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做读后感是一件很享受的事情,一开始迈出那一步确实很难,但是只要你跨出那一步,就会发现不一样的世界。
其实每个大人都可以做一个“大小孩”。但为什么还会有人骄傲?其实,只要每个人有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以及有心体会人和事就可以,这样就可以体会花草树木、动物和人,我们的小王子就是这样。
小王子是一个很小的人。他住在一个星球上,一个很小的星球。那里什么都好小好小。包括他所拥有的两个小火山和一朵玫瑰花。那里太小了,所以小王子每天都要早起清理可能长出来的猴面包树苗,因为如果不这样做的话,只需要三棵小树,也许就会把这个星球的土地全部的霸占。这个星球太小了,小王子只需要向前或者向后走几步,就能看到刚刚出现过的日落或者日出。那里太小了,以至小王子知道,如果他有一头绵羊,他将永远不可能将它丢失。因为,羊能去哪里呢,这里这么的小,它能跑到哪里去呢?
这是一个平实的故事,一个童话。但这仅仅是一个童话吗?它用那么平实的语言,来向你倾诉着一些隐藏在事实背后的东西,那些眼睛看不到的东西。就像小王子所说的:真正重要的东西是看不见的。
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但我们是一群既不属于大人也不属于孩子的群体,我们的心是应该和大人般,还是如同孩提样?
孩子的世界里,天空可以是红色的。就好象也许1万个大人都会说修伯里画的只是一个盒子,可是小王子却看到盒子里,一只健康快乐的绵羊在睡觉,而且盒子里还放满了足够的草料。大人的想象力的翅膀会变得嬴弱甚至到了最后,完全丧失了它;大人们仰望星空,却感觉只能看到星星而不是许多善良的眼睛在眨动。
长大了就一定是好的吗,还是说孩子的纯洁是完美的呢?我陷入了沉思。
我们是特殊的,我们不再是孩子,也不会成为那种“大人”,我们活在了现在。在这个神奇的年代,一般的纯洁,天真似乎已经不再如此重要,当然亦不可失去。我们的未来是在我们含有这颗心的同时,进一� 拥有纯洁,不失风度;保有天真,不失求知;享有快乐,不失刻苦。这才是我们这个特殊群体应有的存在方式。
夜里,总会有一束月光照亮你。——题记
他是《故乡》里的迅哥儿。
重新回到乡里,没有欣喜若狂,没有近乡情怯;只有离别与茫然。故乡变了,故人也非旧模样——闰土不再是那轮金黄圆月下的小英雄,杨二嫂也不复“豆腐西施”的文静恬雅。
时光是一条蜿蜒的夜路,在重重阻碍下,人会忘了年少、忘了最初,变得辛苦展转、变得辛苦麻木、变得辛苦恣睢;如迅哥儿那般风雨漂泊,如闰土那般憔悴不堪,如杨二嫂那般尖酸刻薄。但,黑夜无论怎样难熬,月光总是在的——那是希望,是让人能够挺过黑夜的勇气,是迅哥儿即使日夜奔波也愿意相信“他们应该有新的生�
希望,有多重要?
古莲子,世界上寿命最长的植物种子之一。2019年6月21日出土的北宋时期的莲子,在浙江杭州西湖长出绿叶与花苞。时隔千年,历经无数的泥污、黑暗、隐忍,终在夏和景明中将委屈化作绽放的动力,于水波微澜上盛放历史曾为它雕琢的。华彩。永远怀揣着开花希望的它,跟着心中的月光,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不负漫漫的等待。
然而,希望又从何而来?
拙己认为,希望来自于世界每一点微小的努力和付出,月光来自于每一粒小小光子的拼尽全力。
百草园里充满趣味的点点滴滴,三味书屋里未落的蝉蜕与梅花,阿长的率真和关爱,藤野先生的诲人不倦和一视同仁……正是这些美好的人和事物,在背后默默支持着鲁迅先生弃医从文,以笔代戈,成为新文化运动的旗手;他们所汇聚成的月光照亮过鲁迅先生也应是他选择尽己之力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带来希望的原因之一吧。
“创业初期,得到了学校和老师的支持,我想用实际行动来回馈社会。”童年的农村生活、父母的支持、老师和同学的帮助,他在月光下勇敢地向前走——在自己开的维修铺中勤工俭学、在江苏技能大赛中和同学获得一等奖。因为被月光照亮过,所以也努力成为别人的月光——用自己在学校勤工俭学赚来的9000多元,尽自己的微薄之力解决家乡蔬菜滞销问题,并向江苏省苏州市红十字会捐赠了5吨新鲜蔬菜用于分发给辖区内有需要的人。他,是林智辉,一名大二学生。
回报希望的最好方式,就是成为希望。发光发热,像曾经照亮过自己的月光一样,为下一个远行人温暖一寸岁月、一段旅程、一帧回忆。这是希望永不泯然的原因。就像《故乡》里说:“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仅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仅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仅有疯子才能够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期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述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完美令人向往。一个是此刻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完美和谐、以及欢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完美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头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此刻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并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并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经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完美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职责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期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一个几经磨难、几经考验名叫奥利弗·退斯特的孤儿流离在伦敦街头,流浪在他的生命旅程里。他在生命的旅程中曾遇到形形色色的人,但小小奥利弗对自由的追求和美好生活的向往永不会泯灭。
当我重重地把最后一页书合上,小奥利弗那真挚、纯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心诉说:“我是从贫民习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我又被迫加人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弗?他还小,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不幸,为什么?为什么你要和他做对?
小奥利弗是不幸的,也是幸运的,因为好人总比坏人多。南茜小姐、恰利、贝茨的心肠是好的,他们为什么要当小偷,这是他们的生活条件造成的。且不说教区干事班布尔先生的虚伪,也不说老犹太弗根的狡猾,更不说诺亚和夏洛特的自私,仅赛克斯的十恶不赦,就让你惊奇不已。还有可亲的布朗先生、露梓小姐……总之,这些人给小奥利弗带来了这个年龄不该有的苦恼和应有的欢乐。
在这篇小说的作者狄更斯生活的那个年代,是英国的军事上、经济上最发达的时期。但为什么有那么多像小’奥利弗那样吃不饱、穿不暖的孤儿呢?这篇小说像一面明亮的镜子照亮了英国每个角落,有力地揭露了社会的黑暗、资本主义的不平等。这篇小说在抗议英国的法律置贫困潦倒的穷人和他们的孩子于不顾,英国政府正指望穷人千方百计逃避习艺所的命运,从而假惺惺地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
我的感受还有很多,就让它们化为我对小奥利弗的同情永远存在我的心里。
《我们怎样教育孩子》是好久好久以前学校发的一本书,当时顺手放在了办公桌里,一直没有再翻出来。这学期无意间翻出来,就顺便看了看,结果就被里面那一个个真实的案例和拨出问题看实质的质朴的语言吸引了。
《我们怎样教育孩子》是张广利校长结合他在学校管理和教育工作中,对家庭教育的研究和思考的文字呈现。其“社会即学校,家庭即学校,父母即教师”的观点,是我伴随着教育工作年限的增长,感触越来越深的。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原本就是一个整体,学校教育是家庭教育的重要一环,家庭教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基础,学校和家庭应形成合力,共同承担起培育孩子的责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母的言谈举止、处世态度、生活方式及对每一件事、每一个问题的看法都会对孩子的人生观、世界观的形成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甚至在孩子的心中打下烙印。“在孩子幼小的心田里该播种些什么”使我更加清晰的知道:让孩子学会尊重、学会理解、学会合作、学会共处、学会生活、学会做人比学习书本的知识更重要。在孩子幼小的心田里,该播种些什么,教育孩子从小该崇尚什么,反对什么,珍惜什么,爱护什么……是值得我们做父母和老师应该注意和深思的问题。
“一心渴望伟大,追求伟大,伟大却了无踪影;甘于平淡,认真做好每一个细节,伟大却不期而至。”这是汪中求先生说过的一句话。我想,从这句话中,我们能够体会到:把简单的事情做好就是不简单,把平凡的事情做好就是不平凡。我们不要期望自己的孩子未来多么伟大,关键是要关注孩子成长的当下,让孩子在平凡的生活和学习中成长,从小事做起,从脚踏实地地做事中体验成功,从平凡的经历中发现伟大,成就孩子真实而丰硕的人生。
一篇一篇细细品读下,再与自己在孩子的成长教育中所做的一切相对比,发现自己对孩子的某些教育行为是不恰当的。或许,我们早就知道,或许,我们才发现,但这需要我们改变。“要想改变孩子,首先应该改变自己”。这是一句非常简单好记的话,但做起来却相当困难。就像教我们家的小姑娘识字,发现就是简单的“东南西北”这四个字,她在学习时却东张西望,一遍一遍记不住,在那里胡猜。大怒,训斥一顿之后,孩子一边哭,一边吓得往大人怀里钻,还得一边继续胡猜。或许,冷静之后想一想,让孩子休息一下,等她能精力集中时再来认,效果一定比边哭边学习的效果要好。但当时盛怒之下,知道是错的,却还在和孩子,也和自己较着那个劲。
掌握孩子成长的规律,做个智慧的父母和老师,我想这是我们每个人都追求的。为此,我们都要努力呀!
