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售代理合同(精选12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 校园内代理甲方产品事宜达成如下:
第一项 代理条件
1、乙方销售区域:甲方授权乙方在目前就读的学校内销售甲方产品。
2、甲方责任与义务 提供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的优质产品。 定期提供促销活动,并及时通知乙方。 在乙方首次签订本协议时,甲方免收押金发放给乙方产品一套(见备注1)。
3、乙方责任与义务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需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学生证原件。 乙方每月要向甲方汇报销售数据。 乙方有权利在产品外观完好,没有超出产品保质期的情况下和甲方调换货品。 4、价格管理 乙方有义务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进行终端价格体系的维护工作,并接受甲方进行的.价格调查(乙方所销售的甲方产品不得低于甲方所规定零售价的75%,甲方允许的特价和促销商品除外)。
第二项 订货和物流费的支付细则
1、订货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日常订货使用甲方统一的“校园代理产品订货单”。 订货单须由乙方确认后视为有效订单。
2、货款结算与支付 货款结算:甲方在乙方付款后3个工作日内发货。
3、交货方式:货物从甲方运往乙方所在地,乙方有权选择运输方式。运输过程中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项 合同终止时的处理 若合作双方任何一方在合作期间无法履行合作义务,或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条款而无法调解时,另一方有权随时书面通知中止合作。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及时返还在签订本协议时从甲方免费领取的产品。
第四项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第五项 协商事项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备注1:乙方免费领取的甲方产品明细: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章):
电话:
委托经办人:
签约地址: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甲方:北京哈德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xx年_____月_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_(电瓶修复液)_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区域销售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双方确认:甲方的(电瓶修复液)(此类产品皆适用于各种行业用的铅酸电池)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_________区域的销售代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
1.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
(2)甲方发货到_________地区,此范围外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2.乙方
(1)乙方需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2)乙方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及产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应至少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销售产品的情况(包括一些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等),同时应向甲方汇报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三、代理保证
1.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权收取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元整,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同时不予退还市场保证金。如有其它区域业务,乙方可通知甲方,由甲方按排此区域的代理商发货,乙方可一次性获得甲方利润10%的提成。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同时不予退还市场保证金。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无需续约,在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况下,可终止合同,并退回市场保证金,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内代理或经营与甲方有同类或对甲方有冲击的产品。
四、退换货
1.为服务广大消费者,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经营,若消费者不满意或证实属产品质量问题,甲方需无条件提供退换货。
五、销售定额
1.(电瓶修复液)供货价为_________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订货量最低为
□省级经销商□一级城市经销商□市级经销商
_________公斤,销售期内至少每月应达到_________元的销售额。
六、签定本合同后如果15天内没有开始执行购货和销售,则本合同自动作废,如果连续1个月内未继续购货者,可考虑取消其代理资格。
七、本合同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北京哈德勋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20xx年_____月_____日20xx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地址: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乙方销售甲方___________系列软件产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定义除非本合同条款或内容另有规定,下列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1.软件产品:
已经商业化并公开发布的软件,甲方作为权利人或权利受让人,可以授权销售并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包括软件的可执行程序和相关文件;
2.代理销售:
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软件著作权人或者权利受让人允许行使展示、销售软件产品的权利,代理销售包括代销或者经销;
3.寄售:
指在产品售出后或双方约定的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其产品并与乙方结算,乙方可随时将未售出的商品退还给甲方的合作方式;
4.配送:
指甲乙双方根据以下条件进行结算的合作方式:
(1)货到付款;
(2)月结,即每月月底或约定日期前一个月内的采购在其他约定日期结算;
(3)批量结算,即每批采购时结算最后一批采购。
(注:以上结算方式由双方在补充协议或附件中协商选择。
5.双方:
甲乙双方的集体名称;
6.补充协议:
指主合同的补救条款,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是_________ _系列软件产品的供应商,乙方是代理卖方。
2.销售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在________
3销售甲方的软件产品。
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卖方,应履行代理卖方的责任。在上述区域,甲方的软件产品应根据甲方销售策略的销售要求,销售给所有大、中、小零售客户和二级批发客户。如果新的零售店和批发店诞生了,要及时联系供应,保证不缺货。甲方还应保证供应充足的货物。
4.软件产品的品种和数量由订单和收据确定,以最终收据为准。
5.运输及运费计算:
如果采用铁路运输,甲方将以到岸价格的形式向乙方提供软件产品,即甲方负责将软件产品运送到乙方所在地区的火车站的运费,乙方负责将货物从当地火车站装卸到乙方仓库的所有杂费;其他运输方式的使用另行约定。
6.残损、退换货:
乙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短少或包装有缺陷,影响销售的,应立即在发货单上注明,并要求发货部门签字作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相关文件,以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如果乙方未能表明或履行其提供文件的义务,甲方将认为乙方已正确签署所有文件。如因质量问题导致软件产品无法销售,经甲方质检部门检验合格后,甲方将为乙方更换并出具证明。更换每_____ _个月进行一次,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因乙方保管不善或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不得换货。
付款期限及欠款上限:
(1)乙方应在收到款项之日起_____ _天内向甲方支付未付款项。
(2)乙方最多可欠甲方________ 8元。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导,乙方必须定期向甲方提供___________的销售报告和客户信息。该日也是双方验证乙方销售的基准日。
三、乙方的特殊义务和奖励
1.将甲方销售的各类软件产品库存保存两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调整库存的增减。
2.合作行动:甲方在当地推广软件产品时,乙方有义务提供人力和货物借用服务。
3.价格控制:乙方可以享受甲方代理卖方的供货价格,乙方必须保证向零售商和批发商提供甲方指定的二级批发商和零售商的供货价格.同时,乙方有义务控制其供应的零售商以甲方建议的'零售价格向最终消费者销售..(二级批发商的供货价格、零售供货价格和零售价格由甲方另行通知)
4.对乙方的优惠待遇:
作为代理卖方, 乙方可享受____的折扣,乙方应以现金结算货款。 当它需要支票或汇票时, 并享受_的折扣。此外, 乙方可享受__按本合同附件规定计算的当月奖励。
四、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经过友好协商,双方可以变更合同。
2.如果乙方在个月内未能达到甲方设定的销售目标,甲方将视乙方自动终止本协议。
3.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应协商是否续签本协议。
五、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可随时中止或终止本协议,如乙方违约(如存在下列前三种行为之一),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超出销售范围销售甲方软件产品的;
(2)乙方违反结算规定,超过规定的付款期限而未付款的;
(3)乙方月销售额连续数月达不到甲方要求的销售额;
(4)乙方在经营中遇到重大困难或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时,如被他人承包、可能破产等,甲方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
2.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仲裁或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六、补充规定
1.本协议有效期:自___起。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乙方收货人确认书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开发商(甲方):
地址:
电话:0371--55179999
代理商(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并致力于房地产、商业运营等领域投资的公司法人,并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商业运营能力;
2、乙方是一家依法注册从事房地产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等业务领域的公司法人,并在商业地产代理销售及策划方面拥有较成熟的楼盘操作经验,并能满足甲方项目代理销售工作要求;基于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一期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事宜签署本合同,并同意项目两家代理公司联合代理,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项目
1、项目名称:项目一期
2、项目位置:
第二条 代理销售范围
代理范围:“ 总体可售建筑面积约 188645.22 平方米。(代理面积以最终实际开发面积为准)
2、如实际交付乙方的销售面积不足本合同所约定的年度销售考核面积,则按原约定年度考核面积与年实际交付销售面积的比例,结合原考核标准确定实际销售任务及考核标准。
3、委托内容:营销策划、代理销售(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 委托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项目一期的营销策划及项目中本合同约定部分面积的代理销售。
2、在乙方代理期间内,如甲方需对乙方代理销售的物业销售范围进行调整,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后再行调整,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在乙方代理期间内,乙方对合同约定代理范围内的物业享有代理销售权,根据市场情况,向甲方提供对外销售的信息依据。
4、乙方同时作为项目一期营销策划机构,全程负责该项目营销策划工作。
(1)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委托销售部分的年度、月度营销策划方案、活动策划方案、广告方案建议(平面广告、电视广告脚本建议、电台广告脚本建议)、宣传资料(软
文策略与框架等)、产品定位策划,网站建设建议及宣传推广(含主体推广系统建议、阶段性主体推广建议)、SP及公关活动策划方案等乙方受甲方委托所应完成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所列内容)
(2)以上服务内容,甲方每月向乙方下达月度工作任务或专项工作任务,乙方需在甲方要求时限内完成,并保证服务质量。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能达到质量要求,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备注:
