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木长期租赁协议(精选17篇)
出租方:
承租方: ____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根据交通部有关规章,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合同。
设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约定车辆:甲方自愿将其拥有的 车辆出租给乙方做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租赁期
限为两年。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在租赁期两年内,甲方不承担任何与租赁车辆有关的一切相关费用与法律责任,乙方承诺租赁期内还清约定车辆贷款,无论乙方还贷是否顺延,如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则租金从租赁期满算起,每月∕台的租金为 。
四、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臵税缴纳证、等等各种行车手续;
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2、 在出租期限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甲方责任产生的其他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均由乙方自行处理,按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条款规定,车辆发生意外时保险公司实行限额赔偿,乙方须承担保险限额以外的所有费用。
如需甲方出具手续,甲方予以协助。
在车辆发生损坏时,如保险不足以将车辆修复至可使用状态,乙方应承担补足责任。
同时还应赔偿本车辆加速折旧费,折旧金额按修车实际发生额的50%计算。
3、 出租期间,乙方不得将出租车辆予以转让、转租、抵押、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设定担保。
司机由乙方选派,甲方与乙方选派的司机之间不存在隶属、雇佣或劳动合约关系
4、 车辆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对租赁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并保证租赁
车辆的安全及安全的保管、使用、驾驶租赁车辆;
在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协议约定解除协议向甲方交还车辆时,应当使车辆符合使用前的`状态,外观、随车工具等应完好有效。
5、 如甲方在租赁期内出卖车辆,甲方应当向购买人声明本协议的,本协议对购买方继续有效。
乙方具有优先购买权,但甲方应向乙方告知出卖事宜。
五、租赁期满: 租赁期届满时,本协议终止,如乙方不再租赁,应在租赁期届满时按本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甲方交还车辆。
如乙方继续租赁,双方应协商重新订立协议。
六、协议解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如因违约产生纠纷须经司法部门解决的到当地司法机关诉讼。
八、生效及其他约定: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
电话:电话:
年月日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 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 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2.1 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2 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2.3 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2.4 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2.5 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 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3.1 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3.2 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3 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4 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3.5 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 车辆归还及续租
4.1 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2 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4.3 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 车辆维修
5.1 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六、 车辆保险
6.1 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6.2 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3 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6.4 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 违约责任
7.1 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 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7.2.1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7.2.2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7.2.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7.3 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4 发生7.1-7.3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7.5 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 不可抗力
8.1 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8.2 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 争议的解决
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 全部合同
10.1 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10.2 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10.3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4 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5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0.6 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____________公司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号码: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号楼___楼的___平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期________年,从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乙方需在一次性付清租金后方可使用。
三、年租金为_________________元整。同时,乙方预交_________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与欠费、违约金冲抵,多退少补。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四、在房屋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煤气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取暖费由甲方支付。租赁期满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并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以下数据由甲乙双方核对后,乙方填写。附:电表底数_______________;水表底数_______________;煤气表底数______________;
五、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
六、租赁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发生甲方能力范围之外的不可抗事件和乙方违约的情况下,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七、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向甲方支付赔偿损失及维修费用。
八、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门面租赁给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
二、甲租赁给乙方的店面使用面积为____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
三、租赁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租金及交纳方式:
1、每年租金为人民币 ,大写: 万 仟元整。
2、承租方以现金形式向出租方支付租金,租金暂定为每年支付一次,并必须提前一个月时间,于 年 月 日前交至出租方。
3、 承租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甲方将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 %加收滞纳金。
五、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 0日前交上月电费。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
六、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七、甲方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
八、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
九、乙方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
十、乙方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
十一、乙方如需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
十二、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
十三、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
十四、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充协议。
十五、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
十六、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
十七、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
十八、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租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十九、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
二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租用甲方房屋一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归属所有权的,面积_____平方米,租给乙方使用。
二、乙方的租期从___起至___止。为期___年。
三、租金现金支付,每月租金___,乙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___元.