《复活节游行》这样一本内容悲惨的小说,得到的评价却很高,盛赞者不乏库尔特·冯尼格、朱利安·巴恩斯、琼·迪迪昂这样的名家。的确,能把如此多内容放进一本薄薄的小长篇中,描写了几位女性的人生,展示了作者高超的写作能力,情节上绝不拖泥带水,文字像刀子一样直插人心。
孤独将被永恒地书写着,因为孤独与生俱来,至死方休。这个结论让人很沮丧,不过,话说回来,我们到底为什么,如此害怕孤独?
另一个生而为人,永远难以把握得当的词语是“幸福”,不知道怎样才能得到幸福,而不幸,那么多种多样,每个人都无需着急,必能摊到属于自己的独一份。
理查德·耶茨擅长体会他人情感的微妙颤动,纤细敏感的捕捉力,非常适合描绘女性内心。而他同时,又是冷峭而不加粉饰的。
全书开端,作者就冷冷地下了断言:“格兰姆斯家的两姐妹都不会得到幸福。”这句话里有隔岸观火的洞明,但看完全书,回头时就会赫然发现,原来那句话里,还有着不肯坦承的一腔悲郁。
这可能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典型悲剧。父母婚姻破裂,父爱缺席,让女孩们对于男人以及男人的情欲世界,或一无所知,或深入迷途。脆弱且自尊心强烈的母亲,一心要让女儿们得到她未曾得到的幸福,可惜大大地力不从心,反而让女儿们从小饱尝动荡与人际中的疏离冷酷。
归根结底得承认,作为社会学意义上的人类,是愚蠢而软弱的。男人的蠢花样百出,而女人的蠢,逃不了最悠久的那一种:找个男人,从他身上让自己得到幸福。
关于这个无尽悲哀的故事,为了化解它,可以交出很多理性的答案。比如,可以把它看作一份家庭关系与儿童成长的心理研究,告诉人们,不健康的家庭环境,会怎么样从童年时代开始,在他们的人生里投下终身阴影。
无法逃脱,那么,所谓成功人生,获得幸福的两大法宝:理解与爱,其实都没有作用了?
关于理解,于他人的痛苦,书中人并非迟钝。正如萨拉的儿子,对父亲长年施加于母亲的暴力深感愤怒,但最后,也并不肯深责父亲:“大家都只是尽己所能。”
关于爱。即使不那么纯粹,即使只能有分寸地付出,但不能否认,它存在着。离异的父亲,为了能多和女儿见面,费心撒下谎言;母亲诚心诚意想让女儿幸福,在精神病院里依然为其实并不得志的女儿骄傲着;男人和女人,互相迷恋,为对方的离去痛苦万分。
但理解与爱,似乎也真的无法抵御我们人生向失败一往无前地滑去,更不能让我们摆脱孤独的侵袭。
读者也会以书为镜,与书中人共影。放下书,有些难过。清楚地知道,这一生中,谁也不能逃避孤独,不能征服孤独。但好在,读这些“伤害我们或捅我们一刀的书”,还是有些用处的。
我想或者可以这样,有一天我终能与孤独共生,用所有煎熬,砺出我生而为人的尊严和骄傲,在生命尽头回想往事,并不尤悔。
理想不能实现也没有关系,我只希望,我为之奋斗过。
正值八月中旬,烈日高照。在骄阳之下,踏破铁鞋,寻觅了许多天,终于捧上了这本《民族新魂:鲁迅》。傍晚时分,在月光之下翻开书本,鲁迅那高挺厚重的身影,仿佛化为一轮明月,呈现在我面前。在皎洁的月光下静静品析,恍然明白:原来英雄的童年也五光十色,耀眼却同样充满着历练与波折。
当我翻开这本书的那一刻,一个全新的鲁迅展现在我的眼前:幼年的小鲁迅与我们所敬仰的那个他简直是判若两人:不仅有看星星,听故事和水陆道场游玩的美好回忆,而且不失百草园中寻蟋蟀、吃萝卜,黄瓜、打青蛙的乐趣。步入童年,调皮的他还会时不时的闹上一阵:在曾祖母面前假装摔倒,哈哈大笑、把砖头抛到隔壁家、拔何首乌毁了泥墙、站在石井栏上往下跳,凡此种种。随着生活的变迁,社会的变革,致使家庭从小康落入困境的一系列苦涩经历觉醒了鲁迅,使他从悲剧中看到了世人的真正面目,继而决定远走绍兴,毅然起行“走异路,逃异地,寻别样的人们”。
回顾鲁迅的。一件件往事,我思绪万千。孩提的鲁迅顽皮而坚忍;童年时期的鲁迅爱读书、思考,才思泉涌;青年的鲁迅恍然醒悟毅然离乡,走上求学之路;中年的鲁迅开始意识到要治精神之“病”,发出狂人呐喊……一次次,在艰苦与困顿中;在迷茫与恍惚中,鲁迅并没有沉入深渊,而是越挫越勇,逆流而上。他在历练与苦难中,陶冶情操,锻造出坚韧不拔的人格之美;面对社会的一次次强烈打压,他不惧不畏、顽强拼搏。鲁迅的思想,在他的奋力抵抗与拼搏之下,一点点,如雨后春笋般在人们心中生根、萌芽,新生于人们的思想之中。是鲁迅用刚强和汗水换来了中国人民的新生!任何一个梦想的实现,都需要付出巨大的艰辛,努力。
他曾说过“不耻最后。即使慢,驰而不息,纵令落后,纵令失败,但一定可以达到所向往的目标”。面对我们未来的学习生活,更是需要这种顽强向上,面对挫折,永不低头,逆流而上的“鲁迅精神”。挫折不是绊脚石,我们应该把它们当做垫脚石。每一次攻克一个难关都是将挫折踩在脚下,都是在更近一步地接近成功。
“种子不落在肥土而落在瓦砾中,有生命力的种子绝不会悲观和叹气,因为有了阻力才有磨练。”鲁迅一生的挫折和历练,激励着我。作 《红楼梦》这部作品主要讲述了在一个不知名的古代时期四大家族的兴衰荣辱故事,作者似乎刻意隐瞒故事时间,也没有具体说明是哪个朝代,据后世研究估计是可
在中国四大名著当中,《红楼梦》无疑是信息量最大,内涵最深的一部作品,因为它涉及到了一个国家社会的方方面面信息,包括了商业、政治、权力、人际交往、军事、宗教、伦理等。对于我这样一个初中生来说,阅读这么一篇宏伟巨著,让我谈感想确实我的感想十分有限,也并没有太多的觉悟。现在只谈一些,这部作品给我的启发吧:
第一,人世沧桑,最重要的还是要保持一颗善良乐观的心态。红楼梦当中的家族纷争纠怨很多,人与人勾心斗角、尔虞我诈,全然没有表明上看着得那么美好。反倒是一个从乡下来探亲的朴实无华的刘姥姥给这个大观园带来了真正的喜悦,刘姥姥在贾府的时候,确实让这些平日里过着锦衣玉食生活的富家公子姑娘感到真正得放松与开心。而他们平时的生活却是乏味枯燥的,甚至有人寻死腻活。可见农村人的善良、乐观、淳朴是多么宝贵,甚至于农村人更加可以享受到快乐,而这些富家子弟却享受不到。
第二,多有财宝,家族纷乱,不如少有财宝,合家欢乐。这个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在四大家族当中平日里就没有安生的时候,不是贾宝玉不读书惹他父亲生气,就是仆人偷腥做贼搞得鸡飞蛋打,又或是薛蛮调戏良家妇女并且殴打他人惹上官司,再就是几个七大姑八大婶的角色勾心斗角、尔虞我诈,争夺权力。他们都是有钱人,手上握着金山银山,可是终日慌慌不得安乐。反倒刘姥姥过来探亲只得到他们的一些打赏,一些小钱,就可以回到乡村过上安乐的小生活。
第三,富不过三代,穷不过二代。四大家族如此辉煌,如此富有,如此的有权势地位。可是也终究难逃衰败命运,化为尘土,让人遗忘。可见辉煌与富有是短暂的,并不能持久。作为当代的青少年,更应该明白这个道理。在我们身边有些同学家庭富有,吃穿住行都很高档,也往往产生了骄奢气息,做事为人浮夸傲慢。可是再有钱也顶不过四大家族有钱啊,四大家族况且如此,咱们这些富有小康同学家庭难道一直就可以兴盛?而我们身边也有目前家境不是那么优越的同学,他们往往又是谦虚谨慎、朴实无华的,他们今后难道不可以通过奋斗努力去创造幸福生活吗?可见任何时候,我们都需要居安思危、谦虚谨慎、脚踏实地、奋斗不息、努力不止,才能让美好生活久久相伴。 啊!《红楼梦》确实令我启发很大,也推荐给各位同学有空阅读。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艺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成就。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我们每一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我们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始终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悲剧美的英雄。
悲剧具有一种深刻的美,存在的好处就在于,它不只是为了赢得人们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悲剧产生、发展、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人们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性格特点,正是遵循了悲剧艺术的特征,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始终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 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轻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己的国家,热爱自己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恋人奥菲莉娅,能够说,他的生命正处于人生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之中呢?我们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国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一切,都在哈姆雷特年轻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认为人间但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些已经为王子年轻的生命注入了悲剧的因素。
