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通用模板(通用13篇)
甲方:
乙方:
为了顺利举办“首届温州平阳汽车旅游文化节”活动,合理利用温州市平阳体育馆资源,甲乙双方根据各自职能签署本租赁协议。本合同中,甲方是体育场地权益人,即出租人,乙方是大型活动运作机构,即承租人。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租赁期限
活动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天,布展提前1-2天进场。
第二条租金、保证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2.1租金总额为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该租金包括场地租金费用,水电费和卫生清理费。
2.2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日内,乙方应支付____万元人民币定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
第三条甲方权利
3.1甲方有权让乙方出示相关管理部门批准活动举行的审批文件原件。
3.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的场地。乙方在使用场地过程中,根据需要对场地进行修缮、增设设施,应将修改的方案提前提交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3.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于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一日内将租赁的场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设施以良好、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乙方未按照约定交还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将场地交付乙方使用,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保障乙方正常进行“首届温州平阳汽车旅游文化节”活动。
4.2甲方保障乙方在活动期间的正常用电用水需求以及维护场地公共区域、展厅廊道、厕所的卫生情况。活动结束后场地卫生由甲方负责清理。
4.3甲方应对场地范围内的治安进行有效管理。
4.4除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活动。
4.5甲方应开具场地租金的正式发票。
第五条乙方权利
乙方拥有活动期间场地内部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的所有展位和广告的收益权利。
第六条乙方义务
6.1乙方应具备合法的举办活动资格,并应在活动举办前向甲方出示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的文件原件。
6.2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首届温州平阳汽车旅游文化节”活动,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平面布展方案。
6.3乙方应按期支付场地租金。
6.4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和器材,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5乙方应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使用场地,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损失。
7.2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甲方应退还保证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8.1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变更合同,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8.2甲方或乙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办理解除租赁手续,按照定金2倍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由于台风、火灾、罢工、劳工运动、疾病或本届活动开始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
9.2受不可抗力影响活动需延期举行,由甲乙双方协商另定时间。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其他
11.1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1.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11.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姓名: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响应国家严禁抛荒粮田的号召,经双方商定,甲方愿将所属粮田租赁给乙方任意种植、养殖,现签订如下合同,予以共同遵守。
一、田名____________。租赁时间一定十年不变,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租赁地界限东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
三、租金及缴纳方式:经双方协商,租金为人民币每亩大写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元整。
四、双方责任
1、甲方必须准确无误地向乙方标明田地权属界限,如田地权属界限引起纠纷并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责处理并赔偿由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如果国家征收,租赁田归甲方所有。
3、租赁田的'所有产品买卖权及价格由乙方决定,甲方不得进行干涉,否则属违约行为。
4、乙方在租赁时间,不转让给任何人。
五、违约责任
甲方不得违反合同内协议,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甲方支付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六、合同的生效与终止。合同签字生效,此合同标明时间开始计算,如国家政策有变动,合同期可继续延长到养殖、种植彻底售完后为止。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本合同的基础上协商补充,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本人或代理人签字):
乙方(本人或代理人签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西安市李家村大连万达广场写字间2-1-10809室及2-1-10810室房屋租赁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房屋概况:乙方自愿租赁甲方西安市李家村大连万达广场写字间2-1-10809室及2-1-10810室,总建筑面积约200㎡,位置:西安市李家村大连万达广场2号楼8层。
二、租赁费用及缴纳方式及租赁期限:
1、经友好协商,双方约定写字间租赁价格为每月每间11000.00元/月(不含税,如需提供税务发票,税费由乙方支付,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租赁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期一年(如租赁其延长,租金每年递增10%),租金总计为壹拾叁万贰仟元(¥1320xx.00元)。租赁费及保证金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甲方。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缴纳全年租金 元,合同到期前60天前决定是否续签合同。如果续签合同,合同内容重新协商确定,如果不续签合同,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内将房屋腾出并交回甲方。