1、以上工作内容涉及建议书、策划书等均提供电子文档、书面形式,以上工作内容涉及的设计专案,均提供电子文档及彩色样稿;(由推广代理公司等第三方提供设计方案并打样稿,乙方提出相关建议);
2、如涉及样本调查及相关统计数据分析,乙方应将调查样本资料原件及统计数据资料连同相关文件资料,一并交付甲方,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 委托期限及销售考核标准
1、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即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2、销售定义:
客户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足额交纳购房款(含以银行按揭方式放款)的房屋销售面积;
3、销售任务:
双方约定:乙方应在进场之后完成每月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详见附件《20_年销售任务书》。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制订出完成《20_年销售任务书》的《营销方案》;
并制订出各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表》,报甲方审核,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及市场情况、自身商业运营需求,向乙方下达月度及季度销售任务,并作为甲方督促考核乙方完成销售工作的依据,乙方《销售计划表》及甲方月度、季度销售任务、每月营销方案及费用表为本合同附件。
如遇甲方工程进度或《预售(销售)许可证》的影响,此项工作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五条 乙方佣金费用标准
一、乙方代理佣金:
销售代理费:按总销售额的1% —2% 收取。
二、佣金结算条件:
1、该项目“最低佣金”为已售房屋成交全额回款总价的1%,“最高佣金”不高于已售房屋成交全额回款总价的2%(含),以甲方实际到帐金额为结佣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20_年销售任务书》制定销售计划、按甲方确定考核指标执行。每阶段的佣金支付比例根据乙方该阶段已售物业销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在“最低佣金”与“最高佣金”之间按下列约定计算:
若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6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1%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6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8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2%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8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10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5%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10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120%,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1.8%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若120%≤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乙方销售并成功到达甲方帐户中可计入佣金提取范围的总金额的总金额的2%支付乙方该阶段佣金。
3、为鼓励乙方实现更高的销售业绩,双方约定将最终合同金额中超出销售底价部分的10%作为乙方奖励。奖励部分每三个月结算一次。
4、结佣条件:
4.1一次性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付所购买房源全款到达甲方指定帐户,乙方即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
4.2商业贷款或公积金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已缴纳首付款而且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资料交付齐全,乙方即具备领取首付款的代理佣金的条件;剩余佣金应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到达甲方帐户时,乙方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如因甲方或银行原因,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不能如期(手续齐全银行受理后三个月内)到达甲方账户,在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资料交付齐全且银行受理三个月后,乙方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
4.3分期付款的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在一年内缴纳完该套房源的全部款项,(分期付款客户以客户实际到达甲方帐户金额为乙方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如超过一年,将在客户缴纳首付款之日起的一年内计算全部剩余佣金);
4.4首付分期付款的客户首付分期按揭贷款的客户,当客户首付款到达甲方帐户时,即具备结佣之完全条件,剩余佣金应在银行贷款到达甲方之日完全具备结佣之完全条件。
4.5在代理期内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屋,在代理期届满后房款全款到账的,甲方应在该部分房屋全款到账后次月佣金结算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该部分房屋的全部销售代理佣金,需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办理签约、按揭、交房、资料整理等工作为前提、否则无权获取该部分佣金。
5、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
(1)每批推售物业的月度及阶段性销售考核指标(每一个月为一考核阶段),由乙方提请任务书,由甲方修改并签章后生效。如乙方连续2个考核阶段未能完成50%的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或未完成甲方设定的关键节点考核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连续2个月销售低于月度销售计划的 50 %(含 50 %)时;
(3)乙方连续3月销售低于月度销售计划的(含%)时;
(4)乙方连续两个季度低于季度销售计划的 70 %(含 70 %)时。
在代理销售活动中甲方书面同意打折销售或低于均价销售的部分,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佣金。有关价格折扣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确定。
6、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提前解除代理合同的,甲方应准时结清销售佣金。具体约定如下:
6.1核对乙方销售的已认购已签约未结款明细,及已认购未签约明细。以上两个明细双方负责人应签字盖章,双方确认完以上明细,乙方应移交客户资料给甲方。
6.2 已认购已签约的:在解除合同签定当日,乙方销售房源认购已签约的客户,按照双方约定条款,按月以到帐回款额给乙方结佣;
6.3已认购未签约的:在解除代理合同签定当日,乙方销售房源已认购未签约的,甲方应给乙方30天签约期(在甲方房源具备签约条件的情况下),由乙方履行完签约手续后,按照双方约定条款,按月到账回款额结算;
第六条 销售完成确认标准
1、银行按揭: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首期款,乙方负责协助办理银行按揭并至银行放款,客户的贷款全额到甲方账户后,视作销售完成,乙方结算佣金的标准参
照本合同第五条。
2、一次性付款: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其购房资金全额到甲方账户后,视作销售完成,方可进行佣金结算。
第七条 费用结算说明
1、双方按月结算销售佣金。
2、每月2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支付上一个月的费用给乙方,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双方各自的税费自理。
3、甲方支付乙方每月佣金的80%,剩余20%留存于甲方,每季度初甲方支付上季度乙方应得佣金的10%;剩余10%作为交房保证金,待交房手续完成后,甲方全额支付剩余10%佣金。
4、甲方支付佣金时,乙方需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5、其他条款:
(1)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退房,乙方不得提取佣金,如乙方已提取应退还甲方或在乙方佣金中扣除。
(2)合同期间,在房源可签约的情况下已签订认购协议但未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未付齐房款的合同,不计入当月销售完成任务,在付清房款完善手续后,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6、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非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或客户退房时,甲方从次月应支付的代理费内扣除该部分已结代理费。由甲方造成退房的,算入乙方任务点数,不计提佣金。
第八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给乙方代理销售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与乙方及时结算并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
3、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销售必须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红线图、规划图、户型平面展示图、鸟瞰图、效果图等资料。
4、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协议等资料(甲方盖章),并按承诺的内容提供真实的设施和服务,负责交房等事宜。
5、甲方有检查、监督、建议乙方代理工作的权力,但不干涉乙方正常工作。
6、甲方承担该项目销售的广告推广费用。乙方可建议推广方案预算,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投放计划。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7、甲方安排财务人员在销售现场组织收取购房款,乙方应积极配合。
8、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收取客户购房款等款项的行为,或发生乙方以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购房协议的行为,视同乙方严重违约侵犯甲方利益,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9、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销售业绩完成情况调整乙方代理销售面积及其代理销售的期限。
10、甲方负责承担有关销售网点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办公耗材、通讯、网络、水电等运营费用,并配备保洁、保安人员。确保各销售网点具备接待功能。
11、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地营销中心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固定电话通讯、有线网络、水电等运营费用,并配备保洁、保安人员。
1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地外有关销售网点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固定电话通讯、有线网络等运营费用。确保各销售网点具备接待功能。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由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流程,并保证项目小组成员稳定,如需更换需报甲方同意。乙方承担参加本项目销售工作的总监、策划、案场销售人员的工装费、工资、销售佣金,甲方免费给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班车;
2、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合同履行期间每周乙方与甲方举行一次基本工作沟通会,如因专案特殊需求,乙方将视情增加工作沟通会。同时乙方需确保硬件及网络设备,以便与甲方顺利沟通。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第三方协作单位进行沟通与协调。
3、乙方负责草拟:(1)营销推广策略:入市前市场竞争分析;入市前营销推广总体思路;销售价格策略;分阶段销售计划;(2)乙方负责进行现场销售管理:销售组织与控制;销售培训;销售执行,追踪客户签约;销售控管;客户反应检讨;修正销售策略。
(3)乙方负责在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监控相关的平面设计(户外广告、报纸广告、DM、车体广告等)、现场包装设计(围墙、展板、看楼通道、导视系统等)、销售物料设计(楼书、折页、户型单张、认购书等)等工作;
4、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应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汇报,并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销程序及营销人员配备、项目销售策划、宣传推广计划、及落实发布情况、不同楼栋楼层户型的房屋销售价格及优惠措施、乙方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表及加班计划。乙方根据市场情况,配合推广代理公司制定广告推广及执行计划,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方可执行。
5、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不支付佣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任何文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利;