随着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悲剧的帷幕拉开了……应对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死了恋人的父亲;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母亲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死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己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悲剧就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 然而应对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势力,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始终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因此,他的悲剧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悲剧,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时代的悲剧。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在度过假期的时光里,我沉浸在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中。小说中的老渔夫展现出令人钦佩的意志力,深深吸引了我。通过他的坚持不懈和不屈不挠的精神,我深刻领悟到一个人只有拥有坚韧不拔的毅力,才能在面对困境时取得真正的成功。
小说中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农民,在一次独自出山采摘时,发现了一棵巨大的野果树,但无论如何他都无法摘到树上的果实。老农民与果树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棵比自己拥有的果树高大数倍的巨型果树,虽然明知很难成功,但他仍然不愿放弃。后来,由于巨型果树上果实的香气吸引了一群野生动物,但老农民仍然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破重重困难,将残缺不全的巨型果树的果实带回了村庄,让其他农民无不佩服。当我读到老农民想:“这里离村庄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果树……”时,我敬佩这位老农民的勇气和追求,因为他这时已经摘到了一些果实,但他没有满足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
我们是祖国的新一代,理应像这位老渔夫一样怀揣雄心壮志,追求更广阔的目标。我眼见着一群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纠缠到了桅杆上。老渔夫右手高举着一把钢叉,在大马林鱼跃出水面的瞬间,他倾尽全力将钢叉向大马林鱼的心脏投去,一声悲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漂浮在水面上……那一刻,我的心情仿佛也跟着一块大石头般平静下来。我对老渔夫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深感敬佩。明知对手实力强大,他丝毫没有退缩,反而迎难而上。正因为有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能在这场生死较量中获得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应该汲取老渔夫的精神,面对困难毫不畏惧,才能取得成功。当我读到大鱼的血腥味引来一群鲨鱼,它们争相游来抢食的时候,老人的左手却抽筋了,他只能依赖右手,利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可以用作武器的东西进行自卫。最终,老渔夫成功赶走了这群鲨鱼。尽管大鱼的肉已经被吃去一大半,老人却以幽默的口吻批评自己的左手,说它在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抽筋了。老人乐观的态度深深打动了我。在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遭受一些损失,但我们应该以积极乐观的态度来面对,而不是斤斤计较。
年迈的人们都共同拥有一种必不可少的品质——谦逊。在一本书中曾经提到过这样一句话:每一天都是人生的新起点,他们在行动时从不沾沾自喜于过去的成就。这无疑是我们值得学习的一种态度。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应该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应该积极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欧也妮·葛朗台》是欧洲批判现实主义文学的奠基人和杰出代表--巴尔扎克创作的《人间喜剧》中的一部杰出作品。故事是在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展开的,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而其惨烈的程序却不亚于古典悲剧。
悭吝精明的百万富翁,有位天真美丽的独生女儿,她爱上了一个破产落魄的亲戚,为了资助他"闯天下",不惜倾囊赠予全部私蓄,从而激怒爱财如命的父亲,父女间发生激烈的冲突,吓得胆小而贤淑的慈母从此一病不起;可是在期待中丧失父亲、损耗青春的痴情姑娘,最终等到的却是发财归来的负心汉。
这类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我们并不少见,但是为什么巴尔扎克的这本小说
据安德烈·莫洛亚考证,其实巴尔扎克只去过索缪一次,而且仅仅停留了几个小时;有人还找出小说中的破绽,证明故事更像发生在图尔。这些都无碍于作品的真实性。巴尔扎克对索缪的描写,无非是为了提供一个人物活动所需的典型场所,它可以是索缪,也可以是别处,但必须是法国在那个时代的内地社会的缩影。同样,到索缪去寻访小说人物的原形也是徒劳的。他们是巴尔扎克心目中的一群内地人物的典型。在巴尔扎克的作品中,艺术真实的感染力来自他对观察所得的提炼和加工,来自他以此塑造的人物在读者心目中获得的认同。老葛朗台的性格是显然与守财奴的传统形象大不相同。莫里哀的阿巴公?一译阿巴贡--编者注 只知吝啬,虽然也爱财如命,但是仅仅热衷于守财,连放债都舍不得。而老葛朗台却不只是守财,更善于发财。为了赚钱,他不惜掏空自己积攒的金银。他精于计算,能审时度势,像老虎、像巨蟒,平时不动声色,看准时机会果断迅速地扑向猎物,万无一失地把大堆金银吞进血盆大口般的钱袋。有人发革命财,有人发复辟财,而他革命财也发,复辟财也发。索缪城里没有一个人不曾尝到过他的利爪的滋味,却没有人恨他,索缪的居民反而敬佩他,把他看成索缪的光荣。他实际上成了人们心目中的上帝,因为他代表了在那个社会具有无边法力的金钱。对金钱的追逐是一种顽固的意念,而小说想证明的偏偏又是这种意念的破坏力量,它摧毁了整个家庭。
巴尔扎克的这部代表作,描写了资产阶级暴发户发家的罪恶手段,作品深刻揭露了资产阶级的贪婪本性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塑造出葛朗台这样一个举世闻名的吝啬鬼形象。据说,这部小说是巴尔扎克与后� 巴尔扎克本人非常珍爱这部小说,称它为"最出色的画稿之一"。一百多年来,这部作品以其自身独特的文学美学价值对世界文学的发展和人类进步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马克思、恩格斯因此赞誉巴尔扎克是"超群的小说家"。
《平凡的世界》围绕着一个家庭展开。一切动人的故事都要从孙少平一家说起。
这一家生活在黄土高原,饱受贫穷饥饿的困扰。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他们与别人一样,唯一的愿望就是生存。但少平想要的更多一些——不仅是生存,而且是有尊严地生存。
在艰难的条件下,他选择读书。多读了几本书,或许是少平与其他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唯一的不同。这几本书让他对世界所给予的苦难有了新的看法:“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通过这一段血火般的洗礼,他相信,自己经历千辛万苦而酿造出来的生活之蜜,肯定比轻而易举拿来的更有滋味——他自嘲地把自己的这种认识叫做‘关于苦难的学说’。”
少平的好奇心,使他不满足停留在狭小的天地。于是他离开了虽不富裕但至少安稳的家去远方拼搏。在那里,他与田晓霞的爱情萌发、生长。他们有着共同的兴趣爱好,共同的追求,共同的性格特征。这是他们作为“人”本身的共性。但是在这个二元对立的世界里,人除了自己的身体与精神,还会被社会、被各种眼光附加许多别的东西。比如,一出生就会有贵贱高低,高矮胖瘦,丑陋美丽……田晓霞与孙少平,一个是领导的女儿,一个是山沟沟里农民的儿子。一个是省上的大记者,一个是掏煤的工人。这些力量对比与他们两人之间的共鸣在不断抗衡着。最终,田晓霞牺牲了,少平似乎与惠英嫂走到了一起。这样的结局不能算尽善尽美,少平似乎 但我并
在我看来,这本书完全可以称作“苦难的世界”。不管是平凡的环境,平凡的际遇,还是平凡的人生,都必然包含着苦难。但如果平凡的人们在苦难的世界中不甘平庸,而是有追求地活着,必然能感受到一种充实的幸福。
时间的流逝决定了幸福与苦难都不会是永恒的。正是因为人在幸福与苦难之间不停地游走,所以才会因落差而感到痛苦。因此,苦难中得到的幸福远比幸福中得到的幸福更甜蜜,幸福中得到的苦难也远比苦难中得到的苦难更珍贵。苦也好乐也罢,接受并继续前行,苦中作乐,乐时思苦,这是少平对待人生起伏的态度,也是我们应有的态度。
如果把人生比作一条曲线,少安的人生无疑是相对幸福而平缓的,少平的人生无疑是陡峭而曲折的。这两种人生我们都可以选择,最重要的是不要犹豫,更不要后悔。直面苦难,在苦难中创造幸福,这样才不枉人生!