三、其他费用内容及缴纳方式:
水电费、卫生费、垃圾费、供暖费、电梯费、公共部位摊派费及社会摊派费、物业管理费等房屋使用过程中需缴纳的费用由乙方根据物业管理等相关部门要求交纳,甲方不利不害。如乙方不积极交纳,甲方将从保证金中扣除。
四、房屋租赁用途 :商务办公。
房屋租赁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乙方不得利用所租房屋从事国家及地方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禁止从事的经营活动。 乙方如违反上述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一切责任乙方自负。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
1、甲方和甲方委托的代理人或经营管理部门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活动,保护消费者及甲方的合法权益,纠正乙方的不当经营行为;
2、甲方和甲方委托的代理人或经营管理部门有权对乙方货物保管 、存放及用电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对违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若乙方拖延或拒不整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扣除保证金。乙方不得在租赁房屋内存放和使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害他人和自身生命、财产安全的物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协同有关部门暂扣保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交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处理,发生后果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3、消费者对乙方经营行为投诉由乙方自行解决,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的不当行为致使物业管理或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房屋租赁使用期间,因意外灾害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乙方财产和人员损害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合法经营,在经营期内收益和风险由乙方独立承担。
2、乙方在房屋租赁使用期间,应遵守国家、地方及相应管理部门的规定,不得违法经营,出现问题,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乙方在房屋租赁使用期间,应保证租赁使用房屋及各项设施完好,对所租赁房屋负有自行维修义务。由乙方原因导致房屋损毁的,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造成的一切损失。
4、乙方租用房屋期间应严格管理自己的职员及聘用人员,因乙方职员及聘用人员行为损害甲方及第三方利益时,乙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5、甲方提供的房屋为未装修的毛坯房,乙方根据需要自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装修时地面必须一次装修到位(避免重复装修破坏主体结构),饰面材料为品牌正品高级全瓷地转,规格不小于800mmX800mm,电线管及插座必须一次安装到位(每间房间每面墙墙面动力电源插座、电话、网络接口不少于3处,地面插座不少于两处,空调插座不少于两处),乙方必须提供装修方案并由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实施过程中甲方有权根据共同商定的装修方案、装修标准及国家质量标准监督实施。如乙方未按既定方案装修,即为违约。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需要改造、装修所租赁使用的房屋时,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书面确定后方可动工,装修时甲方有权派员监督乙方按双方共同确定同意的方案及要求进行装修施工。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并恢复原状。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租赁该房屋时,装修部分不得拆除(包括防盗门窗等),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意甲方无偿接收。
6、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办理证照等经营手续,经营期间的相关费用(税费、政府和地方摊派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缴纳甲方的各项费用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费用。如乙方既不缴纳应缴费用,亦不腾空所租赁房屋,甲方除将依法追究拖欠的各种费用及按本合同应收的租金外,每日按拖欠费用总额的1%加收房屋占用费。同时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置留乙方在租赁房屋内的货物及物品,拖欠费用超过两个月时,甲方扣留全部保证金并有权处理扣留货物及物品。
8、乙方不得私接水、电,乙方必须保证所租赁房屋内的用电设施的安全,需增设用电设备时,必须书面申报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增设。否则除向物业管理部门或电费收缴部门缴纳电费外,并向甲方缴纳20xx元的违约金。
9、乙方不得有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距吊灯60cm、插座50cm严禁堆放货物,严禁使用电热器、液化气等危害房屋安全的行为。违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向甲方缴纳20xx元的违约金。
10、乙方在房屋租赁期间,不得将所租赁房屋转租、转借他人,如乙方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同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扣除保证金并收回所租赁房屋。
11、乙方应自行投保相关财产、人身保险,以降低意外风险,因意外原因导致的灾害事故,乙方自行承担。
七、 合同变更、解除及其他条款
1、因国家政策、政府政令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或造成经营损害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甲方上新项目需使用或改造所租另房屋时,应提前一个月向乙方书面通知,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因此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甲方以不高于三个月租赁费用为标准向乙方一次性补偿(合同剩余履行期限不足三个月的,按剩余期限租赁费一次性补偿),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的时间搬离并交回所租赁房屋,否则甲方有权自行收回所租赁房屋并有权处理所租赁房屋内的物品及相关设施,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同意放弃所租赁房屋内的物品及相关设施。