四、甲方须向乙方出示房屋的正本房产证和有关证明。
五、乙方需承担租用期间住房的一切管理费用,其中包括小区管理费,电视收视费,水、电、煤气费和电话费等。
六、乙方在租房期间必须爱护好房屋设施,如有损坏,乙方负责赔偿或修理完善,若乙方需装修或改变房屋结构,需经甲方同意。合约期满按米修去丢原则办理
七、乙方在租房期内,不得将租房作违法经营场所。一经发现,除按法律制裁外,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剩租金不退。
八、乙方在租房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如未经甲方同意转租,此协议无效,安全责任由乙方自负。
九、如租期满,乙方需继续租用,须提前一个月与甲方交涉说明,并提前交清下年租金,如乙方不再续租交清租房期间的所有费用,退还甲方钥匙并结清相关手续给甲方或中介方;如不按此办理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和中介方有权在租房期满五天后打开房屋另行出租或使用。
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甲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日期:
出租方:_____承租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出租之物业座落于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建筑面积0㎡,室内设备及装饰包括1台厦华液晶电视、1台空调、1台冰箱、1个热水器、1张床、1个整体衣柜、1个机顶盒、一个梳妆台、1台洗衣机、1台吸油烟机、1套沙发、两张桌子。
合同签订之日的电表底数,水表底数,煤气表底数3。
一、租赁用途为住宅之用,不得擅自另作别用。
二、租赁期限:从20__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租金:每月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付款方式为每季度付,每期交租应提前柒天付清。
四、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交付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作为押金,到合同期满,且乙方交清租赁期间应交的一切费用后,甲方应将押金无息退还乙方。
五、租赁期间,乙方应负责交付水电费、煤气费、管理费、有线电视费等房屋产生的费用:
六、租赁期间如有拖欠租金,甲方可每日按拖欠租金的5%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或提前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追回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七、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房屋,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用途及结构,如因故意或过失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备损坏,应负责恢复房屋原状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租赁期满,乙方需按时将房屋原状归还甲方。乙方需续租,须提前壹个月与甲方协商,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乙方未续租又逾期不归还房屋,甲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搬离,并向乙方收取壹个月租金作为违约金。
九、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标准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否则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十、租凭期间,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同,一方如有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须提前壹个月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向对方支付壹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赔偿金。十一、乙方不得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如有发现按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所缴纳的押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乙方独自承担因非法活动而产生的一切民事、经济、法律责任。十二、租赁期间,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法律政策的规定而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双方均可提前解除合同,解除后的相关问题可按有关法律和规定处理。
十三、乙方如为外来人员,须遵守本地相关法律规定,及时到租赁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暂住手续。十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五、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六、补充条款或备注: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花木的品名_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共计______天。
承租方需要延长租期,应在合同届满前____日内,重新签订合同。
第三条经双方协商,出租方收取承租方租金__________元。
承租方交纳后办理提货手续。
第四条租赁花木的维修保养租赁期间,承租方对租用花木要妥善保管。
续租赁花木或退还时,双方检查验收,如有损坏、缺少、保养不善等,由承租方向出租方偿付赔偿金、维修及保养费。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一、出租方违约责任:
1.未按时间提供租赁花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2.未按质量提供租赁花木,应向承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3.未按数量提供租赁花木,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使用的,除按规定如数补齐外,还应偿付违约期租10%的违约金。
4.在租赁期间,出租方不得租赁花木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
二、承租方违约责任:
1.不按时交纳租金,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2.逾期不还租赁花木,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3.如有转让、转租或将租赁花木变卖、抵押等行为,除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限期如数收回租赁花木外,承租方还应向出租方偿付违约期租金10%的违约金。
4.在租赁期间,承租方不得将租赁花木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作抵押品。
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单位地址: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业主地上车位租赁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就甲方将_______________地上停车位租赁给乙方使用的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地上停车位编号和业主车牌号
地上停车位编号:________________业主车牌号: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本次合同的期限为______年。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乙方须于本次合同期满前三个月与甲方办理续签合同的相关手续。
