时限,详情见甲方编制的《售后服务手册》;
4、配件运输事宜
1) 配件往返运费由甲方支付;
2) 发件时必须把寄件双方的联系电话、联系人、地址写清楚,否则丢失或核实不到,相关责任由寄方自负;
二、关于甲方给予乙方的奖励; 甲方给予乙方每辆车元的售后服务费作为奖励,可以以保养材料、配件或维修工具作为等值交换。
三、关于售后服务费结算:
四、其他事项;
1、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需提前解除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在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双方所解除本协议;
2、协议的解除和终止不影响基于本协议已发生的债务关系的行使和履行,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售后服务操作以甲方最新的《售后服务手册》为准,其它协议作废。
注:
1、甲方保留对三包件的三包期进行修改的权利;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服务协议书?委托人(乙方):
受托人(甲方):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办理下列委托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乙方授权甲方代为办理下列事项(打√):
(1)代办选牌□(2)代办按揭□(3)代办_____□(4)代办上牌□(5)代办装潢□(6)代办其他项目:
二、委托报酬
为甲方顺利完成委托事宜,乙方应在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元,大写?。
三、完成各委托事项所需费用概算及代办费约定:
1.代办选牌,代办费:?元。
2.代办按揭,代办费:?元。
3.代办_____:
(1)_____公司所在地及名称:
(2)_____期限:一年□?二年□?三年□
(3)第三者责任险,费用:?元。
(4)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费用:?元。
(5)_____损失险,费用:?元。
(6)其他险种名称及费用?。
(7)以上_____费用合计?元。
(8)双方特别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代办_____上牌服务的,乙方应自行或委托甲方事先办妥机动乍辆_____,投_____种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和_____损失险。_____合同应书面约定以下内容:发生_____事故时若__________尚未取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行驶证和号牌,_____公司不得免除赔偿责任。
4.代办上牌,费用概算如下:
养路费?元,车船税?元,购置税?元,注册费:?元,其他?元,合计约?元。
5.代办装潢,装潢项日?,费用?元。
6.代办其他项目?,费用?元。
7.所有办理有关法定手续所需费用及政府部门规定的各项_____和国家规定的强制_____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应凭发票、收据向乙方结账。
1.乙方预付。?2.甲方暂先垫付。
五、上牌服务完成期限:?年?月?日前。
六、完成委托上牌服务,应随车移交如下材料:
(1)购置税凭证(2)养路费凭证(3)机动车_____单(4)行驶证(5)车船税凭证(6)_____牌照号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_____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先向_____公司索赔;_____赔付不足的部分,属于甲方责任的,由甲方承担,属于第三方责任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索赔。非因甲方过错导致_____未上相关_____或_____公司以_____未取得牌证为由拒绝赔付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中途撤回委托解除合同的,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3.除不可抗力或政府有关部门的原因外,甲方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完成委托事项的,乙方有权按全部车价款向甲方追索逾期利息。逾期利息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次日起算至实际交付日止,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应按全部车价款———%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协议继续履行。
4.因乙方未能及时提供有关材料而影响委托事项完成的,本协议履行期限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同《北京市汽车买卖合同》
九、其他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日期:?日期: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基础上,就房地产交易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地产基本情况及交易要求
1、所有权人________;
2、共有人________;
3、座落(区位)________________;
4、项目名称________;
5、楼层________;
6、户型________室________厅___卫;
7、建筑面积________(㎡);
8、套内面积________(㎡)
9、房地产权证号________
10、土地性质________;
11、房屋所有权证号________;
12、土地使用权证号________;
13、房屋使用权租约号________;
14、合同登记号________;
15、委托单价________;
16、委托总价________;
17、计价方式(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使用\划去不要的选项)。
二、委托事项
1、委托意向:
2、委托方式:
三、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办本合同第二条委托事项,乙方为甲方提供咨询、居间和劳务等方面的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签约的机会,协助甲方达成交易并签定合同。
四、限制交易的情况
甲方不得将下列情况的房地产委托乙方为其居间,否则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及赔偿责任概由甲方承担,同时乙方有权拒绝甲方委托的下列服务或在履行中发现下列情况后随时终止合同。
1、被司法机关查封、罚没、财产保全等;
2、属公告拆迁范围,即将实施拆迁;
3、已作为抵押担保物,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或未告知受让人的;
4、共有人或同住家庭成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
5、其他法律、法规限制交易的情况。