3、合同规定期间,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确有重大变故必须提前三个月提出申请,且必须通过甲方书面同意,乙方除必须支付房屋租赁使用期间的租赁费用外,必须向甲方支付标准为三个月租赁费的违约金。
4、乙方不得遮挡、堵占所租赁房屋及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和标志,必须按消防要求保持原来的正常使用状态,因乙方原因导致相关设施不能正常使用或发生事故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5、由于社会或小区原因导致停水停电,甲方不负协调处理责任。
6、乙方在所租赁的房屋内违法经营或利用所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危害公共利益、国家利益或他人利益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监督,对甲方形象、声誉造成不利影响等情节严重的,经甲方提出人仍不改正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八、违约处置
1、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终止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以上条款约定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收回租赁场所,并扣除乙方保证金。乙方应立即腾出所租赁房屋,每推迟一天,按照该租赁场所月租金的10%收取房屋占用费,逾期七天不交回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收回所租赁房屋,处置所租赁房屋内的物品及相关设施,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意放弃所租赁房屋内的物品及相关设施。
九、合同担保
1、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一次性缴纳保证金共计肆万元(每间贰万元),用于担保其履行本合同。乙方发生欠费、违约或侵权行为时,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直接扣付,扣付后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15日以内补足租赁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租赁保证不得用于冲抵租赁费用及其他费用。
十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由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第三方调解,亦可向合同签订地(西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且在乙方交纳租赁费用及保证金后生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乙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日期:
出租方:
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位于_____市_____路_____号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满后另议。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1、租金每月2100元整(贰仟壹佰元整),乙方按每月支付给甲方。
2、租金先付后用,一月一付。
四、甲方提供设备如下:全装卸房一套,含供电、供水等。
五、乙方履约事项:
1、乙方及时清付所使用的水、电、煤气等费用。
2、乙方保证不转租房屋,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物业的管理制度,如乙方造成甲方房屋和邻居利益受损,甲方可以提前解约,除不返还预付的房租外,还可以进一步向乙方索赔和采取其它法律措施。
六、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在租赁期内解约,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
七、租赁期满,甲方对协议书第四条第五条进行验收,如无损坏,乙方也无其它违约行为,则合同终止。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约定以下条款:
一、本合同为汽车临时租赁合同,甲方为乙方提供租赁车辆,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租赁费。
二、本合同租赁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租赁期间,乙方需要甲方提供车辆租赁服务,需提前一天以电话的形式预约,通知甲方其所需的车型和租赁车辆行车的全部路线,行驶所需的费用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甲方以书面的形式将双方同意的内容填写在《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上,并用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交乙方,乙方以传真或其他的书面方式确认。乙方随时可以核对《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所填写的内容。
四、付款方式为转帐方式。甲方在每月____日将上一月结租金的发票送至乙方,乙方需在接到发票的____日内以转帐的方式支付发票上的总租金额,若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总租金额%。现金方式。甲方在每月____日将上一月结租金的发票送至乙方,乙方每月将月结租金在____日内以现金的方式支付发票上的总租金额,若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租金,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为总租金额%。
五、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提供乙方选用的车型为;车辆每日工作时间为十个小时,乙方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元,若车辆超时工作,乙方需向甲方支付租金人民币元/小时,不足一小时以一小时计收;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由乙方支付;如因乙方需要,导致甲方车辆驾驶人员需在外地住宿的,由乙方支付司机食宿费人民币200元。
六、甲方承诺,向乙方提供的车辆车况状态良好;提供有效的行车证件;对车辆投保车身险、第三责任险、司乘座位险、附加险,且保险期限包含了租赁合同所约定的服务期限;所配备的'司机服务态度良好,熟悉路程,并保证按时到达。
七、本合同最短期限为一年。在本租赁合同期内,按照《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所列出的行驶区间内,仅汽车的使用权属于乙方,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提供)司机违法违规行驶,及在禁止停车的场所停车,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甲方负责租赁期内的车辆的保养、正常磨损的维修、年审、季审的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九、租赁期间的车辆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等在车辆使用过程中的费用支付情况以甲方提供的《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为依据。
十、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使车辆有任何损坏需要维修但又达不到保险公司理赔要求的,乙方必须按车辆原样给予修复或照价赔偿。