如对第三方造成侵害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其侵权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如给甲方带来损害的(包括影响甲方楼盘销售工作等),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停止支付佣金,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承诺自身及派驻现场的销售人员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素质,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1名(不驻场),策划经理1名、销售经理1名、案场内勤1名以及销售人员10人,并根据项目销售进度及甲方要求及时增加销售人员。乙方应保持团队稳定,并将名单报甲方备案。
8、承担销售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并负责协助办理已售物业的银行按揭,合同备案等手续。
9、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的履行工作职责,如发生一房两卖或未详细向购房者介绍房屋情况等过错,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及承担赔偿责任,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可在乙方为领取的佣金中予以直接扣除。
10、协助甲方同客户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及时将合同等其他文件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无权要求甲方结算佣金。
11、乙方提供销售报表给甲方,客户所缴定金和购房款全部由甲方收取。乙方负责客户按揭材料的催收、审核和收缴,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一次性付款及分期付款的客户催收各期房款;负责通知按揭贷款客户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贷款所需的有关资料;负责在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收齐客户办理按揭及产权等手续的所有资料;做好与相关部门(如按揭机构、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等)的协调工作;负责与甲方配合,共同完成客户签约、结算等工作,协助办理交房手续等。
12、乙方不得以自己名义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所有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签订,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对该部分乙方签订合同不计算乙方业绩,因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书面授权委托内容进行销售工作,不得违背相关合同条款及乙方承诺,乙方不得从事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及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活动,保护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资料,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4、乙方应遵守甲方售楼现场管理规定及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
15、乙方不包含本项目所有广告设计及相关平面设计方面工作,仅对推广方面提出专业建议 。
16、自乙方进场之日起3个月内,甲方不给乙方制定考核任务,3个月后经双方协商,制定符合市场客观现状,公平、合理可行的销售任务。此阶段销售的房源佣金结算点数按完成任务点数来结算。
三、补充说明:
1、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可视情解除合同。
2、乙方应信守甲方所制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得低于销售单个物业底价销售,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协助甲方收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事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4、如甲方实际建筑完成面积与预售许可证等政府文件面积不符,以政府审批的面积为准。
5、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两个 月内提交附件一所列的相关成果;在项目开工前及预
计发售前1个月提交附件二中所列与工地及售楼场所有关的相关成果;并按甲方项目推进要求提交附件三、附件四所列的相关成果;
6、若当地房地产市场出现不可抗拒的销售危机,导致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基价和销售任务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无法实现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合作期间,任何一方如出现单方无告知情况下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违约事项,须按人民币伍拾 万元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保留取得其依据本合同本应取得,但由于违约方违约而无法取得其相应收益的权利。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或者变更本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
2、如甲方逾期支付乙方销售佣金、销售溢价提成,自甲方超过本合同约定时间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甲方应按每日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3、如甲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代理销售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完成的销售面积计算佣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单方面终止或变更本合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代理权.乙方已产生的销售佣金,甲方须据实结付。
2、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及甲乙双方会议或其它书面形式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内容、提交工作成果的,逾期超过三天,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 如乙方的营销策划方案或其他方案经反复调整3次后仍然得不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1)隐瞒、夸大或者缩小代理项目销售情况,向甲方提供虚假的销售报表;
(2)利用委托代理工作便利,泄露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销售底价等);
(3)不按合同约定配置相关销售人员或乙方相关工作人员严重懈怠,玩忽职守,严重影响甲方对外形象;发生上述行为,经甲方督促仍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5、如乙方在销售期间,擅自调整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对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3日起退出销售场地,并交付全部相关资料,所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得收益将不予支付。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收取客户所缴定金、购房款或私自以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或私自留存合同文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3日内退出销售场地,并交付全部相关资料及钱款,乙方应得收益将不予支持。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本合同委托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所有附件,一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合同与本合同之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委托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委托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合作
期间的所有产品在 进行销售订立本合同。
1.合作方
本合同的甲方代表买方,包括其下属子公司。乙方代表卖方,包括其下属的子公司
及各类分支机构。因此,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甲乙双方的总公司及所属的各
地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
2.名词定义
2.1 产品: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准,
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2 供货价格:指在乙方给予所有经销商的最低真实价格的基础上进行协商,取得
一致的价格。
2.3 残次品:指产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观、性能、质量
等任何一项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何一项标准
的产品。
2.4滞销产品:指甲方从乙方购进的入库后 【 】天仍未销售出去的产品。
2.5特供品:指根据双方的经营需要,甲方从乙方以特殊的供货价格进购的产品。
2.6 货到付款:指甲方在乙方产品到达甲方库房,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货款。
2.7款到发货:指甲方先行付款,乙方在约定时间内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的情形。
2.8 回款额: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包括扣抵乙方在甲方处欠款的款额 (降价
款、退货款除外)。
2.9账期:指产品进入甲方指定物流中心到甲方支付货款之间的时间。
2.10 降价款:指由于供货价下调而产生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降价金额。
2.11名誉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相关
联公司的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2.11.1 因产品问题 (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 (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
志、网络等)曝光的;
2.11.2 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曝光的;
2.11.3 因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公告的;
2.11.4 虽未被曝光,但因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的人认为或知悉甲方
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
2.11.5 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 5%,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
响的;
2.11.6其他给甲方或甲方相关联公司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2.12 账扣:指结算货款时直接扣除的款项。
3.产品订购
3.1 甲方向乙方正式提交订单的方式包括以下几种:合同书订单形式、电子数据订
单形式、电话订单形式、口头订单形式等,以上所有订单形式均适用于本合同。
3.2 甲方以上述形式之一向乙方发出订单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 1 日内进行确认
并告知甲方确认结果。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1 日,有权撤销或变更订单。
3.3 乙方负责将订单列明的产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足量保质交付到甲方
指定的物流中心,其间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产品在交付甲方并验收前 (验收以甲方
入库单据为准),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4 甲方款到发货的产品,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后 【 】日内送达全部货物。
3.5 乙方保证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质量最好的产品,并承诺所有交付的产品
符合订单以及本合同要求,并均与合同谈判过程中向甲方展示的.样品完全一样;保证产
品清洁、包装完好、适宜销售,不得有任何包装损坏或潮湿、变色或其它影响产品正常
销售的问题。
3.6 甲方收到产品后对产品数量、外包装、产品型号进行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
发现所交付的产品与订单要求不符或外包装破损等情形时,甲方有权拒收。
4.货款结算
4.1 结算期:产品经甲方验收入库后 【 】天进行结算。
4.2 货款结算方式为 【 】(在以下方式中任选一种):1、支票;2、汇兑。
4.3 乙方于结算前向甲方提交当期货款的结算单据,甲乙双方可进行核对,并整理
相关票据。如遇节假日,结算期相应顺延,未到结算期的货款不予结算。甲方对乙方提
交的结算金额进行书面确认,任何个人无权代替甲方对此做出表述与承诺。
4.4 合作期内,不论何种原因 (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问题、残次品、滞销品)甲
方向乙方退换的产品,乙方应在 【 】日内将产品调换到位或在 【 】日内退还货款,
如果需要账扣 (包括产生的降价款)的,乙方应在 【 】日内向甲方签署书面确认函。
逾期未调换、未退还货款或未确认账扣的,经双方协商 3 日内没有明确处理方案的,甲
方有权在下次货款结算中直接扣收。
4.5 当期货款的结算金额以甲方已到结算期的应付款余额扣除采用账扣方式收取的
乙方逾期未付的降价款、退货款、商业折扣款、退残款以及其它乙方承诺支付的款项后
的余额为准。
4.6 货款结算采取 “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同时向甲