3、续签合同时,乙方因故不能到场时,须由其法定继承人或监护人或委托代理人履行续签合同的相关手续。
4、租赁期满,乙方不按期续签合同的,甲方可另行租赁。
5、乙方在出售__________房产时,本合同约定的租期内可退租租赁期满后本合同不续签。
第三条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承租地上停车位的、年租金、___________元∕个年,签订租赁合同时一次付清。续租年租金的调整依国家政策、市场行情等因素由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决定。停车位租金不包含泊车服务费。泊车服务费根据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确定,由乙方另行向物业管理公司缴纳。
第四条双方义务
甲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停车位。
2、甲方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停车位进行停车管理服务。
乙方义务:
1、乙方在使用地上车位时必须服从物业管理规定
2、租赁的停车位只用于停放符合物业管理规定的机动车辆
3、乙方停放的机动车辆变更时,应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4、乙方不得在地上车位上清洗车辆,在停车位内修理车辆须经物业管理公司许可
5、车辆进出停车位不得妨碍物业管理活动和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活动
6、乙方不正确使用停车位或不按本合同的约定使用停车位,给小区其他业主、物业使用人或甲方以及物业管理公司造成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第五条免责约定
1、本合同仅为车位租赁合同,甲方不承担车辆保管及泊车服务义务,乙方在使用停车位过程中,发生车辆毁损、灭失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2、在本合同期内出现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如地震、洪水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相免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擅自解除合同的一方构成违约,应按本合同款的_______%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它
1、在小区遭遇如火灾等紧急事件时,乙方无条件同意车位被临时占用或使用。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进行约定。
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物业管理公司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合理利用及有效保护基本农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和《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土地的位置、范围和面积
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将位于深圳市区街道社区,面积亩,编号为的土地出租给乙方用于等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基本农田使用范围的农作物种植:
1.生产示范;
2.科技创新;
3.休闲生态。
前款所称土地,是指租赁范围内所有土地及水域,主要包括基本农田及其配套的附属设施用地。
基本农田现状。
青苗:。本条所称的青苗主要是指土地上原有的林木或政府投资建设的田间防护林。乙方应当按现状保留及维护本条约定的青苗。
附着物现状。
基础设施包括:。乙方在合同期内有权按基础设施的用途使用基础设施,但乙方不得妨碍甲方及经甲方授权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对基础设施的合理使用。
上述土地、基础设施属于国有资产,根据相关规定由甲方代为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权利。乙方对上述土地的现状无任何异议。乙方确认甲方已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乙方交付土地。
附着物位置及分布情况详见附图2:附着物位置及分布;基础设施现状详见附表3:基础设施现状明细表。
第二条租赁期限
土地租赁期限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申请延长租赁期限的,应当在前款约定期限届满前1年向甲方提交延长租赁期限的申请;市政府批准延期的,由双方就延期事宜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三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
甲方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功能分区规划投资建设基础设施,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负责日常维护管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基础设施在租赁期间因发生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造成损坏的,乙方可以依照相关规定申请财政资金进行维修;因其他原因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乙方开展农业生产确有必要对基础设施进行适当改善或增设他物的,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附属设施用地
乙方可以按本合同约定使用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面积、位置及其现状详见附图2。
第五条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
乙方拟建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项目名称、建设地点、用地面积、功能和建设规模等详见附表4:拟建设施情况表。
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建设:
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由乙方投资建设和维护,不得用于建设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中高档展销等项目。
生产设施按照国家规定建设,不得硬底化,不得破坏耕作层;附属设施应当按照《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附属设施建设规范》进行建设,并应当力求简易、安全、实用,以易拆除、便于恢复农业生产条件为标准。
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建设方案应当报送甲方批准。
附属设施建设方案经甲方和规划国土主管部门批准的,乙方凭建设方案、租赁合同和审批意见,依法向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附属设施建设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向区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乙方不得超过本合同规定的用地标准建设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扩大设施用地规模或通过分次申报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也不得改变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性质,或者擅自将设施用于其他经营。
第六条租金、水电费及其支付
租金:租金按净耕地面积计算并按年度收取,租金标准为每亩每年人民币元,乙方每年应当向甲方支付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乙方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甲方以下银行账户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租金;此后每年租金应当在当年月日前支付。甲方银行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