在家中的日子,是漫长的,又有着不尽的烦恼,算不算是闲下来的后遗症?得益于爸爸妈妈的关心与爱护,所以自己已经很明显地表现出懒怠无聊,因不喜欢和他们闲话家常,觉得徒增口舌是非,我便让自己安心看看书。不知这样的情况下,大家会选择做什么让自己不至于那么闲散呢?
最近刚好重温了路遥的《人生》这本中篇小说,不知道其他人是否喜欢看这类型的文字呢?这是我第二次看完《人生》,时隔多年,在不同年龄阶段看书的心境大为不同,我虽然早已忘记彼时看完此书的感触,但是会在心里提醒自己,有时间了一定要多看看,也许当时就略微明白,这样的书籍是可以在不同阶段面对不同的人生困惑的时候翻看,会有不同的体会。
在这次阅读中,触动最深的是巧珍,巧珍是一个美丽的姑娘,由于出身所限,她的父母并没有给她提供上学的机会,所以她常常会以自己没有读书不识字有些自卑,尤其是在自己所爱的人面前,爱上的那个人偏偏是有才华有学识的,她带着透彻的真挚的善良与爱,勇敢地去爱着高加林,她的爱纯粹浓烈,可爱令人心动,我也是很爱这样的人儿。高加林,与巧珍生活在同一个地方,但是在家境上远远不及巧珍家殷实,所以他虽有才华,却也受到了贫困的家境影响。本来在学校教书,却因别人家里有关系使得他丢掉了工作。他那熟读的国际知识、他那丰富的文笔、他那满腔的热情,终于在这样的现实面前败下阵来。他果然颓废了一段时间,而后老老实实接受了自己是个农民的角色,加入田间劳作。在他最低迷的时候,这个可爱的姑娘,出现在他身边,那么热切地爱着他,让他感觉到有了爱情,似乎生活也有了变化,有了希望。可是啊,这样的人心总归是不满足的,这样的幸福生活并没有让他的心真正安稳下来。在他的叔叔调到本村工作后,一些人为了巴结他们家,使得高加林重新拥有了体面的工作,到了新工作地方,他遇到了在读书期间认识的另一个女生,就这样在面对工作的前途、心理层面对巧珍的没有读书的嫌弃(就该用这两个字吧)的情景下,混着各种选择之中迷惑不已,选择放弃巧珍,抛弃了巧珍对他的爱,想着拥有另一种生活,但是现实不会这么美丽,最后工作不成,感情落空,终成遗憾。人生之中,选择二字是多么重要。
我看到这样一系列的变化,边看边感叹,似乎这样的爱情悲剧常常被人说道,是与性格有关吗?一个玉树临风、才华横溢的少年,却在这样的生活条件里,有着敏感、自卑、好高骛远的性格,才导致做出后悔都来不及的决定吗?
我很喜欢喜欢开篇的一句话“没有一个人的生活道路是笔直的、没有岔道的。有些岔道口,譬如政治上的岔道口,事业上的岔道口,个人生活上的岔道口,你走错一步,可以影响人生的一个时期,也可以影响一生。”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仿佛和一位高尚的人谈话。”每个人在追求知识、追求真理的人生道路上,有时不免会感到迷茫,我亦是如此。而她就如同拥有了一双隐形的拨开迷雾的大手,总能引领我冲出一切迷雾,走出一切迷茫和不解。
《论语》一书记录了孔子及其弟子感悟一生的种种言行,虽简短却总能以一句有一句的话语直扣人心,阐述了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有人说,《论语》是一本十分乏味无趣的书籍,既无小说的通俗易懂,也没有诗歌的风华韵律,不知从何读起。我刚开始阅读的时候也是如此,但之后再深入地阅读,细细品读每字每句,就慢慢发现了乐趣。
在《论语》这本书中,给我感悟最深的一句是“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我们是学生,现在的主要任务是学习。我们每天都会学习到一点,每天都要学会积累。在每天晚上睡觉前思考:你今天做得怎么样:帮助别人做事有没有竭尽全力?与朋友交往有没有诚心相待?老师传授的知识有没有用心温习?这所有的一切,都在讲一个字——心。
个人都会有私心,关键取决于你是否跟着心走,会不会为了一点私心而去欺骗自己,违背自己的内心。
这是发生在我身上的一个真实的案例。在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我坐在座位上思考着一道很难的数学题。脸上的汗水随着脸颊一颗一颗地流下,滴在了纯白的草稿本上,印下了足迹,似乎在证明我付出了多少努力。想着想着,我灵光一闪,给图形加上了两条辅助线,就轻轻松松地把难题给解出来了。之后,我装出来一副解难题的样子。看着同学们在低头苦思的样子,暗想:待会儿有人问我会不会的时候我就直接说不懂吧,这样就我一个人会解这题,老师一定会夸我的。想到这里,我不禁暗暗地笑了。过了一会儿,一个平时跟我十分要好的同学问我会不会那道难题。不能告诉她!可是她是我的好朋友啊,但是说了,就不会被夸了。对!就说不会吧。我刚要说出口,可好像有什么东西卡在喉咙里,怎么也说不出口。一抬头,就对上了她那充满真诚和渴望的目光。那一刻,我开始犹豫不决了。她平时经常帮我解决问题,有什么好东西也会和我一起分享,我不能那么自私!“我来教你吧。”这话一说出口,我的心情也跟着愉悦了,还看到了她眼里的欢喜。之后,又有陆续几名同学来询问,我也都耐心地给他们讲解。那一次,我彻底地明白了什么是快乐。朋友间的真诚相待是我在《论语》中学到的最好的一课。
从古至今,有多少文人墨客赞美《论语》,我喜欢这本书。《论语》的点滴,每一页纸,每一个字总能直抒我的内心。“凡事应跟随内心深处最真实的你而去努力”是我在书中上得最好的一课;“随心”是我在《论语》中最深的记忆!