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专用发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5.双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乙方应按合同约定交付产品。
5.2 甲方应及时将乙方提供的产品资料上传到网上,乙方应配合甲方提供相应的资
料或拍摄产品。
5.3 甲方支持乙方在 进行促销宣传活动,同时乙方协助甲方进行各
种促销活动,并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促销费用。
5.4 所有即将上市的新产品乙方在第一时间 (不得晚于厂商公布的上市时间)通知
甲方,同时确保新品的货源,甲方及时将新品进行上柜。
5.5 乙方需按合同附件的约定向甲方提供相关资质材料,并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性。
如相关资料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文件,应承担由此产生
的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损失。
5.6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 (包括赠品),来源正当合法,均为新品正品行货,不
会涉及到水货、假货、旧货,不存在虚假宣传、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5.7 乙方保证提供给的产品的说明、介绍、图片等其他资料,不存在虚假宣传、不
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同时保证甲方对上述资料的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
益。如上述资料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有效性。
5.8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会出现已拆封的产品或 “空盒”产品 (缺少配件、说
明书等随机附件,甚至没有主件)。
5.9 乙方保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或其承诺承担售后服务。
6.违约责任
6.1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乙方应当在甲方发出关于造成名誉损失的有关通知后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支付的甲方可在发出通知后的最近一次结算货款时予以扣收。
6.2 甲方先行付款的订单 (违反本合同第 3.4条),如乙方迟延送货,每延迟一天,
向甲方支付该订单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送货超过 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取
消订单,乙方在退回甲方所支付货款的同时并向甲方支付该订单总价款 5%的违约金。
6.3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 5.6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但
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行政机关的处罚、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费)。同
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所涉产品终端销售价格 20 倍的违约金,或向甲方支付壹拾万元
人民币违约金,二者以高者为准。
6.4 若乙方违反本合同 5.7 条、5.8 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客户的赔偿、行政机关的处罚、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差旅
费),同时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6.5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第5.9条,导致甲方对客户进行赔偿的,该损失由乙方承担。
6.6若乙方未按双方的约定处理滞销品、残次品,甲方有权自行折价处理该类产品,
乙方无条件认可该差价款,差价款从乙方货款中进行账扣。
6.7 若乙方提供无效的、虚假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包
括但不限于行政机关的处罚,无法抵扣的税款等。
6.8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赔偿、违约金等,乙方应在该等赔
偿事项、违约行为发生后 5 日内将相应款项支付至甲方,否则甲方有权在货款中直接扣
除。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年___月____日,就乙方承接甲方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定本区域销售总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地区总代理的确认
经双方确认:甲方开发生产的系列产品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
(1)甲方授予乙方区域的销售总代理权,由其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2)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甲方不得在乙方总代理的区域内另设其它代理商或经销商。
二、乙方承诺
(1)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将集中力量,尽快地在所代理的区域内建立起有效的销售。
(2)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向甲方下订单。每一份订单的货物规格为一种至数种,每种规格产品的订货数量要达到甲方的要求
三、代理保证
(1)如果甲方在乙方总代理地区以内,以任何方式给其他代理商或经销商授权,甲方必须赔偿乙方损失,以乙方当年订单总金额月平均数作为赔偿标准,并立即取消该地区其他的代理商或经销商的授权。
(2)乙方的总代理权只在授权地区生效,不能在其他已授权的地区扰乱市场,否则,将取消其代理资格。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的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
四、地区代理价格如因通货膨胀或其它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价必须调整,甲方必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以上供价均为甲方发站价,运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代办托运,甲方所付运费,由乙方在下次订单结算时付清。
五、订货及供货
(1)经双方协定及认可,甲方接下乙方的订单后,甲方应积极为乙方组织生产,保证及时向乙方提供货源,尤其是甲方生产及原材料紧张时,更必须优先保证乙方的订单。
(2)乙方下订单时,应预付订单金额的%给甲方,作为订金。
(3)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六、付款方式和运输方式
(1)银行结算。
(2)现金支付。
(3)具体操作细节依照甲乙双方拟定的订购合同。
七、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1)甲方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并经质检部门严格检验合格后出品。
(2)为保证用户利益,用户所购产品,按照国际电子类产品通行标准,给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八、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由各方自负,与对方无关。
九、本合同在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乙方有续签优先权,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随时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名及盖(公司)章___________ 代表签名及盖(公司)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销售代理、销售总体策划代理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以兹信守。
代理事项
乙方对甲方位于_____的____项目之____区(期) (可填写内容:“住宅”、 “车位”、“商业店铺”)联合甲方进行营销推广策划并独家销售代理。
第二条代理方式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为项目指定销售代理,甲方不再委托其它代理公司进行该项目代理范围内的销售代理。
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将项目物业部分或全部转委托给第三方进行销售,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决合同。
第三条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代理期满,如双方同意续约,则经甲方合约评估程序后另行签订新的合同。
第四条乙方代理工作内容
乙方负责提供项目策划及销售组织管理建议及执行,与甲方共同进行项目市场推广及执行并负责销售执行。
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报告,包括房地产市场动态分析与趋势分析。
乙方负责在项目设计、业态布局、景观语言、项目规划、制作项目、销售推广材料和工具时提供专业策划意见,并最终以顺利销售来验证。
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的目标客户定位、价格策略等整体营销推广方案。
乙方负责参加房展会的销售准备工作,负责销售人员参展工作。
根据甲方要求,负责提供项目营销策划、市场推广建议及协助与跟踪执行。
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对销售有关专题提出专业建议及协助与跟踪执行。
负责提供销售组织与部署的建议并负责执行。
负责对销售现场(以及销售现场外的展点)进行接待服务和管理,提供专业的现场接待工作。
负责销售的执行,并负责现场推出单位的销售控制,但应同步向甲方汇报最新销控情况。
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以甲方名义在约定时间内与客户签署《认购书》。
协助甲方对客户定金和诚意金收取、开具票据、日收款报表的录制及发送、现场票据管理,保证按财务要求准确开具收据。
负责指导客户填写完整的征信调查表,并将客户身份证复印件附在征信调查表后面。
负责售后的客户跟进及客户关怀工作。
负责现场客户和销售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并在约定时间内提供销售日报表、周报表、月报表等。
代表甲方负责项目销售现场的管理、客户资料收集、客户意见反馈,建立来电、来访、成交客户档案(原件由甲方保存)。
组织每周及月度销售例会,提交销售分析总结及营销推广评估报告。
负责提供整体和阶段性的市场调查及分析,负责提供专题性市场和竞品分析及建议。如市场出现重大变化,则应及时提供市场最新情报。
负责与项目相关的团体单位客户的接洽、推广、销售服务工作。
如甲方要求协同办公网络的日收款情况录入作为财务考核内容,则乙方须配合甲方实时录入收款信息。
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1、保证该项目的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合法性,申办有关销售之法律规定批文和手续,并以法律或法规认可之程序进行销售认购。
2、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各类资料及政府批文,并应确保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负责该项目宣传推销过程中有关成本费用,合理控制各项费用。其中包括(按实选择):
( )广告和宣传资料的设计、编辑、制作、派发宣传资料及发布费用;
( )展销会场有关设备的租用、布置等费用;
( )公关媒体政府及行业性促销活动的费用。
4、负责在委托乙方代理销售期间,售楼处内发生的保安保洁劳务费、水电费、各类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费用,以及销售所需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电话机等均由甲方承担(所有权归甲方)。
5、为乙方提供积极支持,与乙方通力合作,以使乙方能顺利开展工作及将双方确认的建议贯彻于执行中。
6、甲方应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7、为保证销售的顺利进行,在出现下列事项时,甲方须及时给予书面形式的关于对接程序及处理时间的答复:
《商品房预售合同》及停车位等条款的变更;
工程设计及装修标准变更;
付款方式及折扣率变更;
客户退房、退订、更名、换房、优惠申请的受理;
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单位的变更;
优惠政策的变更。
8、负责收取成交客户所交付之房款,并开具甲方的房款收据和发票。
9、有权及时对乙方所提交的策划思路、策略、建议、报告分析等工作文件、策略、管理企划,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并查询乙方工作情况。
10、有权变更项目市场策划、销售策略、售价等涉及项目所有的决策。如甲方对所提供的资料或双方确定的有关项目所有策略和执行办法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知会或通知乙方,乙方应即时变更。如因甲方未能及时通知或知会乙方所造成的工作延误或失误,其相关的一切法律和经济纠纷责任概由甲方负责。
11、甲方有权对乙方市场策划和销售代理专项服务小组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专业质素和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并对于乙方人员出现的违规承诺问题有处罚权。如乙方工作人员原因遭到客户严重投诉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工作人员。
12、甲方保留对所销售房屋进行优惠的权利,乙方不得随意承诺优惠。
13、甲方同意在代理期限内的项目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独家销售代理公司的字样,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标识。
14、由于延期交付、规划变更、面积变更或者房屋质量等问题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15、租售合同的审查、签认、用印。
第六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积极配合甲方项目市场策划、销售代理工作,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销售代理服务,对甲方所委托事项要按时、准确、保证完成。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及时配合执行。