户名:
账号:
水电费: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等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由甲方承担的费用外,概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办理水费、电费扣缴银行账户变更手续。
乙方逾期不交纳租金的,应按本条第项约定银行账户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日按欠款额3‰的标准计算。
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违约金等款项后,应当向甲方出示银行交款证明,甲方核实后向乙方开具收据。
第七条保证金管理
保证金标准及总额:为保证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按一年租金标准一次性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
乙方未交纳保证金之前,不予签订本合同。
保证金存入双方在银行开立的资金共管账户,合同期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有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单方面扣除保证金。乙方自收到甲方关于扣除保证金的通知后,应当在1个月内补足保证金以保障账户余额满足本条第项约定之标准。
合同终止时,乙方交回土地、青苗及附着物并按甲方要求拆除相关附着物后,退回结余保证金;合同终止时,除甲方依据合同扣除的保证金和支付账户管理费外,结余保证金及其利息由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
乙方逾期3个月不交租金的,或者未及时按照本条第项约定及时补足保证金导致保证金余额低于本条第项约定标准的50%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的土地、青苗及附着物,不退还保证金。
第八条合同终止时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青苗处置
甲方青苗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当按照附表2将原有青苗移交甲方;乙方看护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基础设施、青苗、附着物丢失或损坏的,应当向甲方赔偿;
2.甲方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提前收回土地或者因乙方违约行为解除合同时,青苗、基础设施及附着物损坏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
乙方青苗及相关设施的处理:
1.合同期限届满时,乙方应当自行处理其投资建设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其种植的青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甲方不予补偿或赔偿;逾期未处理的,甲方有权处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乙方依法投资建设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其种植的青苗由双方协商确定补偿金额;协商不成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参照土地使用权收回的有关标准,青苗参考同类产品的当期市场价格,经评估后予以补偿;但乙方建设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未经甲方批准的,甲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补偿或赔偿;
3.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解除合同的,甲方无偿收回租赁土地,乙方应当在甲方规定期限内自行处理其投资建设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种植的青苗;逾期未处理的,甲方有权处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
1.监督乙方依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投标时所作承诺合理使用和保护基本农田;
2.制止乙方损害基本农田的行为;
3.提前收回因公共利益或规划调整需占用的土地;
4.审批乙方因特殊情况需在一定期限内闲置基本农田的申请;
5.以协议方式租赁土地的,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租赁项目考核制度,对项目用地效益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缩短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或提前解除合同;乙方连续三个考核周期内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6.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甲方有权将违约情况予以公开;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甲方的义务:
1.维护乙方使用、收益的权利,不得非法变更、解除租赁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约定和乙方投标时所作承诺开展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协调政府相关部门按照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功能分区规划投资建设基础设施;
4.根据相关规定办理本合同涉及的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变更和注销等手续。
5.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乙方的权利:
1.依法享有所租赁土地的使用、收益权;
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使用范围自主组织生产经营;
3.市级以上重大或者重点建设项目经批准占用乙方租赁的土地,或者因其他原因被依法占用的,或者因公共利益被甲方提前收回土地的,乙方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按照本合同和有关规定建设和使用农业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
5.合同期限届满时,甲方重新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6.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乙方的义务:
1.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使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的用途,不得将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也不得通过发包、分包等方式将土地全部或部分交给第三人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履行以下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与员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和单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于依法需取得相关资格资质的岗位和作业,不得允许不具备资格资质的人员开展作业;
保障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
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机制,通过定期检查和日常抽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用有效措施进行治理;