三国演义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为罗贯中所选编的历史小说,这本小说的内容多为北宋以至明朝坊的坊间书艺人所编,经罗贯中的整理和编辑后,就成了一本中外闻名的巨着,原名《三国志通俗演义》。
书中的情节是以没落王族刘备为主导,故事是讲述他在偶然机会下,遇到了关羽、张飞两位豪杰,因为志同道合,所以三人于桃园结义,故事就这样开始,而以其后约九十年的晋渡江灭吴为终,其中一些情节,如「借东风」、「捉放曹」,都是家传户晓的故事,可见此书是如何的精彩,真的令人生再三阅读的念头。
我认为书中的人物是这部小说的灵魂,主角刘、关、张三人在其漂荡中原到建立蜀国的过程中充分表现了仁、忠、勇三种典范的英雄气概,最为人称道的,莫过于「刘玄德携民渡江」、「美髯公千里走单骑」、「张翼德大闹长板桥」等情节,而书中的诸葛亮成了智的代表,天下变量尽在掌握之中,不得不提的是,姜维也被描绘成忠孝智义兼具的栋梁之才,而一代军事家曹操由忠于大汉变到大奸大恶的险恶丞相的心理变化也被描写得淋漓尽致,可见这部书对人物特征刻划之精细堪称古代长篇小说之首,真千古奇书也。
而三国演义一书,由宋朝开始有书艺人用之作题材,只不过都总是没有连贯性,不过何以我会言及书艺人?其实书中也有很多宋朝的影子。
三国演义中,最为所熟悉的都算是关羽了,关羽是书中最忠之人,而当
三国演义的文学价值是无容置疑的,但亦不是完全没有历史价值,只不过历史价值不在三国时期,而是由宋朝到明朝,因为三国演义是坊间的书籍,我们可以透过这本书了解当时的政治状况,像张飞这样的英雄出现,大抵是因为汉人在元朝时饱受欺压,百姓渴望有一位敢作敢为的英雄为之出头,张飞才会由温文儒雅宽大画家、书法家被改成敢作敢为的大老粗,而「张翼德怒鞭督邮」一事就可完全表达百姓对元朝官员的强权欺压有多大厌恶。
其实我还不知自己读了这本书多少遍,但是每次重看也有不同的趣味,更有不同的感受,我认为身为中国人,必须读中国四大名著至少一次,而四大名著中,红楼梦中有太多阴谋诡计,水浒中有太多过份豪气的情节,相比之下西游记及三国演义比较适合青少年看,不过除了文学价值外,三国演义更有助我们了解宋、元、明三代的文化,所以我极力推荐三国演义这一本好书。
这本书我最喜欢的故事是《一粒种子》,故事讲述的是:世界上有一粒很美丽的种子,它经过许多人。第一个人是国王,他把种子种在白玉盆里,可时间过得很快,转眼间,两年就过去了,国王等了两年,他就觉得这么久种子为什么不发芽,于是他生气得忍不住了就说:“你这个破种子,死种子,我白白等了这两年。”
于是他用全身的力气把种子扔得远远的,用肉眼几乎看不见,落到了内河沟,于是种子在水里游来游去,被一个渔夫给捡到,他就把种子拿到市场上去卖,一个有钱的富翁看到了,可高兴了,他把种子买了下来,他把种子种在白金缸里,他想如果这个种子发芽开花,他就能够请客炫耀一下,可是等呀等,时间又过了两年,白金缸都化灰泥了不见种子发芽,他就说:“你这个种子原先是死的。”于是他用全身力气把种子扔了,又被一个商人捡到,商人把种子种在自家门口,每一天开门都去看一回,可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没过多久又是一年过去了,商人把种子拿出来看说:“你这死破种子,让我白白等了一年不发芽开花,我要你干嘛。”气愤地把种子丢了出去。
种子被一个兵士得到,他就把种子种在兵营旁边,每一天下操都去看它,时间还是过得很快,不一会又是一年,兵士没耐心,他用全身力气把种子扔得远远的,种子随风飞到田里,被一个农夫给捡到,农夫每一天用心浇灌施肥,种子最终开出世界上最美的花。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有耐心,持之以恒,不能爱慕虚荣,半途而废,仅有用心去做,最终才有好的结果。所以这个故事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农夫。
今日,我和妈妈一齐读了叶圣陶爷爷的《稻草人》,我很喜欢这个故事。
我明白了稻草人的骨架是用竹子做的,肌肉是用黄稻草做的,帽子是用荷叶做的'。他站在田里,用来赶走那些飞来的小雀。
一天晚上,稻草人遇见了三件让人悲痛的事。第一件事是:一位眼睛模糊的老太太九年前死了丈夫,她仅有一个儿子,没想到,三年前儿子也死了。本来期望今年的稻子能丰收,可小蛾却把稻子吃成了光杆儿。稻草人很着急,但他不能动弹。
第二件事是:一位渔妇在河边捕鱼,她的儿子病了,她没有时间照顾他。稻草人想去做柴火,给孩子煮茶喝。
第三件事是:稻草人看见一位妇女,她的丈夫要把她卖掉。妇女很悲痛,她要投河自尽。稻草人定在泥土里,不能去救她,痛苦地昏倒了。
我十分喜欢这个热心善良的稻草人。
看名著看的是种内在的精华,如果你深入了这本书里面,其实会发觉有很多意想不到的东西在里面。阅读是种精神的享受,是灵魂的升华。对于名著尤其如此,希望大家多学习,多多阅读名著,对自己提高修养都很有帮助!
《堂吉诃德》这本书是西班牙历史上里程碑式的二十本书之一。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正确对待理想与现实之间的矛盾。初看《堂吉诃德》,我认为它只是一部滑稽可笑的庸俗之作,主人翁神经质的“勇敢精神”在书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越发看不起他。但是细细品味,又觉得书中蕴涵了一种道理。人们的最基本的本质就是为了自己的目标不顾一切地去实现它。在实现的过程中,那位瘦骨嶙峋像根高梁杆儿似的游侠骑士,那位奇想联翩的绅士,时刻体现出他正直、善良的本性,这是人类最崇高的精神,因为太单纯了,才闹出许多笑话。
塞万提斯写《堂吉诃德》时,为的是打击、讽刺胡编乱造、情节离奇的骑士小说及其在人们中造成的恶劣影响。本打算写成几个短篇故事,后来写着写着,他把自己的生活经历和人生理想都写进去了,思想内容越来越丰富,人物形象越来越现实,直至描绘了西班牙社会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成为我们了解和研究西班牙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风俗习惯的一部百科全书。塞万提斯在《堂吉诃德》中一方面针砭时弊,揭露批判社会的丑恶现象,一方面赞扬除暴安良、惩恶扬善、扶贫济弱等优良品德,歌颂了黄金世纪式的社会理想目标。所有这些,都是人类共同的感情,它可以穿越时空,对每个时代,每个民族,都具有现实感。相隔四个世纪之后,仍感动着每一个读者。《堂吉诃德》中出现了近700个人物,描写的生活画面十分广阔,真实而全面的反映了16世纪末到17世纪初西班牙的封建社会现实,揭露了正在走向衰落的西班牙王国的各种矛盾,谴责了贵族阶级的无耻,对人民的疾苦表示了深切的同情。我想:正是这个原因促使这部作品被世界54个国家和地区的一百名作家推选成为最优秀的经典文学名著。
这是一本很有想象力的书,它主要是讲了唐吉诃德的冒险,把生活中一些不可能的事集中在一起,最稀奇的是,塞万提斯总有一些不可思议,稀奇古怪,别人想不到的念头。
从小,父母的亲切呵护,悉心照料,让我们得以茁壮成长;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更是爱护有加,体贴到位,从不让我们受一丁点儿的委屈,事事都为儿女和孙子孙女着想。家人的爱护让我们懂得:家是每一个人舒适的摇篮,温馨的港湾。
然而,巴金的《家》却彻底颠覆了我对家庭的认识。这个姓高的大家庭充斥着封建思想,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但都是长辈按自己的意愿和与亲戚的关系来安排儿女孙儿的婚配对象,不论他们喜不喜欢对方,都必须顺从安排,毫无商量的余地。
觉新与钱梅芬,觉民与琴,觉慧与鸣凤,这三兄弟都有彼此真心爱的人,却因为祖父的决绝而拆散,只有觉民在觉慧的鼓励下取得了一定的胜利,觉新与梅表姐相见而不能相认,觉慧与鸣凤生死两隔,都是一大悲剧。可见,旧时的封建思想有多么可怕和令人憎恶。
人生病本应该好好医治,在祖父病了之后,陈姨太非要以鬼神压病,觉慧看祖父被吓得半死,气不过于是与众人据理力争,却没有挽回什么,祖父在临死前才退步,答应觉民不再纠缠与他人的婚事。
只恨封建的强大和觉新的懦弱,为了不与祖父的亡灵相冲突,在生产前几天不得不搬出城外,孤单寂寞,最后竟死去。这时候他才明白,是整个制度,整个礼数,整个迷信压着他,夺去了他的青春,夺去了他的前途,夺去了他最爱的两个女人。他在挣扎,但他无力,懦弱,无法抵抗这一切。于是他绝望了,双腿一软,跪下,无力地哭泣。
觉慧自从鸣凤投湖自杀之后就没有停止过反抗封建,高氏家族不断的在没落,却阻挡不了觉民觉慧对光明和真理的追求,最后,觉慧终于脱离了这个他憎恶的充斥着封建思想的家庭,在大哥的支持下到上海求学。他望着向前不停流去的绿水,轻声道“再见”,不知是该快乐还是悲伤。封建势力虽然充斥着这个家庭,但不意味着没有人在为光明和真理奋斗着,觉慧就是最有代表性的一个人;这个家庭当然也有爱,人人之间都有真挚的爱,只恨封建势力过于强大,再真挚的爱也招架不了,悲剧还是在不断发生。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虽然同情书中的不幸的人们,但也不免要谴责他们的软弱,如果多几个觉慧这样的人,说不定悲剧就会少一些了。生活在如此封建落后的家庭里怎么能像在现代一样,享受到专属于家的温馨呢?