2、乙方所有策划方案、相关建议文案、市场调查、信息资料分析报告等以书面文件及不可修改的电子文件形式向甲方汇报及跟踪执行。向甲方提供项目区域市场调研、市场动态及分析,当出现突发的政策调整及市场急速激变的情况,及时提供专业分析及对策建议;
3、乙方应按时按量完成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如实际阶段性目标未达到预期销售计划则双方应协商提出相应措施予以调整。
4、乙方应根据本项目设计、装修标准等情况,以及项目的市场销售情况及时制作销售价格参考表,甲方根据市场状况及乙方专业意见制定售价表及付款方式,经双方书面确认后进行销售。甲方应根据市场变化或销售时机随时调整目标均价,制定价格方案,须提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知会乙方,经双方确认后对外公开即时新价格表生效,旧价格表作废。
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极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未经甲方书面承诺,乙方对客户予以的任何书面或口头额外承诺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及购房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6、乙方应按照双方确认之《项目现场销售管理制度》、《项目销售手册》、销售策略、促销、折扣办法、现场办公物品管理、甲方财务管理(和乙方相关部分)等执行有关现场接待、销售认购等工作,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执行任何有关规定或决议。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7、乙方应按照双方同意之决定严格执行。如乙方对有关项目市场策划、销售各方面的策略和执行决定有异议,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甲方应及时回复,如甲方超过三个工作日不予回复,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如甲方坚持原决定不变,应以甲方之决定为标准执行。
8、乙方需确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现场接待和销售认购工作。在销售过程中不得存有欺瞒、抬价、擅自收佣等不法销售行为。
9、乙方为本项目成立专项小组,小组人员需驻办公,负责全面配合甲方开展项目营销策划工作。专项小组包括项目总监1名、驻场销售经理1名、销售主管1-2名、企划专案1-2名。同时,本项目销售现场选派销售文员1-2名、销售人员至少名。如在重要销售节点、重要节假日、展销会期间和项目的首次公开推售日及以后各阶段的首次推出当天可根据现场需要和甲方要求,由乙方适时补充、增加销售人员。
10、本合同签定后3日内,乙方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供满足本合同要求的《项目代理人员清单》。该款所述人员将本合同签署后日内到岗。
11、乙方应对每一个专项销售人员进行全面售前培训,保证每一销售人员具有满足本项目销售要求的专业素质和职业操守,并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和能力。如有关销售人员不合格或不称职,在销售过程中,给甲方造成不利影响及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工作人员在对外接待有关客户时,应佩带工作证件。因乙方超越代理权限致使他方误认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12、乙方自行负担其根据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导致的一切开支和责任。
13、乙方不得采取有损甲方商业利益、信誉和形象的不正当行为。
14、在代理期限内,乙方不得再代理与甲方委托项目相应地段公里范围内除甲方之外的其他相同业态的房地产住宅项目的销售代理业务。
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如有已经代理的与项目相应地段公里范围内的甲方之外的其他相同业态的住宅项目,应在签署前向甲方进行披露。
15、乙方须保证现场不收取现金;严禁收取现金开立乙方白条,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应接佣金额的10%。
16、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收取代理费用。
17、乙方承担销售现场通讯费以及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供乙方工作人员使用的各类低值易耗品的费用等,保管及维护甲方提供的办公物品,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按原价赔偿。
第七条双方日常工作机制
1、项目所有关于销售策略、销售组织、销售资料、销售收费、工作任务单、对外宣传口径等工作都需要甲方盖章或代表签字确认,乙方才能组织实施。乙方签字代表收到相关资料后应根据甲方签字代表要求予以签收。除书面授权另有委托外,甲方签字代表为____,乙方签字代表为____ 。不可更改的电子文件接受邮箱:甲方为______,乙方为____ 。
2、甲方以工作任务单的形式,向乙方发出任务要求,工作任务单中阶段性的销售任务应双方协商及书面确定。
4、甲乙双方代表每周进行项目营销例会,沟通包括销售现场、客户、销售成绩和市场情况等与销售相关的事项,乙方驻场销售经理必须参加。
5、乙方应于每周下午18:00前以书面文件或电子文件形式向甲方提供上周销售情况的分析简报及现场相关客户资料。其中成交客户及来访客户资料均须按甲方要求输入到甲方指定的客户管理系统中。
6、甲乙双方代表每月进行一次项目销售总结和计划例会,总结当销售工作情况,对下个月的销售工作计划进行讨论和部署。
7、每季度最末一周,甲方对乙方派驻项目工作人员进行包括销售、策划、客户接待、客户满意度、项目考试等工作内容进行综合检评。遇不合格人员,甲方经与乙方商讨,将视情况向乙方提出进行提高或调动的要求。
8、乙方提交给甲方的各类报表、销售报告、客户统计分析等须按照双方确认的格式和要求撰写,否则视为未提交。
9、甲乙双方现场所有与销售服务有关的销售口径(包括但不仅限于销售言辞、销售政策、销售策略、销售组织、优惠政策、交付标准、工程进度、配套进度等),由甲方向乙方交接,双方签字代表签字确认,签收后的交接原件由乙方保存,复印件由甲方保存,此作为销售口径及时更新的唯一依据。
10、乙方每天工作结束后,须及时核对交易金额(POS方式或其它方式)与开票金额是否相符,并制作收款日报,收款日报以扫描邮件或不可更改的加密PDF文档形式发送至签约,次日将收据记帐联由班车传至甲方财务签约中心收款专员。
11、双方约定在合同签署后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项目营销策划报告》,作为合同附件一。
第八条销售承诺
1、项目各类型可销售单位正式销售前,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经政府机关审核后的规划图纸等相关正式文件、图纸,以及与之相关的销售承诺内容。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正式文件、图纸基础上编制本项目《销售手册》(见附件七),并经甲方确认后执行。乙方在代理期内的销售讲解内容不得超越该《销售手册》约定范围。如《销售手册》约定内容发生变更,甲方须出具书面变更说明,并通知乙方调整相关内容。
2、乙方在代理销售过程中,如发生《销售手册》内未涉及内容,乙方不得私自解释或承诺。乙方可向甲方通报后相关内容,由甲方出具相关说明作为《销售手册》补充。
3、《销售手册》作为项目唯一的销售文件属于商业机密范围,仅提供乙方相关销售人员使用,乙方有义务保证该《销售手册》的内容不外泄。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全部返还甲方,并保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未进行复制。
第九条代理佣金
乙方依照合同规定履行服务内容,甲方须就乙方提供的服务支付代理费用。具体条款如下:
1、销售计划(见附件二《销售进度计划表》)
■若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变化或内部策略的需要对本项目的月度、季度、年度计划进行调整,经双方同意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约定。
2、成功销售是佣金结算的充分条件,成功销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次性付款的,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全款到帐;
■商业按揭付款的,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客户交了首付款,银行按揭资料收齐,并获得银行放款回执。
■公积金按揭的,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客户交了首付款,公积金资料收齐,并获得银行放款回执。
3、住宅佣金支付方式
(1)对于乙方成功销售的房屋,甲方按成功销售总额_____ %佣金比例支付,该比例其中,80%为基础佣金,20%为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本项目佣金比例为____%;销售总额定义:入账净房款,不含税费及代收费用,下同。)
(2)对于基础佣金部分,其90 %为完全结算部分,每月甲方向乙方支付,剩余的10 %为销售服务考核金,与每月的销售服务考核分数挂钩。
服务考核金计提标准:
月度销售服务考核分数
月度销售服务考核金计提比例
销售服务考核分数≥90分
100%
70分≤销售服务考核分数<90分
考核分数%
销售服务考核分数<70分
(3)销售指标考核佣金部分有月度和年度两种考核。
■月度考核,若项目完成70%以上的月度销售指标,则乙方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按项目指标完成率的百分比计提,即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成功销售总额× A %佣金比例×实际完成率;若项目销售未达到70%的月度销售指标,则乙方不拿该部分的销售指标考核佣金。
■年度考核,若项目最终完成年度总目标,则甲方须将向乙方支付的销售考核佣金补足至100%,即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成功销售总额× A%佣金比例×100%;若项目完成年度总目标的70%以上的,则乙方佣金按项目年度总指标完成率的百分比计提,即销售指标考核佣金=成功销售总额×A %佣金比例×实际完成率;若项目销售最终仍未达到70%的年度销售总指标的,则该销售指标考核佣金不予补足。
(4)若项目销售完成率最终达到年度总指标的110%或者提前10%的销售周期完成任务的,则甲方给予乙方总佣金10%的额外奖励。
(5)甲方固有客户及内部购房等非需乙方代理的免提佣金。
4、佣金的支付
结算周期:上月15日至本月14日;
乙方销售经理依据成功销售房源,于每月20日前填写结算周期内的《佣金结算确认单》并附已签字的《销售代理佣金结算表》提交至甲方处,乙方须审核并保证《销售代理佣金结算表》中房源无重复计算现象发生;
甲方项目组销售助理每月23日前审核《销售代理佣金结算表》,在《佣金结算确认单》及附件上签字,提交至甲方财务部审核;
甲方财务部每月26号前完成终审;
乙方出具合法完税发票予甲方,甲方项目组销售助理办理合同付款。
如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有导致付款时间延迟,则相关责任和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当月发生的已结算佣金房源发生退/换房后,其已结算佣金额需在下月佣金结算时扣除。
代理期限届满时,对乙方代理的已签署《认购书》且已交认购定金,但尚未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客户,如客户在乙方代理期届满后三月内全款到帐,则乙方可向甲方提交此部分单位的代理佣金结算清单。在乙方提交详细结算清单7个工作日内双方签字确认,甲方在签字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代理佣金。项目在销售过程中,若发生客户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户退房、退定发生后,乙方应将此销售所得的代理费退还给甲方(或甲方从未付的代理费中直接扣除)。
甲方支付的`佣金视为已包含:包含但不限于乙方的人工费、材料费及其日常低值易耗品办公费用损耗、项目策划费、工具费、措施费、赶工费、差旅及交通费、包装运输装卸保管费、二次搬运费、管理费、保险费、利润、培训费、检验费、税金(指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货物和服务的税金,包括各种利前税/产品税/增值税)、售后服务、知识产权费、保密费、成品保护费、保函费、风险费等各项税费。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金及其他所有费用已包含在佣金内,一经签约,不再额外计取。
注:细则须按照附件三《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流程》操作。
第十条知识产权归属
1、乙方或乙方代表,根据本合同代理服务内容直接或间接向甲方提出建议之所有资料或文件均应视为甲方的财产。前述资料、文件的所有权及其所含有的知识产权归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相关资料用于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用途,并不得提供给第三人。
2、甲方提供给乙方参考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资料的所有权及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任意使用、复制、泄漏、发布或向第三方提供项目一切相关资料。
3、在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各自拥有的商标权都不得受到对方和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双方保证向对方提供的各项资料文件(咨询性的资料除外)具有完整有效的所有权、处分权和知识产权。如因此导致他方涉入侵权纠纷并侵权事实成立的,视为该方严重违约。所有法律后果应由实际的责任方承担,同时,守约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
第十一条转让条款
未经合同其他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条双方陈述和保证
(一)甲方陈述和保证
1、甲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之合法开发商,已取得了或保证在正式开盘前取得销售该项目之一切必须的合法授权和许可;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有关该项目的一切政府批文、物业状况、说明、设计、装修标准等文件和资料均真实、正确、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或非法之处;
3、甲方保证为乙方完成物业的宣传和销售工作提供支持与帮助,合理协调并及时通报乙方有关工作进展;
4、若因物业本身之缺点、缺陷或甲方之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甲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