法律、法规规定由生产主体承担的其他责任。
3.负责基础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不得擅自改变基础设施现状;
4.不得弃耕抛荒基本农田,因特殊情况确有需要在一定期限内闲置基本农田的,应当经甲方批准;
5.基本农田处于水源保护区内的,乙方应当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饮用水源水质污染和水土流失;
6.不得污染基本农田,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基本农田环境污染的,乙方应当及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并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7.乙方使用的肥料、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农业投入品以及农业灌溉用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规范;
8.承担基本农田维护和保养义务,保持和培肥地力;
9.乙方应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甲方提交本年度租赁土地的使用情况书面报告;
10.租赁期内,出现违法倾倒余泥渣土或违法排放污染物等异常状况的,乙方应在24小时内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11.租赁期内,发生自然灾害的,乙方应采取措施对租赁土地和青苗及附着物进行保护;
12.配合甲方及有关部门的日常巡查和各项专项检查工作;
13.甲方因公共利益提前收回土地的,乙方应当无条件予以配合;
1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
订立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和变化的。
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
本合同关于变更或解除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相关约定执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乙方有违法行为的,甲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乙方有违反本合同及以下要求行为的,由甲方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甲方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用地:
1.弃耕抛荒的;乙方弃耕抛荒达到6个月的,甲方应当终止租赁合同,收回土地;
2.不按合同约定擅自建设各类设施或者破坏基本农田相关设施的;
3.擅自将土地全部或部分转租的,或者通过将土地、基本农田生产发包、分包等方式将土地全部或部分交给第三人使用的;
4.违反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的;
5.违规使用国家禁用农业投入品的。
第十三条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租赁土地内基础设施损毁的,经甲方核实,乙方可以申请财政资金进行维护。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法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基本农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其他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共同协商后作出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告知有关事宜的,乙方同意甲方通过挂号信函形式送达至本合同所约定的乙方地址,或通过本市媒体公告送达。
本合同以下附件、附表、附图及其他附件均属本合同不可分割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附属设施建设规范
附表1:土地基本情况表
附表2:青苗明细表
附表3:基础设施现状明细表
附表4:拟建设施情况表
附图1:租赁土地平面界址图
附图2:附着物位置及分布
本合同一式捌份,乙方叁份,其余伍份由甲方持有及报送相关部门备案;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中国深圳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___租给乙方使用,面积___平方,库房产权为甲方所有,乙方拥有使用权。在租赁期限内乙方对库房支配权。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期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库房租金: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每年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租金,年租金为人民币___元整,库房租金每年年租金上涨壹万元,
第四条:乙方负责库房的地平和屋顶的修护费用,如乙方租赁使用期未满两年,甲方需给乙方补贴元.如使用期超出两年甲方不给予乙方补贴费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应严格遵照合同约定执行。
2、双方若在租赁期间违约,违约方向另方赔付元损失。。
3、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就甲方场地及设施租赁给乙方使用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1、乙方租赁所租赁的场地位于__________;主要设施包括_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____年。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免租期限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间供乙方进行设备改造及其他相关作业)。
第三条:租赁用途
乙方租赁场地用于________。
第四条:租金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付款____,待所有活动内容全部完成后,向甲方支付余款____。
2、租金支付方式为。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监督乙方履行合同的权力;
2、保证出租场地的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环保、卫生等各项达标,同时保证乙方在租赁场地水电暖等正常使用的义务。
3、甲方对出租标的物必须拥有所有权,且无任何纠纷;
4、除有明确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5、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的权利;
2、乙方租赁标的物中的设备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对其修复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暖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4、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的规定。
第七条:合同终止
合同在履行期间,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执行致使乙方活动不能正常进行,应减收相应的租金,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不可归责的原因,使租赁场地无法复原继续使用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在原因产生当天起15日内退还乙方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附则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出租方:____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______市_________街道_________小区_________栋_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_______个月,甲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第三条:租金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