这本书,这些令人心痛的故事深刻地向我们展现了封建思想的罪恶,好好的一个的家庭沦落到人人不合,四分五散的地步警醒着我们,封建是不能长久的,它只会造成一次次的悲剧,毁掉一个个本应该和谐幸福的家庭,最终毁掉一个社会,一个国家,甚至是世界。
家本就应该是温馨和谐的,我们一定要珍惜现有的幸福,互相理解和帮助,与人为善,追求光明和真理,尽力让书中的故事不再发生,让家永远和谐幸福。作者:张鸿燕
在小学时冲着先生大名才买来的《野草》,也以为读大先生的书就能提高自己的语文水平,提高自己的修养,也就不分囫囵的通读过一遍,很为半懂不懂,我也不求甚解,轻松并愉快的合上书,感叹自己又是读了本名著。那时也只会留意《雪》,《风筝》,也只因为这两篇会常常出现在语文考卷的阅读题上,因为一直受的的这些应试的影响反正先生的书都是和革命有关的,所有的文章都应该和革命搭上边际,也恰逢能给那时的自己不懂先生文章的一个合适的解释革命的这东西,自己还小所以不懂。
这次回家因家中有客需长居便又睡回自己的小房间,在小房间的书橱无意又翻出了《野草》,也是在半夜这时候,在人最静的时候,思维感觉越停不下来,我喜欢书发黄还有随着的味道,第一篇的《秋叶》——“在我的后院,可以看见墙外有两株树,一株是枣树,还有一棵也是枣树。”看到文首,我一阵窃喜,我前段时间一直在疑惑为什么吸引我的都是那些外国的。书,而这些书也都只是又那些翻译过来了,书的发挥还是得看翻译者是否很了解原作家,原作家的文化背景,很多在国外评论上很出彩的书经过国内的翻译变得索然无味,也常想我们现代的作家,就没能游刃有余的去写出让我们值得深思的东西,不过说真的,现在还没碰到有哪个健在作者文字风格,思路吸引到我,也可能是自己的书读得不够多,所看的面不够广,又说这年代的文字属于韩寒,郭敬明这风格,有看过点,有点娘,太小,不是给我看的。
中学时代的纸条我常常写起来很随自己的意识,阅者也常说看不懂,导致也是常常这样,也正是这原因,我看到先生这本野草感觉很是有逢知己的感觉,看着先生的文字感觉就是随着先生的思路,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很喜欢这种能让自己沉浸的文字。这种感觉那些翻译书是不会有的,能有这种力道的文字也只有我们自己人才能写出《狗的驳诘》《失掉的好地狱》《立论》《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还有《死火》这些文章都很有感觉,特别是《死火》,看完几遍后也不禁为先生的文字特别是思路感慨万千,先生的思想境界和那种文字的信手拈来。我在这不想对这些文章一一的说出自己的理解和思考方向,一千个哈姆雷特,看到别人的想法可能自己的主观想法会被削弱层,也有很多感觉是一写一说就消逝的,就让他们在脑里一直存在,一直伴随在对先生文字的喜爱中吧,能找到一个让自己喜爱的文字其实很不容易,我也是在高考后的第一次文章。
《红楼梦》以贾,史,王,薛四大亲族为环境,以环绕事关贾府家事好处的贾稀玉人的生活道路而展开的一场封建道路与叛逆者之间的紧张斗争为经过主线,以贾稀玉和林黛玉这对叛逆者的悲剧为主要内部实质意义,经过对以贾府为代表的封建亲族没落过程的具有活力描写,而深刻地揭发和批判了封建社会形态种种黑魆魆和腐朽,进一步指出了封建社会形态已经到达"运终权尽"的季世,并走向全部被灭的历史发展方向。
《红楼梦》以领导权贵社会形态为核心图画,非常真实地,具有活力地描画了十八百年上半叶中国末年封建社会形态的所有生存。全书规模宏伟,结构严密谨慎,人物具有活力,语言优美,这个之外还有一点表面化的艺术独特的地方,值当后人品尝,检定。
笔者充分使用了我国书写艺术,绘画,诗词,歌赋,音乐等各类文学艺术的一切优秀传统手法,展览了一部社会形态人的生活悲剧。如贾稀玉,林黛玉共读西厢,黛玉葬花,宝钗扑蝶,晴雯补裘,宝琴立雪,黛玉焚稿等等,还表如今人物刻画上,如林黛玉飘摇的影子,诗化的容貌,智慧的神色,深刻含义的微笑,感动人的低泣,脱俗的情致,萧洒的文才……这一切,都是笔者依靠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丰厚艺术修养培养出来的,因此使她在十二钗的各种美丽芳草中始末荡悠着饱含诗情画意的特别韵致,飘散着东方文化的芬芳。 曹雪芹在《红楼梦》中真实地重演了人物的复杂性,使我们读来如同作品中的人物同生存中的人物同样真实可信,《红楼梦》中的贾稀玉"不能说贤,不能说愚,不能说善,不能说恶,不能说堂堂正正,不能说混帐恶赖,不能说伶俐才俊,不能说卑俗等闲",令人徒加述评。不止贾稀玉,林黛玉这对寄托了笔者人格美,神魂美,理想美的主人翁是这么,甚至于连王熙凤这么坏名声昭彰的人物,也没有将她写得"全是坏",而是在"令人厌恶"当中交织着某些"令人喜爱",因此表达出种种矛盾复杂的实际事物样子,形成性情"迷人的真实"。
笔者特长经过那一些看来非常等闲的,起居的艺术描画,揭示出它所蕴藏的非凡的领会艺术品的美意义,甚至于连一点不了文的,史无记述的社会形态习性和细节,在红楼梦里都有具体具有活力的描画。
《红楼梦》在思想内部实质意义和艺术技法方面的卓然业绩,不止在国内变成"中国小说文学难于征服的峰巅"。并且在国际上也遭受很多国度学者的看得起和研讨,有法国述评家赞美说:"曹雪芹具备普鲁斯特敏感的视线,托尔斯泰的同情心,缪塞的才智和幽默,有巴尔扎克的洞悉和重演整个儿社会形态的自上而下各阶层的有经验。”
小说的故事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到20世纪40年代,主角方鸿渐是一个被动、无能、意志不坚定的人。小说围绕着方鸿渐外出留学、购买虚构博士学位证书并回国、及后来抗战时期等一系列事件展开。
给我很深刻印象的是方鸿渐这一人物,年少轻狂时就自诩不凡,也在最好的年华里获得了很多人的吹捧,可是纸包不住火,不管是包装得多好,脸上的面具也迟早会被摘下,最后摆在人们面前的只是造假的文凭、软弱无能的内心以及毫无用处的傲气。到后来,他需要去仰仗着曾经并肩的朋友,去接受曾经爱慕她的女子对他及妻子家人的轻视。最终感叹着婚姻这一座围城,困住了他,让他无力、让他愈发的平庸。
其实他完全可以有着不同的人生,倘若他能在留学时勤奋努力,凭借自己的能力去拿到博士学位,甚至他完全可以在三闾大学争取到留下来的机会,可是他没有,他的软弱无能,他的退缩,让他注定有着平庸的生活,让他注定碌碌无为。
在现实生活中,也有数不胜数的方鸿渐,自命不凡却又丝毫不知用自己的努力去过到想要的生活,做想要做的人,他们懦弱、退缩、无能……书中的人物总能带给我们更多的思考,但愿我们都能勇敢,敢于拼搏,�
除了对方鸿渐的理解,我还想谈谈小说里那一� ”在我看来,这里的“围城”并不单指婚姻,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面对无数的“围城”,比如工作,人际关系等等,会面对很多的困扰与挫折。可能我们也会有很多的无力感,没有办法去挣脱,便只好默默承受……但其实不妨换一种思考方式,毕竟面对围城会是人生常态,不论是做出什么样的决定,进或是出,我们都还在围城之中,所以,能够做出选择便就是最好的答案了,至少我们的犹豫与徘徊是毫无用处的。而主动做出选择,主动权就在我们的手中,我们面对这些围城或许就会有着不同的看法,毕竟是我们自己的选择。
