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协议书范本(通用6篇)
甲方:
乙方:
乙方因修建邯济铁路需占用甲方所辖的王楼村的耕地作为施工过程中的临时用地,占地补偿费用已在办事处政府相关部门的主持下各方达成协议并补偿到位。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土地复垦规定≥(20xx年11月8日第十九号令)中第四条之规定: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的原则。由乙方负责上述临时用地的复垦。为确保该用地得到及时复垦,由甲方对土地复垦行使监管权。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临时用地需复垦的位置及数量。
该临时用地位于开发区北城办事处王楼村铁路南侧,需复垦的土地总面积为:5.267亩。
二、临时用地复垦标准及监管方式:
1、乙方临时用地使用期满后,应及时清除因工程施工而产生的建筑垃圾,并恢复土地的耕种条件。若对已复垦土地的耕种标准有分歧,耕种标准应由第三方土地权威机构评估确定,双方应共同遵照执行。
2、为确保乙方的临时用地复垦达成土地耕种条件,由甲方先采取收取乙方复垦保证金的方式行使对乙方的监管。
3、复垦保证金标准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关于做好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临时用地期限内复耕保证金总额为:28135元(大写:贰万捌仟壹佰叁拾伍)。
三、临时用地复垦保证金支付方式及双方法律责任。
1、乙方应在协议签订后一周内,将复垦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专用账户中。(开户行名称:;账号:)。
2、甲方所收取乙方的土地复垦保证金应为专项资金;甲方不得擅自挪用。否则,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
3、在乙方复垦达成土地耕种条件并经双方确认后,甲方应在15天内无条件全额返回乙方的复垦保证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迟或拒绝退还乙方的土地复垦保证金。
四、其他未经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若协商未果,可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因京石高速改扩建需要,乙方需要租用甲方的土地作为施工所需的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沥青混凝土拌合场地以及钢筋加工场、临时便道和项目经理部驻地等临时用地,现双方在依法、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经xx县高速公路指挥部、李郁庄乡政府等多方面的协商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土地性质:
甲乙双方经政府部门和国土部门鉴定,确认土地性质及归属权合法后,共同丈量土地面积,其它任何个人或单位、集体声明其土地所有权归属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二、临时用地目的:
乙方因施工需要,在租用地范围内建设混凝土、沥青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以及钢筋加工场和项目部驻地建设用地,该场地需进行场地硬化和修建施工道路。
三、临时用地的.面积及金额:
土地共计亩。土地租金每亩每年元,租用三年合计人民币元。人民币大写:。租金每年结算一次。
四、租用时间:
自xx年月日起,暂定三年,如因工期延长再需使用,按此协议续签,其价格及合同条款不变。
五、支付方式:
乙方进入场地后,由xx县京石高速公路指挥部一次性支付所有青苗补偿金(青苗补偿金为一次性补偿)、地面附着物和年的土地租金,总计元,人民币大写:。
六、双方责任:
乙方支付费用后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土地租用期内对土地的使用权,乙方可以在租用的土地内进行任何施工活动,甲方不能干预。在乙方租用期间甲方负责协调场地周边的地方关系;地方村民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挠施工,阻断地方道路,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施工材料、机械设备、工程项目等进行强买、强卖、强包、强装和强卸。本着友好和善,平稳和谐的精神双方和平共处,乙方工作人员要尊重民风民俗,尊重当地百姓和领导,文明待人,礼貌处事。约定如下:
1、乙方的项目部驻地建设、混凝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水稳碎石拌合站和钢筋加工场由项目部自行组建队伍进行建设,甲方负责协助协调周边关系,不参与以上各项目的建设。
2、从省道至乙方项目部驻地和拌合场地的道路需要部分加宽,路边杆线和障碍物由甲方进行协调处理。该道路,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无偿使用,乙方负责维护修缮。
3、如因施工需要场地面积不满足乙方需要时,甲方能够及时帮助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第、2款规定给予解决。
4、场地内的坟地,电线杆及其它地面附着物由甲方按乙方施工要求及时清理,所需费用经乙方确认后县高指一次性支付,场地内水井如果乙方需要,协商后按每口井一年元支付一定的租赁费。乙方施工完毕撤场后,确保水井的完好使用,但不负责坟地及杆线的回迁。
5、乙方进场后甲方必须在施工期间协调好本场地周边村村民关系,不得出现阻工现象,甲方有义务做好宣传工作,不得有村民私自进入乙方场地内闲逛,玩耍,更不能有盗窃行为,违规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七、其他约定:
临时用地在乙方工程结束后,依据京石高速公路建设临时用地管理的若干规定,乙方对租用土地进行清理、复垦。如果乙方临时用地使用结束后没有清理、复垦,按京石高速临时用地恢复标准予以补偿。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因协议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一式陆份,乙方贰份,甲方贰份,xx县京石高速改扩建指挥部壹份,李郁庄乡政府壹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因建设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实际需要,甲方需利用乙方部分土地作为路基填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土地法》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铁路建设工程征地拆迁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甲方需按2万元/亩向乙方缴纳取土场补偿款等费用。
二、取土范围:前屯村西北侧土岭。
三、取土深度:取土深度为3~5m,具体深度视现场情况而定。
四、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缴纳10万元;
2、甲方自备取土及运输设备;
3、甲方取土填料施工完毕后,取土场范围内的复垦工作由甲方负责。
乙方:
1、乙方负责协调甲方运输土方道路,乙方需维护甲方施工期间利益,协调处理因取土、运输土方而发生的一切地方事宜。
2、协议一经签订,乙方对所提供的取土场要完全保证甲方使用,中间如有变更,乙方将承担相应责任。
3、乙方应负责协调清理现有取土地面上的附着物,电缆、光缆改迁或防护,以及联通信号塔的防护工作。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工期,若乙方无故拖延甲方,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六、本协议如出现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需由甲方法人所在地仲裁机关仲裁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甲方即可取土施工,取土完成后本协议失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代表人: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概况
1、租赁土地的位置:xx市xx村
2、该地标的土地,靠东为:道路,靠西为:xx高速公路,靠南为: ,靠北为:.其中,南北长xx米,东西宽xx米,土地总面积为: 约xx平方米,折合约xx亩,详细见附图。