每月月初/每季季初/每年年初____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季/年租金。
第四条:交付房租期限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房屋租赁期间相关费用说明乙方租赁期间,水、电、取暖、燃气、电话、物业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养护责任租赁期间,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
第七条:租赁期满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______天内答复。
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
第八条:提前终止合同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九条:违约责任在房屋租赁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依据事实轻重,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______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条: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第十一条:本合同页数,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甲乙双方为明确汽车租赁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自觉服从相关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章 合同形式,标的,期限及租金
第三条 本合同为汽车租赁合同,系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承租车辆所需的资信证明,交纳一定的风险保证金;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相关证照齐全有效的车辆。
第四条 乙方因生产生活需要,向甲方租赁_________________型号(手挡/自档)的租赁车壹辆。该车发动机号为___________,车牌号为____________,车身颜色_____。本车规定使用(汽油/柴油)_____以上。具体车辆状况和随车设施详见《租赁车辆交接单》。
第五条 租赁车辆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驾驶证,且准驾车类别与租赁车辆相符。
第六条 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时至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时止,合同有效期为___个月。租赁期以天(24小时为一天)为计量单位,计时间不足7天(含7天)的按半月计算,超过7天的按一月计算。租赁计算的起止时间以《租赁车辆交接单》为准。租赁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租事宜,如双方无异议,此合同有效期自动延长_____月。
第七条
1,甲乙双方应在价格主管部门确定的范围内,协商确定月租金为人民币(“人民币”以下简称“元”) ¥_________元(含税/不含税)。支付方式为_____付。
2,乙方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车辆时,每___不得超过_____公里,超出部分甲方按每一公里¥ ____元收取费用。
3,乙方向甲方交纳的风险保证金为¥ _____元,支付方式为_______该风险保证金仅作为乙方在租赁期间内不损害甲方利益的保证,其返还方式为:在租赁期满之时,甲方未发现乙方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不计利息返还¥ _____元。违章曝光押金于租赁期满后15日内,甲方未发现乙方因交通违章曝光的,不计利息全额返还。
第八条 租金和相关费用结算的基本币种为人民币。如结算时使用其他币种的。统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当日的挂牌汇率换算为人民币结算。
第三章 车辆交接
第九条 车辆交接须在甲方指定的营业地点和营业时间内进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车辆租赁时,甲方应保证车辆状况良好和随车设施完好,并将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
和注意事项告知乙方,乙方应认真了解掌握租赁车辆的性能操作方法和主要事项,并有保持车辆状况良好的随车设施完好的责任。在车辆交接时,甲乙双方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及随车证件,如实填写《租赁车辆交接单》交接完毕签字确认。
第四章 违章曝光,交通事故及保险
第十一条 由于乙方原因致租赁车辆被公安交通等管理部门暂扣给予违章曝光和扣押证件罚款等处罚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租赁车辆交通违章曝光后甲方应主动通知乙方,协同乙方处理车辆交通违章事宜,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租赁期间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证照遗失等,乙方应于24小时内通知甲方,并承担由此 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足部分的损失。甲方得知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案,积极协助乙方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甲方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 甲方应办理租赁车辆的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不计免赔险和国家强制性保险。乙方如需甲方投保租赁车辆相关的其他险种,应承担该险种的费用,甲方负责办理出险后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相关手续。因甲方未及时办理前款保险手续等原因导致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的,甲方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四条 在租赁期间,由于乙方责任租赁车辆发生碰撞等交通事故:
1 由于承租方责任导致的理赔行为,需负担车辆实际损失1500元(含)以内(购买不计免赔险后除外)、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部分及由此产生的第二年保费上浮的部分(本年度保费的10%);
2 加速车辆折旧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按照事故损失金额和车辆维修金额总数的20%作为承担车辆加速折旧费用。(仅适用于事故损失金额和车辆维修金额的总数大于五千元时)。
3 由于承租方(酒驾、醉驾、毒驾)等危险方式驾驶造成的第三方和甲方的全部损失,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第十五条 租赁期间发生车辆被盗或其它形式的灭失,乙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应承担车辆灭失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及保险公司拒赔/免赔的部分。
第五章 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和相关费用;
2 存在下列情况时有权收回租赁车辆,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
A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B 乙方拖欠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相关费用。