(二)乙方陈述和保证
1、乙方系依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公司;
2、乙方依照中国法律及项目所在地的有关政府部门的规定已经取得代理房地产销售之资格证书;
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忠实于甲方利益,并保证其委派、聘请的工作人员在代理以及服务中忠实于甲方利益。
4、若因乙方在销售代理工作中之缺点、缺陷或擅自承诺等其它乙方原因导致与第三人发生争议、引起诉讼或提起仲裁,则乙方保证积极解决上述争议、诉讼或仲裁并承担应诉义务,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如一方无理由解除合同,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人民币30万元的违约金,双方就已完成并经甲方确认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销售回款额结算代理佣金。
2、乙方未经甲方代表书面确认同意,乙方就擅自进行有关销售认购、促销折扣、在媒体上宣传该项目、销售承诺、客户资料挪用等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及乙方出现本合同之违规行为造成甲方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时,均视为乙方违约,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与纠纷,概由乙方承担;甲方依法须向客户承担赔偿等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连带责任。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乙方代理费用,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15日仍未付款,则乙方有权自逾期15日之即日起,除应收款外,每日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向甲方收取滞纳金。如逾期付款超过45天,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本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将甲方已支付的代理佣金全部退还给甲方。
5、销售期内定期提交销售报告及下阶段销售对策分析,严格做好客户资料的保密,协助督促回笼销售资金,杜绝内部的各类炒筹、炒楼等虚假业绩行为,配合做好楼盘销售各项的后期服务工作。
6、如出现其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违约方追究法律责任,并追讨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终止
(一)因解除而终止
1、由于乙方违约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认为本合同已无必要继续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30天内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则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该通知自送达乙方时生效,乙方除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外,另须按违约当月代理佣金总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在甲方应付未付款中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
2、在合同期内,如乙方连续3个月未完成双方确定的销售任务,甲方有权提出立即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5天内,乙方应移交所有的销售策划及客户资料等,甲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据实支付乙方应得代理费。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解除权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之日起终止。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4、合同终止后,不妨碍一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1、本合同已按约定履行完毕;
2、本合同经各方协商一致而终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现本条第(一)款的违约情况(包括一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行为),另一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规规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本合同终止后,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争议解决条款等依其性质继续有效。
第十五条免责条款
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会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合同其他方,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十五天内,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区县级以上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证明文件。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或全部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未履行上述义务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
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均应努力采取一切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不可抗力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其它
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事项的通知、确认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加盖公司印章或由负责人签字后以专人送递、传真、电子邮件或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如果以专人递送方式送达,以对方签收确认后视为送达,以寄发特快专递方式发出的,按本合同约定地址发出后七日,发出方有权视为对方已经收到。特殊情况下,为了沟通的快捷,双方可临时采用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但事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盖章/签字的原件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发给对方。双方详细地址见签约落款,如需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导致不能收到通知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2、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应以书面的方式进行,补充条款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4、附件(共9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项目营销策划报告》
附件二:《销售进度计划表》
附件三:《项目代理人员清单》
附件四:《销售代理佣金结算流程》
附件五:《代理销售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
附件六:《现场管理制度》
附件七:《项目销售手册》
附件八:《双方销售人员管理办法》
附件九:《销售员上岗考核制度》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就乙方销售代理甲方产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代理区域
1.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二、代理产品
1.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为:商用燃气灶、商用电磁灶、厨房设备、制冷设备、不锈钢制品。
三、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
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市场销售(招标业务不含在内)。
2.乙方禁止跨区域窜货,有特殊情况乙方提前通知甲方,经甲方核实同意后开展业务。
3.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但乙方对于自己以及下属经销商的经销行为负无限连带责任。
四、代理期限
1.本合同的代理期限为
。
2.乙方要求对本合同续期的,应至少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
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续期合同。
五、销售及业务返点情况
1、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年销售额50万元优惠总额度的3%;
年销售额突破100万元优惠总额度的6%。
六、监督、培训及售后服务
1.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
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2.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产品严格按照甲方承诺的质保期限进行保修(质保期一年)。
3、乙方全权负责售出产品的维修及相关服务。
七、合同终止
1.本合同因下列情况而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再续签本合同;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2.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与代理销售有关的甲方任何的标识及知识产权。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依法向甲方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 。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20_年 20_年
开发商(甲方):
地址:
电话:0371--55179999
代理商(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依法注册并致力于房地产、商业运营等领域投资的公司法人,并拥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及商业运营能力;
2、乙方是一家依法注册从事房地产营销策划及代理销售等业务领域的公司法人,并在商业地产代理销售及策划方面拥有较成熟的楼盘操作经验,并能满足甲方项目代理销售工作要求;基于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开发建设的项目一期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事宜签署本合同,并同意项目两家代理公司联合代理,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
1、项目名称:项目一期
2、项目位置:
第二条代理销售范围
代理范围:“总体可售建筑面积约188645.22平方米。(代理面积以最终实际开发面积为准)
2、如实际交付乙方的销售面积不足本合同所约定的年度销售考核面积,则按原约定年度考核面积与年实际交付销售面积的比例,结合原考核标准确定实际销售任务及考核标准。
3、委托内容:营销策划、代理销售(详见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委托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项目一期的营销策划及项目中本合同约定部分面积的代理销售。
2、在乙方代理期间内,如甲方需对乙方代理销售的物业销售范围进行调整,甲方应提前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告之乙方后再行调整,并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3、在乙方代理期间内,乙方对合同约定代理范围内的物业享有代理销售权,根据市场情况,向甲方提供对外销售的信息依据。
4、乙方同时作为项目一期营销策划机构,全程负责该项目营销策划工作。
(1)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委托销售部分的年度、月度营销策划方案、活动策划方案、广告方案建议(平面广告、电视广告脚本建议、电台广告脚本建议)、宣传资料(软
文策略与框架等)、产品定位策划,网站建设建议及宣传推广(含主体推广系统建议、阶段性主体推广建议)、SP及公关活动策划方案等乙方受甲方委托所应完成的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所列内容)
(2)以上服务内容,甲方每月向乙方下达月度工作任务或专项工作任务,乙方需在甲方要求时限内完成,并保证服务质量。如乙方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或未能达到质量要求,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备注:
1、以上工作内容涉及建议书、策划书等均提供电子文档、书面形式,以上工作内容涉及的设计专案,均提供电子文档及彩色样稿;(由推广代理公司等第三方提供设计方案并打样稿,乙方提出相关建议);
2、如涉及样本调查及相关统计数据分析,乙方应将调查样本资料原件及统计数据资料连同相关文件资料,一并交付甲方,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四条委托期限及销售考核标准
1、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即自20_年1月1日起至20_年12月31日止。
2、销售定义:
客户已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足额交纳购房款(含以银行按揭方式放款)的房屋销售面积;
3、销售任务:
双方约定:乙方应在进场之后完成每月甲方下达的销售任务。详见附件《20_年销售任务书》。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制订出完成《20_年销售任务书》的《营销方案》;