《围城》的结局采用了留白,没有写出具体的最终的结局,“那只祖传的老钟当当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一,二,三,四,五,六”。六点钟是五个钟头以前,那时候鸿渐在回家的路上走,蓄心要待柔嘉好,劝他别再为昨天的事弄得夫妇不欢;那时候,柔嘉在家里等鸿渐回家来吃晚饭,希望他会跟姑母和好,到她厂里做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对人生包涵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并未直接写出结局,给了读者想象空间,其实也可以猜想到方鸿渐之后的生活,大致也是如此平庸而无奈的生活吧。(高进慧)
翻开《傅雷家书》,一封封深情的家信映入眼帘,父母的谆谆教导、孩子的感恩之情,不觉已流入心间。
《傅雷家书》,创作于9~9经历了初期,前,傅聪去波兰留学。此后与父亲傅雷常常书信来往。时傅雷家遭到抄家,傅聪的书信只剩下残余的几通,所以文章中大部分为傅雷对傅聪写的书信,故名“傅雷家书”
《傅雷家书》不仅仅是书信,还是傅雷和傅聪交流艺术的平台,处处可见深厚的艺术功底。在一篇篇清新的文笔中,我们还可以感受到父子之间的浓浓亲情,即使相隔万里,依然不减。
家书中最常见到的,还是关于音乐的内容。父子俩时常在家书中畅谈自己对音乐的见解,对音乐作品的感悟,对艺术家的评论。傅聪曾获得第五届肖邦钢琴比赛第三名,是有名的钢琴家,受过国内外知名音乐家的赞誉。这些功劳与他严厉的父亲是密不可分的。
傅雷对小时候的傅聪严加管教。那时是二十世纪四十年代,在四周被日本侵略者包围的上海孤城,连大气中都弥漫着一种罪恶的毒氛。傅雷先生不让孩子去街头游
玩,他把孩子关在家里,培养他的音乐和文化。他还十分注意孩子的言行举止和生活习惯,他要求孩子生活俭朴,学习认真,每天都要监督傅聪不停地连上几个小时
的琴。不过傅雷并不是死板的教育。有一次傅聪正练着琴,突然来了灵感,弹着弹着就跑到自己的调上了。父亲察觉到异常,便走下楼来。傅聪吓得赶忙回到谱子上
去。但这次,傅雷不仅没有责备傅聪,反而叫他弹自己创作的曲子,父子俩一起研究,并将刚才的曲子命名为《春天》。
傅聪长大后远出家门出国留学、演出,傅雷的家书也一直陪伴着他。傅聪在外艰苦奋斗时,家书便是他唯一的慰藉。9年9月3日凌晨,傅雷夫妇戴着沉重的精神镣铐,离开了这个世界。两个多月后,当傅聪从一位法国朋友那里得知噩耗后,顿时天旋地转,热泪纵横。
人爱其子,胜于一切。傅雷对孩子所灌注心血,全部融入到一封封家信中。傅聪在异国他乡漂流的生活中,从父亲的这些书信中汲取了信念与精神。使他在海外孤儿
似的处境里,好像父母仍在他身边给他教导、鼓励和鞭策,使他拥有更多的勇气与力量,去战胜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走自己正当的道路。他拒绝与祖国敌对的国家的邀请,从不做有损于祖国尊严的言行。这种热爱祖国的精神,与傅雷在万里之外给他殷切的爱国主义教育是分不开的。
在《成长的岁月》的《内心的成长》这个分目录里,有篇名叫《遥远的岛》的文章,给我们讲述了两个孩子内心成长的故事。从前有两个孩子,他们一心向往着海上的那个神秘而异彩纷呈的小岛。可是当终于有一天,他们真的踏上这个小岛之后,才发现,这只不过是一片不成样子的荒野。他们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这就是曾日夜向往的小岛。他们回家之后一直很难过,也从此不再看这个小岛了。看了这篇文章之后,我感触很深。从对梦的痴心幻想到逐步认识冰冷的现实,也是成长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每一个人的童年时代,都是梦的季节。小时侯,我们阅读的,是美妙的童话,画的,是无拘无束的想象画,听的,是欢快的儿歌,做的,是无奇不有一心向往的梦。小时侯,在我们的眼里,周围每个人都是笑着的,每个故事都有圆满的结局,天空,可以画成绿色,狮子,不会吃人一切都是多么美好啊。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时间的飞逝,我们长高了,长大了,看到的东西多了,也懂得了不少。其实我们有很多梦想,当我们真的涉足期间,却突然大失所望,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比不上人的想象那么美好。我们总会慢慢发现,不是每个人都是笑着的,不是每个故事都有圆满的结局,天空,毕竟还是蓝的,狮子,还是会吃人
我想起了以前在作文选上看过的一篇作文。它讲的是作者快小学毕业了,想考上重点中学。一天晚上,作者的妈妈请了重点中学的几位老师到家里来吃饭,并给他们送礼,让他们帮帮忙,让作者“顺利”进入重点中学。作者当时感触很深,也很诧异,重点中学不是只有考好试才能进的吗为什么有些人学习不好也能进重点中学大人却对作者说:你是小孩,你不懂。《童年》是高尔基所著,它与《在人间》及《我的大学》被人们称为“自传体三步曲”。我读完《童年》,觉得它记载了高尔基铅一般沉重的`往事。作者阿辽沙的父亲染上霍乱而早早过世了,3岁的他和外祖母,外祖父和母亲生活在一起。外祖母是他一生中最珍贵的人,她的爱丰富了作者的心灵,可外祖父脾气暴躁,这给阿辽沙沉重的打击。阿辽沙的童年有酸,苦和辣,微微泛着一点甜,可他的母亲却把她儿子的这一点甜一同带进了坟墓。阿辽沙读完三年级,就永远离开了他心爱的学校课堂,不久就走向人间,到人间去谋生。
在这一部《童年》中,故事的情节就是作者生活的真实写照,书中慈祥的外祖母那丰富,生动,优美的童话故事和民间歌谣使作者听 当我读到这样一段话的时候,深有感触:
“我们的生活是令人惊奇的,这不 《西游记》的情节丰富,人物经历复杂,身份更是千奇百怪,有被贬下凡的卷帘大将、天蓬元帅,有被镇压的齐天大圣……而他们的师傅是如来曾经的弟子——金蝉子,就连坐骑也是龙王三太子,而就是这样的队伍却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在吴承恩的笔下,无论妖魔鬼怪人神,皆栩栩如生。在阅读《西游记》时,里面的人物就好像活了一般。
《西游记》中人物各有神通,各有命运,如哪怕是骁勇善战的孙悟空也有克星——二郎神;纵使是天蓬元帅和卷帘大将也难逃被贬下凡的命运。而作为普通人的唐僧,却是悬赏价格最高的。谁叫传言称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呢?也就难怪妖怪百般阻拦了。
在《西游记》中,我并没有特别喜欢的人物。姑且聊聊以下几个吧。