C 乙方擅自赠予,转让,转租,质押租赁车辆以及其它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D 乙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其它有损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动。
3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甲方有权了解租赁承包车辆的状况及使用情况。
4 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向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随车证照齐全有效的租赁车辆。 5 定期对租赁车辆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
6 及时答复乙方提出车辆使用维护方面的技术性等问题。
7 负责对租赁车辆在北京主城区范围(五环)内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故障进行救济。
8 协助乙方处理发生在租赁期间的交通事故和其它事故,负责出险车辆的索赔事宜,乙方应赔偿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足部分。
9 负责向保险公司为租赁车辆进行必要的投保。
10 负责车辆的正常保养和年检。费用由甲方支付。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租赁期间享有租赁车辆的使用权。
2 办理租赁手续应按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资信证明。
3 乙方名称住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的承担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
4 租赁期间内租赁车辆发生各类机械故障或车辆损坏事故的,须到甲方制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不得擅自维修或到非甲方指定的修理厂维修。由于任意一方责任造成的机件故障,损坏的,修理费由任意一方承担。
5 妥善保管车辆的证件牌照等,定期检查机油刹车防冻液轮胎气压灯光等,定期检查车辆设施,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
6 租赁车辆如需添加油品,必须使用该车辆生产厂家允许使用的油品。
7 未经甲方许可不得擅自拆卸租赁车辆上的设备仪器和零件,乙方必须保留租赁车辆的甲方特征标志,不得擅自摘除涂改和破坏。
8 乙方不得擅自赠予,转让,转租,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以及有其它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9 不得将租赁车辆进行一下活动:用作教练车,参加竞赛,做抗震抗压等测试以及其它有破坏性的驾驶或实验,不得利用租赁车辆进行盈利性质的客货运输,不得超载人和物,不得运送易燃易爆腐蚀物品,不准酒后驾车,不准违反国家有关运输管理规定。
10 不准将租赁车辆进行违法活动,不准利用租赁车辆从事其它有损公共利益或它人利益的活动。
1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给甲方的租金和相关费用超过72小时。
12 车辆发生紧急故障或异常时,应立即停车并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
13 在不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配合甲方维护保养。
14 乙方还车时应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经检验有刮擦碰撞等情况的,应按修理行业收费标准赔偿损失,并承担甲方在维修期间的租金损失。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在租赁期内正常使用和租赁车辆的,甲方应赔偿乙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甲方违反第十六条5、6、9、10款规定的,经乙方提示后仍未履行义务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二十条 乙方违反合同第十七条2,4,7,8,9,10,11款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以及支付合同期内的剩余所有租金,已收取的全部款项不予退回并不承担因收车对乙方产生的所有损失。
第二十一条 甲方或者乙方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第七章 合同变更,解除合同,纠纷的解决
第二十二条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三条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四条 担保人和乙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五条 附加条款: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各执一份。
甲 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制定如下协议:
1、甲方自愿将拥有处分权的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作为其住所和经营场所。
2、出租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出租期限为_________年,即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到期若要继续租赁的,甲乙双方应另行签订协议。
3、乙方在经营中,不得从事扰民、污染环境等活动,否则,甲方将中止租赁。
4、甲、乙双方相应的其他权利、义务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协议规定。
5、协议供乙方办理有关登记使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注:
①法人单位盖章,自然人签名。
②出租方应将房屋产权证复印附后。没有产权证的,此租房协议应提交产主管部门鉴证。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租赁经营场地一事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合同。
一、租赁场地和期限
1、甲方向乙方出租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化妆品店协商指定位置用于乙方从事经营活动。
2、乙方所租场地仅限于经营美甲,不得挪做他用。
3、甲方将租赁场地交付乙方使用。乙方办理完场地交接手续后,即可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布置。乙方装修、布置等,但不得影响甲方的经营活动。
二、租金及费用
1、乙方经营所需柜台、货架等经营设施的制作、购买、安装、维修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2、因法定节假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电、停水等偶然因素,需要停业闭店的,该停业期间正常计租,租金不退。
三、场地装修
1、乙方可以在不破坏租赁场地原有结构、设备、设施和整体风格的前提下,自行对租用的场地进行装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5、乙方进场装修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因乙方装修而增加的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行、维护费用由乙方负担。
四、销售管理
1、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时间开业和营业,并保证开业时店堂货品充足。
2、乙方所售商品必须保证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3、乙方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其它场所销售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