3、土地使用功能:主要用于乙方承建的工程项目部临时道路和临时停车场用地。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保证出租给乙方的土地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并在本协议生效后将该地标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水井)的管理权、使用权一并让与乙方,乙方享有对该地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加以整合、使用和管理等权利。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期支付租金。
3、甲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单方面终止租赁协议。
4、租赁期满后,若工程未结束,乙方需要延长租赁期限,甲方应予以同意,但乙方应按该协议规定的租赁金额支付给甲方。
5、协议期限内,甲方应保证乙方享有该地标土地及地上附着物(水井)的使用和管理的权利。
6、如甲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该土地上从事的活动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从事非法活动,不得从事与使用功能无关(道路和停车场)的其他活动,不得给甲方造成不良影响,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限内不得单方面终止租赁协议。
3、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到政府法令性征地,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并退回剩余租金,给乙方造成的损失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4、乙方不按期交纳租金,按逾期天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乙方擅自解除协议的,所交纳租金不予退回。
5、乙方对该地标内地上附着物(主要是水井)有保护、爱护和维修的义务。
6、乙方租赁期满后有权要求延长租期,但应按协议规定的租赁金额支付给甲方。
7、如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关损失。
四、本协议租赁金额为:
大写:,¥xx元。本协议租赁金额已包括该地标土地范围内所缴纳的各种费用。
五、付款方式:
协议签订3日内,乙方支付甲方租金xx元,其余xx元在前付清。
六、租赁期限:
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
七、甲乙双方因租赁协议发生纠纷,由租赁该土地的所在地法院进行裁决。
八、补充条款: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书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区(县)____镇(乡)____村(社区)____组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
地址:____区(县)____镇(乡)____村(社区)____组
联系电话:________
为规范我市设施农用地,维护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产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____﹞155号)及我市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甲方农业设施用地位于,现乙方需经营____项目,经甲方同意在经其依法确定的土地所有权范围内使用____公顷土地,其中:农业生产设施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农业生产附属设施用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具体位置、面积以有资质的勘测定界单位出具的勘界报告、红线图为准。
二、农业设施用地使用年限:甲方同意乙方使用该宗土地____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农业设施用地用途:该宗土地主要用于修建规模化养殖畜禽舍、畜禽有机物处置、简易的生产看护房等农业生产设施,以及管理和生活用房、仓库等生产附属设施(按其提供的设施建设方案进行填写)。
四、乙方使用该宗土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乙方应依法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五、农业设施用地占用耕地补充措施:乙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由乙方负责复耕;修建农业生产附属设施占用耕地的,乙方应向所在区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土地开发整理机构按规定标准缴纳耕地占补平衡费或委托造地费。
六、土地交还:乙方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双方约定的使用土地的相关费用,甲方有权提前收回乙方所使用的土地。协议约定使用年限到期后,如甲方有意愿继续出租该宗土地用于农业设施用地,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申请使用权。土地交还后,乙方修建的农业生产设施及附属设施归乙方处置,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处置完毕。
七、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违约金____元(大写:____元整)。未经有权机关批准,乙方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地用途,一经查处,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乙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乙方未进行复耕或未达到耕作条件的,甲方可向乙方追偿经济损失____元(大写:____元整)。
八、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村委会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所在地区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县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和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村委会以及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农业管理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协商达成的补偿协议亦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该地块位于开发区溪河社区前刘庄,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地块的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附图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四至:东至;南至;西至;北至。
2.甲乙双方确定转让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元整)。
3.签订本协议的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成交价款三千元,作为首期款兼履约保证金,其余款项乙方采用现金方式5日支付付清给甲方。
4.甲方保证该土块权属清楚,没有向他人抵押。协议签订后该宗地所有增值与收益归乙方。
5.甲方应做好原地面附属物清理,保证净地出让,建设期内给乙方提供电力供应等帮助。
6.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各自的职责,并承担违约责任。出现纠纷或违约行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7.其他约定事项: 。
8.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画押)后生效。
9.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鉴证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