十一、在使用车辆过程中,乙方保证提供准确的行驶路线并严格按照事先双方协商同意的路线行驶,若乙方要求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短租业务流转表》内容不一致的,需征得甲方同意。
十二、在租期内由于车辆的正常磨损或机械故障所造成的停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的4个小时内提供另外一台相同级别的车供乙方使用,但不负责因此对乙方造成直接或间接的损失。
十三、在租赁期间,如乙方发生关闭、停产、合并、分立、破产等而丧失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的能力时,甲方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不提供任何行车服务,且乙方并不因此免除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甲方因上述原因停止服务给乙方带来的一切后果均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十四、凡需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的,须经双方协商制定,并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五、有关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如无法协商,交由合同签订地(深圳)的人民法院审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融资租赁合同担保
(一)融资租赁合同担保概述
在我国融资租赁交易中,设定担保是常见的交易条件。融资租赁合同的标的物通常是具有较高价值的财产,由于融资租赁合同租期较长,承租人使用租赁设备的收益情况容易受市场因素影响,因而出租人收回投资获得利润的风险系数相当大。为了确保承租人能按约履行合同,按期支付租金,降低出租人的风险,出租人通常要求承租人提供一定的担保。融资租赁如果设定担保,一般有两类:一类是对承租人履行向出租人给付租金义务的担保;一类是对融资租赁合同期满时租赁物残值的担保。
(二)融资租赁合同的担保方式
融资租赁合同的担保从总体上看,其担保方式与《担保法》确定的担保方式并没有什么区别,即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在交易中,当事人应当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特殊性设定合同担保方式。融资租赁合同虽可适用留置和定金担保方式,但是在实践中极少发生和适用。主要采用的是保证、抵押和质押三种方式。
二、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
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可以采取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应担保条款方式,或亦可签署独立的担保合同或出具担保函。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实务中应注意的问题主要有:
(一)担保人应当具有担保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1、采取保证方式时,着重考虑保证人是否具有作为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如根据《担保法》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未经法人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2、出租人应对担保人进行资信调查,确定其担保能力。
(二)考虑到监控难度等问题,应审慎使用浮动抵押制度
浮动抵押制度是《物权法》引入的新制度。浮动抵押抵押财产具有较大的灵活性,抵押人被赋予较大的处分权能。但它也不可避免地会给抵押权人抵押权的。实现带来诸多风险:
1、浮动抵押财产价值可能在特定化之前减少或流失,使抵押权人的债权难以得到清偿。抵押财产处于流动状态,抵押人可能滥用其自由处分权,非法转移、变更财产,致抵押财产总体价值减少,损害抵押权人利益。
2、浮动抵押财产在发生法定或者约定事由时方能确定,这给预测抵押财产的价值带来困难。
3、浮动抵押制度有赖于良好的社会信誉、诚信和市场环境。
4、由于浮动抵押具有浮动性,抵押财产处于动态变化中,《物权法》没有规定抵押权人对抵押人及抵押财产相应的监督权,抵押权人无法掌握抵押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抵押财产的价值变化,不利于保障抵押权人的债权。
5、浮动抵押不得对抗善意取得第三人的所有权。
鉴于以上缺陷, 出租人对于浮动抵押应采取审慎态度。依据《物权法》196条规定,浮动抵押中抵押财产确定的情形之一为“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出租人应尽量在浮动抵押合同中明确约定提前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一旦发生了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抵押财产即被确定,抵押人不得再处分抵押财产,抵押权人可以要求实现抵押权,从而保障自己的债权。
(三)约定行使担保物权条件,保障担保利益,节约交易成本
《物权法》第170条规定,除了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情况下,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赋予当事人更大的意思自治。出租人在担保合同中应对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明确约定,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及时防范风险。
(四)积极行使担保权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物权法》缩短了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的期间,因而,如果抵押权人未能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则其利益将不会受到法院保护。出租人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合同履行跟踪制度在此至关重要。
(五)及时进行担保登记,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物权法》将动产担保由以往的登记生效主义转向登记对抗主义。尽管不进行登记,并不影响动产担保的效力,但是为了能有效对抗善意第三人,出租人应督促担保人进行登记。
(六)适当考虑适用留置、应收账款质押等担保方式
《物权法》规定企业之间可以留置,而且留置权和债权可以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这为出租人采取留置担保方式提供了可能性。同时,也可以采用应收账款质押的方式。
(七)对租赁物残值的担保
租赁物残值担保为融资租赁所特有,它是为保障出租人对于租期结束时租赁物残值利益而设定。对租赁物残值的担保一般适用于当融资租赁合同中据以计算租金的金额不是租赁物购置成本的全部的情形。此类担保可以由第三人或承租人提供。
对此建议条款:双方约定在租赁合同届满时租赁物的具体残值;对合同届满时租赁物进行评估和变现,约定评估的具体方式或者评估机构;当租赁物的评估变现价值低于双方约定的残值时,由承租人或第三人对差额作出担保。
(八)建立健全租赁物取回占有机制
在租期内,租赁物处于承租人使用和控制之下,因而出租人可考虑采取合同约定、合同公证、租赁物标志化等手段设立明确、可操作的租赁物取回权制度,充分保障租赁物权。取回权并不是《担保法》中的担保制度,但是对于保障出租人的利益必不可少。20xx年,我所总结参与“中国融资租赁法”立法工作的心得,结合受全国人大委托进行取回权课题研究工作的成果,出版了《融资租赁登记与取回权》一书,该书对融资租赁交易中租赁物取回权的制度构建及交易设计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现有乙方拟租赁甲方合法出租的房屋,甲方愿意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作为经营宾馆所用,甲、乙双方就乙方支付定金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位置及权利保证:
1、甲方将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曙光路48号,产权证号: ,房屋22间,共 平方米,包括面向房屋左起第二间门面(含卫生间),租给乙方经营商务宾馆。(注:甲方修建的新房共6层,每层6间 ,乙方承租三层,分别为二、三、四层,每层承租6间,旧房承租4间,楼层分布在二、三层,每层承租2间,位置分别靠楼梯口。)
2、甲方保证对该房具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并完整详细告知乙方该房的信息。
二、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期限。
因甲方拟出租的房屋尚处修建阶段,则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时间定于甲方对房屋建成并装修达到如下标准后:
1、整栋房屋的主体结构完成。
2、整栋房屋的内外墙装修完。
3、整栋房屋达到双方协定的移交标准。
4、整栋房屋建房及装修垃圾清理干净后。
5、旧房租赁给乙方的4间房达到双方协议的'移交标准。
三、定金数额。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 元作为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担保,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本合同约定金转化租金,租金按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甲方收到定金后应书面签收。
四、罚则:
本合同约定的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的时间条件成就后,甲方拒绝与乙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双倍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定金,如乙方拒绝与甲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则已支付的定金甲方不予退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甲方全数退还乙方定金。
1、在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前,出现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的相关产权权利的。
2、签订合同前,甲方未尽告知义务的。
六、房屋租金及支付方式:
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币元。第一年按年支付,第二年起按半年支付。
七、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拟定,当本合同约定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的条件成就后,按原拟定的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样本附在本合同背后。
八、因本合同产生的纠纷,由凯里市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甲方: 住址: 乙方: 地址:
根据国家草原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经营的草场出租予乙方经营达成共识,并签订本合同,共双方遵守。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X县境内的.草场出租给乙方经营。
第二条、甲方出租的草场基本情况下表所示:
第三条、草场租赁期限为20年,从20xx年6月6日起,至20xx 年6月5日止。租赁期限应当与原始承包合同期限余期相符。
1、租赁物所有权变动
(1)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这里所有权变动的情形包括买卖、继承、赠与等。
(2) 承租人没有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的意思表示。如果承租人已明确表示终止或解除租赁合同,则不发生所有权与租赁权的冲突问题。租赁物所有权变动后,新的所有人取代原有所有人地位而成为新的承租人。原出租人因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而退出出租人地位。承租人应依照原租赁合同向新的所有人履行义务。
2、 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
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指一物之上抵押权与租赁权同时存在,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哪个权利效力优先的问题。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有两种情形:
(1) 租赁权发生在先,抵押权发生在后。对此情况《担保法》第48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应当面书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担保法解释》第65条规定:“抵押人将已出租的财产抵押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继续有效。”
(2) 抵押权发生在先,租赁权发生在后。《担保法解释》第66条规定:“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
3、 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相冲突的处理原则
《民法通则》第78条第3款规定:“按份共有财产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在出售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按份共有人将出租的'共同财产中的自有份额转让时,即发生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与其他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的冲突。一般地讲,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更为优先。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具有所有权保护的效力,而租赁关系是债权关系,依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共有人的物权应优先对待。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虽然有债权物权化的特征,但其毕竟是债权关系,仍然不能等同于物权的效力。另外,让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有利于对房屋的管理、修缮、使用。
4、 房屋租赁中的登记备案问题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申请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当事人未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未取得《房屋租赁证》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中并未明确规定取得《房屋租赁证》是租赁合同法、有效的前提条件。登记备案是房产管理部门的行政管理行为,其本身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当事人没有办理登记手续的,应责令其补办手续,而不应因此否定租赁合同的效力。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租赁设备