五、甲方应遵守的约定
1、甲方提供交易的房地产必须真实、合法和无任何民事纠纷,并有明确、真实的告知责任,所提供的手续必须完备;
2、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佣金;
3、有责任协助乙方实地查勘房地产现场;
4、乙方提供的房源或顾客,甲方不得与此进行私下成交;
5、不得向乙方下属任何人员支付佣金以外的任何好处费;
6、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房源信息或顾客信息有保密的责任。
六、乙方应遵守的约定
1、负责委托房地产信息的传播、策划、促销;
2、有责任真实地告知甲方交易情况____市场供需情况;
3、陪同甲方或顾客实地看房,如实介绍情况。
协助成交和签定交易合同,提供交易前后相关的各项咨询服务;
4、在履约过程中不得作虚假广告宣传或虚假承诺;
5、有责任保守交易秘密和个人隐私;
6、不得超越委托权限或范围开展工作;
7、乙方不得向甲方收佣金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委托期限
此委托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委托期到,若甲方未提出终止合同的书面要求,则本合同有效期顺延____个月。
八、此委托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内,若甲方与乙方所提供的客户达成交易的,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九、甲方所付佣金以乙方加盖印章的财务专用章为收款凭据。
十、交易双方已签定交易合同,因甲方原因未最终实现成交,甲方仍需按合同约定金额支付佣金。
佣金: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事项,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其金额为成交额的__________%,在交易双方签定交易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委托底价承销,双方已约定超额收益为乙方佣金的除外,乙方隐瞒交易实情,而产生的差价收益无条件的属甲方所有。
十一、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违约,其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为佣金总额的__________倍:
1、有虚假违法和纠纷的委托;
2、未按规定支付佣金的;
3、由乙方提供的房源客户,甲方及甲方直系亲属未告知乙方而私下成交的;
4、超越委托权限,未经甲方同意,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
5、甲方私下与乙方下属经办人员同谋达成成交的;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获取差价收益的。
十二、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
1、向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章即刻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单位:
受 托 人:
根据国务院《农村五保户供养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属符合下列条件:1、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或者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2、无劳动能力;3、无生活来源的.老年人,经本人申请和村民委员会民主评议等程序拟将其报上级审批纳入分散供养五保户的,为了更好照顾活,特委托 为其提供供养的有关服务,具体协议如下:
1、受托人无偿负责
2、在分散供养期间无房屋居住时提供住房并保证其安全;
3、受托人无偿在
4、受托人在生存期间无偿为其提供生活必要的劳动服务;
5、受托人无偿负责处理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代表签字: (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
委托人:
住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散客)就以下事项与受委托人(旅行社)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委
托
项
目
用
√
选
择
1.
行李提取与委托
4.
联系参观
7.
代订汽车
2.
抵离接送服务
5.
代购文娱票
8.
代订饭店
3.
代办国内旅游委托
6.
代购交通票
9.
提供导游服务
说明
代
购
交
通
票
旅客姓名
身份证号码
行程
日期
时间
航班号
购票人
电话
自
至
代
订
饭
店
入住者
饭店名称及档次
客房
住店时间
抵达时间
订房人电话
类型
价格
自
至
委托事项总费用
元
委托人预付费用
元
余款偿付时间
委托代办费
元
交通票取票地点
二、违约责任
1、因受委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四、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盖X):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年 月 日
合同文本
甲方:乙方:
本合同经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唐山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的施工现场服务工作,担任本单位在该项目的设计代表,从事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或现场临时变更等技术事务,双方达成具体协议如下:
(一)施工现场代表的技术及责任包括:
1、适时传达施工现场的`进度情况;
2、处理施工现场出现的设计问题或现场临时变更等技术事务;(具体流程见
工作流程图)
3、与设计图纸有关的技术变更,均直接与本单位联系,要求甲方以工作函
的形式进行通报;(本单位将根据工作函的具体内容酌情出具技术文件) 4、参加甲方组织的相关会议及验收工作;
(二)服务费用及付款进度:
1、本协议总费用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万元)。 2、付款进度:
第一次:本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计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元);
第二次:全部工程主体验收完成后的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第二次付款,计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50,000元);
第三次: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元)。
(三)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盖章)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