并制订出各月、季度的《销售计划表》,报甲方审核,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销售计划及市场情况、自身商业运营需求,向乙方下达月度及季度销售任务,并作为甲方督促考核乙方完成销售工作的依据,乙方《销售计划表》及甲方月度、季度销售任务、每月营销方案及费用表为本合同附件。
如遇甲方工程进度或《预售(销售)许可证》的影响,此项工作时间做相应调整。
第五条乙方佣金费用标准
一、乙方代理佣金:
销售代理费:按总销售额的1% —2%收取。
二、佣金结算条件:
1、该项目“最低佣金”为已售房屋成交全额回款总价的1%,“最高佣金”不高于已售房屋成交全额回款总价的2%(含),以甲方实际到帐金额为结佣条件。
2、乙方应按照甲方确定的《20_年销售任务书》制定销售计划、按甲方确定考核指标执行。每阶段的佣金支付比例根据乙方该阶段已售物业销售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在“最低佣金”与“最高佣金”之间按下列约定计算:
若乙方月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并交付所购买房源全款到达甲方指定帐户,乙方即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
4.2商业贷款或公积金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并已缴纳首付款而且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资料交付齐全,乙方即具备领取首付款的代理佣金的条件;剩余佣金应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到达甲方帐户时,乙方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如因甲方或银行原因,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不能如期(手续齐全银行受理后三个月内)到达甲方账户,在银行按揭或公积金贷款资料交付齐全且银行受理三个月后,乙方具备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
4.3分期付款的客户指购房人签订>,并在一年内缴纳完该套房源的全部款项,(分期付款客户以客户实际到达甲方帐户金额为乙方领取代理佣金的条件如超过一年,将在客户缴纳首付款之日起的一年内计算全部剩余佣金);
4.4首付分期付款的客户首付分期按揭贷款的客户,当客户首付款到达甲方帐户时,即具备结佣之完全条件,剩余佣金应在银行贷款到达甲方之日完全具备结佣之完全条件。
4.5在代理期内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屋,在代理期届满后房款全款到账的,甲方应在该部分房屋全款到账后次月佣金结算日,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该部分房屋的全部销售代理佣金,需乙方按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办理签约、按揭、交房、资料整理等工作为前提、否则无权获取该部分佣金。
5、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
(1)每批推售物业的月度及阶段性销售考核指标(每一个月为一考核阶段),由乙方提请任务书,由甲方修改并签章后生效。如乙方连续2个考核阶段未能完成50%的销售考核指标完成率或未完成甲方设定的关键节点考核指标,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连续2个月销售低于月度销售计划的50 %(含50 %)时;
(3)乙方连续3月销售低于月度销售计划的(含%)时;
(4)乙方连续两个季度低于季度销售计划的70 %(含70 %)时。
在代理销售活动中甲方书面同意打折销售或低于均价销售的部分,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佣金。有关价格折扣具体事宜双方另行确定。
6、在本合同期限内,如提前解除代理合同的,甲方应准时结清销售佣金。具体约定如下:
6.1核对乙方销售的已认购已签约未结款明细,及已认购未签约明细。以上两个明细双方负责人应签字盖章,双方确认完以上明细,乙方应移交客户资料给甲方。
6.2已认购已签约的:在解除合同签定当日,乙方销售房源认购已签约的客户,按照双方约定条款,按月以到帐回款额给乙方结佣;
6.3已认购未签约的:在解除代理合同签定当日,乙方销售房源已认购未签约的,甲方应给乙方30天签约期(在甲方房源具备签约条件的情况下),由乙方履行完签约手续后,按照双方约定条款,按月到账回款额结算;
第六条销售完成确认标准
1、银行按揭: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交纳首期款,乙方负责协助办理银行按揭并至银行放款,客户的贷款全额到甲方账户后,视作销售完成,乙方结算佣金的标准参
照本合同第五条。
2、一次性付款:购房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一次性支付购房款,其购房资金全额到甲方账户后,视作销售完成,方可进行佣金结算。
第七条费用结算说明
1、双方按月结算销售佣金。
2、每月28日前(遇节假日顺延),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支付上一个月的费用给乙方,乙方开具发票给甲方,双方各自的税费自理。
3、甲方支付乙方每月佣金的80%,剩余20%留存于甲方,每季度初甲方支付上季度乙方应得佣金的10%;剩余10%作为交房保证金,待交房手续完成后,甲方全额支付剩余10%佣金。
4、甲方支付佣金时,乙方需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佣金。
5、其他条款:
(1)如因非甲方原因导致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又退房,乙方不得提取佣金,如乙方已提取应退还甲方或在乙方佣金中扣除。
(2)合同期间,在房源可签约的情况下已签订认购协议但未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未付齐房款的合同,不计入当月销售完成任务,在付清房款完善手续后,计入乙方销售业绩。
6、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如非甲方原因造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或客户退房时,甲方从次月应支付的代理费内扣除该部分已结代理费。由甲方造成退房的,算入乙方任务点数,不计提佣金。
第八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委托给乙方代理销售项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甲方保证按照本合同规定与乙方及时结算并向乙方支付有关款项。
3、甲方向乙方提供房屋销售必须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红线图、规划图、户型平面展示图、鸟瞰图、效果图等资料。
4、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装修标准、配套设施、物业管理协议等资料(甲方盖章),并按承诺的内容提供真实的设施和服务,负责交房等事宜。
5、甲方有检查、监督、建议乙方代理工作的权力,但不干涉乙方正常工作。
6、甲方承担该项目销售的广告推广费用。乙方可建议推广方案预算,甲方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投放计划。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7、甲方安排财务人员在销售现场组织收取购房款,乙方应积极配合。
8、甲方如发现乙方有收取客户购房款等款项的行为,或发生乙方以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购房协议的行为,视同乙方严重违约侵犯甲方利益,甲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9、甲方有权根据乙方销售业绩完成情况调整乙方代理销售面积及其代理销售的期限。
10、甲方负责承担有关销售网点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办公耗材、通讯、网络、水电等运营费用,并配备保洁、保安人员。确保各销售网点具备接待功能。
11、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地营销中心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固定电话通讯、有线网络、水电等运营费用,并配备保洁、保安人员。
1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地外有关销售网点的设立、装修、店面展示及办公桌椅、办公设备、固定电话通讯、有线网络等运营费用。确保各销售网点具备接待功能。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需由专业人员组成项目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流程,并保证项目小组成员稳定,如需更换需报甲方同意。乙方承担参加本项目销售工作的总监、策划、案场销售人员的工装费、工资、销售佣金,甲方免费给乙方工作人员提供班车;
2、乙方需与甲方保持紧密联系,经常与甲方交流。合同履行期间每周乙方与甲方举行一次基本工作沟通会,如因专案特殊需求,乙方将视情增加工作沟通会。同时乙方需确保硬件及网络设备,以便与甲方顺利沟通。乙方应积极主动与第三方协作单位进行沟通与协调。
3、乙方负责草拟:(1)营销推广策略:入市前市场竞争分析;入市前营销推广总体思路;销售价格策略;分阶段销售计划;(2)乙方负责进行现场销售管理:销售组织与控制;销售培训;销售执行,追踪客户签约;销售控管;客户反应检讨;修正销售策略。
(3)乙方负责在项目宣传推广过程中监控相关的平面设计(户外广告、报纸广告、DM、车体广告等)、现场包装设计(围墙、展板、看楼通道、导视系统等)、销售物料设计(楼书、折页、户型单张、认购书等)等工作;
4、乙方所有策划方案及相关建议应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向甲方汇报,并向甲方提交相关资料,包括营销程序及营销人员配备、项目销售策划、宣传推广计划、及落实发布情况、不同楼栋楼层户型的房屋销售价格及优惠措施、乙方工作人员的作息时间表及加班计划。乙方根据市场情况,配合推广代理公司制定广告推广及执行计划,计划方案经甲方审核确认后,乙方方可执行。
5、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手段贿赂甲方工作人员,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合同,并不支付佣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保证其提供给甲方的任何文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它权利;
如对第三方造成侵害的,乙方负责承担全部侵权责任,其侵权赔偿责任与甲方无关;如给甲方带来损害的(包括影响甲方楼盘销售工作等),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停止支付佣金,乙方还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7、承诺自身及派驻现场的销售人员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及专业素质,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项目总负责人1名(不驻场),策划经理1名、销售经理1名、案场内勤1名以及销售人员10人,并根据项目销售进度及甲方要求及时增加销售人员。乙方应保持团队稳定,并将名单报甲方备案。
8、承担销售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并负责协助办理已售物业的银行按揭,合同备案等手续。
9、乙方必须勤勉尽责的履行工作职责,如发生一房两卖或未详细向购房者介绍房屋情况等过错,导致甲方遭受损失及承担赔偿责任,则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甲方可在乙方为领取的佣金中予以直接扣除。
10、协助甲方同客户签订《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及时将合同等其他文件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无权要求甲方结算佣金。
11、乙方提供销售报表给甲方,客户所缴定金和购房款全部由甲方收取。乙方负责客户按揭材料的催收、审核和收缴,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向一次性付款及分期付款的客户催收各期房款;负责通知按揭贷款客户按照贷款机构的要求提交申请贷款所需的有关资料;负责在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收齐客户办理按揭及产权等手续的所有资料;做好与相关部门(如按揭机构、律师事务所、保险公司等)的协调工作;负责与甲方配合,共同完成客户签约、结算等工作,协助办理交房手续等。
12、乙方不得以自己名义与客户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所有合同由甲方与客户签订,否则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对该部分乙方签订合同不计算乙方业绩,因此造成甲方及第三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1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书面授权委托内容进行销售工作,不得违背相关合同条款及乙方承诺,乙方不得从事侵犯甲方合法权益及有损甲方企业形象的活动,保护甲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资料,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14、乙方应遵守甲方售楼现场管理规定及公司的其他管理制度。
15、乙方不包含本项目所有广告设计及相关平面设计方面工作,仅对推广方面提出专业建议。
16、自乙方进场之日起3个月内,甲方不给乙方制定考核任务,3个月后经双方协商,制定符合市场客观现状,公平、合理可行的销售任务。此阶段销售的房源佣金结算点数按完成任务点数来结算。
三、补充说明:
1、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该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并可视情解除合同。
2、乙方应信守甲方所制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得低于销售单个物业底价销售,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与客户签订合同并协助甲方收款。
3、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理事项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所有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4、如甲方实际建筑完成面积与预售许可证等政府文件面积不符,以政府审批的面积为准。
5、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两个月内提交附件一所列的相关成果;在项目开工前及预
计发售前1个月提交附件二中所列与工地及售楼场所有关的相关成果;并按甲方项目推进要求提交附件三、附件四所列的相关成果;