⒈设备情况
⒉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安装许可证、安装人员和机组人员操作证及其它必要的证件。
二、设备交付
⒈工程名称:包钢新体系1#焦炉工程
⒉施工地点:包钢厂区内
⒊约定交付时间和约定交付地点:甲方应在xx年8月23日前将租赁设备交付到位于包钢704门岗处的施工工地,并具备正常运行条件。
三、租赁期限、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⒈合同签订后,甲方负责进出场、安拆、运输等相关工作,并负相应责任及费用。乙方多付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进出场以及相关一切费用。
⒉租赁期限:自具备正常运行条件之日开始,具体截止日视工程进展情况而确定。工资及相关费用和税金),设备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正常运转后开始计算租赁费用。租赁费按租金的70%支付,余下的30%陆续支付。
⒋租金结算方式:验收合格正常使用后租赁费按月结算,次月办理租赁费结算手续。
⒌乙方按月缴纳租金,确因乙方工程资金不到位的情况下,可拖后一个月支付。
6.甲方必须按照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塔机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设备。甲方负责塔机正常运行的所有相关支持文件和证件,并承担相关费用,承担因证件原因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7.甲方派操作人员两名。
四、设备安装与验收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确定基础施工方案并负责基础制作。基础验收后将相关技术资料由乙方盖章(或乙方代表签名)后交付甲方签收。若砼基础下沉、混凝土强度不够等基础质量缺陷造成的事故,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向甲方出具一份现场平面图,标明设备位置。乙方负责准备配电箱,提供充足的组装场地,保证设备进出场道路畅通和作业方便。
3.安装完毕后,甲方负责办理验收准备工作、组织验收并办理有效的验收手续及验收资料。并把资料复印件交乙方备案。安装验收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运行
⒈甲方负责租赁设备的维修、保养服务。租赁期间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⒉设备发生故障,甲方维修人员应在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损失。因设备不能正常运转连续超过24小时不能投入使用,扣减当天租金。甲方塔机故障维修保养停机月累计超过48小时,扣减相应停运天数xx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
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一、租赁事项
1、甲方租用乙方客车一辆,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完成甲方员工上下班接送任务。
2、车辆要求:
3、租用客车行驶路线:
4、原则上甲方用用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甲方节假日休息。具体时间及线路见附件。
5、甲方节假日如需用车,甲方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予安排。
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期为 年。
2、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协商确定是否继续租赁。若双方确认继续租赁,另行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赁费用
1、甲乙双方同意,每单班租费为 元,每天每班计 元,如甲方要求加班,则按上述运价结算。
2、每月按实际发生班次结算租车费用,先租后付,乙方于次月5日前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发票给甲方,甲方于五日内付款。
四、特别约定
1、乙方承诺:如客车驾驶员存在超速行驶、闯红灯、服务态度恶劣、因乙方驾驶员原因导致漏载甲方员工等情况,甲方随时要求乙方更换驾驶员。
2、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若一方不履行或违反本协议规定的条款,被视为单方违约,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3、乙方车辆不能按时接送甲方员工的,每次扣款 元;如一月累计发生3次以上(含3次)的甲方可要求更换客车驾驶员,乙方则必须更换驾驶员,如因天气等不可抗力而影响正点接送的除外。
4、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条款约定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而且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其他
1、在合同期内出现上述合同终止或解除情况的.,任何一方须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以便双方能通过协商给予以解决。
2、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不能协商解决,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决。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租单位: (简称甲方)
承租单位:(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签订地点:
工程地址: 签订时间: 归还时间: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钢板型材租赁合同法》及相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钢板型材租赁合同。
二、 收费标准:钢板自出租之日起,到使用后验收归还之日止。不管使用情况如何,按日历天数“单价”数量进行计算。
三、 钢板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遗失、调换等情况,每块按原价9000元赔偿( 30mm*2.2m*6m ),如有损坏情况,应按发生修理费用计算(其中包括人工费、材料等)。
四、 钢板出租押金(壹万)元, 钢板进出场费及吊车费另行计算。 五、 双方责任:自钢板出租之日起到钢板归还之日内,如由于钢板造成任何意外伤害,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 本钢板型材租赁合同自钢板归还后,并付清全部租费后自动失效。
七、 本钢板型材租赁合同一式两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经 办人:张经理 经 办人:
联 系 电 话: 联 系 电 话: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看以下四个方面: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
(三)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四)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本市的租赁法规均规定,租赁当事人应向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实践中,对未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合同是无效的,另一种认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但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