孙悟空号称齐天大圣。它拥有火眼金睛,可以看出任何妖怪的原形,其本领高超,是除魔除妖路上的一大主力。也正是如此,孙悟空也有着他自己的骄傲。他是天生石猴,是天生神兽,可谓超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饶是如此,他却被金箍牢牢束缚。也是因为金箍,他才被肉眼凡胎的富有慈悲心肠的师傅死死束缚,很多能力无处施展。但就算如此,也挡不住悟空上天入地的脚步,挡不住他斩妖除魔的步伐。
唐僧在《西游记》中本为如来的徒弟,但由于后来被贬,才成为了主要的取经人。但是他是肉眼凡胎一个!没有任何辨别妖与人的能力,常常人妖不分。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误会悟空。师徒之间分分合合,可谓一大悲哀。但即便是这样分分合合,师徒四人也达到了灵山取真经的目的。
猪八戒是除魔队伍中的另一主力,他天生好色,懒散好吃。许多时候悟空与师傅的风波都和八戒都脱不了关系。猪八戒也是三位徒弟中最黏师傅的一位,同时猪八戒也是最嫉妒大师兄的。因为猪八戒一直认为自己才是大师兄,但谁让孙悟空入门比他早呢?即便如此,他在除魔斩妖时也出了很大一份力。
沙和尚是孙悟空一路上最忠诚的粉丝。沙僧一路上默默无闻,不爱说话,但自从有了他,悟空和八戒总算空出了手,重活脏活全给沙和尚包了。谁让他是三师弟呢?就连我们的小龙马都比他早,不过这不妨碍 沙和尚是个和事佬,是他经常在师徒分离的时候两边劝;同时他也是孙悟空最信任的人,另一个自然就是小龙马了。
三个徒弟一匹马,正是因为他们,《西游记》才如此精彩。也正是因为他们,我们才经历了一次取经之旅。是他们让取经之路不再沉寂,是他们的努力与坚持不懈,才达成了最终目标。
我已经读了三遍《追踪小绿人》了,每读一遍,我的心灵都要受到一次震憾。
这本书是金波爷爷写的长篇童话作品,作品围绕“小绿人”这个可爱的形象,展开了生动而有悬念的故事。书中用生动的语言描绘了一个神奇的童话世界,那里有飞泉流瀑、彩蝶飞舞,有奇花异草、七彩小桥,还有神秘精灵小晓、可爱女孩小叶子,也写了人们对环境无情的破坏、对森林胡乱的砍伐、对动物的疯狂残杀……她们追踪到小绿人了吗?书后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小绿人,我追踪了你很久很久,虽然终于找到了你,但我们经历了多少艰难险阻!还有那个可爱的精灵小晓,你梦幻般地来了,又梦幻般地去了,难道你永远是个谜吗?”读到这儿,我流下了伤心的眼泪。
“小绿人”不就是指的我们身边各种各样的绿色植物吗?不就是我们身边的大自然吗?但现在人们不珍惜绿色植物,胡乱砍伐树木,我们的家园许多绿洲变成了沙漠,许多森林变成了荒山,许多清澈的溪流变成乌黑的臭水沟……小绿人怎么能回来呢?金波爷爷的这本书不就是要让人们觉醒吗?不就是要让人们保护绿色吗?
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吧,从我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爱护环境,珍惜资源,共建我们葱绿、芬芳、美丽的地球家园,和小晓、小叶子一起加入到追踪小绿人的行列中。
今天我读了一本关于探险的童话书《追踪小绿人》,里面讲的是小叶子和小晓这对好朋友希望遇到小绿人,他们编的绿园之歌引来小绿人,最后与小绿人交朋友的奇妙故事。
小叶子是一个喜爱植物的人,他发现小绿人后,更喜欢植物了。他性格开朗,好奇心很强,多次保护小绿人不被人伤害。小晓是个神秘的女孩,原先是一个小绿人,后来由于想到人间体会温暖,就变成了人。她和小叶子是朋友,和小叶子有过几次重大发现。爷爷和宫爷爷是一对老顽童,经常玩逗蛐蛐。现在和小晓、小叶子,一起探索小绿人。小叔虽然对小绿人不是太好,但最后跟小绿人道了歉,也和他们成了好朋友。
刚读一小半,我就有点紧张,原来我不知道小绿人长什么样,会是外星人吗?对人类会有不友好的举动吗?发现小绿人后,我绷紧的神经立刻放松了下� 读到小叔想让小绿人和人类接触时,我又非常担心。我想:人们会不会把小绿人抓去做研究?果然不出我所料,人们把小绿人当玩具一样,不考虑小绿人的感受。还好小晓和小叶子及时出现,拯救了小绿人。读到最后,我又为宫爷爷的离去感到伤心,为小绿人的离去而感到失落。
这本书陪伴了我整个暑假,愿更多人来看这本书,请大家珍爱生命,保护生命。
书架上,一本书引起了我的注意,书的名字具有浓厚的中国传统气息,名叫《四世同堂》。
《四世同堂》记叙了北平沦陷后的畸形世态中,日寇铁蹄下和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那一派古老、宁静生活被打破后的不安、惶惑与震撼。狠狠地鞭挞了附敌作恶者丑恶灵魂,揭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反映出老百姓们的英勇无畏。
书中的人物冠晓荷是住在小羊圈里的住户,他是一个贪生怕死的人,看到日寇的侵略,千方百计的想和日本人做朋友。他,对日本人毕恭毕敬,向他们的背影深鞠躬,给日本人下跪,却因为“消毒”丢了性命。他的太太外号叫大赤包,她希望中国被日本打垮,找关系给日本人做事。她的性情火爆刚烈,对自己的。同胞毫不留情,但最后和冠晓荷的结局一样,在他们依偎的日本人手中死去。
我佩服书中的祁家老三祁瑞全,他是一个满腔热血的大学生,见到日本的入侵,他不想做亡国奴,而决定离开北平,将自己的生命献给国家,做一个抗战的英雄。他回到北京后,他已经不是一个急躁的学生,而变为了有丰富的阅历和抗战斗经验的地下工作者,他回乡寻亲之路,在父亲的故乡,她见到了未曾谋面的祖父,经历了许多困难和逆境之后,蓓琳凭着自己的聪明·乖巧赢得了祖父的信任,最终与祖父相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文章中,有一个场面让我难忘而激动。那天,祖父的仆人法贝利从外面带回来了一个关于儿子一家消息,当在报告消息前,书中写“法贝利抬头看了一下蓓琳,眼中充满了钦佩,有感激”。我这个时候也像蓓琳一样,不知这眼中饱含了什么意思,是找到了别的人当做是祖父的亲戚为他高兴呢,还是他得知了祖父的唯一的亲人就是蓓琳呢。似乎我就是蓓琳,十分担心和紧张,最后,法贝利一点一点的把事实说了出来,祖孙两激动地抱在一起。我也为他们感到高兴,同时,也被蓓琳坚强的意志和乐观向上的精神所折服了。如果不是她的讨人喜爱,有机会接近祖父,那祖父也不可能这么快找到蓓琳。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坚定的信念,不怕困难,积极进取,成功就会属于我们。
蓓琳也是一个心地善良的女孩,�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外婆,他对每一个房客都是热情四溢,房客需要什么,总大方的接出来,小孩称她是房东奶奶,大人称她是房东阿姨。房客们从老家带来了特产,总忘不了她。
这本书对我的启发实在是特别大,让我懂了许多道理,学会了坚持,学会了怎样善待别人。