6、若当地房地产市场出现不可抗拒的销售危机,导致本合同约定的销售基价和销售任务在实际销售过程中无法实现时,双方应当友好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九条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生效后,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合作期间,任何一方如出现单方无告知情况下终止或解除本合同,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等违约事项,须按人民币伍拾万元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守约方保留取得其依据本合同本应取得,但由于违约方违约而无法取得其相应收益的权利。
一、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履行期间,若甲方无故单方面终止或者变更本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损失。
2、如甲方逾期支付乙方销售佣金、销售溢价提成,自甲方超过本合同约定时间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甲方应按每日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一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滞纳金。
3、如甲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有权解除《代理销售合同》,甲方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实际完成的销售面积计算佣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单方面终止或变更本合同,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销售代理权.乙方已产生的销售佣金,甲方须据实结付。
2、由于乙方自身的原因,未按合同约定及甲乙双方会议或其它书面形式约定的时间完成工作内容、提交工作成果的,逾期超过三天,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形式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如乙方的营销策划方案或其他方案经反复调整3次后仍然得不到甲方的书面确认,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1)隐瞒、夸大或者缩小代理项目销售情况,向甲方提供虚假的销售报表;
(2)利用委托代理工作便利,泄露甲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销售底价等);
(3)不按合同约定配置相关销售人员或乙方相关工作人员严重懈怠,玩忽职守,严重影响甲方对外形象;发生上述行为,经甲方督促仍不改正,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追究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5、如乙方在销售期间,擅自调整价格,扰乱市场秩序,对甲方造成恶劣影响的,甲方可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3日起退出销售场地,并交付全部相关资料,所造成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应得收益将不予支付。
6、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收取客户所缴定金、购房款或私自以自身名义与客户签订合同,或私自留存合同文件,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在接甲方通知3日内退出销售场地,并交付全部相关资料及钱款,乙方应得收益将不予支持。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本合同委托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所有附件,一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合同与本合同之附件为不可分割的完整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月日法定代表委托人:___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___
1. 订约人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为销售代理人,推销下列商品:_________________
2. 商品
双方约定,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 销售不少于_______________的商品。
3. 经销地区
只限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订单确认
本协议所规定商品的数量、价格及装运条件等,应在每笔交易中确认,其细目应在双方签订的销售协议书中作出规定。
5. 付款
订单确认之后,乙方须按照有关确认书所规定的时间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乙方开出信用证后,应立即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交货。
6. 佣金
在本协议期满时,若乙方完成了第二款所规定的数额,甲方应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乙方____%的佣金。
7. 市场报告
乙方每3个月向甲方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同时,乙方应随时向甲方提供其他供应商的类似商品样品及其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8. 广告费用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在上述经销地区所作广告宣传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乙方须事先向甲方提供宣传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甲方审阅同意。
9. 协议期限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天,自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若一方希望延长本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1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决定。
若协议一方未履行协议条款,另一方有权终止协议。
10. 仲裁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仲裁程序暂行规定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11. 其他条款
11.1 甲方不得向经销地区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当转达给乙方洽办。若有买主希望从甲方直接订购,甲方可以供货,但甲方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乙方,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乙方________%的佣金。
11.2 若乙方在________月内未能向甲方提供至少________订货,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11.3 本协议受签约双方所签订的销售确认条款的制约。
11.4 本协议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____签订,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乙方同意按本合同及其附件《企业邮箱销售代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为甲方的企业邮箱收费服务销售代理商,享受相应的代理商权利,承担相应的代理商义务。
2.本合同的附件《企业邮箱销售代理管理办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的规定与《企业邮箱销售代理管理办法》中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中的任何规定,甲方有权随时终止本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除非双方另有明确规定,本合同传真件有效。
代理期限代理区域代理商类型
销售指标
销售指标按照代理商类型确定:
1.金牌代理商必须保证每季销售邮箱空间不低于15gb;每月必须完成新增用户数不低于40个,代理第一个季度必须完成新增用户数不低于120个,此后每季度新增用户的增长率为上个季度新增用户数的30%。
2.银牌代理商必须保证每季销售邮箱空间不低于8gb;每月必须完成新增用户数不低于20个,代理第一个季度必须完成新增用户数不低于60个,此后每季度新增用户的增长率为上个季度新增用户数的30%。
代理价格
乙方享受的代理价格按每次提货数量确定,但单次提货量不得小于2g,具体如下:
1.如单次定购邮箱空间大于等于2g小于5g,则该次所定购的邮箱空间的价格按照_____元/m/年计算;
2.如单次定购邮箱空间大于等于5g小于10g,则该次所定购的邮箱空间的价格按照_____元/m/年计算;
3.如单次定购邮箱空间大于等于10g小于50g,则该次所定购的邮箱空间的价格按照____元/m/年计算;
4.如单次定购邮箱空间大于50g,则该次所定购的邮箱空间的代理价格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费用支付
付款金额及时间收款银行帐号
本合同签署之日起每次提货前将全部货款以电汇或支票的方式付至甲方指定的帐户。收款方:
银行帐号:
开户行:
特别条款
甲方:乙方: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的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条款:
一、代理销售授权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____________产品的一般代理销售商。
2.甲方认可并承诺乙方为授权经销产品的首选供货商。
3.乙方代理资格自签约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有效。
4.在代理资格有效期内,乙方可享受甲方制定的特殊折扣价格和各种优惠政策、奖励措施,以及良好的销售支持和技术支持。(价格折扣有可能会随市场价格体系的变动而有所改变)
5.乙方主要面向当地工程商/经销商/最终用户销售甲方授权的系列产品,双方友好合作,精诚合作,共同营造双赢的商业模式。
二、代理销售市场范围
1.本合同确认乙方为一般代理销售商,乙方的代理销售暂无地区和行业的限制。以后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经双方协商确认有关条款,甲方可以考虑乙方作为甲方在中国某个地区的独家代理。
2.甲方承诺保护乙方的利益,不进入乙方的用户与之竞争。
3.乙方如果就某一客户的销售与甲方产品的其它代理商发生冲突时,乙方应接受甲方就该客户的销售所作的协调和调解。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和服务,向乙方提供具有良好市场前景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
2.随时向乙方通报有关产品、技术和市场应用方面的进展。
3.提供必要的产品资料,帮助乙方做好产品的宣传。乙方完成RMB2万元的购货后,甲方将在网站和其它相关的广告资料中明确乙方的.代理地位,刊登乙方的联络地址和电话等。
4.为乙方提供充分的产品、技术和工程安装方面的培训,确保乙方的有关技术人员能充分熟悉产品、并为客户应用提供必要的支持和维护服务。
5.甲方应保护乙方的利益,不以低于合作伙伴折扣的价格向乙方所在地其它经销商供货。
6.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销售、市场、库存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7.保证良好的产品售前和售后支持服务。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制定有效的产品宣传计划和市场销售策略并积极拓展市场,实现良好的市场销售形象和销售业绩。
2.自签订代理合同起的前3个月每月应至少完成人民币2万元的订货,以后每月应至少完成5万元的订货。
3.在甲方的支持下,保证良好的客户支持和服务,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销售情况,有权检查乙方对最终用户的售后服务情况。
4.随时向甲方反映在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用户需求情况,以帮助甲方不断完善产品的设计和产品的技术服务。
5.遵守甲方的产品销售价格原则,维护甲方产品的市场秩序。除有重点项目的竞争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的产品售价不得低于价格表中的市场最低限价。
6.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乙方承诺不泄露甲方的技术和商业机密,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复制、泄露、传播所经销的甲方产品及其密码、序列号等,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甲方产品进行解剖、分解及反汇编等。对甲方提供的与产品相关的市场、价格、授权规定等情况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五、代理销售产品的价格
1.乙方向甲方购买产品享受甲方为代理商提供的优惠价格,具体在每次订货合同中确定。甲方价格如有调整,应随时通知乙方。
2.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业绩实行如下返利政策:
年度总购货额 处理。
2.乙方在担当甲方产品代理时,有销售与甲方同一类型的产品需与甲方协商。
3.乙方确定为甲方代理,乙方可以拓展自己的销售范围。并能严格执行甲方公司规定的价格体系,监督其他代理商串货及不执行价格体系销售的行为。
4.甲方在已确立独家代理商区域内,不再确立第二家代理商。
5.在市场及产品材料价格变化而引致产品调价时,甲方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妥善处理价格体系。
6.甲方保证乙方的利益/权益,对代理商的违约行为:不按价格体系及总代理区域销售等进行惩罚和制止。
7.甲乙双方正常合作期间 返修费用,双方各承担一半。如果乙方月销售额低于__________元,或由于乙方项目转变造成双方三个月未合作,合同自动失效,甲方将不再承担维修及其他任何费用。
六、违约及终止
1.乙方违约,甲方将视情况,停止供货,终止代理合约等措施,严重损害甲方企业利益及形象/破坏产权等行为,甲方将通过法律手段予与处理。并追究经济损失。
2.双方中任一方终止代理合约,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并取得对方同意。有关终止代理合约善后工作,双方商议解决。
七、本合约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本协议解释权在甲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发生纠纷,以甲方所在地法律机关仲裁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