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门面出售合同(通用2篇)
出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愿将位于私有门面一间,面积平方米(以房产证上面积为准)所有权出售给乙方。
价格为人民币元(小写元)整。
2、付款方式:双方正式签定《房屋买卖协议》时,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人民币元整,同时,甲方将该房屋的房产证、土地证等一切房产手续。
此后,该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
3、在乙方办理该房屋产权等过户手续中,甲方必须予以协助,提供有关证明(包括签字等)。
房屋过户中产生的一切费税由乙方负责。
4、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应共同遵守,不得违约,违约责任定为万元。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将坐落于市场门面一间出售给乙方。
二、门面出售价格为:总合计人民币柒拾万元整(¥700000.00元),一次性付清给甲方。
三、乙方付清款后,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协理一切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
四、甲方交门面给乙方后,不得留有任何债务给乙方,由甲方负责。
五、门面出售合同签订,门面使用权属甲方所有,在此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门面。门面使用权永久性属乙方所有。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哪方违约,造成一切经济损失,由该方负责全部赔偿。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