4、乙方因销售商品而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当接受甲方的处理意见。
5、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顾客。如有此等不良行为,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声誉,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五、人员管理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聘用的人员进行教育,保证其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营业设备和设施。
2、乙方上述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劳动规范。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的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予以相应的惩处。
六、租赁场地的返还
1、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一致同意终止合同,乙方应在达成终止合同协议后十天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场地。
2、除非甲方同意,乙方应从租赁场地清除自己所有的一切物品,以及自己所做的一切装饰和装修,使租赁场地在所有方面恢复原状。如果不能恢复原状或给租赁场地及设备、设施造成损害,应当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七、其他权利和义务
1、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方还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可根据实际经营状况和发展需要,调整、改造出租的柜台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为乙方合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2、乙方有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解除合同:擅自改变租赁场地、柜台或摊位的使用性质擅自转租、转让租赁场地、柜台、摊位或利用租赁场地、柜台、摊位进行非法经营活动逾期不交纳租金,经甲方催促后仍拒不交纳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及有关规章制度,不听规劝。
3、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乙方还享有下列权利并承担下列义务:要求甲方提供力所能及的、乙方进行经营活动所必需的其他便利九、违约责任
1、乙方使用租赁及其设备、设施不当,造成损坏、丢失的,应当予以修复,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擅自拆改租赁场地及其设备、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擅自转租、转让、出借租赁场地或利用租赁场地进行非法活动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地并可单方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剩余租金50%的违约金并赔偿损失。。
5、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其它约定
1、争议的解决:合同各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在三十天内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租赁场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遇顾客投诉、提出损害赔偿或有关政府机关对经营活动或商品提出修正意见或处罚时,甲方有权做出处理或决定,乙方应接受该处理或决定。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当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品长期租赁协议
出租方:
地址:电话:
传真:银行账户号:
承租方:
地址:电话:
传真:银行账户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第四条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政府或租赁物件出口国政府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第九条租赁物件的保险
1.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__投保财产险,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__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__索赔。
第十条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8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
甲方姓名: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门市房租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门市房位置:号门市面积:平方米
1、租赁期限:租赁期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在租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乙方所付租金不予退还。
2、租赁价格及付款方式:租金每年元,乙方租赁三年,不开发票,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交,上打租,乙方必须提前两个月交给甲方租金。
3、租赁期间由甲方负责每年交纳采暖费。
乙方负责交纳物业费、水电费、卫生费,土地费,以及和营业有关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4、租赁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将此房屋转租,营业期间不得在此房进行违法活动,如果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和干扰以至于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
5、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潢,装饰,但不得擅自改变或损坏房屋结构和附属设施。
如须改变,必须经物业管理人员和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否则造成经济损失,乙方要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6、租赁期间乙方要注意防火,防盗,保卫安全,以及门前三包,如乙方原因引发火灾,盗窃,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
7、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以后,室内装潢可移动的装饰材料乙方可以拿走,甲方已装修的如(门窗,地砖,墙砖,卫浴)等有所损坏,乙方应按现有市场价格赔偿给甲方,或以乙方负责修复。
8、违约条款:如乙方有在合同约定期间内拖欠房租;或私自将房屋转租,则甲方有权收回房屋,所付房租不予退还,并且乙方还须向甲方支付年租金的20%为违约金。
9、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交纳_____元人民币作为押金,防止乙方对水电、物业费拖欠及主要设施损坏。
如乙方无以上事情发生,甲方应把_____元退还给乙方。
10、本合同签字前甲乙双方各自核对对方证件,签字后生效。
11、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此为证。
甲方:乙方方: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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